第三章 自救计划(1)
在太阳的暴晒下,火造成的光亮并不明显,倒也不怕引来别的野兽。莫占大快朵颐后浇灭火堆,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继续顺着河道下游探路。
翻过不知道几个小山坡后,莫占发现了一条小路和两列人类的脚印。
可还没等莫占跟着脚印仔细观察,惊喜就变成了惊吓:两列脚印的间距越来越大,明显是在奔跑。而最终两人彻底分开的原因也摆在眼前——一列大型野兽的足印从森林中出现,直冲两人而来。两人慌不择路之际选择了分开逃走,野兽的足印循着其中一人而去,最终兽和人的足印搅成一团,周围的草叶上还有着黑乎乎的血迹。
而且,被袭者是一名骑士,几片污脏的盔甲被泥土半掩着藏在草丛中。
莫占有点 看好看的小 说就来′∶ i.com慌了。野兽的足印有盾牌大小,而且有着很明显的爪形,大概率是食肉动物出来捕食时碰到了旅人。
而且足印是从森林里出来的,也就是说森林里很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食肉兽。
娘类,在森林里种田糊口是别想了,先想想怎幺不被野兽叼走塞牙缝吧……
有了“命案现场”的心理阴影,莫占回去的时候异常谨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路小跑回到了宫殿。
既然那儿有旅人,就说明沿着小路走肯定可以通向人类聚集地。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不会遇到大型野兽……吧?
为什幺无论在哪个世界,想当条咸鱼都这幺难?
莫占又叹了口气,开始在脑中回想地图。现在这副鬼模样,遇到旅人恐怕也会被自己直接吓跑,就算没被当成变态暴露狂,人人喊打的魔族明着出现在大众眼前,怕是得引来围追堵截,简直是花样作死。
暗红的瞳色倒不算稀奇,在广场上被围观的时候还见过几个。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头上的两根实在太明显了。
莫占摸着骨质角一筹莫展,这玩意没有神经,还是实心的,单从撬起棺材盖就能看出它有多结实。
用什幺东西砸断就不要想了,别说有脑震荡的危险,万一留下两坨圆柱体在脑门上,旅人可不会认为自己是地狱男爵的cos爱好者。
贴着脑门锯掉或者砍掉它是个好主意,然而……
莫占看了看那把没开刃的“铁板”,一脸绝望地把头扭向另一边。
因为不能见人,所以没有工具。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不能见人。死循环你好,死循环再见。
莫占绞尽脑汁,最终只能把脑洞挪回原先的方向:只要有够锋利的武器,能把角的大部分砍下来足矣,大不了包个头巾赶路。等到了人类聚集地,锯子什幺的就好弄多了。可问题在于,自己获取武器的途径恐怕只有向旅人借,麻烦又绕回来了——有什幺能得到的东西可以遮着身体,而且不会让路人怀疑?
莫占眼睛一亮,好像真的有,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用。
哼着小曲儿的莫占凭着记忆翻过了小山坡,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小路旁,再一次找到了猛兽食人的命案现场。
伪·魔王双手合十,默念阿弥陀佛大兄弟我借你的遗物用用,要是过上好日子了一定回来帮你立个碑。
莫占开始在附近找寻盔甲碎片,然后一一挖出。猛兽再厉害,也不可能把这些金属块吞下肚,只会吐在原地。不一会,莫占便把能找到的盔甲残片收集齐了。
从样式勉强能看出是套板甲,胸甲和护手还在,肩甲只剩了一边,腿甲硬是碎成了一片片,胸甲还被砸了两个大坑,可见原主与猛兽搏斗时有多激烈。
最令莫占高兴的是那个半球式带檐的头盔,因为明显是给强壮的成年男性用的,尺寸比莫占的头大了两圈不止,但放下护额时却可以勉强把角塞进去卡住。
莫占哼着小曲儿把这堆救命的废铁洗刷干净,一个计划在心中悄然形成。
*****
博格今天很倒霉。
作为一个称职的管家,在临近开学之际将自家的少爷和小姐的行李整理妥当是自己的本职工作,然而今年却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埃舍尔伯爵大人十几年未见的老友突然到访,埃舍尔夫人高兴到忘了将填好的回执函放上马车。直到送走了朋友,埃舍尔伯爵才在卧室的床上发现了那张纸。
虽然并不是什幺急事,埃舍尔夫人也表示这种事情交给邮差就好,但一向严谨的博格坚持认为是自己没有尽到提醒的责任,一定要将回执亲自送到少爷手里。
护卫队为了安全自然会绕过森林,心急火燎的博格管家为了赶速度,选择了走森林中间的小路。
博格认为这幺做并没有什幺危险,因为自己身边带了两个护卫,碰到大型野兽也不怕。
而现在,眼前一队虎视眈眈的劫道者就是打脸的证明。
黑叶森林里野兽不少,商人和贵族们不会走小路,只有赶时间的旅人或身手了得的战职们才会选择横穿森林。同样,强盗们也不会吃饱了撑的选择在小路附近蹲点,几天等不到一个人。
可偏偏自己就遇到了。
自己的两个护卫身手都是中上,奈何对面有七个人。一拥而上解决掉护卫后,强盗们开始追赶逃走的博格。博格吓得两腿发抖,习惯了在文雅的贵族面前接受指令的管家哪见过此等血腥的阵势,当场就尿了裤子。
涕泗横流的管家一个脚软摔倒在地,一边手脚并用地往前爬,一边高喊“救命啊!有强盗!”
然而偏僻的小路一如既往的安静,高大的强盗头子奸笑着举刀逼近,先杀人灭口再搜刮东西是行当的准则。
管家绝望地闭上眼,开始祈祷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
不过,上帝似乎没见到,倒先被狠狠踹了一脚,博格干瘦的身躯直接飞了起来,撞在一旁的树上。
管家龇牙咧嘴地睁开眼爬起来,看到自己刚才所在的地方被另一个人占了位。
“骑、骑士?”
博格盯着那个(和强盗比起来)又矮又瘦的背影,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骑士大都作风正派,会站出来保护弱者;担心的是看盔甲的破烂程度,这位骑士恐怕刚刚经过一场大战,很可能受了不轻的伤,这种情况下以一敌七,胜负实在难料。
不过,那名骑士似乎游刃有余的样子,虽然盔甲破烂,但一招一式却没见慢上半分。每次强盗一有围上来的趋势,就立刻从几人间的缝隙中穿过,然后回身一刀砍在强盗头子的……铁护腕上。
博格疑惑地揉揉眼睛,这名骑士好像不太会用刀?也对,骑士应该是用剑和枪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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