屐上霜(1)
【屐上霜】(一)2019-05-14(零)魏凌允翻看家里的老相册时,曾想过把自己和余蓓的这大半辈子分时间段好好整理一下。
可也许是年纪大了,好多事儿,他看着照片都想不太起来。
“诶,你来,帮我看看,这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啊?”正好她浇完花从阳台进来,他连忙叫住,推推老花镜,招手喊道。
她走过来低头皱眉,咕哝了一声,“眼镜给我。
”“哦。
”他摘下来,戴到她鼻梁上。
“这都多早了啊……”她笑了起来,“那会儿咱俩还住271呢。
上育红班的时候吧。
”“我就是想不起来了,你怎么哭哭啼啼的啊?我还在边儿上傻乐。
”“哟……这我可得好好想想。
”她坐在丈夫身边,托着已经有了些皱纹的脸颊,陷入了沉思,“以前你老让我哭……”(一)魏凌允和余蓓认识的时候,育红班其实已经该改名叫学前班,但老家属院里住的人喊习惯了,就还一直那么叫着。
魏凌允住的院儿叫271,用的是路牌号,住在里面的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
院儿不大,孩子并不算多,魏凌允在里头最小,是个跟着大孩子来回跑的萝卜头。
其他孩子都大出不少,所以魏凌允并不开心。
直到余蓓搬来。
余蓓的爸妈并不是这个院儿的老住户,搬来这边,是为了让余蓓蹭爷爷的户口上这儿的小学。
余蓓的生月大,魏凌允的生月小,所以他俩不在同一年生,却要上同一个年级。
街口的小学当时招的学生还不多,学前班一共就开了两个。
魏凌允家对门住着那所小学的一个老师,他第一天见到余蓓的时候,就在那个老师家的门前,那个有点暗的楼洞里。
他只看了余蓓一眼,就把视线转到了余蓓的妈妈身上。
因为那会儿余蓓还是个肉墩墩圆圆脸的小丫头,扎着两个羊角辫儿,看着像个年画里的红棉袄娃娃。
而余蓓的妈妈瘦瘦高高,一头柔顺的披肩发,说话斯斯文文的,笑起来温温柔柔的,让魏凌允一看就特别喜欢。
当时他没看多久,因为他手里拿着一个装满了蚂蚱的塑料瓶子,而余蓓一看到瓶子里挣扎蹦跶的蚂蚱,就抱着妈妈的腿,攥着那条碎花的确良长裙,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魏凌允没上幼儿园,只在爸爸单位托儿所呆过俩月,就让老家来的奶奶照顾,跟着院子里的大孩子们来回窜。
大点的女孩儿不跟他玩,所以余蓓这样一个小小的软软的女娃,把他也弄得有点不知所措。
这么容易哭,太吓人了。
他看着那眼泪,心有点慌,忙不迭敲开门,从奶奶胳肢窝下面钻进了家。
跟着大孩子一起玩的时候,他一哭就被嘲笑。
所以他决定,他也要讨厌爱哭鬼。
门外那个女娃就是爱哭鬼,他不要理她。
然而,他才把瓶子放在阳台,揪了几片奶奶花盆里的叶子塞给蚂蚱们吃,他妈妈就回家了。
“乐乐,过来。
”妈妈喊着他的小名,对他招了招手,“给你介绍个小妹妹,以后你们可以一起玩。
”他扁着嘴,背着手,不情不愿走了过去。
不用猜,也知道家里多出的那俩不速之客,就是刚才外面跟对门老师说个不停的母女俩。
“呀,真帅气的小男生,虎头虎脑的。
”那个漂亮阿姨蹲下来,笑眯眯的把自己女儿拉到面前,拽住魏凌允的胳膊,把两个小小的手掌放在了一起,“这是阿姨的女儿,她叫余蓓,小名蓓蓓。
蓓蓓,这是乐乐哥哥。
”余蓓还没哭够似的,抽抽搭搭喊了句,“乐、乐乐哥哥好。
”“以后多跟妹妹一起玩啊,”他妈妈踩着高跟鞋嘎哒嘎哒走了过来,挺高兴地揉着他的头,“院儿里难得有个跟你差不多年纪的孩子。
蓓蓓刚搬来,你这小哥哥多照顾着点人家,听见没。
”魏凌允苦着脸,不吭声。
跟女孩子一起过家家跳皮筋,而不是跟男孩子拍画片丢沙包,好像会被刮脸皮嘲笑的啊。
可余蓓的小手,已经轻轻攥住了他一根指头,可怜兮兮地说:“乐乐哥哥,你能带我一起玩吗?”“哦。
”他垂头丧气地回答了一句,低下了脑袋。
他看到了余蓓穿的小凉鞋,和凉鞋里肉乎乎的小脚丫。
唉,她可真胖……(二)魏凌允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苗,刚会走的时候奶奶就端着鸡蛋羹追在屁股后面一勺勺喂,喜欢什么玩具开口就能带回家,在小霸王都还没有几家肯买的时候,他已经玩上了妈妈亲戚给带回来的正版红白机。
所以他并不是那种很愿意迁就谁的孩子。
独生子女的那一代,本来也就是小祖宗们多些。
余蓓虽然是女孩,但父母并不是思想落后的人,对她也是娇生惯养,当小公主一样捧着。
所谓小祖宗相争,两败俱伤。
两个孩子第一次搭伴在院子里玩,就以一个比较惨烈的结局告终。
院里有堆沙子,余蓓家搬来前简单装修剩下的。
魏凌允跟她耐着性子蹲在那儿玩沙子,用小盆小碗扣出一个个形状。
玩着玩着,俩人吵了起来。
魏凌允要堆城堡,余蓓要做蛋糕。
他拍散了她的蛋糕,她蹬烂了他的城堡。
两个孩子抓起沙子互丢,结果魏凌允一不小心,手里多攥了一块小石头。
余蓓脑门被砸出一个小小的乌青,嚎啕大哭,哭到整个楼四个单元听得清清楚楚。
而魏凌允,被爸爸和妈妈混合双打,最后押解下楼,满肚子委屈地道歉。
但孩子的世界往往不按常理发展,那次之后,魏凌允反倒跟余蓓的关系好了很多,没几天,就耐着性子和小树一起抻皮筋,看着余蓓在哪里高高兴兴小鹿一样蹦来蹦去,小花裙子上下翻飞。
余蓓也壮着胆子开始跟他去玩一些男生的东西。
比如捉蚂蚱,逮虾,爬树上小房,一脚把沙包踢出好几丈。
魏凌允很快接受了这么一个小跟班,并为此志得意满,兴奋于自己从跟班转变为被跟班的状况。
只有一点让他不太高兴。
余蓓太爱哭了。
蚂蚱掉了大腿,她哭。
虾在手指头中间弹一下掉回水里跑了,她哭。
把沙包不小心踢上小房哭,爬上去够沙包不敢下来还哭,最后下来把魏凌允坐了个仰面朝天一样哭,好像她那一下能把他给坐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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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啦行啦,别哭了好不好,我说了不疼,不就是被你坐几下嘛,你随便坐,你啥时候想坐我啥时候躺下,成了吧?”“呜呜呜……乐乐哥哥,你疼不疼?”“不疼……嘶,不疼你也别抠啊,擦伤了没看见吗。
不疼不疼,真不疼……嗯,你可别再胖了,你再胖,下不来我可就不敢接你了。
”“嗯,我不胖……我保证不胖了。
”“那让我妈给你照张相,过阵子比比看,你要胖了就是赖皮猪。
”“照就照。
”咔嚓。
摁下的快门,记录了余蓓一生中体型看上去最圆润的那一刻。
即使婚后怀孕那年体重暴增二十八斤,她依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这张照片上那么胖。
所以她不是赖皮猪。
(三)那个年代的小孩子,对性别方面的朦胧意识主要来自扎堆一起玩的小朋友,和偶尔听到的一些无聊脏话。
所以不同的生长环境带来的知识差距相当巨大。
271之前有个傻姑娘,说是小时候打错了什么针,发烧烧坏了脑子,疯疯癫癫的,还总是对着别人嘿嘿笑。
院儿里的孩子就总是欺负她,以几个大点的三、四年级男生为首,变换各种花样。
魏凌允没有参与过,大孩子们一起淘气的时候,总会把他摒除在外,大概是怕他那个时不时就会过来瞅一眼孙儿在干什么的奶奶。
但他远远张望过,好奇。
所以,他知道男生和女生不一样。
但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法,就只有那些近处围观傻姑娘双腿之间的大孩子们才知道了。
魏凌允的妈妈很早就开始教育他性别差异中需要遵守的规矩,他后来带着余蓓满院子跑着玩的时候,撒尿都会特地避开她。
可她不干。
“乐乐哥哥,为什么你不让我看啊?”“我是男生,你是女生,不能就是不能。
”“哒!”余蓓大叫一声,吓唬人一样蹦了出来,嘴角还残留着一点雪糕汁儿,咯咯笑了几声,歪头望着他还在出水的小龙头,“乐乐哥哥,为什么你尿尿不用蹲下来啊?”魏凌允赶紧转身,尿柱甩开一条淡黄色的弧线,“我有小鸡鸡啊。
”“那为什么我没有?”“因为你是女生。
”“女生也要尿尿呀。
”她皱眉瞪着他那浇进草丛的尿,离身子远,溅不到脚上,挺值得羡慕。
“你尿呗。
”“可……可我老是溅到鞋上。
”她瘪了嘴,圆圆地小脸往中间聚拢,“哇——我也要,我也要。
我也要小鸡鸡!”魏凌允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甩干收进大裤衩里,“别别,别哭,别哭别哭,蓓蓓,你别哭啊。
”“不管……不管……我要小鸡鸡,小鸡鸡……”“那我的给你,我的给你行了吧。
”就像每次让玩具的时候喊出来的话一样,魏凌允急忙这么答应。
“那你给我。
”她抽噎两声,伸出了手。
可这个毕竟不是真的玩具,不能揪下来给她带走。
“蓓蓓,小鸡鸡……是长在我身上的诶。
”“我不管,我要,我就要!”余蓓眼圈一红,又要哭。
魏凌允脾气也上来了,一脱裤子站在那儿,“给,那你拿走吧。
”她撅着嘴,丢掉手里之前没舍得扔的雪糕棍儿,肉乎乎的小胳膊一伸,揪住了他的小鸡鸡。
一下,两下,三下……最后,俩人一起哭着回家——采蘑菇的小姑娘,把蘑菇给采肿了。
魏凌允很委屈,明明被揪疼的是自己,怎么回去后挨了打的还是自己呢?心里有点不平衡。
几天后,在院子边不远的小溪旁挖蚯蚓玩泥往瓶子里抓蝌蚪的时候,余蓓照旧还跟以前一样不怎么躲着魏凌允,说了句尿尿,就跑到旁边树下,一掀花裙子,脱下小裤衩就蹲在那儿撒了起来。
这次,他没回避,他瞪着眼睛,走近两步蹲下,盯着她看了起来,嘴里嘟囔:“你看我尿尿,我也看你尿尿。
”余蓓低下头,完全没当回事,只是不高兴地说:“讨厌,又溅到脚上了。
”“哎呀,一会儿去水里涮涮呗。
”他不耐烦地提醒,打量着她尿尿的地方。
他看得很认真,很仔细,那个白白的,中间带着缝,缝里哗啦啦冒水的形状,长期占据着他心目中对女孩子神秘地带想象的所有可能。
以至于,第一次看到爸爸藏起来的黄盘时,他认为,那个女的病了,所以尿尿的地方才会肿成那样,还黑呼呼的。
魏凌允本来很担心,自己以后会不会甩不掉这个爱哭的跟屁虫。
但随着学前班结束,他和余蓓一起升上一年级,正式成为小学生,总是能黏在一起的时光,就宣告结束了。
他俩没有分到一个班。
一个在一班,一个在三班。
不过,在很多同龄小伙伴的围绕下,魏凌允并没觉得有什么不高兴的。
反正他和余蓓家离得近,放学时不时会一起走,经常要搬着小桌一块写作业,还是在休息的时候一道胡乱跑着玩。
直到,他们渐渐长大,有了各自的新好友,新圈子。
当余蓓的身段渐渐出落到修长,比魏凌允都高出半头,他们就很少再一起写过作业,见面的时间也稀疏了很多。
只有假期的时候不同。
四年级的那个暑假,期末考结束不久,他和她写完了当天的暑假作业,久违地跑去了小溪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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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早已不再清澈,流淌着散发出刺鼻味道的奇怪颜色。
里面,自然也找不到虾、泥鳅和其他可以玩的东西。
踩了一脚泥的她本来想洗洗脚,可最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回去担心被妈妈骂,眼圈一红又想哭。
他连忙哄,哄到最后,干脆跑上楼用桶在自家接了半桶水,吭哧吭哧拎下楼,拎到她那儿,蹲下给她冲洗干净。
本来打算用水冲掉泥就行。
可看着水流冲刷过她瘦长了几分好看了很多的小脚掌时,他突然觉得很想摸摸看。
她坐着大石头,脸蛋因为热浪红扑扑的,笑得扎在两边的头发一劲儿地抖,“乐乐,你要给我洗脚啊?”从他俩一般高开始,余蓓就没再叫过他哥哥。
“洗就洗呗,我要拽你来这儿玩的。
洗好再脏,我可就不管了。
”魏凌允蹲下,给她解开鞋袢,用手抄水,仔仔细细洗掉白皙脚掌上的泥灰。
一般的孩子穿凉鞋夏天玩,脚上总会晒出很明显的印子,古里古怪的。
可她没有,小小的脚依然嫩嫩的,白白的,脚趾头长长的,脚趾甲粉粉的,当时那双洗干净的脚,之后曾多次在他的梦中出现。
很久之后,有天俩人在床上笑闹,余蓓念叨,说他是个恋足的小变态。
他故意做出恶狠狠的样子扑上去,抓住那双脚就低头狠狠亲了一口,瞪着她说了早就想说的一句话。
“还不是你害的,四年级后没事儿就让我给你洗脚!”(四)其实那话不对。
余蓓让魏凌允洗脚的次数,在他们成为恋人,他的癖好觉醒并暴露之前,并不算多。
也就每个暑假偶尔一起去水边玩的时候。
小溪不行了之后,他们都学会了骑自行车,能结伴去远一点的小河,那里的水还算干净,清清凉凉的,还可以钓鱼。
魏凌允在男生中发育算是早的,小学毕业那个暑假,他的身高就追齐了余蓓,并为此得意洋洋,翘着二郎腿靠着树拿草帽给她扇风的时候,还不忘说自己早就想说的话,“蓓蓓,我又比你高了,你是不是该改回来了?”余蓓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水面上的土法制作小浮漂,心不在焉地说:“改回来什么啊?”“叫我乐乐哥哥啊。
”“才不要,明明同年级,老叫你哥哥,同学都笑我。
”原来是其他小女生在捣乱啊,魏凌允顿时知道没了指望,故意夸张地叹口气,伸展了最近变长不少的腿。
余蓓比较在乎身边同学的看法,他们俩的相处时间缩减到集中于假期,据说就是因为有她们班的女生嚼舌头,说他俩青梅竹马搞对象。
余蓓面皮薄,加上她也老爱说别人,知道这玩意传起来就刹不住车,于是在学校的时候就几乎不怎么再搭理他。
那会儿魏凌允还是个只跟男生在一起跑跑跳跳玩耍打闹,没事儿就往女生铅笔盒里塞毛毛虫的混小子,一听余蓓说起流言的事儿,就很不屑一顾地说:“谁要跟你搞对象啊,她们没见过你小胖妞的时候,我可见过。
我还看过你尿尿呢,一直往脚上溅。
”结果挨了顿捶还气哭了她。
实话说,现在他有点后悔。
算上学前班的七年小学时光下来,余蓓从班上最不起眼的小女生之一,一步步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小佳人,胸前多了两颗扁扁的小馒头,腰身不知不觉凹陷下去,而下方的屁股,也一点点堆积起了将腿衬得更长的脂肪。
平时在学校校服裹着还不明显,每年暑假,魏凌允和她一起东跑西跑瞎玩的时候,可是将每一处变化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和他在一起玩的时候,她经常会小背心短裤衩套个薄外搭,一玩热了,就会像这会儿一样脱掉外面那层,扔给他抱着。
每当这种时刻,魏凌允就会悄悄打量她。
看她线条柔顺了许多的面颊,看她粘着点反光汗珠的颈窝,看她小背心肩带下面白白的胳肢窝,偶尔她抓住鱼竿伸直手臂,他就能捕捉到腋下那背心口子里露出的,一小团白白软软的东西。
他已经不是屁都不懂的孩子了,他已经知道要稍微后靠一点,找到一个更好的角度,悄悄看一眼那团软白之物上,那个小小的,红红的乳头。
看到后,他会觉得口干,觉得两腿之间有点紧,觉得……小鸡鸡在渐渐撅大炮。
他挪开视线,和之前每一次一样,感到羞耻,愧疚,一种对下流的自责盘旋在心头。
但余蓓并没注意到这些,她只是撅着嘴失望地靠回到他身边,抱怨:“乐乐,又没钓着,你说这儿是不是没有鱼了啊?”这次心不在焉的变成了魏凌允,“钓鱼不能急的,就是要慢慢等才行。
”“哦。
”她抱住膝盖,把下巴搁到细细的腿上,套着凉鞋的光脚丫翘起来,无聊地左摇右晃,“我今天不想玩儿那么晚了,我腰酸,胸口还涨,想回家吃冰糕。
”“行,再钓不上,咱就回去。
去我家玩游戏机吧?我舅舅家的ps被我借来了,可好玩了。
”“没意思,我才不玩。
”她轻轻拨拉着自己的脚趾头,“我租了小说和漫画,我要回家吹着电扇看。
”“喔。
”魏凌允挠了挠头,他突然特别想让余蓓回到曾经和他形影不离的时候,可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我家有新买的童话大王,你要不要来看?”2;u2u2u.com。
“乐乐,咱们都要上中学了,你干嘛还看那个啊,幼稚。
”她撇撇嘴,学着电视剧的腔调老气横秋地说,“我都开始看琼瑶和席绢了,你就知道看郑渊洁。
”“我也看金庸啊。
”魏凌允其实不爱看书,就是硬着头皮接话茬。
“才不信嘞,上次在你家吃饭,叔叔买的金庸全集在书架上摆着,新崭崭的。
你肯定没看过。
”“我回去就看。
”“那你看了再说……诶诶诶,乐乐乐乐!鱼!”魏凌允急忙伸手,抓着小钓竿就往身后甩。
然而,粗制滥造的钩和不过是面团而已的鱼饵很难有什么收获,看着动弹挺大的鱼漂,最后起竿上来还是空无一物。
“呜……没劲,走啦,回家。
”余蓓嘟囔着站起来,抓起宽边遮阳帽扣在头上。
她没注意,鱼竿甩起来的几点水,恰好落在了她小背心微微隆起的一边顶端。
湿润开的地方,顿时亮出了一小片深色的蓓蕾轮廓。
魏凌允收拾着东西,眼睛忍不住往她被打湿的地方偷偷瞥了好几次。
“呀,脚上又有泥了。
”她浑然不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凉鞋,很自然地往那块常坐的大石头上一靠,把脚伸进了已经不如从前清澈的河水里。
魏凌允很自然地穿着凉鞋走进河里,蹲下撩水,用指肚一点点帮她擦掉上面的泥灰。
看着略有点脏的皮肤恢复成白里透红细腻有光泽的样子,一种微妙的成就感混合着悸动在他心里漩涡一样转动。
他忍不住小声说:“蓓蓓,你说你也不肯喊我哥了,要不,咱俩……咱俩……谈对象怎么样?”“不要。
”余蓓像是早就在等他憋出这句一样,小小的唇瓣噙着得意的笑飞快地拒绝,“才不跟你谈恋爱,让你那时候嫌弃我。
”“小心眼儿,我后悔了不行啊?”“不行。
我就是小心眼儿。
”“那你还喊我哥哥,我把你当妹。
”“就不。
”“那我不给你洗了!”魏凌允的脾气也上来了,“回头我给我对象洗去!”余蓓抬眼望着他,扁了扁嘴,又哭了。
更糟糕的是,随着掉下来的眼泪,他还看到她的短裤上,分明有一小块红,正在迅速蔓延开来。
“你……你流血啦!快去医院!快去医院啊!”那次闹的笑话,让他比一般男生更早知道了什么叫做月经,什么叫做初潮……(五)那次赌气魏凌允一直记在心里。
初中新生报到之后,他就惦记着在班上找起了适合的女朋友。
他当然不是说已经不再喜欢余蓓,事实上,那个夏天他第一次梦遗之后,就经常会梦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样子。
他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男生。
实际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来之后,已经是朋友之中最讨人喜欢的男生。
在班上其他同学悄悄谈对象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的情愫。
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的小纸条。
初中就不一样了。
到了初中,他们虽然还在一间学校,但足足有七个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层。
流言蜚语的影响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见。
于是魏凌允很认真地把交个女朋友,开始自己的初恋,当作了初中的头号任务。
之所以会这么想,并不仅仅是因为暑假缠着余蓓让她答应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动宣告失败,也因为他并没太把学习当成很重要的任务。
魏凌允的头脑很好,小学三年级就被班主任推荐去邻校参加区数学奥林匹克集训班,六年下来收获奖状一墙,小红花无数,考试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长签字。
所以初中在当时的他心目中,不过是换一个地方认识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交个女朋友。
不到一个礼拜,他就选定了五个目标,在笔记本上画好表格写进去名字,一点点完善信息资料,打算找一个和自己最合适的女生,共同度过充实的初中三年。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就在他跟五个女同学关系都已经搞好,性格爱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时,班上另一个女生给他传纸条了。
那是他小学的同班同学,个子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戴着眼镜,曾经跟他一个小组,做组长负责收他作业。
而他是课代表,收齐的作业最后还是要交给他。
他图省事儿,就不乐意走那一道手,直接放自己课桌上。
组长大人却不乐意,总是要在他桌边跟他磨叽,磨叽到他交出来作业为止。
这就是他和初恋女友在小学时期的全部交集。
大概是那时候的事情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两人搞对象到了周末找借口出来,手拉手一起逛公园的程度时,他还是在喊她小组长。
起初她还撅着嘴撒娇一样说讨厌,后来发现改不过来,也就随他去了。
魏凌允和小组长一共恋爱了半年多一点,直到最后因为学习和女生家长撞破的双重压力宣告结束,他俩的交往进展,也就到牵手的地步而已。
“真的吗?”初一结束那个暑假,在郊外更远一些的河边,余蓓的雪白赤脚伸在小河里哗啦呼啦地摇晃,斜眼看着他,满脸不信。
“我骗你这个干嘛,”魏凌允躺在草地上,没精打采望着天上蜗牛一样慢慢飘的白云,“要是有初吻了,我肯定找你谝。
”“为什么啊,你讨厌不讨厌。
”余蓓皱起眉,扭头瞪着他。
“我就是为了找你谝才跟她搞对象的。
”魏凌允坐起来,拔了根草,用指甲掐出汁,拧来拧去,“我又不喜欢她。
”“和我有什么关系,你神经病。
”余蓓拣起一块小石头,试着打俩水漂。
结果石头一下子就沉进了水里,让她气得哼了一声。
“没关系你去找我妈哭,说我们家说话不算话!”魏凌允一着急,把跟妈妈说好保密的事儿都嚷了出来,“是,我妈说特别喜欢你,特愿意让你当我们家媳妇,那我求你当我女朋友,你又不答应。
”“我才初一啊。
”余蓓低着头,委屈地说,“我……我现在就跟你谈恋爱,我不真成你们家童养媳了。
再说……再说你一点都不浪漫,整天就是‘跟我搞对象吧’,‘做我女朋友吧’,要不就是‘我以后一辈子给你洗脚’,我才不要答应你。
”“不答应散伙。
”他摸着下巴上新起的青春痘,满肚子烦躁,“我还不稀罕求你了呢。
我长得又不差,踢球时候好几个女生看,等我挑着合适的,亲了嘴再来找你谝。
”“魏、凌、允,你就是个臭流氓!不要脸!以后都不要理你了!”余蓓哗啦一下把脚抽出水面,也不像以前习惯的那样放在他腿上架着晾干,湿淋淋往凉鞋里面一插,起来就抹着泪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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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穿裙子时候不愿意骑车,是被他大热天蹬着车子载来的,走出两步,只好又红着鼻头转身说:“你……你送我回去。
”不管什么时候,吵架归吵架,生气归生气,魏凌允照顾她的心思从来不会受到影响。
他嘟囔着抱怨两句,起来过去推上车子,吭哧吭哧蹬出一身汗把她送回了家。
送到家门口,魏凌允满肚子不甘心地问:“蓓蓓,到底咋样你才肯跟我谈恋爱啊。
好多不如我的男生,对象都搞一年多了。
”余蓓靠在自己家门板上,脚跟压下去,脚趾头翘上来,双手背在后面,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他,好一会儿,才气哼哼地嘟囔:“你就没发现少跟我说了点儿什么话吗?”“什么啊?我觉得我该说的都说啦……我就差没发誓到年龄就跟你办喜酒了吧?”“你……你就是个大蠢蛋!”她喊了一嗓子,开门进去,咣当把他关在了外面。
隐隐约约在里面好像说了一句,“让你连本言情小说都不看,讨厌。
”(六)魏凌允不爱看言情类的书,但一想到余蓓的话,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拿出零花钱去了租书店。
为了知识覆盖面尽可能广,他先后看了好几个女作家的言情小说,好几个女画家的少女漫画,最后还买光盘看了好几部在女生间广为传颂的言情电视剧。
这些用掉了他暑假的大半休闲时光,剩下小半他还要继续和小伙伴一起打ps,毕竟头可断,血可流,不能不踢实况足球。
暑假的最后一周,魏凌允阅读完了所有“学习材料”,拿起之前积累的笔记,开始研究其中的规律。
然后,他就发现了关键。
他的确少干了一件事。
可能,还是最重要的那件事。
但一想到要去干这件事,他就满脸发烫浑身发麻后背跟胳肢窝一起冒汗,别扭得像被放大镜聚光打击的肉虫子。
为这个,魏凌允纠结了一天,傍晚小伙伴过来踢球都回不过神,被人灌得稀里哗啦,不得不无赖放铲,结果小吵一架。
送气哼哼的小伙伴出门的时候,余蓓从楼梯拐角探出了头,白生生的小手招了招,“乐乐,正好,你明天有空吗?”“嗯……有。
”他点点头,“不过我想……”“那陪我去逛逛书市好不好,有几样参考书我还没买呢。
我妈本来说带我去,结果临时有事没空了。
”她乐滋滋跑下来,小声说,“这样我还能偷偷租两本漫画看。
”“哦,那……那我先带你去书市,然后咱们再一起去河边好不好?”魏凌允看着她的小脸,连衣裙里小小的隆起,裙子下穿着可爱拖鞋的小脚丫,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不想去,我想回来看书。
”余蓓垂下嘴角,“而且我暑假作业还没写完呢。
”“去吧,就去最后一次,开学前再也不去了。
”他急忙红着脸说。
余蓓楞了一下,接着,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显出几分忸怩,“那……那好吧。
”隔天一早,趁着凉快,魏凌允骑着暑假新买的变速山地车,兴致勃勃问余蓓:“来,要不要试试坐前面?”余蓓看着那个横梁打量了一会儿,摇摇头,“我还是坐后面吧。
”“可我看好多男生带女生都让女生坐前面的。
”“人家那是一对儿才那么坐的。
”余蓓还是摇头,说着话,就已经踩着马路牙子扭身坐在了后座,手扶了一下他的腰,然后马上就挪到了车座下面。
其实这山地车本来是没有后座的,买车子的时候魏凌允怕不方便带着余蓓跑来跑去,硬是让店里给安了一个。
路上他忍不住拿这个表功,结果她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你要不安,我就真不坐了。
横梁跟窝到你怀里一样,我才不要。
”“哦……”魏凌允垂头丧气应了一声,不说话了。
余蓓在后面意识到他有点不高兴,想了想,主动聊起了其他的话题。
那些小女生的八卦,漫画小说的剧情,电视里的戏码,要是换个人来絮絮叨叨说个不停,魏凌允一定会觉得挺烦。
而余蓓那软软细细的嗓子说起来,他即使一样觉得稍微有点烦,但仍然听不腻。
一会儿她讲累了,就换成魏凌允聊,说武侠电视剧,说他喜欢的球星,罗纳尔多、齐达内之类的名字她当然也不感兴趣,但一样会认真地听,偶尔问一句“什么叫越位啊”、“巴斯滕、巴乔和巴蒂斯图塔是一家人吗”之类很可爱的话。
这是他们两个的诸多默契之一。
也是他们总能赖在一起而不感到腻烦的理由之一。
临近开学,书市那边的人很多,变成了余蓓最讨厌的拥挤状况。
幸好,魏凌允的个头已经窜了起来,长胳膊长腿,轻轻松松就把她和满是汗臭味的人群分隔开来。
“你长胡子了。
”低头翻看想买的教参时,余蓓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魏凌允摸了摸上嘴唇那点毛岔,“男人都要长胡子的,不长那是太监。
”“不好看。
”她撅了撅嘴,“回头用我爸的刮胡刀给你刮刮吧?”从她语气中听出一丝跃跃欲试的味道,想到之前每次类似实验的结果,魏凌允果断表示:“不用了,我爸有电动剃须刀,我今天回去就剃了。
”他其实挺想留点胡子出来,觉得那样有男人味,尤其是上嘴唇的,说不定能有点陆小凤的味道。
可她说不好看,那就没办法了。
挑完书,回家送了一趟,时候已经不早,他们干脆先吃了午饭。
魏凌允妈妈正好在家,直接给他俩做了一锅西红柿鸡蛋打卤凉面,照例对着余蓓问东问西,跟见了自家小别重逢的女儿似的。
这种时候,魏凌允就会升起一股没来由的信心——他妈之前说的娃娃亲,兴许是认真的。
可再怎么认真,最后还是要余蓓愿意。
毕竟这时代的城市人,父母包办成童养媳的可不多见。
于是,吃完饭一起吹着空调看了会儿动画后,魏凌允再次提出了去小河边玩会儿的事。
余蓓在他面前挺能耍赖,说话不算话是常有的事,但这次没有。
她吮干净嘴里的雪糕棍,扔去垃圾桶,乖乖跟着他出发了。
太阳很毒,遮阳帽都有点抵挡不住。
照往常,余蓓已经小声抱怨起来。
但这次没有,她侧坐在后座上,小小的白白的脚掌交勾在一起前后微微摇晃,一路都没有说话。
等到了之后,他们去了平常一起钓鱼捉虾乘凉玩水的地方。
但这次什么都没有拿,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在。
余蓓去位置很好的那块大石头上坐下,脱掉凉鞋,把脚伸进水里,低着头,脸上微微有点红,像是在默默等待着什么。
魏凌允擦了擦脑门的汗,身上的短袖衫已经湿了一半,三分是因为热,七分是因为紧张。
“嗯咳,咳咳。
”他用力清清嗓子,过去走进水里,蹲下,平视着正盯着自己脚尖看的余蓓,“那个……我……唔……我有话要跟你说。
”“嗯。
”她点了点头,不敢抬眼。
“我……我喜……喜欢……”喉咙里发干,脑子里有点发白,他一紧张,改口说,“我可喜欢赤名莉香了,你说那个什么完治是不是挺欠揍的啊?”余蓓皱着眉抬起头,撅着嘴脚尖一掀,撩了一大捧水在他身上。
“你干嘛啊!”他看着自己连裤档都湿了的短裤,嚷嚷起来。
余蓓跟要哭一样,咬着嘴唇瞪着他,眼里水花转了两转,说:“你要……要没别的事,我回去了。
我作业还没写完呢。
”“我帮你写,我写得可快了。
”“才不要。
我自己会写。
”“那……那我的借你抄,你不是数学不行吗,我教你啊,我可是参加希望杯的。
”“不用!”“蓓蓓……你、你别这么突然生气好不好,我一紧张,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余蓓绷着脸,拿起小石子往水里丢。
扑通,扑通,吓得小鱼乱窜。
“蓓蓓,你……你听好了。
”他闭上眼,皱起眉,跟被谁打了一拳似的使劲张开嘴喊了出来,“我喜欢你!我、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没有听到回答的声音。
他闭着眼睛等了一会儿,疑惑地睁开了眼。
余蓓正瞪着大眼盯着他看,眼里的水花已经化成珠滚了下去,但那小小的红嘴唇,却紧紧抿成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好看极了。
那天回去,余蓓坐在了魏凌允车子的前横梁上。
那天晚上,魏凌允软磨硬泡让爸爸把车子后座拆了。
之后,初二开学第一周,班上的文艺委员给魏凌允传来了一张叠得很整齐的小纸条。
他打开扫了一眼,笑着在下面写了一行字,传了回去。
“对不起,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