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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有些狼狈,不想见人。
原本被握在别人手心里的手指被捏紧。
只觉身边一阵拉升的力道。
林可叁站起身,呵了一声,道:
“词,从来都没毛病。爱要,钱够,别动,我们就授权;再不如,加亿点钱,给您定制也不是不行。”
“您要是有兴趣,希望能正儿八经地在公司会议室见到您。”
他刻意加重了“亿”字。
“走了。”他拉起林瑾欢的手,朝一旁还坐着的张谷鲈扬了扬下巴,将狂妄体现的淋漓精致。
路过傅开逸,对上他带笑的眼,嘴角一扬:“麻烦叔叔了。”
*
林瑾欢觉得,林可叁拒绝得太狂妄了。
张谷鲈默了几分钟,只说一切都根据林可叁的来,他没有意见;得了他们的同意,先走了一步。
自高中和林可叁相识,一起组乐队,一起商量一些事情,他一直都挺信任林可叁的。
总有一类人,他们本身的能力强大到,吸引旁人跟随。这种跟随不是甘愿委曲求全。
只剩两人,林瑾欢说先散散步,再回去。
深夜,头顶的天空一团一团蘸了墨水的棉絮。
“你不会觉得,我们太理想化了吗?”她被他牵着,回想起与杜先生交流的一切,抿唇,犹犹豫豫道,“歌词,是短板,改也行啊……”
就算是天才,过于狂妄,过于目中无人,亦会沦落无人理睬的地步。
“不改。”林可叁的声音平静,“我们机会很多,尚且他一开始就看中的是《愿我能》这首歌。”
“一首歌,离了曲或者词,甚至换了演出者,灵魂就不同了。”
“你的词很棒。”他的嗓音微磁,透过夏日夜晚的空气传入她的耳朵,“你写出了我们。”
写的是他们目中无人的狂妄,写的是他们站在台上鸟瞰的感觉。
狗屁热血机甲。
林可叁笑了一下。
林瑾欢被安慰到,“嗯”了一声。
“今晚回不回学校住?”林可叁问。
“……都可以。”她眨眨眼。
大后天回B市,她将行李打包了大半。
“欸。”她突然叹了口气,“下学期,我要去实习了。”
他们学校是这样的,大四就开始实习。
“等放完暑假回来,我就去投简历了,然后就毕业了,好快。”她掰着手指数,“时间过得好快。”
“嗯。”林可叁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赚钱养我。”
他跟林瑾欢提过,毕业后考研,南汕理工本校的研究生。
说这个,林瑾欢可就不困了。
“好哇!我赚钱买房子养你!”
“行。”林可叁应得很干脆。
大概,就走了十来分钟。
林瑾欢觉得他背着的贝斯太过沉重,不由分说地暂停了今晚的散步活动,叫了车。
目的地是他在学校附近的房子。
地址是随手一输的,林瑾欢寻思了一下,没想再改动了。
林可叁的租房中,有了不少她的痕迹。
角落里巴掌大的鱼缸,厨房窗台的多肉;
玄关的拖鞋(尽管她其实更喜欢,也更经常赤脚),浴室里的牙刷、洗脸巾、卸妆水,衣柜里的短袖。
哦,还有地板上的长发。
进了屋,林瑾欢反而话多了不少,赤着脚跑进浴室拿了卸妆水,一边卸妆一边跑出来跟他说话:
“今晚真的在直播吗?你能不能找找有没有回放啊,我不是很上镜的欸。”
林可叁在煮开水,应了一声:“没注意,但你是好看的。”
“你说台下真的有认识我们的人吗?我好羡慕我们前面那个乐队,就那个……什么乐队来着,底下就有很多粉丝呀。说实话哦,他们的歌我还真听过。”
林可叁:“粉他们吗?让卫灯给你要个签名。”
“……那倒是不至于。”林瑾欢耸肩,丢了手上的卸妆棉,一张小脸素净好看,她又几步跑去浴室,按了一硬币大小的洁面泡沫,糊上自己的双颊。
泡沫像是一张膨胀的海绵面膜,徒留一双明亮水润的眼睛,凉丝丝的。
她盯着镜子,觉得好玩,又溜出来找林可叁。
林可叁在给小鱼缸里的一尾观赏鱼喂食。
林瑾欢:“看我。”
他闻声看去,看她满手泡沫,专门把自己的脸颊往外扯,做了个鬼脸。
“傻吗?”他失笑,“别等下进眼睛里了。”
“唉,今天又是难忘的一天呢。”林瑾欢自说自话,溜回浴室洗脸,看着指尖轻盈的泡沫,哼哼唧唧的,“要记住这个日子的。”
确实。
是的。
这天是该记住的。
因为这一晚,
他们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