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5 第36节
林秀抬头一看,就看见面前站了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也很眼熟,她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只能感叹世界真小。
她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秀此行的目的,张仲清的女同学,也是林秀的“情敌”,后来张仲清退休后和林秀离婚就是为了娶她。
林秀心里翻起滔天骇浪,脸上还要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接过纸巾说,“谢谢你。”
年轻女人微笑,“不用谢,不算什么大事。”
张仲清这位女同学不是一般人,据说她在学校的时候就是班里班花,还是张仲清初恋。后来毕业两人分开,女同学嫁给一位老板,跟着丈夫一起搬去了省城,但也从没和张仲清断过联系。
据说张仲清还把自己结婚照寄给她看过,想要得到她的祝福。
林秀不知道女同学怎么想的,但也知道张仲清有什么重要事情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位女同学,初恋对于许多人来说意味着最可靠。
林秀还没想好怎么和这位女士搭话,对方先开口了,貌似好奇问林秀,“你是新住户吗?我之前都没见过你。”
林秀笑着说,“我来看看亲戚,不住在这里。”
漂亮女同学叹气,“原来是这样,我还觉得你长得很面善,希望和你一直做邻居呢,可惜了。”
林秀随口说,“确实可惜了。”
女同学就说,“要不要来我家喝杯茶?天气这么热,喝杯茶再走吧。”她大约也不是好意,就是想给林秀下马威,要么是探探她这个“情敌”的底。
林秀本来就是想找她的,但又不想让她心里生疑,就推辞了一会儿,然后才答应她的邀约。
第五十章
女同学好心邀请林秀上她家做客。
其实让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上门做客就蛮奇怪的, 但林秀记得女同学上辈子就曾不止一次“偶遇”过她,林秀被她施以援手,以为她是个好心路人, 还感叹过她脾气好又温柔。
林秀假装要拒绝女同学邀请,女同学却不依不饶,一副和她相见恨晚的模样,让她上门坐一坐。
林秀问她,“不会麻烦你?”
女同学挽住林秀胳膊, 轻轻柔柔挽了下头发, “怎么可能呢,我就是个闲人,每天闲得无聊, 能交朋友那就再好不过了。”
女同学姓曾, 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曾可人, 长相又娇又俏, 住在离吴家不远的一栋房子里,院子里种了花草,还有雪白的狗在地上跑,仆人来来去去收拾房屋,和林秀在电视剧里看过的差不多。
张妍妍小声说, “好像图画书里面的图片。”
林秀摸她脑袋,“喜欢小狗的话, 我们以后也能养一只。”
曾可人在前面听见母女俩的对话, 转过头用一种奇艺的眼神看着张妍妍,温柔说,“你女儿真可爱。”
林秀知道曾可人现在还没生过小孩,可能因为她的原因, 也可能因为她丈夫,她不太在意,只当她的话是放屁。
到了院子里,曾可人请林秀坐在椅子上,让人端点心和茶点给她品尝。
她的小院子设计得非常西式,外面是草坪,草坪外面有一间圆顶小亭子,白色的漆柱显得很靓,和她穿着一脉相承的精致。
相比起来林秀母女俩就普通多了,一致的衬衫加牛仔裤,头上扎着马尾辫,因为行路几小时带来的风尘仆仆,和对方格格不入,仿佛两个世界的人。
林秀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她看见路上的仆人都在偷偷用余光打量她,指不定还在心里暗暗揣测,一会儿又好当作八卦见闻。
曾可人仿若未见,热情说,“这是咖啡,有提神的作用。”
林秀喝了一口,挺苦的,曾可人也没提,好像准备看她出丑。
林秀觉得好笑,她不太爱喝咖啡,吃西式餐点,她是天生中国胃,觉得茶比咖啡好喝,中餐比西餐养生,但她好歹多活那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不可能做出失礼的行为。
曾可人有点遗憾地看她放下杯子,热心说,“你刚来省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久,大街小巷比一般人都熟。”
林秀点点头,“其实是来给丈夫买东西的。”
曾可人眼神一动,“一个人出来多不方便,怎么不让他陪你?”
林秀耸肩,“他忙得很,据说他厂里有生意让他单独做,这是他第一次得到这种机会,恨不得天天呆厂里。”
说完朝曾可人笑,“嗨,我一个女人,不懂这个。”
曾可人意识却随着林秀渐渐飘远。
其实她也过得不如看起来那么好,她丈夫炒股票亏了本,每天在家里大发脾气。她又因为丈夫年纪太大一直没法生孩子……
她有时候会想起读书时候的张仲清,脸上总带着阳光的笑容。
曾可人勉强收回思绪,“那他工作一定很赚钱吧?”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幸好眼前的女人粗神经,也没注意到不妥,拉着她絮絮叨叨,“赚得不多,他说一个月百来块,老板不肯涨工资,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工作稳定就行。”
曾可儿立刻判断出她被骗了,张仲清告诉她他每月工资五六百,但从林秀的话来看,这个数应当是少了。
她心里冷笑,但表面上还是附和。
这场表面和善的交谈持续了将近半小时才结束,林秀带着女儿走出院子。
张妍妍吃过不一样的小点心,但还是惦记着小狗,问林秀,“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养狗?”
林秀牵着她的手,“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
第一天把重要事情做完,第二天林秀就有大把的时间办其他事情。
她上午带张妍妍去爬山顺便看动物园,林秀以前在读书时来爬过这座山,那时候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同学没钱,就怂恿她一起逃票。
票没逃成功,同学唯一一条没打补丁的牛仔裤被铁丝网刮坏了,和她抱怨了整整一个月。
林秀想到以前的事情就觉得好笑,直到被张妍妍拉衣服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动物园里没几种动物,每只都病怏怏的,普通一些的有小猴子、小奶牛,奇怪的有三只脚的鸡、五颜六色的孔雀。
张妍妍指着的就是一只大孔雀。
她好奇问林秀,“孔雀为什么不开屏?”
林秀被难倒了,幸好下一秒张妍妍被一头梅花鹿吸引住视线,盯着梅花鹿问,“它们长得不像梅花,为什么要叫梅花鹿?”
逛动物园半上午,林秀感觉张妍妍就像一本行走的一百个为什么,差点把她掏空了。
幸好很快到了中午,林秀带着张妍妍到半山腰的小摊吃午饭。
午饭依旧是牛肉面,热辣的面汤上浇了一勺子牛肉,吃得人满头大汗。
不知道是不是滤镜,林秀总觉得这时候的面好吃,虽然就一家破破烂烂的小棚子,不知什么地方引来的山泉水放塑料桶里,但就是比她后来在安装了空调,打扫得一尘不染的面馆吃的牛肉面还要美味。
偏偏这时候吃饭的人少,老板就在旁边逗她家小姑娘,和她念课文挑山工。
老板说,“就是这么个理儿,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要三心二意。”
张妍妍被他带歪了重点,“挑山工可真苦。”
这顿饭张妍妍把面吃得干干净净,面汤都没剩下。
等下山的时候,张妍妍还在想这件事,问林秀说,“山上的东西真的是挑山工叔叔挑上去的吗?”
林秀想了想,觉得应该不是,因为这座山真不算陡峭,后面还有一条平坦大道,况且人就算了,动物怎么带上去?
她们吃过午饭,又去了省城里的商场和书店。
林秀本来只想去商场,但张妍妍在书店门口就走不动路,这里的书店有县城书店的五倍大,书放在敞亮的玻璃窗里,更过分的是,这里的书打折。
童话书、故事书以及儿童杂志,有些打五折,有些三四折,买一定数额还会送花花绿绿的折卡纸或者水彩笔,张妍妍恨不得躺在地上打滚让林秀给她买书。
林秀想了想,递了五块钱给她,“你自己买,不会给你多的钱。”
结果张妍妍挑来挑去,最后只买了一本手工书,一本图画册。
林秀挺奇怪的,“你不是想要买故事书吗?”
张妍妍说,“可是我还想要那套《金刚葫芦娃》和《小白鹭》。”
林秀忽然明白她逻辑了,什么都想要,干脆就什么都不买了。
她顺口夸了女儿几句,结果走出书店不远,就看见那里有人鬼鬼祟祟地站着,问她们要不要买书。
林秀愣了下,“什么书?”
那人说,“书店的书,正版,我们有渠道的。”
林秀摇手拒绝了,没想到现在倒卖东西这么严重,随处可见的倒爷,什么都敢卖。
看林秀拒绝,这人不甘心,又问道,“那文具呢,文具总要吧。小姑娘这么聪明,一看就是读书的料,现在给她多买些便宜文具攒着,以后就不愁没文具用了。”
林秀显然不会被他这种伎俩说服,但灵光一闪,很快问道,“有bb机吗?”
那人看了林秀一眼,“没有,我们不卖这个。”
林秀有点失望,决定还是去商场碰碰运气。
她不一会儿就到了商场,直奔服装区。
这时候的服装区比她见过二十年后的要落后,却又比她想象的更离谱。穿梭在人群里的服务员,穿着统一的衣服兢兢业业招揽客人,简易的更衣间修在角落里,旁边还放着人身高的穿衣镜。
林秀进来时就有人面带笑容和她打招呼,“您要买衣服?”
林秀说,“看看衣服,要最新款。”
导购员把她带到一排衣架前,上面挂着最新的款式。
林秀一看就傻了。
流行倒是流行,但显然不是林秀太习惯的款,喇叭裤,宽松西装裤,册子上的模特穿着衬衣扎在裤子里,戴着一副□□镜,卷发乱蓬蓬的分不清男女。
导购看出林秀有点打退堂鼓,劝她说,“您别只用眼睛看,衣服总要试一试才知道效果。”
林秀无语,世界上所有的导购员仿佛都精修过一样的话术,这和二十年后几乎一句不差了。
她忍着奇怪,拿了一套对方推荐的衣服去更衣间试。
走出来的时候她浑身别扭,但是导购员还在一个劲儿夸她好看。
林秀问张妍妍,“好看吗?”
女儿吞口水,“好、好看。”
林秀不信,自己从镜子里面看,发现居然真的不太违和。
她挺习惯做乖乖女,衣服往简约大气上选,从未考虑过紧跟时尚,但现在尝试后发发现自己真的一点都不老,她才三十岁。
林秀说,“还行,再试试其他的。”
导购员从善如流地给她把衣服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