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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过去安抚地捏捏小姑娘的手。
盛七柒这才鼓了鼓腮帮,不情不愿地往外走。
江以晴注意到这一幕,一口气感觉梗在胸口。
盛七柒走后,餐桌上只剩下江以晴和程越两个人。
江以晴先开口:“七柒右手腕上有一道疤你知道吗?”
程越轻点了下头,声音很轻:“知道。”
这件事是在南江遇见沈川,告诉他的。
盛七柒在国外遇到抢劫,几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人,她不愿与他们争执,把身上的钱财都给了他们,然而他们好像并不满足,瞄上了她手腕上戴的程越送的星星手链。
那是程越送给她的,她怎么可能会给他们。
后来就直接打起来了,对方显然是惯犯,很会打架技巧,再加上那健壮的身形,饶是从小练武的盛七柒也有些吃力。
在他们又一次把手伸向她手上戴的星星手链时,盛七柒拿右手去挡,直接被刀在右手背上方的手腕处划了一道,鲜血瞬间流出,染红了她一整只手。
一只手受伤,也让盛七柒直接落了下风,那几个人因为她的反抗本就有了怒火,后来又下了狠手。
直到沈川赶来,那几个外国人才落荒而逃。
昔日情敌站在酒店宴会厅外的阳台上,并肩而立,沈川偏了偏头,看向旁边脸色晦暗不明的人,哪怕沈川很怨他,但他不能否认程越是个很优秀的人,白手起家到这个位置已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而且自始至终盛七柒只喜欢他,喜欢到连命都可以不要。
沈川转过头,看着外面的夜色:“我赶过去的时候,盛七柒倒在地上,手腕还流着血,意识已经模糊了,但她手里一直死死地攥着你送她的手链,嘴里还念着你的名字,后来我了解事情的始末,气不过,骂她,为了一条手链,特么不要命了吗?”
沈川顿了下,偏头问旁边沉默的男人:“你知道她怎么说的吗?”
程越没说话,他的脸色藏在阳台的灰暗处,似乎和外面的浓浓的夜色融为一体,心里更是一阵一阵的钝痛。
“她还躺在病床上,很虚弱,声音却很坚定,她说:我己经对他实言了,不能连他送给我的东西我都保护不了。”沈川也没指望他回答,自顾自地说道。
程越心尖一颤,他的小姑娘明明那么厉害,可还是因为他再一次受伤了。
“我去她所在的城市读书,的确有趁人之危的想法,但也要有机可趁啊。”沈川轻笑了下,有些挫败:“那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么喜欢你,连你送的一件东西都要保护好。那一次,我知道,我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
沈川顿住,偏头看着程越,声音里是妥协:“我不是败给了你,而是败给了她。”
沈川最后把盛七柒所在的城市告诉了他,才离开。
那天,程越在阳台待了一整夜,一支烟接着一支烟地抽,尼古丁的味道似乎也麻醉不了一颗疼痛的心。
江以晴又开口了,打断了程越的回忆。
她说:“也是那次七柒受伤,我才知道有你这么一号人,我才知道她多么喜欢你,我才知道我原来恣意潇洒、成绩不好的女儿变成一个年年拿奖学金、专业第一的人是为了什么。在国外我是撮合过她和沈川的,最起码沈川喜欢她、对她好,这些在我看来已经足够了,而且我和沈川母亲认识,算是知根知底,后来因为七柒受伤,他放弃了。那时候,我便不反对七柒回国了,其实反对也没用,我知道我的女儿,小事上她可能会听从迁就我,但在大事上,她决定了,谁阻止也没用。”
这些事也是那次受伤,沈川通知她,她去医院看盛七柒时,沈川告诉她的,只是她去的时候盛七柒都在睡觉,所以盛七柒根本就不知道她偷偷去看过她。
“其实我不算一个称职的母亲,除了给予她富足的物质条件,什么也没给过她,但我这辈子也就只会有这么一个女儿,我希望她以后可以过得幸福,也希望未来有个人可以疼她、爱她、护她,不辜负她。”
江以晴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一双精明的眼睛看着对面的年轻男人,以她多年的阅历,她看人还是很准的,眼前这个男人是值得托付的。
江以晴常年身居高位,哪怕后来公司破产,到了国外依然混得风生水起,在一家国际知名的珠宝公司身居要职,过往的阅历让她自带一股凌厉的气势,不说话,冷凝着一个人时,很容易让人产生惧意。
程越丝毫不惧,没躲避她凌厉的眼神,一双深邃的眼神直直地看了过去,语气认真:“伯母放心,我会用我的全力护她一世周全。”
江以晴点了点头,眼神狠厉起来:“虽然我现在长居国外,但是若是七柒她受了委屈,我会飞回来为她撑腰的。”
程越丝毫不惧:“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盛七柒回来时,两人都很默契地没再说话了。
一顿饭很快就结束了,江以晴就住楼上,在他们离开之前,她拉住盛七柒又说了几句话:“之后自己照顾好自己,我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周日就回去了。”
盛七柒点了点头:“以前我也是自己照顾自己,不也照顾得蛮好的吗?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工作狂,女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