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0
“你……”
“现在算是我们两个人的家事了。”
第三十四章 尾声
一年之后
程悠悠结婚了。
当我们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已经在去往民政局的路上。
最近太忙,就连嫁娶丧葬此类大事,都是她跟我在电话里汇报的。
接到电话的时候,我跟严丞收拾新房的摆件。
自从正式确定好我们二人的关系,我和程悠悠呆在一起的时间就被急速缩短,不过好在她老人家根本不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还沉浸在春风中难以自拔,能有时间给我发个短信确认我还顺利喘着气儿就行。
只能说社会财富分布实在太不平均,让我这个摆明要拉低严丞gdp的人腆着脸住在别人家,强行将他的天价稿酬一分为二。
但有件事情非常神奇,人和人之间有一种奇妙的磁场,我发现真正能帮我把“喝凉水都塞牙缝”的倒霉秉性扭转过来的并不是门上贴着的五路神仙,而是和我一样同为凡夫俗子的严丞。
所以在我的心目里,他就是顶尖厉害的神仙,如若不然,也是那种腿一抽筋,刚从神坛跌落没多久,下凡拯救我的高岭之花。
我看着他熟练烹调的背影,觉得生活第一次在我面前沉静下来,并让我觉得每天都有了不一样的活力。
免提的小喇叭一开,程悠悠的声音如约响起:
“我跟你说个事儿啊。”
我沾满面粉的手根本没有办法做出任何实际性伤害动作,歪着脖子回到:“你说呗,说十件事儿都行。”
电话对面一声短暂的沉默。
我心里纳闷,还有什么事儿能让天不怕地不怕的程悠悠欲言又止?
紧接着话筒中传来一声奇怪的背景音,我仔细听,好像是她娇羞一笑发出的语气词!
“程悠悠,三天不见你患病不轻啊!”
“少贫,要不然我让你下个学期不及格。”
对了,忘了交代,她毕业之后顺利留校,成为了一位跟在老陈屁股后面的助教。虽说还要六年的时间才能转正,但终究是迈出了常人不敢走的那一步。
所以现在,她的身份除了是我闺蜜,也是我的研究生班主任。
……
紧接着电话那头又是一阵狂喜。
我喝了口水,准备润润嗓子之后大展宏图,将程悠悠这样丝毫没有女人样的行为痛斥一顿,结果听见天打雷劈的一声:“我结婚了。”
嘴里一口水顺势喷出来:“我靠大姐,这是啥时候的事儿?”
“现在啊,就现在。我们俩在民政局呢,要不你和严丞也过来一趟,回头结婚纪念日组团?”
我笑她:“开什么玩笑,我现在才刚准备上研二,急什么?”
对面又是一阵沉默:“姐姐,你比我还大一个月,现在都26了,属于晚婚晚育代表人物了都!”
我们看对方,就像相互养猪,看看谁家的猪崽子能先出栏。
笑看对方把自己小宇宙里剩余的热情嚯嚯给其他无辜青壮年男性,这一轮长达二十六年的马拉松,终于在今天画上句号。
事实证明,程悠悠的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拱下一棵白菜,并且将他完全纳入囊中。
我摇了摇头,顺带看了一眼一年之前待在右手中指上那枚没什么反应的订婚戒指,虽然这个动作谁都看不见。
直接岔开话题道:“啥时候办婚礼,我去给你帮忙。”
程悠悠大笑:“不着急,到时候再说吧。”
扣断电话,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哎呀。”
厨房中传来严丞的声音。
“怎么了?”
我急忙跑过去,慌乱之间甩掉了一只拖鞋。
纤细修长的双手上被烫上一道红痕,由于皮肤白的原因,烫伤的痕迹显得更加触目惊心。
我看了一眼微波炉,大惊失色:“你怎么不带手套拿东西?”
他的笑容有些勉强,像是做错事情的小孩子:“我刚才心急了,都下午一点了还没让你吃上饭,有点慌张。”
这可不像是他的作风。
冲洗完毕之后,我将芦荟胶挤在他的手腕,一种沁人心脾的清凉感觉四散开来。
“好点吗?”
我看这那张低头垂睫的侧脸,那道红痕像是烤在我身上,火辣辣的疼。
“刚才程悠悠打电话真不是时候,不过是好消息,她结婚了。”
严丞没有回应,只是站在旁边,欣赏自己的“杰作”,看见成品的那一刻,还是觉得有些。
“这么努力,还是有点胡。”
面前的流心包被一层黑色的胡渣包裹。
我的心里“咯噔”一顿,随即若无其事安慰道:
“已经很好了,我去拿刀。”
在一转身的时候,他径自走回了房间。
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我能明显感觉到,提起结婚这件事,他的性质不大,甚至可以用扫兴来形容。
我在客厅中一个人生闷气,果然对爱情的期待值不能太高,否则难受的总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