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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玺带着云歌来到春喜路一家早点店。
进去前,云歌摸了摸脸上的口罩,犹豫了:“来这种地方吃,我怕被拍。”
他善解人意道:“没事,我跟老板打声招呼,包场一个小时。”
“嗯。”
三十来平不算大的早点店,沈思玺打过招呼后,门口放上了“已包场”的牌子。
刚坐下,老板很快认出了两人。
云市人都知道大明星云歌是云市的,但沈思玺是素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一半云市人血统,更多人知道他的身份是某著名集团的总裁。
而这两个身价不凡的人物出现在这家巷子里装修很一般的早点店,光往那一坐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老板娘将几笼包子和豆花端上桌,笑嘻嘻的说:“今天在这的消费都免费,我是云宝的粉丝。”
没想到在这遇到了粉丝。
云歌大方的问:“要签名吗?”
老板娘激动的说:“要,要合影!”
和老板娘以及店里的几个员工合完影后,终于可以坐下好好吃早餐。
云歌拿起一个包子,啃了口,瞥了眼沈思玺,问:“你多久没回来了?”
“好些年了,这些年一直待在国外,没想到这家店还开着,但老板好像换人了。”
以前的老板是认识他的。
云歌附和:“我也很少回来。”
他笑了笑,问:“味道怎样?”
“还不错。”
“老板虽换了,东西的味道倒是没变,估计是一家人。”
“也许吧。”她又问:“你什么时候回去?”
他意味深长的看她一眼,暗示十足:“这要看你什么时候肯跟我回去。”
云歌咬着嘴里喝灌汤包里的汤的吸管:“大宝还小,我近几个月的工作都推掉了,所以我想待久一点,可你不是很忙吗?”
“那我再陪你待几天,只要你不跟我离婚,想待多久都行。”
这话听着有些许卖惨的意味在。
云歌点头,含糊的“嗯”了声。
沈思玺眯眼,虽然她的动作含糊不清,但他完全可以理解为,她已经原谅自己,并且不打算和自己离婚了。
他心情大好:“吃完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我家。”
半个小时后,云歌才明白沈思玺为何对那家早点店情有独钟,因为他十年前住的地方与早点店仅有一街之隔。
十年前的沈思玺生活并不富裕。
那时候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十八年,也只能勉强买下一个两室一厅五十几平方的民住房。
十八岁以后,沈思玺便鲜少回到这里,陈伊慈偶尔会回来一趟,屋子里许久没人居住,家具茶几布满了灰尘。
用抹布擦干净木沙发,坐下后,云歌环视了眼屋子环境,忆起旧事,撅了撅嘴:“你以前那么穷,竟然还拒绝我。”
她抱着胸,微抬下颌,睥睨的小眼神透露出她的不满小情绪。
沈思玺眯了眯眼,冷不防的,抱起她落在自己大腿上。
云歌深吸了口气,娇嗔了声:“干嘛!”
男人充满荷尔蒙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他暧昧的口气从口腔喷出:“这不后悔了十年,一辈子当舔狗也讨不到你一个笑脸?”
哪有这么夸张,卖惨第一人。
云歌傲娇的抬了抬眼:“沈思玺,当初拒绝我真的后悔过?”
“嗯。”
“那当初在地下车库遇见我,怎么没见你主动追我?”
面对女人的质疑,沈思玺顿了一下:“想来着,只不过,你快了一步。”
随即收到一记犀利的目光。
什么叫你快了一步!搞得她好像多稀罕他似的。
云歌冷言警告:“这就是舔狗应有的态度?”
“不敢。”他思索几秒,迅速想出另一个说辞:“都怪你太美,迷得我晕头转向,让我觉得自己不配追你。”
这话多少有几分水分。
但云歌爱听,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起,心里头仿佛被灌入了蜜糖,甜滋滋的。
看到女人脸上的笑意,他问:“满意了?”
“勉勉强强。”
“那接下来,我会尽量让你满意。”
云歌还没反应,整个人便被抱了起来。
“你要干嘛?”她抓住他胸口的衣料,没来由的心跳加速。
沈思玺踢开了卧室的门,把她安置在床上,俊脸俯下,在女人的视野里放大,他哑着嗓音说:“如果那一夜是意外,那么今天,我让你清醒的记住。”
她咽了口唾液:“记住什么?”
“我的味道,让你满意的味道。”
云歌脸刷得一下通红。
下一秒便沉浸在男人娴熟的吻中。
她终于知道沈思玺为什么要把她带到这里来了。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