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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呗。城市打工仔。”
“我听阿从说,你是从S城来的。”
“是啊。”
“那你怎么到了这个地方,整天也不上班,到处闲逛?”
“可能是厌烦了城市里的生活吧。”林清有意说得云淡风轻。
”你应该是个会让自己过得不太厌烦的人。”冯钧摇下车窗,“不好意思,我想抽根烟。”
“你随意。”
冯钧咬着烟,眼神有点迷蒙:“这个小乡镇,几乎百分之九十的年轻人都出去了,出去念书,出去工作,也不想回来了。反而是你,一个城市里的过得还不错的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你呢?你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冯钧伸出手在外面弹了弹烟灰,“城市里过得太累了,想找个地方清净清净。”
“我也是。”林清忽然明白,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是有故事的。并不仅仅是她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很多人或者说所有人的内心都有一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过往。
“你也累?”冯钧忽然笑,“虽然第一次见你,你狼狈得像我当时捡的那条狗——”被林清瞪了一眼,他大笑,“不好意思,但是真的很像。我07年到这里,当时我在村边捡了一条狗,它很脏,也很丑,腿还是瘸的。”
“你竟然拿我跟一条狗比较?”林清故意装作生气。
“你要知道,它洗干净了以后可是一只非常非常可爱的贵宾,聪明又可爱。”
林清看他一眼:“它现在呢?”
“不见了。”冯钧叹气,“养了一年多,忽然就不见了。”
“抱歉。”
“人和人,或者人和狗的关系,都是这样的,有时候你想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之间它就不见了。”冯钧丢了烟。
两人于是都沉默了。山间的风很清,带着一点泥土和野花的味道,适合想心事。
第12章
林清躺在床上,睡不着。她在回想下车之前冯钧那一句轻轻的问话:“要不要考虑留在这里跟我一起做好农场?”
说真的,她曾经想过就此留在这里,过一些纯粹的田间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单而容易满足。但她不曾想过,要去参与一个那么庞大的农场的工作。一来,她对农业毫无研究,二来,她真的还不确定,真的就不回去那座城市了吗?
外婆已经深深睡去,打着微鼾。林清又想起了前两天外婆问她什么时候回去S城,其实她知道的,在外婆心里,这座小山城只是一个休憩的落脚点,并不是她的久留之地。同样,在很多人心目中,只有在大城市才能收获最好的东西,比如收入,名望,或者也包括爱情。
林清大概地估算了一下,她的钱跟来之前相差不多,毕竟在这里花费极少,但是长久下去,毕竟有全部花光的一日。30来岁的女人了,父母是指望不上的,也没有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回S城?留在这里?或者去一个自己从来没去过的地方,重新开始?
滴滴,手机短信进来了。是韦林。林清终究忍不住,把这些日子以来他发的短信,从头到尾看了一次,从最初云淡风轻地问她在哪里、还好吗,到后来说,有任何需要给他电话,再到今晚的“想你了”。
林清是在工作场合认识韦林的,韦林高高瘦瘦,颇有些吸引人的风姿。当时追林清的人有三两个,但是韦林是最富有外型上的魅力和个性上的吸引力的,所以两人很快情投意合在一起了。然而两个同样都需要靠自己在大城市里拼搏的人,要顺理成章地走到婚姻那一步并不容易,韦林不愿在没有房子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的情况下结婚,于是两人的婚事便一拖再拖。林清苦笑,有些事情一旦拖得太久,往往心就累了。
林清来到外婆这里,快一个月了,她刻意地让自己不要去想起那些让自己心痛的过往。但是在这个寂静的凌晨将所有事情一幕一幕地在脑海里重播,她的心反而比自己预想中的平静。原来,成长的最大功用是,让人拥有了更强的自我疗伤能力。15岁时,她会因为一场失败的考试想过死,但是32岁的她,好像无所畏惧了。
林清忽然做了一个可能很重要的决定。她把短信删掉,关了机。
第二天,林清去找冯钧。冯钧正在葡萄园观看他的葡萄的治疗效果,见到她来:“刚打了药,看起来还不错!”眉眼是舒展的。
林清仿佛在瞬间感染了他的喜悦,她低头看了看蜿蜒而上的葡萄枝条,其实暂时看不出什么好转,但是她点头:“嗯。”
冯钧放下手中的工具:“你来找我有事?”
“你现在有时间吗?”
“有啊。”冯钧交代了工人几句,领着林清往山上走:“我们边走边聊吧。”
林清想了想:“其实说起来,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昨晚你说的事情,我有点讶异,为什么你会想要叫我?”
“直觉。”
“直觉,这是什么答案?”林清皱皱鼻子。
冯钧低低地笑了一声,随手摘了一朵山壁上的野花,递给她。林清愣愣地接过,什么意思?
“来这里这么久了,前前后后投入了这么多人力、物力还有钱,但是最近我感觉很多想要做的事,都做不起来。管理方面,还是欠一些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