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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呀……
哥哥,你不是最怕爸爸妈妈吵架的吗……
哥哥,哥哥,你回来吧,然然爱你……
又过了一年,妈妈病倒了,死在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午后。当时她在学校上三年级,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
又是一年,爸爸再婚了。
又过一年,爸爸新娶的后妈怀孕了,后妈的肚子大了又瘪,她就多了一个妹妹。
妹妹渐渐长大,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爸爸的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她成了家里多余的那个。
又过了两年,她进入了青春期,懂事了,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僵,感情也渐行渐远。
又过了一年,她十五岁,搬出了家到外面上高中,寄宿,节假日的时候宁可在外面打工赚钱也不回去。
又过了三年,她十八岁,她哥哥已经走了整整十年了。
又是一个平静的午后,如果命运不曾让他们在那个转角相逢,她甚至都要忘记自己还有那样一个哥哥,还有过那样一段坎坷的往事了。
可地球那么大,兜兜转转一圈,他们还是再次相遇了。
那个时候,权爱华帮厉景琛看完诊,舒展了一下身体,提着药箱往外走去。冯嫣然正好下午没课,因此提前回来,踩着自己脚下的影子蹦蹦跳跳地往前走。
他们在街上相向而行,擦肩而过,而就在即将步入厉宅时,鬼使神差地,冯嫣然回过头去。
她看着那个身材高挑的男子往前走着,而后脚步顿住,缓缓地,也回过头来看她。
那天,是整个冬季里最温暖的一天,和煦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落,驱散弥漫了整整一冬的寒雾。寂静的长街空无一人,唯有他们四目相对。冯嫣然长长久久地忘了自己的呼吸,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眨了眨眼睛,眼泪淌了下来。
是你吗……
你长大了,也变高了,变得这么成熟英俊,甚至比她想象过的所有最好的样子加在一起还要好看。
哪怕是在梦中,我都有多久,没见过你了……
权爱华曾失忆了整整十年。
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身处在一艘远洋货轮上。身边都是一群高鼻深目的陌生面孔,他们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有些他能听懂,有些他听不懂。他想了好久,才慢慢摸索出他们的意思。大概是说他脑袋触了礁,昏迷好多天了,现在还不能动。不过幸运的是,船已经快靠岸了。
到岸下船之后,他便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这里的人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和他的长相天差地别。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下了船之后,很快便无所适从,沦落到了在街头蜷缩乞讨的地步。
白天倒好还说,可一到夜晚,街头巷口便完全成了另一个世界:垃*圾、粪*便、毒*品、枪*支、抢*劫、卖*淫、强*奸……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令他无所适从,他除了慌张逃窜便是四下躲藏,他害怕极了,整个人惶惶不可终日,很快便如惊弓之鸟般沉沉病去,眨眼间便到了裹着报纸横列街头,生死一线的地步……
他是被一个老爷爷救回来的。
在那温暖的屋子里,温暖的大床上,喂他喝药的老爷爷有着一张极为慈祥的面孔。他的身边围着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是黄色的皮肤,黑色的头发和眼睛。他们探着头,高兴地说“醒了醒了”。有人问他叫什么名字;有人问他家在哪里;还有人问他有没有爸爸妈妈,为什么会躺在大街上。
他怯生生地看着他们,脑子里乱糟糟的一团。他没有办法回答他们的问题,却又在心底莫名兴奋着。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说的话每一句他都能够听懂,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琢磨,就仿佛与生俱来,刻在了骨血中一样……终于,他看着他们,说出了自打船上醒来之后的第一句话:
“这是…在哪儿啊?”
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这话一出口,周围的所有人都笑了。
老爷爷拉着他的手,更是激动到脸色发红,他看着大家,一字一字铿锵有力道:
“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这小子是个中国人。他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他就是中国人!”
在养病的那些天里,他渐渐地了解到,老爷爷也有一个女儿,只是嫁到澳大利亚,在那里生儿育女之后,就很难再回来了。
他也了解到,他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做“唐人街”。这里的人们,大部分都有着和他一样的面孔,说着他能够完全听懂的语言。这里的人大都十分友爱,脸上带着和善的笑。他们在这个国家是微不足道的光点,来到这里却汇成了小小的火苗。这里的夜晚不像外面那么可怕,即使到了深夜,也不会有人在街头吸*毒;拿着刀*枪*抢*劫;亦或是被一群群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