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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慰她,“对,我是胆小鬼。”
祝朝歌即将走到枣花巷。
她用袖子擦掉眼里的水:“有本事你就走吧,我才不追你呢。我过两个月就上大学了,很厉害很厉害的大学,以后我要搞科研……”
正是暑天,顾嵬却感觉自己站在寒冷的冬日。祝朝歌声音软软的,但每句话,每个字,都是能戳烂心脏的刀子。他五脏六腑都要碎了。
“朝歌一直很厉害。”
他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朝歌是天上的星星。”
而他生于污泥。
祝朝歌气得踢脚边的石子:“顾嵬!”
“但我也对星星许过愿。”顾嵬想起那个裹着毯子看流星的夜晚,“我当时想啊,如果可以的话,多给我点相处的时间吧。让我能常常看到她,听到她。什么时候她厌倦我了,才是结束的时候。”
祝朝歌:“我没有厌倦你。”
“嗯。”顾嵬回答,“所以我回来了。”
她看见枣花巷口站着的少年。不,如今已经无法称之为少年了。他变得更成熟,更高大,风尘仆仆,背着包。
顾嵬放下手机,看着她说:“我不是故意不接你电话。实习的时候掉操作间,坏了……换了几个号码联系你都联系不上。后来跟着师傅跑高速,他不喜欢我接打电话。我给你发了短信……很多……”
祝朝歌这才想起来,她有几次接到过陌生来电。因为是外省的号码,恰巧当时很多奇奇怪怪的培训机构和学校打电话骚扰她,所以熟练地拉了黑名单。
这期间应当产生了很多误会。
但顾嵬还是回来了。
他问:“我还能呆在你身边吗?”
祝朝歌扑进顾嵬的怀里。
在夏日的蝉鸣中,她狠狠咬了他的嘴唇。
“你得多努努力。”
“让我不要厌倦你。”
顾嵬闻言笑起来,沾着血的薄唇弯起浅浅弧度。他看着她,眼底跳跃着细碎的光。
“好。”
“我会很努力。”
The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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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啦!
是个没有大纲的小故事。
本来还有一些情节,但是不想放进来了。作为po文,没必要这么苦,也没要这么平淡。
(写的时候只想让朝歌好好学习因此甚至无法好好开车,道德感在谴责我自己)
下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