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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金屋藏娇的事情败露以后,哪怕宋惜任不将人双手奉还,也会顾及她的感受,不会再留秦庄久住。
是以当初路南亭的计策才能运行得那么顺利,一石二鸟,既逼得秦庄无处可逃,又让情敌宋惜任多了个时时看管的监工。
当路南亭看清盒子里放着的东西时,那双原本还满是疑惑的眼里,霎时变得精光无限。
里面是大堆文件和磁盘,无一例外,都是宋惜任的犯罪证据,账务往来、washing money的证据、钱色交易,甚至还有他年少时犯下的几条命案。
路南亭正愁没法一举将宋惜任置之死地,这下倒好,这一把大刀直接递到他手中,让他怎么能不好好利用?
只是,顾繁清为何突然送了这样一份大礼过来?难道就为了这个造不成什么威胁的男小三,她要将宋惜任赶尽杀绝不成?
尽管心中仍然存有疑惑,但好不容易有了一雪前世之耻的机会,饶是路南亭再如何老道,此时也有些坐不住了。
秦庄并不知外界的风起云涌,他所能接触的,无非是客厅的那台液晶电视,还有时不时回到这间屋子里的路南亭。
为了断绝他与外界的联络,路南亭连手机都没还给他,只像养猫养狗似的,将他豢养在自己够得着的地方。
秦庄习惯了这种生活后,倒也不抱怨了。只每日吃吃喝喝,做些家务,若是心情再好些,就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些新鲜菜蔬,权当散步。
信息时代,连报刊亭都成了趋于淘汰的东西。他读书的时候,总喜欢去书摊上找几本连载小说、连载漫画,拿到学校里和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分享,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将这些书塞塞藏藏,免得被以“影响学习”为名收走。
随着年岁渐长,喜欢的书籍也换了类型。漫画小说成了过去式,时尚杂志却成了新宠。
这一年来,任书宁成了小有名气的明星,不少杂志都拿他的照片当做纸封。秦庄随手拿起手边一本时,老板还意趣盎然地冲他推荐:“这本是新进的货,卖得特别好,好多学生都喜欢他哩。”
秦庄在口罩后轻轻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嫉妒么?也许是有的。只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磋磨,他早已学会了将真实情绪藏在心底,不在面上表露出来。
况且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渴慕这些呢?艳羡,应该发生在实力相当的人面前。一个宠物,与主子的心尖子,是没有任何可比性的。
除了封面人物采访外,这本杂志里还有不少关于流行穿搭和彩妆的内容。秦庄不想被外界抛太远,正准备掏出手机付账,就看到了杂志后面垒着的一大叠报纸。
“宋氏公子身陷命案传闻,已被逮捕接受调查。”
这样醒目的一行字,配着占了半张版面的图文,宛如一记重击般让秦庄僵在了原地。
他怔怔地抽出报纸,反复确认纸上人物是宋惜任而不是别的什么冒牌货,一字一字去看纸上内容,生怕有丁点错漏。
此时明明是青天白日,他却陡然生了一身冷汗,手上提的购物袋也重逾千斤,压得他指骨发疼。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路南亭爱着的,风光无限;路南亭恨着的,身陷迷途;路南亭厌恶着的,半死不活。
好像整个世界都在围着那个人转动一样,由着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今日他能让家底深厚的宋惜任被困局所扰,来日他榨干了自己最后一丝价值,是不是也可以让他步上宋的后尘?
秦庄浑浑噩噩地回到那个所谓的“家”时,那人已先他一步进了屋子,正站在客厅处扯他自己的领带。
“去哪了?”路南亭看起来心情还不错,看他从外面回来也没有责备,只是用一种家常的口吻问他所为。
“逛了逛街,买了点东西。”秦庄仍被之前兔死狐悲的情绪所笼罩,僵硬地换好拖鞋,就想逃进厨房里躲避他的视线:“你先坐会,我去煮饭。”
“还煮什么,这么多还不够我们两个吃的?”路南亭让开道,在他身后的饭桌上,赫然已放好了好几份打包好的饭菜。
秦庄见理由失了效,便不好再说,只乖乖放了东西,换好围裙去摆筷子置桌椅。
路南亭看他为自己忙前忙后的样子,极为受用。哪怕秦庄已麻木得失了许多往日的神采,在他眼里也平添了几许风情。
“你买了书?”路南亭从后面单手搂着他的腰,另一只手则抽出柜子上的杂志,细细看了起来。
秦庄发出蚊呐般的细响:“嗯。”
路南亭:“买这期干嘛?书宁的杂志公司里多得是。你要是想要,过两天我给你搬一箱过来。”
他话语里的亲昵与理所当然,让秦庄顿觉自己是个自惭形秽的小丑。他茫然地看着桌上热气蒸腾的食物,不自觉便说了心里话:“我羡慕他。”
羡慕他有人疼有人爱,羡慕他不必每日提心吊胆,羡慕他可以在红毯上发光发亮,羡慕他拥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即的一切。
要是他能过上任书宁那样的日子该有多好啊?
可以享受鲜花和掌声,可以拥有辉煌的事业,可以能做任何他想的事情。
哪怕只有一天,也值得怀念一辈子了。
可这样掏心掏肺的真话,换来的只是路南亭毫不掩饰的嘲讽:“他拥有的,都是他值得的。你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