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96章 番外二:男神顾学长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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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顾子夜。
    我的父亲顾辉曾是律师界的翘楚,现在是一名大学教授。身为律师时的他是一个对弱者始终抱有最大善意,无私给予最大能力去帮助需要他帮助的人。他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给了他的事业,甚至是有些痴狂这份事业,恰恰这也是我最讨厌他的地方。我曾以他为荣,甚至励志也要成为和他一样出名的律师,只是后来我们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律师成了我择业考虑中最先摒弃的职业。
    我的母亲韩女士是一个痴迷雕刻的人,很多人管她叫雕刻大师,但私下大多数无聊的时候,她雕刻的都是什么抽纸盒,小鸡小鸭,差不多就是动物世界吧,完全不像一个大师。韩女士是一个很幼稚的大小孩,没出嫁前在家就是个小公主,嫁到顾家更是成了大公主,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自己还是孩子的她,用她特有的方式呵护着我健康成长,经历种种的她从未有过坏情绪,也从未言辞过激,也是她教会了我在情绪糟糕下怎样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做理性的自己,避免伤人也伤了自己。
    孟子说人性本善,我的父亲也坚守这一点,而我与他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将书本落地于现实,我开始相信荀子说的人性本恶。
    从记事起到初中,我时刻活在恐惧之中,这种恐惧来源于我父亲接的每一个大小案件,因为无论官司输赢与否,我和韩女士都是替结果买单的人。
    我从一开始的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那些人要围堵在家门口,为什么家里会被泼油漆,为什么家里经常会收到可怕的快递……最后,我变成了一个沉默者,沉默接受这一切,沉默接受被人围堵挨打,沉默接受每一份不公平,因为我的每一个为什么,都将成为韩女士的眼泪,每一滴都堵在我的胸口,最后泛滥成灾。
    渐渐地我开始怀疑什么才是“正义”,什么又是“善恶”,为人的底线和尺度又是在哪里?直到有一天我的父亲接了一个孤儿寡母向工地老板讨债案,我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所有的隐忍都爆了。
    是,在外人的眼里,我的父亲年轻有为,在律师界叱咤风云,尽其所有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权利,与人为善,人人都很钦佩他。但,即便他再怎么厉害,却保护不了我和韩女士,她被绑架了,韩女士是我的底线,有人挑战了我的底线,那便是引爆了炸弹。
    从此,律师这两个字从我的生命里划去,而我开始反感女人,尤其是看起来像弱者的女人。
    上了高中之后,我便选择了住校不回家,我开始挑战各种新奇危险而又刺激的东西,越是具有挑战性,我越是喜欢,当然还包括人性。
    如果说一开始的我只是反感女人,那么高中所生的一件事让我从此讨厌了女人,我挑战了所谓早恋这个禁忌,却也是从此对恋爱没了兴趣。当然这件事韩女士不知道过程,只知道结果,她对于我讨厌异性这件事一度还以为是那个孤儿寡母事件造成的。
    恋爱对于每一个未曾接触过的人来说都是期待且抱有幻想,同样我也是,尤其是泡网吧和酒吧时,看到那些比我还小的男男女女恋爱时,当我与酒吧里形形色色的女人跳贴身舞的时候,也曾幻想过自己未来的女朋友甚至是妻子会怎样的。
    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开始了一段的观察之旅,猎物的对象是我们班的化学课代表,刚柔并兼的一个女生。也不知是我的观察太过明目张胆让她有所察觉,还是那时谁喜欢谁经常会开的玩笑话太过敏感而又被她当真了,她便自以为是的对号入座我喜欢她。
    于她,我是有好感的,但喜欢谈不上。只是,很多人很多时候都有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这种毛病,自从觉她表里有些不一甚至是有些爱慕虚荣的时候,我便失去了探索的兴趣。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八个字用在化学课代表身上很合适。
    学校里追她的人并不少,还都是学习顶尖的,长得也很帅,她却偏偏突然有一天选择跟我这个混吃等死的人说胡话,大意是什么她知道我喜欢她,但是她希望我先好好上课把成绩提上来,然后再谈恋爱这件事。嗤笑过后的我,逃课睡觉继续,并没有把这件事当真,只当她脑子进水了,也抽风了。
    没过多久,学校里都在传我跟她谈恋爱的这件事,还拍了那天我们站着聊天的图片,明明是隔着距离的,角度看上去很亲密的样子。我不屑于解释,也懒得理会这样的事情,而她却认为我是默认了,之后都是以我女朋友的身份自居做着让人反感的事情,再三警告她,却不见丝毫效果,无形中有种黏上狗皮膏药的恶心感。
    后来,越演越烈的她,甚至是让韩女士也误认为我早恋,一再地刷存在感,让我实在反感至极,也因此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当众用言语羞辱女孩子,忍无可忍揭穿了她自演自导的把戏,谁曾想不堪受辱的她,又演了一场割腕自杀,逼着我就范。
    只是很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高估了我对人命的重视度,也不知有多少次那些曾欺辱过我的人,被我回敬大礼之后,留的也不过是一口气而已,我所用的力道恰恰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已。
    叛逆,桀骜不驯,酷爱挑战危险和刺激,成了我高中时代的代名词。
    直到高考结束后,一场车祸,最终的真相,改变了我的父亲,让他放弃了大好前程,回归教学,也开始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也知欠了那个夜晚拉着我、求助我的女孩,她的那双眼睛,时不时会在午夜梦回中出现。
    在a大能与她再见时,她的那双眼已经布满了风霜,可即便这样,第一眼我便认出了她。我从未想过和她会再见,抱着这份从未,我又重新拾起了观察和探索的兴趣,做了一个旁观者,一年两年三年,从毫无声色的观察到浅显的了解她,再到不由自主地想要接触她,我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淡漠如她,像是一个与这个世界始终隔着一只脚的人。
    职业生涯规划会是我跟她在a大的第一次正式见面,我没想到她会在,更没想到她也认出了我,竟有一丝高兴染上了心头。
    后来的偶然遇见,再到刻意遇见,心不由地为之所动,单纯地就是想要对她好,甚至是超出了界限被她有所察觉,最后被她的一句“学长,如果可以的话你就当不认识我,从前也没见过我吧”,给刚升起的火星给浇灭了,让我回归于现实,冷静了下来。
    过去的三年里,我曾无数次对自己心设防,车祸的缘由和真想,理清现实,也接受她的提议,这也是最好的选择。可当一切的一切理清之后,当我看见她跟一个男生并肩走着,说说笑笑的聊着,现有点接受不了这样的场面,站在了她抬眼便能瞧见的地方,给她也相当于给我自己一个机会。,意外又高兴的是她喊了我的名字,我开始想要知道与她的相遇到底是怎样的缘分?
    也许,便是我早已打算好摒弃这个世界,亲手拔了身上所有软肋时,而这个世界又偷偷地给我安了一根软肋。相较之前的软肋,这根太过脆弱,是被这个世界丢弃的软肋。每每感触它一分,我便为它痛一分,感触越深,越是骨肉与它融合在一起,越是想要对它好,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接手它的世界。
    即便车祸真相终究会揭开,即便后来我与她分隔两地,与她不知道可还有未来,可我还是非她不要。
    要理由吗?
    也许,便是车祸的那一晚,我便记住了她吧!
    遇见终究不是偶然,大多数的遇见是生命里的必然,必然相遇,必然相爱,必然要走到一起,她便是我的必然。
    任今后风雨再大,任岁月如何变迁,我将护她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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