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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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之遥 作者:雾月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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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落在后的那个房间。

    他浅浅笑道,“没有,我还喜欢他,我还是他的粉丝。”

    女生问,“那你想进去吗?我可以带你进去,当感谢那天你安慰我。”

    于是小助理跟着女生进去了。女生把他拉到前排离舞台很近的位置,还给他塞了个显眼的灯牌。他一身西装革履提着公文包站在激动的粉丝群里,不由得紧张起来。

    接着所有人开始尖叫,明星走上了台。小助理仰头看他,看他在聚光灯下依然闪闪发光,依然跟他最开始在大学舞台剧上见到他的样子一模一样。他渐渐扬起笑容,深吸一口气,举起手里的灯牌,跟其他粉丝一起大喊他的名字,喊得很真心,跟他很久以前在大学舞台剧下喊他一样。

    他在台下看着明星,明星在台上看着他们。

    明星拿着话筒,还是那样温柔地笑。他走到台前,深深鞠躬,面朝台下。小助理几乎能看清灯光下他的睫毛,好像他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谢谢。”明星说,“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陪伴。”

    ——end——

    ——以下一些free talk——

    “你是我未曾拥有无法捕捉的亲昵,你是我朝夕相伴触手可及的虚拟”

    【关于“一步之遥”】

    连载时有评论说小助理向明星走了99步,明星也没迈出那一步。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明星会向小助理走过去,他每走一步就会吸引小助理向他跑好几步,最后大概是明星走了20步,小助理走了79步,然后他们停在距对方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

    但他们谁都不会跨出那一步,不是没有勇气,只是不能。

    他们从一开始到最后都从没想过要在一起。同性恋情公开对明星的打击会是致命的,他不是别的小说里宣布有男朋友也能毫无顾忌的影帝富二代,他很努力才爬到这一步,所以他不可能放弃。而小助理也并不想他放弃,比他喜欢他更重要的是他能继续星光闪耀。所以他们不可能在一起,他们不可能迈出那一步。

    那一步是鸿沟是银河是天堑。是近在咫尺却无法跨越的一步之遥。

    【关于助理】

    这篇文是主受视角,小助理是我代入更多情绪的。相对明星,他其实是个普通人,但他为明星做了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事。

    小助理我倒没有特别多想说的,因为主受视角已经在整篇文里把他剖析过很多次了。我认为他并不是那种“贱受”,他确实不求回报地付出了许多,但他的付出都是有理由的,因为他对明星的爱是有迹可循的。

    很多人心疼小助理,因为他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但至少从他的角度,他是无怨无悔的。何来亏欠,他敢给就敢心碎。

    关于小助理没拥有姓名,因为后来想好名字之后没找到机会插进去,强行写出来反而突兀,所以作罢。不是我不爱他。

    【关于明星】

    我想多说说明星。

    我并不希望你们讨厌他,事实上看你们不喜欢他我是有些伤心的,并且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写得不够好。

    我的初衷是,写两个温柔的人,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相处。他们都没有多大过错,只是现实就这么走下去了。他们两个人都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有自己的缺陷,但也都有值得喜欢的地方。

    明星得是值得喜欢的,小助理的心甘情愿才有理由。其实他真是个挺好的人,他认真演戏,他温柔体贴,他记得别人对他的好,他知道自己给不起就宁愿放手而不强求。他哪里都好,他只是不跟小助理在一起。

    主受视角让大家看见小助理爱得深沉,但难道所有的爱都必须得到回应吗?那些粉丝不这么爱明星吗?如果开个上帝视角看,不过是一个粉丝喜欢上明星,若从这个角度看,明星有多少粉丝,他得回应多少爱呀。

    所以不能责怪他不跟他在一起。他已经对小助理足够好,但他不能迈出那一步,因为对他来说比喜欢更重要的事还有很多。

    要问他喜不喜欢小助理,他肯定是喜欢的。一个人从开始到如今陪了你这么久,你会不喜欢他吗?所以最后的分别,他受的伤也并不少。

    他是个多害怕寂寞多需要陪伴的人,但他宁愿放小助理离开,也不用自己不能承诺的东西绑住他,即使代价是他的孤独汹涌而来。

    【关于结局】

    我没想到结局会有人觉得猝不及防。这是我从一开始就想好的结局,我很喜欢,可以说这篇文70%是为这个结局写的。

    我希望你们看到这个结局会有雨过天晴的感觉,之前的一切都可以放下,不后悔遇见,不后悔分离。

    我喜欢open ending,读者可以自行补全后面的事。人生那么长,什么都很有可能发生。这篇我也不会再写番外。

    但要问我他们还会不会在一起,我最初跟朋友聊大纲,用的是这样一句话结束。

    “愿往事清零,回到原点,但不必再重新来过。”

    【关于感情】

    连载时有些评论说起自己暗恋的卑微的感情,我很喜欢阿青之前给我评论的一句话,“海底月是天上月,向来心是看客心。”或许你们能从这样的感情里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像。

    不过我觉得这样的爱并不卑微,不是不争气,不是“贱”。好好爱过一个人,不管结局如何,都该是一段值得的经历。像追光者唱的,“多么渺小一个我,因为你有梦可做”,像小助理说,谢谢你曾闪闪发光。不要悔恨,至少你有过闪闪发光的爱和梦。

    愿我们能温柔地爱人,也温柔地爱自己。

    【关于写作】

    相对上一篇文,我自己更满意这一篇的剧情和感情描写。原本是个我以为写不了多少的大纲文,增增补补也有了三万多字。

    虽然连载时有一些读者提想要he或者想要跟学长在一起,不过我还是按最开始的想法一直写下去了,因为这是写给我自己的故事,我想按我认为最合适的走向写。

    说起来学长反而是不在我原本构想里的突然冒出来的人物,增加他的时候还纠结了许久,觉得这样倒落入狗血俗套了。不过写到最后也还好。

    我想跟你们聊这些想了很久,但每次更新也就千儿八百字,内心感想反而一两千,觉得不太好意思,终于能在完结时候说啦。

    那么,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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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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