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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元元的,谁也抢不走。」热息缠绵,他抵着她的唇起誓。
安志媛悄声长叹,揉揉他的散发。
她家男人其实是个情感脆弱的孩子,既脆弱又敏感,很容易引起女人的保护慾,得庆幸他这一面外人难以觑见,要不再添上他这般长相,都不知要引来多少覗锦。
吻变得温柔,从她如花唇瓣挪到耳畔、秀颈,他嗅着她肤上自然散发的馨甜,低哑道:「元元你真好……你永远这麽好,我们、我们一直这样相好,好不好?」咽了咽唾津,像有太多话要说,他费劲整理——
「我知道你喜欢我的模样,有时你瞧着我都瞧得走神,有时则瞧得偷偷窃笑,眉眼弯弯,那种时候我会格外得意……元元,我发誓,我会让自己一直美美的,你一直瞧着我,好吗?眼里只有我,好吗?」
常对他发花痴,口水都不知流了几桶,原来他心知肚明。
安志媛羞笑地推了推他。「我不看你看谁?即便哪天你不美了,我也是看着你,咱们都生米煮成熟饭、大功告成兼修成正果,除非你吃错药决定不再待我好、欺负我了,那我就不再理你、看你。」
「不会的!」他倏地抬头,神情郑重且焦急。「我不会吃那种药!」
虽说他完全没有要逗她的意图,安志媛还是被逗乐,见他眼底仍微微泛红,一颗心当真柔软到没边。
「好。你若没吃错药,我就永远只瞧着你,你想去哪儿,我都追随。」轻抚他的眉眼。
「爷爷临终前说,既来之,则安之,心之所在,即是故乡……雍天牧,我想你是变成我的故乡了。」
果然,她家敏感病娇的男人又一次掉泪给她看。
「元元肯抛下这儿的一切,随我天涯海角?」他认真确认。
她眸底亦湿润,低柔道:「若爷爷尚在,我是不好随你走的,如今爷爷走了,後续事宜也都办妥,你欲往哪里去,我都是要跟的,总归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是需给我一些时日,我得把魏娘子和小禾安排好,把能帮忙茶棚生意的人手训练妥当,届时无後顾之忧,无牵无挂,我跟你流浪去。」
难得来这麽一趟,她也想开开眼界,想嚐嚐各地不同的饮食。
雍天牧眼带泪,唇露笑,好似内心长久的愿望终於实现。「我想回当年南族夜灵的故地一探,元元愿跟我走吗?」
「好。」螓首一点,毫无迟疑。
安志媛如愿见到美人露笑,噢噢噢,那可不是普通的美人笑,是瞬间让她全身通电、电得她不要不要的俊美笑靥。
於是这一回合换她化身虎狼,拖着痍疼不已的身躯也要痛快扑倒他,手与嘴并用起来,大快朵颐……
对雍天牧而言,能带着妻子离开小溪村,远离兴城以及南雍王庭,如此再好不过,即便仅是暂别一段时候那也很好。
雍衍庆受他要胁虽无法拿捏他,近日亦撤走埋伏在小溪村周遭负责监视的人手,他仍觉不安,许是安志媛被劫险死的阴影深烙在心底,他好几次都想不顾一切将她打包带走。
但,不能够。
他若真不管不顾带她远走高飞,她肯定跟他闹。
可如今他终於等到,他的元元真要跟他走。
对安志媛来说,这一次的远行被她定调为「新婚蜜月兼心灵寻根之旅」,度蜜月是她要的,拜访南族夜灵故地的寻根之旅是特意为雍天牧规划。
为了顺利出这趟远门,她买下一辆朴实坚固的马车、一匹温驯善走的马,亦为家里添进一匹早就想买的健壮小毛驴。
距离远行的日子尚有十多天,这些天她把重心全放在茶棚的营生上,将手中的活儿一样样交到魏娘子和小禾手里。
她原是担心自己和雍天牧这麽一走,魏娘子和小禾肯定忙不过来,曾提议是否暂将茶棚顶让出去,用她在城里饭馆和茶坊的人脉帮魏小禾谋一份活计,加上她替他们母子俩在钱庄里存的银子,足够轻闲个五、六年。
结果魏娘子仍想将茶棚经营下去。
确定方向後,安志媛立时调整计划,既要继续营业,那就得请员工了。
安家茶棚请人的消息一出,邻村也来了不少人询问,因大夥儿都听说,来安家茶棚上工不仅有工钱可领,还能习得制作点心的好手艺。
安志媛并不担心自家招牌点心的用料和作法会被外人学去,她已跟魏娘子商量好,她远行这段日子,茶棚的点心就以八宝粥和红豆松糕为主,这两款小食其实用料简单,制作方法亦不需什麽诀窍,有人爱学那就学。
至於眉角较多的几样点心,安志媛全都教给魏娘子,连魏小禾也学得不错,端看他们卖不卖,要不要再教授给别人。
总之她度蜜月去,家里、茶棚里的大小事,全交给魏娘子全权处理了。
来到出发的这一日,马车套好,车内三分之一的空间堆着行李,首次在古代旅行,安志媛带的东西可不少,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几个箱笼满满当当,连当初雍天牧亲手为她打造的混铜铸铁红豆饼烤盘,她也一并带出门。
雍天牧看在眼里,笑在心底,所谓轻囊方能远行,用在妻子这儿怕是行不通。
临行前,话说了又说,叮嘱再叮嘱,马车终於出发。
岂料那匹善走的马儿走不到二十步,车里头从姑娘家「晋升」为少妇的女子竟然大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