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17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燕苍梧走过来伸手过来提她面前的水桶。
    白玲抢先抓住水桶的把,咬牙往上提,“我也能提,不用你帮忙了。”
    她肤色白皙,一张脸憋得浮上一层淡淡的绯色,水桶摇摇晃晃的这才离开地面两厘米。
    燕苍梧见她一副要跟他划清界限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他指了指地面上的水迹,“拎一桶洒了大半桶。你们城里来的文化人用水就这么大方吗?”
    白玲低头一看,地上果然已经被她撒的全是斑斑湿痕,身上那股撑着她拎水的力气顿时消散的干干净净。
    她红着脸放下手里的水桶,心头尴尬又生气,气自己怎么连一桶水都拎不动。
    燕苍梧弯腰将水桶拎起来,又重又沉的水桶在他手里好像里面不是满满一桶水而是一桶轻飘飘的棉花,一只手就轻轻松松的拎了起来。
    白玲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像条小尾巴,眼巴巴看着他把一桶水倒进了缸里。
    燕苍梧转过身来,他皱眉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边打转的白玲,“用不着你。你去坐着看书吧。要不然出去玩也行。”
    白玲坐回桌边,她撑着下巴看着燕苍梧一趟趟的把水拎进来,不多时就将大水缸都蓄满了。
    他蓄满了水缸一刻也不停歇,脱下外套挽起袖子将里里外外该擦的地方又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擦得几个柜子一尘不染,紧接着抹布一拧,洗了手就开始煮饭,简直像个忙碌又沉默的小蜜蜂。
    白玲想来想去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燕苍梧连她这样一个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都愿意照顾,按理来说,小孩子一两岁才是最难养的时候。
    那会儿燕苍梧年纪也小,他都没有抛弃燕桑榆,怎么现在居然自己亲弟弟在外面过的跟个野人一样也不管。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不回家在外面跑,这地方这么偏远,他能跑到哪里去?他怎么吃饭?他睡在哪里?
    难道燕苍梧就一点都不担心?
    看来她还是得探索一下这林场的地理环境,别的不说,至少要搞清楚燕桑榆去哪了这个未解之谜。
    而且,她记得剧情中燕苍梧是在一个冬天落水被宋健民救了。
    她得提前找到那条河,阻止燕苍梧落水,或者在燕苍梧落水的时候让另一个人去救他。
    燕苍梧将煮好的红薯玉米糁子粥端了上来,一人一碗,白玲刚拿起筷子,一串脚步声就从帐篷外面传来。
    “哟,小特务,你这正吃饭呢?”
    人还没到,声音就已经先传了进来。
    燕苍梧放下筷子,眉心微皱,白玲好奇的看着燕苍梧的表情,夹起一块红薯咬了一口。
    男人一进门,目光就黏在了白玲的脸上,脸上露出一个垂涎的笑,“白知青,还记得我不?”
    白玲面无表情,“不记得了。”
    这种让人一见就倒胃口的人还是很难忘记的,白玲对他记忆深刻,只不过并不是什么好印象。
    没想到,这居然就又见到了。他那双眼睛扫一下她,她都觉得自己像是块香喷喷的猪肉,有点犯恶心。
    “我建军啊,马建军。咱们昨天还见过,我从团部把你接来的。呀,你们这个粥煮的稠得很呢。小特务,没想到,你现在富裕的很嘛。这么稠的粥都喝得起了。”
    燕苍梧,“你有什么事情吗?”
    马建军笑嘻嘻的转了转眼睛,“我来当然是有好事情要告诉你了。咱们邻里邻居的,我跑了这么大老远来,你都吃上干饭了,也不给兄弟我一碗饭吃?”
    白玲抢在燕苍梧之前开口,“真是不好意思了,饭一共就做了这么两碗,没你的。”
    合着是想跑来混饭,就算是红薯玉米碜子粥,她也不想给他分一口。
    马建军让白玲这么扫了面子也不生气,反倒因为这漂亮知青跟他说了一句话心下美滋滋的,寻思着这城里姑娘就是不一样,说话这么好听,听着跟台子上唱大戏的一样。
    “咱们大城市来的知青就是说话直,干脆。那我也干脆点。小特务,你可是交了好运了,牧畜段最近正剪秋毛,说是忙不过来,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你,他们段长刚才来点名要调你带着白知青过去帮上五天的忙。”
    羊群一般一年要剪两次毛,秋季的剪毛就叫做剪秋毛。
    牧畜段平时最累,他们要管林场所有的牧畜,一些照管不过来的牧畜会分给其他林场职工代为照顾,但年底都要交回牧畜段。
    临到年关宰羊宰牛都是他们负责,自然所有好肉都让他们先挑了。
    剪羊毛在其他人看来也是个好差事,累虽然累一点,但交够指标,剩下的羊毛会分不少给职工。
    羊毛这种好东西,用处大着呢,既能用来做毡子,又能用来织毛衣,懒汉塞进袍子里也暖和。
    第二十章
    ==================
    燕苍梧听到这个消息却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什么?知青也要去?”
    他平常跟牧畜段的人一点交情都没有,这平白无故的把他叫过去,看着像是天上掉馅饼,可是哪有剪羊毛还要连下放女知青都一起叫上的?
    谁都知道下放的知青大多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点重活都做不了,难道还就能拿得动剪子去剪羊毛了?
    这活一向只有壮年男人和那些最魁梧的大娘才能干得了,那些大娘一个胳膊就能顶这知青腿粗。
    早不叫,晚不叫,知青来了没两天,这就来调人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白玲听得一头雾水,“剪秋毛是什么?”
    马建军见这大城市来的知青也有不知道的地方,自然要抓住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就是剪羊毛。这可是个求都求不来的好差事啊。听说来收羊毛的司机都开着大卡车,只要跟他们打好关系,还能拖他们从外地带各种好东西。他们去过的地方可多了。”
    这年月消息闭塞,走哪里都要介绍信,要说谁最神气,当然是那些天天开着车跑长途货运的司机最神气了。
    马建军二十多年来,到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团部,说起大卡车和司机时满眼都是艳羡。
    白玲听到这令人艳羡的好差事和大卡车司机,却没有露出什么艳羡的神色。
    要说走南闯北,她原本的世界也没少到处走,去的地方也不少,虽然大多都是为公事出差。
    几十年后全国道路交通情况越来越好,到处都通了高速公路,大多数家庭自己更是都会有小车日常上下班,司机也不是什么让人艳羡的职业了。
    燕苍梧放下碗筷站起来,“我知道了,我送你回去。”
    马建军还想跟那娇滴滴的漂亮知青多说两句话,哪里肯走,屁股就像是生了根一样死死的粘在凳子上,没话也要找话,“白知青,你在这里住的习惯不习惯?”
    自从他见了一次白玲,这两天吃什么都不香了,睡觉一想到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有个漂亮姑娘都睡不着,一想就心痒痒,成天都盘算着要找借口来多见她两面。
    白玲无视了他,自顾自的吃饭。
    马建军嘿嘿的直笑,“原来你爱喝这个红薯玉米糁子粥啊,我都喝的不想喝了。城里来的知青就是不一样,肠胃贱着呢,真好养活。”
    白玲让他笑得有些反胃,红薯也吃不下去了,可以说胃口全无。
    燕苍梧声音微沉,“马建军。”
    马建军仰头白了他一眼,“你干什么,一点眼色都没有,没见我和知青聊得正开心吗?”
    燕苍梧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拍了几下,“出来。”
    感觉肩膀上的那只手一下拍的比一下重,马建军强撑着对白玲说道:“白知青,剪羊毛虽然是好差事,但辛苦的很,要不然你别去了。燕苍梧不在,你来我家住也是一样的。我也给你煮红薯玉米糁子粥,保证给你放多多的红薯。”
    白玲面无表情,“多谢你的好意,什么红薯玉米糁子粥就不必了。”
    燕苍梧揪着马建军的领子将他给拽了起来,硬生生拖出了帐篷。
    不多时,燕苍梧便回来了。
    白玲坐在桌边,那碗红薯玉米糁子粥有大半碗都没有喝,像是在等着他回来。
    燕苍梧在桌边坐下,“你怎么不喝,这粥不合你口味?”
    白玲,“不是。这红薯挺甜的。”
    燕苍梧拿起筷子,“你要是吃不惯,晚上我用你的细粮做点面条。”
    白玲,“剪羊毛怎么剪?牧畜段是干什么的?我们属于什么段?林场平时的工作都是什么?”
    燕苍梧低头喝了一口粥,“用不着你去剪羊毛,我让马建军跟那边的人说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白玲,“那我怎么办?一个人留在家里,还是真要去那个马建军家里住?我不想去他家里住。”
    一想到要住到那个马建军家里去,白玲满心都是抵触,他的眼睛里全都是黏腻的欲望。
    家里这两个字,她说的十足自然,燕苍梧心口微动,但他强迫自己一眼也不看她,只垂头盯着黄橙橙的粥面,“你回团部。”
    白玲,“我回不去。我回去能干什么?”
    “你在这里也干不了什么,林场春天要植树,种树这活干起来不比种地轻松。日常轮值要巡山,负责林地的防火,防盗,防偷猎。没有轮值的时候守着帐篷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是常事,轮值的时候在林子里可能碰见熊瞎子,狼,山羊就是碰不见人。要是碰见人,说不好就要丢了命。
    平时喝个水都要赶着牛车去拉,不像是团部有水龙头自来水。烧火现在有牛粪,等牛羊交回牧畜段,得进山砍柴。日子苦,最苦的是一辈子都没点盼头。”
    燕苍梧下了定语,“你们这种大城市来的文化人是受不了这种苦的,不如回团部,重新分个工作,至少有点盼头。”
    白玲,“那你呢?你不是大城市来的文化人?你能干的活,我就干不了?”
    帐篷里安静了一瞬,白玲说完有些后悔。
    燕苍梧安静了片刻才慢慢说道,“我跟你是不一样的。”
    她这样漂亮的姑娘,年纪又小,成分好,父母都尚在人世,半点苦头都没吃过才会这么天真。
    她还有很多很多的可能,但他这辈子大概也就是这样了,永远被困在这里,看不见未来。
    白玲,“没什么不一样的,都是一样的人,一个头,两只手。”
    反正燕苍梧走到哪里,她都得看着燕苍梧,免得他一个不注意就掉河里了。
    燕苍梧,“我成分有问题,你成分没问题。我是男的,你是女的。”
    白玲,“那我也不管。你明天去牧畜段,我就跟着去。我要看看这活能不能把我累死。”
    燕苍梧目光沉沉的看了她片刻,奈何白玲根本一点都不怕他,半点想要改主意的意思都没有。
    下午,燕苍梧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捧着一大盆骨头,怀里还揣着一只虎头虎脑的小狗。
    白玲一见到狗果然高兴极了,但仍念着要跟他一起去牧畜段。
    燕苍梧什么也没说,看起来像是默认了。
    可第二天白玲一大早起来,发现帐篷里又没人了,一出门,果然门口拴着的黑马已经没了。
    她起得早,可燕苍梧起得比她竟然还早,恐怕天还没有亮就跑了。
    小狗兴奋的还以为她要跟它玩,摇着尾巴绕着她前后左右的转,黑亮的大眼睛像是两颗漂亮水晶。
    白玲无奈蹲下身,摸了摸小狗的头,“你高兴什么呀?我一点都不高兴,这下只剩我们两个了。”
    她带着狗在帐篷里住着,白天就陪小狗玩,自己看书,做饭,等着燕苍梧不知道什么会回来。
    这么一直等了五天,到了日子,燕苍梧还是没回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