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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夏洛特一害怕起来就变得话多,她鼓着眼睛不断地找着话说,从十万个为什么,到她在孤儿院里吃的一日三餐,试图分散路易斯摆在桌上的酒精灯、手术刀和纱布带给她的恐惧。
得益于那张与威廉酷似的脸,他没有引起夏洛特的太多不安。不过,当他拉起她的一只小手凑近酒精灯时,她还是像小仓鼠那样发出害怕的“吱吱”声。
“忍一下,很快就会好。”路易斯努力挤出一丝自认为“和蔼”的笑容,然而似乎适得其反,夏洛特抖得更厉害了。
路易斯毫不怀疑,若不是与威廉长得像,夏洛特此刻肯定早就扑腾下床,仓皇地夺门而逃了。
好在他技术过硬,确实只疼了短暂的几分钟,脓水被清理掉,敷上消炎药膏和麻药后,无论他怎么操作她都感觉不到痛了。
处理完两只手,他又耐心地喂了她退烧药,给她盖上被子,仔细掖好边角。
夏洛特因为发烧,脸蛋红彤彤的,她一声不吭地任凭自己被裹成了蚕宝宝,待路易斯直起身,准备吹熄床边桌上的燃油灯时,她扭头看向他,乖巧地眨了眨眼:“谢谢您……呃,路易斯先生……”
然后,有些害羞地把下巴缩进被窝,只留一对翡翠色的眼睛,疲倦地忽闪着,传达着对他的感激。
路易斯抿了抿嘴,霎那间流露出了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温和轻松的笑意。
但夏洛特看到了,她满意地闭上了眼睛,觉得今晚是她十一年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晚。
“最好选一个有靠谱女主人的家庭。”路易斯的思绪从半个小时前的回忆中拔出来,认真地建议道。
威廉谨慎的点了点头,心里已将这件事提上日程。
至少,要在最终行动前,把她送出去。
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冲动之下的领养行为是多么不合常理,也难怪兄长和路易斯会瞬间露出那种表情。
他原本已经心如死灰,赴死的决意也坚硬如磐石,不会轻易动摇。虽然还没有和大家最终表明心迹,但他们或多或少已察觉出了异常。而这些都呈现在了他们偶尔瞥向他的担忧的眼神里。
只是没人挑破这一层泡泡,大家都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他不要如此决绝地放弃自己。
但他们也都知道,只有他牺牲,才能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在最终的行动中,每个人的位置早已经被固定好,就像塔罗牌的牌面,总有一个人要赴死。
而他,是最佳的人选。
何况,他早已经不想活了。
沾满鲜血的自己,和那些恶人毫无区别,越是不断贯彻自己认为的“正义”,他越是对自己产生厌恶。
他终于明白,他其实是个有点浪漫情怀的理想主义者,带着这类人特有的脆弱,最后也和他们一样,不可避免地走向自我毁灭。
这便是他和阿尔伯特的最大不同。
兄长更现实,情绪更“稳定”,甚至带着一丝癫狂的愉悦,按部就班地执行他的计划。
当然,如果需要去赴死,他也一样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他不会有任何自我怀疑。
他一开始就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乐此不疲。
他才是一个真正坚定的变革者。所以他必须活着,也只有他才能坚守那剩下的漫长时光。
至于路易斯,他是他最亲爱宝贵的弟弟,他代表着莫里亚蒂家的未来,而他也一直有意尽量不让他手上沾染鲜血。
他希望他携带着一身清透的光明,迈向新的世界。
门口传来轻轻的叩击,是钱班霓,托着夏洛特那只瘪瘪的小包裹,伫立在敞开的客厅门旁。
“我刚刚把她带来的衣服都洗过了。”她推着眼镜说,一贯冷静克制的声音里,有一丝微妙的情绪波动,“但它们都太破旧了,不适合继续穿。”
说罢,停顿了一下。
威廉了然地笑了一下:“那就交给你吧,帮她买些合适的衣服。”
钱班霓就在等这句话,她带着淡淡的欣喜点点头,然后迈进屋里,走到他们身边,将包裹里剩下的东西摊开在桌上。
一本破旧的,没有封皮,被翻得毛毛躁躁的粗劣印刷书,和一只同样破旧的放大镜。
“这是?”威廉好奇地拿起那本书,因为没有扉页,所以他读了好几段才意识到,这竟然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他先是一愣,然后唇边扬起一抹苦笑。
那一刻,他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陈。
“看来,我们的小小姐,是位福尔摩斯的狂热粉丝呢。”他用一种哭笑不得的声调,笑着说道,手指轻轻抚过黑色的印刷字体。
路易斯的耳朵登时竖了起来,一同做出剧烈反应的,还有两条眉毛。
它们蹙成一个巨大的疙瘩,充分表达了身体主人内心的剧烈抗拒。
“这种东西扔出去就好,放在家里简直晦气。”他低声嘟囔道,恶狠狠地朝那本书剜去一眼。
而更令他气结的是,他敬爱的威廉哥哥,竟然若有所思地将书捧在胸口,轻描淡写说了句“我先回房了”,便转身离开了。
一想到那本书整晚都会躺在哥哥的卧室里,路易斯简直气得七窍生烟,他干巴巴望着他离开的方向,把手中的玻璃药瓶捏得“啪啪”响。
钱班霓则早就知趣地趁机逃开了。
整个莫里亚蒂宅邸,顿时陷入了夜晚深沉的宁寂之中,只有古老座钟的嚓嚓摆动声,显示这里并没有荒废。
但也离被荒废不远了。
更确切地说,是离被焚毁,不远了。
第134章 伯爵2
救星
威廉还是第一次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梨黄色的煤油灯光下,他单手托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翻过一页页边缘泛黄、零星沾着小夏洛特阅读当天所吃的食物残渣的纸张,嘴角泛起了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温存的笑。
他不得不承认,署名为“柯南道尔”的约翰华生医生,拥有很值得称道的文学素养。
他叙事技巧高超,把每一个案件都讲述得悬念丛生、直白易懂,难怪一经发行就成为全英国最畅销的作品,同时也使得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广为人知。
甚至有很多来自欧洲大陆,以及北美洲的委托人,络绎不绝地将各色匪夷所思的案件纷纷砸给他。
他往后靠了靠,包着棕红色皮革的扶手椅发出轻轻的咯吱声,在宁谧的凌晨时分显得格外刺耳。
他合上书,第一次没有彻夜沉浸在对自己的矛盾之中。他不知道这应该归功于初来乍到的夏洛特,还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亦或者,两者的共同功效?
“夏洛克……”
他毫无意识似的喃喃出他的名字,记忆倏然闪回到几个月前,与他在杜伦大学阶梯教室相遇的场景。
看见他跟在学生后面,迎着从窗户透进来的大片金色阳光缓步走下来,将那张事后被证明惨不忍睹的试卷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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