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她在离开我家时,偷偷地在我的枕头下放了一封信。
高雄的叉叉,我们只完成了从中正技击馆走到爱河那一段。
在她回到台北之后,我就很少接到她的电话,她也很少接我的电话。时常是我打去,响了十二声,然后转进语音信箱,我对着语音信箱说我很想念你,感觉像是个白痴。
育佐退伍之后,回到家里继承家业,汪爸爸的身体在年轻的时候操坏了,某一次突然昏倒被送医急救,医生说肝指数过高,超过三百六,(正常是四十),被严重警告是肝功能危险群的患者,不能晚睡,不能抽菸喝酒兼熬夜,不能烦恼太多。汪妈妈说还好育佐及时退伍回家撑起工厂,不然汪爸爸大概会……嗯……点点点。
伯安退伍后,到专补国中生的补习班去教书,听他说第一个礼拜就抓到学生在上课时偷翻色情漫画,而且那名学生的裤子拉链没拉。
「你在干嘛?」伯安拍了一下那个学生的肩膀。
伯安只是这么问而已,那个学生吓到大哭,补习班的班主任立刻打电话请学生家长来,要他们了解一下学生在补习班的行为。
伯安说,他一度怀疑那个学生在上课的时候一边看色情漫画一边自慰,不过跟他的同学打听之后,他知道那个学生上完厕所后时常会忘记拉拉链,所以应该没有什么严重的行为偏差。
于是他跟家长说,学生在青春期会偷看色情漫画很正常,不需要大惊小怪。
然后他就被班主任叫去大骂一顿。
「当老师之后才知道当年我们老师的辛苦,他妈的国中生真的很白烂。」伯安说。
「你还敢讲?当年就是你最白烂。」育佐应了一句。
「很敢说喔你!当年是谁先开始玩打小弟弟游戏的?就是你!汪育佐!」
「谁叫你看宫泽理惠写真集看到流口水?打你小弟弟是提醒你不要太变态。」
两个快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出现这种对话,我在旁边听到笑翻。
然后我就被打了。
育佐带着学姐到我家楼下来找我的那天,是我的退伍日。
学姐刚从美国回来不久,身上还有一种刚从国外回来的奔放感,我说的是穿着,不是说她很放荡,不要误会。
然后育佐打了电话给伯安说要庆祝我退伍,一起吃个饭,伯安刚从补习班下课就赶过来,手上还有没洗乾净的粉笔灰。
「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学姐吗?久仰大名。」才刚坐下来,伯安对学姐作了个揖说。
『别再叫我学姐了,请叫我彩娟,我姓叶,叶彩娟。』学姐介绍着自己。
「好的,学姐。」伯安说。
「没问题,学姐。」我说。
『请不要再叫我学姐了,不可以叫我学姐。』她作势生气地说。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你们跟我不同校,不可以叫我学姐。』
「可是育佐是我们的同学。」我说。
「我们同学的学姐,就是我们的学姐。」伯安说。
『是喔?那育佐的爸爸是不是你们的爸爸?』
「不是。」我跟伯安同声说。
『那我就不是你们的学姐。』
「是的,你是我们的学姐。」
『我不管我不管!不要再叫我学姐了,请叫我彩娟!』
「好的,学姐。」伯安说。
「没问题,学姐。」我说。
然后她呈现半崩溃状态,哼的一声,双手交叉在胸前,一副要爆发的样子。她先看了看我们,然后看了看育佐,育佐故意装作不干他事的表情,立刻被扭了耳朵。
『你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我被亏啊?』学姐说。
被扭着耳朵的育佐表情痛苦地说,「好啦好啦,这两个王八蛋交给我来处理。」等学姐一放手,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然后很严肃地说「两位亲爱的同学、朋友、兄弟,请你们不要再叫她学姐了,对一个已经二十六岁的女人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并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接受年纪的数字被摊在阳光下去审视,更何况是一个已经二十六岁的女人呢?」
很好,他还是一样废话很多,旁边的学姐已经快要变身超级赛亚人了。
「所以,请你们叫她汪太太,不要叫学姐。叫汪太太比较亲切,叫学姐是我的专利。」他说。
这时我跟伯安互看了一眼,他又接着说:
「来,跟我唸一遍,汪─太─太。」他一边唸一边指着嘴巴强调着嘴型。
接下来育佐的惨状,请容我不再详述了。
不过,我必须说明一点,那天育佐不停地用汪太太称呼学………嗯……彩娟,而彩娟完全没有否认,甚至回称他汪先生,这甜蜜的样子看在我跟伯安眼里,简直就快要瞎了。
伯安为了不让育佐专美于前,他立刻宣佈了一个消息,朱晓慧已经决定离开台中,要搬到高雄来跟伯安一起住,两个人在一起了五年多之后,正式进入试婚阶段。
「为什么还要试婚?人家跟了你五年多了,还要试什么?」育佐问。
「当然要试啊,我想试试看她到底有办法替我从地上捡几次臭袜子跟丢在床上的汗臭内衣。」伯安说。
「所以要捡几次你才要娶人家?」我问。
「依我严苛的魏氏标准,大概四百次吧。」
「那我觉得依她更严苛的朱氏标准,大概会叫你直接去吃屎吧。」育佐说。
然后我们立刻现场连线给晓慧,把刚刚伯安说的话告诉她。
连线结果很快就出炉了,伯安的下场是吃屎四百次,她就答应嫁给他。
就连不在场的晓慧跟伯安都能透过连线这么甜蜜,再加上育佐那个王八蛋一整个晚上汪太太来汪太太去的,看在眼里,我真的快要瞎了。
然后他们问我,「许媛秀呢?你退伍她为什么没来?」
伯安,育佐,我说真的,我也想知道她为什么没来。
当时,我替她编了一个理由,跟朋友出去旅行了之类的吧,我也忘了,因为当下我的感觉很两极,我一边为自己的兄弟得到幸福感到高兴,一边为自己的爱情感到寂寞。
坦白说,在我退伍前两个礼拜,我就已经找不到她了。
退伍前一个礼拜,她连手机都换了,原本我至少还能对着语音信箱说我很想念你的,后来连语音信箱都没有。
我想这是她选择的方法吧,刻意地断了联络,就像把风箏放到远远的天上,然后割断线,风箏就离开你了。
风箏就离开你了,许媛秀就离开我了。
我是在退伍前没几天发现藏在枕头下的那封信的,说得更明白一点,其实是我妈要替我洗枕单的时候发现那封信的。
信不长,但心痛很长。
『亲爱的,我的,曾经的子谦:
两年前你出现,我的心动里,藏着点心痛。
如果不是我朋友硬是拉我去亮仔的生日趴踢,那晚的我,应该会倒在床上,用力地哭泣。
因为在那之前的几天,他离开了我,选择了另一个人。
到底该不该跟你在一起,在我还爱他的时候?我每天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在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而当我每次都在你的笑容里忘记他的样子,我以为,那就是真的忘记了。
可是没有,在你去当兵后的几个月,一个颱风刮过北台湾的夜里,我在我家楼下,看见淋溼了全身的他,跟我说抱歉。
我承认我软弱,我答应让他回到我身边,在我身边还有你的时候。
好多次我都想跟你说,但是我总是说不出口。你曾经问过我,如果我要兵变,会不会告诉你?而我记得,我的答案是会。
但是,我真的做不到,当你身不由己在部队里过着你厌恶的日子,我真的没办法在那时离开你。所以我告诉自己,就陪你到退伍吧。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真的喜欢你,但是我爱他。
媛秀』
信不长,但心痛很长。
我是说真的,心痛,真的很长。
我说过,我这辈子只等过三个女人。
第一个是我妈,第二个是张怡淳,第三个是许媛秀。但其实,在许媛秀离开我之前,我以为我只等过两个。
人要发现自己在爱情里被彻底地当成傻瓜的时候,必须是承认自己是傻瓜的时候。
我以为我早就跟许媛秀在一起了,但其实没有。
在我承认自己是傻瓜之后,我终于知道,原来我在那个自以为是恋爱的单恋里,等了许媛秀两年。
然后得到一句:我真的喜欢你,但是我爱他。
到底是谁发明了「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这句话的?
干你妈的到底是谁?
又到底是怎么样的神人能从自己的身体里面分辨出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然后把他喜欢的人归类到喜欢,再把他爱的人归类到爱的?
为什么我没办法分辨出喜欢跟爱的差别?又为什么有人能分辨?
又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些把爱跟喜欢分开的人好像比育佐更有废话超能力?因为我真的觉得话都你们在讲!都给你们分辨就好了啊!我们都等着被归类就好了!
我的好兄弟、好朋友们,一个终于跟追求了好多年的女孩子在一起,一个跟在一起好多年的女孩子进入试婚阶段,而我,跟在一起两年的女朋友,在「在一起」的时候「不在一起」,又在「不在一起」的时候「分手」了。
喔耶!我真的喜欢你,但是我爱他。
爱是自由的!
恭喜我吧,他妈的!
*永远完成不了的,高雄的叉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