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第1部分阅读
(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 作者:肉书屋
(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第1部分阅读
作者有话要说:先贴一点占坑。
黑色星期一。
下课铃已经打过五分钟了。
我盯着黑板上已经被纵横辅助线盘踞的正四面体发呆,心里默默计数。在这五分钟内,数学老师已经说了三遍“我再强调一遍……”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好奇这题究竟要经过怎样一番证明才能得出结论,因为在我的卷子上,这道题的旁边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对勾。
我只知道我很饿。
许嘉伦的座位上,文科班的徐娜几天前送来的一袋子零食微丝未动,我捏了捏躺在最上面那袋喜之郎果冻爽,咽了一口口水。
徐娜也许不知道,她买给许嘉伦的零食统统进了别人的肚子里。
我是例外。尽管每次许嘉伦都让我最先挑。
有一天,当许嘉伦再一次把夸张地装满零食的塑料袋摆在我面前笑嘻嘻地让我选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他:“我不爱吃零食。薯片,可乐,饼干,巧克力,没有一样是我喜欢的。如果是果冻我还可以考虑帮你分担一点。”
于是许嘉伦把袋子放在课桌上,像阿里巴巴的哥哥在洞|岤寻宝一样猛翻一通,最后抬起头遗憾地告诉我:“你说的前四种这里面都有,唯独没有果冻。”
终于,徐娜开始送果冻了,但是许嘉伦突然得了水痘,已经在家休养一个星期了。
这个星期,每当我看见徐娜经过教室门口只是看看许嘉伦空空的座位然后失望地离开时,还真有些不习惯。她应该拎着零食袋子在门口翘首以盼的不是吗?
徐娜喜欢许嘉伦,既不是秘密,也不是爆炸性新闻。毕竟徐娜不是校花级人物,只是和许嘉伦一样,是班级的体育委员。
是的,女生体委。谁叫文科班只有七个男生,还个个都弱不禁风?
不过,从外表看来,徐娜身材健美肤色健康,还是运动健将,的确适合体委这一职务。
徐娜送零食已经快半个月了,恐怕都快养成惯性,然而许嘉伦依然没有给出正面应对。而我并不同情徐娜。并不是因为作为许嘉伦同桌的我,遭到了几次莫名其妙的白眼。只是在我看来,她追求许嘉伦的方式是非常愚钝的。
即使是想用“先抓住其胃”的招数,也不必表现得像个动物饲养员吧。
也许徐娜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只想着要去取悦对方,却没有找到有效方法。
而且,不知道徐娜怎么想,我认为一个男生如果以吃零食为最大嗜好,很没出息。
好在许嘉伦并没有遭到我的鄙视。事实证明,挨着一个大胃胖子坐也是有好处的。如果没有后座的薛鹏,许嘉伦的座位恐怕可以用零食盖一座庙了。
有时候我很想数落许嘉伦,也曾委婉地提示过他:“如果你对徐娜没感觉,大可以拒绝那些零食,拒收几次之后,慢慢地她也就不会再送了。你现在这样,不是浪费人家的金钱和热情么。”
许嘉伦立刻赏我一记爆栗,说:“你不懂。”又补充一句:“你看,最毒妇人心啊。”
我不懂?你很懂吗?我本想反驳回他,可是顺着许嘉伦的眼神,我看到了正在埋头写练习册的任一帆,于是把话咽了回去。
我心虚。
看到任一帆,就仿佛看到了自己恶魔的一面。
终于下课了,柳甜抱着自己的保温饭盒跑到我身边,把零食袋挂在椅子背上,坐下,回头对正在整理书本的薛鹏说:“你战斗力也不行啊,怎么这些吃的还剩这么多?”
“主人不在,我等小辈怎敢轻举妄动?”薛鹏说完,拿着钱包起身去食堂。
我和柳甜目送薛鹏,他肥胖的身躯穿行在并不宽敞的过道中间,扭动得很不协调。
我刚要动筷子享受午餐,柳甜夹了一只肥硕的大虾放进我的饭盒,“尝尝这个。”然后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刚才李南希告诉我,今天要转来新同学。”
“哦。”我边剥虾壳边应她,“这虾好大呀。”
“你听我说,”柳甜意犹未尽,“新同学可不一般,据说是冯校医的养子养女,好像是会分到不同的班级,据说有一个分到了我们班。”
“哦。”
“你也太淡定了吧。这事文科班都炸锅了。”
果然阴气盛的地方八卦横行,不是说一个女生相当于五百只鸭子么,文科班一共四十个女生吧,四十乘以五百……
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好兴奋,但是为了配合柳甜,只好说:“想不到冯校医这么有爱心啊,竟然还收养孤儿。”
柳甜满意地笑了,“这就是问题所在。年轻帅气的校医已经很令人想入非非了,现在他的养子养女,说不定还是一群帅哥美女,也要来凑热闹,校园恐怕要刮起一阵八卦旋风。”
我盯着桌上的物理练习册,心想:好吧,即使刮起龙卷风火星人入侵地球,我也还是要先把物理练习册做完,第七单元刚结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测验了。
我还真是没救了。
不过,这件事绝对可以作为头版头条放在校报上,标题就叫做《魅惑校医和他的孩子们》。
狠角儿
下午第一节课是班主任的物理课,上课铃即将打响,班里一阵马蚤动,纷纷议论新转来的同学。
原来大家都知道了,我果然总是后知后觉的那一个。
李南希向前后左右宣传。“听说是个大帅哥哪。”话音刚落,高老师走进教室,后面跟着他的男生足足高了他一头,大概有一米九。
阴天乐?
这是我看到他褐金色头发苍白皮肤的第一反应。
这个想法很快被我排除了。阴天乐,也就是白化病患者通常眼睛半睁半闭,神情迷离。而这个男生,眼睛里像燃烧着一团无名火,幽蓝幽蓝的,寒气逼人,我不禁深吸一口气。
当然,在我作出猜想随即推翻猜想的过程中,班里的窃窃私语声已经明目张胆到可以用人声鼎沸形容了。
“哇塞,混血诶。”“好有型啊,冷面王子。”“冯校医的养子果然名不虚传啊。”女生们的议论此起彼伏。
相比之下,除了一部分男生点头附和表示赞同,其余男生们故作镇定表示不屑的样子其实很好笑,我猜那是嫉妒心理作祟。
即使我这种不属于外貌协会的书虫女,也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真的是个大帅哥。单凭那一头全校男生都不敢留的褐金色中短发和白的几乎病态的肤色就足够吸引眼球,更别提,这家伙有着完美的身形和精致的五官:挺直的鼻梁,丰润的嘴唇,翘长的睫毛,还有那双深邃的透着幽蓝光芒的咄咄逼人的眼睛……
美瞳,他一定戴了美瞳。
“这位是新转来我们班的同学,刚刚从美国回来,英语非常好。”高老师眼神示意了一下,“那么,你来自我介绍一下?”
男生点点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大家好,我叫xxx。”
阿嚏——
我承认,在别人自我介绍其他人都在专注倾听的时候,打喷嚏确实是一件煞风景的事情。而这个始作俑者,是我自己。
我并不是故意打岔的,也许是刚刚他眼神透露出来的寒意刺激了我,于是这个名字我没有听清,只听见他说完这几个字之后,班里有人在窃笑。
我本来想回头问薛鹏他叫什么,但是我发现他的目光聚焦在我身上。
我摸了摸脸,没沾饭粒啊。
他在看我,眼神充满敌意,之前幽蓝的眼神突然变得暗黑,已经不仅仅是咄咄逼人,简直是杀气来袭。
眼睛颜色竟然还可以变,高科技美瞳。美利坚合众国果然走在科技前沿。
他的自我介绍停止于此,真是惜字如金。而他依然瞪着我看,我也回瞪着他,于是他把头偏了过去。
对视游戏,他输了。
这并不代表我赢了。因为接下来高老师指着我旁边的空座位对他说:“那么,你暂时先坐到许嘉伦的座位上吧。”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赶紧把属于许嘉伦的零食袋子从座位底下踢到薛鹏那里。新同学不知道情况,看到很可能认为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大象。薛鹏也很配合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独吞这些零食了,趁它们还没有过期变质。
他走到我旁边,把椅子往我相反的方向拉了一段距离,然后坐下。这一举动,即使神经大条的人,也能看出来并不友好。
“同学,我刚刚没有听清,你叫什么名字?”我柔声问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决定主动和他缓和关系,毕竟,还要坐一天甚至更久的同桌。
“爱德华。”
他冷冷地说,眼睛看着前方。
爱……爱德华?
“那么这是你的英文名字咯?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呢?”
他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刚刚拿出来的笔记本,我看到封皮上写着三个字:爱德华。
噗——我知道嘲笑别人的名字不礼貌,不过我终于明白刚刚为什么班里会有人偷笑。不过,为了表示缓和关系的诚意,尽管他没有看我,我也没有笑出声。
我想告诉他,除了爱新觉罗勉强沾边儿,我所认识的中国人没有姓爱的,同学我知道你想音译保持原汁原味,但至少入乡随俗一点,改姓艾也好过爱啊。不过我怀疑,如果我说爱新觉罗,他会不会回一句:那是谁?
“我叫伊贝拉,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日本人的打招呼方式,被我信手拈来。可他依然瞧都不瞧我一眼,傲慢得很。
我确定五分钟之前我和他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绝对不存在我欠他钱耍赖不还的问题,除非有上辈子。
我也试图用今天早上鼻头突然冒出一颗青春痘影响了他人视觉说服自己他是被我的样子吓坏了,可是这样没水准的理由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好吧,我错了,不该在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制造噪音影响他的演讲效果,可是同学你大男人未免太小气了吧。
“切……”
千言万语化成了一个感叹词,足以表达我的不满情绪。发出的声音并不大,但是他明显听到了。
因为,他狠狠的再次转头盯着我看,瞳仁黑得像无底洞,尤其在白皙的皮肤的映衬下。
我打了个冷颤,低头用指尖抠着圆珠笔上的喷漆商标,不再看他。余光感觉到他也偏过头去,身子再次向反方向挪了挪,仿佛我是病毒,编织了一层危险的结界。
拜托,许嘉伦的水痘没有传染给我,我三岁就已经得过这病了。
“今天连堂课,我们把最后一点问题强调一下,然后进行单元测验。”
高老师的话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来说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好在我喜欢未雨绸缪。管他爱德华还是刘德华,现在我都不想理了。
抬头的一瞬间,撞上了任一帆的目光。他回头看着我和爱德华,有些担心的样子。
我看着他极短的头发,不知道该以怎样的目光回应他。
任一帆两周前剃了光头,亮到反光那种。
这件事在整个学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好奇地打听任一帆是不是有什么想不开。对此,任一帆只是笑笑说这是改变形象的突破性尝试。
虽然李南希她们说:“任一帆剃了光头也不难看,这才是真的帅哥呢。”我依旧不敢看他的新形象,因为我知道,他是因为我那句没心没肺的话才做出了这样气急败坏的行为。
两周前,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咬着吸管喝酸酸||乳|,任一帆骑车经过我身边,然后把车停下,对我说:
“贝拉,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好,你说吧。”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喜欢你。”
“你说什么?”我刚喝的一口酸酸||乳|差点喷出来。
“我说,我喜欢你。我以前暗示过你很多次了,不知道你是真的没发觉还是装糊涂,总之,我不想再忍下去,我想要一个答复。”
他说得一气呵成,似乎已经排演过很多遍。我直感觉脑子嗡嗡作响。暗示了很多次?可是,我真的没有发觉……
我说不出话来,任一帆也不说话,就那样看着我,目光坚定令人生畏。
如坐针毡。
“啊——”我拉着长调吐了一个无比欠揍的字,然后趁他稍稍放松的一刻,撒腿就跑。
还没跑出几步,胳膊就被一只手拉住,力气好大,我动弹不得。
“你要逃吗?你还要继续逃下去吗?这不公平。”
我最讨厌别人逼我,关系好的也不例外。
“你有病啊?烦不烦啊!”我猛地甩了一下胳膊,强力的挣脱开他,继续跑,这一次跑了很远。停下的时候,任一帆没有追上来,我突然发现,刚刚手里的酸酸||乳|不见了。
糟糕,一定是刚刚挣脱的时候甩出去了。我不敢想象任一帆被酸酸||乳|泼了一身的狼狈场景,尽管事情也可能没那么碰巧。
但是,但是,我刚刚说了什么话,如果是别人对我那样说,我的心一定凉透了。
而且,他说,他喜欢我。自作多情一点,就在刚刚,任一帆被他喜欢的人伤害了。
我不是不喜欢他。我喜欢他,但不是那种。
柳甜曾经说过我:“那么多人喜欢你,怎么就不见你喜欢谁呢?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我沉默。
第一,我不认为我有什么值得人家喜欢的,除了成绩好,皮肤白,有时还会被人夸漂亮,但这些都不是多么令人侧目的因素。第二,我不是不开窍,我也有喜欢的人。我喜欢藤井树,就是那个《情书》里面躲在白色窗帘后读书的清秀少年,只是他不仅没有生活在现实中,就连电影里他也早逝了,所以才会永远活在我心里成为一个特别的秘密的存在。第三,现实是,我在等待一个令我爱的死心塌地的人。等待是因为,他还没有出现。
后来柳甜捏了捏我的脸,笑着说:“唉,我们的贝拉真是什么都不懂呢。”
为什么,我总被人说,“不懂”?
我对着任一帆笑了笑,事情都过了两周了,关系僵化总是难堪的,总不能互相躲闪一辈子,还是那句话,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
任一帆也冲我笑笑,转回头前,又扫了一眼爱德华。
高老师强调重点,用了不到五分钟,然后立刻发下来单元测验卷。
这一章是重点难点,所以我投入了格外多的心血。我在卷子的左上角端正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开始奋笔疾书。旁边的爱德华,则把卷子平铺在桌子上,老僧入定一般坐在那里浏览。
是的,浏览。
他该不是都不会做吧?
我圣母善心萌发,犹豫要不要借他一纸之力,于是小心翼翼地把卷子往他那边移了移,可他不予理会也毫无察觉。
算了,没必要讨好他,浪费时间。我继续演算,渐渐地,忘了时间忘了我。
写完最后一个单位,我长舒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交卷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够检查一遍了。
我甩了甩紧绷的手腕,赫然发现,爱德华依然保持着浏览平铺在桌上的卷子的姿势,只是这一次,卷子上密密麻麻的铺满字迹。
全都答完了?这么快?这家伙,莫非是个狠角儿?
华丽大家族
我喜欢称呼我的爸爸,老伊。
每天大约五点半,老伊都会回家为我准备好晚饭。但很少陪我一起吃,因为七点他又要出门。
他的工作性质决定这一切,他是市公安局的刑侦处处长,并且,尽职尽责。
我们的家庭,目前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
懵懂的我依稀记得,某一天吃过晚饭,我在房间翻看那本新买回来的《折纸艺术》,突然被爸爸妈妈叫去客厅,说有重要的话对我说。
“贝拉,你喜欢和妈妈在一起住还是爸爸?”
妈妈一脸慈祥的看着我,露出前所未有温柔的笑容,等待我的答案。而我,只是想着刚刚翻过的一页那朵玫瑰花的折法,根本没有理解问题背后有着怎样里程碑式的意义。
“……”
这是我的答案。
妈妈见我一脸茫然,眼里闪过一丝灰暗,转头对爸爸说:“还是跟着你吧,毕竟,你有能力让她过得更好。”
爸爸沉默,一口接一口狠狠地吸着烟,点了点头。
“好了,贝拉,回去玩吧。”
我乖乖回去,依稀听到身后传来呜咽声。
那天之后,妈妈搬出了这个家。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又去演出了。她是舞蹈演员,为了应对分布各地的演出活动,经常东奔西跑。爸爸也一样,很少有时间在家。从小我便习惯了独自一人,所以那个问题即使我给出了答案,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随便。
很长时间以后的现在,妈妈已经改嫁,继父是个商人,和我关系还算和谐。爸爸依旧忙于工作,我也更加习惯的自己打理一切。
这样其实也挺好。
晚饭时,老伊总是喜欢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吃,有时也会和我聊一聊他工作遇到的问题。他喜欢在陈述一件事之后问上一句:“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但是他问这一句绝不是想让我给出任何提示或者建设性意见,这不过是一句类似口头禅的问句,该做什么怎么做,爸爸心里早有自己的打算。
老伊是个遇事沉着冷静的人,偶尔发点牢马蚤也只对我一个人而已,因为他知道,即使和我倾诉等同于对牛弹琴,但至少无论他做出任何决定和行动,我永远不会嘲笑或者鄙弃他。更何况,他很少失误。
有时我也会把学校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有选择性地讲给他听,理由同上。
有其父必有其女。
“今天我们班转来了新同学,好像是混血儿。”
我低头扒拉着米饭说。
“我知道。”
奇怪。我抬头不解地看着老伊。
老伊笑了,“今天碰见你李叔叔,他告诉我的。他们科前几天为这几个孩子办了户籍手续,因为每个孩子都长得很漂亮,所以他特别留意了一下。后来看到他们要上育才中学,就问问我有没有和你分到一个班。”
原来如此。
“转到你们班的那个叫什么名字啊?”
“爱德华。”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爱德华脱口而出的时候,我总是觉得相当具有喜感。
我是英语课代表,让我这样念一个英文常见姓名的中译版还真是别扭。
“哦,对对对,我记得有一个叫爱德华的。这五个孩子的名字都很特别,我记不太清了,不过都是一些爱呀斯呀的。”
我更想笑了,只好更加勤快地往嘴里塞食物。
“你李叔叔还为这几个名字伤脑筋呢,跟普通人差别太大,但是他又不好意思让人家改名字,后来想想他们也算是特殊的一群了,就勉为其难破了个例。”
果然,长的漂亮的人走到哪里都占便宜,甭管是小便宜还是大便宜。
“爱德华现在是我同桌,老师让他坐许嘉伦的座位。”
“哦。他对国内还是很不熟悉的吧,那你多帮助他,同学之间一定要团结互助。”
很经典的教导话语,即使是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伊,也对这一套路了如指掌。
我点点头,拌着汤汁吃完最后一点米饭。其实我心里很想补充一句,爱德华对我很不友好,而且莫名其妙。
第二天,我终于见到了这个大家族。
每逢英语早自习,我便要比其他同学早一些来到学校,往黑板上写语法规则和短语积累。
在我写完了所有内容出门去洗手的时候,迎面走来六个美人。
在这样一个普通而严谨的省重点高中,这样的出场阵容着实华丽异常。
冯校医走在第一个,一贯的白色西服外套搭配黑色衬衫,头发理的一丝不苟却没有八十年代那种油头粉面的气质,若不是冯校医已经结婚了,恐怕不少女老师甚至女学生都会觊觎他。
冯校医的后面,跟着两对男女。走在前面的一对,男生高大威猛,比爱德华还要高些,结实的手臂辨得出强壮的肱二头肌。他留着褐色短发,神情严肃,一看便知道,是个“纯爷们儿”。走在他旁边的,是我至此见过最美的女生。及腰金色波浪卷发,比起《麦琪的礼物》里面德拉的“瀑布”也毫不逊色,眼睛大而深邃,像极了风靡日韩的sd娃娃。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小礼服裙,身材高挑婀娜,气质成熟性感。对比之下,我看着自己的t恤仔裤球鞋,还有沾满粉笔灰的手,真想找个地缝藏起来。
他们后面跟着的一对男女,看上去要平易近人的多。女生和我差不多高,俏皮的紫红短发,小巧的五官,一身运动装扮,面带微笑,挎着身边的男生。男生的表情很木然,让我惊喜的是他的天然卷儿,除了《银魂》里面的坂田银时,我还没有对其他天然卷拥有者产生过这样的好感。他的嘴唇薄薄的,微微张开,显得大智若愚。不记得谁和我说过,嘴唇薄的人不容易接近,我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
这两对男女,即使没有过多的亲密动作,也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的亲密程度绝对不只是普通朋友。哦,对,他们互相之间是亲戚,那么,这样也不算出格。
不过他们不是养子养女,没有血缘关系的吗?
爱德华走在最后面,显得骄傲而孤僻,他的脊背挺直,头微微低下,下巴露出好看的弧度。如果不是性格古怪,他拥有一切我欣赏的男生的外貌特征。
不,应该说,他这样的外形,是个女生都会心动的吧。
看到我,冯校医亲切地招招手。
虽然冯校医来学校工作才两个月而已,可我和他已经非常熟悉了。
在冯校医就任这段期间,我来过校医室四次。两次因为血糖低眩晕,躺了两个下午。一次是体育课篮球考试三步上篮,我带球跑的过程中摔倒,两个膝盖磨破流了血。还有一次,是我看球赛时被飞来的篮球击中头部,当时就昏厥了。
我不仅体质虚弱,还经常倒霉出状况。
我向他挥了挥,拳头。我不想让这个华丽大家族看到我脏兮兮的手,不过,挥拳似乎更加失败。
冯校医停下向我介绍大家。“贝拉,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孩子们,这个大块头是埃米特,他旁边是罗莎莉。后面的小女生是爱丽丝,她旁边是贾斯珀。最后面的爱德华你认识的吧,和你同班。”转而对大家说,“这是伊贝拉。”
看来爸爸说的没错,都是一些爱呀斯呀的。我理解了李叔叔为什么会因为这些名字伤脑筋,好在我是英语课代表,理顺这些名字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冯校医叫什么来着?对,冯库伦。
思考的间隙,我抬眼又撞上了爱德华的瞳仁,今天的黑比昨天浅些,不知道是不是换了一副美瞳。
我讨厌应对爱德华这样的目光,于是我对一直保持微笑的冯校医说:“刚写完板书,一手粉笔灰,我先去洗手了。”
与爱德华擦身而过的瞬间,空气冷的要凝成冰晶。
第一堂课是高老师的课,我洗手回来,看见他抱着昨天的考试卷子站在门口,爱德华在和他讲话。
“我要换座。”
我听见爱德华这样说。
真泄气。至于吗?我究竟哪里不对他胃口了?
“为什么呢?”高老师不解地问,随即又说:“换座可以,但是现在还没有多余的桌椅,如果和别人调换……我们班其实是根据每个人特点特别安排的座位,有利于学习上互相取长补短……”
“算了。”爱德华摆摆手,转身回了座位。
我想他是因为看到我怕我面子上挂不住所以才妥协了吧。
我的内心燃起一股无名火。拜托,你以为我很想和你同桌吗?笑话。我第一次发自心底的祈祷,许嘉伦你水痘快点痊愈吧。
第一节课,高老师发下了昨天的物理试卷。
98分,我还是很满意的。唯一的错误是那道不定项选择,我少选了一项,于是扣掉2分。
应该是最高分吧,我心里有些暗爽。许嘉伦不在,物理成绩第一名或许可以侥幸拿到了。
我本想偷瞄一下爱德华的卷子,想知道他斤两几何。而这个家伙,把椅子拉的比昨天还远——他干脆坐到过道去罢。我伸长脖子,向他的方向看,高老师声音传来:“第七单元机械能是重难点,这张卷子难度不小,能上90分的同学都提出表扬。尤其是爱德华同学,拿到100分很不容易啊。”
100分?
我不顾爱德华的感受,拉过他的卷子看,那个大大的100红的耀目。
爱德华转头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我,深黑的瞳仁底层,竟然漾出微微的棕黄。
“你……好厉害。”
这句话我是发自内心的赞叹,我从小就佩服物理学得好的人,因为我了解自身物理思维非常差劲,能考出好成绩完全是题海战术逼迫出来的。
“一般吧。这些我以前学过。”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在笑。微微上扬的嘴角弯成绝妙的弧度,眼底的棕黄晕染开来,瞳仁的深黑逐渐在消失。
我揉了揉眼睛,是眼花了吗?
恩人
不出所料,爱德华那个表情维持了不到一分钟,又变成了一尊侧面石像。
我很想像肥皂剧里面的逼问桥段一样揪住他的衣领责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哪里惹到他了,但终究还是拿着笔在演算纸上默默涂鸦。
很多时候我想做出一些泼辣的行为,但从来只是停留在想想罢了。
那天下午,爱德华请假回家。
连着两天,爱德华都没有来上学,据说是因为水土不服。
他不在的这两天,似乎是这个夏季最热的两天。教室天花板上吊着的风扇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转动,而燥热的状况依旧得不到缓解。
窗外老杨树上的知了没完没了地叽咕,给燥热平添更多的烦扰。
天气热,人就不想动也吃不下东西。我几乎没吃午饭,就在座位上一套一套写着练习卷。
这两天八卦特别多,即使一心只读圣贤书也随时随地听得到关于华丽家族的议论。后来我才知道,不只爱德华,五个人都没有来上课。水土不服竟然也可以同步进行。我在想,说不定是一大家子出门休假旅行考察城市风貌去了,然后编造这样一个无可争议的理由掩饰。
埃米特和罗莎莉同班,爱丽丝和贾斯珀同班,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是不是故意的。八卦里议论最多的便是出现这两对拉风疑似情侣学校为什么会不闻不问?还有,爱德华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我认为,爱德华如果知道自己这样受欢迎并不会表现出多大的兴奋。像他这样有资质并且对自己的资质了如指掌的人,一定是骄傲的,眼里不容人的吧。
星期五,下起了小雨。我一进教室,便发现爱德华已经坐在那里,桌子上练习本摊开放着,而第一时间他却和我四目交接。
好像他早早坐在那里,是为了迎接我的到来似的。
我很快否认了自作多情的想法,低头走到座位上,放好肉书屋,拿出笔盒,这时听到爱德华的声音:
“嗨,这两天过得还好吧?”
转头看他,他微笑着,金棕色的眼睛,暖如琥珀。
不得不说,我吓了一跳。原本还在思考怎样继续应对他石像一般的冷漠态度,他竟然主动做出让步,还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挺好的。听说你病了?”
爱德华表情有些吃惊,但很快又变得从容不迫。“呵呵,算是吧。一到大晴天我就浑身不舒服。”
阴天乐的症状,我最初的猜测不是没有根据。
“这两天讲了什么?”他又问。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都讲了新课,英语测验一次,卷子我给你留了,语文写了一篇作文。”
爱德华满意的点点头。
“那些新课内容你应该都会的吧。”我说。
“应该吧。呵呵”
今天的爱德华特别爱笑。
“你怎么看菲尔普斯吸毒的问题?”
我感觉头顶轰隆作响,爱德华转移话题也未免不着边际了点。
“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力和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也许爱德华也受不了我信口胡诌的答案,不等我说完,他就笑着摆摆手说:“还是不说这么严肃的问题了,那么你觉得,我们校长长得像不像邓布利多?”
我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爱德华很有能耐,从严肃过渡到无厘头,尽管不那么圆滑。
“你也发现了?呵呵。不过,我对校长的喜爱远远比不上对邓布利多。”
“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有什么特长吗?比如唱歌跳舞绘画或者运动。你为什么会选择理科?还有,你……哦,我的问题好像太多了。”
对于爱德华查户口一般的发问,我一时不知道该先答哪一个。
“我……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很多事都是随性而为。至于特长,如果发呆算特长的话,我最擅长。”
“其实,我就是想多了解一下你。”
爱德华笑着,那个角度的笑容煞是好看,我无法不被他的笑容吸引,盯着他的脸庞入迷地看。
“你戴了美瞳,对吧?”我冒出一个傻乎乎的问题。
“我不戴那个。”
他竟然否认。
“可是,上一次你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今天却是金棕色。还有,刚来班里的时候……”
“光的反射,物理讲过的。”
他好像有意躲闪我的目光,急忙转过头去不再说话。
态度好,不过是一时。可我开始对他好奇了,而且,我发现我并不讨厌他,除了最开始他的态度让我有些气愤,但是我从没有讨厌过他。
谁会和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针锋相对呢?
放学时,我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手里拿着准备好的英文单词便笺薄低头背单词。我喜欢利用一切零碎的时间完成一些细碎的课业,其实我就是懒得占用大块时间再去复习。
经过十字路口时,红灯停,我站在路旁继续背单词,不知不觉向前迈步,而此时绿灯还没有亮。
我被汽车的鸣笛声惊吓到,抬头的瞬间,一辆货车已经逼近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给不了身体任何指示,像个木头人一样呆站在原地。
完了。
这两个字闪过我脑海的时候,我几乎想象到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看见这一幕惨烈的情景。
突然,一道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过我面前,伴随着巨大刺耳的刹车声,我被推开了与货车相隔半米的距离。
是……爱德华。
他一只手从我身上松开,另一只手刚刚从货车上离开。
我的心跳依然强烈,还没有从刚刚的惊恐中解脱,但是理智犹存。
“你让它停下了?” 我看到了货车上的手掌印。
“它自己停下的,如果不停,该违反交通规则了。”他面无表情的对我说,然后指了指已经变绿的信号灯。
不,不是这样的,绝对不是。
我拍了拍身上由于刚刚被推倒时沾到的灰尘,环顾四周,看到了周围目击者唏嘘的表情。
货车司机跑了过来,连连问:“怎么样怎么样,小姑娘,没事吧?”
这是个好心的司机,我应该庆幸。其实责任在于我,假使他气急败坏的骂我一句:“x,你没长眼睛啊?”我也不会抱怨。
“没事,叔叔,对不起。”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司机大叔嘴里念叨的同时,我发现爱德华不见了。
“叔叔我先走了。”我去搜寻爱德华的影子,却一无所获。
司机叔叔追上我,坚持要送我去医院检查,嘴里一直说着即使没有撞到也有可能因为过渡惊吓造成神经上的问题还是检查一下比较保险。事发时彼此离得那样近,他无法相信我真的毫发无伤。
我想,他也许没有注意到爱德华。
爱德华行动得太快了,以至于他是什么时候在我身边出现又恰好赶上交通意外我都一无所感。
我向司机大叔极力展示我的健康与活力,又是甩手又是踢腿,就差没有现场做一遍中学生广播体操了。司机大叔看拗不过我,于是让步。
和司机大叔告别的时候,他依旧不停向我嘱咐这嘱咐那,还塞给我一张名片说有任何问题一定要联系他。我当时只想告诉他,现在有问题的,是他的车子。
我不知道,他看到车体前方那个掌印的时候,会怎样想。
回到家,老伊第一句话就问:“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他已经穿戴好制服,准备出门了。
“英语老师找我讨论今后早自习内容的问题,所以迟了。”
我撒了谎,可是这是善意的,老伊平时已经忙的不可开交,我不想给他添麻烦,况且现在一切风平浪静。
但毫无疑问的是,没有爱德华,我已经投向死神的怀抱了。
现在,我不仅可以肯定爱德华是我的救命恩人,还可以坚定地作出判断:
爱德华,他不是一般人。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很勤快,哦也。
之后就不知道会不会保持日更了,作业很是让人抓狂,还有我的西班牙语,诸神保佑……
去吃饭了,明天继续。
篮球争霸
这天晚上,我梦见了爱德华。
(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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