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梨落尘行
流年 作者:墨云
煮剑焚琴绯如尘。
十几年前江湖中的神话。属于天下第一庄的神话。
世人总说,那个火一样的天下第一庄少庄主,姿容绝世,武功登峰造极,一身红衣如火神降世,左手拨弦而右执剑,神秘飘渺,超凡绝尘。
第一次听到江湖这般传言的时候。我大概只有18岁吧。仍是轻狂年纪。
于是,那个时候正在某个酒馆二楼雅座里临窗独饮的我,只是微微笑了一笑,颊边梨窝一闪而逝,拍开手中酒坛的封泥,仰头一饮而尽。
少年不识愁滋味。
天大地大,一琴一剑,一匹雪马,足以天地任我驰骋。
临风而饮,踏水而歌,击节长啸,琴和剑舞。
人生长若此往,何不乐哉?!
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我只是半眯着眼躺在河边的高草里,马儿在一旁饮水进食。一阵婴儿的啼哭声突然由远及近,我不胜其扰,起身察看,竟发现一个男婴被放置在木盆里从河流上游漂流过来。
我截住木盆,抱上岸来。婴儿似有所觉,自动停止啼哭。左右寻么了一下,吸吸鼻子,小眉毛皱了几皱,大概木盆突然停止移动,一时还不能适应。
我伸出手指碰了碰他的小脸,他的皮肤上等丝绸一般柔滑,小嘴立刻撇了一下,似乎不高兴,睫毛一掀一掀就要睁开。
我觉得有趣,又去碰碰他花瓣一样的小嘴。
他慢慢张开眼睛。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澄澈的眼睛,干净透明地让人感动。
那婴儿转动几下黑黑的眼珠,本就上翘的小嘴拉开弯弯的弧度,竟是露出两颗小r牙笑了一下。
然后,他毫不客气地张开嘴,一下将我放在他嘴边的手指含进去,开始吧唧吧唧地吮吸。
因为这个孩子,浪迹天涯,闲云野鹤的我第一次想到家这个名词。
我将这个孩子带回了天下第一庄。父亲终于有了留下我继承家业的理由。
而我,也第一次,无法拒绝。自从母亲死后的第一次。
这个孩子,我为他取名景焰,字华年。
名字的来由是有一日书童将我的诗书铺在院子里晒,这宝贝平时在摇篮里已是活宝淘气地搅得n娘不得安身,那日正巧n娘抱着他在院子里晒太阳,小家伙趁着n娘打瞌睡的空档,自己从椅子上爬下来,在地上又爬又滚,滚到那一堆正晒着的书籍里。
我回去的时候,只看见那宝贝坐在地上高兴地撕书,一边撕嘴里还发出呜呜啦啦的欢快声音。
很多书被他撕扯地惨不忍睹,幸而我也不是嗜书如命之人,只把他抱起来远离书籍也就是了。
但这一抱,却发现他的小屁股底下完好无损地坐着一页书纸,上面是李商隐的《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于是,我取了锦的谐音,加上我的姓,绯,化为焰,做名。
华年做字。
景华年。
很多年之后,我才发现,这个名字,早已把我的一生都绕了进去。
焰思华年。
这一世逃脱不了的唯一眷恋。
焰儿一天天地长大,活泼健康,可爱多动。
然而庄里的人却大叹这是个长得神仙宝宝一样的鬼见愁。
总是一不留神,就发现他溜得无影无踪。一
会儿跑到池塘里捉蝌蚪小鱼,一会儿追着小狗满院子剪毛,一会儿跑到篱笆下挖蚯蚓,一会儿又钻进厨房甜笑着说是要帮厨子伯伯做饭,结果把糖罐藏到自己床底下,点心全部用小包包好,埋到院子里的那棵梨树下。
因为天下第一庄多武者,刀剑总是随意放置,由于担心焰儿会被刀剑所伤,四岁以前,我都禁止他离开我住的小院。
当然禁止他离开,还有另一个原因。只是这个原因,我希望他一生都不知道。
有关于天下第一庄的秘密。天下第一庄孩童的悲哀。
只是我没有料到,我处心积虑地隐藏,终究没有帮他逃脱那个命运。
焰儿六岁那年,我正式接管天下第一庄,举办了由我接任之后的第一次武林大会。
大会历时四天。
四天之后,我风尘仆仆地回到小院。
n娘和书童红着眼睛,见了我皆是惊了一惊。
我不动声色问,怎么了?
二人支吾半晌,终是n娘忍不住,大哭出来,一边哭一边道出原委。
——焰儿贪玩,到池塘里捉鱼,一时不慎滑进深塘……溺死了。
我扶住桌子,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尸首在哪里?
我见到焰儿的时候,他的小脸已然发黑发紫,手脚软软地摊在地上。
我俯下身捏捏他的小手,他动也不动,要是往常,一定会龇牙咧嘴跳起来,到处寻么,“谁捏我谁捏我?”若是发现是我,又会撒娇地粘过来,爬到我腿上,要甜食吃。
我遣散众人,封了门,让他们三天三夜不得靠近。
三天后,我带着活蹦乱跳的焰儿出了门。焰儿一出门就叫嚷着要吃糖人、冰糖葫芦,我捏了一下他的小脸,骂他,小馋鬼!
天下第一庄的老者皆明了发生了什么。
然而父亲彼时已经不在了,没有人能阻止现任庄主的决定。
焰赦剑,天下第一庄从古到今的世代相守的上古神剑。
活死人,r白骨。
没错,它真的能够做到。只是从古至今鲜少有人这么去做。
因为生死皆须代价,没有平白无故地生,也就无谓平白无故地死。
想要活死人,那么你付出的必须也是同等的生命。
那三天三夜,我取了心尖之血借由焰赦,渡入焰儿体内。
请把我一半的生命转嫁给这个孩子。
呵呵。
真是讽刺。
父亲一生搜集婴孩,也不过是想要如若我有不测,便以那些孩童的命来换我。
却不知,他的儿子,却把自己的一半的命给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
更有甚者,其实我的命从一开始就不是属于我的。
娘亲死之前,告诉我,其实我在娘亲肚子里面已经死了。是父亲,用焰赦剑换了娘亲一半的命于我。
父亲可以没有妻子,可是天下第一庄不能没有继承人。
于是,娘亲很早就死。
起先我以为是换命所致,后来,我才知道,娘亲,是被父亲用慢x毒药,一天一天,毒死的。
命分一半,却始终残缺。两体一命,此消彼长。
娘亲的天寿该有60,生我时已是20有三,余下之命,一人一半,我活不过19岁。
所以,父亲亲手下毒,毒死了他曾经深爱过的,那个昔日的天下第一美女……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天下人都不知。
天下第一庄,古时被称作护剑山庄,之所以可以世代守护焰赦不被外人夺取,真正的原因不是武功天下无敌,而是每一代的庄主都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剑鞘,只有血祭或主人亲自取出方能得见,常人穷其一生也未必能见。
当我在房内替焰儿换完命,焰赦剑闪出一道耀眼的强光,环绕一周天,最后,隐入焰儿体内,再无踪迹。
从来没有天下第一庄的庄主将命换给外人,只有临终的时候会移交给下一任庄主。所以,我想焰赦,是认了焰儿作为下一任继承人了吧。
一愿君千岁,二愿君常健,三愿共为廊上燕,岁岁长相见。
每一年除夕,我都这样为焰儿祈福。
娘亲换给我的命我已经用去二十几年,剩下能有多少留给焰儿呢?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竟然为了给一个外人延续几年的寿命,而宁愿牺牲自己。
即使是娘亲临终前也不是没有怨恨的。
那么我对焰儿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竟然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我开始借酒浇愁,因为答案很可怕,可怕到我不敢去想,不如灌醉了自己,一醉解千愁。反正,或许,我们也没有多少年可以活。
可是,那一晚,我看见躺在床上成大字状毫无防备的焰儿的可爱模样,还是没有忍住。
我想,就这样吧,如果这都不算爱,怕是这世间便没有了爱。
既然我是如此爱你,连命都可以不要,那么又何苦执著于世俗礼教。
况且,没有人能够知道,我们之间还有几年。
但愿此生与你厮守到老,唯愿足矣。
时间飞逝。
我的焰儿渐渐长成了一个绝色少年,那么俊美,那么活泼,那么爱笑,那么淘气。
记忆里,那个小小的淘气包,现在喜欢在山花烂漫的季节里奔跑跳跃,喜欢在梨花满天的日子里跳进我的怀里撒娇讨吻,喜欢在白雪皑皑的气候里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眼睛,要我喂食。
我想我这一生的温柔几乎都用尽了,点点滴滴皆在你的身上。
我爱你。
只是,我们的命运终究到头了。
我已经30出头了,可是你,才只有13、4岁,你还那么年轻,你还那么美好,我怎么舍得看着你在我的怀里逐渐枯萎。
即使我死了,我也希望你能够好好地活着,快乐如初,幸福如初。
对不起,我曾经说过要与你厮守到老,同生共死,对不起我做不到,我无法看着你死在我的面前,即使与我一起也舍不得。
你不仅是我最爱的人,你更是我一手养大的孩子,你对我来说,意味着全部,你知道吗?
我那么爱你,那么那么地爱,所以我最后的选择,就是找另外一个人,给你一半的x命,并且爱你如我。
灭魔之战,我见到段无觞。
魔教中最无情,也是最强的男人。天煞孤星的焚星谷谷主,段无觞。
魔教中有人叛变,他中了毒,逃进一处山洞,危在旦夕。
我让众人守在山洞外,只身进去与他谈判。
我说,你想成为天下第一吗?
他怎么也没想到我会问这么一句,抬头冷冷地扫了我一眼,你想玩什么把戏?他反问。
我可以让你成为天下第一,我甚至可以把焰赦剑送给你,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他嗤笑一声,吐出口里的黑血。你莫不是脑袋坏去了吧?
我也笑,我道,若有一句虚言,天打雷劈,粉身碎骨,不得好死。
他正色看向我。
我突然抽出腰间匕首,在自己手腕上狠狠一割,他神色一历,银色长剑在空中划出一道半月状。我不避不畏,只用自己的血在空中结了一个血咒。
——以血之名,如我所爱。
我有多爱焰儿,那么,你就有多爱。至死方休。
灭魔之战的结果,天下第一庄庄主重伤,焚星谷谷主逃脱,后来的武林盟主封忆绝斩杀魔教数百人。
我与段无觞最后的约定就是,三月后,临江断崖下。
那一日,我会用尽所有方法让焰儿离开我,忘却前尘往事,开始新的生活。
如果三年后,我还没有死的话。
焰儿,我会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去看一看——
你是否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片番外,可以说是交待前因的,后一篇会有后果和最后的结局。
对不起大家,拖了这么久,过年实在是忙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