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王妃 第10部分阅读
神医王妃 作者:肉书屋
盯着老二的侧脸,闫素素知道这个草原姑娘性子率直,任何情绪都写在脸上,尤其是那一双眼睛,藏不住半点秘密,所以,他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她看,盯着她的眼睛看。
果然,在她的侧脸上,她看到了局促,而在她的眼眸里,她看到了闪烁。
“你就别问了,反正我不认识!”
“那若是我要逃的是他的婚,你许吗?”闫素素似乎意识到,老二要是认识元闵翔,并且和元闵翔如此亲昵,这逃婚,有些不大可能了。
果然,方才还在劝闫素素逃婚的老二,一下子反了态度。
“既是定下的婚姻,就是婚姻盟约,若是违约,那是多么不光彩的事情。”
“刚才,你可不这么说,你可是劝我可以逃啊!”
老二的脸色,窘迫起来,开口想替自己解释下自己的前后态度反常,却只剩下词不达意的囫囵乱语:“啊呀,我随便说说的吗,你还当真了。反正,你不能当真,不是,我前面说的你不能当真,我后面说的你才能当真。”
看着她拘窘的模样,闫素素不再逗她了,只是心情,却在瞬间沉重起来。
本可以逃的,现在多了个押解员,还是一个有功夫的押解员,看来她是插翅难飞了。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插翅难飞,一路上,这个押解员是尽忠职守。
她去小解她也紧随着。
她到溪边河水她也寸步不离。
她进车厢她不许她放下车帘子,三不五时的边赶车便回头看看她有没有跳窗。
眼看着京城就要近了,闫素素居然连一丝半点逃脱的机会的找不到,她算是载了,载在一个小丫头片子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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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如风 第九十九章
第九十九章(3005字)
马车是赶在天亮之前进京的,老二“尽职”的把闫素素送到了闵王府门口,亲自把她交给了闵王府的门公夫妇,才放心赶着马车离开。
这是闫素素第一次来闵王府,也不知道老二和那门公说了什么,那门公虽然对她恭顺有礼,但却又时时盯着她不放松。
直到把她送到了一处院子,门公才退了下去,不一会儿,有个丫鬟走了过来,对她盈盈一福身:“三小姐,请随奴婢来!”
闫素素并未反抗,也没多问,跟着那丫鬟走了一段路,到了一处种满了梅花的地方,梅香淡雅,沁脾而入,沿着一条鹅卵石小道往里去,越是深入,花香越是浓郁。
到了鹅卵石小道的尽头,显现在闫素素面前的是一座亭子。
亭子建在一片梅花丛中,八柱重檐,顶部覆盖绿色琉璃瓦,攒尖宝顶,内柱为红色木柱,外柱为花岗石方柱,天花彩绘藻井,流光溢彩。
天光已经有些亮了,透过薄薄的雾霭,依稀辨得亭内站着一人,负手而立,修长挺拔,背影看上去,给人一种孤傲遗世之感。
丫鬟不知何时,已经告退了下去,闫素素站在原地,并未上前,只是试探的喊了一声:“闵王爷?”
那人影丝毫未动,也没有转过身来,而是背对着她坐下,少卿,一声悠扬的琴音袅袅而出。
闫素素曾受过琴乐之教,一下就听出来那人弹的是一曲《梅花》。
万花之中,梅为最清;百声之中,琴音为最雅。
以最清雅之声,吟最清雅之物,宜其有凌霜音韵。
身在暗香浮动的梅林之中,听着清绝高雅的琴音,偶有几朵寒梅,缤纷飞落,藏在她的衣领肩头发间,熏染了她一头一脸的芳香,惹的她全身上下所有毛孔,都开始沉醉。
一曲罢,琴音未停,而是换了曲子。
此去闫素素亦是熟悉,叫《归去来》。
曲调本应哀怨幽婉,述的是思念之情,可此刻听来,却总夹杂着几分喜悦的情绪,不知道是闫素素赏琴的技术还没到家呢,还是对方确实在表达某种欣然。
这曲罢了,琴音终止,没有再奏响,天光也已经大亮了,一缕晨光,透过稀薄的雾霭和丛丛的梅枝,在地上铺了一床碎金缎子。
闫素素看向亭子,那人站了起来,回转了身,果然就是元闵翔。
看着闫素素,元闵翔目露柔光,嘴角微微勾着,完全不见了平日的冷酷倨傲。
闫素素也对他微微一笑,笑的却是生分疏离。
元闵翔的眸光,在接触到她的笑容的时候,微微紧了紧,下一刻,当发现她身上穿的是一袭男人衣衫后,他眼底里的温柔,瞬间收敛了。
“衣服谁的?”
闫素素觉得好笑,她有必要和他报备吗?
本来还是祥和的气氛,一瞬间就有些僵硬了。
“闵王爷,要是我记得没错,我们好像还没成亲吧,你管的是不是也太多了?”
听她不正面回答,元闵翔以为她定然心里有鬼,大步提起,三步并作两步的朝她走来,靠近她后,他一把扣住了她的下巴,微微用力:“不要以为还没成亲,你就可以给本王带绿帽子。”
“放开我!”闫素素冷冷道。
看着她泛红的白皙肌肤,元闵翔才觉自己太过激动了,为什么会这样?
本来下人来报她生还而归的时候,他不是一遍遍告诉过自己,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把她留在身边,尽快举行婚礼,为什么一见面,居然又陷入了剑拔弩张的境地?
是太在乎她了吗?以至于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能轻而易举的牵动他,从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他,也会因为一件衣服,一句话而怒不可遏,而失去理智?
松开了闫素素的下巴,他努力让自己平心静气下来,看着闫素素身上的衣服,他也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去过多追究。
“那场劫难,你是如何逃生的?季妃说你本来在她身边,后来为了不拖累她,跑了。”
季妃?
是说季末吗?她已经从贵人,变成妃子了?看来是因为在这场劫难中,她立了大功,从而被提升了等级。
觉元闵翔态度缓和,闫素素也消了自己的锐利之气。
“我跳入芷江,捡回一命!”
她说的云淡风轻,他听的却是心惊肉跳。
十二月的芷江,何等的冰凉刺骨,而且芷江河水湍急,漩涡颇多,若是稍有不慎,就可能做水中游魂。
是被逼到了何种地步,让她不得不选择这极端之路。
元闵翔心里生了怜悯,疼惜。
大手一摊,把她紧紧的圈抱在了怀里,下巴抵靠着她光洁的额头,声音里,溢满的都是怜爱:“很冷吧!”
闫素素本能的挣扎了一下,这次没有费多大力气,轻而易举的就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她的脸,潮红了一下,虽然不是第一次被他强抱,但是第一次,感受到他这般温柔的臂弯。
“还好,闵王爷,若是没什么事我,我要回家了!”
她转身欲走,不想他却一个箭步挡在了她的前头:“今日是除夕,我会差人过去说你不回去了,陪我过个除夕吧!”
除夕,原来居然已经到了除夕夜了,这几日一只都再颠沛流离,闫素素都不曾发现,过年了。
既然是除夕,当然要和自己的家人一起过,更没有留下来的道理,闫素素开口拒绝:“我还是回家吧,等过完年,会和爹爹一起过来给王爷拜年!”
元闵翔身子一凌,她到底要拒绝他多少次?
有些霸道的挡着她的去路,他对着身后威严的喊了一声:“来人呢!”
不一会儿,有个小丫鬟疾步跑了进来,站到身后诺诺道:“王爷有何吩咐?”
“去丞相府传本王口谕,就说三小姐已经平安回来,今夜会留在本王府中守岁,明日一早,本王再亲自送她回家。”
完全是独断独行的决定,闫素素不悦起来,对那丫鬟道:“别听他的,不用去传什么口谕,我现在就要回家。”
无奈这可是人家元闵翔的家,那丫鬟可是元闵翔的丫鬟,怎么可能听她的话。
对她的话,那丫鬟置若罔闻,只是恭顺的对元闵翔福身告退:“奴婢这就去办。”
丫鬟走后,闫素素涌了怒意,红着一张脸瞪向元闵翔:“我要回家。”
“这里,就是你的家!”他拉了她的手,不顾她的反抗,就把她往梅林深处拉去,“既然你人回来了,母后也打消了去西陵守陵的念头,那么我们的婚期就不必延后,等过完年,你就是我的女人,你现在最好不要惹我,不然我会让你提前成为我们元家的人。”
闫素素知道这句话的含义,经历过那晚的事情,她已经知道了把他彻底惹怒了,吃亏的肯定是她,上次有蝶谷仙留下的药做帮手,逃过一劫,这次呢?若是他又来强的,她必定是逃无可逃了。
没办法,来到这个世界后,她才知道人这一辈子,可以有多少的身不由己,可以有多少的无可奈何。
被元闵翔拉扯着到了一处大院,院子里假山林立,腊梅争寒,正对着院门的是一扇房门,元闵翔把闫素素拉倒了房门口,然后推开了门,对她道:“进去等着,我派人给你弄身衣服来。”
虽然怕两人再吵起来而没有继续追究衣服的事情,但是说到底,元闵翔心里还是介意的。
进了房间,整个房间里飘着一股子淡淡的菊香,和元闵翔身上的香气一模一样。
百马图的屏风上,搭着一件玄色的长袍和一件玄色的貂毛披风,屏风左边的窗台前,放一张书桌,桌上文房四宝齐全,桌旁边的琴架上,是一架焦尾琴。
屏风右边是一根粗大的红漆柱子,柱子上一人高处,悬了一把宝剑,还有一只玉箫。
见到玉箫的瞬间,闫素素呆愣了一下,何其熟悉。
那日相府,授以蝶谷仙迷幻药的方子后,蝶谷仙曾送她玉箫一管,那管玉箫,和眼前这管,简直是如出一辙。
相识如风 第一百章
第一百章(3030字)
即便天下玉箫形都相似,但相似到完全一样,这就有些奇怪了。
同时白玉质地,九节六孔造型。
每节均刻着不同的图案,虽然闫素素也没有太留意过蝶谷仙送给自己的玉箫上刻了什么图案,但是粗一眼看来,和眼前的这管刻的应该是一样的图案。
两管玉箫唯独的不同之处,在于饰物。
蝶谷仙送她的是一管裸箫,并未装饰任何饰物,而眼前这管玉箫,下摆处坠了一窜鹅黄|色的流苏。
闫素素看的出神,连元闵翔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曾发现,知道他出了声,她才惊觉。
“喜欢那箫?”
闫素素没有回答,而是问道:“这种箫,是不是大众货,就是地摊上到处有的卖的?成批生产的?”
元闵翔眼角抽搐了一下,他看上去,像那么没有品位的人吗?
“这叫做九节白玉箫,是已故的制箫高人遗世之作,共有三管,价值连城,是个稀世珍宝。”
元闵翔把玉箫的来历和闫素素说了一遍,闫素素微微吃惊。
如若真是什么稀世珍宝价值连城,如若自己手里的是这三管之一,那她岂不是捡了个大大的便宜。
当时看上了的本是那原矛头蝮,后来还觉得自己被蝶谷仙耍了,想来,这一管玉箫,不知能换得多少原矛头蝮。
“只有三管,那其余两管身在何处,你可知道?”
有意识的想探究一下蝶谷仙的身份来历,闫素素开口询问。
元闵翔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墙上的玉箫,微笑了一笑,摇摇头:“不知。”
闫素素心里,有些小小的失落,不过也是转瞬即逝。
蝶谷仙每次以面具示她,又从不讲起自己的身份背景,肯定就是不想说,既然他不想说,她又何必旁旁左左的去打探呢!
释然的勾了一抹轻笑,她看向了元闵翔,转了话题:“衣服呢?”
元闵翔对着身后的桌子一指:“在那,大红色的,知道你或许不喜欢这颜色,但是今天的除夕,所以给你找了套喜庆的。”
他倒是有心了,闫素素对大红色并不排斥,事实上在小时候,每年过年父亲给她买的新衣服,无一例外都是大红色的。
和元闵翔说的一样,节日里,穿的喜气一点。
“我换衣服了,你能不能先回避一下!”身上这身绊脚的拖拉的男装,也确实不合体。
元闵翔看了一眼屏风,对她示意:“你进去换就可以,外头太冷,我不想出去。”
倒是有几分无赖的样子,闫素素瞪他一眼:“出去!”
他依然赖着不走:“本王的屋子,你凭什么要本王出去。”
言辞间,并没有怒气,而是含着一抹戏弄。
难得,两人也可以和初次见面一般,还能嬉闹上几句,虽然两人的表情都是严肃,但是至少气氛,是轻松的。
“好吧,你不出去,我出去换行了吧!”同样的场景,再一次发生。
上次在轩辕宫,她是负起离开,这次她则只是想威胁威胁他,堂堂的未来的闵王妃,在大庭广众下,在光天化日下换衣服,让闵王爷面子往哪里放。
果然,元闵翔闻言,缴械投降了:“好,我出去,我出去!”
面色上的几分无奈,倒是惹的闫素素不禁轻笑了一声。
忽略掉他的霸道,忽略掉他的固执,忽略掉他的冰冷,有时候来看,他这个人确实是不错的。
闫素素对元闵翔,持高度矛盾心理。
矛说:“他这个人,其实挺不错。”
盾说:“不错归不错,你想嫁吗?”
矛说:“曾经喜欢过,想过若是他只娶我一个,我就嫁了。”
盾又说:“你也说是曾经了,现在还喜欢吗?”
矛沉默。
盾继续:“若是他肯为你守身如玉,这辈子只守着你一个,现在的你,愿意嫁给他吗?”
矛继续沉默。
盾明显是占了上风的,扪心自问,曾经的嫁或者不嫁,只执着于他娶一还是娶三这个问题,现在呢?
脑子里,显出了一个朦胧的身影,长身玉立,潇洒若仙。
在某一处,某一时,某一刻,她的心弦为了某一人,牵动了一瞬。
这种牵动,对元闵翔,可曾有过?
答案肯定:没有。
元闵翔在门外等候了一会儿,有下人来报,太后让他进宫守岁,已经差了公公来请他。
元闵翔暂去了一趟大厅,回绝了那公公,说今年想要在家里守岁,然后折返回来,闫素素已经换好了衣装,开了门出来。
那一抹艳丽的红,只在一瞬间,就夺取了元闵翔所有的目光。
这是一件大红长袭棉裙,外是一件同色的锦缎小袄,小袄边角缝制雪白色的兔子绒毛,温暖又给这一身火红添了几分雅致。
一头泼墨长发,如今随意的挽了个松散的发髻,只用一支红玉珊瑚簪子别在脑后,发髻下饰了一排浑圆饱满的十二排钗,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简单却又妩媚。
如凝脂般的肌肤,在乌发红衣的映衬下,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琼鼻檀口,星眸烨烨,一颦一笑,妩妩动人。
元闵翔就沉醉在了她如此卓越的风姿之中,好半晌才发觉自己盯着她看了太久,过于失态。
忙启口掩饰了自己的惊艳之感:“穿好了?”
“恩!”闫素素应了一声,看着明朗的天色,没话找话的赞了一句,“天气不错。”
元闵翔把之理解为“天气不错,出去走走”,于是开口:“带你在逛逛我的府邸吧!”
闫素素一夜未眠,加上马车颠簸,其实困顿疲乏的很,听元闵翔的邀请,她本是想拒绝的,可忽然之间又变了主意。
走走就走走吧,趁着走走的机会,再好好的和他说说两人婚礼的事情,或许今天他心情不错,能有所收获。
两人并肩而立,闫素素娇小艳丽,元闵翔高大威猛,看上去也不失为良配。
出了院子,他先带着她穿过了两个垂花门,到了一处人工湖。
“这里是荷花湖,夏天的时候,可以来此泛舟赏荷,初秋时节,还能吃到新鲜的莲蓬。这座亭子叫做……”
他倒是做起了向导,一一给闫素素介绍起了周边的环境,完全没有留给闫素素一点间隙,和他坦承的谈谈这场婚事。
看过荷花湖,他又引着她到了一个地方,做了一番简单的介绍。
闫素素心里惦记着两人的婚事,所以显得有些心有旁骛,元闵翔很快就察觉了她的一样,不由停了解说,开口询问道:“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知道有了机会和他说那事了,闫素素抬头望向元闵翔,表情略显严肃:“闵王爷,我想和你谈谈我们的婚事。”
他眉心一紧,随后,却莫名其妙的放松了,笑了开来,和以前任何一次她和他谈及这场婚礼时候的态度都不同。
他笑的温柔,大掌抚上了她光洁如玉的侧脸,柔声道:“不就是不许本王娶三妻,纳四妾吗?本王答应你便是。”
闫素素顿然语塞,原本准备好的一腔说辞,没了出处。
本是打算再次和他提提接触婚约的事情,理由当然是以前说的不厌其烦的那个:我只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现在倒好,还没等她说什么,他就主动给了。
闫素素的全盘计划,有些被打乱,其实以前要的可能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结果,可现在,她要的结果只有一个:解除婚约。所谓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过是她以为他绝对不会答应,而她一定会坚持的,造成两人分歧的一个工具。
就好比不想做一件事情,就以各种理由来推诿一样。
现在,她的各种理由,他都满足了她,她当真是有些一时无法反映,只剩下错愕。
“你怎么,改变态度了?”她那语气,听上去好像并不高兴。
元闵翔皱眉,以为满足了她的愿望,她就应该满足了,安心待嫁了吧!
可看样子,满足了她的心愿,她似乎也并不见得欣然。
相识如风 第一百零一章
第一百零一章(2045字)
“你不高兴?”抚着她侧脸大掌,有些微微的僵硬。
确实,她并高兴,但是即便不高兴,她又能怎么样?
条件是她自己提的,他也满足了,难道要得寸进尺?她不是那样的人,也做不出那样的事。
当下,只能淡笑一声:“没有!”
“我答应这辈子只娶你一个,你可不可以也答应我一个事?”听到她的回答,他脸色缓和的一下,嘴角也有了温柔的笑意。
“恩!”应的清浅,闫素素的情绪不高。
“婚期,可不可以提前。”
难得霸道独断如他,也会征求下她的意见。
这场婚,是退不掉了,他一再退让容忍,不代表没有底线,闫素素清楚了然,若是自己再推三拖四的,只怕是彻底撕破脸皮的结果。
毕竟他是个男人,而且是个高高在上的男人,为了她一个女人他再三放低身段,这已经实属不易,若是再过分要求,说出去,闫素素根本就没有任何道理了。
“好吧!”心是不甘的,情也是不愿的,这婚,却是再也推不掉了。
除夕之夜,闫素素过的乏味无趣,守岁本是要到子时,过了旧年最后一日,迎来新年第一个时刻,才能去睡觉,但是闫素素当真是困乏难当,居然在椅子上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之时,只觉得身上暖烘烘的,睁开了眼睛,她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躺在了床上,天色大亮了,显然,这除夕一夜,她是睡过去了。
刚起来,就有一个身着粉色裙子的丫鬟进来伺候了。
“三小姐,你起了?”
“恩,什么时辰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闫素素还有些朦胧睡意。
丫鬟看了下滴漏,诺诺回话:“快到午时了。”
午时?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闵王爷呢?”
“王爷一早就进宫了,王爷尚未成家,所以往年过年,都是进宫和太后皇上一道守岁的,只今年特别,为了三小姐,他特地留在了家里。”丫鬟似乎很活泼,话也不少,边回话,边打开衣柜,给闫素素取了一套衣服出来。
“昨天的衣服呢?”闫素素这才发现,昨天穿的那件喜庆的红衣服,不知去向了。
丫鬟甜甜一笑,脆声道:“王爷说,旧年的衣服,不能带到新年来穿。今天是新一年的第一天,是以特地给三小姐另外准备了一套全新的衣服,就放在柜子里了,等着三小姐醒来,让奴婢伺候您更衣呢!”
新年着新衣,这习俗倒和现代的一样,闫素素看了一眼丫鬟手里的衣服,不再是昨日的艳红色,而是一袭粉色长袄,外是一件绣花的鹅黄|色坎肩,看上去倒是素雅。
由着丫鬟伺候了自己更衣,期间得知了丫鬟叫做明月,一轮明月的明月。
闫素素和她随意的聊了几句,她觉得闫素素平易近人的很,话儿越发的多了起来,嘴也甜的似蜂蜜一般。
“三小姐你可真好看,和那天上的仙子一样,怪不得王爷那么喜欢你。三小姐你不知道吧,我们王爷虽然比秦王爷都要年长,可是秦王爷都已经娶了一房正妃,两房侧妃了,我们王爷可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太后啊,为了王爷的婚事急的不得了,可你猜王爷怎么说,王爷说他只娶自己中意的女子,天公不负有心人,总算让王爷找见了三小姐,我们这府里,也可以添个女主子了,往后还有一堆小主子,那可就热闹了!”
明月自顾自说个不停不休,闫素素倒也不打断她,一路都浅浅带笑,听着她讲完。
闫素素曾听倩儿说起过,皇上十九岁就做了父亲,秦王爷也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爹了,只有元闵翔,落了他两个兄弟大大一截,别人都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他还是孑然一生。
闫素素当时还问了倩儿元闵翔为何不娶,倩儿只摇摇头。
现在,闫素素算是明白了,原来他在等待,等待自己心仪的女子出现。
对元闵翔,倒是多了一两分特别的感觉,原本以为这些皇宫贵族,娶妻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谈不上什么情投意合,两情相悦,却不想元闵翔还挺特别的,居然还会有心等待良人出现,一等,就把自己等到了二十五岁。
二十五岁,在这个时代,也算是大龄剩男了,自然,只要元闵翔愿意,他绝对不会是被剩下的这个,而是被抢破头的那个。
试问有多少女子,想攀龙附凤,踩上他这高枝,成为凤凰。
闫素素心里头,自我调侃起来:他看上你,是你的福气。府外的那些女人,对你羡慕嫉妒恨的要死呢,闫素素啊,你还是挺走运的!
想着,不由的哑然失笑起来。
明月见她露笑,以为是她听了自己的溢美之词,心里头觉得开心呢,于是乎,边将她赞美的更为起劲起来:“三小姐,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以前曾遥遥的看到过大小姐,那一眼还以为见着仙女了,看到你之后,明月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仙女呢!”
“呵呵!过誉了!”
虽然觉得明月有些油嘴滑舌,太过聒噪,但是闫素素还是礼貌的不时和她搭上一两句话。
明月也看不出她对自己的话兴趣聊聊,继续顾自己说的快活:“三小姐的这身衣服,配上这只七彩凤簪,肯定是绝配,三小姐皮肤这么好,和这彩凤嘴巴里衔着的玉珠子一样光彩夺目,美丽动人!三小姐戴上这只镯子,你看你手臂这么白皙,肯定特别的美。”
相识如风 第一零二章
第一零二章(2049字)
闫素素以为明月这拍马屁也会适可而止,却不料她越说越起劲,有些刹不住势头了。
有句话叫做物极必反,适当的称赞能让人心情愉悦,可若是不知道收势,这将只会让人觉得虚伪聒噪了,比如现在的明月。
只是梳个头,哪里来这么多话。
暗暗的深吸了一口气,闫素素忽然转过头了头,从明月手里接过玉镯子,放到桌上,皮笑肉不笑的问道:“明月,你进府之前,是不是在珠宝楼卖东西的?”
明月稍事愣神,当反应过来后,她大为拘窘,忙道:“三小姐,奴婢只是觉得你真的很配这些首饰!”
“呵呵,只可惜,这些首饰不配我!”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明月慌乱起来:“三小姐,明月不是这个意思。”
也不想把人逼的太窘,闫素素淡薄一笑,把头上的七彩发簪松了开来,放回了桌上:“重新梳理吧,弄个简便的发髻就可以,这七彩凤簪虽美,却太过华贵,和身上衣服不衬,这个,用这个吧!”
挑拣了一支简单雅致的黄玉发簪递给明月,明月知道自己可能招闫素素烦了,这次不敢再多说话,只是在梳理好发髻后,问了闫素素一声:“三小姐,你看可以吗?”
简单的单刀髻,闫素素点点头:“挺好的,闵王爷什么时候回来?”
“王爷未曾说,只是说小姐醒来后,就去门口,马车等着了!”
要送她回家了?
闫素素点了点头,让明月给自己带路,出了闵王府,一出去,门口果然停着一架华丽的马车,早有车夫等在马车上头。
一看到闫素素出来,车夫赶紧跳下马车,把马梯搬了下来,然后过来请闫素素。
和明月告别了一声,临别前,闫素素还在想以元闵翔的个性,这么会养这么一个聒噪的小麻雀在府里,正想着,车子也启动了。
车子一晃一悠,走的不快不慢,约摸走了小半个时辰,马车停了下来,车夫对车内道:“三小姐,到了。”
以为到丞相府了,闫素素撩开车帘子就要下来,一眼望去,周遭的环境却极是陌生,隐约间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阵叫好声。
边也没有什么建筑物,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从其错落有致的林木排序来看,显然是一片人工树林。
右边则是一道城墙,那一阵阵叫好声,好像就是从城墙里头传来了。
马车如今所停靠的地方,有一扇高大的朱漆大门,有两个身着甲胄的卫兵在门外把守着。
闫素素疑惑的看了一眼车夫,等着解释,或者说是解说。
车夫会意,对她道:“这是英雄场,王爷在里头等着三小姐,三小姐只管下车进门,会有宫女来接您。”
英雄场?什么地方?
“里面在干吗?为何如此喧闹?”闫素素并不愿意下车,她现在更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
“奴才不知,但是以每年正月初一的习俗,应该是在赛马。”
正月初一的习俗?闫素素虽然来了这个地方也有半年左右了,但是对于天元王朝的年节习俗,还当真是不了解。
在现代,正月初一就是拜年,走亲戚而已,这个时代倒是稀奇,正月初一聚众赛马,听着那一阵阵喊好的浪潮声,看来来的人还不少。
“闵王爷让你送我来的?”
“是,王爷一早就吩咐了。”
“他不是进宫去了吗?”明月说了,元闵翔一早就进宫了的啊
“早上进的宫,后来就来了英雄场,三小姐赶快进去吧,莫要让王爷久等了。”车夫说着,拿了车梯放好,请闫素素下来。
说实话,对赛马闫素素还是有一定的好奇心的,再说既然这是这个时代正月初一的习俗,她也不妨参与一会,毕竟她说来,也算是这个时代的人了,而且或许还能碰上丞相或者那个锦衣卫哥哥,到时候搭个顺风车回家。
想着,她步子不再犹豫,朝着英雄场去。
如车夫说的,一进去,就由宫女早就候着了,看到她,一个身穿翠绿宫装的婢女迎了上来:“三小姐,奴婢来接您了。”
这个宫女她认得,就是那次一起随太后去西陵的宫女中的一个,真好,她也死里逃生了。
对于那次劫难,闫素素昨日并未问起元闵翔,没问的原因,是没顾得上问,一见面,就和元闵翔差点吵起来,后来又一心纠结于“婚姻大事”,再后来守岁她睡着了,都没得空问上一问。
现在看到了当日的当事人,她自然不可能再不过问。
“你们,都好吗?”
前行的宫女,言辞间凄哀起来:“死的差不多了,就剩下三五个侥幸的存活了下来,连柳妃和几个贵 人都死了。”
偌大一行人,居然只存活了三五个,那日若是她没有跳河,是不是就排不进这三五个之列了?
刺客到底是谁?和太后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要如此凶狠,这一个车队,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他们居然能下得了手,何其的残忍。
闫素素沉沉叹了口气,勉强一笑:“能活着,就好好儿珍惜着,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苏锦。”
“苏锦,好名字,带路吧!”
【苏锦和明月,这两个人以后我都会写到,今天只是给她们一个小出场,并非无聊写写,说句通俗话:露个面,让大家认识认识。本文该出场的,都差不多了,大家搞混了,就温故而知新吧,哈哈!】
相识如风 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百零三章(3018字)
随着苏锦往里去,遥远的就看到了一篇黑压压的人群,人群中,不时响起几声叫好声,还有零星的击掌声。
走上了一处高台,闫素素总算把内里的情况看了清楚,如车夫说的,果然是在赛马。
校场上,两匹红棕大马并驾奔驰着,从闫素素的角度看去,只看到策马人的背影。
一个身着玄色长袍,发丝束冠,从背影看去,雄姿飒爽。
另一个穿的是青绿色的长袍,头发头发披散在耳后,一奔跑起来,发丝随风飞扬,倒显得有潇洒不羁。
在人群的正东方向,设了一个高台,高台上摆放了几章椅子,闫素素一眼望去,就看到了元闵瑞正坐其中,边上一个位置空着,另一个位置上,坐着元闵秦。
不用猜,也知道另一个空着的位置是属于元闵翔的。
复看一眼场上赛马的人,闫素素便明白,那玄色的背影,怕就是元闵翔了。
苏锦把她带到一条通道上,停停了脚步:“三小姐,这是贵道,奴婢不能上去,您沿着这条道走,有嬷嬷会来接应您的!”
闫素素点点头,和苏锦别过,走上小道,发现小道是通向高台方向。
走了没一会儿,果然有一个嬷嬷来接她,和那嬷嬷一路走去,两厢无言,到了高台这边,闫素素听到了人群爆发出了一阵轰天震地的鼓掌声和叫好声。
嬷嬷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对她道:“三小姐,闵王爷赢了。”
“哦!”闫素素淡笑一声,显得对这个喜讯,并不以为然。
那嬷嬷自觉无趣,就对她指点了一下一个阶梯:“三小姐,您自个儿上去吧,闵王爷在上头等你。”
顺着阶梯往上,渐渐露出了几缕七彩的衣摆,刚才遥遥望过来,早看到了除了元家三兄弟外,高台的后面还站着一些女人,想必是元闵瑞和元闵秦的家属。
闫素素一上去,随意找了个空地儿站着,这里视线开阔,众观全场,虽然是露天而设,但是周围都是火炭盆子,是以居然也不觉得冷,反倒温暖如春。
朝周遭看去,好似所有人的目光,都再注意着场上的胜者,闫素素也带眼看了下场上,只见元闵翔身着了一袭黑色镶边交领大袖长袍,坐在马背上,溜着圈儿接受大家的喝彩。
而刚才的败者,则是对他拱手,在说些什么。
至于具体说了什么,因为距离有些远,声音有些嘈杂,闫素素并不听清。
云闵翔遛了三四圈马,忽然像是注意到了什么,对着那失败者抱拳拱了拱手,轻笑了一下,就驾着马朝着高台奔驰了过来。
临靠近台子时,只见他纵身一跃,一个轻巧就站在了马背上,然后足下轻点,点在马鞍上,轻功施展,飞上了高台。
大家又禁不住的给他大声喝彩,既然为了他精湛的骑术,又为了他高超的轻功。
上了台,未及接受两个兄弟的道贺,他就径自走向了女眷群。
所有人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见他直直走向其中一个方向,那个方向的女眷们,纷纷你看我,我看你的,不知道元闵翔过来做什么。
“素素,来了?”
直到元闵翔开口,她们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居然占了一个陌生女子。
听闵王爷对她如此亲昵的称呼,大家当然也明白了后面女子的身份,纷纷给她让了道儿。
闫素素有些不习惯,如此大庭广众,他做什么非要过来找她,是让大家都知道,她是为他而来吗?
看这边的女眷都是元闵瑞和元闵秦的妃子,她站在其中,不是自我摆明了身份:我是元闵翔的正妃。
闫素素有种被蒙骗了的感觉,他让车夫把她送来,让宫女嬷嬷把她带到这高台上,是不是就是为了现在这样的效果?
不过即便被蒙骗了,当着众人的面,她是不便和他翻脸的。再者皇上还在呢,不卖元闵翔的面子,也就是不卖皇上的面子,不卖皇上的面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闫素素只能淡淡一笑,应了一声:“恩,来了!”
元闵翔脚步停在她一米开外的地方,笑了起来。
笑容很是温柔,闫素素是习以为常了,可是她周遭的女子,却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甚至有人开始小小声的交头接耳。
“闵王爷居然也会笑。”
“岂止是笑,笑的也太好看了,太温柔了吧。”
“不是冰山吗?怎么会融化了!”
“嘘……”
大家噤声,不是因为元闵翔或者闫素素,而是因为元闵瑞的目光,不知何时,也打向了这边。
虽然昨天就知道闫素素没有死了,可是当亲眼看到,内心的激动澎湃,却是无论如何的掩盖不住,随着那激动澎湃而来的,是落寞,无边的落寞。
终究能够这样堂而皇之的站在她面前的,对她温柔的笑的男人,不是他,他只能遥遥看着她,偷偷看着她,从心里看着她。
闫素素并未注意到元闵瑞的目光,也抑或是现在看着她的目光太多了,以至于元闵瑞的落寞深情,全部被掩盖在了芸芸目光之中。
元闵翔对她笑了一下,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只是目光,会不时的朝闫素素看来,里头毫不遮掩的,全是情谊。
每每接触到他的目光,闫素素的脸颊就会绯红一下,心里暗道:“知道这样就不来了,元闵翔,你要不要这么明显啊?”
索性,大家也没有再过多的注意她和元闵翔,因为新一轮的赛马又开始了。
这次赛马,是比跑马技术,一共出赛的有十匹马,闫素素一眼看到了闫凌峰,心里微微有些喜悦,果然能看到闫府的人,一会儿赶紧过去预订个顺风车。
闫凌峰显然也早就注意到了闫素素,甚至还不经意的抬头朝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几日不见,他依然沉俊,如今握着缰绳半俯着身体的模样,更有些骁勇姿态。
司马唱诺一声,十匹马就脱缰而出,在各自主人的驾驭下,飞驰起来,扬起黄土阵阵。
所有人都随着比赛紧张起来,闫素素本以为只要跑,谁跑第一就是赢,却不想比赛不带比骑术,还比骑射,第一圈跑下来后,几个太监狂奔着扛着几个铜人跑了上来,一个个铜人人,均放在十条赛道之上,挡住了去路。
听周围的女眷在说,这些铜人是特制的,都设了机关,只有射中了铜人的人中,铜人才会自己倒地。
若是射不中铜人人中,铜人不倒,也不能绕道而行。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