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再世为妖 (完)作者:炉子 np耽美第1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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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世为妖 (完)作者:炉子 np耽美 作者:肉书屋

    好啊,为什么要逃走?”

    真八卦啊,关你什么事?

    当然对付这这种智力水平的人,必要得给他个理由:“我讨厌他的胡子,乱七八糟的扎人。”这倒是实话嘛。以前我老公的胡子,总是被迫刮得干干净净的。

    像是所有智力迟钝的人那样,臭蛮子对于一个听起来有道理的答案表示满意,笑着点点头,去找人送信啦。

    游说

    真是勇士本色啊。

    他难道就不会动脑筋想想么?

    小p孩现在欲求如火,只要答应他的不正当要求,莫说是刮掉胡子,让他刮掉那招牌一般的银色长发,他也会答应的。

    之所以一直不愿意提出来,是在内心深处不愿意和他建立亲密的关系嘛。

    要不是有讨厌的胡子,真怕自己会喜欢上他的红唇啊。

    。。。

    毕竟身体过于疲惫,想着想着,就倚在树干上睡着啦。

    迷迷糊糊地觉出来臭蛮子把我抱起来,搂在怀里,然后身体被蒙上暖和的东西。

    嗯,好舒服啊。。。

    一觉醒来,揉揉眼睛,看看天上弯月的位置,发现已经是半夜时分。

    臭蛮子的声音很兴奋:“小麦回来啦。你看,这是回信。”

    讨厌啊!知不知道这是人家的通信秘密,不能随便拆阅别人的信件。

    嘟着嘴把已经展开的信纸接过来。

    月光明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几个大字:敢跑,跟你没完!

    就知道他会生气嘛。

    可是,现在青萝如此狂热,为了救他的老爸,根本不会怜香惜玉嘛。

    还是我自己的小命最重要嘛。

    这个死小莱,显而易见是在害我。否则即使被臭蛮子活捉,我也可以趁机变成雪儿溜走啊。可是,有机会时想要变身,却怎么也不灵啦。

    事到如今,只能先顾及自己的性命嘛。

    笑着把信纸捏在手里,慢慢地撕成碎片,扬手扔掉,向着虚空中叫道:“北仪,你出来吧。我知道你肯定跟来。有没有带好吃的东西呢?”

    老太监照例幽灵一般浮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眼里却有笑意:“你很能干嘛。”

    这个能干的人却径直扑向他手里的食物。啃了两天肉干,馋死人啦。

    嗯,还是小p孩体贴人,准备这么多好吃的。

    老太监等我吃得差不多啦,及时地把怀里的水壶递上。

    嗯,热水啊。喝两天凉水啦,肚子里居然不造反,看来真是什么罪都能受啊。

    吃饱喝足,这才客气地问臭蛮子:“还有食物呢,你吃点儿吗?”

    臭蛮子正聚精会神地把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摇头却不语。

    嗯,真是的,用得着这么紧张吗?不就是突然冒出来个老太监吗?

    当然,蛮子都有和野生动物斗争的经验,老太监身上的气息太吓人啦,激起他们最大限度的斗志。

    不仅青萝紧紧贴在我身后,把手里的刀子紧紧地贴在我的血管之上,另外九个蛮子也搭好长箭对准我的身体。

    真是忘恩负义的家伙啊。

    要不是看你们几个人怪可怜的,我怎么会临阵倒戈呢。

    老太监破天荒地笑笑,慢慢地说:“自己当心身体啊。”然后从怀里摸索出来个什么东西,放在脚下,如滑行于水面上一样,倒退几步,飘然而去。

    瞧瞧人家的高手风范。

    直到十分钟后,这几个笨蛋才放松下来。那个小麦,就是那个金发青年,弯腰捡起一块琉璃一样的东西,看了看,也不知道是什么,递到我手里。

    真笨啊,看都不用看,就知道上面写着“平阳”两个字。这是平阳候的令符嘛。

    当王的,对于能够威胁到自己的地方势力,能不视为眼中钉吗?当然平时就有所准备,一旦机会来临,当然会下手铲除。

    现在我给他提供一个平阳侯叛国通敌的机会,他乐得嘴都歪啦,哪会冒险把我抢回去呢?就算是此时青萝突然神经短路,愿意把我还给他,他也不接收嘛。

    相对于消灭几千蛮子来说,安定内部当然更重要嘛。更何况有三天时间,让蛮子订立个不平等条约啥的,时间足够啦。只要能换回性命,蛮子估计什么条件都会答应的。虽然今年把他们放回草原,但以后哪天小p孩高兴了,随时可以去打着他们玩。但是,能够让平阳候主动叛乱的机会嘛。。。

    所以,小p孩在第一时间明白这个机会有多么难得。难得肯有我这个人质为了自己的性命去诱导平阳候叛乱,有这个机会而不利用,就不是屠龙王啦。

    。。。

    当然,平阳候也不是个大笨蛋。

    虽然我和青萝顺利地用他的令符混进军营见到了他,他也不会轻易答应造反啊。

    老家伙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笑道:“静湖君让老夫放走北芒,可有王的令符呢?”

    当然没有啦。

    “那么老夫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为了救我的性命。”这是最真实的答案啦。

    “呵呵。。。静湖君又不是我的床上人,老夫怎么会。。。”

    微笑着站起身来,向帐外作势欲走,嘴里却淡淡地答道:“那就算啦。我去找安国侯。”

    臭蛮子在身后提着刀子,忠实地扮演着绑架者的角色。

    老家伙果然来了兴致,笑道:“这里离王的大军并不远嘛。”

    于是趁势又坐下,摆出愁苦的样子,低声说道:“要是能去找他,我何必。。。”

    “静湖君有何难言之隐呢?”

    当然有!我是男人的身体、女人的灵魂,所以不能被那个小p孩干,知道么?

    他现在处于欲壑难填之际,不免利令智昏,要是我去求他,说不定他真的会放掉蛮子的。这么个大人情欠下来,除了舍身报恩,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黯然垂泪道:“我本是东宛国王子,舍了这个清白的身子,就是为了。。。”

    小p孩如此专宠于我,谁会相信我没有被他。。。

    男人的身体,没有女人特有的膜,我怎么能证明自己冰清玉洁、守身如玉呢。

    嗯,根本算不了冰清玉洁嘛。

    每天和他同床共枕,被他摸来摸去,抱来抱去,亲来亲去,只有最后一关没有陷落啊。

    身后的臭蛮子讶然自语:“原来你就是东宛国明眸王子啊,怪不得如此美貌。”

    瞧瞧这落后的情报系统,被压迫民族就是落后得可怜啊。

    老家伙的绿豆眼中果然有光芒闪烁起来啦。

    对于弱小的国家来说,总是愿意强大的邻国出现内乱嘛。

    在邻国风平浪静的时候,总是要想方设法帮忙,从而创造内乱的机会嘛。

    这可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同样,对于心怀叵测的地方势力来说,勾结邻国从来都是叛乱前的必经程序嘛。

    我现在的身份是来自东宛国的质子,当然有可能是东宛王派出的离间者嘛。

    于是继续忽悠他:“我二哥已经在居云关枕戈待旦,随时可以西进呼应。现在屠龙王的主力全在山里围困蛮子,王都空虚。此时正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倘若错过。。。”

    “老夫为什么要背叛王呢?”

    因为你有野心,想自己当王啊。你在平阳候府中穿着大礼服接受妻妾的朝见,还以为事情做得很秘密,其实小p孩早就知道啦。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他要等你先出手,方才可以名正言顺地铲除你嘛。

    摆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淡淡地回答:“因为有使者的神谕,帮助平阳候对我们东宛国是最有利的。”

    注意我的措词哦,只是说这种方式对东宛国最有利,可没说你老家伙有命当屠龙王啊。

    老家伙得意忘形地撸撸胡子,笑道:“你们要什么条件呢?”

    “第一,割让淡水郡给我们。第二,放我回去。”

    淡水郡紧邻居云关,地势非常险要。一旦归属东宛国,屠龙国东面等于就是门户大开嘛。这是一个很苛刻的条件,但因此才显得真实。

    老家伙沉思默想一会儿,摇头道:“第一个条件我不能答应你们。”

    谈判么,就是意志的较量。可是现在时间紧迫,没有耐心跟他磨菇。

    冷笑一声站起身来,森然道:“那就算啦。安国候会对我们的条件感兴趣的。”

    老家伙居然一声不吭地看着我走向帐蓬门口。

    当然快步向外走。

    此时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迟疑不决,否则哪能骗过这个老家伙。

    不出所料,在我伸手拉开帐门幕布时,老家伙笑起来:“回来。”

    当然不能如此听话,只不过停下脚步,却不回头,淡淡地问:“候爷意下如何?”

    “好好谈谈嘛。”

    于是冷若冰霜地回答他:“这是东宛王的条件,我只能执行,没有谈判的权力。”

    他慢步踱到我身后,轻声说:“东宛王至今没有子嗣,静湖君是王弟,是第二位序的继承者吧。想不想早些呢?”

    故意让身体轻微地震动一下,好像是被他的话语所打动。然后闷声道:“我的身子这么脏,哪里有脸当东宛王。”

    “可是二王子名声清白、屡建奇功,难道不可以服众吗?”炫晖是第一位序的继承者。

    “那关我什么事?”

    “呵呵。。。你们兄弟情深,天下皆知嘛。”

    靠,天下皆知什么?这句兄弟情深太暧昧啦。

    于是做出被打动的表情,慢慢地回首,微笑道:“你舍不得淡水郡,就明说嘛。”

    “老夫也有为难之处啊。要不这样吧,先答应你们割让,这是和东宛王的协议。但是要由二王子实际控制淡水郡。等我安顿好国内,立刻东进。。。”

    “然后让我二哥把淡水郡还给你。”

    “呵呵。。。”

    “平阳侯打的好主意嘛。说来说去,等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

    老家伙摆出诚恳的嘴脸,笑道:“难道静湖君就不想回到二王子的怀抱中吗?”

    靠,问得这么直接干什么?

    我当然不想。

    那是炫晖和明眸的爱情,关我什么事?

    见我沉默不语,老家伙叹息道:“你要是愿意留在王的大床上,我也没有办法。”

    轻轻地挑眉,低声说道:“每年进贡东宛国十万金币,连续十年。”

    “不行。静湖君这是漫天要价啊。只能算是赠送,每年两万,另外单独给你两万。”

    和老家伙锱铢必计地讨价还价,终于商定好具体的数目。

    然后依依话别。

    毒药

    下一步是去忽悠被围困在山里的北芒。

    快到黎明时分啦。

    天边隐隐约约出现青白,慢慢腾腾地着色于灰暗的底色之上,层层叠叠地渲染出即将日出的迷乱色彩。

    已经深入到山谷之中,由于四面崇山峻岭包围,此处地势低洼,倒也还能见到绿色。

    转过山崖,就是一道小溪。溪水所余不多,触目皆是白色的圆石。

    潮湿的空气中,青草的香气暗暗地浮动着。

    于是想起王维的诗句,曼声低吟道:

    荆溪白石出,

    天寒红叶稀。

    山路元无雨,

    空翠湿人衣。

    。。。

    臭蛮子最讨厌听我念诗,所以就。。。

    嘿嘿,活了一大把年纪,从来没有这么诗兴大发过。以前看过的诗句,其实早就记不清啦。此时此刻,居然全部自动出现在脑海中。

    果然,臭蛮子在身后呻吟一声,问道:“你能不能不发马蚤啊?”

    当然不能嘛。诗人都是马蚤人啦。

    一般而论,他越是受难,我就越是高兴。

    不虐待他虐待谁啊?

    敢两次三番地绑架我,害得我自毁诺言,把自己绞尽脑汁策划一个月的计划全部摧毁,我能高兴吗?

    我不高兴,当然要报复报复嘛。

    臭蛮子虽然智力迟钝,但这三天被我折磨之后,多少有些应对之道,慌忙转移话题,好让我注意到别的事情。于是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平阳候那个老家伙会听你的话?”

    在他怀里扭动身体,换个舒服的姿势,这才懒洋洋地答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自己也明白嘛。”

    “为什么是最后的机会?”

    因为我不会第三次被你绑架嘛。

    笑着答道:“因为屠龙国的形势发生了巨变。以前小恒的力量只是稍微强于平阳候,要联合其他诸侯的力量才能消灭老家伙。这样小恒就不敢轻易动手,因为其中有许多变数。但是现在情况不同啦。经过我的改造,小恒所属部队的军事实力日新月异,不出一年,平阳候就连投降也没有机会啦。”

    本来军事实力这个东西是需要时间才能提升的。但是,来自异世界的我为他提供了前所未闻的武器与理念,小p孩是个军事狂人,飞快地把我纸上谈兵的那些观念注入实际,这一个月的变化想必已经让平阳候夜不能寐。此时强敌当前,小p孩当然要先对付蛮子的入侵。但只要这场战争一结束,小p孩肯定把平阳候作为下一个目标。

    现成有个东宛国的同盟送上门去,他哪能放弃。

    可能是想起我的那些新式武器造成的那些惨不忍睹的画面,臭蛮子沉痛的声音中有无限恨意:“你这个害人精!”

    呵呵。。。

    我的手上注定要沾满鲜血,不管是蛮子的,还是平阳候手下战士的。

    历史原本就是血流成河的,因为流血这种事太司空见惯,所以只是简单地用“血流漂杵”形容一下就罢了。

    又不是我的错。即使我不出现,蛮子照例年年要南下侵扰,君王照例要和诸侯拔刀相向。

    淡淡地答道:“一功未成万骨枯。”

    臭蛮子搂在我腰上的手臂骤然一紧,好像想要把我勒死一样。

    于是哈哈大笑起来:“喂,快松开,我喘不过气来啦。还想不想让我骗北芒啊?”

    他的声音中恨意不减,“你这个骗子。”

    我耸耸肩,但笑不答。我的骗术还是初级水平嘛。只是你们这个异世界太落后嘛。

    想到青萝当初挺无辜地把我当成女人而一见钟情,倒是多少有些歉疚。

    于是柔声说道:“想不想当雄狮大王格萨?”

    最近一百年来,草原上三大部族并立,谁也吞并不了对方,所以无法建立统一的政权。

    此时正是千载难逢的良机。三大部族的性命全捏在我的小手里,让它扁就扁,让它方就方。想要扶助这个臭蛮子称王,还真是易如反掌。一旦纵虎归山,就比较麻烦啦。

    臭蛮子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问道:“你能做到吗?”

    轻笑道:“我可以控制北芒,让他听话。有了北芒的支持,金素就成了少数派,只能服从嘛。”如此轻易打破三足鼎立之势。然后把先进的武器和技术传授给青萝,谁敢不服。

    他轻叹一声:“我现在没有兴趣啦。”

    真是的,好变态啊。哪个男人不想要至高无上的权力呢?

    这样的大礼送你,你都不收,成心让我内心愧疚一辈子啊。

    只好耐心地问他:“你想要什么?”

    他的声音中有些微惆怅:“我想要的东西,你给不了。”

    那倒是!我又不是神仙,只是一个被实习恶魔操纵的妖怪,当然能力有限。

    “说出来听听也无妨啊。”

    “算了吧。前面就是金芒的大帐啦。”

    。。。

    金芒是个干瘦的老头子,两只小眼亮得如日中天,明显就是个难缠的老东西。

    他们已经被围困了十天,随身携带的粮食早已吃完,只好陆续宰杀战马。

    只要再有十天,他们就永远也见不到草原的日出,要把身躯留在远离故乡的异域。

    所以,听说自己可以安然离去的消息,老东西当然不敢相信。

    淡淡地看着他,声音既不冷漠也不热情:“这世上当然没有免费的。。。所以你的性命,以后就归青萝啦。”把手指间拿着的药丸举起来:“这是神仙也解不了的药物,以后每年今日之前,需要向青萝讨要解药。这药物不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只要按时服用解药,保你老当益壮。但是,这药物没有终级解药,只能年年以解药压制。不可能一次性解除。”

    老东西的眼里果然有些畏惧,迟疑地问道:“如果你们将来过分逼迫于我。。。”

    冷笑一声,斥责道:“是你的性命重要,还是你全族三千多条命重要?身为首领,要是没有舍生取义的勇气,干脆换人吧。”然后再把声音转为柔和,笑道:“青萝这孩子是你看着长大的,他为人如何,你总该知道吧。”

    就臭蛮子这智力水平,想j诈都没有能力,当然只好发扬他的勇士本色嘛。

    而作为脑子里只有一条筋的勇士,绝对是言而有信、享有盛誉的。

    老东西果然被迫吃下药物。

    “嗯,怎么样?是不是有种非常凉的感觉从舌尖传出来呢?”

    当然会有。

    “现在是不是觉得有些头晕呢?很轻微,但是觉得飘飘然呢?”

    当然会有。

    “现在是不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了,就好像没有吃过毒药一样呢?”

    当然如此。

    “好啦,你把北戴、正方叫来,让他们也吃一颗。”

    北戴是北芒的弟弟,正方是北芒的独子。当然要给我的计划加上两重保险,万一哪天老东西死啦,我怎么控制他的族人啊。当然要把他的两个继承人也如法炮制。

    然后就握手言欢嘛。大家敞开胸襟,畅谈人生理想。

    。。。

    婚礼

    “喂,现在应当放我走啦。这里的一切已经安排妥当啦。你只要跟着北芒跑去救出你老爸,你老爸肯定会奖励你一枚黑玉令的。”

    臭蛮子的耳朵仿佛忽然失去功能,只顾着策马狂飙。其他九个蛮子都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从北芒的大帐里出来,按说应当去休息一下嘛。已经整整六天没有正式睡觉啦。

    啊,我说的是这个臭蛮子。这三天以来,我倒是睡得挺足,马背上太颠,一般清醒不了太久,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当然是缩在臭蛮子的怀里。虽然味道极差,但安全方面是可以保证的。

    他不语,直到后面几个人连影子也看不见的时候,才猛地停住马,跳下来。

    狠狠地盯着我,怒吼道:“我说过不要当什么雄狮大王格萨。为什么要让金芒服从于我?”

    “啊,就为这个啊。真是的,知道你不想当嘛。可是,你的老爸有你信用好吗?”

    他的怒火略微平息,摇头道:“倒是不如我。”

    年轻人是雄鹰,老年人一般都是狐狸,当然这信用水平嘛,不可同日而语。

    “我哪里有那么多闲功夫去跟他磨嘴皮子。直接找个他信得过的人算啦。”

    他伸出大手:“把解药给我。”

    “解药啊。。。这个东西我也没有。等明年到日子时,你随便配三颗药丸给他就行。”

    臭蛮子的眼睛睁得好大啊,“你刚才给他的,不是。。。”

    “当然不是毒药嘛。只是三颗薄荷糖啊。”

    这里的糖果极少,反正有一大帮人被我当作苦力去实验这个、实验那个,顺便假公济私,让他们搞出来一些我个人需要的东西嘛。

    “骗子。。。骗子啊!”

    “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总是遇到重复出现的老问题,而回应的办法也或多或少是以前习惯的做法。”这不是我说的,是李普曼说的。咱不过是引用一下啊。下面才是我的想法啊,“以毒药制约那些不讲信用者,是最省力的办法嘛。”

    他终于被我说服,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嗯,胡子太多,只看见两排一点儿也不白的牙齿,真是吓人啊。

    “好啦。现在我们恩怨两清,就此分开吧。”

    “你要去哪里?”

    “和你无关。”

    当然不能回东宛国,也不能回屠龙国,我要去莎瑞国,或者去复哲国也行。

    他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吼道:“休想回去找你二哥。”

    点头笑道:“行,不去找他。”他是明眸的心上人,又不是我的。

    “也不准回去找屠龙王。”

    我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哪里会主动回去呢。

    然后他说道:“跟我回草原。”

    这个。。。

    我跳起来,去敲他的脑袋,骂道:“你说话等于放屁啊。明明答应好放我走的。”

    “现在我反悔了。”

    正在上蹿下跳地骂人时,脖子后面被他猛拍一下,就失去知觉啦。

    。。。

    三天之后。

    。。。

    一切软硬兼施的手段都试过,居然无效。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啊。

    好说歹说,他都充耳不闻,只是带着手下向北方狂飙。

    早知道他这个一向守信的人也会食言,还不如当初让北仪趁机把我抢走呢。

    悔啊。。。

    虽然以前在俺们地球上很爱吃羊肉,但是并不等于我也很爱放羊啊。

    想到以后被迫成为牧羊女的前途,真是欲哭无泪啊。

    啊,是牧羊男。那也同样悲怆啊。

    闹了三天,嗓子也哑啦,头晕得不行。

    半夜里忽然醒来,听到压低的声音。嗯,在吵架么?

    不敢移动身体,生怕被发现,只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耳边,慢慢地辨认着声音。

    嗯,是小麦的声音。“为什么始终不告诉我们你的打算呢?到底要把静湖君带回去做什么?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会得罪屠龙王?”

    过了良久,臭蛮子才答道:“反正明天就到家了,现在就告诉你吧。我要与他成亲。”

    首先是我自己心跳加剧的声音,然后是小麦跳起来的声音,“你疯啦!他是男人。”

    “只要给他穿上女子衣物,就是女子。”

    “可他实际上是男人啊。这是逆天的。”

    “我不管。逆天就逆天。只要我们躲在草原深处,就可以平安无事。”

    “为了他,你就把雄心壮志全部放弃,值得吗?”

    青萝的声音非常平静,轻轻地答道:“是的。”

    我的天啊。怎么到处都遇到这种变态的人啊。

    对于这个刀枪不入的蛮子来说,我的如簧巧舌根本就无法施展才能。

    他不同于小p孩,还有男人的骄傲和面子可以利用。

    命苦啊。。。

    。。。

    历史学家早就考证出来,古代草原上的婚礼之所以要设宴欢庆,是因为男子的配偶都是从其他部落抢回来的。由于居住地域辽阔,部落之间相距很远,给结婚带来极大困难。所以婚礼最早的含义带有祝贺性质。

    。。。

    以前看电视剧,看到草原男子汉热烈奔放、原始血性,也曾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可是,这种暴力美要是真的施加到自己身上,就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啦。

    居然让我穿上女装,然后用绳子绑住我,嘴里堵住东西,举行仪式。

    来参加婚礼的蛮子们一个一个地走上前,狠狠地吻我的脸。

    要知道他们色色地亲吻着一个男人,估计全得呕吐。

    然后就纵酒狂欢,喝得醉意矇眬,笑着拍青萝的肩膀:“小青你好能干啊,不仅抢来这个美人,还这么快就弄大了她的肚子,真是强啊。”

    看来青萝肯定用这个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不等他老爸征战回来就匆匆举行仪式吧。

    我的天啊。

    我作为一个男人,居然真的嫁给另一个男人啦?

    。。。

    他们的宴会持续到天亮,然后臭蛮子就把我扔到马车上,独自一个人赶着马车,车上装着生活用品,车后带着三匹马,三百头羊,扬长而去。

    牧羊

    在马车上颠倒黑白地睡了三天。

    这个臭蛮子的体力真是惊人,已经连续十天没怎么休息,居然还能屹立不倒。

    直到第四天,来到一个小山谷之中。

    真是可爱的桃源啊。不仅风光秀丽,而且还有一个小湖。也不是很冷。

    可惜谷外都是荒漠,狼群的影子隐约可见。

    这才把我的绳子解开。这一路上,除了吃饭、排泄,始终把我绑得紧紧的。

    我这人呢,向来是随遇而安。事到如今,知道闹情绪于事无补,干脆高兴起来。

    就当度假吧。

    先是把马匹和羊群带到附近的草地上,然后他开始搭帐蓬,我听话地给他当助手。

    臭蛮子累坏啦,勉强收拾好帷幕,就一把拉住我,吼道:“我们去睡觉。”

    想必是吓得我脸色苍白。他呵呵地笑起来:“怕什么,我和屠龙王不一样。我对男人的身体没有兴趣。”

    那为什么把我抢来当“老婆”啊?

    这个臭家伙,也不洗脸刷牙,直接就睡觉啊。连衣服也不脱。

    他一口气睡足一夜,第二天早上,居然就恢复到精神抖擞的状态,真是强悍啊。

    “喂,为什么啊?”

    “什么为什么?”

    “既然对我的身体不感兴趣,干什么要把我抢来啊。”

    我又不会放羊,也不打算学习放羊嘛。

    他的手轻轻地圈住我的腰,笑道:“人家愿意让你陪着嘛。”

    轻叹一声,只好认命吧。

    怎么就吸引不到一个女人呢?对我感兴趣的,全是男人啊。

    想到后半生可能就在这里度过,不由得开始思考起来。

    当然最初几个月会很有趣。

    然而,毕竟物质条件极度恶劣。然后就是空虚寂寞。

    像我这样好热闹的人,哪会长久地住在世外桃源中呢。

    可是,他会放我走吗?

    也许吧。如果他真的不侵犯我的身体,慢慢地总有办法让他听取意见。

    “我不要干活,每天就是听听风声、数数星星。”

    “可以。”

    “要修建一个专门的茅房。”

    “可以。”

    “每天都要给我准备洗澡水。”

    “可以。”

    “你也要每天洗澡。”

    他显然认为这是一个无理的要求,盯着我看了半天,这才点头道:“可以。”

    要不要让他刮去乱蓬蓬的络腮胡子呢?算了吧。他又不会像小p孩那样每天搂住就亲嘴,倒也不必如此要求他。

    。。。

    一晃,十天就过去啦。

    。。。

    说是不干活,但咱劳动人民出身,哪里能坐着听一天风声,整天仍旧跑来跑去的做饭、干杂活。因为担心狼群会到山谷中来把我当作食物,只好整天寸步不离地跟着臭蛮子。

    最让我高兴的,是那个小湖居然是温泉。虽然水温不高,但洗澡是足够的。

    担心我洗澡时会成为狼的目标,于是要求臭蛮子也下来洗洗。

    靠,这家伙的肌肉真是发达啊。明显就具有体力劳动者的优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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