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重生之十年 第3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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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十年 作者:肉书屋

    的。甚至霍月笙差点死了都没有埋怨过霍征帆一星半点。

    或者,可以让霍征帆回来统御,这样还可以拉拢苏家。只是霍征帆这样的猛兽自然是需要锁链的,霍家人在一天就留他一天,如果霍家人不见了,他自然也就不能存在下去了。

    这样的报告和设想是在凌飞絮重病的消息之后传上去的,开始并不为保守派接受,但是眼看着所有人都找不到合适的肾源的时候,也不得已点头答应了。

    所以霍征帆以为是他辛辛苦苦的潜入才能够守在这病房外,其实不过是别人的有意为之。如果他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势必会再次狂化,不知道到时候会有怎样的恐慌出现。跟别人说浣熊镇的病毒出现了么?

    所有人都在等着凌飞雪的报告出来,可是最终结果让医生拿着手都在抖。凌飞雪极有可能和凌飞絮没有血缘关系。这是怎样一个震惊的消息,这样也就是说要么凌飞絮,要么凌飞雪有一个不是凌阳的孩子。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当年的凌飞雪是做过亲子鉴定的,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凌飞絮不是凌阳亲生女儿。那她还有什么资格继承凌家……

    原本平息的风浪又开始涌起,凌飞絮是秦氏和凌氏合并的阻碍,如果她没有继承权……凌琪站在医院,也顾虑不了那么多,直接就在病房门口说要进行亲子鉴定。

    霍征帆被凌家的人闹得心烦,二话不说掏出手…枪就对准了凌琪的太阳|岤。“在多说一个字,我就杀了你!”

    一伙人正在剑拔弩张当中,霍青却笑着出现在人群的背后,“做就做吧,征帆,难道你还真以为姑姑会出轨?”

    被霍青这么一说,霍征帆才发现自己是被激怒了。以霍月笙的性格,连魏舒一她都可以放下,又怎么会出轨。

    “医生,按这位凌小姐说的做吧,反正丢脸的是他凌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种也当成一个宝贝养着。”

    霍青的言语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变了脸色,她的语句里面竟然是早就知道了凌飞雪不是凌阳的亲生女儿。

    奥本海默眼神微微一闪,一个念头划过脑海。凌阳的心脏病突发……这样的念头不过是一闪而过,他没有证据自然不会胡乱的开口,只是他看向霍青的时候,霍青居然合笑颔首。

    是真的!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凌飞絮要为他父亲报仇,却从来没有想过仇人会是霍青,与世无争的霍青。

    不对,一直在国外的霍青为什么会如此清楚……

    奥本海默赶紧打断了自己的思维,不让自己继续深究下去。在看看秦远和霍征帆,明显也是看出来了什么,不过三个人都默契的没有说话。

    凌飞絮躺在加护病房一动不动,配型却毫无进展。一个荒唐的念头却在秦远心头冒出来,这么多的人,只要人人都来配型,就不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

    配型如同大海捞针,只要我愿意抽干大海的水,翻转这片海,又怎么会找不到。

    “只要配型成功,所有的理疗和营养费用均有霍家负担,秦家附赠感谢金一百万……”不管是报纸还是新闻都在述说着这个可笑的广告,不过倒也是极好的宣传。前来配型的人络绎不绝。连秦远霍征帆和奥本海默本人都参与其中……

    结果在源源不断的送出来,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海水依旧那么多,针却还是不知所终。

    那一天h城下了入冬的第一场雪,雪后初霁,红梅吐蕊分外的好看。三个人坐在医院的亭子里面,等着最后的宣判,再找不到肾源,透析也再也保不住凌飞絮的性命了……

    滴——滴——滴——

    风未停,雪又落,一切都在继续……

    第一百九十章结局(奥本海默)

    西西里岛是从来不下雪的,后来听说h城也不怎么下雪了。新闻上都天天在不停的播报着全球变暖,南极冰川在融化,北极熊都可怜的掉进海水里淹死了。好像悲剧每时每刻都在发生,那个人的离开也不过是着一千件,一万件,一一亿件当中的一件。

    不过听说今年c国大雪,秦远给奥本海默打来了电话,说是西湖的雪景非常的美丽,难得一见,如果有空的话,可以去看一看,和西西里的海滩阳光是完全不同的风景。

    彼时h城和意大利已经开放了直飞好多年,那个人也已经走了好多年。奥本海默站起来,把当年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人给他的海洋之心重新夹回到书里面。

    这些年以来,奥本海默都不记得自己杀过多少人,双手染过多少人的鲜血。如果要问死在自己卖出去的军火的炮火下的人,更是不知道究竟为何数了。只是他自从那个人离开之后,每一天都安静的坐下来,读一段《圣经》。

    愿上帝与你同在。

    原来一晃眼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啊,可是每次我想到你,却连你的名字都不敢提起。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随着他的走动,精装版的《圣经》里面蓝色的坦桑石划过异彩。

    雪后的西湖果然是别有一番滋味,奥本海默和秦远坐在楼外楼的包间,正巧可以将着天地一片苍茫的湖光山色尽收眼底。红泥小火炉里面咕噜咕噜的煮着水,火舌舔着水壶,把屋子里面的两个人都烤的暖和了不少。

    楼下种着一丛竹子,雪压下来,嫩绿的竹子弯了腰,间或会断裂,暴起。这样轻微的声音别人或者不会注意,但是奥本海默却听得很清楚。

    “你们c国人形容一个人风骨高洁一般说如竹,还梅兰竹菊四君子,说什么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但是我看来像竹子未必好。”

    奥本海默盯着窗外,并没有看着秦远,看似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秦远却将水慢慢的冲进茶具,开始洗杯。“是的,竹子总喜欢自己承担,从来没有想过依靠。不过,或者这也是惹人喜爱的原因之一吧。”

    “应该吧。”

    说完这一句,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奥本海默也再没有看窗外,回过头来看着秦远慢慢的冲茶。茶道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东西,h城得天独厚,茶有上好的龙井,水有虎跑泉。但是今天秦远带过来的却不是虎跑泉的水,而是陆羽在《茶经》中说的上好的活水。

    凌飞絮走了以后,秦氏顺利的和凌氏合并,这些年是秦远和他父亲在打理。秦家老爷子已经去世了有两个年头,没有葬在秦家的墓园,而是葬去了美国,那片他遇到那个人,和那个人相遇相知相错的地方。

    “这水是前几天下雪的时候,花匠在院子里面的梅花上采的,仔细的闻起来还有一阵阵的寒梅香。今天我们也可以附庸风雅一回,不谈俗世,只谈风月。”

    凌飞絮是凌家宅院的最后一个人,她走了之后,就只剩下了一群仆人。由于她走得匆忙,也没有留下言语说要如何处理这个庭院。有说卖掉的,有说荒废着的。卖掉不好,可是这满屋子的仆人,扶苏的花木,每一个都是要白花花的银子来堆砌的,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付这一笔费用。

    最后站出来的是秦远,在签了合同之后,他一起租赁下来这栋别墅,保持了原来的仆人和样貌不便,甚至连凌飞絮的房间都让人每天打扫,好像某一天醒来,凌飞絮就会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笑吟吟的问自己,“如雨起了么?今天是你送他还是我送?”

    秦远仔细斟好了两杯茶,把其中一杯推到奥本海默的面前。品茶将就闻其香,观其色,品其味。果然,不仅仅是茶叶的清香,还有一股寒梅的冷香夹杂在其中。他举起手中的红泥茶杯,却发现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一身军装的男子带着一身的寒气冲进来,连坐下都来不及,端起另外那杯茶,牛饮而尽。

    “好烫。”

    这是放下杯子的霍征帆对茶的唯一评价。最近的局势很紧张,他和奥本海默都很忙,而奥本海默是做老板的可以随意给自己放假,他霍三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除了要应付那些军火贩子,还要和那些上头的人打官腔。稍有不慎就会惹得一身马蚤,他自己没关系,可惜苦于有把柄握在对方手里。霍月笙几乎是被软禁在c城,他毫无办法。

    “没想到我们三个人还能坐在一起喝茶。”一杯热茶下肚的霍征帆活了过来,大马金刀的坐在奥本海默的身边,“我听说前几天你在委内瑞拉的军火库出问题了?有人在你的枪管里面藏毒,接你的手偷偷贩毒。”

    奥本海默一笑置之,没有正面回答,虽然这件事没有公开,但是要想知道却也不难。只是这些年他还真是关心自己。怎么,他也在等消息?

    面对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的奥本海默,倒是秦远说话了,“三少,早前我就说了,我们今天只谈风月,这些枪啊,毒品啊,就不要在这里说了。不然有哪个不长眼睛的进来,还以为我再跟你们俩谈生意,那我可冤枉了。”

    自从那件事情以后,秦远反而变了很多。总是安静祥和的模样,好像什么都能秦然处之。连金融杂志都对他赞许有加,说秦少爷是当代儒商,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他也是一笑置之,没有任何的看法。

    面对凌飞絮的离开,他们都没有深究,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甚至好几次奥本海默和霍征帆在谈判桌上相遇,两个人也好像根本不认识一样。拍着桌子大骂奥本海默的霍征帆说出来的粗口让翻译都苦了脸,小声的说道,“三少,这个真没法翻译了。”

    霍征帆也不揭穿奥本海默听得懂,瞪大了一双凤眼,“丫的,老子哪里管他懂不懂,只要我心里舒坦了就好。”

    说起来这还是自从那次之后他们第一次三个人坐在一起,想到这里三个人都笑了,“每次都在下雪啊,还真是缘分。”

    凌飞絮的手术是在那年冬天动的,对方却没有要那一百万的奖金,只有一个要求,手术去瑞士动,那边医疗条件更好,并且保密,不许调查。霍家出了专机送凌飞絮过去,可是凌飞絮却再也没有回来。

    走时大雪纷飞,到了春暖花开,陌上人如玉,却没有寻到去年的旧时人。

    人走茶凉,三杯两盏喝完,奥本海默还是得回到意大利处理自己的事务。每天都有文件和邮件纷至沓来。霍征帆是说的没错,委内瑞拉那边是出了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手下也会出这样的人。居然拉起了小团伙贩卖毒品中饱私囊。

    毒品是榆钱树底下的土,钱来得非常的快,而且又很轻松。可是比起军火来说,却也不过是小利,他一直命令底下的人禁止沾染毒品,违者必定重罚。却不想真的有人挺而走险,下面上报上来的时候,卡尔摇着他一头明晃晃的金发,“先生,其实他们还真是会利用空间,这样真的很方便。

    不过他被奥本海默眼神一横就乖乖的退下了,只留下来一堆的文件和信件。奥本海默一封封的飞快翻过去。却发现一张明信片,夹杂在其中。

    是爱琴海一代最普通的明信片,正面印着依山而建的白色建筑和蔚蓝的海水。背后只写着一句话,爱琴海的阳光很美。

    一股汹涌的幸福感突然冒出来,会给自己用中文写明信片的人只有一个,是她是她一定是她。明信片上没有邮戳,她一定是亲自放在邮箱里面的。奥本海默连文件都顾不上,飞快的跑出去,也不开车,就这么开始寻找。

    他和当年一样,飞快的跑过接到,开始寻找,像一个冲动的毛头小子。只不过当年是他真的年轻,而现在是因为陷入了爱情。

    转过一个个石头砌成的街角,奥本海默突然看到了那个人,依旧是一身旗袍,原本的短发已经重新长发飘飘。她就这挽着披肩娴静的站在那里,宛如多年以前,仿佛中间那些兜兜转转都已经不在。

    “阿默,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结局(霍征帆)

    最近霍征帆很忙,一直很忙,一直非常的忙。可是这忙却又是他心甘情愿的,一个人忙很正常,可是忙得心甘情愿就是犯贱的一种了。

    或者换句话说,霍征帆最近一直在犯贱。甚至连身边的保镖和翻译都看不下去了,不知道这位霍家三少在抽什么疯。

    霍征帆这半个月都呆在基地加班,而且希望自己也能跟黑衣人里面的美国人一样抓一个外星人,让自己每天可以有三十六个小时。关键是他这样轮番的工作,跟打了鸡血一样的,脸上还带着诡异的笑容。

    “三少最近是不是去试验新的药剂了啊?”

    跟着霍征帆身后的保镖甲突然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保镖乙,对方感到莫名其妙的,完个跟不上搭档的脑回路。但是还是很有耐心的解释到,“没有啊,这半个月都在试验基地处理上个月堆积的工作,前天巳经完成了所有积压的文件和待审的方案。上个月去了中东,北非,南美的委内维拉,然后飞去了香港谈生意,然后飞回了c城,之后就赶回来了……”

    自家的搭挡一直毫无幽默细胞,保镖甲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他很认真的解释到,“可是三少的表情明显就是中了三笑逍遥散啊!”

    “你再继续胡说八道的话,我可以考虑为你开发含笑半步颠。”霍征帆合上手中的文件,又拿过来另外的一份,头也没有抬的说道,“还有,作为一个职业军人,国家安全卫士,看太多的小说不好。”

    能让霍征帆这么拼命干活的人有很多,但是能让他带着微笑这么拼命干活的人就只有一个了。

    答案当然是三个字的。

    都说人生有四件事情是最幸运的,不过现在科技发达,他乡遇故知和久旱逢甘霖巳经算不上什么章运了,人工降雨谁没有见过啊,更何况连月球大家都踏上过脚板印了,同住地球村的一群人实在没什么可以眼泪汪汪的事情。所以幸运的事情被裁减成了两件了:洞房花烛夜,令榜题名时。

    不过,单就霍征帆个人来说,问题会更大一点。他的成绩向来是以不挂科为目标,如果没有后来那样的事情,他读个大学是绝对没有问匙的,谁让人家是官二代呢。不过要让他通过高考读个大学,还是继续期望义务教育普及到大学,大家早日进入共产主义吧。

    所以能让霍征帆笑得跟个傻字母一样的原因就只制下凌飞絮要跟他结婚这一条了。

    两个人的身份摆在那里,别的不说,这户口本上两个人还是两家人,表姐弟呢。虽然都睡过一个被窝了,可是还没有合并户口本。也就是说霍小三还没有扶正呢!

    当然,他可是想着要被扶正的,要知道,另外的那两个人可是一直虎视眈眈着啊。别以为他不知道,奥本海默和凌飞絮经常在互联网上视频聊天,而且居然还用英语。奥本海默你不是经常来c城炫耀你一口地道的c城腔调么,以为你的普通话说得很好么,怎么该用的时候不用了。

    霍征帆为了不让奥本海默将凌飞絮给拐走也是狠狠的下了一番功夫的,找了私人教师来教自己英语。奈何他就是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苦得他都想跟鹦鹉一样修剪一下自己的舌头了,如果剪了真的能和鹦鹉一样模仿发音的话。

    不仅仅是奥本海默,那个人至少隔得远,好歹是两个半球,飞机还要十几个小时呢,网上也就看看而巳,又不能做什么。可是秦远就危险了!别以为他不知道秦远打的什么主意,他秦远会有那么好心,居然让他老爹收养了凌雨,还改名叫秦如雨。不要以为在中间加了姐姐的名字的一半就是你和我姐的孩子了。但是……居然……凌飞絮还挺受用。这样的事情简直让霍征帆都要想以头抢地了,这是什么个状况,凌飞絮还挺喜欢他的,经常去看他。

    该死的秦远,该死的秦如雨!

    想到这里霍征帆紧紧地握住手里的笔,用更快的速度看起送过来的各项研究计划。他花了三年才治好了他的阅读障碍,能够看得懂基地里的文件,至于和上面的人迂回作战,这样的厚黑学是需要一辈子来研究的。

    不过,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能够在群臣环视中脱颖而出,得到一个可以扶正做大房的机会是很难得的。这样的事情太不适合霍征帆的智商了,不要太为难他。幕后军师是霍青。

    其实也说不上多高明的主意了三流的言情剧经常用的。无非就是想绑住你的人,先绑住你的孩子。不过一般的剧情是想上位的是女人,偷偷怀上了英俊多金的男主角的孩子。霍征帆倒是也想,可惜就是他真的不要脸的去植入芓宫了,他也怀不上不是。所以,霍青又加上了酒后乱性,构成连环计。

    事情发生在霍青生仔的时候,这边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她倒是和以前的选择一样,去了华尔街的一家投资银行做风险投资,居然勾搭上了竞争对手的少东,那个有着一双烟灰色眼睛的德美混血儿。

    用霍征帆的话来说,两个闷…马蚤的人就这样迅速的勾搭成j了,还火速的结婚了。那时候凌飞絮一个人离开了,要找也找不到,所以她的婚礼自然是没有出现的。等到霍青的女儿本尼出生,自然是要邀请她的。当然,因为看到自家弟弟经常盯着一张欲求不满外加灰头土脸的脸,连老公都开始怀疑中国是不是遍地都是地沟油苏丹红了,有把他养成现在一脸的菜色。

    所以,身为一个救苦救难的姐姐,霍青觉得自己有必要帮霍征帆一把。

    两边都是门当户对的大家族,来的人自然不少,霍征帆看到凌飞絮立刻摆出来一副被遗弃的小狗的模样,一双眼珠子都粘在了凌飞絮的身上,却不敢靠近半步。

    我们就此别过,从此两不相欠。

    凌飞絮的话犹在耳边,一次次的回响,原本霍青只是让霍征帆做做样子,让凌飞絮心软就好。得,果然不能太高估他的智商,一遇上凌飞絮,霍征帆的智商就跟重启的计算器一样,立刻归零了。连聪明的金毛都不如啊,霍青恨铁不成钢的想。

    好在事情的进展还是很顺利的,至少第二天霍征帆神清气爽的下来帮凌飞絮拿早餐,压根没有昨天喝醉的痕迹。一张脸笑得跟个烂番茄一样,见到的人都想过去踩一脚。

    原以为两个人可以修成正果了吧,这么多风风雨雨都过来了,床也上了。而且又没有血缘关系做阻碍,这么着应该是水到渠成啊。

    可是……没有!

    这样的状况都差点逼的霍征帆出去仰天长叹,尼玛言情小说真是坑爹啊!谁说女主角在第二天醒来会羞答答的看着男主角,让自己能够拍着她的肩膀深情的说一句,“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们结婚吧。”要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就着这美好的气氛再来一发,你知道的饿了这么多年,肯定没吃饱。

    可是凌飞絮是闹哪样啊,淡定的刷牙洗脸吃早饭。凌飞絮你是想吃过了就不认账了么,是吗是吗,肯定是的吧。

    其实凌飞絮也没有阻止过霍征帆的求欢,霍征帆也没办法开口让凌飞絮对自己负责。两个人在见面的时候也住在一起,和夫妻别无二致。该吃饭吃饭,该滚床单滚床单,可是……可是……老子一直都没有名分啊名分啊!

    我想要那个九块钱一个的红本本。

    霍征帆咬着被子抽抽噎噎的哭了很久,又跑去找霍青了,霍青也没办法,只能让霍征帆偷偷把套套都扎上一个洞。凌飞絮可以让自己没有老公,可是不能让孩子没有老爸吧。当然,霍征帆怕这样不保险,他……他把套套扎成了筛子。

    可惜两个人都很忙,霍征帆忙着赚钱,凌飞絮忙着花钱,两个人见面的机会也不多,霍征帆辛辛苦苦了大半年,终于成功了。上个月回家知道结果的时候,激动得他热泪盈眶,差点没抱着凌飞絮的肚子,叫肚子里的孩子爹。

    所以说,霍轻寒真的误会他爹了。他真是他爹亲生的,而他爹也是爱过他的,当他还在娘胎里面的时候。

    “奉子成婚什么的真的很俗啊,可是也很有用。”一直跟在霍征帆身后的保镖甲紧紧拉着保镖乙的手,看着牧师前面的一对金童玉女,激动得热泪盈眶。

    “结婚的是三少,不是你。”

    “你懂什么,我只是在感叹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巳。”

    番外1奥本海默的番外——往事并不如烟

    我叫奥本海默伦纳德。典型荷兰人的名字,偏偏配上了意大利最尊贵的姓氏,成为了黑手党的掌权人。

    飞絮总会笑我,明明是想当警察的人,却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黑道老大。是啊,我也觉得我的人生就是上帝的一个玩笑。所有我想的我爱的我珍惜的我认为的都是错的,都会失去。

    就像我以为她会幸福,有深爱的丈夫和孩子,却偏偏……好在,她选择了我,将她带出困住她的牢笼。

    黑手党伦纳德家族的势力遍布个欧洲,位于爱琴海的圣托里尼岛自然也在其势力范围内,不过生活在这片蔚蓝世界里的人谁都不会想到,伦纳德家族的现任掌权人现在就住在这座岛上——菲拉小镇再普通不过的一座蓝白建筑中,甚至我的婚礼都是在这座小镇的教堂举行的。

    菲拉小镇举世闻名,每天都有个世界的人来这里拍婚纱照、结婚、度蜜月,根本无人注意一座偏僻的教堂里的一个祝福者寥寥的婚礼,即使,婚礼中的新娘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装在水晶棺中被永久冰冻的尸体。

    娶一个尸体,对于以前的我来说可能还是一件需要动脑筋的事,可是自从三年前我亲手打爆我父亲的头宣告对黑手党的全面控制后,就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的了。大家对此也习以为常,有哪一代的黑手党教父不是双手沾满了血亲的鲜血。我自己也随时做好了死去的准备。

    没有死的准备,就没有资格活。

    我要娶凌飞絮,手下只需要请示地点参与人员。甚至我要定居在这里,助手也不过是挑挑眉,每天将世界各地的信息汇总发送到爱琴海。不过,我并不想用盛大的婚礼去宣告世人。她是我的最爱,是我的妻,只需要我一个人知道。秦远当年还不是用一个无比盛大的婚礼将这朵最美的花娶了回去?结果呢?却让她在最美好的年华凋零。不过,我很庆幸,在她死后,我仍能带她来看爱琴海,仍能给她一个,属于两个人的婚礼。

    当新郎隔着冰冷的水晶棺亲吻上新娘的脸颊时,连神父都不由得落泪,可是我依旧是笑着的。我的手下、朋友从没能看到我真正的笑。如此灿烂,就仿佛爱琴海的天空,睛朗的没有一丝阴霾。这一刻,所有的冷酷与血腥,阴霾与狠绝都从我的身上消失,只剩下心愿得偿后的喜悦,宛如我又变成了曾经那个生活在荷兰的单纯少年,只因一局游戏的胜利就可以乐的开怀。

    其实我本来没有打算定居在菲拉小镇的,尽管这里很美,却总有太多的游人。爱琴海这么大,总会有一个安静的角落可以属于我和她两个人,甚至我都在策划买下一个无归属的小岛。不过那座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老房子和它的传说却改变了我的想法。

    这座房子虽然是伦纳德家族的产业,却少有人知。外表不过是建筑在爱琴海旁最普通的3层小楼,却有一个常年不化,无比巨大的地下冰殿。据说是百年前一个很受宠的伦纳德家族的公主为她的吸血鬼爱人所建,不同于其他冰窖的阴冷,这座地下冰殿由无数的荧光宝石、打磨光滑的冰制镜面营造了一个辉煌明亮的地方,一根蜡烛的光芒,却可以让冰窖宛如天堂。当我接到卓柳的电话,得知她的情况后,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是这里,最适合,安放我的新娘。

    飞絮,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说爱你了。

    其实凌飞絮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却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一袋啤酒,配上伯克利的灯光,两个人经常喝到天亮,在她的眼中,我不是冷血无情的黑手党继承人,而只是一个想学法律喜欢打cs却被父亲控制的少年;在我的眼中,她不是高高在上神秘高傲的东方美人,而只是一个笑容寂寞而明亮,酒量很好的女孩子。我总会在她面前说起荷兰语,不管她可不可以听得懂。她听不懂也会用明亮的眼睛看着我,然后用荷兰语叫我的名字“奥本海默”。那个用荷兰语读出仿佛是诗的名字,在她的口中变得比这世上最美的音乐还要动听,总在午夜梦回之时,回荡在我的耳边,宛如美杜莎吸引借物的咒语,让我甘心沉沦。

    有那样的人,你第一眼看到就知道会是自己可以交心的朋友,是知己。

    可是也仅仅只是知己罢了。

    当我蔚蓝色的眼眸越来越多的停留在她的身上时,她注意到了,却不动声色的开始谈起秦远。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糙笑着谈起秦远时的样子,明亮的眼眸,胜过天上所有的繁星。很俗气的故事,高傲的花朵注意到了与其他富家少爷不同的,那个敏感倔强却总是温文尔雅的少年,更何况,秦、凌两家家长的意思很明显,那个名字,似乎就是要与她绑在一起的。

    别人听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谈论别的男人是什么反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时的我,选择了退回朋友那个安全的位置。

    我总在想,我的心思飞絮会懂,总有一天也能得到回应。却不知道凌飞絮是缩在自己皑甲里的仙人掌,若无人逼迫,宁愿将寂寞永远留在心里,高高在上若无其事。当年的我若是多些勇气,多些决绝。肯强势的对她说,要么情人,要么陌路。也许她就会开始正视我的感情,也许一切就都会不一样。可惜的是,那年的她太天真,以为秦远会是她的幸福。那年的我太懵懂,以为能守护她就能让她幸福。她不愿改变,我害怕改变,我们就这样兜兜转转,擦肩而过,留下永远的遗憾。

    可那些年,还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她总是很努力,修很多学分。每次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她总是玩笑般的说,她要回去嫁人。却不知道即使是玩笑,也在我心中扎下一刀。尽管我知道她是为了早些回国,甚至是为了早些嫁给秦远才这么努力,但我依旧陪着她。陪她上课自习写论文,陪她吃饭喝酒数星星。我总是在想,陪在她身边的人是我,而秦远,连个电话都没有,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我的好。

    可是这么卑微的期待也在秦远追来美国后被打破。那么努力学习的凌飞絮,因为秦远的一句想看看金门桥上的夕阳,硬生生错过了交论文的时间。偏偏是我太心疼她,在老师面前百般恳求,才换来她学位的顺利取得。尽管她取得学位后可能就马上要回国订婚。

    秦远来美国之后,我和她唯一的一次长谈。还是一袋啤酒,还是那个顶楼,我却觉得她离我越来越远了。我终于忍不住说起爱琴海,说起这一生的向往。永不阴霾的蓝天,洁白的细沙,漂亮却不吵闹的孩子,还有蓝白色的小楼……甚至那在百花深处的老教堂。我不停的说不停的说,说出口的是大片的景色,说不出口的是每一个美丽的风景每一个美好的未来里都有她。她听着,什么都没有说。直到我发觉泪水已经盈满了眼眶,才大笑着问她:“飞絮,要和我一起去看爱琴海么?”

    可是换来的只是她的一句“对不起”,还有在她转身后自己滑下脸庞的泪。

    那是我和她的最后一次长谈,也是我,此生最后一次流泪。

    那时候我的泪都流光了是吗?所以现在抱着如此冰冷的你,我却依然只能微笑。

    凌飞絮走的时候没有与我告别,等到我得到消息一路赶去机场时,只看到秦远牵着她站在玻璃的另一头。那时候的我以为她会幸福的,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而自己,只能永远将她埋藏在心里。

    接到卓柳电话的那一刻的我,仿佛没事人一样,准备水晶冰棺,派人整理爱琴海的地下冰殿,准备专机飞去中国接我的新娘。可是直到此刻,一切尘埃落定,我才无比后悔,无比怨恨。秦远,你到底做了什么?!让她变成了冷冰冰的一座玉雕,再不能微笑、说话哪怕是张开眼睛。奥本海默,你到底在干了什么?为什么当初不把她留下?如果你勇敢一点,不顾一切的将她带回欧洲,将她紧紧拥在怀里。也许……也许,现在的她不是这般模样……

    有些年少时的爱恋,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淡,直到变成浅浅的一道印痕,只留下美好的记忆与淡淡地遗憾。

    有些爱恋,却会随着时间越埋越深,腐烂在心伤,无药可医,无法触碰。凌飞絮就是我,奥本海默伦纳德心上永恒的伤口。

    我并没有像电视上演的,永失所爱便痛不欲生。我有很多事做,我成了心狠手辣的黑手党掌权人,我亲手杀了我血缘上的父亲,我让伦纳德家族再次绽放光芒。可是每当我不小心受伤的时候,却总会想,若是她在,是会心疼的为我换药,还是会扳着脸生没有照顾好自己的我的气?

    我不再看星光,不再喝啤酒,不再去伯克利,也不再去看爱琴海……失去了那个人,连风景都不再美丽。我从不踏足中国,也很少关注中国的信息。不是不想她,只是害怕自己忍不住孤寂。

    却在这一刻,怨恨自己的没有勇气。

    精致的妆容,香槟色的婚纱,郁金香花束,明明是我最美的新娘,却偏偏错过了一个世纪。

    今生,你注定要陪我看着爱琴海潮起潮落。

    来生,若有来生,我一定会牢牢抓住你的手,绝不放弃。

    番外2秦天和凌云飞番外——若人生只如初见

    凌云飞番外——人生初见

    后来,很多人说起凌氏集团的前董事长的时候,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说法,男人女人对他也是各有不同的意见。

    男人多数是说,凌董事长凌云飞如何的能干,在凌家内乱之时极为有远见的回国开辟国内市场,占尽了先机。也有男人会说起凌董事长艳福不浅,前后两人凄子都美艳无双,在前期去世之后立刻扶正了外室,当真是好手段。不过,好事情也不能都让他一个人尽数占去了,即使声称自己是纯爷们的男人们也难免会酸溜溜,而这酸溜溜的地方无非是说凌云飞一生豪情万丈,最后还不是英雄白头死的窝囊,剩下一大把的家产,儿子女儿为了遗产争执不休,大打出手。

    女人说起他又是不同的,有说他一生只追求真爱,爱着后来的凌太太。当然,反过来就是说他太过于薄情,虽然不爱原配,但是往生看为大,着实是不应该。

    其实,真相总是被掩盖在众多的假象之后,或者说这世界原本就没有真相。

    活着的时候凌云飞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更何况是他死后了。人死了,死了就化作尘烟了,什么都没了,又怎么管得住别人说自己什么呢?

    不过到了最后,他到底也是遗憾的,不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得到了什么。但是如果让他从来一次也是这样的结局吧,原本这一切都是自己选的啊,有什么好后悔的。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不过是自己傻而已。

    若人生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其实它也是甜过的,只是自己越来越贪心不足,后来就甜的发苦了而已。

    好像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就像他去世的时候。死神的跑马灯转动起来,这一生他难忘的人,难忘的事,宛如一幅幅的胶片在自己的眼前飞速的划过,最后停下来还是那个人。

    曾经凌云飞以为,他再得起来秦天的名字一定是咬牙切齿的,后来他也一直在心底默默的恨着那个人。甚至在瑞士的遗嘱里面,他郑重的写下了父亲告诉自己的话,凌家和秦家原本就是不共截天的。

    其实清末最早那创办实业的,都是最早开眼看这个世界的。开始的时候总是抱着实业救国的企图,心中那个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子随时都担在身上。那些什么仇怨的开始是到底是要宪政还是要共和。

    真是无聊的理由啊,这就跟你和你朋友大吵一架,原因是你说今c国主席应该吃萝卜,而你的朋友非要说,今晚他家应该吃白菜。其实主席家里今晚吃的鲍鱼和鱼翅的,就你们在那里无谓的争执,别人却是不理会的。

    父辈的理想和抱负做子女的总是无法理解的,总是觉得迂腐不堪。所以在凌云飞第一次在酒会上看到没有挤在美女香鬓中的秦天,觉得那个一身黑西装白衬衫,看起来有些傲气和不羁的青年的时候突然觉得我们其实是同一种人。

    那时候正是美国经济复苏的时候,即将面临70年代那场经济危机,泡沫经济美得梦幻。华人因为受到美国政府的打压,反倒是更团结了,在波士顿这个城市里面这样的聚会一直都不少。

    不过凌云飞也有自己的骄傲,不过是欣赏而已,他是不会主动靠过去的。凌家从先祖就世世代代是书香世家。即使后来做了实业,也经常念叨着曾经是举人,要不是世道不好,那是要做状元的。到了凌云飞的时候,书法和诗词还是必修功课。凌云飞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写的一手好字,柳体美得一般人根本模仿不来。

    文人的傲气傲骨他一样不缺,得了空的时候总是喜欢坐在庭院的藤椅上读背词曲。

    秦天找上门来的时候,凌云飞手里握的就是一本纳兰容若的词。等到后面看来,这事情或者是有些宿命的意思的。也不是不好,事情嘛,总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

    和凌家不一样,秦家的人私生活一向混乱,秦天是秦家奶的孩子,虽然是长子,但是不是嫡子。别的不知道学到了几成,风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的。

    凌云飞跟着管家走出去,临海的别墅突然起了一阵海风,白衬衫鼓胀起来,成了风帆的幅度。漆黑的碎发随之凌乱,几乎看不清那个依靠在马蚤…包的莲花seven上的男人是怎样的神色。

    一开始就是戏弄?

    秦家大少爷秦天花名是一直在外的,男女通吃。他自己也从来不掩饰,有报纸的记者前去采访,他可以顺势把记者搂进怀里,吻上记者的唇。

    但是这样一个人却突然的手心里,和凌家的四少爷凌云飞一起开办了一个小公司,做百货生意。

    秦天番外——秋风画扇

    身为秦家的大少爷,外人说起来他的时候总是摇摇头说他给彻底毁了,要是秦家真的交给他就完了。但是真正的他是怎么样的,只有他自己有清楚。不管后来他自己也后悔了也迷茫了,但是开头的时候,秦天是很清楚的,他是在等,等一个机会。

    等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每一个庶子都是这么想的,必须要有一件事情来证明自己是不可或缺的,比那个血统高贵的嫡子要强很多。

    而,那个机会来的那样的巧,凌家少爷就这么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长得清清秀秀的,总是穿着白衬衫,如果不在人前会戴着无框的眼镜。

    秦天在暗地里收集了很多关于凌云飞的消息,知道这位少爷虽然没有继承凌家的产业,但是因为她母亲是荣氏的女儿,所以手中资产颇丰,而且他在凌家极为受宠,如果能接近他的话所得到的便宜自然是很多。

    一个是真心待人,一个是动机不纯,原本一开始就不是在一条路上的。这样的两条直线,相交了也只能渐行渐远罢了。

    秦天善于交际,在生意上长袖善舞,一颗七窍玲珑心看得比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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