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完结
近所絮语 作者:Dr福寿膏
☆、十一
小民在ktv画了五个主题包间,赚了四千多块,经理还送了他一张会员卡,叫他有空带著朋友过来玩。四千块钱两个人去西藏似乎还是不够,不过也不一定一开学就要去,如果一定要去,那麽换个地方也可以。小民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忽然感到很幸福,想起习乐信誓旦旦地说要背著他走,就不自觉的想要发笑。真的去了青藏高原或许会发生高原反应,到时候谁背著谁还不一定呢。
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小民的左手腕上已经不见了那块硕大的电子表,取而代之的是习乐送给他的护腕,天蓝色,一种安宁愉悦的颜色。自杀没有让他失去生命,反而收获了爱情。坐在出租车上看著窗外华灯初上的街景,小民庆幸自己没有放弃这个世界,因此世界也没有放弃他。
回去之後,小民收拾了行李搭上了开往老家的巴士。前几天与习乐通过电话之後,小民忽然怀念起外婆做的虾干汤的味道。小时候经常喝,也不觉得有多美味,然而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放不下。西藏之行并不会耗费太久的时间,但小民偏偏迫切的想要在这之前与外婆见上一面。外婆不善言辞,小民年幼时与她也并不亲近,然而仔细想来,小民在遇到习乐之前,感到孤寂的时候能够想到的人竟也只有外婆一个。
归途非常的不顺利。大巴严重超载,车厢里满得像沙丁鱼罐头,售票员一路上还在不停地往车上拉客。臃肿的客车走走停停,在发车五小时零四十分锺的时候,坐在前面的一个小孩晕车了,汹涌澎湃地吐了一地。司机不得不停下来让孩子的家长收拾残局,顺便让躁动不安的乘客们去解决一下三急问题。然而没人下车,附近是一望无际的砂石地,荒郊野外的连棵树都不长,更不要说厕所。有人开始小声骂街,司机於是一踩油门向著前方更加荒凉的郊外驶去。
小民拉开车窗想要驱逐一下车厢内呕吐物的腥酸味,马上有人叫冷要求把车窗关上。车子像一头不堪重负的老驴吭哧吭哧地往前跑,仿佛随时都有散架的危险。满车的乘客浑然不知,在历经了短暂的烦躁之後纷纷东倒西歪昏昏欲睡。
客车前方的移动电视上放映著一部不入流的小众电影,讲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神仙为布大道而下界济世救民,後因过执而为心魔所控,最终走火入魔的故事。全片既无帅哥也无美女,只有几个老头子在斗法辩经,实在是无聊之极。天色将晚,车厢内渐渐昏暗下来,小民看著电视上两个聒噪的白胡子老头,上下眼皮终於粘在了一起。
抵达目的地时已是深夜,小民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郊区的夜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远远望见村落聚集的地方亮著点点灯光,心中顿生暖意。待走近了,果然看见外婆家小院里亮著一盏小夜灯,照亮他回家的路。小民驻足於外婆家门口,颇有些近乡情怯。记忆中外婆家院子里的灯光是橙黄色,而今换成了蓝色,离家多年,那只旧灯泡竟不知何时已经坏了。
“外婆,我回来了!”推门而入,却见房屋里并未亮起灯光,只房檐下吊著的一只蓝色小灯泡在夜风中飘摇不住。灯下一个老人手端一支旱烟背对著小民坐在门前石台阶上,对小民的出现视若无睹。
“外公?怎麽不进屋里坐著?”小民放下行李走过来,“外婆呢?坐了一天的车,饿……”小民忽地想起今天是大年三十,不兴说死,於是顿了顿接著道:“我好饿,外公,什麽时候开饭呀?”
外公只顾低著头抽旱烟,一言不发。小民站在原地感到有些别扭,自己真的是好久没回老家了,都不知道外公何时添了抽烟的毛病,心想外公许是生他的气了吧,於是笑道:“今年三十倒是安静得很,城里不让放鞭p了,咱们村里也不让放了?真是没意思,咱们先进家吧,外头好冷。”说著伸手去推门。正在抽旱烟的外公忽然站了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外婆家的小院。小民一头雾水,只得追了上去。
外公拄著拐杖在前面走得飞快,小民一路追赶竟总是拉著一段距离,但他恐怕外公摔著,又不敢追得太紧。前方的路越来越黑,外公的身影好像笼罩在黑色的雾气中,恍恍惚惚看不清楚。
小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大脑有些缺氧,从一回家就感觉不对劲,刚才一直无暇顾及,这会儿方才回过味来。四周围好像太过安静了些,大年三十晚上一户放鞭p的都没有,一路走来除了外公没见到别人,连条狗都没有。回头眺望来时的路,小民不禁一惊,身後已不见什麽村落,周遭黔黑一片,只有凉飕飕的小风从四面八方朝他吹过来,隐约伴著凄厉的呜咽声。
小民回过头来,看见外公在他前方两米的地方站著,依旧是背对著他。小民吞了吞口水,站在原地不敢上前:“外公,这是什麽地方?”他说著向後退了一步,却撞上了一块石头。哪里来的石头?小民低头一看,吓得几乎跪在地上,刚才他撞上的是块墓碑。
墓碑上刻著家严刘顺发之墓,小民恍然间觉得刘顺发这个名字挺耳熟的,就是想不起来何时认识过这麽一个人。名字下面贴著一张小照,甫一看去觉得照片也面熟,蹲下细瞧,赫然只觉当头一b!刘顺发,不就是外公吗!
骤然间狂风大作,外公一步一步朝这边走过来,灰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外公停在小民身前,突然抡起拐杖开始打他,杖子雨点一样落在身上,小民吓得抱头痛哭:“外公,对不起,我不孝顺……我不能娶媳妇,我不是故意的……外公对不起……”
小民惊呼一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大巴客车棚顶的行李架,移动电视早就黑屏了,车窗外面漫天星斗,车里的人们睡得昏天黑地。小民按著心口舒了一口气,不由觉得喉咙干渴,感到方才那梦做得实在压抑。客车仍在行驶,不知道现在到了哪里,坐在座椅上感觉重心有些靠後,大约是驶上山路了吧。小民揉了揉干涩的眼睛,籍著车灯挥洒在前方道路上的一点光晕,隐约看到有个东西在客车前方引路。
难道是山里的什麽小动物?司机为什麽不按喇叭呢?小民打著哈欠起身走到司机身旁,发现司机竟然睡著了!他睁大眼睛再看前方那“小动物”,登时惊得半点困意也无。
“车轮!车轮掉了!!车轮滚到前面去了!!!”大巴兀的来了个慢刹车,橡皮车轮与chu糙的山路之间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远远的在山谷之间回响。
司机下去捡车轮,一车的乘客如梦初醒,在短暂的愕然之後集体躁动起来。司机解释说掉下去的车轮只是个备胎,有人表示怀疑,但是深更半夜抛锚在大山里实在不是个办法,於是只得强打起j神重新上路。白天晕车的小孩哭了起来,後半夜再没人能够安然入睡。
凌晨时分,小民拖著疲惫的身体行走在湿冷的朝霾之中,心中毫无想象中近乡情怯的喜悦,相反他又冷又饿又累,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前日的雪还没有化,地上堆积著红色p竹的残骸,空气中弥漫著一股淡淡的火药味。辞旧迎新,又是一年。
拂晓的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小民身上,原本寂静的小村落被第一声鸣唤醒,小民在此起彼伏的p竹声中踏进了外婆家的门。小院一如既往的整洁简朴,被外婆打扫得十分干净,院子里没有p竹碎,也没有挂灯笼,一点过节的气氛都没有。房门挂了锁,屋里拉著窗帘,安静得像一部默片。
“外婆,我回来了!”小民在院子里转了一圈,一个人都没有。
放下行李在石阶上坐了一会儿,身後大门发出吱的一声响,小民惊喜地回过头:“外婆!”
“小民?”二舅放下自行车,十分意外地望著小民。“你上哪去了,怎麽现在才回来?给你打电话一直是关机,还以为你也出事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二舅神色并不比小民好到哪儿去,显是一夜未曾阖眼,见到小民仿佛松了一口气,表情却依旧凝重。
“关机?我没关机啊。”小民下意识地一背包,赫然发现背包上不知何时被划了个口子,手机和现金全都不翼而飞了。小民脑海中电光火石一现,忽然意识到什麽:“二舅,我外婆呢?”
“小民,你听二舅说。”二舅蹙著眉头叹了口气,“你外婆她,现在在医院。”
☆、十二
孙禾芳连夜坐上火车千里迢迢回到老家,一路上挂念著外孙小民,孙女晴晴,还有刚满月的小孙子凯文,只觉得手心手背都是r,心里说不出的欢喜。火车终於到站,她拎著大包小包下了车,在出站的时候不知被谁搡了一把,倒在地上竟再也没能爬起来。
孙禾芳全身瘫了似的趴在地上,喊也喊不出来。周围人来人往,对她视若无睹,有的人经过她身边时会停下来看看,然而没有一个人敢走过来扶她。孙禾芳就这样在冰冷坚硬的人行道上趴了将近两个小时,终於被民警抬上了救护车。
当小民跟著二舅赶到医院的时候孙禾芳已经脱离了昏迷状态,半睁著眼,却已不认识人了。
医生确诊是中风引起的偏瘫,病人年老体弱,能够治愈的概率很小。三舅在医院走廊上打电话,他托关系把孙禾芳挪到了最好的病房,又忙著给医生塞红包。二舅厂里要加班,只请了半天假,把小民送到医院就登上自行车进厂了。
二舅家晴晴的妈和三舅家铁扇公主并排坐在医院走廊的排椅上,铁扇公主怀里还抱著她的红孩儿刘凯文。她分娩过之後没有原来好看了,x情也平和不少,俨然开始进入从少妇到黄脸婆的过度阶段。
小民坐在病床前看著全身c满导管的外婆,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记忆中的外婆耳不聋眼不花,腰腿还很利落,一点也不像个年近七旬的老人,怎麽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外婆右手下面有个东西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一闪,小民握住外婆的手,发现那是一枚钥匙,是外婆家小院的钥匙。小民拿著钥匙,忽地鼻子一酸。他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住校,外公走後外婆的家就不算个家了。外婆之所以要在大年三十之前赶回家里,就是怕小民回来的时候家里没有人。因为她知道除了这里,小民无处可去。
而现在小民回到外婆家里,坐在外婆身旁,可外婆却不认识他了。
走廊上几个亲戚各怀鬼胎,生老病死是大事,谁也不好推说什麽,然而棘手的是病而未死。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是一笔钱能够简单打发掉的。牛魔王不缺钱,如果他是独生子,就算大包大揽也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孙禾芳有三个子女,让一个人大包大揽显然不合适。
铁扇公主是不会陪床的,钱都是自家出的人自然不必跟著陪了,况且她带著个刚满月的婴儿,自己还需要别人照顾。晴晴妈也拒绝陪床,理由是女儿要高考,身边不能缺了人。铁扇公主翻了个白眼,谁还没参加过个高考,nn都瘫在床上了也不说来看看。
晴晴妈闹了个黑脸,怎奈吃人嘴短,自己家里穷得掉渣,医药费都是老三家出的,被人酸两句也不敢发作,於是只得对小民妈妈指桑骂槐:“这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我可不敢让晴晴往远了嫁,万一将来我生病了,她都不肯回来看看我,这样的女儿不是白养了麽。”
晴晴妈说了几句见小民无动於衷,於是起身进了病房,笑容可掬地对小民道:“你是老太太一手带大的,她老人家从前最疼的就是你,你妹妹是嫡孙女,都比不上你跟老太太亲。舅妈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现在这个大学呀,上跟不上的也没什麽区别。你也老大不小了,不如让你三舅在咱们老家给你找份工作先做著,舅妈再帮你介绍个对象,成家立业两不耽误不是?”
铁扇公主听不下去了,别看她现在虽然是个游手好闲的少nn,从前也是读过大学的,自恃有一点文化层次,对晴晴妈这种乡妇做派十分看不上。自己家里供著个要高考的,一转身就跟别人说上大学没用,这心窝子掏的可够深的。再听她说让三舅给找工作云云,更加气闷。这话就算说也该由自己出面来说,哪里就轮到她来开这空头支票。
铁扇公主抱著儿子站起身来也进了病房:“谁说上大学没用,复读了五年才考上,怎麽能说不上就不上?小民,家里的事情不用你c心,你三舅那没有跟你专业对口的工作,你留在这里也没事可做。”
晴晴妈脸上挂不住了:“三舅那没有,你可以跟著你二舅进厂里做抄表员,就写写算算,一个月给一千二百块钱还管一顿中饭,可好了!”
铁扇公主道:“小民,你先把大学念完,钱不够用了我借给你。”
晴晴妈哂道:“有钱了不起啊?做人啊,要有良心!”
刘凯文撒了一泡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铁扇公主气结,人穷志短,为老不尊,诸如此类的词语一条一条的从她脑海中滚动过去。她感觉无法继续交流下去了,在病床边上坐下来,一边给儿子换纸尿裤一边冷哼道:“说别人没良心之前先自己有没有良心吧。”
“谁没良心,谁不孝顺谁就是没良心!”
“我可没说,谁没良心谁自己心里清楚!”
两个人的争吵声惊动了走廊上的护士,护士长站在病房门口厉声道:“怎麽回事?病人还在休息呢。你们这帮家属,要吵到外面去吵!这里是医院,注意影响。”说著将病房里的人统统赶了出去。
两个女人一路走一路吵,伴随著刘凯文嘹亮的哭声。小民站在走廊里只觉得两腿发颤头晕目眩,前方来来往往的人都变成了章鱼,耳朵里像灌了水似的嗡嗡隆隆,他向前走了几步,忽然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幸福抑或不幸,永远都只能是冷暖自知的事。人只在乎能否在别人幸福的时候分取一杯羹,而面对别人的不幸,他们一个转身便又各扫自家门前雪,谁还记得谁。
小民稀里糊涂的做了许多梦,梦见父亲打他,梦见外公打他,梦见所有人都追著他打。梦里甚至出现了习乐的父母,他们愤怒地朝他挥舞著扫把:“你这个死同x恋!你把我儿子带坏了!”
习乐背对著他站在远处,小民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向他呼救:“习乐,救我!”习乐回过头来,面孔变成了阿怿。他对小民微微一笑,忽然将自己的下巴摘了下来,血淋淋的半个口腔里还蠕动著一条柔软的舌头。他说:“你看,我的脑袋摔碎了,碎成好几块。”
阿怿的眼神变得十分悲伤,乍一看去又有点像习乐,他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侵袭过来:“我的脑袋碎了,你看,我的脑袋碎了……”
小民惊叫著奔逃开去,终於彻底崩溃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两位舅妈还在旁边吵架,小民躺在医院走廊的排椅上,身上盖著刘凯文的毯子,散发著淡淡的尿潮气。手背上c著输y器,一瓶葡萄糖已经输了一半,大概只昏睡了一个小时,他却以为有一个世纪那麽漫长。
“舅妈……”
两位舅妈同时停止了聒噪,回头看著小民。
“我不上学了。”
“我去打工,去挣钱。”
“我留在这里,留下照顾外婆。”
“你们说得都对。”
“做人,要有良心。”
孙禾芳躺在特护病房里双目无神作痴呆状,她也许明天会好,也许明天会死,也许一直维持这个状态十几二十年。
小民将输y器挂在病床床头的勾架上,静静地看著外婆浑浊的眼睛,从未觉得岁月像现在这般柔缓。现在他有了足够的时间,终於得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计算时光在生命中流逝的速度。不,时光是静止的,流逝的是人生。
静默的病房里只有滴答滴答的仪器声,小民闭上眼睛,依稀感觉回到了年幼时与外婆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小民并不是一个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的人,可他终其一生都在缅怀过去,却又不得不活在未来。
世界上一切的人,一切的事物,从得到的那一天起就为失去的那一天开启了倒计时。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除了沈湎於悲恸,唯一能做的便是为曾经拥有而心存感激。
小民想起自己曾经问过习乐一个问题。为何而活?似乎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无论相信与否,命运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有不可知的未来在前方等待,为有生之年无法规避的命运,人必须坚持活到它终止的那一刻。
☆、十三
习乐过完十五便买了车票早早的回了学校,一路奔波到三号路筒子楼,迎接他的是一场空欢喜。推开主卧的门,小民并没有如他意料之中从被子里探出头对他笑著说:“哟,你回来啦。”
屋里还是杂乱无章的,不过大多数是垃圾,习乐发觉到小民的画箱子和一些衣服不见了,从前堆积在角落里的那些画也不见了。他拿出电话拨了小民的手机,前几天还是关机,今天再打却被告知已经不在服务区。
习乐有些懵了,这种感觉仿佛上一场电影刚刚散场,下一场却迟迟没有开幕,他独自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著地上的零食袋和饮料瓶,感到不知所措。
防盗门传来砰的一声响,习乐猛然回头,看见侯淑妍抱著个纸箱子,二人四目相对,俱是一愣。侯淑妍样貌变化之大,导致习乐差点没认出她来。满头的黄色爆炸卷变成了秀气的黑色波波头,穿著一身卡其色ol套裙,脸上画著淡妆,眉毛上的环摘了,不知用了什麽暴力的方式,在她眉毛原先穿孔处留下了一个绿豆大的黑疤。
“你怎麽还在这里?我以为你早就搬走了呢。”侯淑妍放下纸箱子,好奇地打量著习乐。
“小……李为民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李为民是谁?”侯淑妍翻翻眼睛,旋即意识到是住在主卧里的那个人,仿佛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好笑,“原来他叫这名啊。哦对,我想起来了。他一个月没给我房租,手机也打不通。我前几天还去xx美术学院找过他,他同学告诉我他退学了,我以为你知道呢。”
“他不在这里住了?”习乐一时间难以接受,总觉得这不是真的。
侯淑妍点点头:“这房子原先是我和我前男友租的,後来分手了,我就成了二房东,把这房子租给别人,我自己住别处。到我这租房子的都是穷学生,不收押金,房租一个月一交,到时候交不上来的直接滚蛋。这不,刚把他那屋的破烂卖给一个收废品的老头,才卖了不到五十块钱……哎你去哪儿?”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绝不认错 苦亦是乐
苦行将被苦行代替
苦行的尽头
是自我
习乐站在即将废弃的三号路教堂里,捡起公告栏上掉下来的一张纸。纸上写的小诗他曾见过,却一直不知道这首诗的後半部分写在纸的背面。他放下行李箱解开背包,把那张纸折成一个小方块塞进笔袋里。笔袋里有很多黄褐色粉末,习乐拈起一点闻了闻,发现是受了潮的烟草。他感到大脑有些短路,他是不抽烟的,亦不知道为何会有烟草沫出现在笔袋里。他将笔袋抖了抖,里面掉出一只橙黄色的海绵烟蒂,习乐认得那是万宝路,他见别人抽过这种烟。然後他忽然忆起,这支万宝路是他入驻筒子楼的第一天小民送给他的。
刚才侯淑妍说卖掉了小民的东西,习乐发疯一样冲到楼下,没头苍蝇似的在周围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那个收废品的老头。地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潮湿的泥雪,雪地上印著千百条南来北往的车辙和脚印,没有一条可以为他指明一个方向。画箱子追不回来了,习乐喘著chu气蹲在原地,忽然觉得小民再也不会回来了。
高处的窗子里一束天光斜铺下来,习乐蓦然感到一阵说不出的难过,好似内心源源不断涌出无形的苦楚,将他整整淹没。记得小民说过,他第一次进教堂的时候就感觉浑身难受,那是上帝在洗涤他身上的污秽,净化他的灵魂。习乐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他抬头看著教堂高处灰头土脸的圣像,一时间觉得它面目可怖,一时间又觉得它无比慈祥。
“回家?他哪还有什麽家。他爸死得早,他妈改嫁去了潮汕,快有十年没联系了。”侯淑妍习惯x地向口袋里掏烟,结果掏了个空。“还能去哪儿呢,打电话不在服务区,指不定是去了哪个鸟不拉屎的旮旯。这帮搞艺术的,十有八九是神经病,谁知到他们天天都在想什麽。”
“不在服务区……西藏!对,他一定是去了西藏!”习乐脑海中灵光一现,与小民有关的不在服务区的地方也只能令他联想到西藏了。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小民真的去了西藏,自己要追到西藏去找他吗?小民之所以选择不声不响的离开,是否正是因为不想让他知道?一念及此,习乐又感到些许心灰意冷。他知道在小民心目中自己不是一个可靠的恋人,不够成熟,不够优秀,甚至不够称职。他并没有去追究为什麽小民答应过和他一起去现在又反悔,他也对小民说过考上研究生也不去上,然而如果考上了,他真的能够说不上就不上吗?习乐觉得自己很卑鄙,又很委屈,他不知道这究竟是谁的错。实际上谁都没有错,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情并不是尽其所能或者倾其所有就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大多数时候换来的不过是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
“西藏?这个天气去西藏,脑子里进鼻涕了吧。”侯淑妍不以为然,她认为习乐跟小民混得久了,也被传染上了异想天开的病毒,“那麽你呢,你也打算跟著他一起到西藏去疯?”
“不。”习乐摇摇头,“我开学之後要留在学校写毕业论文,毕业之後找一份可以经常出差的工作。”习乐觉著出差相较流浪而言是另一种形式的漂泊,他依然隐隐期望著终有一天能在某处穷乡僻壤碰到一个左手戴著护腕的流浪画家,让他知道小民还活著,还在画画。
侯淑妍点点头:“我想也是。不过你不能继续在这里住了,房东的儿子下个月结婚,要把这房子收回去自己住。”
习乐略有些惊诧:“这样啊。我……我没关系,反正出来住也是为了考研。现在研也考完了,我回学校住宿舍就行。你呢?”
侯淑妍将鬓边的碎发往而後一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过年的时候回了趟老家,我爸给我找了份工作,公司包吃住──哦,是我亲爸。他有个朋友在一个pvc管道公司做人事部经理,就把我给弄进去了。说好听点是文秘,其实就是个端茶倒水的。待遇麽,就那麽回事儿吧,凭我这个学历也找不著更好的了。”
习乐笑道:“是吗,那恭喜你了。”
“我後妈待我也很好,她是个很和气的人,说等我工作稳定了就给我介绍个对象。”侯淑妍仰起头舒了一口气,仿佛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作苦尽甘来状:“她说我眉中带痣,是旺夫相。”
後记:
补充说明一下:小民回学校办退学手续的时候回过三号路筒子楼,他把自己的联系方式贴在了海边写生的那幅油画背面,但是那幅画被侯淑妍当做破烂卖给收废品的了,因此习乐没有看见,以後也没有再跟小民联络过。
小民在老家的化工厂里做了四年的抄表员,化工厂倒闭,他又打了两年的零工。孙禾芳去世後他背起行囊当起了流浪画家,由於不会照顾自己,把身体搞得很差,一辈子也没能登上青藏高原。後来他在一间偏远的希望小学里做了志愿教师,後半生永远留在了那个小山村。
习乐毕业之後并没有找到一份可以到处出差的工作,最後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跟父亲同事老陈家的女儿相亲结婚生子。长期坐办公室的生活令他在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微微发福,并且由於加班过度而掉了一些头发,变成了一个油腔滑调的大叔。
以上。
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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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时间点可能有点bug,小民是二十四岁那年考上大学,因此他遇见习乐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五岁。至於这八年高中生涯是如何分配的请勿深究,原谅我的数学还不及小民好。这个故事还算温馨……吧?至少这次两个人都没有死。哈哈哈哈【踩著风火轮逃之夭夭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