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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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肉书屋

    上我又瞧不清楚,结果没跑几圈,等我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程辰的影子。

    “程辰!程辰!”一伙人跑出来后散的散,转眼只剩下我一个人,程辰也不见踪影,我不由得有些担忧。

    倒不是担心我自己,就是怕那孩子去瞧热闹。

    说真的,年少气盛,程辰的性子有时候也挺羡慕,只可惜我当年在任老太的滛威之下,硬生生被压成了老头子,过了一世简直瞬间苍老,所以在暗巷里,突然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肩膀的时候——着实比我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吻着吻着然后滚到沙发上翻云覆雨还刺激……

    我觉得脖子一凉,昏暗的灯火,让我大概瞧清楚了来人,还有他架在我脖子的小刀。

    有些意外。

    他也有些愕然地看着我。

    说来,中学的时候难免都会有些帮派什么的然后集体勒索的小玩意儿,我还记得开学当天我因为迟到翻墙,在一群小阿飞对我进行不道德交易的时候,这位仁兄算是出来替我解围,虽然他就是那一群小阿飞的首脑……

    “原来……是你,死胖子。”他的声音很低沉,或者说,很好听。当初我瞧着他,就觉得这孩子眼里有一股狠劲儿。

    比如,他现在架在我脖子上的小刀,感觉就挺凶狠。

    他横了横后方,像是要确定有没有人追上来,我这才瞧见他和我一样还穿着校服,腹部一大片的红,挺狰狞。

    难怪他脸上都是汗,白得跟纸张似的。

    我说:“我带你去医院。”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傻了么?”然后他发出一声闷哼,抓住小刀的手一松,整个人软倒在地上,表情很痛苦。

    我想说。

    其实我一直都很有爱心。

    第三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三回

    我扶着那孩子走了好一段路,期间一直劝他去医院看看,结果这小伙子白着一张脸还不忘耍狠,指甲差点儿抠进我的肉里,我只得映着头皮顺着他的意思走。程辰带我来的地方本来就是旧街市,巷道小路多得让人头晕目眩,待在这儿的又多外籍劳工和贫民户,治安向来很不好。

    我扶得气喘吁吁,不时侧头问:“是、是不是那里?哦,转左边是吧?”期间,我不断回头瞧瞧有没有人追上来,一直到我们到一间小屋。四周太黑我瞧不清楚,只感觉到一股很重的湿意,不知是我的汗水还是那鲜红的血。

    他似乎睁了睁眼,气息有些微弱,很是费力地抬手,从裤袋里不知拿出了什么,只听见“啪嗒”一声,稍微明亮起来。他拿着打火机的手不断抖动,只瞧他往对头一处稍稍扬了扬手,蓦地,他极痛苦地低吟一声,整张脸都扭在一块儿,看得我也着急起来,赶紧手脚慌乱地让他靠坐在地上。

    “好好好,我我我知道我知道,你、你别说话,躺着!躺着!”我紧张的时候都会有些口吃,顺着他指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从那旧油桶后方角落找到了类似药箱的盒子。跑回去的时候又摔个狗吃屎,好在我牢牢抱着那救命盒子,慌忙地跪坐在那孩子面前,似乎听见他笑了一声,然后说:“……蠢……”

    那一刻,我瞬间明白了“好人难为”这四字的意义。嗯,我不和伤者计较。

    我打开药箱,只是这里灯光太暗,任我怎么睁大眼,依旧是模糊一片。我只得胡乱翻了翻,碰到了类似纱布棉花之类的东西,回头小心翼翼地给他解开被汗水和血水浸湿的白衬衫,到伤处血液有些凝固,布料粘在伤口上,我看得心惊。“你、你……忍、忍忍。”他咬了咬牙,还不等我回神,发狠似的抬手用力地把布料撕下,伤口顿时又涌出血来。

    我睁圆了眼,却听他咬牙切齿说:“……动作……快……”

    在上一世,我也曾遇过绑架受伤之类的危机。记得最深的有两次。

    其中一次是任老太刚走,任家无主的那时期,几乎王任两家所有人都挤在任氏主屋大堂内,等着律师宣读遗嘱。我那时候和王筝从美国赶回来,结果一下飞机,就突然被人打晕扔到了车里。醒来就发现自己在一个废弃楼房里,我那时候陷得挺深,担心王筝多过任氏总裁的位置,一睁眼就到处瞧,没看见王筝的声音,还暗暗松了一口气……

    绑匪也不晓得在想什么,不止没要赎金,也不曾露过脸,我就这么无食无水地在那废弃仓库里待了好一些时候。我也记不清待了多久,只知道昏迷之后,再苏醒的时候已经在任氏旗下的医院里。旁边没多少人,我第一眼就瞧见了王筝。

    那时候,王筝带着冷笑,说了一句:『恭喜,任大总裁。』

    另一次的绑架,是公司出事前不久的事情……那事是我心里的梗,我也不想多提。不过我的包扎技术倒是在那时候练出来的,算是唯一的好事。

    我极其小心地扶着他,这时候没水没酒精的,只能粗糙地给他清理伤口,环着他的腰,用绷带环了几圈,所幸伤口不大。期间,他没哼一声,呼吸有些重,看样子疼得厉害。

    我突然想起儿子。

    乖仔也爱爬上爬下的,结果落得一身伤,又怕给舒媛知道了讨一顿骂,总是等到我从公司回来才悄悄去找我。有一次,乖仔玩得太过,腿划开了好大一个口子,那一次他也等不着舒媛骂他就送进了医院。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刚好给他包扎,他哭也没哭,唇倒差点咬出了血。

    那时,我气得厉害,却舍不得骂儿子,憋在心里差点内伤。结果乖仔出院那天,我绷着一张脸,儿子一瞧见,眼泪就滚了出来。

    重生之后,我偶尔也会想,这么乖的孩子,居然不是我的……

    我看着眼前这少年仔,见他皱着眉头闭着眼,心头不禁微微泛酸,不由得小声地说:“现在……也过得这么久了,他们也追不到你了,你在这里等,我、我给你去叫车,我们去医、医院?我、我陪你去,好不……呃,ok?”我朝他有些滑稽地比了比ok的手势,程辰老说我说话跟哄小孩差不多,听了让人憋气。我只得学一学年轻人的腔调,老被人说老,心里怪伤的。

    他睁了睁眼,我等得心急,正打算当他默认走出去叫车的时候,衣袖却让人抓着。他眼里的戾气很重,我让他盯得心里也不踏实起来。说来,他的年纪看起来比程辰还要大一些,身上穿着的也是高中部的校服,五官很深,和王筝的细致不同,却也谈不上粗旷,算是极帅气的那一种,就是带着一股血气。

    他突然眯了眯眼,低声说:“有人……”我跟着一惊,他却一把抓过那药盒,转眼就从里头翻出了一个小型的杆状物,要是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

    我轻轻拍了拍胸口。阿门。

    一般这年纪就算在道上混的,拿枪的时候,手依旧会抖。他似乎很熟练,眼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有些吃力地拉着我往边靠。我不禁屏息,这才听见外头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一会儿,外头传来一把女声:“……阿捷?是、是不是你在里面?”

    我似乎听见他呼了一口气。

    那老旧的铁门被推开,突来的灯光让我不适地抬手遮眼。

    “阿捷!阿捷!怎么会这样的?”那声音有些熟悉,我稍微睁了睁眼,有些吃惊地看着那女人着急地走过来。原来是刚才那店里坐在柜台的芯姐。

    芯姐看起来没出什么事,就是瞧见那孩子这模样的时候急得快哭出来。

    “我没事了……就是坤七那王八耍阴,妈的……”

    “你这样怎么会没事!快!我带你回去!韩爷刚才派人来了,现在都散了,你要急死我是不是,流了这么多血……”

    我才发现,他们两人的眉眼有些像。我的脚跪坐得有些发麻,动作的时候,稍微低吟了一声。芯姐这才转头看着我,有些意外地说:“你不是……小辰的——怎么会……?”

    我扬起了苦笑。当事人也看了我一眼,然后有些虚弱地说:“姐,你先带他出去,叫辆车送他回……”

    我咳了声。“我住校。”原来刚才我说要叫车送他去医院,他睁着眼盯着我,摆明了是知道这里七拐八弯的,我不止叫不到车,指不定还把自己给丢了……

    他顿了顿,芯姐对我也一改初见时玩笑的模样儿,说:“小日是吧?现在这么晚了学校也一定关了,要不你先和我们一起回去,明早我让人送你……”

    我心中一跳,不知为何突然想起王筝那张嘴脸,要是我彻夜未归,让他一状告到任老太那儿,以后我再想走出任家大门一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我赶紧道:“不、不——没关系,芯、芯姐麻烦妳给我叫车,我一定得回去。”

    两姐弟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我又咳了咳,缓缓小声道:“宿舍长午夜会巡视,如果不在房里,是要进纪律处的……”

    芯姐似乎还要开口游说,倒是他突然笑出声,脸色也没有之前难看,说:“姐……他翻墙的功夫……厉害着呢……”

    我不由得干笑两声。

    当我带着这肥胖的身子,再一次翻墙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可能有做特务的潜质。

    回到宿舍恰好是午夜时分,好在我一路走回来,没遇到保安之类的,沾沾自喜地打开房门——

    当我瞧见那双美眸带着熊熊怒气瞪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凉到了谷底。

    “任祺日,在校外游晃至深夜,先不说校方记过这档事,你说——要是夫人……”王筝还未说完,蓦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大了一双眼,对着我上下看了看,看得我的心跳得飞快。

    “任祺日——!”王筝抬高了声音一吼,怪吓人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我双手衣服都沾了血,看起来挺寒心的。唉,这也不是我蠢,我哪知道这孔雀这么晚了还没就寝呢……

    王筝几乎是从床上跳了起来,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脸色狰狞得很。弄得我心里顿时萌生直接把门合上飞奔而走的念头。

    王筝抓着我的肩膀,左瞧右看,双眼睁得老大,说:“任祺日,出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弄成这样子的?任祺日——!”

    我一时语塞,王筝咬了咬牙,极不耐烦地推开我,眉头皱得死紧,“任祺日,先不说你之前的举动让夫人有多失望,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王筝眯了眯眼,说:“是不是那个名叫什么程辰的?任祺日,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和那一种人好成这样的,是那流氓把你教坏的是不是!”

    “任祺日,你看看你自己,和那些下等的流氓有什么差别?任氏——怎么可能交到你手上!”

    “难不成是交到你手上?”

    王筝猛地一震,整张脸瞬间涨红,胸口起伏得厉害。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缓缓说:“王筝,你别这么说他,程辰虽然学习不好,态度不好,说话教养也不好,但是起码、起码……”

    我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王筝标致的脸蛋。他气得发颤,得连五官也有些扭曲——上一世,我记得曾经有人这么对我说过,他除了表皮,有什么是值得你去喜欢的。

    “起码,他……”

    不会背叛我。

    “铃铃铃——”

    我和王筝皆愣了愣。没想到王筝的大哥大在这时候突然响了起来。这年代手机不普遍,铃声也不像之后这么多元化,王筝突然有些郁郁地按下接听键,“喂。”

    我看见,王筝的脸色有些怪异。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把电话递给我,说:“……是三爷,三爷找你。”

    我知道,我的眼睛一定睁得比吉娃娃还大。

    我失魂似地接过,有些迟疑地放在耳边,也不说话。

    手抖得厉害。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把老迈的声音:“是小少爷么?”

    那是景叔的声音,和记忆中一样,总是让人极不舒服,就像是机械一样冷硬。“小少爷,这里,我给传达三爷的话,请您听仔细。”

    “祺日,三叔身子不好,你又自己在外头,三叔一直很担忧。”

    “三叔知道你好玩,私下让人看着你。”

    “今晚的事,不能再有第二次。”

    景叔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我的心拔凉拔凉——他、他!居然让人跟踪我!

    我很少发怒,现在却有一股甩电话的冲动。我正要按下结束键,蓦地,那一方传来那声音——就像是卡车碾过,沙哑至极,似乎是用尽了嗓子后,才能发出的声音。

    “祺,日……”

    如果不仔细听,一定听不清楚。

    他只能断断续续地发音。

    “不,要,生,三,叔,的,气……”

    之后几天上课,没瞧见程辰,我实在不太习惯,感觉世界突然安静下来。

    这天下课的时候,外头突然吵杂起来。

    我正拿着拖把打算实行卫生股长的职务,突然有一个小阿飞闯进来,打着嘴环,有些不伦不类。

    一边的同学都窃窃私语,只听那小阿飞叫道:“妈的别挡路!找人找人!”

    我继续往后门走,应该不关我的事。

    “哪个叫任祺日!给老子死出来!”

    一时间,班上几十道目光射了过来。我简直受宠若惊。

    小阿飞顺着目光,眯着眼瞧我,冲我摆了摆手势:“原来是……哦,那个死胖子。死胖子,给老子死过来!快点!”

    我叹了一口气,放下拖把,有些视死如归地走了过去。可能是人胖走路也慢的关系,我一站到那小阿飞的面前,那小阿飞就狠狠扫了我一个耳光。我差点儿站不稳,手撑在桌上,才勉强稳住了脚。

    “死胖子,迟了这么久老大才收拾你,你有福了你!”

    我有些头晕,老大……?

    我乖乖地和那小阿飞走到了草场,果真远远就瞧见当天被人划了刀的小伙子。我轻轻摸了摸发疼的脸颊,有些惆怅。

    “老大,我替你把人带来了!”那小阿飞凑到他旁边,有些幸灾乐祸地瞧着我。我抬眼瞧了瞧他,看样子回复的挺好,才几天就能跟没事一样。

    他吐了吐烟,捻息了烟头,对我说了一声:“过来。”

    坦白说,他的声音,真的挺好听。眼神依旧很犀利,站着的姿势很慵懒,却让人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无法抗拒。

    我乖乖走了上去,在他面前站定。

    他侧了侧头,突然皱眉,一手扭起我的下颚,有些用力。

    “谁打的?”

    “呃……啊?”

    他眯了眯眼,突然看向刚才去班上找我的小阿飞,语气有些冷:“你动的手?”

    那小阿飞也觉得气氛不对,“老、老大……”他横了那小阿飞一眼,霍地操起拳头,二话不说就往那小阿飞脸上挥去。

    那小阿飞整个人被打到了地上,痛苦地叫着。他似乎还要再补上几拳,我赶忙拉住他,“呃,你、你也别打,别——”

    他盯着地上那小阿飞,忽然抬头,扫了扫一边愕然的众人一眼,然后勾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带着一点江湖味地说道:“你们记得了,这个任祺日,以后是我兄弟!谁敢惹他,就是惹我——”

    所有人齐齐看着我,噤声不语。

    他狠扫一眼,“我养的全部是哑巴?还不快叫日哥——!”

    所有人一个激灵,对着我,喝道:“日哥!”

    场面比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还壮观。我扯了扯嘴角,心情很复杂,胃又开始疼了起来……

    他很是满意地笑了笑,然后逐一给我介绍:“这个是阿富,那个是小忠,还有那个……”

    每个小阿飞冲着我硬是扬起嘴角,我硬着头皮,冲着每个人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着我,眼里有着一点光彩。

    “杜亦捷,我的名,记清楚了。”

    那一刻,我不止睁圆了眼,嘴巴估计也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如果我没记错,大约几年之后,出了这么一个人物。他只要跺一跺脚,整个新马乃至东南亚的黑社会都会震一震。

    那人物的名,刚好也叫——杜亦捷。

    第四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四回

    “日哥日哥!别说兄弟不罩着你,抽一根,包你欲仙欲死。”少年仔勾着我的手臂,顺势揽过我的肩,一说话嘴里的漫漫烟味儿熏得我的头有些晕。

    “不、不用……呃——”

    说来,虽说杜亦捷管他们叫我日哥,毕竟几个都快成年的孩子毕恭毕敬地叫着另一个孩子日哥,实在有些……故此,这帮子里我除了和杜亦捷闲来还能说上两句话,一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杜亦捷叫我和他们聚了几次,皆是逼酒飞烟弥漫——我、我这把老骨头,憋得实在辛苦。

    杜亦捷一伙人平时没怎么上课,总聚在操场那大树下或者是空置的课室,自那日后隔三岔五就会拉着我聚上一天。自此,我好好学生的形象禁不住动摇起来,就连班上同学瞧着我的目光也带了三分怜悯、七分恐惧,班导刘女士也找我约谈了一回,循循善诱地握着我的手,说:“任同学,遇到什么难处校方一定会保护你,你要为了你的前途着想,三思而后行……”诸如此类。

    故此,我感到万分惆怅。

    杜亦捷想来也是知道我和他们插不上话,之后也没怎么理我,就拉着我坐他旁边,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聊,杜亦捷极少说话,多半时候只是扯一扯嘴角。杜亦捷抽着烟的手势挺好看,上一世记忆之中,也只有王筝拿着雪茄的姿势,能轻易让人怦然心动,只是王筝烟瘾不重,极少在我面前抽烟。

    我记得王筝的秘书李玲曾这么说过:『真瞧不出经理这么严苛的人居然是个新好男人,就算抽烟也只抽半截,上次企划部的小珍说,经理不怎么抽烟,是怕身上带了烟味儿,说是他的情人不喜欢。』

    那时我和舒媛新婚,原来心里沉寂如同死水,却因此又泛起阵阵涟漪。

    后来,我签下那份转让书的时候,王筝脸上轻蔑的笑,冷漠的声音,几乎能穿透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吧,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在我脸上胡抹一通。张妈忙完我这一厢,转而又急急去瞧王筝,猛地惊叫一声,“啊!表少爷!”

    王筝平时一张孔雀脸,唯独对三个人使不出来——任老太、任三爷,剩下另一个,就是张妈。

    “表少爷!怎么瘦成这模样?啊呀——让张妈瞧瞧,可心疼死张妈啦!唉,这不是张妈说你,你怎么也犯糊涂了,去到那什么野学校去!瞧瞧——”张妈是任老太从王家嫁过来时就跟着的人,当时王夫人分娩的时候,张妈也是让任老太指派回去就近伺候,她难免心疼王筝比心疼我多一些。

    后来,我当上任氏总裁的时候,张妈没一日给我好脸色瞧。就有这么一次,张妈突然指着我的脸骂——『摊上你的没一个有好下场!你还想害多少人!啊!』

    我冤枉。

    王筝原来让张妈捧着脸,猛地眉头微皱,一双眼瞟了瞟我的脸色。倒是景叔开了金口,说:“先领小少爷和表少爷去看少夫人。”

    这栋宅子里,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能治得了张妈这张没完没了的嘴。其中一个,正好是站在大门边犹如堪比门神的景叔。

    我妈的房间在宅子的最东边。

    任氏主屋极大,正好任老太和任三爷的房间都集到了最西边去,平时也就那儿人里人外地热闹。楼梯往东挺清静,上一世小时候,我听张妈说那是任老太心疼我妈耐不得人多,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养病。

    等我大一些,我妈走了之后,我每次走过东厢的房,才会意识到,我二十几年成长的地方就是下人嘴里的任氏冷宫。

    上一世,想到这点,我的心还会轻轻揪一下。这一世,我倒很是庆幸,至少在重生的前两年,我和那衰人一年到头逢年过节在真正对上一眼。

    我妈的房,在东厢的最里边。据说是发起疯来,离西厢有一段距离,好让保安来得及阻止,避免任老太和任三爷受惊。

    “任祺日。”王筝在我身后站定,眼里似乎有一些我看不清的东西。上一世,王筝这人就挺没心没肺,没少拿我妈的事取笑我。

    他说:“我在这里等你。”

    嗯……?

    我有些意外地回头瞧了他一眼。王筝很是不自在,侧头,看不清表情。

    我慢慢走进。

    当门合上的时候,似乎杜绝了外头所有的一切。

    房间的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者说,和上一世记忆中无异。

    我看着她,坐在床上,手中忙碌地折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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