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7部分阅读
耽美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肉书屋
潇洋今天不会去公司的。”
每年,我妈生日的时候,不管有多大的事情,公司里的事情再忙,我爸都会请一整天的假,陪着我妈。
我说,妈,吃药了。
我妈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叫着:“你是谁!潇洋呢!”
她站起来,就要往门口冲出去,我赶紧跑上去拦住她:“妈!乖,吃药。”
她挣得厉害,力道大得有些可怕,我个头还没她高,根本拦不住,“妈!我是祺祺!妈妈——!妈——!!”
我惊声一吼。
她顿时安静下来,愣愣地瞧着我。半晌,才像是想起什么的,俯首瞧着我。
“祺祺……?”
我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手,说:“妈,乖,别怕……我是祺祺,等会儿爸爸就……回来了。”
“祺祺……祺祺……”
我捻着药,凑近她,“妈,来,吃药,吃药睡一会儿,爸爸就会回来了。”我极其小心地把药放在她的嘴边,哄小孩似的,劝她慢慢张开嘴。
“乖……”
我妈发楞似地点头。
只是,我太高估我自己。
她突然一口咬住我的手指,我惊叫一声,她的手猛地伸过来狠狠掐住我的脖子,跟疯子似的大吼:“是不是你把潇洋藏起来了!对!一定是你们把潇洋藏起来了!”
“对……一定是这样的……潇洋!潇洋才不会死的!你们骗我!你们骗我!潇洋被你们藏起来了!”
我紧紧揪住她的手,却挣也挣不动。
“妈……”
妈妈。
妈妈……
“你是谁!不对!我不是你妈!不要叫我!不要叫我——!我没有你这个儿子!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你是谁!你才不是我和潇洋的孩子!你才不是——!!”
我霍地抬起脚,用力地往她的腹部踢去。她疼地松开手,我急急往后挪,手碰到了桌案,抬头的时候,热水就迎头浇了下来。
不偏不倚,刚好泼在左眼。
后来,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床上。
睁眼的时候,就瞧见披着白大褂的老先生,问——小少爷,感觉怎么样?
颈子传来一阵奇异的触感,就像是抚摸一样。
很轻,很柔。
能让人产生一股被小心翼翼地对待的错觉。
我蓦地睁眼,对上的刚好是那双跟宝石一样闪耀的双眼。
曾经,我就连在梦中,都在默默地祈祷,这双眼能在我身上永远地驻足。
他整个人伏在我身上,末了,干脆将头埋在我的颈窝,有点儿像小时候,那短暂得可怜的两小无猜的日子……
“你这个蠢蛋。”
“我怎么蠢了?”我不由得苦笑,王筝这一世脾气和我知道的相差不远,就是对我的态度差个不止十万八千里。
老天爷这补偿来的也太猛了,我实在消受不起。
王筝的口气有些闷,“我才回个家你就出事了,你就是个蠢蛋,这世上找不到比你更蠢的了。”
“是是是,哎,别捏我,疼。”
他的手圈在我的腰上,脸蛋依旧是带着一点稚气,还有点女孩儿的纤细。我知道,再一些时候,他的眼眉,会渐渐锋利。再过几年,他的五官,会更加深邃,然后,会有很多很多的目光尾随着他,跟着他。
王筝说:“入学手续都给你办好了,学生证我……搁在桌上了。”
我轻轻“嗯”了一声。
王筝似乎抬了抬头,可惜我累得很,实在没什么精力去搭理他。
桌上还另外摆着几本册子,都是市内著名的精神疗养院,设备齐全,颇具盛名。
景叔的声音还在我耳边回绕——小少爷,三爷想听听您的意思。
——这是为了夫人好,也是为了小少爷您自己好。
我发现,人的体温真的很暖和。
单单是拥着,就很舒服。
我还做了一个好梦。
我妈搂着我,旁边好像还站着我爸。
她手把手的教我,做了一个纸鹤。
放在手心,慢慢摊开。
顺着风。
飞扬——
第一部 —完—
番外二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二
『老何,这花怎么养?』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小少爷走了。
阿芳给小少爷整理柜子里的衣服,一件件重新洗好、烫整了,还有一件刚织好的毛衣,可惜小少爷还在的时候,没来得及织完,昨天个晚上才赶好的。
那时候,阿芳一边织着、一边说。
下面很冷,小少爷那没什么身板子的,怎么也得穿暖和点。
老大老二帮阿芳的忙,衣服摺着摺着就伏在地上哭。
当年阿芳好容易怀孩子,突然肚子疼就要临盘,小少爷是干大事的人,居然从公司赶回来,亲自把阿芳载到医院去。
我和阿芳都没读过什么书,老大老二的名,还是小少爷给取的。
两个孩子大一点,就知道闯祸,哪一次不是小少爷给他们挡的。那会儿,阿芳常和我说,老大老二迟早要让小少爷给宠坏。还好,小少爷有了小祖宗,才了解到做爹妈的苦楚,总算有了些规矩,没把孩子往天上捧。
阿芳常说——
小少爷啊……这大孩子缺心眼的,很懂得疼人,对谁都好。
是啊。
是啊……小少爷,对谁都好。
我给任家干了大半辈子的活儿,来来去去,看得也不少。
年轻的时候,就遇着了小少爷。
小少爷就只够到我的胸膛,那真是个大胖小子,模样其实生得挺好,不过和任家还有王家那几个孩子比起来,就稍微不起眼了点。同期做事的人都说,小少爷和屋子里的谁都不像。
我和小少爷说上话是在小少爷年岁挺大的时候。那时候的小少爷和以前比起来,瘦了不少,白白净净的。当时,我做的是打理后花圃的活儿,远远就瞧见小少爷探头探脑的。中学都快毕业的人,像是做贼似的,看见我就快步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看着那一株插枝,问:“上次我看见……明明养不活的,你……怎么办到的?”
小少爷说话很斯文,和任王两家的其他小少爷不太一样。
以前我常听人说,小少爷有些孤僻,不好相处,和表少爷完全不一样。其实就我看来,表少爷更难伺候一些,可能就像阿芳说的,模样好看又很本事的,怎么样都招人疼。
小少爷每次来院子,都是来去匆匆。院子只有我和阿芳两夫妻管理,平常很少人会来,多了小少爷这学生,倒也热闹一些。小少爷的话不多,有时候只看着我们做事,有时候也会让我们教他,一身脏兮兮的。
我那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人嘴里说的不像,其实不只是小少爷的模样。
阿芳没嫁给我之前,在糕点铺打过工,有些手艺,现在和我一起养花弄草,一大片院子就几个人,她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总是有些烦闷的。小少爷常来之后,阿芳人也精神了不少,三两头就说要弄些不一样的给小少爷尝尝。
小少爷的人很和气,也很乖巧,但是老夫人毕竟是走过风雨的人,脾气烈了点,看不上小少爷这性子也是难免。整个屋子,又没什么说话的人,除了表少爷……
其实,我和阿芳都明白。
每一次,阿芳不管做了什么新糕点,小少爷尝过一些,就拿出白手绢,拣了好些包起来。用不着问他,也知道他拿去给了谁。
表少爷要出国留学,小少爷也跟着考上了同一间大学。我和阿芳都向张管事拿了假,阿芳还备了三个食盒,说是要让小少爷在机上吃。送机的人不多,老夫人身子那时候已经不大好,王家倒是来了不少人,张妈拉着表少爷直说话,没一会儿又哭了起来。
我和阿芳两个下人,也没好意思多说什么。小少爷这孩子却是个重感情的,远远瞧见我们就跑了过来,弄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少爷那时候穿着的那一件蓝色衬衫,是我和阿芳给他买的。那时候我斟酌了很久,小少爷什么也不缺,实在不知道该送什么好。商场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阿芳选的礼物。小少爷生日的时候,我们夫妻俩揣着这礼物久久,只拿了色纸包着,着实寒酸了一点。
还好,小少爷不嫌弃。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来了?呵——”
小少爷啊,真正笑的时候,其实带着一股傻气,人看过去也开朗点,比平常都还像个孩子。
“芳嫂,这都是妳准备的?啊,谢、谢谢,其实不用这么麻烦。”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盯着我瞧……?”
阿芳说得没错,小少爷穿什么,都好看、都好看……
后来表少爷过来叫人,我和阿芳没再拉着小少爷。那时候还有其他人在,我们也不好和小少爷太亲近了。
王家的人都生得好看,表少爷倒是那几个孩子里头长得最标致的。阿芳以前也劲说,生孩子就得生个像表少爷那样的,模样好看,本事又高。到后来,也不听她提起了,倒是常把小少爷挂嘴边。
小少爷一对着表少爷就紧张,表少爷那双眼睛漂亮,眼神却不大好,对小少爷的态度也挺坏。
“你手上拿的那是什么?”
“啊,这个……”
“任祺日,飞机上是不能带外食的,不要告诉我你连这个常识也不懂?”
小少爷为难揪着手指,我和阿芳都涨红了脸。后来还是小少爷在机场外硬吃完了,说什么绝对不能浪费芳嫂的心意。等小少爷进了登记处,我和阿芳在机场外打出租车的时候,才瞧见了那辆车从后方驶了过去。
应该说,是瞧见了三爷。
三爷坐在车子里,我和阿芳都是在院子做事的,就只远远瞧过几次面,那模样倒是很难记不得的。
那时候,我们夫妻着实意外,老夫人不怎么疼小少爷,这点谁都瞧得出来,倒是没看得出,三爷对小少爷,还是上了那么一点心的。
现在想起来,才觉得,我和阿芳看走了眼。
我和阿芳——真真正正,看走了眼。看走了眼。
我不明白。
小少爷,老何也实在不明白。
小少爷啊……这么招人疼的孩子,怎么会、怎么会……
表少爷那狼子贼心,我算是看得透彻。小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他,这辈子要让他害得这般凄惨。
当年,小少爷要把他留在公司,我和阿芳心里都不赞成。但是,又有谁能说呢?小少爷打小就没了爸,大一些妈也得了疯病走了。小少爷亲近的,也只有表少爷,只有……只有那个没心没肺的混帐!
我和阿芳也不知道看过多少次,那混帐和夫人处一块儿。但是,这话能说么?能说么……小少爷每天从公司回来,我只能赶紧替他取下外套,拿公事包,这样小少爷他……才不会被这些东西给压垮了。
我知道,小少爷过得很不好。
后来,后来……又出了那么一件丑事。
……都是、都是表少爷和三爷干出来的事。小少爷……他就算累得摊在书房不小心睡着,嘴里念着的“王筝”,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那一个他对我们夫妻俩说的,比什么都还厉害的“三叔”,又是怀着什么心!
“任祺日!是你自己没用,你要我爸借钱给你?呸!你那公司是无底洞,你要死自己去死,不要害我和仔仔以后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和阿芳也不知道。
小少爷,从来不和我们说这些事。
小少爷走前的那一天早上,院子的波斯菊都开花了。小祖宗和老大老二他们摘了些插在小少爷书房的花瓶里,阿芳还说晚上要煮顿好吃的,让小少爷恢复点精神。
任氏没有了,起码……还有这个家。
我站在镜前,把领带衣袖掸整了——怎么说,我还是这个家的管家,等小少爷回来的时候,替小少爷拿下外套,然后,再冲一杯好茶。
那天,我等了很久。
怎么也等不着小少爷开门,说——
老何,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老何……
小少爷的最后一程,阿芳留在家里看着老大老二。
老大老二哭得累了,尤其是老二,男孩子白天憋着眼泪,晚上睡到一半,就会惊叫一声,哭着喊叔叔。
阿芳说她不去,省得看不下去,忍不住呼天骂地的,让小少爷走了也不安心。
阿芳给我打上领带的时候,抚着领带,轻轻说:“死鬼……还记得么,这条领带是小少爷亲自送的,小少爷……也有条一模一样的,现在……也用上了。”
我看着镜子。
『老何,这领带你一条我一条,一起打着,芳嫂来瞧,像不像兄弟?』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听见小少爷的声音。
很近、很近。
棺木已经合上。
我们谁也没来得及看小少爷最后一面。
那是……那混帐做的主。不管是四十楼还是二十楼,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我……也想再瞧瞧、再摸摸小少爷。
但是,钉子已经钉上去。小少爷胆子小,怕黑,他在里面,好不好受、好不好受……
那天,来了不少人。吊唁的时候,那混帐掩着眼走了出去,许多人也跟着走出去,一声声嘘寒问暖,没几个人是真心送小少爷的,走了也好。
小祖宗抱着棺不让下葬,夫人又要打他,我只好赶紧把小祖宗拉开,像小少爷那样,把小祖宗提起来抱着。
这种场合带着孩子不好,小祖宗却也是个坚强的孩子,下葬的时候,眼泪也止住了。
这样,小少爷也能走得安心点。
我只是没想到,最后一个到的人,会是三爷。
三爷……瞧去不大一样了。
是让人搀扶着过来的,后来又把人推开了,一步步走了过来。小祖宗突然在我怀里挣扎得厉害,指着三爷,哑声嚷着——
你不要靠近爸爸!你走开!不要靠近爸爸——!
爸爸是你害死的!
爸爸是你和王叔叔害死的!
是被你们害死的!!
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气,我没阻止小少爷说下去,看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身子一晃一晃的,却还是执意要走过来。
我说——三爷,你想让小少爷走也走得不开心么?
三爷就像是没有听到话一样,走到了前方。棺木已经入|岤,上头铺满了小少爷喜欢的波斯菊。
三爷就在边上站着。
站了很久。
天又要下雨的时候,办事的人才上来说,时间不早了。
一拨、两拨。
慢慢地,瞧不见了。
三爷却突然发了疯,把人都推开了,扑上去双手扒开土拨,扯着暗哑难听的嗓子
我站得不远,也听清了三爷喊的是什么。
祺祺——
祺祺——
祺祺——
那是小少爷的||乳|名。
很久以前,小少爷笑着和我说,叫他祺祺的人,已经都走了。
“三爷!三爷!您节哀顺变啊!啊!”
“叫救护车!快点!快点啊!三爷!”
小少爷,瞧见了么?
“任祺日!哈哈哈!这些都是我的!你看见了没有!啊——!”
“任祺日,你出来啊!你出来!出来看看我!你不是说你爱我的么!你这个混帐!你这个混帐!混帐!混帐!!”
小少爷,瞧见了么?
『老何,这花怎么养?』
花啊,这要用心去养,小少爷您自己试试看……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唉,小少爷,这都是为了您身体好。瞧瞧、瞧瞧,以前还挺有肉的,现在那是什么模样……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好、好……您安心出差去,小祖宗有我和我家婆娘盯着,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不打紧,小少爷,什么东西想不明白,那就别想了。多歇着,别累着了……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怎么会呢。
小少爷,您怎么会没用呢……
小少爷,过来过来,这堆英文字,写的是什么东西?
小少爷,芳嫂做了新的蛋糕,那死鬼吃不出味道,还是让小少爷尝尝最合适。
叔叔——!爸爸打我屁股!
小少爷……
院子的花开了,什么时候,回来瞧瞧。
长得可好,可漂亮。
小少爷,我给您摘一些,您只要睁开眼,就能看见了。
小少爷……
小少爷……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回
雨后的校园,有种清冷的朦胧感,那是一股说不出的美。
原本该是宁静柔和的景象,忽而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胖仔!这下惨了惨了——!死老头这次真的要当了我!”
“哦……”
程辰一把抢走我手上的《小妇人》,两手紧紧扣住我的肩膀,难得认真地说:“胖仔!你是不是好兄弟?怎么会只有一声‘哦’!死老头要是当了我,年底咱就不能一起毕业了呀——”
“胖仔,你忍心么!居然忍心抛下我一个人,你这个负心汉!”
我揉了揉眉心,好在这时候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看了看腕表,低头把桌上的书都整理好。程辰估计见我不搭理他,整个人挂到了我手臂上,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身板子硬是往我身上靠去。
“哎,别闹了,乖。”我苦笑,推了推他。
程辰撇了撇嘴,状似委屈地说:“胖仔你太没良心了,瞧瞧,瘦了好看了,就要抛弃糟糠夫了,是不是?”末了,又说:“亏我当初离开你还茶不思饭不想,睡不好玩不好,你现在居然是这么对待我的,我看透你了!”
程辰最后一句说得可说是悲怆怨愤,模糊之中产生一股我是再世陈世美的错觉,我心中惆怅一阵,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说:“好,你说说我能怎么帮你?等等,先从我身上起来,真沉。”
程辰嘿嘿一笑,给我整了整领子,一脸谄媚地说:“不难不难,死老头说只要我愿意补课,这学期就让我过啦,但是……”
“但是你怕这事给你程伯伯知道了,所以你想告诉程伯伯,那晚归的时间,都耗在我那里学习了?”
我挑了挑眉,见他冲着我讨好地眨眼,不禁摇头,把他手中我看到一半的书夺回来。
沉默一阵,程辰碰了碰我的手指。“胖仔,你不高兴?”
我把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眼,“没。”
“对不起嘛,我、我下次不会这样了,这次是因为社团比赛的关系,出席率不够才会被当的。”
我冲着程辰一瞧,他低垂着眼,抿着唇,看过去还真有在反省的模样。
唉,这孩子……
“程辰,我也知道你不喜欢学习,但是程伯伯也承诺你,等你毕业了就不拘束你了,他老人家怎么说也只有你一个儿子,多听听他的话,别让他烦心,嗯?”
程辰别过眼,轻轻哼了一声,我笑了笑,说:“这次我帮你,我们也快考试了,社团活动可以稍微……”
“真的——?”程辰回头,笑容很是璀璨,我登时……扎疼了眼。
他又凑上来,整个人就差没跟无尾熊似地巴在我身上,“胖仔,你果然是好人!”
啊哈。
烂好人是吧?
我翻了翻白眼,却还是禁不住拍了拍他的脑袋。究竟是他年岁大些,还是我稍长些,倒也说不清楚了。
没想到一晃眼,这几年就这么过了。
当初我入学的时候,又重读了初二下半学期,其实按照我上一世的学习记忆,基本上要直接上大学都没问题,只是呐……
总之,我和小半年的新同学又开始了平淡的学习生活,出奇的是,我这回依旧是住校,只需要每个月回主宅住上一个星期。王筝一开始反对得紧,难得和景叔恶言相对,景叔却只说,那是三爷立下的规矩。
这下,王筝也老实了。
只不过还没一个月,王筝也申请了住校,好在这宿舍待遇可是上等的,用不着两个人挤一间房——别说我自作多情,我可没想过王筝愿意和我一个房间,我这是怕意外、意外……
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王筝的房门号,刚好和我房门对面那扇贴的门号,是一样的。
至于能遇到程辰,那就是神迹了。
至少在我还不清楚程辰的家世之前,在我心里,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伟大的神迹。且不说一中对学生素质的要求有多高,上一世为了能和王筝一块儿,我还是拼死拼活才考了进来。这一世我又返回到母校,心里倒是有说不尽的惆怅,看到熟悉的事物,之前那隐隐的排斥感也着实淡了点。
然而,人生处处充满意外。
为了尽量避开王筝,这一世入学考的时候,我还特地考差了些,算是低空飞过,故而班级的编排有所影响。刚好,一中也不是只有名门贵族才进得来的圣所,每年倒还是有在另一栋教育楼设置一些班级供给普通家世但成绩特优的学生。
用这种方式将家世显赫的学生和一般学生分开来,一开始主要是为了避免学生间一些不必要的攀比和欺负,后来,估计是上头的压力,一中逼不得已也收纳一些成绩中等可家世一等的学生,并把这些学生和一般生放置在同一栋教育楼,据说是为了避免这些纨绔子弟带坏国家未来栋梁等等缘由……
于是,我就被编到了这里来。
王筝还为此和我闹了几回,我还记得,那时候他眼神挺冷,难得没像以前那样发脾气,倒是语带冰冷地说——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王筝脾气越发内敛,心态怎么样也转不正去。就跟上一世一样,他总觉得我是他的狗,非要一辈子跟在他后方摇尾乞怜,他的心里才爽快。也就是因为如此,他之后才会老觉得我欠了他。
唉,何必呢。
其实,和一般生一起上课,感觉也挺好,起码在课程的编排上,不会出现一些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科目,比如——酒会礼仪,或者是,咳——犯罪心理学。此外,在课外活动的选项也比较多姿多彩,说起来,上一世,我还真不知道一中的跆拳社是市内校区数一数二的。
听一些男同学说起的时候,我悄悄地捏了捏手臂。嗯,或许,是应该多一些锻炼……
拿着跆拳社的入社信,听着体育馆里头传出的吆喝声,我的心情也不知是澎湃还是茫然。那事儿还是瞒着王筝干的,王筝是学生会的万年成员,当时他开口便问我决定了哪个社团,等我呈上了表格,王筝那眼神……
弄得我实在是心惊胆跳。
我一进去,却让一排男孩儿女孩儿堵着了视线,场中央却是传来类似打斗的声音,只是人声嘈杂,我身高又不高,什么也瞧不到。我后边也有几个男孩儿兴奋地跑到前去,一伙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我自从眼睛出了意外,耳朵就越来越敏感。
我想,我听得非常清楚。
“快点,主将和那个娘娘腔打起来了!”
“看不出来,那些有钱人也这么会打,那个娘娘腔是什么来头?”
“他?他大有来头!王氏家族的少爷,跟娘们似的,呐,刚当上学生会长的,那鼻子朝天的娘娘腔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找茬找到这里来了,说要接手跆拳社,我们主将哪里是这么好欺负的,结果现在又来说什么打赢了我们主将,跆拳社就他们学生会直管。”
“那些暴发户欺人太甚!主将——!不要输给那个娘娘腔——!!”
我愣了愣,突然听见前方家世优良的名门小姐惊叫地合住眼睛,更甚的还哭叫一声——
“会长的脸被打了!”
什、什么!
这下我再不回神也难了,也不顾教养,赶紧冲着那些人群挤上去。“让一让,抱歉啊,让一让……”我推挤着,周围果真响起了抱怨声,我窘迫地冲到了前方,那不算大的场地硬是围出了一个小圈,咦……中央站着的人不正是——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不知道先来后到的规矩么!”
后面不知谁用力地推了我一把,我原来便极其勉强才站稳了,让这么猛力地推了一把,我整个人往前倾去,直接跌入场中。
这一跌,直接砸疼了我的鼻梁。
我痛叫一声,挣扎着起来的时候,扶着鼻子的手感受到了热意。等我回神的时候,手上衣服上已经是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有些骇人,就连周遭的人也稍静下来。
“你——祺日!”
我抬眸,就瞧见王筝那张放大漂亮的脸蛋儿。啧啧啧,脸蛋还真让人打了,红肿了一块。
“怎么会这样!该死的!”王筝连衣服都没换,还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不见一点狼狈。说起来,王任两家的孩子打小就受过武术和体能训练,不过那也是说着好听的,我们这一辈真练得好的,严格算起来也就王筝一个人。估计是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长得像女娃,让这孩子心里扭曲得厉害,结果硬把自己弄得跟人型兵器似的。
“来,祺日,捂着。”王筝掏出了手绢,有些胡乱地替我擦了擦,蓦地回头瞪着那一群人。
“你们——是谁推他的!我给你们半天时间,过了今天六点不去学生会自首,今天在场的我全部会向训导处递交名单!”
几个男孩女孩都吓白了脸。我赶紧拉了拉王筝袖子,却让他一句弄得一惊——“你要是替他们求情,我直接交名单!”
哎……你说说,这孩子怎么就长成这幅德行。
“喂喂喂,我好怕怕哟,王大会长,怎么,家里钱多就了不起啊!我们才打到一半你要去哪里——!”
王筝也不搭理身后传来的那一把声音,急急拉着我的手,说:“祺日,来,我带你去保健室。”
王筝根本没有让我发表意见的机会,就要拉着我出去。
“娘娘腔!你这是什么意思——!”
后边那声音暴跳如雷,我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王筝让人拽住了肩膀,直接出拳。
还、还打!
“程辰!!”
我挡在王筝前面,及时制止了王筝蓄势待发的腿,还有程辰停在我眼前的拳头。
程辰的头发剪得老短,人也长高了些,一张脸倒是俊俏,桃花眼直直盯着我。
“你是——?”
“胖仔,你想什么这么入神?”
程辰突然勾住我的手臂,“坦白从宽,是不是想……”只瞧他一脸坏笑地说:“是不是想女人啦——?”
我拍开他的手,苦笑地摇了摇头。
程辰怪叫着跟了上来,在我嘴边开始叨念起哪班的女孩生得漂亮,哪个名门千金脾气多大可脸蛋可爱,诸如此类。
“把心思多放在念书上,你要是再留一级,程伯伯这下真的要打断你的腿。”
“呸呸呸,大吉大利,这种话少说。”程辰嘿嘿一笑,拦着我的肩,“虽说那老顽固把我修理得飞惨,可是能和你一个年级学习,以后就是一起毕业,值了。”
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后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于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后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后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么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着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那就是大事了。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二回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魂儿都回来了。
“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
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着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着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
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着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着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
“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么?”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
“是么,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
“祺日。”
【祺日。】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么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