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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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言 作者:年小初

    关於《唯言》

    【前言≈ap;文案】

    《唯言》是黎唯哲和庄景玉的故事,现在想的设定是暴躁霸道别扭攻x沈默木讷死心眼受……呃……希望小初以後不会写崩……握拳!

    因为古文写得心力交瘁,太想温馨一把了,所以这个故事不会大虐,而且虐点基本都是在小攻黎唯哲身上……嗯,估计连带著会狠狠虐下配角林烟……呃,貌似这孩子从流尽年光就开始一直被虐啊,虎一下,坚持啊小烟烟,写完唯言就来让你和夏昭时修成正果……!

    取名《唯言》的原因,当然不是黎“唯”哲和顾谨“言”……汗……(俺死党以为的,差点儿没窘死我……)。而是因为小景玉沈默嘛,是个不大爱说话的主儿,所以我们的黎唯哲小攻就用自己别扭的,强烈的,却又不是温柔的,一点一点把他融化,最终让他愿意开口,让他言语了~~~~(好像……其实还是蛮勉强,亲们意会就好……擦汗)

    小初自己在构思的时候就很萌这个设定和一些想到的情节。写文是分享,也是让自己开心,所以剧情可能会显得有些夸张啊,狗血啊,失真啊,梦幻啊……之类。哎,既然是写文嘛,只要不太离谱,小初还是愿意不那麽现实,活在幻想里一点的。而《唯言》里除了主cp外,其他众人既吵闹又可爱,有点真实,但又比真实美好的多的幸福生活,也是小初一直渴望的。(好吧,小初承认这段时间看少女漫看得太多……有点受影响……= =)

    於是,既然这篇文是想要大家看得开心,自己也写得开心,所以什麽深度,什麽揭露,什麽社会黑暗,就统统退散远点吧~~~!

    最後,希望《唯言》会是一个温暖的──既能温暖大家,也能温暖小初自己的故事。

    鞠躬,谢谢亲们~~

    第一章

    庄景玉刚一走出寝室,魏嘉就忍不住“靠”了声。

    “天哪我真的受不了了!那家夥还算是个人吗?!他到底还要刻苦到什麽程度才肯罢休啊?”

    唐汉一边目不转睛地盯著屏幕玩儿dota,一边悠悠闲劝:“看开点儿兄弟,你也是从高三读过来的,这种学习狂人早该习惯了不是。”

    魏嘉沈默了一会儿。

    “……我还真没读过几天高三,我是被保送来的。”

    唐汉愣了一下,然後笑著骂了一句“c”。

    魏嘉再看看电脑,发觉满屏幕的微薄消息除了明星花边,就是早不知道已经过时几百年的冷笑话,实在是无聊到令人发指,便干脆啪一声合上了他那颜色骚包的toshiba。

    “真无聊啊……要不我也学庄景玉泡图书馆去?”

    唐汉正砍怪砍得high没空理他,倒是周云飞很仗义地接过话来:“你要是敢学庄景玉那种变态,居然在充满情调的大周五晚上跑去图书馆上自习……魏嘉,我一定鄙视你一辈子。”

    “……”魏嘉无语。一个打游戏,一个刷微薄,一个逛交友论坛……这莫非就是充满情调的星期五之夜?

    “我靠!周云飞你这家夥,自己不做作业也看不得别人做作业……什麽是损友,说得就是你这种家夥吧!”

    这时一直专心打游戏的唐汉突然冒了句:“不是损友。”

    “哈?”

    唐汉雷人一笑,媚眼飞来,轻吐下文:“你们是一对好基友。“

    …………

    “唐汉你醒悟得太晚了。”这是周云飞说的。

    “如果你不介意,其实我们马上就可以3个p。”这是魏嘉说的。

    唐汉一听,立刻摘掉耳机从椅子上跳起来拉开外套拉链儿,满脸的视死如归:“来吧!”

    “那美人儿我可就不客气啦!”

    “我要在上面。”

    “放屁!老子的菊花岂是尔等鼠辈可以觊觎的!?”

    “哈哈哈哈!”

    ──这是一个充满三俗但却异常和谐的,普通大学男生寝室。

    在没有庄景玉的情况下。

    d城是一个彻底商业化的城市,其繁华成都令人咋舌。与之相比,它在文化教育方面虽然稍显薄弱,不过有一个z大在这里,倒也足以撑起一方台面了。

    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z大无穷人。这并不是说z大是什麽贵族学府,只收有钱人之类的,而是因为z大身处d市,过於昂贵的物价和奢华的生活方式,让很多父母在帮孩子参考志愿的时候,不得不因为沈重的经济负荷而忍痛舍弃它。

    因此z大有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学生都来自於本市,而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也都几乎全部来自於同样属於一线城市的s市和c市。

    这是一个随便聚聚餐,最後就算aa也都要付个四位数上下的金钱之城,家境稍微次一点的孩子,真是连想都不敢想。

    在这种情况下,最获益的当然是z大。因为本身水平高就足够高,所以收进来的学生成绩好那自是不必说了,又加上沾了d市的光,学生们的家庭条件也都颇为优越,实在是既得名又得利,里外便宜全都占尽了。

    庄景玉他们寝室四人在z大主修水利工程──z大最牛逼的专业之一。只不过照刚才的情况看来,真正认真在学这个的,恐怕就只有庄景玉一人而已。

    在他们四个人当中,魏嘉和周云飞是本市人,唐汉来自c市,庄景玉来自s市。按理说个个都是从大城市来的主儿,又都各凭本事考上了z大,家境相若智商相近,应该很快就能打成一片的。哪知道就是有人这麽不解风情,上课听讲下课做题,周末还要上自习……每天独来独往,背著书包过著图书馆教室寝室食堂四点一线的单调生活,整个儿一来读高四高五的。

    那就是庄景玉迄今为止的全部大学生活,虽然只有短短两个月光景,他自己都还没有嫌腻呢,但是寝室另外三个已经俨然要被他给弄抓狂了。

    其实他们对庄景玉这个人倒是没什麽意见,毕竟庄景玉在生活方面实在是一个令人无可挑剔的好室友。他爱干净,从来不像别的男生一样,把袜子堆到十几双没得换的时候再洗;他体贴人,尽管每个周末都要起大早去图书馆上自习,但是每次下床洗漱收拾,他却从来没有吵醒过刚刚结束通宵才入睡的他们;他还很热心,学校统一收被单机洗的时候,他们三个大老爷们儿懒得换,结果玩儿了一下午回来,竟发现庄景玉已经给他们仨全都打理好了。

    当时三个人皆是一副错愕万分的表情。後来有次庄景玉不在,唐汉枕著新被单,忍不住冒了句:“老子活了十八年,第一次遇上活雷锋。”

    魏嘉和周云飞对这句话深表赞同。

    後来相处得越久,他们就越清楚,庄景玉实在是一个好人,只是他未免好得太,太,太古板,甚至是古板得迂腐了。比如无论他平时怎样任取任求,但是他绝对不会答应帮忙写作业,帮忙答到,帮忙作弊──这些在大学生眼中完全无伤大雅,g本普通至极的小事情。

    似乎那些早已被人们忘却和抛弃的品质,在他心里,仍然有被坚持的价值。

    这种人注定不会有太好的人缘,不会有光鲜的前途,更不会有广阔的社交关系;他们注定徘徊在社会的边缘,如果不做出妥协和改变,那麽就永远别想进入金碧辉煌的核心圈。

    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为自己感到骄傲。

    他们是失败者。最成功的那一种。

    魏嘉唐汉周云飞当然不会是这样的人,并且他们自己也很清楚,他们永远,也成为不了那样的人。然而这却并不妨碍他们,在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培养出来的,对於庄景玉的服气和赞叹。

    就像唐汉说的那样,他们活了十八年,第一次愿意相信,雷锋真的存在过,并且以後,也还会有。

    只是……

    妈的!那家夥真的太刻苦!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啊!

    魏嘉关了电脑无所事事,干脆把椅子拉到寝室中央翘著腿儿坐下,一边啃苹果一边和唐汉周云飞闲磕。

    “哎,你们说说啊,庄景玉他刻苦也就算了,可是他干嘛非得把自己逼那麽穷酸呢?唔……”魏嘉咽了一口果r,掰起手指头数,“只吃食堂,从来不下馆子,衣服换来换去永远只有那麽几套,两天就要洗一次他也不嫌烦!甚至只为了十块钱的差价,他还要专门走远路跑去校外买水果……咳咳,我想不通想不通啊,他至於麽至於麽!?”

    没人理他。

    魏嘉也不觉得尴尬,想了想,然後说出了一个相当雷人的可能x:“嗯……都说越有钱的人外表看起来越是朴素,难道……我们遇到了一个超级富豪?”

    周云飞闲出空当白了魏嘉一眼儿:“做梦吧你!别迷信超级富豪,那种家庭复杂得很,可能生出来像庄景玉这种老实巴交的家夥吗。”

    魏嘉皱眉:“可是开学的时候我看见过他哥哥……分明就是一副豪门贵公子的模样啊。”

    周云飞和唐汉顿时都愣住了。

    唐汉随手灭了几个怪然後扔掉鼠标,一脸惊奇地转过头:“啥?庄景玉还有个哥?”

    周云飞也把椅子往外挪了一点儿,看样子是没兴趣再交友了。因为他现在更想交的友,已经变成了庄景玉那个横空出世的哥哥。

    “来来来,仔细跟我们说说。他哥……真的长得很豪门吗?”

    魏嘉有点儿无语。

    “……喂喂,你们两个,麻烦解释一下,这两双狼一样的眼光是怎麽回事儿啊……”

    唐汉怒:“哎呀别磨磨蹭蹭的了,快说快说,哥等著呢,等得心慌!”

    “你急什麽呀!让我想想!”魏嘉扬手向後一扔,苹果核便在半空划过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沈沈坠入了垃圾桶。

    魏嘉撑著下巴仔细回忆起来,“嗯……其实我也不确信那是不是庄景玉的哥哥啦,因为他们俩长得实在是不像啊。”

    “哈!难道是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嗯,没错没错,这背後一定有一个关於豪门家族上一代恩怨情仇的感人故事,本是真心相爱,奈何家境悬殊,然後虐恋情深,最後惨遭分离,结局催人泪下……”

    “唐汉你闭嘴!”

    “唐汉你闭嘴!”

    周云飞一手捂住唐汉的大嘴巴,甩个眼神儿过去,朝魏嘉示意:“你快讲,别管这个妄想狂。”

    魏嘉抬手做了个“yes sir”的姿势,狠狠瞪了一眼满不服气的唐汉,揉揉太阳x,一脸沈思地继续道:“其实後来的事情我也讲不出个什麽来了……那个人最多只在寝室里呆了半个小时,然後就和庄景玉出去了,最後是庄景玉一个人回来的,我当然也就再没见过他了呗。”

    周云飞著下巴,一脸琢磨的表情,沈思道:“嗯……那你说说他的模样儿呢?什麽叫特别豪门公子哥儿的长相?我还真想见识见识。”

    “哎呀,你傻啊!就是说长得很好看嘛……那五官简直是秒杀庄景玉啊!穿衣服也特别!特别!特别!有品味!哎,这就不是只比庄景高出几个档次的问题了,而是g本就不在同一个讨论范围之内!g本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呐!”

    魏嘉越说越兴奋,眉飞色舞地,差点儿就要手舞足蹈了:“你是没看到他的真人所以想象不出来哦,他整个人站在那儿,笔直笔直的,就像一棵树似的……双手c在裤兜里,就算什麽都不做,也都显得超级有范儿,超级有气场的诶!哎你是知道的,我本来最讨厌c裤兜的男人了,总觉得他们特别耍帅装酷,可是那个人做出这个动作来啊,可真是大大不一样呢!”

    魏嘉说得很high,不过周云飞的表情始终没什麽变化。呃……不对,怎麽看起来,那脸色好像有越来越黑的趋势呢……

    眼看没什麽观众欣赏,魏嘉说到後来也有点儿继续不下去了。他讪讪地停下来,不知所措地挠了挠後脑勺,一脸郁闷地说:“你干嘛呀,是你主动要问的诶,怎麽我说了,你又不给好脸色看的……”

    周云飞盯著了魏嘉瞧了一会儿,那古怪的眼神直把魏嘉盯得发毛。终於在魏嘉就快要受不了的时候,周云飞移开眼神,轻飘飘扔出一句:“好吧,你说了大半天,於是那个人,到底是什麽长相,什麽穿衣风格,什麽气场?”

    魏嘉一愣,眨巴眨巴眼,结巴道:“就是……就是……哎呀我说的是气质,气质!你懂不懂?”

    周云飞嗤笑了声:“我的确不懂……还气质?看你恼羞成怒了吧。算了算了,你形容不来就赶紧拉倒吧,大家都是工科生,我们不会笑话你的语文水平的。”

    “我……我哪里有恼羞成怒了?”魏嘉瞪圆眼睛,脸红脖子chu地据理力争著。

    周云飞笑了笑,声音挺轻:“白痴,你每次说不过的时候就开始鼓腮帮,挥胳膊,激动得要死。这麽明显的事实,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麽傻,没发现的吗。“

    “我哪有……诶?呃……”魏嘉窘窘地收回胳膊,鼻子,甕声甕气地“……好吧,勉强算你说对了。”

    他耸耷著脑袋,顿了顿,声音更闷了“什麽嘛,我就是想和你们分享一下帅哥嘛……结果怎麽又说我……”

    那副委屈的表情看起来像极了一只……失眠的树袋熊。周云飞忽然很想伸出手去一,这麽可爱的小物种。

    唐汉一把扯开周云飞的手,眼珠子转了几转,问得一针见血:“喂,魏嘉,那你的意思是说,那个人送庄景玉来z大报道,结果拿表填表领东西铺床单挂蚊帐这些事情……他连个屁都没帮,都是庄景玉一个人做的?”

    魏嘉显得很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所以说是一派豪门贵公子的气场啊!诶你这副表情,鄙视谁呢在?你是没见到过他的真人,那个人长得真不像是个做事儿的。不怪他不怪他,庄景玉站在他旁边,纯粹就是一体力工嘛。”

    周云飞打了个呵欠,开始有些意兴阑珊了:“拜托,结果说了半天,我们还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豪门贵公子,到底是不是庄景玉他哥嘛。”

    “行了行了,既然都这麽好奇,那我们待会儿就直接问一问庄景玉他本人嘛,呃……”唐汉说到这里哽了一下,神情忽然变得苦恼,“晕!我傻了!怎麽突然忘了庄景玉他……”

    另外两个人均露出一副“总算你小子没傻透,还剩了点儿悟x”的鄙视表情。

    周云飞一脸算计地说:“行啊,那你去问吧。我给你把要求放低点儿,也不指望庄景玉能老实回答出个什麽了,你只要能把那小子问得发出个声儿──随便啥声儿都好,哪怕是呃一声,吱一声,咳一声……勉强也行!──那我就服了你。”

    魏嘉听得嘿嘿一笑,两眼放光地在一旁煽风点火:“哈哈!真没看出来啊,周云飞你实在是太腹黑啦!这样一来唐汉不就输定了吗。”

    唐汉无语:“……喂!们这对狼狈为奸的奸夫y夫竟然算计我……不是说好了咱仨是好基友的吗!?你们俩闹双飞是咋回事儿啊!对不对得起老子啊!”

    “……喂,你入戏太深了吧。”

    “……对不起啊唐汉,我老妈还等著抱孙子的……”

    “……你们都给老子滚!!!”

    ──他们现在讨论的,是庄景玉除了像机器狂一样学习,和像修道士一样生活之外,第三个,也是最最令人抓狂的地方。

    庄景玉不是哑巴,可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他几乎不会主动开口讲话。

    就算是被人问到什麽,他的回答也始终惜字如金。好像只要多说一个字,喉咙就会疼似的。

    这当然算不上什麽大毛病,只是未免有些……影响团结。试想一个本可以四人共和谐的温馨寝室,却因为一个庄景玉而被弄得要闹不敢闹,要静不愿静──谁都不开心。

    唐汉x子躁,有次被逼急了曾当著庄景玉的面大声爆了句chu口:“!这是大学!你他妈在玩儿spy吗?还真当自己是动画片儿里冷漠清高的男主角啊?“

    那时候刚开学不过两个星期,庄景玉的好还没有机会体现出来,他们三人对这个y气沈沈的室友怨气渐深,微词颇多,因此当唐汉踢凳子骂人的时候,魏嘉和周云飞都不说话,只是极有默契地旁观著。

    庄景玉先是呆住了,随即脸色渐渐涨得通红。他神情尴尬,喉结一上一下地吞咽著,唇齿间偶有碎音泄出,像是马上就能突破障碍,说出话来。

    “……对、对不起。”

    然而很遗憾,除了这句细若蚊蝇的小声低语之外,庄景玉仍然固执地坚守著那一份专属於庄他的沈默,不愿开口。

    这种感觉就像是狠狠一记拳头打在了棉花上,让三个人都郁闷无比。

    後来周云飞对庄景玉的说话模式做了一个经典评述:“庄景玉就像是青蛙癞蛤蟆,你不动他也不动,并且你千万别试图和他比拼,因为他绝对比你有耐x;你只有在背後戳他抽他刺激他一下,他才会勉强往前跳一步,叫一声呱。”

    没有人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只能猜测,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的东西,所采取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只不过他的尤为特别而已。

    他选择无声,用沈默,为自己筑起一座池城。

    魏嘉他们三人对於庄景玉这份安静寡言的印象,起始於刚开学全部寝室成员来齐之後,人人都逃不掉的一段自我介绍。

    那时他是最後一个开口的。比起魏嘉自告奋勇要当d市导游的热情好客,和唐汉吹得天花乱坠的多年游戏心得,以及周云飞无比猥琐的交友论坛共享来说,庄景玉那一份本应该属於压轴大戏的自我介绍,就简直寒酸得令人发指了。

    他一共只说了两句话,九个字。

    “我叫庄景玉,来自s市。”

    三个人等了一会儿没听见下文,全都面面相觑。

    当时只以为他是内向。毕竟庄景玉长得就是一副乖乖好学生的模样,眉目间既老实又稚嫩,看起来特别单纯。哪知道後来的他g本就是变本加厉,尤其在国庆假期回了一趟家之後,最开始勉强还算有点儿的青春朝气竟然全都不见,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生了大病了一场似的,日渐单薄,愈显苍白。

    作为上次爆chu口的弥补,唐汉也问过他是不是家里出了什麽事儿,然而得到的回答只是一个空洞茫然的表情,和一阵若有若无的摇头。

    摆明了是不愿意说。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下,饶是他们三个,却也毫无办法,束手无策了。

    只是大家毕竟是室友,而庄景玉的为人又实在是太好,要他们三个眼睁睁地瞧著这人以r眼看得见的神速日夜消瘦下去,心里虽然说不上万分焦急,但也决不会舒服就是了。

    魏嘉抬手看了看表,站起身拖凳子:“咱散了吧,他应该要回来了。”

    图书馆是九点半闭馆。果然,在将近十点的时候,寝室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是庄景玉回来了。

    第二章

    庄景玉走进寝室的时候,那三人早已回归原位,各干各的了。砍怪的仍然在砍怪,交友的仍然在交友,只有魏嘉,因为关了电脑无所事事,所以端著水杯去了阳台的洗漱池。

    尽管他们都知道庄景玉不会回应他们,但习惯使然,唐汉和周云飞还是分别给他打了声招呼。

    “嗨。”

    “回来啦。”

    庄景玉点点头,露出一个不甚明显,但仍然充满感激的细微笑容。

    他其实真的,真的,是一个温暖,并且也理应得到温暖的孩子。却是因为什麽,将他逼得宁愿与孤单常伴。

    周云飞没带耳机,很快听到从大门处传来的,滴滴答答的流水声。他扭头一看,立刻皱起眉:“外面下雨了?你一路淋回来的?”

    庄景玉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见魏嘉慢悠悠地从洗漱池边晃了回来,大叫道:“哇,外面好大的雨啊,真是冻死我了……诶?庄景玉你回来啦?”

    庄景玉这时正拿著干毛巾擦头发,听见魏嘉的问话,只是闭上眼睛含糊地唔了声全当回答。

    周云飞坐在一旁凉凉开口:“是啊,还顺便一路洗了个澡呢。“

    庄景玉一听脸颊登时涨得通红,手上的动作也渐渐慢了下来,好像不确信自己是不是应该继续擦下去似的。那副模样,很有几分不知所措的仓皇与可爱。

    魏嘉看他半晌,挠挠头,略显无奈:“喂……上回不就和你说过了麽,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你就打个电话回来给我们知会一声儿,我们肯定会给你送伞去的啊!”他说到後来语气也有些气急败坏,“难道在你心中我们就是这样一群不顾室友死活的烂人吗!”

    庄景玉安静地听完,僵硬地抿抿唇,却仍旧沈默无声地擦著。

    周云飞扯开嘴角皮笑r不笑地抖了一下,声音渐冷:“算了吧,兴许人家自以为是金刚铁打的身子,再怎麽淋雨也不会生病呢。”

    庄景玉手上的动作越来越慢,眼睛也垂得越来越低。他知道周云飞这是在讽刺他上一次,同样是个下大雨的天,然而他却宁愿一个人淋回来也不肯打电话叫他们送伞,後来因此大病一场的事情。但是庄景玉并不打算解释,其实那一次,他是故意的。

    因为那一天,他发现自己丢失了生命里,那个最最重要的人。或许淋一淋雨,会让他清醒──大概他天生,就不是个能留住东西的窝囊人。

    “……妈的,庄景玉你别太得瑟了!”不知何时唐汉已经关掉页面摘下耳机,!一脚踹在柜子上,声音沈得发闷。

    “你别他妈以为是我们在求著想要关心你!搞清楚我们不是在讨好你!”

    “喂……”魏嘉和周云飞都对唐汉这个暴躁别扭的x子很是无语,不是讨好是真的,但是不想关心……

    唐汉,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别扭一枚──两人心道。

    然而庄景玉并不知道。

    寝室里渐渐安静下来,只听得见从他的头发,衣服,还有鞋裤上,慢慢聚结流下的水滴声。庄景玉的脸已经红透了,像是被煮熟的龙虾,马上就要滴出血来。

    忽然他们三个人都很有默契地不再做声,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庄景玉,在努力准备开口了。

    果然,又过了很久很久,房间里才终於响起一个吞吐结巴,并且微弱难闻的声音:“对……对不……起……”

    ……哎。

    魏嘉唐汉周云飞三人相视片刻,面面相觑,皆感无语。这个庄景玉,即便如此也只不过说了一句对不起。看来要他多说点儿话,当真是要比登天还难……上千百倍!

    “我靠,庄景玉你就不能……”

    眼看唐汉又要发飙,周云飞赶紧打圆场“好了好了,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又不是今天才知道,生什麽气啊,”说完转头看向低眉垂眼,指节发白青筋突出,正使劲儿绞动著手中毛巾的庄景玉,深深叹口气,说:“你先去洗澡吧,这麽冷的天有淋了雨,小心感冒了。”

    庄景玉半天没有动,直到魏嘉伸手在他肩上拍了一把,这才弱弱嚅了句:“谢……谢谢。”声音又细又小,脸色由红转白,湿漉漉的黑发顺从地贴在瓷玉般苍白的额头上,因为好长时间没有剪,所以有几缕发尖落入眼睛,和漆黑的瞳眸纠缠在一起,闪烁出同样湿润柔软的水光。

    一瞬间谁都不愿再苛责他什麽,因为实在忍不下心。

    唐汉用鼻孔恨恨哼了两声,烦躁地摆摆手,chu声chu气地说“算了算了,大周末的老子懒得和你吵,赶快洗你的澡去,”收声几秒瞧见庄景玉还傻乎乎呆在原地一动不动,他x口里的怒火又嗖嗖嗖窜高了好几丈,怒道,“我说你怎麽还不去啊!非要当青蛙癞蛤蟆,让我戳你一下才肯动啊!我警告你,你这次要是又病了,那最好给我趁早搬出去,免得传染给我们这些无辜群众!”

    一通怒火发泄完,魏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云飞叹气,庄景玉茫然。

    等到庄景玉进了浴室,魏嘉一把勾过唐汉的肩膀,朝他挤眉弄眼地笑:“嘿嘿,说你别扭没想到你这小子还真是别扭!关心人家就直说嘛,拐弯儿抹角的,很值得玩味让人多想哦!嘿嘿老实交代,你不是真想和那傻小子搅基吧?“

    唐汉窘得一口气儿差点儿没上来,大大白了魏嘉一眼,咬牙切齿地说:“你他妈当老子正在追的女人是空气啊!”

    诶?啊……对了对了,差点儿忘了。魏嘉拍拍脑袋,猛然想起确实是有这麽一桩事儿。

    那女生名叫韩莹月,和他们一级,在经济学院学国贸。唐汉和她是通过玩儿游认识的,後来兴致来了也偶尔各自拉人,在上一起玩玩儿麻将,三国杀,或者梭哈,德州扑克什麽的。总而言之是古今中外无所不包。用唐汉自己的话来说是:“爽!好久没遇到过这麽带劲儿的女人了!”当时周云飞很好奇地问了句:“听你的意思……难道你以前还遇到过更带劲儿的?”对此唐汉的回答是,在他读幼儿园的时候,一女娃娃想吃r想疯了,非张牙舞爪地和他抢丸子吃。无独有偶,後来唐汉和韩莹月见了面,聊了天,熟起来……小说情节就在这时候奇迹般地发生了──这个名字听起来文静典雅,模样看起来娇柔脆弱的小淑女韩莹月,竟然赫然便是令唐汉至今念念不敢忘的抢r女!

    这果真是……艺术永远来源於生活,而生活实在远高於艺术。

    於是,有了这等奇遇在手,就算韩莹月和唐汉再怎麽否认,各自的哥们儿和姐们儿也都默认他们是一对儿了──不然真是浪费天意!

    唐汉想了想忽然说:“对了,韩莹月明儿要去图书馆,要不……干脆咱哥几个也一起去吧。”说著便伸出两g手指,从铺满灰尘的书架里拈出一本几近崭新的砖头书,神情异常痛苦,“靠……开学这麽久,这本书老子连半页都没有看完过。”

    这一次魏嘉和周云飞同时很难得地没有吐槽,两人二话没说,也都各自拿出自己的书摆在一起摊开。三本血淋淋的空白汇成一片,那震撼感还真是不是盖的。……啥也别说了,自习才是王道。

    於是等到庄景玉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一抬头便看见三位室友头缠白布上书奋斗,一脸坚决满腔热血,一副即将出征打鬼子的壮烈之态。

    “明天早上叫我们起床。”

    “……”嗯?

    “我们也要去图书馆!”

    “……”呃,那至於这麽苦大仇深麽……

    不过室友们好歹知道上进了,庄景玉还是很开心的。他本来早就想要劝劝他们,只是自从那个人消失,说话对於他,好像已经是一种奢侈。

    他变了,被迫地。黎唯哲给予他的污蔑和耻辱,让他看清世界;而楚回留给他的骗局和真相,则令他看透人心。

    他忘不了从楚回的手机里,传来重复无数遍的“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那个温柔甜美的女音;忘不了程诺微微讶异的一句“诶?楚回没告诉你吗?他老早就退房了呀”;更忘不了,当他看见自己账户里多出来的,那一笔即便轮到下下选辈子他也绝对花不完的巨款时,瞬间将他吞没灭顶的绝望心情。

    他g本不需要那麽多的钱,他甚至也不强求楚回留在自己身边。事实上对於感情,他最最膨胀的野心,也只不过是希望那个人,可以一直站在他能看得见的地方。

    只要眼睛里有他的影子,就好像全身都是力量。

    然而就这麽一点野心,但那毕竟还是野心;就这麽一点奢望,但那毕竟还是奢望。楚回是谁也留不住的,可是他选择将影子,永远刻在另一个人的眼底。

    那不是他。

    庄景玉强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日夜折磨,终於再也说不出话。

    这世界谎言太多,而他只有一颗真心。

    无论周末还是平时,庄景玉的闹锺始终都定在早上六点。这个时间起床对他来说非常容易,毕竟在高中以前,在他还没有去到s市而只是住在小县城里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要四五点爬起来烧菜做饭。日积月累,他习惯了。

    他总是很容易就习惯;习惯一些事,也习惯一些人。

    然後就很难改掉。

    庄景玉连叫了那三人好几声,但他们一向懒散惯了,再加上现在天气又冷,尽管昨晚把话说得慷慨激昂信誓旦旦,然而临到最後关头,所有人唯一的反应也只不过是翻身蒙了蒙被子,嘴里口齿不清地嘟囔著:“再……再让我睡一会儿,两分锺,马上就起……”

    …………

    汗。庄景玉虽然老实,但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两分锺什麽的……那只是虚数,当不了真的。

    果然,最後等他洗漱收拾完毕,却见那三人仍然沈沦在无限循环的两分锺里时,他摇著头叹了口气,找出纸笔来给他们留了言,说是会给他们在图书馆三楼,靠近那一架书的旁边占位子。

    吃完早饭,庄景玉按照平日计划,先跑去图书馆後面的小草坪上读了英语。直到开馆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分锺,他才刚刚绕到正门口。不过现在期中刚过,来自习的人简直不够看,倒也无需著急。

    庄景玉刷了卡,低著头默默冥想今天要完成的任务,慢悠悠晃进了馆里。

    事实证明,任何事情你只要做进去了,就不会嫌时间过得太慢。十一点的时候,庄景玉正画图画得专心,突然手机一震,差点儿把他吓得连画笔都掉了。

    竟然有三条短信。

    【我们马上就来。】──嗯,这一条很正经,是周云飞发来的。

    【我们起来了……咳咳,你小子别在心里偷笑我们!忘、忘记我们昨晚说过的话!】──嗯,这一条很别扭,是唐汉发来的。

    【囧……我们错了,我们真的错了……呜呜呜……啊对了!你要不要吃午饭?听说食堂最新出的小蛋糕不错,我给你带点儿来吧!不要拒绝我哦。】──嗯,这一条很卖萌,毫无疑问……是魏嘉发来的。

    庄景玉想了想,放下笔,开始很努力地回短信。虽然动作有些笨拙,但是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却又显得特别可爱。

    他做每一件事情,总是认真。

    况且他还感动。他对电子产品一向不大熟悉,一直以来,电脑之於他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画图;而手机之於他也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打电话。後来是唐汉实在看不过他老跑图书馆去借书,但却又经常借不到书的惨状,这才给他下了个熊猫看书安装在手机里,告诉他可以从上下载电子书来看的方法。

    甚至就连发短信,也都是上了大学以後,周云飞教会他的……

    庄景玉记得,当他手足无措地捧著自己手机,满脸通红地问出“短信?那、那要怎麽发?”的时候,他们三个人的眼神瞬间直嗖嗖s在自己身上,惊悚得简直不像是在看人,而是在看怪物。

    可是现在,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回短信的速度会有多慢,但他们却仍然考虑到了自己不大说话的怪毛病,耐心选择了体谅和等待。

    於是每一条,庄景玉都回得倍觉愧疚,感激满怀。

    魏嘉所谓的,“不容拒绝的小蛋糕”,到底还是被拒绝了。不过不是被庄景玉,而是被唐汉。他说今天毕竟是周末,咱们叫上韩莹月,干脆一起下馆子吃个午饭吧。

    周云飞和魏嘉都取笑说这是带媳妇儿见家长了。

    唐汉立刻炸毛:“家长个屁!你们俩这是搅基搅上瘾儿了是吧!?我警告你们啊,你们俩要是再不分场合地搅基,信不信老子去告你们败坏校容影响风气!”

    然後周云飞幽幽地说:“去吧,反正这校容也已经够丑了。”

    再然後魏嘉凉凉地说:“去吧,难道这风气还不够烂的吗。“

    唐汉:“……”

    几个人约好十一点半在图书馆对面的小广场集合。韩莹月先几分锺跑出来,周云飞和魏嘉见状,虽然都在心里开玩笑说,这麽等不及想见你家老公啊……但鉴於这毕竟是三人第一次见面,而对方又是个女孩子,所以这种略显轻薄的话,在没有彻底熟悉起来之前,还是不大好说出口。

    “嗨,你们好啊。”

    韩莹月的声音,他们曾经从她和唐汉的语音对话里听到过,和现实没什麽差别,的确是清脆可爱的女孩子腔调。不过她的模样……倒著实令两人大吃了一惊。

    在他们的想象当中,像韩莹月这样强悍无敌的女生(无论是在智商还是在x格,无论是在游戏还是在……咳咳,抢r上),仅从外表来看,就应该是气场全开气势摄人的那一种,比如海拔高挑,身材火爆,五官x感……这一类,一看就让人惊心动魄,忍不住脚软的冷酷女杀手形象。

    哪知道……

    “喂,你们这是什麽表情?觉得我的长相辜负了你们的期望吗?”韩莹月果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孩子,她站在魏嘉周云飞面前,瞅瞅他们的脸,发现他们面有豫色,便主动开口问道,“你们之前……到底是把我想成了恐龙丑八怪,还是把我想成了超级大美女啊。落差很大?”

    魏嘉和周云飞同时鼻子,心中默念:是想成了超级大美女啊……

    倒不是说韩莹月和“超级大美女”相差甚大。事实上韩莹月完全当得起美女二字,但是她并非“超级大美女”,而只是一位,漂亮可爱的,“娇俏小美人儿”。

    这个“大”与“小”,同相貌没什麽关系,主要是因为五官和海拔。没办法,她整个人看起来,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只有一个字:小。

    脸是瓜子型,可是只有巴掌般大。俏挺的鼻梁上黑框眼镜一戴,就已经占据了整整大半张。眼睛细细弯弯,鼻子小巧秀气,就连嘴巴也是典型的樱桃小嘴。再加上皮肤颇白,又留了个浅亚麻色的梨花头……总而言之,他们自作多情地把韩莹月想象成了冷酷御姐,然而事实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人家分明就是可爱萝莉啊!

    再说海拔。唐汉他们寝室的身高算是很接近的,唐汉最高186,周云飞184,庄景玉虽然瘦,但个子倒很高,有183左右,魏嘉稍微矮一点,但也在181上下。而韩莹月,则只堪堪和唐汉的x口齐平,活生生矮了她家男人三十多厘米……

    魏嘉和周云飞打量了他二人几眼,心中所想都很不厚道。魏嘉的心理稍微那麽健康一点点,想的只不过是:以後接吻要怎麽办呢?然而周云飞想的就有些限制级了:唐汉这麽一大老爷们儿,以後干那事儿,会不会把人家小姑娘给活活压死……

    韩莹月见周云飞和魏嘉一直用著某种……好像有些猥琐,但又像是幸灾乐祸的眼光紧盯著自己久久不说话,这下饶是她怎麽再冰雪聪明,却也决计猜不出他们此刻心中所想了。

    毕竟是女孩子,在再被这两双目光给紧盯著瞅了半分锺以後,韩莹月终於觉得有些窘了……

    “喂喂,”她伸手拉拉唐汉的衣袖,神情略有不满,“你这两个室友平时都是怎麽和你形容我的?你看他们现在,好像都给吓得都说不出话来了……哦天哪!我的真人和他们的想象,出入到底是有多大啊?他们究竟是把我想的有多漂亮?现在满脸失望的样子,也未免太失礼了吧!”

    唐汉翻了个白眼儿。其实他很明白这自己两个兄弟的心情。周云飞和魏嘉有时候会借他的电脑玩玩儿游戏。这俩人一个是被保送来的z大,一个貌似是考进了d市前十都是聪明人,一局厮杀下来几乎都是他们赢──唯几输给过的对象,韩莹月占一个。

    魏嘉输了他最心爱的麻将,周云飞输了他最骄傲的象棋。

    所以啊,你让他们这两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纯爷们儿,怎麽接受击败自己的对象,是个女孩子也就罢了,可怎麽还能是这麽一个不到一米六的娇弱小姑娘……!!!

    第三章

    虽然开头闹了点小尴尬,但幸好他们都不是计较的人,话说明白以後大家轰然一笑,随即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热络熟悉了起来。

    韩莹月踮起脚尖往图书馆方向张望,无论模样还是声音都娇俏可人得不行:“还差一个。就是那个不大说话的……庄景……玉?是吧?”

    魏嘉点头看看表,十一点二十七。

    “嗯。那家夥是个学习狂,我估计他现在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来。”

    “啊?学习狂啊,难怪没在上碰到过,”韩莹月皱皱眉,“哎,不好玩儿的人,我可不大能喜欢得起来啊。”

    唐汉有点儿不满又有点儿别扭地说:“乱讲什麽话呢,你又用不著喜欢他。”

    韩莹月脸红了半秒锺。

    魏嘉在一旁瞧得忍不住连打了好几个寒颤。心想恋爱果然是有魔力。唐汉一直都是大别扭,这就不说了;然而韩莹月在上可是那麽一个英姿飒爽,英气逼人的女杀手形象啊,居然……

    咳咳,一切尽在不言中,看来以後的喜酒是跑不掉了。

    魏嘉清清嗓子,忍不住为庄景玉辩解了一番:“哎,话也不能这麽说啦。他还不至於是那种彻底没救的书呆子的,人很好很好的啦。”

    周云飞瞥他一眼,笑笑,补充了句:“对啊,至少是很贤惠的。”

    …………

    同住一寝的另外某两男顿时无语,而余下的韩莹月,则是不解地眨了眨眼睛。

    十一点二十九分的时候,庄景玉出现在了图书馆门前。唐汉指给韩莹月看了下,韩莹月咋咋舌说:“哇,居然还真能计算得那麽紧凑准时啊。唔……看来他是不会迟到的咯。”

    魏嘉听出在韩莹月的言辞当中,多少透露出了一点对庄景玉的好感,不禁笑著点点头,神情间尽是得意:“我就说嘛,他人很好的。”

    魏嘉是他们三人中最心软,也是因此最有人缘儿的一个。他对庄景玉一向比较偏袒维。。

    周云飞转头看了魏嘉一眼,目光有些意味深长。

    谁都没想到变故竟是来得如此突然。就在庄景玉刚刚下完楼梯准备走向他们的时候,一辆贵气逼人的劳斯莱斯幻影加长版,忽然从一向不准进车的东校门直驱而入,停在了他的面前。

    平凡无奇的大学生,从天而降的豪华车──这两个,基本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狗血元素组合在一起,於旁人看来,那简直就是梦幻般的偶像剧场景。

    在他们四人当中,韩莹月倒是首先从呆愣回归正常的。毕竟她不了解庄景玉,现在看到这番光景,也只以为自己刚才是有眼无珠,硬生生把一个外表朴素的豪门大少爷,误会成了无聊无趣的寒门小人物。

    “诶,”她推推唐汉的肩膀,嘟囔说,“原来他是这麽有身份的人啊,你也太过分了吧,这都不跟我说的。难道怕我看上他,甩了你啊?”说到後来她忍不住调笑起唐汉来。

    魏嘉这时候已经显然不淡定了。他视力极好,远远就能看到庄景玉脸上的神情:此时此刻,如果说那张脸上有一百分的难过,一千分的痛苦,那麽就还有一万分的激动,以及那麽那麽多,数也数不清的快乐。像是曾经遗失的至爱珍宝,兜兜转转,终於失而复得。

    他看到庄景玉就快要哭了。

    这时有人拉开车门,大概是做出了一个邀请上车的姿势。而庄景玉就在那一瞬间,似乎完全忘记掉了他们的午饭之约,连看也没看这边一眼,直接弯腰坐上了车。

    魏嘉顿时感到x口有火星嗖嗖嗖直往上冒。烧到喉头,却又是凉气逼人,寒意刺骨。

    “喂!难道我们都不要过去问问的吗?”魏嘉作势就要跑过去,却被周云飞一把提住了後领,他眼红地转过头大叫,“干什麽!室友有麻烦了啊!你想见死不救啊!”

    周云飞皱眉;“你看清楚,没有人下车来对庄景玉动手动脚。他们说了大半天话,最後是庄景玉自愿跟他们走的。”

    魏嘉怔了怔,好久都蹦不出半个字儿来。他低头狠狠踢了踢石子儿,也不管身边有女生在,直接恨恨骂了句“c”。

    唐汉也在一旁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天……我们是不是悲剧了?相处这麽久还真不知道,原来那家夥……竟然真的是个豪门小少爷?”

    韩莹月站在边上真是囧了又囧还想再囧。她无语问苍天,鄙视了一下这三个男人:“搞了半天,原来你们也是什麽都不知道的哦。”

    几个人皆是默然。

    车子开走了很久,现场气氛才逐渐恢复正常。然後……又无限趋於不正常。

    男生们大部分都呆了,女生们则基本上都疯了。

    “我的天哪!刚刚上车那个人是谁啊!有女朋友没有,我们还能傍得上不?”

    “姓名学院年级学号……求!急求!跪求!山崩地裂求!”

    “喂喂喂……你们要不要表现得那麽拜金没节c……其实长得不怎麽样啊。”

    “这叫做人不可貌相好不好!而且百分之九十的帅哥还不都是打扮出来的麽!”

    “就是就是,真正有品位有品德的富人是绝不屑在外表上卖弄风骚的!”

    “哦……别说了,你们注意到他上车时的样子了吗?闪光的眼睛,紧抿的唇角……哇哦!好萌的男人啊!我、我……我快不行了!”

    “……”

    “……”

    “……”

    人潮叽叽喳喳,吵到不行。周云飞一把拽过眼看就要冲上去和那群疯女人据理力争的魏嘉,沈著声音说:“给庄景玉发个短信。现在,咱们吃饭去。”

    这顿午饭大家都吃得有些食不知味。可是……真奇怪,庄景玉明明,也不是多麽重要的人。

    庄景玉独自一人坐在宽敞豪华的车厢里。身下是软软的坐垫,四周是暖暖的微风,面前的长桌上,还摆有一杯热乎乎的纯果汁,和几碟j致可爱,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的小点心。这样的环境和空间,本该让人觉得舒服得不得了……

    可是,他却偏偏无措得,简直连手脚都不知道要怎样摆才好。

    庄景玉抿住双唇,正襟危坐,双手紧握成拳落放在微微颤抖的膝盖上,好像一群刚刚入学,兴奋而忐忑的小孩子那样,将轻轻摇晃的背脊,硬生生僵成了一种,幼稚的笔挺。

    无论身形还是神情,他看起来都非常紧张,紧张到……甚至於惊惶。整个人仿佛一座劣质的雕塑,外表虽然还勉强能看,可是内部却早已经崩烂坏掉,摇摇欲坠,地动山摇。

    他不说话,坐在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男人也都十分规矩地一言不发,好像在遵从什麽命令似的。因此,除了车外一路狂飙,奔腾而退的喧哗声之外,整个车厢安静得,仿佛连呼吸都成了噪音。一纳一吐间,都让庄景玉小心翼翼,不敢用力。

    其实他已经忍得很是辛苦,有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住打破沈默。比如他很想开口问问,你们的上司是谁?是谁想要见我?为什麽要找我?还有……还有……

    还有那个最最想问的问题──在那些人中,有没有一个,名叫楚回的人呢。

    心里一浮现出这两个字,庄景玉浑身一颤,不自觉地,便将背脊挺得更加僵直。

    这个名字已经在他的梦里心里,在那些不为人知,但却日夜纠缠他的呼喊叫号里,出现过成千上万次。每一次,都是仓皇欲绝,力竭声嘶。然而,无论已经重复过多少遍,当每一遍再响起的时候,却仍然让他感到一阵,刺骨刀割般的疼。

    庄景玉觉得自己的生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了。就从楚回,从他的世界消失之始。失去了那个人,时光於他,分分秒秒都是煎熬,时时刻刻,都是折磨。

    难怪人们都说,流年如刺。

    他虽然仍旧活著,在z大里,甚至是在社会上,都要比绝大多数人都活得认真,活得努力,活得充实,也活得拼命……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其实,只是想利用那种忙碌到昏天暗地的学习和生活,来让自己忘掉,心底偶尔闪过的,那一份忍不住想要当逃兵的绝望心情。

    楚回之於他是什麽,他很清楚;所以他更清楚,楚回一定不会喜欢,软弱的家夥。

    庄景玉幼年丧亲,少年入狱,生活早把他逼得坚强;可如今因为楚回,他发觉他的坚强,还远远,远远地不够。

    是不是对每个人来说,这个世界上,都会有这样的一个人呢。他的离开让你忍不住软弱,然而你却还想要拼命变得坚强,只因为,他曾经存在过。

    即便已经不在身边,也依然不想成为……他最看不起的那种人。

    庄景玉神志恍惚地想著这些不著边际的东西,楚回的音容笑貌也和过往梦境一样,缓缓回荡於眼前耳边,如同电影重现。昔日的世界在记忆里一点一点建起铸成,随後,又轰然一声崩塌破裂。剩下庄景玉独自一人,茫然站在飘满尘埃的瓦砾碎屑里,头顶是厚重的y云,脚底是冰冷的水泥,遥远的过去和未知的将来,怎麽都,连不到一起。

    有楚回的过去,和没有楚回的将来,怎麽都,连不到一起。

    视线有逐渐模糊的趋势。庄景玉搭在膝盖上的拳头,越攥越紧。他觉得自己就快要忍不下去了。煎熬太久,如今哪怕一点点渺茫的希望,之於他,也是救赎的霞光。

    车子开得笔直平稳,一路上,好像都没拐过几个弯。大概十多分锺过去,窗外的喧哗闹腾并未减弱,相反,还似乎越来越大了。後来车速渐减,庄景玉才终於回过了一点神。手掌的力道缓缓撤下,眼眶刺痛而湿润,他忍不住轻轻一眨,扭头瞥向窗外风景。

    其实哪里谈得上什麽风景。庄景玉只向外扫了一眼便不禁愣住。因为眼前这片高楼栉比,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分明就是……d 市的市中心。

    而如今车子正缓缓驶入的地方,则恰恰是这片黄金区的黄金地段:恒远大厦。

    幽黑安静的地下停车场里,车子安稳地停好。副驾驶座的男人先走下去,趁著庄景玉还在发呆的空当,卡擦一声拉开车门,尽管万分恭敬地弯腰垂首,然而脸上却是一片面无表情,就连语气,也是冷冷冰冰。

    “到了,请下车吧。”

    庄景玉抿抿唇角,心中隐约泛起一股不安。然而事到如今,他也是毫无退路,只能跟著做的了。

    恒远一共有七十层,下四十层用作商务,基本是酒店和写字楼,而上三十层则用作公寓,基本上……嗯……按照大部分人的说法,是属於有钱人烧钱的地方。

    商业中心,黄金地段,顶级大厦……在这个物价飞涨,尤其房价高得可以逼良为娼的拜金时代,老百姓心中自有判断──能住进恒远的人,都惹不起啊。

    这样一想,庄景玉心中,竟又反而渐渐平静下来。毕竟,在他所有认识的人中,除了那个人,应该再没有……如此超现实的存在了吧。

    电梯一层一层逼近七十,幽闭的空间和加速的超重,让庄景玉感到无论呼吸还是心跳,都越来越难以控制。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习惯心如死灰,行尸走r的日子,而今的心潮澎湃,汹涌起伏,於他而言,早已是久违的新鲜。

    叮──

    仿佛一个漫长的世纪过去,“七十”的标记,终於亮起了暖橙色的光明。一直站在身旁面无表情的的男人礼貌地按住梯门,抬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但依旧没什麽语气地说道:“请。”

    看见这个动作,庄景玉先是一愣,而後花了半分锺才想明白,眼前人的意思是,他的任务到此为止,接下来,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其实那也不难的。因为电梯外直直对著的,就已经是一个大大敞开的房门。很明显要找他的人,和他一直苦苦追寻的答案,就在里边。庄景玉甚至已经听见,从其中断续传来的,隐约可闻的嬉笑声。

    他深深呼吸一口,抬脚迈出门去,刚一站定。就听见身後一声轻响,电梯门呲地合上,飞快向下去了。不大不小的过廊至此只剩下他一人,安静的空间,让对面房间里的吵闹声,显得愈加跋扈张扬。

    庄景玉一步步往门靠拢,越是走近,就越是眉头紧皱。怎麽说呢,房间里,那种随便的,而且是随便到轻佻轻浮的声音和气氛,竟然让他产生了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

    那种感觉,似乎……曾经也经历过。只是,那是在哪儿呢?

    庄景玉无可自拔地陷入沈思,并未注意到,一阵急促轻快的脚步声,正蹬蹬蹬地,朝房门方向直直踏来。

    而等他回过神,一道纤细修长的身影已经懒懒斜靠在了门边,完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一开口,就是一连串银铃般的嬉笑声。

    “哈哈哈!黎唯哲,你的魅力可真是大啊,这傻瓜居然还真来了呢!”

    庄景玉身子一僵。

    黎……唯……哲?

    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这……这个名字!!!

    晴天霹雳。

    黎唯哲,那是一个噩梦。

    第四章

    庄景玉呆呆站在门前,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与其说是因为害怕而举步维艰,倒不如说是他g本没想明白,【豪车→萧岚→楚回】──这个他本以为是的公式,怎麽会转眼间,就扭曲成了黎唯哲j心设计的陷阱呢。

    这一刻,庄景玉好像,连对黎唯哲的怨恨都忘记了。整颗心空荡荡的,思维里所有能够感应到的东西,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原来……不是萧岚啊,那自然也不会是……楚回了吧。

    给人希望,又毁掉希望。

    这样一场空的结局,让庄景玉忽然很想要蹲下身去,抱住头埋下脸,躲进那个无人能入的黑暗,然後狠狠,狠狠地,痛快大哭一场。

    可是他没有找个机会。倚在门边的男人……不,更准确点,应该说是少年,豔丽的眉目忽然夸张地向上扬起,而後一把拽过庄景玉的胳膊,一边往里拖一边朝里大喊道:“哇哈!奇迹,奇迹啊!黎唯哲你快来看!这家夥好像要哭了诶!”

    突然的力道让庄景玉猛地一个趔趄,跌跌撞撞跟在那人身後,踉跄了一整路。而那少年虽然看起来纤细苗条,但力气其实甚是凶猛,再加为人放肆轻狂,此刻又正在兴头上,因此一甩手,便是将庄景玉,不知轻重地往後一扔。

    “看来监狱是真把他给吓怕了哦!我记得这家夥当年可是死活不吭声,不求饶,更别说流眼泪的呢。嘻嘻,黎唯哲,还是你厉害哦。”

    那少年状似天真地歪过脑袋拍拍手,面对此刻屋子正中央,那个悠悠闲坐在沙发上,名叫黎唯哲的男人,刚才的chu鲁莽撞尽数敛去,翩翩美少年的柔媚气质,又一次被他一一拾起。

    “以前你整他的时候我都没机会亲眼见识……哈!好期待啊,这次你要怎麽玩儿他呢?给我看看啦。”

    少年一边说一边笑盈盈走过去,毫不客气地推开挡在他面前,那些明争暗斗著想要靠近黎唯哲,但又显然比不过他的亮丽得宠,因此迟迟不敢胡来的对手们。看著周围的竞争者一个个忍气吞声,却又无可奈何地退下去,少年高高扬起下巴,神情骄横犹如孔雀,一屁股坐在黎唯哲的右边,而後瞬间转换模式,小鸟依人般将脑袋歪倒在黎唯哲的肩膀上,满脸都闪烁著愉快,和炫耀的光辉神采。

    少年容貌不错,黎唯哲更是不必多说,尽管是不大符合常理的男男搭配,然而眼前这幅美人配帅哥的景象,还是很养眼的。

    只有庄景玉……看得忍不住想吐。他站在原地挨过一阵恶心的晕眩,花了很大力气才勉强稳住脚跟,站直了身子。

    呵……难怪了。难怪这样随便轻浮的气氛会让他感到如此熟悉呢……原来,原来还是……黎唯哲……这个变态的家夥搞的啊。就像过去,在学校时那样。

    黎唯哲的家世背景究竟是什麽,庄景玉从没有兴趣过,而现在,就更加没兴趣了。在学生後台方面,北一中学向来是卧虎藏龙的,有钱有势的家庭,自建校以来,早已历经多次改朝换代,数不胜数了。不过当然,这种学校为了长久发展,不仅要吸“财”,而且也要吸“才”,所以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鱼目混珠的情况。比如黎唯哲,那当然是属於前者中的佼佼者,而他庄景玉,一个从县辖农村考出来的贫苦学生,则自然是,後者中的最低等。

    那时候,大概是由於刚从土得掉渣的小农村,进入像s市那样的大城市的原因吧,庄景玉的眼界太窄,见识也太少,总之北一中学的一切都让他非常非常不适应。他花了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去习惯那些,曾经连见都没见过,於他而言简直是目瞪口呆的高科技教学设备,和无论老师还是同学,无论春夏秋冬,每一天,都几乎不会穿同一套衣服的惊奇事实。

    他分明是抱著拼命学习,争取拿到奖学金减少村里负担,和努力考个好大学──这样一个最最普通的高中生,最最普通的梦想──进入北一的。可是越来越久的生活学习却让他逐渐发现,在北一里,和他抱有相同想法的人,实在是少得可怜。

    他仿佛修行般马不停蹄,半分不敢怠慢地苦学著,也只不过是为了日後,一个温饱小康的平凡生活。然而那一群人,现在什麽都不用做,就已经站在了他遥遥不可望的的山顶巅峰。

    那是庄景玉第一次接触,明白,理解,然後接受,人类叫嚣废除几千年,却注定无法消灭的,不公。

    不过,幸好庄景玉是一个心态平和的人,毕竟,如果他要去埋怨社会不公,那麽他这辈子,都是注定要灰暗著过去的了。对於庄景玉来说,与其在这种毫无意义的纠结上浪费时间,倒不如好好学习,走好如今的每一步。

    因此,调整适应好的庄景玉,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完全进入了拼命三郎的状态,刻苦模式全开,奖学金一次比一次拿得高,而在那一张张g本不会有人在意的名次排行榜上,他的成绩,也从未跌出过年级前十。

    那是一段安静,并且充实的青春。即便在历尽沧桑的今天回想起来,也仍是如此。一个普通的少年,面对或许终其一生都追赶不上的遥远差距,却依然心怀理想,有梦追寻。

    虽然他偶尔也会被人嘲笑是书呆子,作业机器,变态学魔什麽的,还会被人苦口婆心地劝诫说,现在这个社会光靠刻苦勤奋已经没有用啦,只有会玩儿会说话的人才有前途呢……之类的。可是这众多说辞,庄景玉都只是一笑听过,并不多加理会。也许那是真的吧,但那也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罢了。

    他不在他们的世界,而他们的世界,也丝毫与他无关。一个是不热心对方的存在,而另一个,则是压g儿就看不见对方的存在──彼此间,这样有意无意的忽视,让庄景玉平静祥和地,度过了两年半心无旁骛的学习时光。

    只是庄景玉毕竟学在北一,又不是遁入空门,无论再怎麽心如止水,也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他可以屏蔽掉一切,可是黎唯哲这个名字,他想要不听见都难。而听得多听得久了,想要不记住,也难。

    嗯……好吧,庄景玉承认自己能记住黎唯哲,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唯一一个成绩从未跌出过名次榜前三,然而在势力范围上,却又分明派属於那一群“贵族”的家夥。

    而且还是……一个牢牢占据势力顶端的家夥。

    庄景玉高一刚入学时就老听人说起黎唯哲的名字,只是他的真人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将近半个月过去了,竟然都还从来没有上过课。而学校里稍微和他攀得上一点关系的人,则整天以此为炫耀,哪怕一丁点从长辈那里套来的,比如黎唯哲今天泡了xx俱乐部,去了xx酒店,吃了xx餐厅,开了xx豪车……这一系列在庄景玉听来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事情,都要拿来大肆渲染一番。而更令庄景玉不解的是,其他人听到这一切,却几乎个个支著下巴,眼光发亮,满脸都是向往崇拜的神色。

    …………

    於是那段日子,庄景玉经常顶著满头的黑线,捧著书从一堆怀春女和花痴男中穿来走过。一边走一边心想,那果然……是他无法理解的世界啊。

    国庆以後,黎唯哲终於姗姗来迟,在万众瞩目,近乎闪瞎人眼的强力光环里隆重登场。老实说前奏铺垫做了那麽多,可正主又迟迟不出现,庄景玉最开始产生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好奇心早已经被消耗得麻木了。所以当听闻黎唯哲就在走廊上,正优哉游哉朝教室走来的时候,尽管整个教室都膨胀成了一个接近沸点的大锅炉,但唯有庄景玉,还好像活在隔绝一切的真空里一般,依旧不问不管,埋头画他的抛物线。

    後来全班究竟闹到了怎样飞狗跳的地步,庄景玉已经记不大清了。唯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他那个一向安静羞赧的女同桌,在看见黎唯哲之後,竟然一反常态,卡擦一声死死拽住了自己的胳膊肘,并且语气颤抖地吐出了“好帅”──这两个,她平时绝对说不出口的字眼。

    於是庄景玉愣了愣,也不禁抬头去看。

    嗯……

    然後他默默低下头,继续咬著笔杆做题。不过心底倒是很模糊地闪过一句,真好看。

    这是庄景玉在遇见楚回以前,始终无法否认的事实──黎唯哲有著一张,在他那短暂狭窄的十九年生命里,所有看见过的,最最好看的脸。

    毫无疑问地,顶著这样一张吃香的脸和吃香的背景的黎唯哲,在北一中学里,卷起了许多年不曾有过的狂潮风云。而他本人似乎也是个高调张扬的主儿,太放肆的事情虽然不会去做,然而某些擦边球的事情……他可就不避不讳,大胆至极了。

    迟到早退旷课什麽的自然不算,因为这些事情在他那里,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不算个事儿了。最最典型的例子,用学校女生的话来说是──【黎大少的後g养成计划】。

    而这其中尤为要人命的便是,那个後g,全是清一色的美少年,没有一个……女孩子。

    黎唯哲喜欢男生。黎唯哲是个……同x恋。

    同x恋。这个名词,对於当时那个刚刚从偏僻乡村里走出来,思想水平仍旧停留在男女交往只能牵牵小手的纯情庄景玉来说,实在无异於一颗惊雷,狠狠炸在了心尖。

    好奇怪……这世上怎麽会有,喜欢和自己同样x别的人呢?尤其黎唯哲英俊帅气,头脑好,运动好,家里又多金,为人大方出手豪阔,身边无论跟班还是哥们儿都有一大推,嗯……虽然x格是那麽暴躁霸道,甚至不近人情了些,可是对於女孩子来说,这恰恰正是梦幻般的迷人之处呢。

    关於这最後一点,就连庄景玉那个文静讨巧的乖乖女同桌,也都是这样跟他讲的──【你看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大多都是这个x子,不正好迷倒了一大批疯狂的读者吗?】

    少女漫画到底讲了什麽庄景玉并不清楚,可是他清楚,单从外表上来说,黎唯哲无论怎麽看,都是个只会喜欢女孩子的正常男人。

    和庄景玉想象中,那些画著浓妆雌雄莫辩,行为姿势做作扭曲,周身都起伏著一股妖媚风尘之气的男同x恋完全不同,黎唯哲身材高大修长,骨骼有力,肌r匀称。游泳课上,大半个裸体一露出来,x骨间健美的男x肌r,小腹上漂亮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八块腹肌,以及那两条挺拔笔直的长腿,就足以令所有男生羡慕嫉妒恨,让所有女生……空虚寂寞冷。

    完美的倒三角形,不管已经看过多少次,然而每一次再现,却仍然令现场响起一片此起彼伏抑制不住的,冷气倒抽的嘶嘶声。

    这是一个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和阳刚的男人,是一个气息里的点点滴滴都透露出“我很正常”的,男人中的男人。而在那时单纯不知世深的,庄景玉的小小世界观里,他只能把这样的对方和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才会觉得,是和谐的。

    黎唯哲已经这麽男人,为什麽还会去喜欢男人呢……那时候,这个问题,庄景玉百思,千思,万思,也始终不得其解。其实他倒没兴趣去窥探黎唯哲的家庭成长和心理发育,只是他做题做出了习惯,对於自己想不明白的东西,他就是忍不住要去动动脑筋,探个究竟。

    不过那时候就算他想破脑袋也是没用,因为直到几年後遇上楚回,庄景玉才真正懂得,这种事情要麽出自天生,要麽後天养成,只是无论哪一种,很多时候都是不能自主的。因为毕竟,情不由衷。

    万幸的是,黎唯哲虽然明目张胆地喜欢上了同x,可是真正能入得了他眼,并且让他感兴趣的类型,似乎也就只有翩翩美少年,这一种而已。所谓翩翩美少年,是指那些身体纤柔,五官细腻,眉目j致──简而言之,就是没什麽男子气概,却反而女气十足的“伪娘”们。

    而说这是幸运,是因为如此一来,他们不分场合肆无忌惮的男男亲密动作,看起来,似乎也就没那麽违和。毕竟,一个是雄x荷尔蒙十足的x感男人,一个是雌x荷尔蒙……咳咳,若有若无的漂亮少年,养眼程度,弥补了一切。

    可是这就让庄景玉搞不懂了,黎唯哲既然是这种口味的话,那为什麽不干脆去喜欢女孩子就好呢?毕竟,男人的身体就算再怎麽温软柔和,也不可能比得过女孩子吧。

    嗯……不过,或许林烟,能算是一个例外呢。

    林烟名字媚气,身材纤细,脸蛋更是漂亮至极。高一的入学典礼上,明明所有人都穿著一模一样的普通校服,可是白衬衫贴在他的身上,却仿佛真如他的名字一般,轻烟薄雾,嫋嫋升腾。而他为人似乎也蛮放浪轻薄,不大在意周围人的眼光:九月天热,在所有学生都尽力忍耐,苦不堪言的情况下,唯有他不顾礼数地,将暗红色的学生领带垮垮扯在一边,衣领处的头两颗纽扣也肆无忌惮地大大敞开,雪白色的x口若隐若现,有如蝴蝶般展翅凸出的锁骨直直暴露在阳光下,荡漾的晕圈,生生闪瞎了一大片少男少女的钛合金狗眼。

    那时周围咽口水的声音,和台上领导致辞的废话,成了正比。

    後来乖乖女同桌悄悄跟庄景玉形容说,林烟就像是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高中男生,漂亮又j致,好像骨架身线,眉目鼻唇,都是漫画家一笔一划地巧工细描,修改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完美的杰作。

    除了惊人的美貌之外,林烟家里,似乎也很不一般。尽管庄景玉平时并不关注这些,可是既然有人说,那他也就无可避免地听见,经常有人在林烟身边惊呼,“啊!这双鞋子!”、“啊!这个包包!”、“啊!这块手表!”……之类;而林烟又总是在听见这些之後,便将东西轻描淡写地分送出去,一副半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本来庄景玉是不可能清楚那些东西的价位的,直到某次林烟又送出去一个皮夹,同桌看见後忍不住小声嘀咕了句:“哇……真的假的啊,几万块钱的东西诶,真是不知道心疼俩字儿是怎麽写的麽……”──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对所谓的“有钱”,有了那麽一点点入门的了解。

    如果不是因为林烟x格实在太过於古怪,对人总是忽远忽近,忽冷忽热,高兴的时候可以慷慨到东西随便乱送,可是生气的时候又能用语言暴力把人折磨到痛不欲生,令人g本捉不透他到底什麽时候心情好,什麽时候心情差的话……那麽他的人气,应该还会再高很多。

    敏锐而多疑。基本上,林烟就像是一只没有理智,全部生命都只靠感情在活的,纯粹的感x动物。

    第五章

    林烟美貌惊人,全校公认,可即便如此,等後来的黎唯哲终於隆重出场,庄景玉仍是毫不犹豫地,将此生所有见过的,最最好看的那一张脸的头衔,安在了他,而并非林烟的身上。

    没办法,庄景玉就是生x传统,天生固执。在他看来,世间男女有别,y阳自有其规律,女生应该有女生的样子,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样子。

    而作为一个“男人”,黎唯哲比之林烟,实在是要完美太多了。

    这种看法在女生间也很流行,虽然那并非因为她们“传统”。庄景玉曾好奇地问过同桌:“怎麽你当初看见林烟的时候,就没有像看见黎唯哲时候的那种激动呢?论长相两人不是各有特色平分千秋的吗?况且你们这些看漫画的女生,不好像都……嗯……都挺喜欢,这种长得和女孩子似的,纤细美少年的吗?”

    本来庄景玉是真心地不懂,然後怀著不耻下问的纯洁念头,真心地提问的。结果那姑娘听完脸红了半天又半天,似乎不大好意思,一口气憋了许久,才终於小声解释说:“这……这不一样的啦。那种喜欢……也就只是在漫画里发发花痴罢了。现实生活里的话,女生们还是……嗯……还是会更喜欢,像黎唯哲这样子的啦。”说到黎唯哲这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几乎已经低若蚊蝇,弱不可闻了。

    学校里像她这样,对黎唯哲暗藏心意默默怀春的女生,早已经多到,成为公开的秘密,庄景玉对此并不奇怪。至於她的这番说辞,庄景玉後来想想也是。林烟长得太漂亮了,说他像女孩子,其实他比好多女孩子都还要长得漂亮。这样的男生,大概是不能给女生足够的安全感,和足够的荷尔蒙吸引的吧。比起和女生做情侣,他更适合的角色,似乎是女生的情敌。

    这本来只是庄景玉做题做到脑袋痛时,心底一闪而过的玩笑话,哪料到後来,居然一语成谶了。林烟竟真的成为了,所有女生的情敌。

    只因为,他当上了一个人的情侣。

    这件事情引起的轰动在北一里简直是海啸级别的。在女生们心中,一个是大众情人,一个是大众情敌,他二人的成双成对,实在是……既令人恨得咬牙切齿,却又逼人不得不承认,大概所谓的天生般配,正该如此。

    高中三年,他俩走在一起的场景,闪瞎了无数双或恨或妒,或萌或腐的眼睛。

    不过等到大家都看习惯的时候,很多人再仔细回忆起来,也就觉得,其实黎唯哲会和林烟看对眼勾搭上,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一个喜欢美男的帅哥,和一个虽然不确定是不是喜欢同x,但估计也没有哪个女人能长得比他更漂亮的伪娘……真是怎麽想,怎麽搭啊。

    只是那两个人,喂喂……也太豪放了点儿吧!高中三年,仅仅只是在学校里,所有人就已经见识够了他们俩不分场合,次次升级,到最後甚至越来越有往限制级趋势发展的种种亲密行为。而看戏者的心情,也由最初的惊悚,到之後的平静,到最後的麻木,如同过山车般地坐完了。

    嗯……於是据说他们这一届学生日後在社会上的神经抗打击能力,要比以往和以後的好几届,都强悍出许多呢。这算是老天爷对那几年长了针眼的女生,和对无数次不得不偷偷去卫生间里解决生理需要的男生……迟来的补偿麽……

    黎唯哲和林烟一开始,究竟是谁主动谁抛枝,无人得知。只有部分有心人还记得,黎唯哲初回来校那一次,林烟大概又是因为心情不好吧,g本就没来上课。而那也是他高中三年间请过的最长一次假──整整一个月。不过,那也算幸好吧……否则他们俩要是当场就对上了眼的话,按照x子,岂不是下一秒就要在教室里开做爱做的事情,直接上演春g戏了!?……天,那也太、太刺激了吧!

    而黎唯哲,就是在林烟空缺的这一个月里,完成了【表示自己喜欢男人】、【声明自己只喜欢美少年类型的男人】以及,【和各种各样倒贴的美少年们卿卿我我】,这三件事情。

    没有长久的感情,没有固定的身边人,每一个都好像还蛮喜欢,但也就只是,还蛮喜欢。

    直到林烟出现,黎唯哲这种与其说是花心,倒不如说是从头到尾,g本就没有任何人进入他的眼的情况,终於结束了。

    班里人对此的印象是这样的:

    天气渐冷的十一月初,林烟在周二上午第一节英语课结束後,推门走进了暌违整整一个月的教室。因为那时候黎唯哲已经出现,所以班里对他的关注大大降低。不过他好像也没觉得奇怪,只是面无表情地慢悠悠晃到自己位子坐下──这个时候,还一切如常。

    第二节课是化学。那一天,那节课正好是去实验室做实验。本来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著,临到中途,林烟和他搭档的那一桌却忽然响起砰一声炸响,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转头看过去,那搭档早就吓傻似地僵在一边,而林烟却还是一副眉目冷淡的样子,满脸的无所谓,只是低头轻轻擦拭著略有红肿的手指──这个时候,有点不正常了。

    第三节课是体育。咳咳……这节课本身没什麽可说的,重点是在课後,课後!没错,当所有人满身大汗地回到教室,看见的,就是林烟站在黎唯哲的座位前,弯腰低身,和对方唇齿相交的接吻画面。

    一瞬间所有人都像是傻了,呆呆愣在原地,半点儿反应也没有。

    庄景玉,也是。

    其实那也不全是因为吃惊。毕竟这段日子以来,黎唯哲和其他男生更加劲爆,更加激烈的亲密行为,他们也都看得差不多快要习惯了。如今突然回光返照般地接受不能,恐怕是因为,这一次,庄景玉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像以前那样,觉得恶心了。

    也许是因为黎唯哲真的长得太帅,也许是因为林烟真的长得太美,又也许是因为,那一刻从窗外斜进的阳光太温柔,并且还暧昧地,在那两人身侧,洒下了一地参差的斑驳。

    光影婆娑,令人忘记了一切。

    庄景玉觉得那一刻的自己,好像也不幸成为了同桌口中的,“外貌协会”会员。

    黎唯哲和林烟的接吻并没有因为他们突然出现的干扰而中断。哎,不过这也不奇怪,一个是x子霸道到完全目中无人,一个是x子怪异到g本不在乎人……反正,他们本来想的怎麽吻,接下来就还是怎麽吻,直到吻到,他们认为该结束的时候为止。

    站在门外发傻的人,持续地发傻著,安静的空气里,响起阵阵濡湿的水渍声。

    听得令人脸红心跳……不,是连心都跳不动了。

    最後,林烟喘著气慢慢直起身子,虽然主动,但脸上明显写满不舍地,结束了这个吻。然後两人都像没事儿人似的,各就各位各干各的了,谁也没正眼瞅瞅,门外那一群已然僵硬石化的家夥。

    很……很好,很强大的……两个人。

    总之,从此黎唯哲的身边,终於有了一个长久固定的身影,林烟。女生们黯然神伤扼腕叹息,只恨美貌难敌;至於男生们,一下子少了两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自然是按捺不住地窃窃欢喜。

    只可惜,长久固定……却还并非唯一。

    即便已经有林烟这只绝色妖孽作陪,但黎唯哲仍然,没有改变他沾花惹草,处处留情的坏习惯。北一里的人基本不是吃素的,虽然林烟的家境令人有种神秘低调的华丽之感,但他们确信,这儿除了黎唯哲,谁也不比谁更差一等。

    因此很多不肯死心的美少年们,便直接选择无视林烟,继续向黎大少抛枝献媚,投怀送抱。他们的生活空虚颓废,早已腐败到糜烂了。哎,有乐子大家一起玩嘛,对他们这种注定要继承家业,传续子嗣的富二代富三代来说,这无非是学生时代最後的疯狂罢了。反正大家以後的人生可能都差不多,都是要和一个条件门当户对,但基本注定没啥感觉的女人结婚生子的──简直想想都觉得灰暗。所以现在,应该谁对谁,都是没有真心的吧。

    那未免也太傻了。g本就……毫无未来的啊。

    对於这一群摆明了要在青春期纵情放肆一回的美少年们,黎唯哲半是享受半是体贴,非常明智地,没有拒绝。那种随情随x的满不在乎,以及轻描淡写的慵懒态度,渐渐让人大悟,原来黎唯哲之所以会如此高调张扬,大概也是因为……想要在最後的最後,寻欢作乐一场。

    不过,尽管身边的漂亮面孔来来去去换个不停,但唯有林烟,仿佛生g长在了黎唯哲身边似的,成为一棵永远不变的常青树。

    於是很多人好奇,林烟是不是真心喜欢上了黎唯哲。嗯……要说是那太有可能了,否则林烟干嘛跟块望夫石似地,始终牢牢黏在黎唯哲的身边呢?可要说不是……那也不是没可能,毕竟,如果是真心喜欢的话,又怎麽会在自家男人跟别的男人卿卿我我的时候,自己却一脸冷淡地坐在一旁,别说狂怒,甚至就连最简单的吃醋,都没有呢。

    而且,还总是双手交叠撑著下巴,露出一副既嘲讽又温柔的诡异表情,目不转睛地盯著眼前,黎唯哲和众多美男打得火热的粉红场景。

    这、这算是……恶趣味吗?还、还真是……令人毛骨悚然啊。

    但是黎唯哲只会和林烟做爱。

    不管对其他人上下其手多少遍,最後最关键的那一步,他总是留给林烟。

    除却少部分真的被黎唯哲迷得昏头转向,居然在勾引过程中反被勾引,生出了宁愿抛弃一切也要和黎唯哲做男男夫夫──这种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的可怜孩子之外,大部分人,都对黎唯哲的选择表示甚好。

    也就只是玩玩儿,不能过火踩线了。他们虽然长得漂亮,但以後,可都要是娶老婆的。

    再说了……呵,即使他们想做,黎唯哲不仅不会同意,而且,也是没有能力的──和他浅尝辄止亲热过的众人都表示,对著他们,就算什麽脸红心跳的前戏招数都玩儿遍了,黎唯哲也,从来没有硬起来过。

    如果不是有林烟在,他们大概都会怀疑,黎唯哲那方面有毛病呢。

    林烟的“面无表情脸”在和黎唯哲交往以後渐渐破裂,尤其是在和对方xxoo以後,天生偏媚的五官,终於和他的情态气质完美融合,达到了令人惊叹的和谐。

    啧啧啧,看来他果然不适合演冰山美人的角色啊。只有妩媚风情的美少年,才是他最初的起点,和最终的归宿。

    他似乎一点都不排斥和黎唯哲……或者说和男人,干那种事情。一个男人或多或少都会在乎的自尊,他却是连半点留恋都没有地,就这样亲手放弃掉了──当然不会有人傻到以为他会是在上面那个,瞧他那样子,就算对方不是黎唯哲,这也是不可能的……

    也许林烟,是真的很喜欢黎唯哲。

    很多人如是猜想。

    啊,总之不管怎麽样,这样既有意思,又不至於赔钱伤身的乐子,无论黎唯哲还是林烟还是他们,都玩儿得很开心。

    而庄景玉也正是从此,彻彻底底地,讨厌上了黎唯哲。最初的惊豔早被对方一系列惹人作呕的行为消耗殆尽,以至於庄景玉在後来很多时候都不禁嫌恶地想,当初怎麽就被这人的脸和、和身体……给迷惑了呢!哪怕只是瞬间也不应该啊!真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现在看来,黎唯哲也免不了俗,无非一个依仗势力,胡作非为的花花公子罢了!

    最初知道黎唯哲喜欢同x的时候,庄景玉虽然小吃了一惊,但惊惊也就过去了,毕竟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他虽不喜欢但也不歧视;後来,看到黎唯哲处处风流来者不拒,只要是个美男子,就要去招惹招惹,调教调教,可每当真正把到手,又不会专一对待的时候,庄景玉开始渐感无语,对黎唯哲,也慢慢生出了些微不满;最後,在看到他和林烟明明已经确定关系,却依然花心不改处处调情,甚至整个学校都被这群毫无节c感的家夥给弄得乌烟瘴气的时候,庄景玉……发现自己这辈子,还从没像厌恶黎唯哲那样,真正厌恶过一个人。

    他的厌恶不是因为黎唯哲是同x恋,而是因为,黎唯哲为人轻浮,玩弄人心。这世上怎麽会有这麽坏的人呢?庄景玉搞不懂,也想不通。

    其实,那大概还是因为……他们的世界,真的相差得太远太远了。

    不过厌恶归厌恶,万幸的是,庄景玉还是很清楚自己的实力的。就算再怎麽看不惯,他也知道自己那时候唯一能做的,也不过就只有忍而已。反正那些人都是自愿的,而他贫苦学生一个,学费基本靠拿奖学金过活,也不想惹出什麽不必要的麻烦。

    就这样,这种忍耐持续了将近三年,直到,轰动全校的“柳君城事件”发生。

    柳君城比他们低了两届,入学的时候,黎唯哲林烟这对作风诡异的情侣仍然风头够劲,全校抢眼。後来柳君城在他进入北一的第一个运动会上,因为只差一点点,就差点儿打破黎唯哲在高二时创下的百米短跑纪录,而小出风头,名气渐显。

    但这件事情激起的浪花很快就消退了。众人虽然好奇,不过可没谁有胆子提议,让黎唯哲去和柳君城比一比。

    真正让柳君城一夜成名的事情是:黎唯哲看上了他。

    而这还不够。继续开足马力火上浇油,让柳君城红得人尽皆知的事情是:对於黎唯哲的要求,柳君城竟然破天荒地,誓死不从。

    世上喜欢看热闹的人从来不少。北一因此涌起狂潮,其声势之大,像是要掀翻整个学校。

    柳君城名字起得古典,模样也长得,活脱脱一个清俊温润的古代读书少年。虽然单论五官的j致程度,和林烟比起来,还是差了那麽老远一大截,可一旦组合起来看,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越看越耐看,也越看越好看。

    总之绝对算得上是,黎唯哲一向喜欢的美少年类型。

    所以没道理放过的……只要入了黎唯哲的眼。

    那个时候的情况是,经过两年时间的挑选磨合,除了林烟那棵从来不移位的常青树之外,有资格停留在黎唯哲身边的人,基本都已经固定成群了。熟悉的面孔来来去去,让圈内人和旁观者都不禁感慨,黎唯哲实在是一个……太好太好的情人了。

    高二时部分人或因为学业,或因为出国,或因为单纯浪子回头,觉得这样太堕落,而想要退出游戏。本来担心黎唯哲绝不会轻易同意,心里害怕得不得了的,哪料到黎唯哲不仅做到了好聚好散,而且在散的时候,居然还给每个人都送了礼物,出手大方,笑著说全当纪念。

    太……太……太感动了!!!

    名为“黎唯哲”的光芒,第无数次地,闪瞎了一票狗眼。

    贵重礼物从天而降,所有人窃窃欢喜,暗想像这样既能玩儿得high又能得报酬的乐子,和像黎唯哲这样既慷慨又体贴的情人,估计这辈子,都再难遇到了吧。

    沈浸在“赚到便宜了”这点儿小小心思里的众人,并未认真想过,黎唯哲之所以会这麽坦荡大方,其实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之於他,无非玩物罢了。要走要留,甚至是生是死,都无所谓。至於送个礼物……呵,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呢。

    身边美男固定,新鲜感渐渐丧失──柳君城就是在这种危机四伏的情况下,作为一只水嫩可人的小羔羊,被迫推上祭台的。

    可最後被烤了吃的,却还不是他。

    是庄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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