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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停,手法优雅,快速切片。
“后来……那只猫不见了,不知道是跑去哪里了,猫常常会这样,一不留神就失踪了。”黑犬他妈低头看鸡汤有没有熬出颜色来,“他哭得好伤心,之后说再买一只,他也拒绝了,他说不是那一只就不行。”
汤咕噜噜的翻滚,片刻安静,白狐没有听到黑犬他妈的说话声音,抬头看看她。
“这孩子啊,他要守护什么东西,就一定会全心全力付出,真的很死脑筋。”黑犬他妈望着白狐,“你能不能不让他受伤?”
餐桌上摆上了美味佳肴,黑犬他妈唠唠叨叨劝黑犬多吃东西,白狐给黑犬夹菜,黑犬吃了白狐夹的菜,望着他爸,他爸面无表情,望着电视不说话。
一顿饭吃得百般滋味,吃完饭后,白狐收拾碗筷去洗碗。
黑犬他爸坐在位置上,拿出一根烟,又叹气收了回去,瘫坐在椅子上,浑身颓靡。
“你呀也别气了,白狐挺好的,又爱我们家儿子,又体贴温柔,长得还好看,我刚开始还以为他是个手不沾水的大少爷呢,结果刚刚做菜时候问了一下,人家又会开直升机又会缝衣服,厉不厉害!”黑犬他妈笑眯眯地坐在黑犬和黑犬他爸中间。
“哼,他还会开枪拿刀杀人呢,那些高利贷、卖淫、赌博,哪样不是三狐会干的好事。”
黑犬低头不语。
“是啊……除了是混黑社会这一点,他其他方面都好……”黑犬他妈摇摇头。
黑犬他爸低沉道,“以前我第一次看见这小子就讨厌他。”
黑犬他妈略微惊讶,因为白狐是人见人爱的类型,礼貌谦逊,皮囊漂亮,举止文雅。
黑犬看向他爸。
“明明是个那么小的小孩,我却有种他会变成怪兽的直觉。我在拳击训练场当老师,偶尔会遇到那种类型的孩子,大多数会放弃拳击在街头斗殴死掉,小数里能坚持下来的也没有,都去做更厉害的事情了吧。”黑犬他爸低头道,“白狐会变成三狐会的老大,我一点也不意外,只是,我希望你不要跟着他走,他这种怪物,活不长的。”
“……我做不到,对不起。”黑犬坚定不移,他抛不下白狐。
“哼……你脚趾甲剪得挺干净的。”黑犬他爸叹气道。
黑犬愣了一下,低头看不见自己的脚,只能看见自己的圆肚子,剪脚趾甲之类需要弯腰的事情都是白狐在帮忙。
“能有一个愿意为你剪脚趾甲的人,也是一种幸福。”黑犬他妈微微笑着,“只要你开心幸福健康就好,我们要求不多的,你看,多好多壮的一个小伙子。”
黑犬他妈笑着看儿子,黑犬全身上下都被照顾得好好的。
父母两人呆了一天就跑去旅游了,直到出发,黑犬他爸都没正眼瞧过一眼白狐,顶多给白狐翻白眼。
白狐也很无奈,不过幸好是在两人发情期结束后才拜访,要是处在发情期时候过来,不知道会怎么样……
电视里传来关于毒品流通的新闻。
“近日,警方在多个娱乐场所发现一种新型毒品,呈白色粉末和透明液体两种状态,有奇异的怪味,服用过后会诱使人提前甚至立刻进入发情期,据警方调查,犯罪者皆以转换体质、迷奸他人等诱惑使被害者或者加害者服下,请广大市民多多小心。”
“……转换体质,转换体质的意思是……白狐,三狐会那边是不是出事了。”黑犬心头浮起不好的预感。
白狐没有说话,拿起手机,四眼的电话就正好打了过来。
“喂,老大,程家的人说有事要找你,说要当面说,我给了他地址,估计现在快到了吧。”
叮咚——
门铃声响,白狐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金发碧眼的花美男,嘴角含笑,看见黑犬的样子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下黑犬的身材:“犬哥,好久不见了啊。”
白狐望了一眼黑犬:“我出去一会儿。”
随后关门跟着丹尼斯走了。
不到几分钟,门铃又响了起来。
黑犬起身,开门看见个矮矮的男孩,满脸怯懦,是之前在新年会上吐了他一身果汁的少年。
“……请、请问这是白先生的家吧……我、我叫程太子。”
第二十四章有债必偿
“……请、请问这是白先生的家吧……我、我叫程太子。”
虽然程太子这个名字有王霸之气,但本人实际上是个懦弱无能的家伙,天生身为beta,性格温柔,完全不适合在弱肉强食的家族中生存。
他的母亲是个短命的大小姐,经常卧病在床,在太子8岁时候没能熬过寒冬,随后太子的父亲也死在一次出警任务中。
在程大当家死后,少年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
他是beta,本应作为一个透明人活下去,却被白先生下了药。
某人把他转变为Alpha的消息告诉了所有人,然后一切都变了,他变成了金贵的太子。
穿上了黑色西装,接受专业的训练,大家对他寄予厚望,把他当做程家继承人培养,但他依然是个那个胆小怕事的少年。
他怕死,也本能的惧怕白狐。
他曾借助警界的力量,对这种药物展开调查,最后都因为不明阻力不了了之。
不,也许不是阻力,三狐会已经和警界融合在一起,不知不觉中,黑社会早已和警察开始合作。
程太子之前不曾被允许知道的事情,正一点点被周围人告知。
那些夜总会、赌场、高利贷都得以生存的原因,还有地下黑医院这么久还没被关掉的理由,警察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地下黑医院可以寻求警察的帮助。
比如黑医院的资料库遭人闯入,他们就寻求了警察帮助。
这件事是丹尼斯报告给程太子听的,丹尼斯给程家选出的傀儡局长当手下,实际上服务的还是程家。
医院里的资料没有遗失,但是多出了一样物品。
东西少了还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多了是什么意思呢……
“……留下的是什么东西?”程太子看丹尼斯拿出的东西,实在没有头绪。
“我想,这东西应该和白先生有关。”丹尼斯道。
“白先生……那我去找他问个清楚吧。”
他以前真正见过一次白先生,那个叫白狐的男人。
他们往日里没有交集,最多在聚会里知道有对方这么一个人。
白狐给他的印象就是浑身雪白,比起那些穿黑西装戴墨镜黑的帮老大,更像是个有洁癖的精英医生,举止优雅,坐在他的对面,表情从容温和,交谈时候,没有什么泰山压顶一般的恐怖的体验。
他本以为会是个更有魄力的强悍男人,但是白狐周围散发着温和有礼的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