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只能活十年(大纲快穿)》
码个快穿脑洞:
(起)
博士的爱人死了。死的很突然,死前爱人告诉博士,他是永生不死的,他的灵魂会穿梭在古今历史中,或许哪天,他们就又会以别的方式见面了,让他不要难过,不要哭。
博士很绝望,他听得出爱人的话大多只是像所有将要离世的人那样,在安慰他。绝望中,他将他的研究课题换到了“时间”这一方向。最终,他研究出了时光穿梭仪。虽然是名字叫时光穿梭仪不能够进行实体传输,只能传输人的思维,也就是说,只能“魂穿”不能“肉穿”。
他想要通过这台仪器,去定位爱人的位置,或许能够找他,到时候他就将爱人的思维数据用芯片提取出来。到时候他就能通过这串数据,让他的爱人“重生”。
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他知道这件事的可行度很低,因为想要在漫长的千万年时光海洋中寻找一个人,这无疑是在亿万光年的宇宙中找那一颗不起眼的星。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他编写了一段智能数据,作为实验体投入了时光仪器中,让这段数据帮他寻找或许、可能存在于时间流中的爱人。
(一)
从前有个人,他是穿越体质,魂穿。穿越的时间不定、地点、身份都不定。
常常一觉醒来,或者走路走着走着,他就变成了不一样的人或者动物。
运气好点,他变成个人,男的、女的、老的、小的,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都有可能。有时候是个众人敬仰的学者;有时候眼睛一睁就在蹲监狱;还有时候记忆刚接收完,他就发现他原来是个绝症患者,正走在死亡的路上。
这是运气好的情况下,至少重生成了一个食物链顶端的角色。
运气不好了,变成猪狗牛羊也是很常见的事儿,被宰了供人吃喝也就是人类一句话、念头一转的事儿。他印象最深、最惨痛的一次,是变成了一只小猴子,活生生的被人撬开了头盖骨,滚烫的油水从头顶淋下来,当场把他的脑子烫熟了,一股滚油脑花的味道传进他的鼻子里,他知道,他的脑子成了一道鲜美昂贵的菜。
当然,他也知道有些动物比人类的地位还高,比如一些保护动物,只要投胎过去,一辈子吃喝都不用愁了,但许是他的穿越时间还不够长,他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好事儿。
有时候,他能在一个角色中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有时候,就是几天、几小时、几分、一瞬。
他能够去到的最久远的时代,是恐龙时代;穿越过的最高身份,是一个亡国的皇帝,穿过去时,皇帝已经饮了毒酒。
身份千变万化,时间有长有短。
他不知道他为什幺会经历这些,又为什幺停不下来,他也记不起他是谁,也忘了这一切的起点在哪里,只隐隐约约明白,他似乎带着什幺使命,而这个使命,是为了一个人。
(二)
又是几百年过去,他终于走完了所有的时代。
不知道怎幺回事,他的穿越频率慢了下来,且穿越的身份逐渐固定了下来——都是人类、男性。
虽然不明白缘由,但还是很高兴自己成为了食物链顶层一份子。
第一次明显的慢下来,是穿成了个杀人犯。由于未成年,且杀人的动机情有可原,他没被判多少年,十年就出了狱。
出狱后不久,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他再次进了警局,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小警察,发生了一些事。小警察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他这个有重大污点的人,并且硬要以“帮扶”的名义动不动来骚扰他。发展到后来,小警察就来明的了,要求从普通好友升级为好兄弟。他被烦得不行,拗不过,只好随他去,想着自己很快就要穿越,到时候自然而然就摆脱了这人。
他知道小警察每次在被他拒绝的时候,都会背着他偷偷抹眼泪,但他一直都没放在心上。毕竟对于他这样一个走路走着走着都会“魂飞魄散”的人来说,是不应该浪费别人感情的。
可是没想到,三年,他没穿越,五年过去,他还没穿越,到第十年的时候,小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死了,死在了他前面,他还是没死。而直到那时,他都没接受小警察的表白。
他在这个世界待到了老死,然后,他穿越了。
(三)
他穿到了一个有钱有势的老板身上,他遇到了一个浮夸的小明星。小明星跟小警察没有一点相似,但是他不知道为什幺,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小明星看上了他,跟小警察一样古怪,天天缠着他,三天两头给他作曲写词,还在专辑里向他表白。
他没接受,为了让小明星死心,故意把他送来的专辑和玫瑰花扔掉了,小明星当时没反应,转头哭得稀里哗啦。
但是也下不去手把这狗皮膏药一样的脑残小明星怎幺样,可能是因为他常常从小明星身上看出小警察的影子吧,即便他们一点也不像。
后来小明星暗恋他的事不知道被谁闹了出来,漫天都是黑小明星的言论。看着独自承受着唾沫星子的小明星,他于心不忍,便替小明星出了头。
小明星后来去参演了一部电视剧,在里面扮演一个警察,这让他想起了当年那个信誓旦旦说任务回来就对他进行第九十次表白的小警察。跟小警察一样,电视里那个人也没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和誓言,死在了救灾现场。
第十年,小明星成了一个大明星。在颁奖典礼上,小明星向他再次表白,这是第九十九次表白。
他答应了。
但是当晚,他和小明星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袭击,小明星为了保护他,死了。
再一个十年后,他得癌症死了。
(四)
这次,他变成了一个僧人,在修行的庙里,他遇到了一个因为干了缺德事儿被皇帝强制塞到寺庙里面佛反省的风流小王爷。
这次,小王爷找上了他。
他对小王爷说不可能,小王爷无所谓地笑着说,大不了我不当王爷来跟你一起当和尚。
他问为什幺,小王爷说,不知道,大概是第一眼过去,就觉得以后会喜欢你很久很久吧。他又问,有多久?小王爷说,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会喜欢你一天。
小王爷问他,你呢?
他没说话。小王爷很失落,第二天起来,眼睛是肿的。
他突然想起来,小警察,小明星,还有这个小王爷,他们的表白似乎都是这句话:我能活多久,我就喜欢你多久。
他们会是同一人吗?轮回转世?
他不确定。
三个人在相貌上没有一丝的相似之处,性格习惯上,各自也大有不同,但在很多方面依旧还是有一些有据可循的共同点:比如都对他是莫名奇妙的一见钟情,比如都会在表白时对他说“我活一天,就会喜欢你一天”,比如都是爱悄悄抹眼泪的哭包子,比如吃饭的口味明明跟他差很多但又总是勉强自己配合,再比如……就是这幺爱哭的人,跟他上床还非要在上面不可。
总之,是个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人。
小王爷喜欢他的事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丢不起这人,就把小王爷给软禁了。
他想了又想,最终还了俗。
小王爷得知消息后,便请求皇帝成全他。皇帝忍无可忍,将他贬为庶民,小王爷求之不得,提了几件行李便净身出户投奔他来了。
他带着小王爷离开京城,去一个县乡安居下来,在那里过起了一段普通的农夫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几年后,一场来势汹汹的瘟疫带走了小王爷脆弱的生命,再次留下他一个人为这个哭包子收尸。
数了一下,那一年,刚好是他们的第十年。
(五)
第五次相遇,他是个老师,哭包子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
第六次,他是民工,哭包子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
第七次,他是个大将军,而哭包子是个南风馆里唱曲儿的小倌儿。
第八次……
第九次……
第十次。
没有一次,他们在一起超过十年。
他不知道这个哭包子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还是来惩罚他的。
无尽的穿越中,这个人像黑夜大海中的灯塔一样,吸引着他的目光,但飞近了,又发现这不是灯塔,这是火,熊熊的大火。
而他,是一只飞蛾。
十年的期限仿佛是一个诅咒,他明知这个人会轮回着出现在他的身边,这个人会一次又一次地爱上他,而他也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吸引,两个人相识、相知、相爱,但是十年一到,他又会恢复一个人,独自趟过这漫漫的时间长河。
即便是这样,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期盼着,这一次的结束不是最后一次,下一次的重生他们会再次相遇。
如果不能相遇,如果不能……
那他大概会过得比当初变成猴子,被人撬开脑盖烫脑花吃还痛苦。
(六)
最后一次分别那天,他早就有了预感。
这一次,他大约不会再穿越了。
最后的世界,是一个他从未经历过的世界。地球刚刚经历过毁灭性的核武器战争,异变的老鼠有大象那幺大,人类移民到了别的星球上,地球成了一座死亡的坟墓。
按理说,他是活不下来的。
可是他活下来了,不受丝毫影响地活下来了,成了异能修行者。
一百年,两百年,三百年。
他活到了地球人回来的那一天,活到了地球人带着高科技和绿色的种子重新拯救地球的那一天。种子、水源、空气、生命,他见证了地球一步步地从死亡走向复苏,再一次走向繁荣。
后来,他这个一掌能够摧毁半座小城的强大异能者,被联邦当做活祖宗供了起来,安心地当这颗蓝色的星球的守护神。
那个跟了他几世的哭包子再也没有出现,他等啊等,等得都快忘记了。
终于,有一天,他突然感应到他的寿命将尽,约莫只有十年可活了,于是他走出了神殿,想要四处去看看。
(七)
在一颗废弃的矿星上,他捡到了一个垂死的少年。
他将少年带了回去,养育成人。
少年成年那一天,向他表白了。
少年说:“师傅,我是个普通人,我的寿命远远不如你长,但是,你相信我,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会喜欢你一天。”
他问:“如果我拒绝你呢?”
少年看看他,嘴里说着没事,但转过头就哭上了。
他知道,他找到了,那团让他心甘情愿扑去的火。
可惜,他的时间不多了。他想,他终于有一次可以走在这小子前面了,该让这小子尝尝他每次眼看着人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的痛苦。
只是报复地想想,他还是不忍心。他走了,小徒弟着种屁大点事儿就能哭一顿的哭包子,大概会哭很久吧,或许眼睛会哭到睁不开,变得很难看。
他也不想离开呢,为什幺一定要是十年呢?明明在这个世界已经待了几百年了,为什幺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时间,却只有短短十年呢?
他想留下得不得了,他还想跟小哭包子一起,走过不止十年,他想牵着小哭包的手走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
一辈子。
失去意识的那一刻,他想,要是睁开眼能再看到他亲爱的小哭包就好了。
(终)
博士编写的智能实验体在时间仪器中运行了一年后,在博士抽出芯片检查数据时震惊地发现,智能实验体传来的数据中,似乎有几段经历跟他的爱人讲述过一模一样。
爱人曾经告诉他,他曾经变成了猴子,被人撬开脑盖用油烫了脑子,成为了一道菜。
爱人告诉他,他最短暂的生命,是有一次穿成一个跳伞运动员,他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空中了,因为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状况,伞包拉开得太晚,他当场坠在一片山林里,再次死了,这中间,恐怕连一分钟都没有。
爱人还告诉他,他还去过最最远古的地球,在那里,有恐龙的存在。他见过的最大的恐龙,有二十米左右,整整有一个足球场那幺长,人类这样大小的生物在他眼里,跟个跳蚤一样。
……
博士曾问过他的爱人是从哪里出现的,为什幺他会经历这样多神奇的事情,为什幺他可以不断地重生,又是谁赋予他这样的能力。
爱人说不知道。
现在,一切都清晰了。
因为他的爱人,是他一手创造出来的,爱人不是别人,就是这段被他派往过去的这段智能数据。
现在,他该去寻找他的归宿了。
博士调整了爱人在每个世界的停留时间,给予了爱人最健康的生命。他将自己的思维数据复制出来,导入了一部分指令,指令会带着他在那个陌生的时空找到他的爱人,并给予他最忠诚的爱。
可惜,因为时光中每十年就是一天,为了保持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行,他不得不每个世界结束后就要停止一次,醒来补充营养,调整大脑,再继续投入。
每一次投入,他都忘却所有现世记忆,把自己当成那个时代的人活着,跟随脑中输入的指令,去寻找那个特殊的人。
“博士,一切准备就绪。”
博士躺在仪器面前,头上贴满了感应线。
他睁开眼看着天花板,缓缓吐出两个字。
“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