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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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包树出走了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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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c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y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s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s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s了上去比较好。把你s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s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s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zg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zg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zg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zg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zg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过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zg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葛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第二章 爱随谎言消逝了

    1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会爱上她?

    她可爱呀!我说。

    你更可爱!他用手拍拍我的头。

    像土著一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吗?我说。

    你也是土著!

    什么土著?

    香港土著!他说。

    这样问,是因为林方文告诉我,他要去学潜水。

    是跟葛米儿学吗?

    是参加潜水店的课程,学会理论之后,还要在泳池实习,然后才可以出海。那个时候,葛米儿便可以教我了。

    会不会很危险?我担心。

    每一年,溺毙的人比潜水意外死亡的人多很多。他说。

    那是因为游泳的人比潜水的人多很多呀!我说。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去学潜水,他这个人,可以因为兴之所至而去做任何事情。只是,这一刻,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兴趣还是因为葛米儿的缘故。如果威威没有离开,那该有多好?

    我为什么会担心和怀疑呢?是我对他没有信心,还是这种想法根本是很正常的?对于出现在自己所爱的男人身边的任何一个稍微有条件的女人,我们总是有许多联想的。他会被她吸引吗?他会爱上她吗?一生之中,我们重复着多少次这样的忧虑?这些微小的妒忌,本来就是爱情的本质;可以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2

    沈光蕙终于和比她小三岁的余平志开始交往了。她自己大概也想不到吧?还是一名中学生的时候,她爱上了比她大三十六年的体育老师老文康;许多年后,她却爱上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命运真爱开她的玩笑。

    她说:很久没有被人追求了,有一个也是好的。

    沈光蕙好像从来不会很爱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痴痴地爱着一个男人。每一次谈恋爱,她也是有所保留的。后来,我终于了解她。当一个人曾经被爱情出卖和玩弄,怀抱着恨;那么,她唯一最爱的,只有自己了。

    余平志有一位很爱下厨,也很会做菜的妈妈。她没有一刻可以闲下来,心血来潮的时候,她会做许多美食拿去给朋友品尝,沈光蕙也吃了不少,而且赞不绝口。那天晚上,沈光蕙就捧着一大盘余平志妈妈做的醉j,约了朱迪之一起来我家。

    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j。

    味道怎么样?沈光蕙问我们。

    朱迪之竖起大拇指说:为了我们的幸福,你千万不要跟余平志分手。你跟他分手了,我们便再吃不到这么美味的菜。

    她做的咖哩鸭比这个更好吃呢,那种味道,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沈光蕙说得眉飞色舞,我怀疑我不是爱上余平志,而是爱上他妈妈做的菜!

    从前的人不是说,女人想要攻陷男人的心,要首先攻陷他的胃的吗?然而,这些也许过时了。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新闻,一个女孩子常常被她的厨师男朋友打得脸青鼻肿,终于有一次,她熬不住了,打电话报警,救护车来到,把她送去医院。

    记者问她:

    他这样打你,你为什么还要跟他一起?

    那个两只眼睛肿得睁不开的女孩子微笑着说:他做的菜很好吃,每次打完我之后,他也会做一道美味的菜给我吃,求我原谅他。

    这就是她爱他的理由。她也许是天底下最会欣赏美食的人。为了吃到最好的,她甚至甘心捱打。肚子的寂寞,比心灵的寂寞更需要抚慰。爱欲和食欲,是可以结合得如此凄美的。

    沈光蕙说:他妈妈是烹饪神童,她很小的时候已经会做蛋糕。

    说起神童,你们记得我们小时候有个神童名叫李希明的吗?朱迪之问。

    我怎会不记得呢?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是心算神童,他心算的速度比计算机还要快,几个成年人全都败在他手上。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为什么我不是神童呢?我真的希望自己是神童,那么,我的人生便会很不平凡。

    他现在在我们律师行里当信差!朱迪之说。

    不可能吧!他是神童来的!我说。

    真的是他!他并没有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而且,他计算的速度也跟我差不多。朱迪之沾沾自喜的说。

    难道他的天赋忽然消失了?怎会这样的?沈光蕙问。

    一个曾经光芒四s的神童,结果成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考不上高中,这个故事不是很传奇吗?我问朱迪之:

    我可以跟他做访问吗?

    我试试看吧。他人很好的,应该没问题。

    李希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相约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见面。他来了,神情很羞涩。我对他的容貌,开始有点记忆了。这位当年我既仰慕又妒忌的神童,已经长大了,就坐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会痛苦,然而,对于往事,他似乎并不留恋。

    除了数学,李希明在其他方面的成绩并不好。他的天才,好像是在十一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消失的。

    我爸爸当时带我去看了很多医生,他认为我是生病了。他不能够接受我不再是神童。李希明告诉我。

    那你自己呢?会不会很难受?

    他耸耸肩膀说:做神童一点也不开心!其他小孩子会妒忌你,而成年人却只会出题目考你。神童是没有朋友的。

    他又说:另外一位神童,不知道现在变成怎样呢?

    还有另一位神童的吗?我奇怪。

    他点了点头:我们比试过的,他赢了我。因为我们是在一位数学教授那里比试,而不是在电视台表演,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他叫什么名字?

    韩星宇。李希明说。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

    你记不记得那位教授的名字?

    是莫教授,他家里有许多很美味的巧克力曲奇。他微笑着回忆。

    另一个神童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呢?当时的我,只是想把他找出来,跟李希明的访问放在一起。我没有想到,那同时也是我的另一个故事。

    3

    我去拜访了莫教授,那个时候,他已经退休了,满头白发。提起韩星宇,他还是记忆犹新。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事了,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子。莫教授戴上老花眼镜在书架上找资料。

    找到了!他拿出一本已经发黄的记事簿,翻到其中的一页。

    我把当天的情况记录了下来。莫教授说:他在一分钟之内可以算出3,869,893 的立方根是157 。他更能够心算出3,404,825,447 的八次方根是23!当时他只有八岁。他的智商绝对不会少于二百。

    你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他十一岁时跟家人移民到美国了,听说他十四岁已经考上麻省理工学院。以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难道要到美国去找他吗?我不禁泄气。

    我问莫教授:神童有什么特征?

    莫教授摘下老花眼镜,说:他们通常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而且回忆的速度极快。他们的世界是我们没法理解的。

    那么,一个神童又为什么会突然失去神奇的力量,变成一个普通人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也许,当一个人长大了,思想复杂了,心思不再澄明了,也就没办法像小时那样专注。小时候,他们是一面放大镜,看什么都比别人清晰,长大了,这面放大镜也压平了,再没有什么特别。莫教授说。

    然而,韩星宇毕竟比李希明幸运。他十四岁便考上大学,证明他的人生将会很不平凡,上帝特别眷顾他。

    原来在这里!我当天跟他们两个拍了一张照片。莫教授在一堆旧资料中找到一个发黄了的木相架。

    相片中,站在莫教授左边的是李希明,右边的那个,便是韩星宇。他长得比李希明高一点,同样有着羞涩的神情,眼睛很大,头发有点天然鬈曲。

    他究竟在哪里呢?

    4

    我打电话到美国那边调查,结果发现,韩星宇的确是十四岁考上大学的。在博士班毕业时,他是班上最年轻的博士,而且一直也是拿奖学金的。

    然而,更惊人的发现是,他在两年前已经回来香港了。

    他就在香港吗?

    我翻查电话簿,找不到用他名字登记的用户。他在哪里呢?难道我要登报寻找这位神童的下落吗?

    那天,在律师行附近的咖啡室跟朱迪之见面时,她想到一个找韩星宇的方法。

    说不定他在这两年内有买卖过房子,我可以回去律师行查一查的。她说。

    你也想知道他变成怎样吗?我问。

    是为了帮你写好那篇神童故事呀!当然,我也想知道另一个神童的遭遇。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宁愿自己是韩星宇还是李希明?

    那还用说?当然是韩星宇了。

    但是,从这个角度去写的话,对李希明是不公平的。他现在很快乐,也很满足。

    朱迪之用手支着头,一边幻想一边说:对呀!韩星宇现在也许很不快乐!

    其实,你也是神童!我说。

    她兴奋的跳了起来:是吗?是吗?这个我自己也是知道的。

    你当年只有十四岁,已经开始谈恋爱,等于现在的十岁。对于性a,你尤其有天分,你不是性a神童又是什么?我戏弄她。

    她撅着嘴巴说:你说得太夸张了吧!你千万别在陈祺正面前说我十四岁便开始谈恋爱。

    你是怎样跟他说的?

    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说是第一个已经不可能了吧?我说。

    就是呀!其实,我也没有说谎,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遇上了他,我才知道从前那些根本不是爱,不值得再去提起。爱一个人,你是会自爱的。读书很吃力,我曾经想过放弃,然而,我知道我要上进。他让我活得有尊严。

    她终于找到了圆满的爱情。只是,后来又有些不一样了。爱,总是有遗憾的。y晴圆缺的,并不单单是月色。

    你猜你会不会找到韩星宇?朱迪之问我。

    我会找到他的!我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感觉,我相信我早晚会找到他。

    当你终于找到这个神童,他也许已经变成一个花甲老翁了。

    最好不要这样吧?

    等消息的那段日子,我看了一些研究天才儿童的书,还有几本以天才儿童作为主角的小说。天才儿童似乎都是不快乐的。可是,常人不是也会不快乐吗?我想起了莫札特,不是那只可怜的鹅,而是天才横溢的莫札特。他死于三十五岁,也许是好的。他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天赋忽然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死的那一天,他还没有被贬下凡尘。上帝是厚爱他了。

    5

    朱迪之那边一直找不到头绪。

    韩星宇不是念电脑的吗?既然他回来香港,应该也是做着电脑有关的工作吧?神童本来就是一部有人性的电脑,有比电脑更适合他们的行业吗?我怎么没想到?

    我翻查了所有电脑公司的资料,目标集中在有规模的电脑公司里。终于,我找到他了。当电话接线生说:我们这里是有一位韩星宇先生。那一刻,我简直兴奋得跳上了半空。

    他的秘书却说:

    韩先生去了游乐场。

    难道他的心理年龄仍然停留在十岁?

    我留下了我的联络方法。第二天,我接到韩星宇打来的电话,他的声音爽朗而愉快。

    我直截了当的说:

    我想跟你做一个访问。

    是关于什么的?他问。

    神童的故事。我说。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起来,爽快地答应了。我当天就来到他的办公室。

    我以为神童长大了会比同年龄的人苍老。然而,站在我面前的韩星宇,一脸孩子气,谦谦有礼。就跟照片上的一样,他有一双大眼睛,只是那头天然鬈曲的头发不见了,也许是剪掉了。他现在是这家背景雄厚的电脑公司的总裁。我发现他是个左撇子,李希明却不是。难道善用右脑的左撇子真的比较聪明吗?

    你怎会知道我的事?韩星宇好奇的问我。

    我见过莫教授。我说。

    喔,莫教授他好吗?

    他退休了,但是,他对你的印象很深呢。

    他那里有最好吃的巧克力曲奇,是他太太做的。我是为了那些曲奇才去给他做实验的。韩星宇微笑着回忆。他最怀念的,不是八岁时已经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心算出一个七位数字的立方根和一个十位数字的八次方根,而是教授太太的巧克力曲奇。

    李希明也是最怀念那些曲奇。我笑着说。

    你见过李希明吗?他现在好吗?

    他在我朋友工作的律师行当信差。十一岁那年,他的天赋突然消失了,变回一个平凡的人。

    你的故事是要把我们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吗?这样不是太好。他关切的问。

    我曾经以为他会是个怪人,他的智慧却并没有使他变得无情和骄傲。

    人是没得比较的,我也不打算这样做。我说,李希明现在活得很快乐,他并不怀念做神童的日子。我想写的是两个被认为是天才的孩子的成长和梦想。

    好吧!我接受你的访问。他说。

    他又问我:你是怎样找到我的?

    那个过程很曲折。我说。

    我把寻找他的经过大致跟他说了一遍。

    两年前,我还不是在这个行业里。他说。

    你在哪里?

    在华尔街一家外资银行当总裁。

    那时你只有二十六岁,你的下属会听命于一位这么年轻的总裁吗?

    他笑了:当时我冒充三十岁。

    为什么会跑去华尔街呢?你念的是电脑。

    我要去了解金钱。

    了解?

    了解资金的运作,将来才可以做好电脑这盘生意。找不到投资者的话,多么棒的梦想也是没法实现的。

    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我问。

    我们现在正努力发展一套资讯超级公路的软件。

    所谓资讯超级公路,就是我们后来所知道的互联网。在一九九四年,互联网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

    到时候,这个世界将会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上的距离将会缩小,而知识将会是免费的。

    那么,你想做的是——

    网上大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得到知识。他踌躇满志的说。

    你为什么要回来香港呢?在美国发展不是更好吗?

    我想为中国人做点事。将来,网上大学要在中国大陆发展。

    他满怀憧憬,我却觉得惊心动魄。这是一条多么遥远的超级公路?在香港这个细小的都市里,理想是奢侈的,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却为了理想而奋斗。

    也许我会失败。他说。

    没有理想的人生,不也是失败吗?我说。

    你喜欢唐吉诃德吗?他问。

    我本来想说,我上中一时读过塞万堤斯这本小说,那时我十一岁,谁知道他说:

    我六岁时第一次读《唐吉诃德》,便爱上了他。他也许是个疯子,但是,我喜欢他的精神,人有时候总要去梦想那不可实现的梦想。

    我们谈了很多关于他的工作的事。末了,我问他:神童的生涯快乐吗?

    上大学时是最不快乐的。他说。

    为什么?

    我十四岁上大学,所有女同学都比我大四、五年。他们把我当做小孩子,不会和我约会。他笑着说。

    你现在的心理年龄也是二十九岁吗?我问。

    为什么这样问?

    你秘书昨天说你去了游乐场。

    是的,我去想事情。

    去游乐场想事情?

    我童年时没有去过游乐场。他说,我跟其他小孩子合不来。为了证明自己与别不同,我硬说去游乐场太幼稚了。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些什么。

    你喜欢玩哪种游戏?

    回转木马。他带着童稚的微笑说。

    我也是!我兴奋地说。

    最好玩的回转木马是欧洲那些跟着流动游乐场四处去的回转木马。没有固定的地址和开放时间,驾车时遇上一个回转木马,便可以立刻把车子停在一旁去玩,有一种偶遇的惊喜。整个访问的过程里,这是我见到他的最童真的一刻。

    你为什么喜欢玩?他问我。

    我喜欢那永远不会停的感觉。我说。

    但是,音乐会停。他说。

    是的,那是我最失落的时候。不过,音乐一定会再响起来。我说。

    那是我为什么喜欢回转木马的原因。它是一片永不之地,永远不会结束,永远圆满。人生要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可是,人生总是要我们在遗憾中领略圆满。不是吗?我们从分离的思念中领略相聚的幸福。我们从被背叛的痛苦中领略忠诚的难能可贵。我们从失恋的悲伤中领略长相厮守的深情。

    那一刻,我也没有想到,在追寻韩星宇和与他相识的过程里,我也同时偶遇了一片永不之地。

    6

    自从那次访问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韩星宇。后来有一天,我们又碰面了。

    那天晚上,我和朱迪之一起去看电影。完场之后,我碰到也是刚刚看完电影出来的韩星宇。他身边还有一位蓄短发、戴眼镜、个子小小,看上去很灵巧的女孩子,看来是他女朋友。

    他主动走上来跟我说:

    你那篇访问写得很好。

    谢谢你。我说。

    很感性。他说。

    我们说过再见,他匆匆的走了。

    他就是那个韩星宇吗?朱迪之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的外表和谈吐跟普通人没有分别呀!朱迪之说。

    神童长大了,也是普通人,不会变成外星人。

    是的!虽然你说我是性a神童,可是,我长大之后也不会有四个茹房。我还是跟其他女人一样,也会失恋。

    他女朋友看上去也很聪明呀!我说。

    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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