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穿越官家嫡女(完结)第5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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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官家嫡女(完结) 作者:肉书屋

    有无数清兵包围了庆林城。

    护城河早已经冰冻结实,上面盖着厚厚的一层雪,若昨夜无人守城,一团混乱,庆林城怕是早已经沦陷。

    这个时候吴怡已经看见了被挖出来的数具尸体,在挖出后金五贝勒时,他被护卫压在身下,只是受了轻伤。

    “为什么?”吴怡救出差点被锦衣卫打伤的五贝勒。

    “并不是只有大齐才为了皇位纷争,我阿玛太喜欢我了。”五贝勒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城外的人说是为了接你,你跟他们走吗?”

    “让我看看城外的人是谁。”五贝勒说道。

    “城外是六贝勒的镶红旗。”五贝勒的一名侍卫说道。

    “老六?他可真是等不及啊……”

    后金与大齐不同,大齐还讲究嫡长子继承制,后金则完全是狼群政策,一群儿子,各凭本事,有能者居上。

    五贝勒还活着,多少给吴怡一些信心,这个时候有些百姓也过来跟着挖掘,“咱们这边的人应该是在西边。”一个锦衣卫说道,“可谁知道西边挖出来的是五贝勒。”

    “继续挖,哪边都挖。”吴怡说道,她不懂爆炸原理,只知道继续挖。

    幸好这是古代,没有预制板,城墙是青砖加糯米浆所筑,爆炸之后大块的不多,很快挖到了穿着大齐官服的人。

    只是被砸得已经看不清面目,众人的心都有些发凉。

    “挖!”吴怡就那么在寒风中站着,一直到夏荷给她披了条毯子,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冻僵了。

    这个时候将军夫人都回来了,聚在一起目光坚毅的等待着挖掘的成果,边城的女人们,早就学会了面对生死,也早学会了保卫自己。

    有后世人说,正是这群将军夫人们,在吴雅的带领之下,保住了失去将领的庆林城。

    就在所有人因为尸骨的增多而失去希望时,忽然有一个锦衣卫像是听见了什么,让人停下动作,“这里有人!”

    一个留下的城门官走了过来,“这下面有一道暗门——”

    众人的眼睛都有些发亮,暗门被打开时,里面出来的第一个人就是铁勇男,“谁在守城?!”他大喊道。

    “雷定豫!”吴怡同样大声回应。

    “那小子——”铁勇男说了这三个字,一头栽倒。

    “医官!医官!”

    肖远航、曹淳、太子一个一个的从里面钻了出来——“第一波炮轰时,铁将军想到了城门下面的暗门,护着我们下去,还没等让旁人进来,第二波炮轰就到了——”曹淳说道,他看吴怡的眼神却有些躲闪。

    “沈大人在下面!沈大人在下面!”太子指着暗门里面,不停地喊道。

    等所有人扶出沉思齐时,吴怡首先看见的是他血流不止的头——

    “他……”

    “里面有石头掉下来,他为护着太子,头被砸伤了。”曹淳说道,他现在整个人都有点放空。

    “先别说了,救人要紧。”肖远航说道。

    也许是因为庆林城里没乱,也许是因为派进城里烧粮仓的小股精兵被神秘人群截杀耽搁了时辰,又被后赶去的精兵屠杀殆尽,五贝勒的正白旗又远远的将他们围住,城外的镶红旗果然撤了军,五贝勒带着国书被接走,庆林城之危暂解。

    铁勇男断了三根肋骨,其中一根伤了内腹,幸好当时庆林城里有太子带来的数名太医,总算把他的命保住了。

    可到沉思齐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沉思齐高烧不退,头上外伤的血止住了,太医却说内伤难治,吴怡命人用冰块做成冰枕,让他枕着,这种情形吴怡这个现代人倒是知道怎么处置——送医院做开颅手术。

    “二奶奶……”夏荷从吴怡拿冰枕给沉思齐枕,就觉得吴怡有些惊傻了,不由得话里太了哭音。

    “有传教士吗?”吴怡说道。

    “什么?”

    “这附近有教堂或者传教士吗?”

    吴雅原也在一旁替吴怡伤心,听见她这么一说,倒有了几分的清明,“庆林城里没有,往南走三十里,闵江城里有,只不过那人长得怪吓人的。”

    “麻烦四姐请他来。”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十个里面倒有一半懂些西医,请他们来总比这些不知道如何手术的中医强些。

    半斤在门外不停地念叨着,还有几天二爷就二十一了……

    生死大劫——

    就算是那张道长说的是对的,他可还说过自己是沉思齐的贵人呢,沉思齐死不了,想死都死不成——

    也许吴怡真的是沉思齐命里的贵人,也许这个大运真的撞得不错,那个传教士不太懂医,可传教士有一位来自法兰西的朋友是名医生,在这个没有脑ct的时代,沉思齐的运气也不错,只是硬膜血肿,“这位夫人,大齐朝的人都不肯让我给他们手术,没想到夫人却——”

    “当年我国有位名医,名唤华佗的,最擅开颅,可惜被一位多疑的权臣杀害,所著医书尽毁,那权臣也死于头疼,想必贵国医术,与华佗神医异曲同工,小妇人自是信得的。”吴怡说道。

    “你丈夫伤很重,能不能醒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我们这儿不信上帝,我们信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我信他们都不会让他死。”吴怡甚至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她守着沉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沉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沉思齐喝着药,沉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j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发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番外一章——万春

    我是万春,我有一些秘密,就算是在死去的时候,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是那种宫廷里常见的让人在午夜时惊醒觉得恶心心悸的秘密,而是会在某个冬日,阳光温暖的照进宫室的午后,端着一杯来自边城的烧酒,一个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秘密。

    我认得沉思齐,那个如今已经名扬四海的男人,在京城中我们是点首之交,在边城时他却是我的初恋。

    他是在边城时并不经常出现的那种男人,俊美、颀长,嘴角总带着一丝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净与和煦人气息,就算是在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边城的绝大多男人身上汗味与皮革味道加起来能薰死一群人的夏天,他还是那么的干净好闻。

    我是漂亮明艳的,总有人会偷偷的看我,可是他的目光却很少在我身上驻足,我并不在意这一点,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有了很多偷看他的机会。

    这种偷看总带着一丝罪恶感,因为他是有妇之夫,他有一个让人汗颜的完美的妻子,漂亮、聪慧、温柔,像是亲姐姐一样的关爱着我,这也是我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原因。

    我曾经偷偷的做了一双鞋,那是我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双鞋,为了那双鞋我的手被扎得满是伤口,可是一想到他会穿上这双鞋,我总会偷偷的笑。

    当时还是侧王妃的吴柔希望我进别宫去陪她,我知道那天下午是唯一一次送鞋的机会了。

    那天阳光很温暖,脚踩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直响,我一个人怀里揣着鞋,就那样等在他回别宫的必经之路上。

    可是就在他骑马走过街边的声音传过来时,我退后了——

    我不知道如果他接了鞋我会怎么样——他如果接了鞋,接受了来自我这样一个不是他妻子的女孩的好意,他还是我心中那个爱家爱妻子有情有义的完美男人吗?他还是那个出身良好,博学多才,品行出众的男子吗?他还是我在梦里描画的那个人吗?

    如果他不接我的鞋,却把我送鞋的事告诉了那个对我像是亲妹妹一样好的吴姐姐,我还有什么面目去见她?

    我退后了,一步一步的退后了,一直到靠在了墙上——

    他骑着马,就那样在那条路上急驰而去,他也许看见了我,也许没看见,也许看见了我却认不出来,我对他来讲是那么面目模糊的一个边城的傻姑娘——

    侧王妃把我带进了宫,让我陪伴着那个年老的君王,有人在很久以后问我恨不恨她,我说不恨,那个君王是那么的孤单而可怜,他拥有天下,却连一个能够说话的人都没有,他拥有十几个儿子,却从没有真正的做过父亲,太子也许是唯一一个真正把他当成父亲的人,可他却不能只是太子的父亲,这难道不可悲吗?

    他总说我单纯,因为惫懒甚至不肯练字,说我傻乎乎的,说话得罪了人都不知道,说我不懂识人,看着宫里的什么人都是好的,可他喜欢我,我也能真正的使他快乐,当他快要死去时,他跟我说,万春,你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我说这宫里都是好人,谁都能容下我这个来自边城的傻姑娘,若是容不下我,我就回辽东,住在别宫里,没事喝酒打猎,好不快活。

    他笑了,笑得单纯的像个孩子,他说如果人人都像你,该有多好。

    他留了一道旨意给我,让我在宫里呆不下去时拿出来,那旨意上说我可以回家了,住在别宫里。

    我从没有拿出过这道旨意,就算是接到太后让我殉葬的懿旨时,我也没有拿出来过。

    我想念边城,想念边城的山、边城的水、边城冬天的雪、边城冷冽的空气、边城辣的酒、边城冬日的午后那个骑马的男子。

    154、永王之乱

    吴怡总在试图回忆那段在边城最后的日子,回忆却总是混乱的,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于大齐朝最重大的事件当中,当然,后世的史书也不会记载她这个只会存在于注脚中的女子。

    在看那些夺嫡大戏,夺嫡故事的时候吴怡总会想起那些女人们,她们是那么的默默无声,追随着自己的丈夫或荣或辱,没人知道方夫人在知道自己的丈夫喊出诛我十族又如何,结果连累十族被诛时的情形;没有人知道鳌拜嫁入苏克萨哈家的女儿,如何面对把自己嫁入苏克萨哈家却也亲自毁灭掉自己夫家的父亲。

    男人们总在前台搏杀,女人们却在后宅维护着一个宠大的家庭,同时徒劳的祈祷着男人搏杀的结果不会把整个家庭推向深渊。

    冬天路途寒冷难行,两国的国书一直到十二月初才正式签定,太子陪着后金的五贝勒,一起登上城楼看烟花,半个边城的人都从家里出来了,抬头仰望天空,期待着一年最盛大的烟花表演。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当天的第一声巨响,不是来自天空,而是来自城楼。

    吴怡是跟吴雅一起听见有人炮轰城楼的消息的,两个女人都呆住了,在城楼上此时有着太子、兵部尚书、大理寺卿以及庆林城里所有的文武官员,有着后金的贝勒和数名大臣,有着她们的——丈夫。

    吴怡推了推吴雅:“四姐!咱们得去城楼!”

    铁家的车马像是飞一样的驰向城楼,一路上无数纷乱四散的百姓,在看见这辆车马时都让出了一条道路,当她们终于到达城楼的时候,看见的已经是一片火光,威巍的城楼此时只剩摇摇欲坠的一半残存。

    雷定豫正在指挥剩下的锦衣卫在拚命的挖石头,不停地喊着太子!太子!留着金钱鼠尾头的满人,也在寻找着五贝勒,虎威营的士兵则在徒手挖着他们的将军们。

    “谁在守城!谁在守城!”吴怡扶着吴雅,大声地喊着。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你看我我看你,吴雅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刘副将!刘副将!”

    脸上满是黑灰的刘副将站了出来,“夫人!”

    “今天在外面的值守将军是谁?”

    “是万将军。”

    “万将军呢?”

    “万将军在第二波炮轰时,为了上楼救人,被炸伤了。”

    吴雅有些怔愣,她学习的都是如何管理后宅,她从不知道在这种情形下要怎么办,“雷表哥!”吴怡喊着雷定豫,他是现存的武官中职位最高的了。

    雷定豫用一种你别捣乱的眼神看着吴怡。

    “无论是谁炮轰城楼,都不会止是要城楼上文武官员的命,雷表哥你现在是城里职位最高的武官,按律应是你指挥三军是吗?”

    雷定豫点了点头,满脑子都是太子的他,总算恢复了一些清明。

    “但是你不是虎威营的人,他们不会听你的。”

    雷定豫又点了点头。

    “四姐!他们总会听你的吧!”吴怡推了推吴雅。

    吴雅有些发傻。

    “你是刘副将是吧?麻烦你保着我四姐巡城,传令虎威营的将士,听从雷大人号令,守住四城,派重兵把守粮仓,派精兵出城找寻放炮之人,无论能不能找到,都是半个时辰即回。”

    雷定豫看着那片瓦砾,还是有些犹豫。

    “雷定豫!万一鞑子或是叛逆杀入城中,无论是太子还是我们,都活不成了!”吴怡干脆喊着雷定豫的名字,这些锦衣卫并非军人,他们一辈子学的就是如何保卫皇帝保卫太子,让雷定豫瞬间进入将军的角色,实在是很难。

    “多谢表妹。”雷定豫向吴怡抱了抱拳,“虎威营的兄弟们!跟我走!”

    吴雅为难的看着吴怡。

    “四姐,你是想要在这里守着,等着城破,还是去守城?”

    吴雅咬了咬牙,“我去守城。”

    “这边有我。”

    雷定豫看了眼自己娇弱弱的表妹,这个女子在这种情形下出奇的镇定,“锦衣卫的兄弟们,听沈夫人的!”

    “虎威营能动的,都跟我走!”他第二次命令这些人,吴雅站到了他的身后。

    虎威营的士兵,看了看雷定豫,又看了看吴雅,看了看刘副将,最终还是放下了手中的瓦砾,跟着他们上了城墙。

    雷定豫也是将门之子,他知道的三军情形要比吴怡靠谱的多又有刘副将的帮忙和吴雅在他身边的坐阵,很快收拢了虎威营,一片漆黑只有城楼的火光的庆林城终于在城墙上燃起了无数的火把,红衣大炮对准一片漆黑的城外。

    这个时候城里别的将军夫人也赶到了,一听说吴雅跟着雷定豫上了外城墙去守城,竟有一多半人的也跟着上了城墙,还有人奔赴各大营,安抚三军,铁勇男直属的只有虎威营,这些将军夫人的到来,让别营信不过雷定豫的兵士也开始听从命令。

    在天亮之时,众人这才看清,早有无数清兵包围了庆林城。

    护城河早已经冰冻结实,上面盖着厚厚的一层雪,若昨夜无人守城,一团混乱,庆林城怕是早已经沦陷。

    这个时候吴怡已经看见了被挖出来的数具尸体,在挖出后金五贝勒时,他被护卫压在身下,只是受了轻伤。

    “为什么?”吴怡救出差点被锦衣卫打伤的五贝勒。

    “并不是只有大齐才为了皇位纷争,我阿玛太喜欢我了。”五贝勒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城外的人说是为了接你,你跟他们走吗?”

    “让我看看城外的人是谁。”五贝勒说道。

    “城外是六贝勒的镶红旗。”五贝勒的一名侍卫说道。

    “老六?他可真是等不及啊……”

    后金与大齐不同,大齐还讲究嫡长子继承制,后金则完全是狼群政策,一群儿子,各凭本事,有能者居上。

    五贝勒还活着,多少给吴怡一些信心,这个时候有些百姓也过来跟着挖掘,“咱们这边的人应该是在西边。”一个锦衣卫说道,“可谁知道西边挖出来的是五贝勒。”

    “继续挖,哪边都挖。”吴怡说道,她不懂爆炸原理,只知道继续挖。

    幸好这是古代,没有预制板,城墙是青砖加糯米浆所筑,爆炸之后大块的不多,很快挖到了穿着大齐官服的人。

    只是被砸得已经看不清面目,众人的心都有些发凉。

    “挖!”吴怡就那么在寒风中站着,一直到夏荷给她披了条毯子,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冻僵了。

    这个时候将军夫人都回来了,聚在一起目光坚毅的等待着挖掘的成果,边城的女人们,早就学会了面对生死,也早学会了保卫自己。

    有后世人说,正是这群将军夫人们,在吴雅的带领之下,保住了失去将领的庆林城。

    就在所有人因为尸骨的增多而失去希望时,忽然有一个锦衣卫像是听见了什么,让人停下动作,“这里有人!”

    一个留下的城门官走了过来,“这下面有一道暗门。”

    众人的眼睛都有些发亮,暗门被打开时,里面出来的第一个人就是铁勇男,“谁在守城?!”他大喊道。

    “雷定豫!”吴怡同样大声回应。

    “那小子——”铁勇男说了这三个字,一头栽倒。

    “医官!医官!”

    肖远航、曹淳、太子一个一个的从里面钻了出来——“第一波炮轰时,铁将军想到了城门下面的暗门,护着我们下去,还没等让旁人进来,第二波炮轰就到了。”曹淳说道,他看吴怡的眼神却有些躲闪。

    “沈大人在下面!沈大人在下面!”太子指着暗门里面,不停地喊道。

    等所有人扶出沉思齐时,吴怡首先看见的是他血流不止的头。

    “他……”

    “里面有石头掉下来,他为护着太子,头被砸伤了。”曹淳说道,他现在整个人都有点放空。

    “先别说了,救人要紧。”肖远航说道。

    也许是因为庆林城里没乱,也许是因为派进城里烧粮仓的小股精兵被神秘人群截杀耽搁了时辰,又被后赶去的精兵屠杀殆尽,五贝勒的正白旗又远远的将他们围住,城外的镶红旗果然撤了军,五贝勒带着国书被接走,庆林城之危暂解。

    铁勇男断了三根肋骨,其中一根伤了内腹,幸好当时庆林城里有太子带来的数名太医,总算把他的命保住了。

    可到沉思齐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沉思齐高烧不退,头上外伤的血止住了,太医却说内伤难治,吴怡命人用冰块做成冰枕,让他枕着,这种情形吴怡这个现代人倒是知道怎么处置——送医院做开颅手术。

    “二奶奶……”夏荷从吴怡拿冰枕给沉思齐枕,就觉得吴怡有些惊傻了,不由得话里太了哭音。

    “有传教士吗?”吴怡说道。

    “什么?”

    “这附近有教堂或者传教士吗?”

    吴雅原也在一旁替吴怡伤心,听见她这么一说,倒有了几分的清明,“庆林城里没有,往南走三十里,闵江城里有,只不过那人长得怪吓人的。”

    “麻烦四姐请他来。”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十个里面倒有一半懂些西医,请他们来总比这些不知道如何手术的中医强些。

    半斤在门外不停地念叨着,还有几天二爷就二十一了……

    生死大劫——

    就算是那张道长说的是对的,他可还说过自己是沉思齐的贵人呢,沉思齐死不了,想死都死不成。

    也许吴怡真的是沉思齐命里的贵人,也许这个大运真的撞得不错,那个传教士不太懂医,可传教士有一位来自法兰西的朋友是名医生,在这个没有脑ct的时代,沉思齐的运气也不错,只是硬膜血肿,“这位夫人,大齐朝的人都不肯让我给他们手术,没想到夫人却——”

    “当年我国有位名医,名唤华佗的,最擅开颅,可惜被一位多疑的权臣杀害,所著医书尽毁,那权臣也死于头疼,想必贵国医术,与华佗神医异曲同工,小妇人自是信得的。”吴怡说道。

    “你丈夫伤很重,能不能醒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我们这儿不信上帝,我们信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我信他们都不会让他死。”吴怡甚至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她守着沉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沉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沉思齐喝着药,沉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j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发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155、山东族人

    吴怡来辽东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沉思齐救护太子有功,又受了重伤,得了洪宣帝的特赦,回山东祖藉静休。

    “这个是侯爷跟咱们家老爷的意思,两位老大人好不容易说服了圣上,让五妹夫在山东养病,圣上本来预备重新启用五妹夫,只是芦花案时日尚短,启用五妹夫总得有个说法,九妹封太子妃,这个时候把五妹夫调回京里,怕别人想多……”吴承祖有些艰难的向妹妹和妹夫解释,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为了两个家族牺牲这才被流放辽东,如今却要他们继续牺牲。

    “我家二爷的病还没好,时不时的要犯头痛,回山东好,能够静养。”吴怡说道。

    沉思齐半靠在床边,他这次受这一次伤,在地道里困了那么久,心里面也想明白了很多事,他过去总想着学得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在官场上有一番作为,如今看来他并不适合官场,或者说如果他不改变自己,不会适合官场,可是有一些他自己的原则,他不想放弃,他不想变成那群面目模糊的政客中的一员,不是他鄙视这些人之类的,而是他不想成为这样的人。

    “回山东好,那里是圣人故里,我沈家的老家,我在那里读书修养,简直再好不过了。”

    “五妹和五妹夫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太太为这事跟老爷大吵了一架,两个人都吵得不说话了。”吴承祖说道。

    刘氏是母亲,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在子女的事情上完全理智,心里明知道吴宪的做法对吴家最有利,还是忍不住会跟吴宪吵。

    “麻烦大哥转告太太,说不孝女吴怡懂她的心思,也请她体谅老爷,越是身居高位越要谨慎小心,现在吴家经不起一丝的闪失。”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越身处于高位,越不能放肆,“也请大哥珍重。”

    “我现在每日悠悠闲闲的,哪有什么为难烦心的事,若是有我就去看戏,听杨锦屏唱一出牡丹亭,就什么都忘了,倒是你四哥,整天喊着要去投军,被老爷骂了几次也不知道收敛,老爷说来年让他下场,好歹得个功名,说起来我们兄弟几个,真有状元之材的也就是他了,文章里的灵气旁人学也学不来,偏偏他做不得状元。”

    “状元不过是虚名,连中三元又如何?”吴怡笑了笑,旁人总以为做了权臣之子,高官之女如何如何,却不知道越是身处上位,子女越要中矩中距,那些行事乖张的,不是父母前程已断,就是父母位置不够高。

    “自此一别,你我兄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吴承祖叹了一口气。

    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沉思齐忽然睁开了眼,“大舅兄,你可曾见过我大哥?”

    如今他受了重伤,吴承祖亲自跑了辽东至少三次,又是请医又是送药,圣上有了决断又亲自来传信,沈见贤却是不见露面,连张纸片都没有。

    “见贤他……”吴承祖看了眼沉思齐,迟疑了许久,“他病了。”

    “什么?”沉思齐坐了起来。

    “没什么大事,就是手抖,大夫说他酒毒入骨,须戒酒,他又离不得酒……”吴承祖说道,“你得了赦令,他比谁都高兴,也能少喝一些了。”

    “大哥他成了……酒鬼?”沉思齐只觉得头痛欲裂一般。

    “只是爱喝些酒,李太白也爱喝酒,不也一样没事。”吴怡揉了揉他的头,那个洋人大夫说沉思齐脑袋里还有血块,需得慢慢吸收了才能好,“二爷且放宽心。”吴怡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知道大夫说的酒毒入骨其实就是现代人说的酗酒成瘾,是早亡之兆。

    沈家两兄弟,见贤酗酒,思齐有头疾,眼见得沈家乱相就在眼前……回山东?也许对他们夫妻也是件好事。

    沉思齐听吴怡一说,略微有些放心,“大舅兄可见过保全?”

    “见过。”一提起保全儿吴承祖就笑了,“那孩子不是一般的淘气,如今会说了话,更是没有消停的时候,两个奶娘四个丫头跟着他跑都累得不行了,他还是很有精神的样子。”

    “能淘气身子就好。”吴怡点了点头,“我们暂不能回京,全赖公婆和大哥照顾他了。”

    “那是应当的,我从小也是在祖父母身边长大,也没缺少些什么。”吴承祖说道,他觉得这样的成长方式是理所当然的选项之一,京里面儿子外放在外,孙儿留在京中祖父母身边的太多了,就算是住在一处,孩子被祖母抱去养的也不少。

    “做父母的,总要分出一半的心思惦念子女。”吴怡说道,心里还是打定了主意,待保全儿长到五、六岁,不是他们想办法回京,就是要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如今沈家只会越来越乱。

    沈家在山东的祖宅是四进的宅院,附近还有一些族人聚居,听说吴怡他们要回来的信儿,立刻开始重整宅院,吴怡他们从辽东到山东,整整走了两个月,到了地方的时候新刷的墙已经干透了。

    沉思齐由半斤扶着下了马车,转身又等着吴怡下车,京里的沈侯府是比照着山东的祖宅所建,只是略大一些罢了,沉思齐此刻站在赦造奉恩侯府的大门前,竟然有恍如隔世之感。

    “这是到家了。”沉思齐说道。

    “总算是到家了。”吴怡扶着他说道,沉思齐现在头痛已经越来越少,整个人也开始精神了一些,瘦骨伶仃的身子,慢慢开始有了些肉,她吸了一口山东完全不同于辽东的空气,心里面总算舒缓了一些。

    出来迎他们的是山东沈氏家族的族长,老族长年事已高,须发皆白,却还是极有精神的样子,扶着他的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妇人,“到家了,这是到家了,快进家来看看吧。”那妇人笑眯眯地说道。

    吴怡却觉得有些别扭,本来就是自己家的祖宅,怎么一个外人喊着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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