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QY的盛宴 作者:肉书屋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r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c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旱了涝了的,来堂塞我。真该都给他们吊在绞架上!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p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y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了,白色的烟雾混杂着浓烈的火药味顿时飘浮在空气中。然而,当烟雾散尽后,那个该死的畜牲竟不见了!
“不好!!”我听见侯爵大叫了一声。就在这时,那头野猪竟从我们身边跑过。机敏的哈斯知道机会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猎矛便结结实实地c入了野猪的脊背。
但天公不作美,由于位置太偏了,哈斯的猎矛竟没刺中野猪的要害,我亲眼见到它拖着矛奔出几米后竟然掉过头向我这边冲来。
我当时就傻了。
这个畜牲自知无路可逃,便准备做困兽之斗,它把对生的留恋转化为对人的憎恨,欲在成为我们的桌上美味前,将大自然赋予它的强悍本性充分展露。
哈斯和约翰在我的前方,此刻他们已看看到野猪向我袭来,但调转马头已经根本来不及了。
我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畜牲火红的眼睛和口中的鲜血了,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缓缓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不过,谁又知道,这会不会是我重新回到现代时刻的降临呢
受伤后借宿农家
就在眼帘尚未遮住瞳孔时,一个巨大的y影便从天而降,我眼前顿时一片黑暗。
我死了吗?当然没有,野猪刺耳的尖叫和骏马的嘶鸣声又将我拉回了现实:原来侯爵和他的坐骑已经c到了我和野猪中间。
马儿高抬双蹄猛踏下来,而侯爵早已利剑在手。那头狡猾的野猪自知敌不过烈马的铁蹄,便骤然停身向左猛转,在马儿的前蹄落下的瞬间,它竟然张开嘴猛啃过去。侯爵反应极快,就在野猪的利齿还差一点就要切到马儿的右蹄时,他左侧猛带缰绳。他的大黑马只靠后蹄支撑就躲开了野猪的袭击。
那负伤的畜牲还不甘心,不断向侯爵袭来。侯爵此时无法用猎枪,手中的剑由于离太近也无法奈何野猪。
后面的猎犬乱叫着,将野猪和侯爵包围起来,其中几只凶悍一些的已经开始从野猪后身偷袭。可那畜牲不知为什么就认准了侯爵,发狂地冲向侯爵。
哈斯也跳下马从后面赶了过来,他瞄准好,准备一举干掉野猪,但由它和侯爵纠缠在一起,所以无法开火。
我拼住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个骇人的场面。我的小骡子已经吓得跟我差不多了,毛烘烘的身体抖个不停。多亏忠于职守的约翰一直牢牢地牵住它,不然它早魂飞魄散地将我甩在地上,独自逃之夭夭了。
突然,不幸的一幕发生了:大黑马的一只后蹄被野猪咬住了,马儿痛苦的嘶鸣响彻森林,它身体猛然一斜,竟将侯爵抛了下鞍去!
侯爵摔下的一瞬间,脚已从马镫子上脱了开来。他人一下子摔出了好远,野猪一看得到了机会,便撇开了马儿,向侯爵冲过来。好在反应敏捷的侯爵就算掉下马来仍剑不离手,在野猪扑向他的身体的当口,侯爵已经将利剑刺入了野猪的心脏,那畜牲一声没吭便倒了下去。
哈斯第一个跑向侯爵,将他从野猪的身体下拽了出来。向前的几个男仆也都到齐了,他们拽走了欲撕咬猎物的猎犬。约翰也跳下马。将我搀扶下来,我一落地,便奔向侯爵。
不知为什么,我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一下子就冲到侯爵身边。他脸色苍白,发结早已不知道掉在哪里,金黄色的长发上四散开来,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叶。他的大腿内侧被野猪的獠牙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y从马裤下面汩汩冒出,将白色的马裤染成红色。
出于现代人对急救和人体医学的一知半解,我估计他伤的是腿部的动脉,如果不及时止血,那侯爵就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
此时,哈斯正想挪动侯爵,让他躺的平整一些。而一旁的另一个男仆则掏出一团看起来不太干净的布,折成方块,想压在伤口上止血。我连忙拦住他,伸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下,先在他的腹股沟下方紧紧缠了一圈,接着又用小刀割下一大片衬裙,厚厚地裹在了侯爵的大腿上,试图阻止伤口继续流血。
侯爵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注视着我的脸,和手里的每一个动作。他一声不吭,要不是额上不停渗出的汗水和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几乎要以为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很快,我完成了包扎,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根很长但韧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精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从不将自身的安危和亲人的担忧放在心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粗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粗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r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对我说,一个战士是对抗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吃,古时的骑士贵族们在餐桌上得凶猛一点不亚于在战场上。可我总觉得,一个高烧的病人是不可能有胃口大吃大喝的,他其实是在拿食物当药,从军的经验告诉他,只有靠吃才能补充体力,战胜病痛。说句题外话,侯爵都三十多岁了,天大吃大喝,可体型却保持的那么好,一点也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真是不可思议。
酒足饭饱之后,侯爵趁着酒兴,给我讲述起布里萨家族历代祖先的故事来。
布里萨是个战士辈出的家族,祖先们光荣的业绩在子孙后代中辈辈传颂,为家族争得无上荣耀,跻身于先贤前辈之列,成为每个布里萨男儿终身的梦想。
侯爵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的思绪回到充满了浪漫与冒险的时代。也许,就在同一轮月下,布里萨的男儿们在用铁与血捍卫着家族的荣誉;布里萨的女人们在轻抚着琴弦,思念着在远方征战的心上人……
我侧坐在侯爵的床边,静静听着,直到他慷慨的讲述化为喃喃的呓语,带着对祖先的回忆遁入梦乡。
月华如练,轻柔地流进屋中,洒满铺着灯芯草的地上。月光照在侯爵清瘦的面庞上,本已略失血色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他睡时眉头紧锁,金色的眉毛在深凹的眼眶上投下淡淡的y影,直挺的鼻子有节奏地呼吸着初夏的芬芳,薄薄的嘴唇品味着梦境的甜蜜。
一瞬间我有些迷茫,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爱上了他了?
为什么不呢?他风流浪漫,也强悍狡诈;他是一个领主,却也可以露出孩子般清朗的笑容;他可以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把世俗和道德踏在脚下;他有着贵族的一切特点,优雅,高傲,无情,y荡,它们的组合奇妙而又让人畏惧,也使人着迷。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文明社会”早已绝迹的真正男人的模样,那种混杂着高雅的野蛮,使我不能自拔。
此刻,我有些明白了夏娃为什么偷吃禁果,在这样一个具有黑夜般魅力的男人面前,哪个女人能抵御住他的诱惑呢?
想到此处,我不能自己,轻俯下身将自己的嘴唇贴到了侯爵的唇上。只是轻轻地一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不会觉察的,他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间,我模模糊糊地感到有人在抚弄着我的头发。
睁开眼,我发觉自己竟和侯爵躺在一张床上,我的头紧靠在他的胸口,左手搭在他的身上,嘴唇甚至还贴在他浅棕色的毛发上。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竟然就这样搂着侯爵睡了一夜?
我睁大双眼,脑子飞快地运转,努力回忆我俩昨晚是否还发生过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晚餐我滴酒未沾,侯爵的高烧也一直未退,现在的脸色,只比昨晚好一点点。因此,所谓“不该发生的事”,最多也就是我那轻轻一吻和他在半睡半醒间对我不失温存地爱抚罢了。
侯爵像把玩着精美的瓷器一样,抚摸着我的头和我飘上绯红的脸颊。
“早上好,我的宝贝。”他左臂拢着我的肩头,整个身体向左倾着,空出的右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捏。
“……早,早上好,父亲。”我满脸通红,挣扎着从他怀中坐起来。醒来后发现自己和父亲相拥而眠,可不是什么没所谓的事情,哪怕这是在古代的法国。
“你的记忆快恢复了,我的小欧叶妮很快就要回来了。”侯爵慢条斯理地欣赏着我的窘迫,表情戏谑地说道。
一开始我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将昨晚我情不自禁的举动和那天那个暧昧奇怪的梦联系起来一想,我心中也悟出个十之八九。
“看样子您的已经退烧了。”我用手在侯爵的头上摸了摸,试图转移话题。“我去打洗脸水。”
说完,我几乎是跑着从他身边逃离开。边跑我边骂自己,为什么一到关键时刻,虚伪的道德总是窜出来阻拦这手到擒来的幸福呢?
外边,“问号”老头和老伴早就起来了,他们忙着给我们的马匹喂草料。
几个小孩在院中打打闹闹,其中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突然摔了一跤,跌在泥泞的地上满脸是泥。别的孩子拍手大笑,女孩则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傍边的大人们忙着手中的活,根本无暇去关心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我急忙跑了过去,也不管裙边是否沾满了污泥,一把就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看到我出手,老头的老伴这才赶忙走过来照看小女孩。
我将小女孩交给了她,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孩子都是他们老两口的孙子孙女,他们的父亲上了战场,母亲为了养活他们去了城里做工,原本三代同堂的家里,现在只剩下两个老人和一大群孩子守着几亩薄田过活。
实在是太可怜了,我不禁在心里叹道。于是我不加思索地从猎装上衣的口袋掏出钱包,拿出一个金币塞到了小姑娘沾满污泥的小手中。
“还不快去谢谢小姐!”老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们身边,用尖利的嗓音向他的孙子孙女喊道。
小姑娘向我露出了星星眼,其余几个孩子也从四面八方向我扑了过来,他们先是行礼,然后亲昵地抱我,搂我,亲我,谢个不停。我真有些飘飘然,这算是穿越到这里后,自己做的第一件善事吧?虽然不能和传播女权主义思想,救死扶伤的其他人相比,但也足够使我陷入帮困扶贫后的自我满足之中了。
一小时后,大家都上了马,几声清脆的鞭子响后,我们一行人便跟“问号”老头一家人告了别。
侯爵躺在从老头家中征用的唯一一辆马车上,身下铺着厚厚的稻草。藏蓝天鹅绒的斗篷成了他的铺盖。他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除了脸色因失血还有些苍白之外,说话举止等已基本看不出有大碍。
路上,侯爵问我那些小孩子为何一直在我身前身后,只与我最亲近。我微微一笑,就将刚才的事给他讲了一遍,心中多少也希望他那高高在上的贵族观念在听后有些转变,以后会多关心一下那些可怜的农民。
谁料,他听后居然大笑不止。
我不解地看着他,心想就算我是妇人之仁,也不至于笑成这样吧?笑了一会,他又好笑又好气地望着我,说让我再好好看看自己的钱包。当我发觉我口袋中那装着金路易的钱包不翼而飞时,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给完小女孩钱,我明明放回原位了啊,这才多久,怎会没有了?
我望向侯爵,他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神情,笑而不语。
莫非……是他们偷走的?一个还不够,他们连我的钱包都不放过?我是彻底没脾气了,原来好人在这里不是随便可以当的。意识到这点,之前的成就感顿时荡然无存,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垂着头坐在小骡子上,不好意思再看侯爵。
侯爵却边笑边说:“你看我早就说过,那些可恶的家伙都应该被绞死,哈哈哈……”
说罢,他再次笑了出来,爽朗的笑声响彻山间,几只宿于枝头的飞鸟被惊起,扑拉着翅旁飞向远
平淡的生活
浪漫的时代并不意味着每一天都充满激情,就像大海,时而狂风巨浪,时而波澜不惊。
自从那次狩猎之后,我的生活宛若高山中的泻湖,平静而幽寂。除了感情的飞鸟时时在我心中掠起了一波波似有还无的微澜……
我的父亲,多纳西安·德·布里萨侯爵负伤后,波塞医生劝他在伤口痊愈之前不要再进行骑马,击剑等剧烈运动,因此,随后的日子里他只能在索梅恩城堡这个小天地中活动。
还好他是个很有生活品味的人,既能适应忙碌,也会享受闲暇。他如果不在台球厅和男仆们打上几局,便会呆在我和洛奈身边。当我俩在上所谓的课时,他就像猫一样,安静地斜卧在沙发上看着我们,一言不发。
有一次,我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老是呆呆地望着我俩。
他用手支起身,慵懒地扭了扭脖子,这样回答我道:“时间一秒秒逝去,光线亦是变动不居,你们的容貌,身姿在不同的时间,光线下在我眼中呈现出不同的映像,虽极其细微,但对于一个善于从一切事物上扑捉到美感的人来说,能静静坐下,尽情地观赏你们这两位绝色美女美人,这难道不是人生一大乐事么?”
洛奈听到,边鼓掌,便笑着说:“你可真会奉承人,不过,这与其是你在夸奖我们,还不如说是自负于自己的鉴赏力。”
侯爵略微吃力地站起身,向洛奈微躬行礼,看样子他已经谦逊地接受了洛奈的夸奖。
他对新鲜事物的确有迥异于成人的观察力。毫不夸张地说,他简直就是一只大猫,将狮子般的勇猛和家猫般的敏感融为一体。也难怪我会爱上他,哪个女人能不爱上这种忽而将殷勤显得惊天动地,忽而献得不动声色的男人呢?
但在他身边时,有时却我真的很害怕,时刻提心吊胆,就怕他看出我的异常。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要是他发觉自己面前的人并非是他的爱女欧叶妮,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女人,他会怎么处置我?
估计他将我视为女巫,然后绞死,烧死我。当然,这一切纯粹是杞人忧天,不用说那个时代人的理解能力,就是跟我同时代的人,如不是亲身经历过,又谁会相信穿越时空之事呢?
有时,侯爵也并不老实地坐着,他会坐到那座小巧的羽管键琴旁边,给我和洛奈的谈话配上了一小段轻盈妩媚的伴奏。我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流行的库普兰和拉莫的曲子,他们没有德国音乐反复,喧闹的典型巴洛克风格,而是温淳典雅,平缓而精制,使听者如濯清溪,而沐暖风。
以前,也就是在现代的时候,我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钢琴,而且对法国的音乐感兴趣。洛奈教我弹琴时,我就颇为自信地弹一小段德彪西的《月光》。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种古老的钢琴音色很可怕,无论我如何控制用力的强弱,它永远都只发出“叮叮当当”同样音调的声音。本来一首极为有意境的曲子,在我手中却变成了锅碗瓢盆交响曲。
我怎样努力,也掌握不了可以熟练驾驭羽管键琴的琴艺,因此极为沮丧,到最后,干脆都想放弃了。一到这时,侯爵便会越俎代庖,成为我的音乐教师。
侯爵捏着我的手,让我用指肚轻柔地按在键上。在这个“明师”的指导下,很快我便改掉了敲键盘似的指法。喧闹的浪花冲刷着卵石,调皮的微风抖动着枝条,大自然呼吸的天籁之音仿佛在我俩的四手中吐故纳新。
饭后,侯爵又回到了台球厅,与俊俏的菲利浦在球杆与球d间消磨下午的时光。洛奈和我的午后则在城堡外的花园中度过。
倘佯于绿水青山之间,有轻风作陪,群芳为伴,我俩就这样坐在玫瑰花亭中,用哲学和艺术为食粮,来填饱我们饥饿的头脑和心灵。
洛奈从不与我谈论家长里短或旁人隐私,她甚至从未当我的面褒贬过任何人,最多,也就是将一些她认为好玩的奇闻轶事讲给我听。
我很喜欢她,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如果不家道中落,洛奈也许或嫁予富豪之家,或来往于权贵之门,凭她的容貌及才华,一定会在巴黎那样的大都市中出人头地,成为名噪一时的沙龙女主人。到那时,会有许多王公贵族,青年才俊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我想,对于她这样一个早已将世间的一切看透,淡泊名利的人,与其生活于熙熙攘攘的闹市,早晚在求名逐利之辈间俯仰周旋,在命运无情的狂澜中随波逐流,还真不如远远离开喧闹浮躁的都市,将自己生命的小舟系于一个异性知己身边,不求闻达,只为尽兴。
那她爱侯爵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她嘴上不说。唉,女人都是这样,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把早已萌发的那一点点对侯爵的爱恋深埋于心底,对面前这位良师益友守口如瓶吗。
洛奈的谈话中毫无说教,但却仿佛具有一种魔力,她能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念不动声色地灌输到我的脑中。幸亏作为甄婕的我已经27岁,要不然真会被她洗脑。这让我想起了欧叶妮,那个可怜的小姑娘,试想如果不是我中途出现,她迟早会在侯爵魔鬼般的魅力和洛奈的循循善诱下成为自己的父亲饲育的宠物吧。
……也许,她早就已经成为了?
在侯爵的这个饲育计划里,洛奈起到了一个y媒的作用。她在我面前虽然并不总是提起侯爵,但每当提起他时她的脸上便焕发出一种不太自然的表情,她用种种我闻所未闻的理论解释着,阐述着,意图将我道德的壁垒击破。我从她的眼中读出的是充满狂热的情感,为了所爱的人,我想她会做出任何的事。但有时,她微微拧着的眉头和轻抽的嘴角却告诉我,这是一个有着嫉妒心的普通女人,毕竟,她也曾被旁人夺取过挚爱。
我和她在交谈中相互品读着对方的内心。有一点很幸运,自己虽然没有他那么渊博的知识和丰富且残酷的人生经历,但身为甄婕的我却有比她以为大得多的年龄,也就是说,我可能更善于伪装或隐藏自己的内心。道德感和警惕心不停地压抑着我的欲望,使我不敢也无法轻举妄动。当这种内心的挣扎或s动浮现在一个只有15岁的小女孩脸上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将其解读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在面临两性问题上表现出的这种年龄所特有的羞涩与扭捏不安罢了。
那甚至不需要任何伪装,只要我红色的双颊闪耀出爱的火焰,小手不停地扯动衣裙,洛奈就会以为我很害羞。每当这时,她便劝慰我,要勇于尝试从没作过的事物,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禁忌,而道德也只不过是习惯罢了。
她就是这样,言传身教,欲将我一步步拉向侯爵那饰满y荡与l伦的床榻。
已临仲夏,天很长了,而布里萨家的晚餐却开得很晚,每次都要明月高升华灯初上时。
那个时代晚餐后的时间却是不太好打发,这里离大城市很远,城堡外除了荒山就是野村,唯一称得上夜生活的也就是主仆们在一起演奏音乐,跳舞,或打牌了。
我不喜欢这种名为打牌实则赌博的游戏,我没有钱,要输的也只有自己了。我甚至也可以猜到,洛奈用自己当筹码,跟侯爵从牌桌鏖战到床上都有多少回了。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厌恶打牌。
自从侯爵负了伤,他的牌瘾就更大了,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打上数局。他的牌技很高超,双手在发牌洗牌时跟在弹琴时一样灵巧,敏捷,丝毫不像是在赌博,而是在从事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艺术活动,这确如像当时人所言,有个有身份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绝对地保持优雅的举止。我其实喜欢看他打牌的样子,但又怕被他们强行拉上赌桌,因此,每次牌局已开始,我便逃之夭夭。
卧室里柔软舒服的床并不能促使我尽早遁入梦乡。我在没穿越时就喜欢上床之前看一会书,这个习惯当然在这里也没丢掉,唯一的障碍就是这里全都是法文书。
虽然利用欧叶妮的喉舌我已能说上一口流利的普罗旺斯方言了,但不知为什么,我在阅读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没办法,自己只能找上本浅显易懂的童话书,比如说佩罗的《鹅妈妈的故事》什么的来遮遮眼了。
今天刚好读到《蓝胡子》的故事,读着读着,我突然感到越读越恐惧。一想到蓝胡子,脑中总浮现出侯爵的样子,我从他那蓝色的眸子总能看到那么多令人倾倒,迷醉,但又让人产生不可思议的战栗的东西,而索梅恩城堡对于我来说就像蓝胡子的城堡一样神秘,我也有太多的房间没有去过……
这里没有电灯,就算屋中点了再多的蜡烛,光线仍很昏暗。因此看了没多久眼睛就开始发酸,我略带沮丧地胡乱读几行后,那本绿色封皮的小书就被我扔到了一旁。
我一方面睡不着,一方面为了调节一下心情,便开始突发奇想,不如好好yy一下。
毕竟不再是小姑娘了,我很清楚了解自己的所想,所爱。我的r体与感情一样饥渴,真真切切地需要情人的爱抚。现在形影孤单,寂寞难眠,要是这时,侯爵突然闯入我的房间强行占有我多好啊!我不禁这样妄想着。不过话又说回来,真要发生这样的事情时,自己真的能享受这突如其来的狂暴的爱么?我也不敢肯定。
我静静地仰卧着,将头脑中的记忆一片片地找出,剪切,拼贴,从第一天奇怪的梦直到我在洛奈凡间所看到的那一幕。我将这些碎片一一串起,不停地咀嚼,回味,使自己彻底浸y其中:
侯爵的脸,头发,肩膀,手臂,大腿,还有……所有这一切不停地在我心里生成,消失,再生成,就像无数潮湿的触手紧紧缠绕在我的身上,有规律地收紧,放松……
我开始将自己幻化在那幅如梦似幻的画面中,一丝不挂地躺着,侯爵也是已被驱出伊甸园之前的亚当的装扮。
他开始用手指梳拢着我的头发,渐渐,他的脸与我越靠越近,直到鼻尖几乎与我的相碰。接着,他稍歪了一下头,缓缓吻在我的嘴上。他惊人的温柔使我倾倒,那柔滑,湿腻的舌头灵巧地将我的牙齿轻轻敲开。他并不像一些毛躁男孩一样,将舌头强行c入我的口腔,而是像一个小心翼翼走钢丝的人,先在我牙齿上面舞蹈般轻敲,然后才故作羞涩地挽住了我的舌尖,仿佛一个邀舞的绅士,腼腆而不失风度。就这样,侯爵用舌挽着我的舌,以我俩的口腔为舞池,跳出了一曲爱的华尔兹。
此刻我和侯爵的脸庞以胶合的嘴唇为中心,相互向反方向旋动,宛若打开了一幅春色盎然的扇面。
他的手总是恰到好处,一只扶着我的肩头,另一只则早已滑过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