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娘难为第31部分阅读
穿越后娘难为 作者:肉书屋
不知足的?现在你也该为恬儿物色合适的夫婿人选了。”
“嗯,我是在注意着,恬儿这性子作当家主母不合适,要给她找个在家行二或行三的男子。”
“有道理,最好找对方性子好的。”方初痕提醒道,若是对方也是个火爆性子,那程恬嫁过去不整天吵架才怪。
“好,到时我选出几个人来,然后你帮我参谋。”
“我只负责提意见,最终决定权可是在你手里啊。”方初痕严肃地说着,选夫婿可是大事,若是最后她帮着选了一个人,结果程恬嫁过去后不幸福,自己不就成罪人了?所以这只能由程岚选,最后即使不幸福程恬也不会说什么。
“看你,这心眼儿多的。”程岚捏了方初痕脸一下。
两人又说说笑笑了一阵子,然后程岚就静静地望着方初痕不说话。
“看我做什么?有话就问。”方初痕白了他一眼。
“痕儿,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不知你到底爱不爱我。”程岚忧郁地说着,这些年来他对方初痕说过无数个爱字,无奈妻子从不对自己说一句,她对自己很好,妻子本份做得也好,知道她对自己有感情,但是爱情到底有没有他不知道。
方初痕闻言脸扭向别处没回答,自己到底爱不爱程岚她也不清楚,他是她儿子的爹,是要和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她不讨厌和他相守一辈子就已经很好了,没什么可抱怨的。
“痕儿?”
“我不知道。”方初痕转头望向程岚,淡淡地说,“我们现在过得很好啊,纠结爱不爱有何用?只要你不做对不起我的事我便不会和离,也不会再轻易出去住,你还担心什么?”
程岚眸中有波光涌动着,有无数话要说但最终只化为了一声叹息:“痕儿,我知道你还是对我以前的行为有怨,所以不敢轻易对我敞开心扉,这些年我做得比以前要好了吧?我不逼你了,我会尽力让自己越来越成熟,变得令你放心到肯将心交给我。”
方初痕没点头也没摇头,也许她是对程岚还没有信心吧,所以像他说的那样还不敢将心交给他。不过有一点她能肯定,若是再过个几年,程岚一直没犯过大错且对她和孩子一直很好的话,说不定她会对他敞开心扉。
程岚见方初痕默默无语,于是体贴地转移了话题:“痕儿想吃什么?吃鸡还是吃排骨?”
都是肉,一想起排骨和鸡块儿油糊糊的样子,恶心感顿生,方初痕忍不住捂住嘴弯下腰干呕了起来。
程岚见状吓得赶忙轻拍她后背急急唤着丫环进来,此时突然灵光一闪,他停下手中的动作仔细观察着方初痕的干呕的动作,喃喃道:“难道是又怀上了?这次应该是个女儿了吧……”
番外二
方初痕在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等在外面的众人都盼着这一胎是女孩儿,程岚已经有三个儿子了,可却只有一女,程恬没几年就出阁了,是以都盼方初痕能生个女儿出来。
当孩童的啼哭声传来时,众人眼睛都直了,巴巴地望着房门,待稳婆抱着一个哭得正欢的小娃娃出来,说了句“喜得千金”时众人皆大欢喜,盼了十个月的女娃呀。
女娃最后取名为程瑶,程瑶自小和程煦一样,圆滚滚的,哭声都极为响亮。
程瑶块儿大吃得多,人很精神,很会折腾人,整天把奶娘丫环们累得直喘气。
都说女儿和父亲亲近,程瑶也不例外,她自小就粘程岚,只要有程岚在她不让别人抱,被程岚抱住后除了睡着外,很难让她离开程岚的怀抱。
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不粘自己粘程岚,方初痕对此很有意见,整天吃醋,看到女儿和她爹亲近的肉麻劲儿,她就感觉牙酸。
本以为女儿大些估计就比较亲近娘了,结果待程瑶两岁大时依旧只粘程岚,将方初痕气得只要程岚和程瑶玩时,她基本都去和儿子们亲近。
“痕儿居然会孩子气,真有趣。”程岚见到方初痕脸上涌出醋意时哈哈大笑。
方初痕被笑得脸微红,不想搭理程岚,当他是炫耀。
“我去看看恬儿的女红做得如何了。”方初痕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就向程恬的院子走去。
程恬前几年就又回到了方初痕的院子,是以方初痕没用走多久就到了。
“恬儿。”方初痕进房时,程恬正在绣花。
“娘亲安好。”程恬赶忙站起身规矩地问安。
“嗯。绣得如何了?”方初痕走上前看着程恬绣的荷花,绣工进步了很多,前两年她绣得还很一般。为了让她出嫁时能自己绣个漂亮的鸳鸯被,方初痕请了绣工厉害的绣娘来专门教程恬。两年过去了,程恬总算是有了成绩。
“还差一点点。”程恬自觉地站到方初痕身后,现在她已经十四,再过一年就要笈笙,待她二八年华之迹就出阁了,想到此双颊顿时灿若桃花。
“女红进步了很多,再练个一年左右就能出师了。”方初痕回头见程恬脸红红的,双眼仿若春水,不禁暗笑,小姑娘这是动春心了,“到时绣个特别漂亮的鸳鸯被出来,白家二少看了定会喜欢。”
“娘亲您取笑人家。”程恬脸更红了,双手纽着丝帕头低低的。
“呵呵,白家二少人品才貌均是上呈,你的眼光很好。”方初痕诚心夸道,白二少现在年仅十八,两年后在他弱冠之年与程恬成亲。
程必闻言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白二少是她自己看上的人,他是顺天府尹白老爷的嫡子,行二。
当程恬年过十二之后,各个府中若是办宴席程岚都会带着程恬去。
程恬这些年在嬷嬷的严厉教育之下礼仪学得很好,在外时言行举止均是大家闺秀该有的模样,而且模样又出色,是以很多公子哥都对其有好感,来程府说亲的媒婆不在少数。
婚姻之事程岚并不想全由自己作主,他让程恬自己选,到时他负责考察对方的人品及学识。
最后程恬对白府二少爷有了好感,当初二人在太子少傅家做客时有过一面之缘,白二少不俗的谈吐及谦逊的模样给程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事实上是程恬看上了白家二少,回到家后脑子里总是想起当时和他之间的对话,连他当时的表情她都记得一清二楚,自此后只要家里有媒婆上门,她总是满心期待着,无奈说亲的都不是白家,后来相思难奈之下她将心事说给了程岚听。
程岚见女儿如此钟情白二少,于是便让人打听了一番他的人品才学,得来的结果便是白二少几乎什么都好,要家事有家事,要才貌有才貌,要人品有人品。听到白二少如此出色,程岚也不想错过如此好的乘龙快婿了,那时在他看来,即便程恬不喜欢白家二少,他也会想办法让两家亲事定下来。
定了目标后,程岚便和白老爷来往起来,一来二去的熟了后他便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想结亲的想法。当时可是有很多家女儿都看上了白二少,无奈他眼光太高谁也看不上,是以这亲事一直没定
下来。
程岚可没少给白老爷好东西,自家开玉器行,有什么好玉佩什么的程岚都给白老爷送来,将白老爷哄得极是开心,于是当程岚开口想结亲时,白老爷想起当初见过一面的程恬,觉得这女孩儿不错,于是就同意了。
这亲是白老爷自行同意的,而白二少对程恬有何看法无人得知,当然这是后话。
程恬自小就不想被人强迫做事,最初学女红时她是不愿意的,一坐坐老半天还费眼睛,只是在见过白二少后突然改变了主意,一想到以后她能亲手为白二少做衣服,就再不觉得学红女辛苦,有了动力后再学东西自然进步极快。
“恬儿有什么需要记得和我说,你继续绣吧,我回去了。”方初痕见程恬双眼含羞带笑地神游太虚,知道她是在想未婚夫,好笑地摇了摇头,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啊。
“恬儿知道了。”程恬回过神来乖乖点头,将方初痕送出去后回来继续刺绣。
近两年来,程恬变了不少,她懂事了,不再动不动就和方初痕及弟弟们过不去,年龄越大懂的事越多,她已经意识到嫁人后娘家的重要性,若是她和娘亲及弟弟们关系不好的话,以后自己在婆家挨欺负了会无人给她撑腰。
这个道理有一部分是自己想通的,另外一部分是程老爷夫妇还有程岚教的,两者一融合,程恬立刻变老实了很多,将坏脾气压了下来,轻易不再动怒。
一日,程岚和方初痕将孩子们都叫来用饭,饭前他们都在一起说说笑笑的。
程恬最大,也最为安静。
这里最闹腾的自然是程瑶,刚两岁出头的娃见什么都觉得新鲜,什么都想玩也坐不住,在屋子里到处跑。
三个男娃中就属程阳最安静,他六岁了,和三年前一样秀气,长得更漂亮了,手指又白又细,一般男孩子到他这年龄都是坐不住的,偏偏他就坐得住,安静得跟小媳妇似的。
方初痕总是让程轩还有程煦多带他玩儿,结果程阳总是拒绝,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偏偏对针线感兴趣,才六岁居然会自己补衣服了,这可将方初痕吓坏了,儿子不仅女生像居然喜好还和女人一样,这以后如果往耽美方向发展可怎么办呀。
程岚总是对方初痕的担忧感到莫名,安慰她说孩子还小,喜欢女红有什么奇怪的,长大后就不喜欢了。
“姐姐。”程瑶跑到程阳面前,双手搭在程阳的腿上,扬着红通通的圆脸,笑嘻嘻地望着比女孩还秀气美丽的程阳。
“笨蛋妹妹,你要叫他三哥,不能叫姐姐。”程煦揉了揉她的头纠正着。
“姐姐、姐姐。”程瑶不听程煦的话,趴在程阳腿上笑得将口水都流到程阳崭新的衣服上。
“瑶儿真淘气。”程轩走过来蹲下身笑眯着眼望着程瑶,逗她说,“你看我像姐姐吗?”
“你是大哥。”程瑶举着胖乎乎的手指戳程轩的脸。
程轩别开脸抓住程瑶的手说:“瑶瑶叫我大哥,为何叫阳儿姐姐?咱们的姐姐在那里。”手指向了程恬的方向。
程瑶随着程轩的手指望向程恬,几乎是立刻便扭回了头,然后揪住程阳的腰带继续唤姐姐。
程阳被程瑶折腾得无奈,轻抚了一下她的头柔声说:“妹妹乖。”
方初痕看着温柔秀气的程阳及圆滚滚活蹦乱跳的程瑶直叹气,这两个孩子的性格互相转换一下才对呀。
就在几个娃玩得正欢时,外面有丫环通报:“二爷,二奶奶,夫人命奴婢唤您二位过去。”
“,娘有事找我们。”程岚拉着方初痕的手站起身,对屋内的几个孩子说,“你们好好玩,爹爹和娘亲去去就回。”
“知道了,爹爹。”众娃异口同声说道。
程岚夫妇一走,孩子们又开始折腾了,刚刚有爹娘在除了不懂事的程瑶,其他人不敢怎么着,现在没人管了就可着劲儿地玩。
程恬一直是安静地坐着想事情,没理会闹成一团的弟弟妹妹。
程阳在跑着的中途摇摇晃晃地拿着一个茶杯,咯咯笑着乱跑,九岁的程煦就假装老鹰捉小鸡似的在她后面大张着手要捉她。
就在一追一跑之间,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程瑶在跑到程恬身边时,突然间手中的茶杯连杯带茶一股脑儿地全往程恬身上泼去了。
“哎呀,你干什么!”程恬又气又惊地站起身,看到自己用上等丝绸做的新衣服,今天她可是第一天穿,被泼了一身茶气得她脸登时就绿了。
茶杯掉地上碎了,程瑶看程恬发怒意识到自己做错事,睁大眼无辜地望着直从鼻孔喷气的程恬。
“瑶儿真淘气。”随后的程煦二话不说,一把抱住程瑶瞬间远离程恬好几步,将妹妹抱到“安全地带”后便背着程恬边做鬼脸边“训斥”起妹妹来。
还在害怕的程瑶被哥哥卖力做鬼脸的滑稽样子逗笑了,将被她气到的程恬忘一边去了。
“你们太过分了!这衣服我是第一天穿。”程恬听程瑶笑更气了,大声喝道。
“只是被茶水泼了,洗洗就干净了,又不是被油泼到不好洗。”程轩冷淡地反驳道。
“这不是你的衣服,你当然不当回事。”程恬的怒气顿时转移到程轩身上。
程轩不屑地白了她一眼:“是我的衣服又怎么着?瑶儿将我的衣服不知道毁了几件了,我不是什么都没说?”
“你!你和他们一个鼻孔出气的。”程恬气得拿丝帕使劲擦裙子上的茶水,担心留下茶渍,她的衣裙是纯白色的,茶水溅在上面特别显眼,越擦越气,于是抬起头狠狠瞪了正被程煦逗得开心的程瑶一眼。
程瑶看到姐姐凶凶地瞪自己,笑声顿止,小身子忍不住缩了一下。
程轩见此怒气顿生,他冷冷地望向正瞪着程瑶的程恬:“若是你将瑶儿吓哭了,有你好看的!”
“你有什么资格威胁我?”
“我有什么资格?若是你敢欺负瑶儿,等你出嫁后在婆家受了气,我们几兄弟理都不会理你,看到时谁着急。”
“你、你莫明其妙!谁需要你帮衬。”程恬脸气白了。
“不需要我们?你难道以为爹爹会帮你一辈子?嫁出去的女儿有如泼出去的水,谁还总管你!再说十几、二十几年后爹爹年纪大了,还有什么精力操心你的事?”程轩鄙夷地望着程恬,就像看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
程恬瞪着程轩,气得要死但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程轩说的都对,指望爹爹非长久之事,最后还是需要这些弟弟们为自己撑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最近才一直忍让他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此时她气得肺都要炸了,却拼命忍耐着不破口大骂。
程轩不理会气得颤抖的程恬,上前抱起受了惊的程瑶,轻声哄道:“瑶儿不怕,哥哥们疼你。”
程恬死死盯住程轩,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高她一头多的男孩儿,是当初那个她一瞪就吓得大气都不敢喘的弟弟!刚刚他瞪向自己的眼神多可怕,他护着程瑶的信念是那么强烈,他才十三岁,可是说出的话却极其在理,国子监的老师会教他们那么多东西?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怎么想得那么远呢?
“你只是个庶子,他们却是嫡出,你待他们好有何用,以后他们会容得你分走爹爹的一部分财产?”程恬被程轩小心哄程瑶的模样刺激到了。
程煦闻言大步往程轩身旁一站,挺直腰板儿说:“我的就是哥哥的,只要哥哥要我就给!”
程瑶隐约好像明白点什么,她胖胖的手臂突然间搂紧程轩的胳膊,将圆脸往程轩脸上一贴,然后怀有敌意地望着程恬说:“哥哥好、好。”
程阳只是微笑,他就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哥哥和妹妹,眼里满是温柔的支持。
“我能有今日,都是娘亲给的,以后即便弟弟们想要我的命,我程轩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财产什么的算什么?我想要会自己赚。”程轩冷冷地望着程恬,双眼流露的都是认真与坚定。
“你、你们合起伙来欺负我。”程恬一跺脚气得跑了出去,她要赶紧回去换下衣服好送去洗。
程恬一走,屋内的四个娃便笑了,几个人互相交换了个得逞的眼神,这种事最近他们没少做,只要程恬对他们其中之一不满了,剩下的几个绝对帮忙对抗程恬。
以一敌四,要能剩得了才怪!程恬这个以前的小霸王最近是连连失利,是以愈发的讨厌这四个弟弟妹妹了。
待方初痕他们回来时见屋内少了程恬,于是问孩子们她哪去了。
“妹妹不小心弄脏了姐姐的衣服,姐姐大骂了妹妹一顿后就走了,估计是衣服脏了她气到了。”程阳乖巧地向方初痕禀告着,清澈的双眼里隐隐透着几分无辜。
“瑶儿将姐姐的衣服弄脏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方初痕上前轻捏住女儿的小鼻子抱怨起来。
“呵呵。”程瑶只是笑。
程岚听说程恬对刚两岁的妹妹大骂后气坏了,脸色难看地说:“真是越大越不懂事!晚饭不用叫她了,就我们几人吃。”
“好耶!”三个男娃趁两个大人不注意时,互相眨了眨眼,一个个笑得都跟小狐狸似的,打败程恬对于他们来说是再快乐不过的事。
番外三
方初痕抱着程瑶去郑若兮那里串门,郑若兮正在训程羲。
“娘亲,孩儿以后不敢了。”程羲比程煦稍微矮一点点,皮肤白皙,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此时正雾蒙蒙、可怜兮兮地望着双眼怒瞪着他的母亲。
“你这话说过多少次了?可有改过?”郑若兮的脾气还是一如继往的差,并未随着年龄增长而变好,反而有变本加厉的倾向。
“娘亲。”程羲贴上前,扬着一张刚八岁就已经能勾引女娃倾心的俊俏脸蛋,双手握住郑若兮的胳膊摇晃起来。
哪个儿子不是作娘的心肝宝贝?程羲一撒娇耍赖,郑若兮便没辙了,她叹了口气嗔怪地望着儿子。
方初痕来的时候见到的画面便是母子俩在大眼瞪小眼。
“羲儿又惹你娘亲生气了?”方初痕笑着将程瑶放在地上任她自己玩,自己在椅上坐了下来。
程羲抿着唇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老老实实地站一边,趁大人不注意时对程瑶做各种鬼脸。
“这个孩子太淘气了!”郑若兮抱怨着,对正偷偷对程瑶笑的程羲说,“你先回房。”
“是,娘亲。”程羲说完后又对方初痕说了句话就出去了。
程羲一走,郑若兮便直摇头说:“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就花心,见到漂亮小姑娘就会抱着亲。今日小强说羲儿从学堂回家的路上,见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娃,他恶习不改上前亲了两口,将女娃吓哭了,惊动了她的母亲。小强说马车看起来很是华丽,有可能是哪家富贵人家的孩子。羲儿一看长辈出来了,就赶紧拉着小强跑了。这种调戏小女孩儿的情形自羲儿五岁开始几乎就没断过。”小强是程羲的书童。
“噗,你家羲儿不是很受小女孩儿欢迎吗?据说已经有好几位夫人来找你要结亲了。”程羲是程府中所有年纪不到十岁的男孩儿中长得最为俊俏的一个,小小年纪就已经有很多小“粉丝”了。
“一提这个我就生气,若非他在外面见到女孩儿就……哪里会有人家女娃非要嚷着非他不嫁!”郑若兮恨铁不成钢地抱怨着,没孩子之前整天盼有孩子,有孩子后又整天操心,只是操心也是心甘情愿的而已。
“那些女娃娃最好不要太长情,否则只能有一个嫁过来,剩下的只能可惜了。”方初痕笑呵呵地说。
“这羲儿,真是和他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现在他爹已经改了,若是羲儿一直改不过来,以后真不知道要伤多少女孩儿的心。”郑若兮摇摇头,为这事她没少教训儿子,可是教训完后程羲见到漂亮小女孩儿依然忍不住上前“讨好”,她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也没恶意,但若是这行为不改的话,长大后再这么做可就成了十足十的登徒子了。
“小叔现在是彻底变好了,你也苦尽甘来了。”方初痕由衷地为郑若兮感到高兴,现在程清知道疼老婆了,每天早早结束铺子里的事便回家看妻儿,外面的女人再漂亮他也不再去招惹了。
“事不过三,若是他再犯一次错,我就再也不回府了。”
“呵呵,我想他不敢了,当初他可是求了你整整两年才将你接回来,若非他后来改变策略硬要睡你隔壁,两年的时间我想他还接不走你呢。”
说起当初的事,二人都不胜唏嘘。
当初方初痕和程岚回去后,郑若兮并未和程清走,她自己在小院里住虽说孤单了些,但总比回去后整日整夜面对着程清要好得多。
程清是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后,发现自己爱上了郑若兮这个爱恨分明并且脾气极烂的妻子,于是下定决心改邪归正,几乎每日都去看郑若兮,有时求她回府,有时就陪她待一会儿,就算什么事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光看她冲他瞪眼睛,他都觉得挺满足的。
如此过去了半年,程清终于受不了了,下了很多功夫最终打动了郑图,在岳父的默许下,他住进了郑若兮的院子,住她隔壁。
讨厌的人住进来郑若兮哪里会同意!她找郑图去抱怨,结果被驳回,就算郑图不因为别的,仅凭安全问题,他也会同意郑清住进来。有个男人在,外人便不会对郑若兮指指点点,宵小也不敢进来。
郑若兮的反驳没用,于是除了生气只能忍受,她自然不给程清好脸色看,后来干脆就不跟他说话了。
程清不知是信心太足还是脸皮太厚,总之无论郑若兮对他是冷嘲热讽还是不理不睬,都未曾打消他坚持住在这里的信念。
两人冷战了大概有三四个月,一次郑若兮在追淘气的程羲时不小心扭伤了脚。
平时程清想献殷勤找不到门道,现在机会来了!于是在郑若兮脚受伤不宜下地多走动之时,他担任起了照顾妻子还有一岁出头的儿子的责任。
那段时间程清很忙,铺子里的事他每天出去做,晚上很早就回来,回来后便不闲着,帮忙照顾不听话的儿子,还要抱郑若兮去餐桌前用饭。
大夫说郑若兮的脚扭到了休息三五天就会好,他留下药膏说每晚抹上药揉一揉,能减轻痛感。
就这样,那几天程清这个被人伺候惯了的少爷晚上开始给妻子揉起脚来,起初郑若兮不愿意,揉脚这种事太过暧昧,但是程清在这事上特别固执,最后郑若兮这个伤患不得已只能妥协。
毕竟是夫妻,程清这个平时一向被人伺候并且有着洁癖的少爷,居然甘愿伺候妻子洗脚,洗完脚还会认真且不带□地揉脚,这一阵子他的讨好及转变都看在了眼里,郑若兮那时坚固的心防软化了一些,虽说不能原谅程清,但起码是不那么讨厌他了。
其后的日子郑若兮一直在观察着程清,她发现这个男人是真的在变,以往眼中那无意间流露出的桃花相已经消失,双眼涌出的是一天比一天明显的认真与正经。
每天早晨程清穿什么衣服出去,郑若兮都记得清楚,待他回来后依然是那身衣服,那时她便让儿子去粘程清,过会儿她就将儿子自程清怀中抱走,这短短时间内她的鼻子会变得像巡抚捉贼一样灵敏,不着痕迹地轻嗅着他身上是否带有脂粉味。
考察了有半年之久,程清表现很好,身上从来不曾带有脂粉味,他对郑若兮很好很尊重。
一年半的努力没有白费,郑若兮最终接受了程清,因为儿子的原因,她没有想过和离,而不和离的话就必须和程清过一辈子。若他不知悔改依然花天酒地的话,她自然不将他当回事,若他有心改变想和她好好过日子,那为了儿子的前途着想,她会慢慢放下成见接受他。
后来程清被允许进郑若兮房中睡了,这让程清很高兴,相对的也更珍惜,那时他是打心里不再想着外面的花花草草。
又考察了半年,发现重新得到她身子的程清并未像上次那样对她淡淡的,而是和几个月前冷战时一样好。如此一来,郑若兮算是放下了大半的心,同意和程清回府。
回府后二人夫妻关系也很好,期后郑若兮一直没再怀上孩子,程清也没想过要纳妾,他们夫妻二人都以为这辈子也就只有程羲一个孩子了,谁知在程羲六岁的时候,郑若兮又有了身孕,十月后诞下了一名女婴,取名程璐。
程璐目前刚一岁出头,很受宠爱。
这么多年过去,程清已经彻底像变了一个人,郑若兮对他的成见直到女儿出生才彻底消去,放下了心防打算令自己逐渐爱上程清这个男人,毕竟夫妻二人相爱的话,对子女的成长有利无害。
“这么多年过去,你爱上二哥了吗?”郑若兮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然后问方初痕。
“这个问题……”方初痕头疼了起来,她望向吃完了蛋糕正粗鲁地用袖子擦嘴的程瑶摇摇头,“不知道如何回答,也许爱上了吧。”
“居然用也许,还不能肯定呀,最近这几年二哥还有程清都变得越来越疼老婆了。”
“你二哥近几年比以前是好了很多。”方初痕回答得没有一丝迟疑。
“我呢,是喜欢上程清了,不过离爱还有一段距离。若是不想他以前的荒唐事,光看他近几年来对我的好,我的心会软。可是一想起以前,那软了的心立刻又会变硬几分,就因为如此,我迟迟没完全将心交出去。”
“我们还是怕了呀。”方初痕刚说完话惊呼了一声,站起身几步走到程瑶身边,从她手中夺走不知打哪摸来的钗,“这东西会伤到你,不能玩。”
“好玩,我想玩。”程瑶渴望地望着金钗。
“不行,玩什么都不能玩这个。”方初痕将钗放在梳妆台上,那里程瑶够不到。
“娘亲。”程瑶嘴嘟了起来。
“不听话就送你回去。”方初痕严肃地说道。
“哼。”程瑶抿着嘴低下头,然后往地上一蹲开始生闷气。
方初痕见此不禁直叹气,对郑若兮说:“你看看,这孩子才两岁多,可是脾气大性子也倔,跟男孩儿似的,若长大后她还是这个样子可如何是好。”
“瑶儿块儿头比同龄孩子大,长像也有点偏男孩儿。不过女大十八变嘛,也许瑶儿临近出阁之时就变成秀气的美人了。”郑若兮安慰道,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是看着程瑶那双显得英气的眉及厚实的嘴唇,心里也开始嘀咕起来。
方初痕的担心和郑若兮一样,眉头都拧在一起了:“我觉得老天在耍人,瑶儿这么小便对木剑还有弹弓之类的东西感兴趣,布娃娃她看都不看一眼。”
郑若兮望着还在生闷气的程瑶,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
“瑶儿是女孩儿却有男孩儿的性格,而阳儿是男孩儿却偏偏女相。”方初痕望向郑若兮,“你知道吗?我家阳儿居然求我给他找个刺绣师傅来,我不同意,结果他就趁府中小姐们还有丫环们绣花的时候去偷看,现在他居然能绣出一朵牡丹花来了!”
“啊。”郑若兮惊讶地张大嘴。
“阳儿不像轩儿和煦儿那样想着要好好读书,长大后好考功名做大事。他只对女红感兴趣,偏偏对这方面还天赋异禀,一般人练个十天才能绣出的花样子,他练一个时辰就行了!”方初痕抚额,直叹老天爷八成看她的灵魂是异界的,所以将她两个孩子的性格给调了个儿来刺激她。
“呵呵,阳儿果真是兴趣独特、天赋异禀啊。”听完方初痕的抱怨,郑若兮突然觉得她那个见到小美人就想吃豆腐的儿子其实还挺正常、挺可爱的……
和郑若兮聊了会育儿经,抱怨了一番孩子们的淘气事,方初痕便抱着程瑶回去了。
现在每天晚上程岚都会对方初痕说一些铺子里的事,偶尔方初痕会提提意见,她在现代虽然不是女强人,但是对于现代一些商业手法也了解一些,于是便将自己知道的一些东西告诉程岚。
这些东西听起来觉得挺怪异,比如什么打折,弄什么贵宾卡,还有买多少送多少的活动,但是真正实施了一段时间后,程岚发现效果还不错,比以往的生意红火多了。
为此程岚更觉得方初痕是个宝了,不仅内宅的事不用自己操心,在生意上还能帮助自己,并且给他生了三个儿女,这妻子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宝,结果被他这个幸运者拣回了家。
一天清晨,方初痕迷迷糊糊的,感觉身边的人在轻轻地抬她的头,然后慢慢地将胳膊抽出去,由于太困她一直闭着眼,后来有好一会儿发现身边的人没什么动静,于是强迫自己睁开双眼,只见程岚正坐在床上用左手不停地揉着右胳膊,他的右胳膊僵了。
夜里方初痕是睡在他臂弯里的,这一宿下来胳膊一动不动的,早上都已经麻了。
“胳膊麻了?”方初痕说得有些含糊,困意使然。
“没事,一会儿就好,天还早,你再睡会儿。”程岚见方初痕醒了,眼中带着浓浓的歉意,暗怪自己动静大了。
方初痕见他如此困意消失了大半,他眼中的歉意及自责看在眼里,感觉心中麻麻的,她明白程岚为何胳膊会酸,他是不忍心吵醒她,所以夜里一直都没将胳膊抽出来,现在她醒来也不怪他,他的动作相当轻了,是她恰好那时醒了而已。
“你每天早上胳膊都麻吗?”
“没、没有,现在已经好了,你别起来,再睡会儿。”程岚见方初痕要起来,赶紧阻止了她,他的右臂动作有点迟钝,显然是麻意还未退,他强装自己胳膊不麻了,因为不想方初痕自责。
将他的体贴看在了眼中,方初痕心情更为复杂了,她听从程岚的话又躺了回去闭上眼,可哪里还睡得着,她想起从很久以前她就一直睡在他臂弯里,夜里醒来的时候她依然是在他的臂弯中,这就意味着每天早晨他起床都要揉好一会儿胳膊,可她居然直到今日才发现。
程岚对她的好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不经意间,他是个体贴并且会心疼妻子的男人,方初痕如是想。
程岚以为方初痕睡着了,是以穿衣服穿鞋时动作都特别轻,唯恐吵到她,每天早晨洗脸他都不在屋里洗,因为会有声音,即使是冬天很冷,在方初痕未醒之时,他都不会在屋中洗脸。
平时很多事都易被人忽略,而这些经常被忽略的地方恰恰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心意来,方初痕眯着眼看程岚轻轻打开房门,出去后又轻轻地将门关好,觉得这种体贴人并且又不想被人知道的行为真的很让人感动。
也许清晨女人较易多愁善感吧,总之方初痕被程岚每日早晨揉胳膊又不想被她发现的举动感动了。
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感动或是动心都是需要一个契机的。时机不对时,哪怕那人为你下跪、不辞辛苦地狂奔几十里,仅仅为你买几块特别想吃的糕点等等,都不会令你感动。
相反在时机对的时候,仅仅是早晨揉胳膊这种小到不能再小的举动却偏偏令她感动了!
这也算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吧!方初痕睁眼望着床幔在心中想,也许不久后,她会毫无保留地爱上这个总在不易被人注意的小事上体贴着她,还不想被她知道的男人吧……
番外四
我是一只可怜的鹦鹉,为啥要自称可怜?这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我会非常严肃地回答你,因为本鹦鹉自小到大所经历的一切苦难与折磨,那真是将我所有的爪子加起来,反复加、一直加,也加不完呀。
事情是这样的,当初我不记得是多大的时候就被一个怪老头儿抱走了,那时我还没和我的鹦鹉妈妈相处多久呢,自小就离开妈妈的怀抱,这是多么可怜的事。当初我还小不懂事也记不住多少东西,只知道当初被强行抱走时有多么怨恨这个怪老头儿。
我被抱去了一个味道非常不好闻,空间又特别封闭的地方,里面有好多试管还有仪器,当然这些东西我最初都不知道是什么,是后来我长大后变聪明了才知道的。
怪老头儿有个助手,这个实验室就他还有助手经常来,他们总是对我研究来研究去,然后喂我吃很多奇怪的药丸,给我用莫明其妙的药水洗澡,给我打他们用试管研究无数次的药水针,还把我放在很可怕的机器里任我自生自灭。
每次我的小命都差点被他们玩掉了,好在我命大,承受一堆苦难后都没死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如此虐待我,后来才明白,原来他们反复不停地折腾我原来是想要将我改良成天下第一聪明的鹦鹉!
他们已经捉了很多只鹦鹉来实验,不过最终鹦鹉们都没活过来,全被他们折腾死了。
当时他们说什么话我听不懂,幸亏我不懂,若是当初就听懂了他们的话,得知在我之前有好几只同类死了,我估计会吓得精神衰弱,然后身心憔悴致死。
虽然当时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是直觉告诉我他们是害我的人,就看不得我好,总想将我整得死去活来他们才开心。
待我稍稍大一些后,他们除了喂我吃虫子和干果外,还给我吃人类吃的东西,我是一只鹦鹉!是鹦鹉!不要喂我吃人类吃的东西。
就这样,变态老头儿总是喂我吃人类的东西,有时是米饭,有时是馒头,有时是鸡鸭鱼肉,有时是菠菜粉条。
我抗议不吃,他们会狠心饿我几天,等我快饿死的时候那个什么鹦鹉气节谁还在意?给东西就吃!别说是人类吃的东西,就是猪呀、狗呀吃的东西我都会吃,为了所谓的尊严将自己饿死就太笨了。
为了少受苦,他们喂什么我都吃,于是可想而知,我吃了后会病成什么样,上吐下泄都是轻的,有次我被他们折腾得昏迷了好几天,差点死翘翘啊。
他们每天都教我说话,我说不出来的时候就把我扔进莫明其妙的机器里受罪。最后不知道是机器、药水、药丸哪一种东西起了作用,总之我如他们所愿变聪明了,他们说的话我听得懂,并且自己也会说很多话了!
会说话后他们还不罢休,说要让我有人性的思维,会思考问题才算达到目的,不仅要让我会背乘法口决,还要锻炼我的临危反应及自救能力。于是更残酷的训练来了。
在我长成一只大鹦鹉的时候,终于有了人性的思维,智商高达一百三,这智商跟人比都算不低的。
“明天我们就举行记者招待会,将这只改良成功的鹦鹉拿出来。”怪老头儿望着我兴奋地直搓手,当初他抱走我的时候头发是灰白的,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头发已经成了全白。
“老师,它从来就没出去过,一会儿我带它出去溜一圈吧。”助手请求道。
“可以,但不能走远。拎着笼子去,不能将它放出来,到时它跑了可不好逮。”
“知道。”
“心眼儿真多!”我不屑地瞪了他一眼,还怕我跑了,我能跑哪去?就说他是怪老头儿嘛,我一骂完他到哈哈大笑起来,一点都不生气,反到满脸的成就感,真是怪。
我被牢牢地封在笼子里被助手拿上街了。这助手有个坏习惯,那就是爱调戏美人,他惯用的手法便是先吹声口哨,然后类似“小姐长得好美,我好喜欢。”之类的话。
他说得多了我也学会了,见到美人我会先他一步说出调戏的话来,当然因为嘴型限制,我不会吹口哨。那助手取笑我说,我一只母鹦鹉应该调戏雄性动物才对,我懒得搭理他。
这助手将我带出来就是为了显摆的,他勾搭完了美女就让我对她们说话,今天本美鸟高兴,所以如了他的愿,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将那几个美人逗得咯咯直笑,直夸我聪明好厉害,本美鸟听后直觉受用无比。
因为是第一次出来,看到外面这花花绿绿的世界,听到天空偶尔传来几声鸟叫,简直太令本鸟兴奋了,出来后就真不想再回到那个暗不拉叽、不见天日的小实验室去。
就在我幻想着愿望有一天会实现的时候,天空突然轰隆隆一声,随即乌云立刻遮住了太阳,人们四下逃散找遮雨的地方。助手拎着装着我的笼子也跑得飞快,说是要去商场里避一下雨。
就在这时,突然一记闪电劈到了我身上,疼得我顿时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