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蛮荒年代第5部分阅读
穿越蛮荒年代 作者:肉书屋
本上对这里也有些了解了。这个城的外城,住着的都是来自四面八方的生意人居多,其中内城主要就是大人物的住所了,他们基本上进不去的。本地的百姓住在城里的不多,因为他们除了种地,大多没有什么谋生手段。
这里的钱币有些像中国古代刀币,型号大小有两种,大一点的称“刀”,一刀可换一串环币,即120个环币,环币的单位是“化”,大概也就是120块钱的样子,十二刀一吊。现在他们手里有两吊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刚刚买了几块麦芽糖才花了两个环币,也就是两化。物价从来都是相对的,他们用珍珠换来两吊钱,所以觉得这里的物价不高,而这里的百姓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生活也过得并不十分轻松。
陈乔找到一家卖布的店面,店里有两个裁缝,专门帮客人做成衣的。陈乔进去看了一下,这店里的布远看还好,近看就不行了,纺得实在是粗糙,看这颜色以后也是要褪的,主要是不结实。这么一比较也就觉得蓝加身上那套着实是不错,在水里泡了那么久,又跟着他们翻山越岭的,都还没怎么破。
既然手里有钱了,陈乔也不打算把自个儿弄得太寒碜,布料照好的上吧,尤其两个小孩,一定要用最结实的布做袍子。他们定的款式都是简单的,所以多给了几化钱让她们赶一赶,明天过来取。
其实这几年,陈乔早就已经习惯了穿兽皮的生活,但是今天这么在城里逛一圈,怎么就是感觉越来越别扭呢。看来兽皮只能在山上穿,来城里还是穿布衣比较好,不然容易被人当成野人,虽然这世道野人也不那么罕见。
他们在城里逛得累了,买些吃的东西就往蓝加所在的那农户家里走。陈乔一边走着一边整理思绪,他逛了整个艾罗城也没有见到铁器,看来他们家的铁矿着实是个宝贝。
这边小麦稻米都有,陈乔先是从赶集的农户那里看到了一筐粗糙的玉米面,当时他对着箩筐流哈拉的模样,是个人都忍不住鄙视一把。然后在粮店里又看到很多小麦大米大豆什么的,白花花金灿灿的晃得他眼花!
果然这一趟他们是来对了,果然还是人多的地方才更加发达,果然想找粮还是要来平原……
陈乔这一天心情真是不错,迪拉和麦西也跟着沾光,像吃啥都给买。巴亚则是跟在他们身后,仔细的观察这这个艾罗城,虽然有些怪异,但是这里大部分人看着都挺和善,应该是安全的。
回去以后,看到蓝加给他们准备了晚餐,他们几个心里还是觉得暖呼呼的,这一天他们光顾着吃那些乱七八糟的,这一路走回来,肚子也空得差不多了。
到了这艾罗城,蓝加本应该和他们分道扬镳才是,但是这个女人这两天都没有提到这个问题。
“蓝加,你以后有没有什么打算。”
“呵,暂时还没有。”蓝加脸上笑得风淡云轻,可是只要有脑子的都知道,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没丈夫,以后没打算是一个怎样的悲惨心境。
“我明天去见城主,如果顺利的话,你就跟着我们先过一阵子吧,等孩子生出来再做打算。”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陈乔也觉得蓝加其实是一个很特别很好的女人,谁都有不容易的时候,能帮衬就帮衬着点吧。
“恩,好啊。”蓝加表情依旧平淡,但是眯起的眼睛里面,已经有了泪花。陈乔几个只当没看到,因为谁也不会哄女人,尤其是像蓝加这样的女人。
第二天他们先去那家布店看衣服好了没,对方说刚刚做成,陈乔几个就在那么店的里间换了衣服。陈乔本人换了一件藏青色的长衣,很普通的款式,一走到大街上马上就会被人群淹没的那种。
巴亚则是一套黑色的衣裤,这样的衣服活动起来方便,巴亚喜欢这种的。黑色的衣服配上黝黑的面颊,呵呵,果然够黑。不过黑得很俊,陈乔在心里这样补充道。
巴亚确实是长得很俊,即使随便围着一条兽皮,他昨天也赢得了众多大姑娘小媳妇的青睐,一路上收到粉红爱心无数。不过不好意思,他本人一点都没发现,因为他是木头。
迪拉的那一套最贵,是白色的袍子,做工也最是精细。陈乔的用心很简单,因为他这个大儿子已经到了适婚年龄,早点拐个媳妇回来多好。
麦西是个跳脱的,淡色的衣服容易脏,深色的又太老气不适合小孩子,当时布店老板推荐一款颜色稍微有些暗淡的红色,这颜色看着普通,穿在身上却十分衬肤,陈乔满意。他的那个款式跟他老爹差不多,不过是这艾罗城里小伙子们的通用款。
今天蓝加也一起来了,原来她昨天接受了陈乔的邀请,今天就必须和他们一起去见城主。不然随便一个人在城里扎了跟,然后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往城里带,那艾罗城不是要乱套了。
城主的宅子并没有像他们先前以为的那么豪华,很普通的一栋宅子,除了占地面积大一些。
他们在厅里等了好一会儿,才见到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挽着裤脚光着脚丫子走进来。这个就是城主?不太像吧……
“你们这是要在艾罗城定居?”老土喝口水慢悠悠的问他们。
“是打算在这里住几年。”面对这样不知道底细的老头,陈乔丝毫不会撒谎,虽然年龄并不等于智慧,但是你要相信年老的人往往更具有智慧。
“几年呢?”
“大概等到我儿子娶到媳妇儿的时候吧。”陈乔今天真是老实到家了。
“哦,这两个都是你儿子?”
“是啊。”虽然都不是我生的,陈乔在心里补充道。
“恩,这俩小伙子都不错,都学了些什么啊?”
“只会一些木工。”迪拉低声回答道。
“你呢?”老头问麦西。
“我?爸爸说我还小。”麦西理直气壮,今天他总算觉得自己比陈乔牛气多了。
“哈哈哈,小伙子都不错。”
“那这两位是?”
“哦,都是家人。”
“这样啊。”老头瞄了一眼巴亚,又瞄了一眼大肚子的蓝加,一脸的我了解。
“?”你都了解啥了……
24、就这么住下来了
总体上来说,他们取得艾罗城居住权的过程很顺利,虽然有点莫名其妙。
“西街那边正好有一栋房子空着,你们今天就住进去吧。”老头也不管他们几个能不能跟的上,自顾自的说这话。
“是哪一间?”陈乔算是搞明白了,这老头就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就好,深入交流什么的,就免了吧。
哥更老头大吼一声:“老三,出来。”
然后就听到那边有人懒洋洋的说:“来了来了,一大清早的。嚷嚷什么……”
陈乔几个看看外头的大太阳,原来现在还是一大清早啊……
出来的是个衣衫不整的青年,二十四五的样子,长得倒是眉清目秀,不过看他那衣着那动作,还有那半眯着的眼睛以及眼角的眼屎……
实在是,有点,挫。
不愧是两父子,看到城主光着脚丫他们就已经觉得够震撼的了,原来城主的儿子也是这么的,不拘小节……
好吧,其实这个世界光脚丫是很正常的,虽然自从陈乔折腾出草鞋以后,他们父子几个已经很久没在外人面前打过赤脚了,而且这个毕竟是城主啊,传说中非常具有智慧的老人。
如果他们没记错的话,城里的人大多是要穿鞋子的,好吧,其实他们没有仔细观察过,谁会盯着别人的鞋子看呢?
光脚的哥更城主对正在扣眼屎的儿子说:“你一会儿带这几个人到西街那栋房子。”
“哪栋?”他儿子貌似还没有完全清醒。
“还能有哪栋?就是刚空出来那栋。”
“哦,就是那个被驱逐的米商的宅子嘛。”眼屎君一脸的你直接说不就完了。
“还不快去换身衣服,磨磨蹭蹭的干嘛呢?”
“啊,可是那米商家的那些大米白面,我们都还没搬完呢,哎,你又说白天被城里的百姓看到不好,要我们晚上行动,搞得我现在都睡不好觉。”他儿子絮絮叨叨的抱怨,“被看到就被看到呗,有什么关系,不搬到我们家,还能搬给谁家啊,老爹你好歹也是城主不是?”
这一席话听得屋里其他几个人有些晕,这个,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说,他们现在其实是上了贼船……
“臭小子,有完没完?滚回屋里换衣服!”老城主在一边听得青筋直跳,一脚把他儿子踹了出去。
“咳咳,我这个儿子爱开玩笑,最喜欢拆我台,刚刚真是让几位见笑了。”哥更以自己能做出来的最严肃诚恳的口气说道。
“呵呵呵……”除了干笑,陈乔不知道该做啥反应。
“这城里如何,你们住上一阵子就会了解,城门总是开着的,各位自便吧。”
“实在是感激城主!”气氛有些尴尬,陈乔除了感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城里也没啥规矩,但是根不正的人,迟早都是要被驱逐的。”城主给出最后的忠告,但是几个人都不那么理解,到底啥叫根不正的人。但是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哥更城主看不惯“根不正”的那些人,既然城主都看不上了,难道你还想在这个城里待吗?
一会儿,城主家的老三就换好衣服出来了,告别了城主,陈乔他们也随这个年轻人离开。
这个哥更家的老三边走边打哈欠,路过卖烧饼的老伯那里还顺手拿了一个,拿完了还笑嘻嘻的跟人家打招呼,他长得一张讨喜的脸,看来挺招这城里人喜欢。
“那啥,我叫三粟,以后都在这城里住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自我介绍一下哈,我是城主家的老三。”
“三粟?”这名字挺怪,不太符合这边的取名习惯啊。
“哦,我老爹认为天大地大,五谷最大,可惜他不争气,就生了仨,我大哥叫大稻,二哥叫二麦。”
“呵呵,三粟这名字不错。”
“哈哈哈,一般般了,也就比三豆好听一点。”(注:五谷即粟、豆、麻、麦、稻。)
他这人真挺逗的,陈乔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的巴亚脸色越来越黑。
一起黑的还有麦西,因为他今天无论干嘛都不能引起他老爹的注意,那个叫什么三粟的,最讨厌了!
这个米商家的宅子还不错,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城主给驱逐了,连带的他们家库存的米粮都直接被充公,也就是充到城主家的仓库。
三粟把他们几个人送到,然后招呼人手直接把宅子里剩下的米粮一人一麻袋扛走了,一颗大米也没给他们留下。若不是先前已经知道了这里的原住户,任谁也想不到这里曾经住着一个米商,这屋里曾库存过大量的米粮。
陈乔几个争取在天黑以前把屋子简单的打扫一下,棉被什么的,明天再说吧。在没有人烟的野外餐风露宿的过了大半年,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落脚的地方,他们都觉得很安心,这一个晚上也都睡得特别好。
这个宅子有三个房间,还是老样子,陈乔和巴亚睡一间,麦西和迪拉睡一间,还有一间是蓝加一个人独住。
仓库还挺大的,陈乔暂时不知道要用它来做什么,还有一个门面房,米商的门面,总不会在太差的地段,虽然不是多么繁华,以后做点生意什么的也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一大早巴亚就起床整理自己带的东西,他那个大包裹真的塞了很多东西,当初他想把家里那口大铁锅带上的,被陈乔否决了。但是后来实在是怕了麦西的纠缠,只好拜托大肚子的艾达又做了一个模具,铸了一口小一些的铁锅带着。
锤子凿子什么的,巴亚说什么也要带过来,陈乔当初觉得不可思议,但是这会儿他就觉得当家的真是无限英明了。因为这艾罗城没有铁器啊,而且这个米商家的存货他也看了,从那些粗糙的小麦粉可以判断,这个地方肯定还没有石磨这个东西。
想想也是啊,青铜器虽然也不错,但是怎么都没有铁器坚硬耐磨,想用青铜器来凿石头,估计是相当有难度的。
于是很自然的,陈乔发现了第一个商机,那就是做石磨卖,虽然是力气活,总比做吃山空来得好吧。但是想想又不对,做石磨的话,铁锤和凿子都是要有消耗的,他们现在身上的铁器有限,可得省着点用。
再想想,要不做一个大石磨,帮人家磨些大米小麦什么的吧,虽然收入肯定不会特别多,但是好歹也能糊口吧。
陈乔把这个想法跟巴亚说了,巴亚很开心,因为养孩子养老婆是每一个男人应该做的,而且能让陈乔依赖一下,巴亚觉得很满足。
25、生活啊
在艾罗城生活并不难,但是如果你想通过投机取巧赚取巨大的差价,从而恣意挥霍,过骄奢滛逸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这个城里,日子最不好过的,就是那些倒买倒卖的生意人。
据说他们家房子的原住户,也就是那个米商,就是犯了这一条禁忌,才最终导致了全家被驱逐出艾罗城的境地。
有了前车之鉴,陈乔也就不敢再打这方面的主意了,逐渐了解了这城里的事情以后,陈乔觉得自己那几个珍珠卖的价格实在是不低,这里的这些商人和他以前的认知,有着很大的差距。
在这个城里,商人们被视为不事生产的懒惰的人,虽然他们为城里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便利,但是同时,他们也是被农民的米粮养活着的。
而城里的那些大人物,以城主哥更为主,大多过着朴素的生活,但是他们无疑是有钱的,因为这一带所有的铜资源都掌握在以城主为首的政治集团手中。故而,他们可以选择过朴素的生活,但是当这些人偶尔需要奢侈一下,或者有人偏偏就喜欢过奢侈的日子,只要不张扬到引起城主的反感,都是无所谓的。
而陈乔一家,就被归类到了地位低下的行商这个集体中,所以他们以后在这里生活,要尽可能的低调,绝对不能跟暴利这个东西有任何沾边。
哥更城主,似乎不太喜欢商人,说白了,就是看不得有些人的钱财来得太容易。虽然他们自己家的钱财来得相当容易,据说他们家宅子里就有铸刀币的全套设备。
他们几个商量了一下,认为他们家这个地段做米粮生意还是不错的,但是倒买倒卖还是算了。城主既然反对高暴利,这个暴利的尺度还真是很难把握,而他们刚来这里,对很多事情也都不是很了解。干脆老实点,卖点力气赚钱吧。
巴亚在打石磨的时候,陈乔去找三粟借地方,他要把自己配的这把刀融了,弄成石磨中间的转轴。三粟也是个好说话的,反正他们家有炼铜的地方,直接带陈乔过去让他自己随意。
而迪拉,需要做木质的零部件,既然要做生意,他们这一次要打一个相对大一些的石磨,这么大的石磨不可能总是用人力,所以需要添置一个架子,到时候直接买头驴回来干活好了。
大肚子的蓝加,也帮他们整理了一下店面,屋里屋外的,都是她和麦西两个人在打扫,被子床单甚至锅碗瓢盆,该买的东西也都帮他们买齐了。后来陈乔干脆给了她一吊钱,让她当了管家婆,自己身上就剩下一些,差不多够用就好。
蓝加的出现,让这几个男人看到了家里有个女人是一件多么方便的事,但是陈乔已经没那心思了,毕竟跟着巴亚过了好几年,也一直把麦西和迪拉当成自己亲儿子一样对待。即使和巴亚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但是起码两人都已经把对方当成家人看待。
现在的陈乔,眼看着就要三十岁了,已经习惯了的东西,他都已经没有力气去改变,经历了这么多,他现在只想过安定的日子,哪怕辛苦一点,单调一点。
这个石磨,花了巴亚将近十天时间,以前在部落里他已经做过好几个石磨,现在他有经验了,做起石磨来也算是得心应手。等他们弄好石磨买回来驴子,又从乡下收购了一些玉米小麦,用石磨磨成细粉放在前屋出售,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因为考虑到这边的生活水平,他们干脆以帮别人加工为主。磨十斤收一斤。也就是谁家要磨十斤粉,那就得带十一斤材料到陈乔他们这里。
为了让更多人认识到细粉的好处,趁着头两天没什么生意,陈乔在他们家前面一块空地,摆了桌子搭理架子,做了一些窝窝头到外面卖,价格便宜得很,三个窝窝头才卖一个环币。
基本上,除了玉米粉和柴火钱,他这单生意没赚,属于做白工。但是反响还是有的,当天下午就有一些妇女过来问他这窝窝头是怎么做的,陈乔也不吝赐教,一二三四五,整个制作过程全部给大家说得清清楚楚。
就这样,艾罗城里的百姓终于知道了,这窝窝头原来就是玉米面做的,不过这面粉可得选细粉,陈乔他们家就可以磨,听说他们家有个大家伙,一天能磨出好多……
磨十斤粉付一斤粮,一般百姓家只要有余粮,大部分人都还是舍得的,毕竟他们原来的加工方法耽误功夫又糟践粮食,这回冒出个加工作坊,即使是带着尝尝鲜的心态,大家也都是要带些粮食去磨磨看的。
特别是这城里的商人,这些人虽然地位不高,但是他们的钱总是来得比农民容易些,所以对于吃的喝的,手头自然也就松很多。现在有人能磨出这么细的面,价格也还算实惠,傻子才继续吃粗面呢。
最近三粟常常会来他们家转悠,有时候啥事不干,就坐在边上看他们家石磨,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有滋有味的,也不知道他看出什么门道来了。陈乔他们习惯了也就不怎么搭理他,该干嘛干嘛,直接当他透明好了。
可是这个城主家的三少爷,有一点非常不招人待见,那就是喜欢在他们家蹭饭。辛苦了一整天,一家人和和乐乐的围在一起吃顿饭,是一件很惬意温馨的事。
但是这个三少爷吧,偏偏没有一点眼力劲,还是个自来熟,还不懂尊老爱幼。总之,麦西认为这个人品行十分恶劣,巴亚看见这个人就来火。
这不?今天一大早就来了,大伙儿都在吃早饭呢,鸡蛋饼配玉米粥。酥脆的煎饼上镶嵌着翠绿的青椒和金黄的鸡蛋,这煎饼最重要的是火候,如何才能煎得外酥里嫩,这也是要靠技术的。
“呦,三粟啊,吃早饭没?”陈乔满脸假笑的打着招呼。
“嘿嘿,没呢。”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城主家的三少爷更加没脸没皮的人了。
“那要不一起吃吧。”除了这么说,请问陈乔还有别的选择吗?
“哈哈,那怎么好意思呢。”这个家伙一边推辞着,一边爪子就冲着桌子上的煎饼去了。麦西鼓着腮帮子眼睛瞪得跟家里的“鸟蛋”那么圆,可惜人家只当没看到。
“客气啥呀,呵呵,坐下来一起吃呗。”陈乔嘴角已经开始抽筋了。
“不了不了,哈哈,你们吃吧,我晚点再过来玩好了。”这厮一下抓走两个煎饼。
“哦,那行,呵呵,常来啊。”后面这三个字他很不想说,但是这个是礼数啊礼数。
“恩恩,这俩煎饼拿走了啊,哈哈,陈乔你做的煎饼真是好吃!”三粟一边啃着煎饼一边往外头走。
“没事,喜欢多拿几个。”陈乔的这句话引来一桌人的注目礼。
麦西气愤的指责他:老爸,他都拿走了我吃啥?
巴亚倒是不敢指责陈乔,但是他对三粟的反感已经深入骨髓。
蓝加瞄了一眼陈乔,一脸的似笑非笑。
还是迪拉单纯,看一眼他老爸,然后低头继续吃饭。
陈乔很冤,其实他真的很不愿意巴结三粟,但是他无奈啊,人在屋檐下,谁让人家是城主家的三少爷呢,不巴结不行,得罪那就更不行了。
话说这位三粟那边。
“恩,这饼不错,改天可得常来……”他一边走着一边念叨,不料刚出陈乔家没两步,饼子就被人夺了。
“阿三啊,你咋能一个人吃独食呢,哥我盯上这一家好久了,可惜跟人家不熟,嘿嘿……”一个吊儿郎当的高个青年手里拿着那两块煎饼,笑嘻嘻的对三粟说。
“爱吃自己进去跟人家要去,甭抢我的!”三粟伸手就要去抢。
“嘿嘿,这不是不好意思吗。”高个说着就在那块夺来的煎饼上啃了一口。
“喂,小子,这么大一口,我们两个都还没吃到呢!”边上的另外两个小青年不满。
“唔……就没了,怎么不给我留一口?我的煎饼啊……我可是豁出老脸才弄到两个的,你们这几个家伙!”
26、做点宣传吧
三粟和城里几个年纪差不多的公子哥儿关系不错,经常三五成群的在城里晃悠,这些个年轻人大概就可以称之为纨绔子弟的原型了吧。这伙人说好听点叫少年心性,说难听点叫做没定性、不学好。
就拿三粟家来说吧,城主的大儿子大稻是一个温和刻板的男人,早两年已经结婚了,现在媳妇肚子里都怀上了,成天除了做事就是围着自家媳妇转,典型的好男人形象。
二公子二麦就相对次一些了,风评不是很好,据说喜欢最喜欢调戏年轻小姑娘啥的,但是人家好歹也是个人才啊,艾罗城所有的商家都归他管。总而言之,对于这个笑面虎,大家虽然不太喜欢他,但是都怕他。
三公子就散漫了,成天招猫逗狗的,人倒是挺和气,可就是没个正形。大家看他跟这几个富家公子哥儿在外面胡闹,虽面上乐呵乐和的,其实心底还是把这些人看得轻了。说起来,这个三少爷就是在大家心中没啥地位但是却比较有人缘的一个人了。
疼小儿子,是所有父母的通病,城主哥更也不例外。所以三粟这个人虽然是烦人了些,陈乔还是要打起精神来应对的。但是啊但是,就算你老子是城主又怎样,吃人家的嘴软,这可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那啥,三粟啊,跟你打听个事。”
“什么事,呵呵,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就是在这艾罗城里吧,我们家这买卖稳当吗?你爹他们大概是怎么个看法……”
“嘻嘻,你把心放到肚子里好了,我爹昨儿晚上还夸你这人实诚来的呢,又有脑子又勤快肯干。”
“那如果做大点的话……”
“你就放手干吧,有啥需要帮忙的跟我吱一声!”
看到了吧?这还只是开始而已。嘿嘿……
得了三粟的内部消息,陈乔估摸着把这生意做大,一大家子人要吃饭呢,就现在这点生意还差远了。
最近巴亚有点闲得慌了,石磨有驴子在拉着,生意上的事有陈乔在撑着,屋里屋外有蓝加在帮衬着。巴亚有时候会觉得没着没落的,好像自己在这个家有些多余。
最近他晚上又开始睡不着了,看着枕头边上陈乔的睡脸,他总是觉得这个男人离他很远,明明在一起住了好几年,为什么还是靠近不了呢?他不喜欢这个艾罗城地方,而这个男人却可以在这里活得有滋有味如鱼得水,这个认知让他觉得很压抑。
巴亚本来挺喜欢蓝加这个女人的,因为她勇敢又十分聪明。但是他现在不这么觉得了,他总觉得这个女人有点聪明能干过了头,一点都没有不是他们家人的自觉,理所当然的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理所当然的扮演一个女主人的角色……
这些,让巴亚觉得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事情被别人做了,就好像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位置让被人占据了一样。他,很不开心。
还有那个三粟,他总是用冒着粉红泡泡的眼神看陈乔,虽然这个家伙大概也只是被陈乔的厨艺勾引了而已。但是,无论是陈乔,还是陈乔的厨艺,都不是他可以觊觎的东西!
这就是所谓的嫉妒吗?可是巴亚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情绪,习惯了扮演严肃的族长的角色。所以陈乔什么也没有发现,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假装看不到他们的这一层关系,他在逃避。
难道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巴亚想。
最近三粟来得越来越勤快了,有时候甚至还带人。有一日陈乔一口气邀请了三粟和他的朋友总共六个小青年到家里吃晚饭,一道一道精致的面食被端上桌子后,这些个少爷再也经受不住美食的诱惑,放开肚子大快朵颐。
酒足饭饱之后,陈乔询问这晚餐做得可还可口?答案自然是一片肯定。
“这样,你们家可都有厨子?”
“有的,不过我家那厨子可不不得你的一半手艺。”有人忙不迭的开始拍马屁。
“那是那是,这东西我以前吃都没吃过,我家里就我老娘自己掌勺,哎,要是也能做出这些个东西就好了。”
“呲,你老娘要是能做出这些个东西,你还要天天在外面蹭饭么?”三粟出声埋汰。
“切,我老娘是做不出来的,你家嘞,你还自己掌勺嘞,你做会煎饼给我看看?”
三粟听了忍不住想要反唇相讥,被陈乔拦了下来,自己就问了一句而已,这些人就叽叽喳喳吵个半天,再这么下去天都黑了。
“我就是想,反正这些也不是多复杂的手艺,你们家里有厨子,或者其他什么人,要是想学的,我抽一天把这些东西先教给你们几家。”
“真的?”大家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手艺在他们眼中简直太宝贵了。
“这还有假?你们明天下午就可以带人过来,我先教大家做煎饼好了。”
“那太好了!我明天让我老娘过来跟你学,你可不许反悔。”
“呵呵,我干嘛要反悔,不过这个东西要教给你们的话,也是有一个条件的。”
“切……”几个年轻人心里想着,这天下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
“也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明天我手把手的把手艺教给大家,包学包会,等你们各家的人都学会了,就在这城里摆个摊子做煎饼卖,两个饼子卖一个环币,连着卖三天。这中间有人要是想学手艺,你们的人要现场教给其他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这几个年轻人听完以后面面相觑,不知道陈乔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但是貌似他们也没吃什么亏的样子。
“那个,我提个问题。”难道三粟也有犹豫的时候。
“什么问题?”
“那啥,明天我可不可以自己过来学?”三粟家没有请厨子,城主夫人在世的时候,都是她自己操持家务。等她过世了,三个儿子也就大了,大儿子娶了媳妇,家务大多都是媳妇在做。
现在三粟的嫂子怀孕了,他们家请了一个远房的表姑过来做做饭洗洗衣服什么的。但是这个表姑毕竟也不是他们家下人,使唤不得,所以三粟有时候没赶上饭点回家,就只好自己摸到厨房鼓捣一点吃的。
像明天学做煎饼然后出摊三天,三粟知道那个老女人肯定不会愿意的,而且他也想自己学这,呵呵,摆摊三天呢,到时候该得多少大姑娘小媳妇过来找他学手艺啊,回去说说,不得把他二哥羡慕死。光在心里想着,他就乐呵。
“呵呵,谁来都是一个样,只要学了手艺以后照约定出摊三天,做到了,五天以后我教下一样东西,做不到,下次就不用来了。”陈乔不急不慢的把条件丢出来。
几个年轻人一合计,学一门手艺当三天义工,好像挺划算。于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着明日下午的的厨艺课准备开来。
27、冬天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艾罗城都相当热闹,城里摆了一个摊子,不仅卖的吃食十分便宜,而且还无条件的传授大家做面点的手艺。
刚刚过了收获的季节,这会儿正是一年里最清闲的好时候,城里城外的人,像过节一样,一到他们出摊的日子,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要过去凑凑热闹。
这段时间,城里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小伙儿们人气飙升,时不时就有东家的姑娘西家的婶子找上他们家,说是没赶上趟儿,让他们再给教一下。乐得他们干起活来都格外卖力,本来说好谁学手艺谁出摊的,搞到后来,哪家有人去学了手艺,摆摊那天基本上全家出动。
“这粉,西街那边那新来的米商那里就有卖吧?”
“人那不是米商,就是帮着磨粉的,磨十斤收一斤当工钱。”
“呵呵,我下午就让我家那口子挑一百斤麦子去磨了。”
“正好啊,我家也是下午去,到时候你们出门喊我一下,咱一块儿去。”
“那行,咱也去瞧瞧他们家那石磨长啥样。”
“听三粟说起来可神了,咱也去开开眼界啊。”
“可不是,据说这些面点手艺,都是从他们家传出来的。”
“是啊是啊,我跟我家那口子琢磨好几天了,你说他有这手艺,渍,要是自个儿窝着不传出来,那该得多稀罕啊!”
“嗨,我听三粟说了,这人厚道着呢,连城主都直夸他们家人勤快实诚。”
“那是啊,要是换了别人,得了稀罕东西指不定怎么抬价呢,你说我们就这么托他们的福,以后都可以吃上细面了。”
“唉,光听着就觉得指定是个好人家。”
“听说他们家有两俩小子,大的都十四了,就我家那闺女,要是能找个这样的人家,唉,我这老妈子算是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嘻嘻,瞧你美的,这都是没准的事,指不定咱都不用愁,他们自个儿就看对眼了嘞?”
“呵呵呵,那感情好……”
“……”
就这样,陈乔一家在艾罗城里成了名户。
陈乔这边的生意顺风顺水,眼看着蓝加的肚子也一天天开始大起来,看样子,这个冬天就会生了吧。
迪拉这孩子,陈乔这段时间可劲儿的给他打扮,可劲儿的催他出去找几个朋友。可惜人家不喜欢集体活动,跟邻居的孩子出去玩了两次就再也不去了,说是没劲得很。切,人家还没嫌你没劲呢。做了几个月的无用功之后,陈乔总算是看清了事实,决定采取放养政策,娶媳妇这种事,看来是急不来的。
麦西不出一个月就打遍了整条街,成了这一带的孩子王,手下还有一个小弟供他支使。只要他不闹得太过分,陈乔都由他去了,小孩子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嘛。
巴亚似乎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是看得出来他并不喜欢,平时他都不怎么跟人打交道,对着外人他甚至很少说话。陈乔有时候觉得挺神奇的,算起来这个男人比他都还小一岁,怎么就跟个老头似的呢,忒没劲。
等陈乔这边的手艺传授得差不多了,城里的聚众摆摊交流厨艺的热潮也就跟着散了。下几场雨,刮几天风,冬天就这么来了。
艾罗城的冬天一点都不招人喜欢,砖块砌出来的房子,远远不如他们以前住的房子来的保暖舒适。这边的天气也跟他们所习惯的不一样,有时候一场雨一下就是半个月,到处都很潮,陈乔十分担心麦西和迪拉会适应不了这边的气候。
一个天气不错的上午,陈乔正在院子里晒被子,三粟和他几个朋友就找上门来了,不过不同于以往的两手空空,他们这一次抬了一口缸过来。
“这什么啊?”
“呵呵,我们几个老是来你家蹭吃的,前阵子大家酿酒,我们也跟着酿了一缸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好意思呢?”陈乔确实不太好意思,虽然这几个家伙确实来他们家吃了几顿饭,但是他也物尽其用半点没吃亏啊。
“客气啥呀,呵呵,我老娘都说要好好谢谢你嘞。”另一个小伙儿也在边上搭腔。
“哈,那啥,那我就收下了。”陈乔其实是很喜欢这缸子酒的,他刚来这里的时候就打听过了,艾罗城酿出的酒又香又烈。
看着午饭的时间到了,几个年轻人也都纷纷说要回家,最近新学了手艺,家里掌勺的都兴趣正浓,成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于是吃饭也就变成一件尤其幸福的事。
晚饭后陈乔就开了那缸子酒,舀出一大碗,抿了一口,嘶……够味!
麦西以为是什么好东西,看着陈乔那只碗流口水,说了不能给他喝,还偏不信。陈乔只得拿筷子蘸了点给他尝下,然后看着他小脸皱成包子样。
“跟你说了吧,还不信。”
“这破东西你还喝得那么美?”麦西十分不能理解陈乔为什么可以把这么辣的东西喝出一脸的美味。
“小孩子不懂,一边儿去。”
“哼,我长大了也肯定不会喜欢这玩意儿。”明确的表示了自己对所谓的白酒的强烈鄙视,果然,三粟那家伙送过来的肯定不会是好东西。看来自己果然还是太小还天真了,刚刚竟然还对这个缸子存在幻想,实在是太蠢了,麦西一边自我反省着就睡觉去了。
迪拉吃完饭直接就回来自己房间,他以前只会把自己的想法做成简单的模型,最近陈乔教他用碳条在地上画草图,节省了不少功夫。脑海中想法一旦画到平面上,就会发现很多细节没有上的欠缺,然后逐渐调整完善,直到自己再也找不到纰漏的时候,才着手做模型。
蓝加稍微收拾了一下桌子就回屋里休息了,现在是冬天,天黑得很早,洗碗之类的活,留到明天去做也是一样的。
陈乔见巴亚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要起身离开的样子,就帮他也打来一碗酒。两个人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点小菜,感觉说起话来,好像也比平时更加自然随意的样子。
“我们,”巴亚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心里的问题说了出来:“以后我们还一起回去吗?”
“恩。”陈乔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巴亚亮晶晶的眸子,随口应了一声。
“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巴亚觉得自己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
“起码两三年吧。”
“两三年啊……”巴亚喝了一口酒,现在才过了不到半年,还有很久才能回去呢,他有点想家了。
28、碧罗
“干嘛?”
“我们……来做点该做的事吧。”
“什么?”
“比如这样……”
“可是……唔……我不想在下面……”
“这样啊……可是我必须在上面……”
……
……
……
经此一役,陈乔终于认识到,在感情上生涩的人不一定在情事上也生涩。而这一整个冬天,他都在不断加深这个认知。
经过爱情滋润的巴亚似乎变得开朗起来了,他们这样的感情,可以称之为爱情吗?谁也说不清。不过有什么关系呢,陈乔是他的妻,是要和自己共同搭建爱巢的伴侣。
变得开朗的巴亚看起来依旧比其他人显得内敛一些,沉稳而丝毫不显得暗淡。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陈乔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如果不是他自己在下面的话就更完美了。
如果可以把这个男人压在身下……啧啧……光想着就觉得血脉喷张,当然了,也只是想想而已。
之前的巴亚,是一个孤独的族长。他只是默默的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没有什么特别喜欢还是讨厌的,只有需要和不需要。有一些感情他并不太懂,对于以前的妻子,他也努力扮演好一个丈夫的角色,丝毫不觉的有哪里不对劲。
但他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奇怪,因为好像有两个自己,一个整天忙忙碌碌做着那些不知道有什么意义的事,另一个则是在边上事不关已的闲散着。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