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南回归线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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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持续下去很是妙不可言,但好景不长。一个月以后,尼森一家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罗拉,但是我把她的毛皮袋挂在床上方,每天夜里向它祈祷。无论什么时候我弹起车尔尼的玩意儿,都会勃起,想起罗拉躺在草中,想起她长长的黑头发,颈背上的发卷,她发出的呻吟,她倾注的汁y。弹钢琴对我来说只是一次长时间的替代性做a。我不得不再等上两年,才又把老二放进去,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然而却不怎么好,因为我因此而染上了漂亮的花柳病,而且,这不是在草中,不是夏天,干得也不热烈,只是在肮脏的小旅馆里为了挣一美元而进行的冷冰冰的机械动作,那杂种拼命假装她的高c正在到来,但却像圣诞节的到来一样遥远。也许并不是她让我染上了淋病,而是她在隔壁房间里的伙伴。她的伙伴正和我的朋友西蒙斯躺在一起,就像这样——我如此快速地结束了我的机械动作,于是就想进去看看我的朋友西蒙斯那里搞得怎么样。嘿,看哪,他们还在搞着,干得正酣。她是一个捷克人,他的妞,并有点儿感情脆弱;显然她干这种事并不很久,她常常玩得很开心,很忘我。看着她把那玩意儿拿出来,我决定等以后跟她亲自搞一下。我就这样做了。在这个星期过去以前,我有机会打了一炮,在那以后,我猜想会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发泄而g丸疼痛,或者腹股沟胀得难受。
又过了一年左右,我自己也授课了。碰巧,我教的那个女孩的母亲是头号的婊子、荡妇、妓女。她和一个黑人同居,这是我后来发现的。看来她苦于没有一只足够大的家伙来满足她。于是,我每次准备回家的时候,她都要在门口拦住我,用那玩意儿蹭我的身子。我害怕跟她搞在一起,因为有传言说她满身梅毒,然而当那样一个热辣辣的婊子紧贴着你的身子,舌头都快伸到你喉咙里的时候,你究竟还能干什么呢?我常常站在门厅里c她,这样做并不难,因为她很轻,我可以把她像洋娃娃一般抱在手里。有一天夜里,正当我那样抱着她的时候,我突然听到钥匙c到锁孔里的声音,她也听到了,吓得一动不动。没有地方可以溜走。幸好有一块门帘挂在门口,我就躲到那后面。然后我听到她的黑男人亲吻她,说你好吗,宝贝?她说她如何一直不睡,等着他,最好马上上楼去,她等不及了,等等。在楼板不再嘎吱嘎吱响了之后,我轻轻打开门,冲了出去。那时候,老天作证,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如果让那黑家伙发现了,我的脖子就会给拧断,那是不会有错的。所以我不再在那个地方教课,但是不久那女儿找到我——刚刚十六岁——问我愿不愿意到一个朋友家里给她上课呢?我们又从头开始车尔尼的练习曲,从火花到一切。这是我第一次闻到新鲜窟窿眼儿的味道,妙不可言,就像新刈下的干草。我们接连c了一堂课又一堂课,在课与课之间还有一些额外的c。然后有一天,这是一个伤心的故事——她肚子大了,如何是好?我只得找了一个犹太小伙子来帮助我解决难题,他开口要二十五美元,我一生中还没有见过二十五美元哩。此外,她年纪太小。此外,她会血y中毒。我给了他五美元作为部分付款,然后溜到阿迪龙达克呆了好几个星期。在阿迪龙达克我遇到一个中学教师,拼命想要我上课。又是速度练习,又是避孕套和猜不透的谜。每次我接触到钢琴,我都似乎会把一只窟窿眼儿震得y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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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六章(1)
如果有聚会,我就得把c他妈的乐谱卷起来带着前往,对我来说这就像把我的生殖器裹在手帕里,夹在胳膊底下一样。在假期里,在总是有剩余的窟窿眼儿的农舍或客栈里,音乐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假期是我一年里所盼望的时期,与其说是因为窟窿眼儿,不如说是因为它意味着不用工作。一旦不用工作,我就成了一个小丑。我精力充沛,好像自己要从躯壳中跳出来一般。我记得有一个夏天在卡茨基尔遇见一个叫弗朗茜的姑娘,她漂亮、y荡,有着壮实的苏格兰人的乃头和一排平整洁白、闪闪发光的牙齿。事情是从我们一块儿游泳的河里开始的。我们抓着小船边上,她的一个乃子滑出界外。我帮她把另一个也滑出来,然后解开背带。她装作害羞似的突然潜入水中,我跟着她,当她升上来呼吸空气的时候,我把她他妈的游泳衣也从她身上脱下来,她在那里像美人鱼一般漂浮着,壮实的大乃子上下浮动,像是水里泡涨的软木塞。我脱掉紧身衣裤,我们开始像海豚一样在船边的水中玩耍。不一会儿,她的女朋友坐着一只独木舟过来。她是一个很健壮的姑娘,一种草莓红发型女孩,长着玛瑙色的眼睛,满脸雀斑。她看到我们一丝不挂,大吃一惊,但是我们马上就让她从独木舟上掉到水里,把她剥了个精光,然后我们三人就开始在水下玩捉人游戏,但是很难捉到她们,因为她们像鳝鱼一样滑溜。我们玩够以后,就跑到一个像没人用的岗亭一样矗立在野地里的小更衣室那里。我们拿着自己的衣服,三个人就准备在这个小房子里穿衣服,天气非常闷热,乌云密布,快要下大雨了。阿涅斯——这是弗朗茜的朋友——急于想穿上衣服。她赤身l体地站在我们面前,开始感到羞愧,而弗朗茜则不然,她显得十分自在。她坐在长凳上,翘着二郎腿抽烟。正当阿涅斯套上她的无袖衬衣时,一道电光一闪,紧接着就是一声可怕的霹雳。阿涅斯尖叫起来,扔下了衬衣。几秒钟之后又是一道闪电,又是一阵隆隆的雷声,就像近在眼前一般危险。周围的空气变得紧张不安,飞虫开始咬人,我们感到不安,浑身发痒,还有一点儿恐慌。尤其是阿涅斯,她害怕闪电,更害怕死后被人发现我们三个人赤身l体地躺在那里。她要穿上她的衣服,跑回家去,她说。她刚把这话讲出来,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以为它几分钟后会停止,于是就赤ll地站在那里,从半开的门里往外看着那条冒着热气的河。天上就好像在下石头,闪电不停地在我们周围来回乱闪。现在我们都彻底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阿涅斯绞着自己的手,大声祷告;她的样子就像乔治·格罗茨乔治·格罗茨(1893—1959):达达派画家。——译者画的白痴,那些倾斜着身子的婊子之一,脖子上挂着一串念珠,而且还患有黄疸。我以为她会晕倒在我的身上。突然我有了一个好主意,想在雨中跳一个模拟作战的舞蹈——来分散她们的注意力。正当我跳出去开始我的盛大舞会时,一道闪电一亮,劈开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我他妈的魂都吓掉了。每当我吓坏了的时候,我就大笑。于是我大笑起来,一种野性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笑,使得姑娘们尖叫起来。当我听到她们尖叫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想到了速度练习,接着我就感到自己正站在真空当中。周围空气紧张不安,雨点紧一阵慢一阵地打在我的嫩r上。我的所有感觉都集中在皮肤表面上,在最外面一层皮肤底下,我是空的,像羽毛一样轻,比空气、烟、滑石、镁,或你知道的任何该死的东西都轻。突然,我是一个奥吉布瓦人奥吉布瓦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译者,这又是樟木键弹出的调子。我才不管姑娘们尖叫、晕倒,还是屙屎屙在裤子里,不管怎么说,她们没有穿裤子。脖子上挂着念珠的阿涅斯,拿着她的大面包筐,吓得脸色发青,疯了一般,我看着她,想起了要跳一个亵渎神圣的舞蹈,我一只手托着g丸,另一只手用拇指揿着鼻子,对雷电作蔑视的手势。雨下得紧一阵,慢一阵,草中似乎都是蜻蜓。我像袋鼠一般四处蹦着,使足了劲头大喊——“哦,天父,你这卑鄙的婊子养的,收住你那c蛋的闪电,要不然阿涅斯就不再相信你了!你听见我的话吗?你这天上的老j巴,收起你的鬼把戏……你快把阿涅斯疯了。嘿,你聋了吗?你这老混混?”嘴上不断唠叨着这渎神的废话,我围着更衣处跳舞,像瞪羚一般又蹦又跳,发出可怕的咒骂,恶毒到了极点。当闪电闪过的时候,我蹦得更高,当霹雳打来的时候,我像狮子一般吼叫,然后我做前手翻腾跃,然后我像幼兽一般在草里打滚,我嚼着草,吐着口水,像黑猩猩一样捶打自己的胸膛。在这整个时间中,我都看见放在钢琴上的车尔尼练习曲,白纸上满篇都是升半音和降半音,以及那个c蛋的白痴,我暗想,他竟想像那是学会如何熟练使用那好脾气的古钢琴的方法。我突然想到,车尔尼现在也许就在天上,往下看着我,于是我就尽可能高地朝空中啐唾沫。当雷声又隆隆作响的时候,我用足力气喊道——“你这杂种,车尔尼,在天上的你,愿闪电把你的球拧掉……愿你吞下你弯弯扭扭的尾巴,把你噎死……你听见我的话吗,你这傻蛋?”
然而,尽管我做了各种努力,阿涅斯却越来越神志不清。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爱尔兰天主教徒,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有人对上帝这样说话。突然,当我正在更衣处背面跳舞的时候,她朝河边飞跑而去。我听见弗朗茜尖叫——“让她回来,她会淹死的!让她回来!”我去追她。大雨倾盆,我叫她回来,但她却像着了魔似的继续盲目飞跑。当她跑到河边的时候,一个猛子扎进去,往小船那边游去。我跟在她后面游,来到小船边,我害怕她会把船弄翻,就用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同她说起话来。我哄她,安慰她,好像我正在同一个小孩子说话。“走开,”她说,“你是一个无神论者!”天哪,听到这话,我惊奇得不得了。原来如此,所有那些歇斯底里,就因为我侮辱了万能的主。我真想给她眼睛上来上一拳,让她清醒清醒,但是我们脑袋都露在外面,我真怕如果不把她哄好了,她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比如把船拉翻了扣在我们脑袋上。于是我假装非常抱歉,我说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吓糊涂了,等等,等等。当我轻声轻气地安慰她,同她说话的时候,我的手从她腰上偷偷溜下来,抚摸她的p股。这正中她的下怀。她哭着告诉我,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好天主教徒,她如何努力不犯过失,也许是她太热衷于她的谈话,而不知道我在干些什么,但是当我把手放到她的胯部,说着我能想到的所有那些动听的话,谈论上帝、爱、去教堂、忏悔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时,她还是老样子,她一定感觉到了,“抱着我,阿涅斯,”我轻声说,悄悄将手拿出来,把她往我身边拽,……“嘿,这才是好孩子……现在放宽心……雨马上就会停的。”我一边仍然谈论着教堂、忏悔、上帝之爱以及他妈的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设法把那玩意儿放进她里面去。“你对我真好,”她说,就好像不知道我在同她干什么似的,“我很抱歉,我刚才像个疯子似的。”“我知道,阿涅斯,”我说,“没问题……听着,把我抓得再紧些……行,就这样。”“我怕船会翻过来。”她说,尽最大努力,用右手搅水,使她的p股保持适当位置。“好吧,让我们回到岸上去,”我说着,开始抽回身子。“哦,不要离开我,”她说,手把我抓得更紧了。“不要离开我,我会淹死的。”正在这时候,弗朗茜跑着来到水边。“快,”阿涅斯说,“快……我要淹死了。”
我必须说,弗朗茜是一个好人。她当然不是一个天主教徒,如果说她有道德的话,那也只是属于爬行动物的那一类。她天生就是要做a的那种女孩子。她没有目标,没有伟大的愿望,不妒忌,不抱怨,总是高高兴兴,一点儿也不乏才智。夜间我们坐在黑暗中的走廊上同客人谈话时,她会走过来坐在我的腿上,裙子底下什么也没穿。在她笑着同别人谈话时,我就会把那玩意儿放到她里面。我想她要是有机会在教皇面前,也会厚着脸皮干下去的。回到城里,我到她家里拜访她,她在她母亲面前耍同样的花招,幸好她母亲的视力已模模糊糊了。如果我们去跳舞,她裤裆里发起烧来,她就会把我拽到电话亭子里。她真是个怪妞,她会一边耍那花招,一边同别人,例如阿涅斯,在电话上聊天。她似乎有一种专门的乐趣,就是在人们的鼻子底下干这种事;她说如果你不太想这种事情,那你干这种事的时候就有更多的乐趣。在拥挤的地铁里,比方说,从海滨回家,她会悄悄把裙子转过来一点儿,让开衩正好在中间,抓住我的手,把它径直放到她的裤衩里。有时候她顽皮起来,会把我那玩意儿掏出来弄硬之后,把她的包挂在上面,好像要证明没有丝毫危险似的。她还有一点是从不假装我是她c纵的惟一小伙儿。我不知道她是否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但她确实告诉了我许多许多。她笑嘻嘻地一边趴在我身上,一边把她的好事告诉我。她告诉我他们如何做这事,它们如何之大,或如何之小,当他们兴奋起来时说些什么,等等,等等,尽可能详细地讲给我听,就好像我要写一本有关这个主题的教科书。她似乎对她自己的身子、自己的感情,或任何同她自己有关的任何东西丝毫没有神圣感。“弗朗茜,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我常常说,“你真是厚颜无耻。”“但是你喜欢,不是吗?”她会回答。“男人喜欢c,女人也喜欢。这不伤害任何人,并不是说你必须爱你c的每一个人,不是吗?我不想恋爱;总是同一个男人做a,一定很可怕,你不这样认为吗?听着,如果你总是只c我一个人而不c别人,那你很快就会厌倦我,不是吗?有时候,被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人c是一件美事。是的,我认为那是最好的,”她补充说——“没有纠纷,没有电话号码,没有情书,没有吵架,不是吗?听着,你认为这很糟糕吗?有一次我还试着让我弟弟来c我哩;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一个胆小鬼——他让每一个人都很痛心。我记不清当时的确切情况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家,我那天被情欲所支配。他来到我卧室向我要什么东西。我撩起裙子躺在那里,想着这事,想极了,他进来时,我不管他是不是我的弟弟,就把他看做一个男人。所以我撩起裙子躺在那里,告诉他我感觉不舒服,肚子痛。他想要马上跑出去为我取东西,但是我叫他不要去,给我揉一会儿肚子就行了。我解开腰部,让他揉在我的光肚皮上。他竭力眼睛望着墙上,这大傻瓜,他揉着我,就好像我是一块木头。‘不是那儿,你这块木头,’我说,‘还在下面呢……你怕什么?’我假装我很痛苦。最后他偶尔碰到了地方。‘对了!就是那里!’我叫道。‘哦,就揉这儿,真舒服!’你知道,这大笨蛋真的按摩了我五分钟,却不明白这全是耍的把戏。我怒不可遏,让他他妈的滚蛋,留下我一个人呆着。‘你是一个太监。’我说,但他是这样一个笨蛋,我想他连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想着她弟弟是什么样的一个笨蛋,她笑了。她说他也许还从来没有搞过。我怎么想这个问题呢——非常糟糕吗?当然,她知道我不会那样想的。“听着,弗朗茜,”我说,“你把这故事告诉过跟你谈恋爱的那个警察了吗?”她说她还没有。“我猜想也是这样,”我说。“要是他听到那个故事,他会揍得你p滚n流。”“他已经揍过我了。”她迅速回答。“什么?”我说,“你让他揍你?”“我没有请他揍我,”她说,“但是你知道他性情多么急躁。我不让别人揍我,但是他揍我,我就不太介意。有时候这倒使我内心感到舒服……我不知道,也许一个女人应该偶尔挨一次揍。如果你真喜欢一个家伙,就不会感到那么痛。后来他他妈的那么温柔——我几乎都为自己感到羞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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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六章(2)
你碰到一只窟窿眼儿来向你承认这样的事情,这是不常见的——我意思是说正常的窟窿眼儿,而不是一个性欲反常者。例如,有一个特丽克斯·米兰达和她的妹妹柯斯泰罗夫人。她们真是一对宝贝。特丽克斯在同我朋友麦克格利高尔谈恋爱,但她却竭力在同她住在一起的妹妹面前自称同麦克格利高尔没有性关系,而妹妹则向所有人声称,她在性的问题上很淡漠,她即使想要,也不可能同一个男人有任何关系,因为她“体格如此瘦小”。而同时,我朋友麦克格利高尔却c得她们俩晕头转向,她们俩都了解各自的情况,但仍然像那样相互撒谎。为什么呢?我搞不懂。柯斯泰罗那婊子很是歇斯底里;无论什么时候她感到麦克格利高尔分配的交媾百分比不公平,她就会假装癫痫大发作。这意味着将毛巾敷到她脑袋上,拍打她的手腕,敞开她的胸口,擦她的大腿,最终把她拖到楼上,在那里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把另一位一打发睡觉,就立即来照顾她。有时候姐妹俩会在午后躺在一起小睡一会儿;如果麦克格利高尔在那里,他就会到楼上躺在她们中间。他笑眯眯地把这事说给我听,他的诡计是假装睡觉。他会躺在那里呼吸沉重,一会儿睁开这只眼,一会儿睁开那只眼,看看哪一个真的睡着了。一旦他确信其中一个睡着了,他就会对付另一个。在这样的场合,他似乎更喜欢歇斯底里的妹妹,柯斯泰罗夫人,她丈夫大约每隔六个月来看她一次。他说,他冒险越大,他就越痛快。如果是同他正在求爱的姐姐特丽克斯在一起,他就得假装害怕让另一位看到他们在一起搞那种事。同时,他向我承认,他总是希望另一位会醒过来捉住他们,但是那位结过婚的妹妹,常常自称“体格太小”,是一个狡猾的婊子,而且她对姐姐有负罪感,如果她姐姐当场捉住她,她也许会假装她正在发病,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世上没有东西能使她承认,她事实上允许自己得到被男人c的快乐。
我相当了解她,因为我给她授过一段时间课。我常常拼命要让她承认,她有一只正常的窟窿眼儿,如果她时常c的话,她就会喜欢c个痛快。我常给她讲疯狂的故事,实际上这只是稍加掩饰地叙述她自己的行为,但她仍然无动于衷。有一天我甚至让她到了这样一种地步——而且这压倒了一切——她让我把手指放到她里面。我想问题无疑解决了。她确实是干的,而且有点儿紧,但是我把这归因于她的歇斯底里。请想像一下,同一只窟窿眼儿到了那样的地步,然后却让她一边疯狂地把裙子往下拽,一边冲着你的脸说,——“你瞧,我告诉过你,我的体格不对劲儿么!”“我并不那样认为,”我气冲冲地说。“你指望我做什么——把显微镜用到你身上吗?”
“我喜欢那种事!”她说,假装趾高气扬。“你怎么同我说话的!”
“你完全知道你在撒谎,”我继续说。“为什么你像那样撒谎呢?你不知道人人有一只窟窿眼儿,而且要偶尔使用一下吗?你要它在你身上干掉吗?”
“什么话!”她说,一边咬着下嘴唇,脸红得像胡萝卜。“我老以为你是一位绅士呢。”
“那么,你也不是淑女,”我反唇相讥,“因为甚至一位淑女也偶尔承认有一次做a,而且淑女从不要求绅士把手指伸到她们里面,看看她们体格有多小。”
“我从来没有要求你碰我,”她说。“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要求你把手放到我身上,放到我的内部。”
“也许你以为我是在给你掏耳朵吧?”
“那一刻我把你看做医生,就是这么回事。”她生硬地说,竭力使我冷却下来。
“听着,”我说,抓住狂热的机会不放,“让我们假装这完全是一个误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我太了解你了,绝不会想到像那样侮辱你。我不会想到对你做一件那样的事情——不,要想的话就天诛地灭。我只是很想知道你说的话是否有道理,你是否长得很小。你知道,事情来的太快,我无法说出我的感觉……我并不认为我甚至把手指放到你里面。我一定只是碰到了外面——那就是一切。听着,在这睡榻上坐下……让我们重新成为朋友。”我把她拉到我身边坐下——她显然在软化下来——我用手臂搂住她的腰,好像要更温柔地安慰她。“老是像那个样子吗?”我天真地问,接着我几乎笑出来,因为我明白这是多么愚蠢的一个问题。她忸怩作态地低着头,好像我们正在涉及一场说不出口的悲剧。“听着,也许如果你坐到我腿上……”我轻轻把她举到我腿上,同时体贴地把手伸到她裙子底下,轻轻放在她膝盖上……“也许你像这样坐一会儿,你会感觉好一点儿……对,就那样,就偎依在我怀里……你感觉好点儿了吗?”她没回答,但是她也没有反抗,她只是软弱地往后躺着,闭上眼睛。渐渐地,我把我的手很轻很平稳地往她大腿上部移动,始终低声低气地用一种安慰的口气同她说话。当我的手指探入她下t的时候,她已经湿得像一块洗碗布。我仍然对她施心灵感应术,告诉她女人有时候会误会自己,她们有时候如何以为自己很小,而实际上她们很正常。我这样持续越久,她就越来越湿漉漉的,越来越张开。她有一只巨大的窟窿眼儿。我望她一眼,看看她是否仍然紧闭双眼。她张开嘴,喘着气,但双眼紧闭,好像她在对自己假装这全是一场梦。我现在可以剧烈地把她动来动去——没有任何引起丝毫抗议的危险。也许是我怀着恶意,毫无必要地把她推来推去,就为了看一看她是否会醒过来。她像羽绒枕头一样柔软,甚至脑袋碰在沙发扶手上也一点儿没有激怒的表示。好像她已经把自己麻醉起来,准备好一场免费的做a。我把她的衣服全扒光,扔在地板上。我在沙发上给她试着来了几下之后,就把她放平在地板上她的衣服上面,然后又溜进去,她用她十分熟练使用的吸入阀把它吸得紧紧的,尽管外表上她像是处于昏迷状态。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音乐总是进行到最后就变成了性。晚上,如果独自出去散步,我肯定要随便结识某一个人——一个护士,一个从舞厅出来的小妞,一个售货女郎,只要是穿着裙子的随便什么人。如果我和朋友麦克格利高尔坐他的车出去——他会说,就到海滨去兜一小圈——到午夜我会发觉自己坐在某个陌生地段的某个陌生大厅里,有个小妞坐在我腿上,通常我对这样的小妞不怎么挑剔,因为麦克格利高尔比我更饥不择食。往往我跨进他的汽车时会对他说——“听着,今天夜里不找娘儿们,行吗?”他会说——“天哪,不找,我已经够够的了……就开车在什么地方转一圈……也许去希普斯海德湾,你说怎么样?”我们还没有走出一英里路去,他就会把车停在人行道边上,用肘推我。“看一下那个,”他会指着一个漫步在人行道上的女郎说。“天哪,多美的大腿!”要不就是——“听着,我们请她一块走,怎么样?也许她还能找来一个朋友。”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会向她打招呼,说出一套千篇一律的行话。十有八九女孩会跟着来。我们还没有走得很远,他就会一边用那只空着的手在她身上摸起来,一边问她是否能找到一个朋友来和我们作伴。如果她大惊小怪,如果她不喜欢太快就被那样乱抓乱摸,他会说——“好吧,那就他妈的滚出去……我们不可能在你这一类人身上浪费时间!”接着他就放慢车速,把她推出去。“我们不能同这样的窟窿眼儿纠缠不休,是吧,亨利?”他会咯咯地轻声笑着说。“你等着,我保证你在今夜过去之前有好戏。”如果我提醒他我们今天说好要歇一晚上的,他会回答:“行,随你便……我只是想让你更快活。”然后他会来个急刹车,对黑暗中飘然而来的穿丝绸衣服的黑影说——“喂,妹妹,你在干什么——散步吗?”也许这一回是个有刺激的家伙,一个兴奋的小婊子,除了撩起裙子,把那玩意儿交给你以外,再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也许我们都不必给她买杯饮料,就停在一条小道上的某个地方,在汽车里一个接一个地干将起来。如果她是那种常常会碰到的傻窟窿眼儿,他甚至都不愿费神开车把她送回家。“我们不去那个方向,”他这个杂种会说。“你最好就在这里跳下去。”说着他就会打开车门让她下去。当然,他的下一个念头就是:她干净吗?回去时他会一路上都想着这个问题。“天哪,我们应该多加小心,”他会说,“你不知道你像这样同她们交往会遇到什么麻烦。自从那最后一个以来——你记得,就是我们在大道上认识的那一个——我就痒得要命。也许这只是神经过敏……我想得太多了。为什么一个小伙儿就不能老盯着一只窟窿眼儿呢?告诉我,亨利。你现在要特丽克斯,她是一个好孩子,你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也喜欢她,但是……见鬼,谈这些有什么用?你了解我——我是个饕餮之徒。你知道,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有时候在去幽会的路上——注意,是同一个我想要c的妞,而且一切都安排好了——正当我驱车前去的时候,也许从眼角里我瞥见一条正在穿过马路的大腿,于是就不知不觉把她弄上了车,而另一个妞就见鬼去吧。我一定中了窟窿邪了,我猜想……你怎么想?不要告诉我,”他会迅速补上一句。“我了解你,你这个jj贼……你会告诉我最不中听的东西。”然后,停了一会儿之后——“你是一个有趣的家伙,你知道吗?我注意到你从来不拒绝什么事情,但不知怎么的,你一直似乎并不对此感到担忧。有时候你使我觉得好像你有点儿满不在乎。你也是一个古板的杂种——我要说,几乎是一个一夫一妻制的倡导者。你怎么能同一个女人维持这么长久,真叫我纳闷。你不感到厌倦吗?天哪,我很了解她们会说什么。有时候我想要说……你知道,就是突然出现在她们跟前说:‘听着,宝贝,一句话也不要说……只要把它掏出来,张开你的双腿就行。’”他开心地笑着。“如果我对特丽克斯说那样一些话,你能想像她脸上的表情吗?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就差一点儿要这样做。我没有脱下大衣,摘下帽子。她很恼火!她不怎么在乎我穿着大衣,然而帽子则不然!我告诉她我怕穿堂风……当然,并没有什么穿堂风。实情是,我他妈的急于要走,所以我想,如果我戴着帽子,我就可以走得快一点儿,然而,我却在那里同她呆了一整夜。她大吵大闹,我无法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听着,那算不了什么。有一次我同一个喝醉的爱尔兰婊子在一起,她有一些怪念头。首先,她从来不要在床上干那种事……总是在桌子上。你知道,偶尔为之还可以,但是经常这么干,能把你累死。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猜想,我有一点儿醉醺醺的——我对她说,不,什么也别干,你这醉鬼……你今晚同我一块儿上床。我需要真正的做a——上床。你知道,我不得不同那婊子养的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说服她同我一块儿上床,只是有一个条件,我得戴着帽子。听着,你能想像我戴着帽子爬到那傻妞身上去吗?而且身上一丝不挂!我问她……‘你为什么要我戴着帽子呢?’你知道她说什么?她说这显得更有绅士风度。你能想像那只窟窿眼儿是怎样一种心理吗?我常常恨自己同那个婊子搞在一起。我从来不清醒着到她那里去,那便是一例。我得先把老酒灌饱了,有点儿瞎,有点儿神志不清——你知道我有时候会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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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六章(3)
我很了解他的意思。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之一,我熟人中脾气最坏的杂种之一。“执拗”一词还不足以形容他的脾气。他像一头毛驴——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人。他的老头子更糟糕。如果他们俩发起火来,那就好看了。老头子常常手舞足蹈,是气得手舞足蹈。如果老娘来劝架,她就会眼睛上挨一拳头。他们经常把他赶出去。他会带着全部所有物出走,包括家具,也包括钢琴。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会回来——因为在家里他们总是相信他。然后在某个晚上,他会醉醺醺地带着在某个地方勾搭上的女人回家,留她过夜,但是他们真正反感的是,他竟脸皮厚到要他母亲给他们俩把早饭端到床上来。如果他母亲想要痛骂他,他就会把她关起来说——“你想要告诉我什么?如果你不是因为肚子搞大了,你才不会结婚呢!”老太太拧着自己的手说——“什么儿子!什么儿子!老天帮帮忙,我干了什么,要得这种报应?”他会还嘴说,“呀,忘了它吧!你只是一个老笨蛋!”他的妹妹往往前来设法平息事端。“天哪,沃利,”她会说,“你做什么,不关我的事,但你跟你母亲说话时不能更尊重些吗?”于是麦克格利高尔会让他妹妹坐在床上,开始哄她把早饭拿来。通常他不得不问他的同床伙伴叫什么名字,以便把她介绍给他的妹妹。“她不是一个坏孩子,”他会说,指的是他妹妹。“她是家里惟一还不错的人……现在听着,妹妹,拿点儿吃的来,行吗?拿些美味的火腿j蛋来,呃,怎么样?听着,老头子在吗?你今天情绪怎么样?我想借几块钱使使。你想办法慢慢从他那里骗出来,行吗?我将给你搞点好东西过圣诞节。”然后,好像一切都摆平了,他会把被子往后一扯,亮出他身边的那个婊子。“看看她,妹妹,她不漂亮吗?看那两条腿!听着,你应该给你自己找个男人……你太瘦了。你瞧帕特茜这儿,我打赌她不缺这个,呃,帕特茜?”说着,在帕特茜p股上用力拍了一掌。“现在快去,妹妹,我要些咖啡……不要忘记,把火腿炸得脆一点儿!不要拿隔夜火腿……拿新的。快一点儿!”
我喜欢他身上的东西,是他的弱点;像所有那些有实践意志力的男人一样,他内心十分软弱。没有一件事他不愿做——出于软弱。他总是很忙,而实际上从来不做任何事情。总是专心致志于某件事,总是试图改进他的想法。例如,他会拿起足本大词典,每天撕下一页,在上下班往返的路上虔诚地通读一遍。他满脑子事实,事实越荒诞,越不合理,他就越从中得到乐趣。他似乎专门要向所有人证明,生活是一场闹剧,不值得为之拼搏,总是一件事把另一件事抵消掉,等等。他是在纽约北区长大的,离我在那里度过童年的那个地段不远。他也完全是北区的产物,这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例如,他用嘴角说话的方式,他同警察说话时使用的强硬态度,他厌恶地啐唾沫的样子,他使用的独特的诅咒话,他的多愁善感,有限的见识,对打落袋台球与吹大牛的强烈爱好,整夜的神聊胡侃,对富人的蔑视,同政治家的亲近,对无价值事物的好奇,对学问的尊重,对舞厅、酒吧、脱衣舞的迷恋,谈论见世面,却从未出过纽约市,无论谁,只要显示出“勇气”,就把谁当偶像崇拜,诸如此类的种种特点、特征,使他同我亲密无间,因为正是这些特性,标志着我小时候熟悉的伙伴。那个地段似乎只是由可爱的失败者构成的。成年人的举止像小孩,小孩则是不可救药的。没有人高出他的邻居许多,否则他就会受到私刑的惩罚。如果有人竟然成为医生或律师,这是很令人吃惊的。即使如此,他也得当个好好先生,说起话来装得和别人一样,还得投民主党一票。听麦克格利高尔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例如,听他对好朋友谈这些,是难忘的事情。首先,甚至要得到允许来对伙伴们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之类的问题,他都得装作他只是偶然遇到了他们的名字;要不他也许会说,有一天夜里他在酒吧的后间遇到了一个有趣的醉鬼,这个醉鬼开始谈论起尼采和柏拉图这些家伙。他甚至会假装他完全不知这些名字如何发音。他会辩解地说,柏拉图并不是这样一种愚蠢的杂种。柏拉图脑袋里有一两个理念,是的,先生,是的,老先生。他愿意看到华盛顿那些愚蠢的政治家设法同柏拉图那样的家伙好好斗一斗。在这绕圈子的话里,他会继续用讲究事实的方式,向他那些侃哥儿们解释,柏拉图在他那个时代是怎样一种聪明鬼,又如何可以同其他时代的其他人相比。当然,他也许是一个太监,他会补充说,为的是要给所有那种博学泼点冷水。他巧妙地解释说,在那些日子里,那些大人物,那些哲学家,往往让人把g丸割掉——这是一个事实!——以便不受一切诱惑。另一个家伙尼采,他是一个真正的怪人,一个疯人院的怪人。他被认为同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