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心乱 了
正太凶猛 作者:苏雪若
比赛开始。
陈蔡所在的队伍显然都是老将,各个身手灵活,配合默契。而沈璋所在的队伍,其他人都是不错的,只有黄家四兄弟拖后腿。不过耐不住有个沈璋,无论何种状况都能抢救回来。
他在场上奔跑着,带球过人,闪身躲避,踢球射门!
每个动作都潇洒利落,额间的抹带是随风扬起,场上的少年有着最最笔挺的身姿,最最轻盈的动作……黄莺的心脏突然极速跳动起来,她捂紧胸口,但是无论她用力按压,都压不住那躁乱的心跳。
完了!
黄莺心道。
又是记射门。
沈璋突然转过身,抬头望向黄莺,那冷而严肃的凤眸在看见她的那刻瞬间潋滟起来,仿佛蕴藉着最最温柔的星光。
那瞬间,黄莺突然窒息,脑中片空白。
正要做点什么,将自己从迷幻中拉出来时,旁边突然传来少女的尖叫声:“天啊,他在看我!”
“不是,是在看我。”
“他还对我笑呢。”
不仅是黄莺,其他所有少女都激动起来,双目亮晶晶地盯着沈璋。连最最稳重的陈淑,都控制不住心头躁乱。
天啊,那个臭小子简直帅到风云变色!
上半场结束,沈璋以压倒性的优势,进了36个球,碾压陈蔡,完全是狂虐姿态。
这还是沈璋手下留情了。
中场休息,陈蔡弯着腰,双手支撑在膝盖,抬头气喘吁吁地看着沈璋。
他真是没想到,这样个漂亮精致,好看得不像凡人的少年,踢起蹴鞠来居然这样狠,这般凌厉。
其实沈璋可以踢进去的,但是他能感觉到,莺姐姐的目光直停留在他身上。
真是的,这样子让他怎么好好踢球,不可控的,他就耍起帅来。
明明能脚踢进去的,他非要弄个漂亮的回旋,还要有几个漂亮帅气的闪身。
沈璋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心脏扑通扑通跳乱跳。
现在回想起来,他对自己前世的愚蠢真是不能忍,既然那般黏缠莺姐姐,为何就不能花点心思讨好她呢。
沈璋觉得自己真是太笨了!
看看,现在不过是踢了场蹴鞠,就引得众娘子脸红心跳,连莺姐姐都不舍得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沈璋觉得,他完全可以帅点,“帅”这个词,是前世从莺姐姐那学来的,他觉得能够很贴切地形容自己。比方说,在莺姐姐面前,耍通剑法;或者指挥若定,或者英雄救美!
真是,法子简直不要太。
他前世居然个也没想到!
沈璋觉得时机差不了,现在是时候应该让莺姐姐微微察觉自己的心意了。未免吓到她,心意不能露得太,要含而不露,引人猜想,让她能够察觉但又不能完全确定。
这要细细谋划了!
陈蔡起身,在书童地搀扶下走到赛场边上,他看了沈璋眼,坐到椅子上,转头和众人讨论下半场的策略。
上半场虽然输到底,但他陈蔡绝不是半途而废之人,哪怕是只有线希望也决不放弃。
了却心事,成竹在胸的沈璋蓦地收敛锋锐,整个人宛如吃饱喝足懒洋洋的狮子。如果真的有爪子,恐怕就要剔牙了。
他甩衣袍,盘腿随意坐在地上,明明是最最随意的动作,做得位置比所有人都低,但却仿佛高高在上,让人不自觉仰视。
“真洒脱。”刘元赞了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黄莺,“你家这位表少爷有名士风度呢,洒脱恣意。”
陈淑也抬眸看向沈璋,不知为何,此时收敛起狠意的祝明睿竟然比之前让人移不开眼。就像是深扎岩石中的绝世宝剑,有着最最普通的外表,最随意的姿态,却暗含最锋利坚韧,锐不可当。
——
这世上有种人,眼睛又小又猥琐,但却亮得慑人。
这两天,小猥琐无时无刻都在研究件事,沈璋的情绪。
虽然还是研究不出来,但是小猥琐凭着天赋已经能轻微感知他的喜怒了。
比如,刚才,那‘喜’有些大啊!
像主子这种又冷又傲的绝世美男子,按说应该是高傲无比的。在小猥琐的设想中,他应该是炫酷的,在赛场中潇洒恣意,对女子的欢呼毫不在意。
可是——他在意了,他往那群女子中看了好几眼。
小猥琐当然知道,主子绝壁是不可能欣赏美人的,美人根本都比不过他,他只需照镜子就好了。
那么,只有个可能,他在看个人。
看谁呢?
小猥琐马达似的目光在众女身上移过,最后停在黄莺脸上,哇靠,就这个比主子好看,肯定是看她了!
休息刻钟,下半场开始。
沈璋并没有因为上半场压倒性的胜利而轻敌,而是认真对待。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了,所以黄莺仍旧移不开眼。
下半场,沈璋转变了策略。如果说上半场,他是迅猛的豹子,那么下半场就是狡猾的狐狸。
他基本上放弃了进宫,而是,想要彻底摧毁陈蔡等人的士气。
沈璋没有身先士卒,而是在最外围,淡定地指挥着这个未满三天的队伍,仿佛军中指挥若定的元帅。
每抬手,每个指定都是敌方面对最凶猛的冲杀,连拖后腿的黄家四兄弟,都被他安排到最恰当的位置,发挥最大作用。
沈璋要让他们看着,哪怕是他不上场,哪怕是最差的队伍。只要有他在,都会变成最勇猛最厉害的队伍,万夫莫当。
如果说上半场让女子心动欢呼,那么下半场的沈璋就让男子心悦臣服。
三刻钟后,下半场结束,没有沈璋动脚,所在的队伍依然进了10个球,气得对方眼都绿了。
10加36,共46,顺溜顺溜,真是好个吉利数字。
沈璋把拿下额间的抹带,鬓角的发丝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整个人帅得塌糊涂。
陈蔡表情无波,死死盯着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黄达注意力直放在这头,见陈蔡神色不对,心立时就咯噔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转头,眉梢轻挑,嘴角轻勾,明明是略带嘲弄的神态,却让人从心底胆怯。
陈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着沈璋,然后突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厉害,陈某佩服,愿赌服输。”
沈璋点了下头,连道眼风都吝啬给他,直接就转过头,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错方向,把切都怪罪在别人头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实陈蔡又如何,哪怕再来张蔡、李蔡,只要莺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无所畏惧。
他要做的不是将别人踩低,而是努力让自己得高,让莺姐姐眼里只看得见他。
——
比赛结束好久,黄莺回到房间,倒在床上仍旧不能平复心绪。
沈璋的每个动作,每个细微的神态都在她脑海中清晰无比。
前世的沈璋在她眼中先是个漂亮的令人心疼的小弟弟,然后就是突然变脸囚禁她的大变态。从来没有以这样种夺目的绚烂的姿态,展现在她眼前。
那在赛场是奔跑的少年,帅气逼人;还有他逼近她的胸膛,带着稚嫩的气息,却难掩成熟,让人脸红心跳
他就像是颗种子,在她心里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参天大树。
黄莺捂着脸,她觉得自己定是疯了,活了三世,虽然每世活得年龄都不长,但是加起来也有六七十年了,居然还能有如此小女儿情态。
像是回到了高中,每天堆积如山的作业中,唯能让她透口气的就是窗外足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
还像是参加渴盼已久的演唱会,对着偶像声嘶力竭,他的每个动作都牵动心神。
天啊!
黄莺捂着发烫的脸颊,遍遍训斥自己:黄莺,你疯了吗?你这个疯子!
不准动心,不准动心,不准动心!
忘掉,快点都忘掉!
就像是少女绮梦里年轻英俊的王子,都是虚幻的,都是假的,激动会,就赶紧恢复现实吧!
可是……怎么办?
突然间,黄莺又趴在床上吃吃笑了起来,就像是面对全民偶像,别人只能远观,只能声嘶力竭地呐喊,可她却能近距离接触。
那种隐秘的快乐和得意,还有点小小的虚荣,让黄莺埋在被子里,乐得像只小松鼠。
嘻嘻嘻,她见过沈璋没穿衣服呢!
算了吧,激动就激动吧,这种情绪太难得。黄莺不想压制,有些情绪越是压抑反弹得越是厉害。
她相信,这不过时的动心,很快,很快,切都会烟消云散。
——
沈璋傍晚,早早地就来温泉洞泡澡了,虽然知道莺姐姐不回来,但他还是忍不住。
如同食髓知味,让个舔过肥肉的老饕,突然间只能对着肥肉远距离咽口水,还不如杀了他!
有些东西就像是瘾,旦沾上,就再也戒不掉。
沈璋能控制着自己不靠近,可是旦尝到了甜头,他就再也过不了苦行僧生活了。
哪怕不能真刀真枪,沈璋也要舔个通透!
作者有话要说:两人两世纠缠深,但是却缺少这最初也最动人的步。
三满,亲们都留言哦,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