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绝笑天下第15部分阅读
冠绝笑天下 作者:肉书屋
看了看。
“五十两……”
“怎么?”杜九娘有些疑惑地问。
唐夏沉吟道:“据我所知,阳周城这一带很少有人直接使用银票。”他将手指移到银票的一侧,那块地方有个不大的油脂指印,看上去已经干了很久。
莫晓风不知何时跑到了他们身后,指着地上的人一脸愕然道:“这人睡在这里干嘛?”
两人一头黑线,“很明显是死人好吧。”
“啊??”莫晓风连打了两个哆嗦,问唐夏:“好好一个人怎么就……”视线忽地定格在他手中的银票上。
“怎么?”两人不解。
莫晓风指着银票问:“这是哪来的?”
唐夏说:“噢,是从这人手上拿下来的。”
莫晓风微忡,忽转过头问杜九娘,“小九,张三付了你一年的工钱对吧?”
“是啊,有关系吗?”杜九娘越发糊涂了,怎么扯到狼大去了。
“一年工钱是六十两银子,为省去找碎钱的麻烦他一定是给你一百两,可是你坚持只要六十两,所以他最后给了你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外加十两碎银。”
杜九娘好生奇怪,“你听到了?”
“没,我是猜的。”莫晓风摊摊手:“因为你们两个人,一个是嫌麻烦,一个是说一不二。”
杜九娘笑眯眯地拍了拍她的肩,“兔子还真是了解我啊。”
莫晓风问:“小九,你那张银票能给我看一下吗?”
“哦,没问题。”
杜九娘大咧咧地拉开胸口的衣襟,用两根指头将四折的银票夹出来递给莫晓风。
莫晓风又说:“夏日,你手上的也给我。”
唐夏慢慢站起身,搂过莫晓风的脖子,指着自己问:“对着这样的脸,你继续叫那个名字会不会做恶梦?”
莫晓风笑得好牵强:“呵呵呵呵,怎么可能会做恶梦?”
这时,小白兔往歪脖子树上抛绳子的梦境从莫晓风脑中一闪而过。
她讪讪地说:“好吧,那就叫小夏。”
唐夏想到了张蜜儿的那声小夏夏,不禁又打了个冷噤。
“不要。”
“夏夏?”
“也不要。”
“嗯……”莫晓风摸了摸下巴,“阿——夏?”
“这还差不多。”唐夏松了口气。
莫晓风笑眯眯地从他手中将银票给拽了过来,低头敛去笑意,用手将两张银票摊平,而后重叠覆上。
结果已出,两张银票上,面积相差无几的油脂指印重合在相同位置。
在陲塞城卖刀的时候,她的手曾经在猪肉摊上沾过猪油,后来拿着银票,又将手指上的油印在了最上面,油脂渗透第一张,必定也会将第二张印上……
“你发现什么了?”唐夏问。
莫晓风喃喃道:“张三他……也在这里。”
唐夏拉过莫晓风,飞快地说了声,“我们走。”
“那这个人怎么办?”莫晓风回头望了眼地上的尸体。
“别人发现会马上报官的,我们在这里反而会惹上麻烦。”
三人匆匆上了马车,掉转了方向,改走它道。
车上,两人静默许久。
唐夏撩开窗帘朝外看了看,神色有些凝重。
莫晓风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注意到唐夏忽然蹲在了她的面前,仰头看她。
“王爷。”他叫。
莫晓风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嗯?”
“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
莫晓风抿了抿唇,“什么事?”
于是唐夏将自己联合十二美其它几人将唐秀从王府抄走的黄金劫去的事情统统告诉了莫晓风。
“如果我没猜错,皇帝也在打这批黄金的主意,所以他才会临时离开你和杜九娘。”
莫晓风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看着他。
“他们都想要这批黄金,并非为了那笔黄金的价值,而是等找到凤箭工序图的时候,拿它们来铸造凤箭。”
莫晓风轻启淡唇:“先帝为风莫里留下这些,其实也是因为这个,对吗?”
唐夏点点头,顿了片刻,缓缓道出:“其实……凤箭工序图一直都被先帝保存着。”
“什么?”这个消息无疑是个惊天大雷,将莫晓风雷得无比销魂。
“先帝挑选出十二美的后,将凤箭工序图分成了十二份,仿照图案依次将它们纹在了十二美身上,然后毁掉了原图。当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纹身其实是工序图的一部分,包括我在内。”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知道的?”
“说来话长……”
自从唐夏的大哥唐尹当家后,唐门便渐渐渗入到了吴东朝廷,说好听点,是受朝廷重用,其实不过是吴东皇众多棋子中的一颗。当时唐夏只有十二岁,远比同龄人来得有远见得多。那时,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一个人离开了唐门,而后四海为家。半年后,他来到了釜国皇城,一次偶然,让他在一群不良少年手上救下了一个十岁的小孩。那时,唐夏并不知道她的身份,后来有人追来,将他们一起带回宫中,他才知道自己救的人竟然是釜国二皇子风莫里,因为偷偷溜出宫,才会在外面遭遇危险。
先帝得知唐夏其实是唐门中人并没有为难他,反而收留了他,问他愿不愿意做二皇子的贴身侍卫?
唐夏没有答应。
也许是因为一旁瞪着大眼睛看自己的风莫里让他想起了弟弟唐秀,也许是因为好不容易离开唐门不想被人注意。
不过后来先帝还是将他带进了选拔十二美的秘宫,三年后,他最终成为了十二美之一。因十二美行事低调,不为外人所知,倒也不违背自己的原则。
紧接着,在一次寻找花容的任务里,他误打误撞掉进了小桃源,之后,他便让花容将自己整成了另一个模样。
十六岁那年,唐夏化名为夏日,与春去、秋来、冬月三人一齐被先帝赐为信王的贴身侍女。
三个月后,先帝似乎预感到有什么事要发生,于是秘密召见了唐夏。
唐夏的娘亲在唐秀刚出生时便去世,妻妾成群的唐父终日里只顾钻研唐门毒术,很少关心自己的几个儿女,因此唐夏从未体会过父爱的滋味。
当先帝放下帝王的架子,以一颗慈父的心将莫里托付给自己时,唐夏心中感慨万千。
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而通过几年的观察,先帝对唐夏已有了足够的信任,他才将阴合散的解药交与他保管,并道出了十二美身上纹身的秘密。
先帝的愿望,便是希望有朝一日莫里能明正言顺地登上皇位。然而,仅仅是半年后,先帝便因恶疾于一夜之间猝然驾崩,留下一生难以亲自抚平的遗憾。
“先帝原本是想等到王爷满十六岁有了一定的阅历后,才将十二美交给她,却没想到那么突然就……”唐夏叹息道:“人算不如天算,先帝一走,十二美也一个个玩起了失踪,而莫里王爷又一蹶不振……之后的事,你便也知道了。”
莫晓风手心攥着衣角,无心地搓揉着,直到唐夏将话说完,她还在重复着那个动作。
唐夏将手合在她的手背上,握住。
“告诉你这些,是不希望你会因为皇帝的事而想不开,我们和他,注定是要敌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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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本文内出现“囧”这个词,说明它代替了极不文雅字,比如——从屁股下面出来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将囧囧改成了这个——莫晓风抓抓头,“去茅厕想拉拉不出的时候……”
h番外
第一番
狼大与兔子
为感谢这些日子以来亲们对冠绝无微不至的照顾与鼎力支持,特献上小番一只。
如题,这是一个h番外——也就是皇帝的番外——也就是皇帝狼大与小白兔子的h番外……h,悍也。
某日,狼大生病了,莫小兔得知此事便拎了一篮子的胡萝卜去探病。
到了狼大那气势恢宏的大殿外,莫小兔敲了敲门。“狼大,我来看你了。”
狼大正躺在床上无聊的呻吟,听到莫小兔的声音立马精神抖擞起来,将身上的袍子一掀,露出半个性感精瘦的胸部,而后动作迅速地摆了个帅死人不偿命的半卧式姿势,一手撑着脑侧,睨着眼,淡淡地应了声:“小兔儿进来吧。”
莫小兔轻轻推开大殿门,一下子被里面金壁辉煌的景象震撼住了。
啧啧,好亲切的感觉。
她一边朝里走一边冲两边的黄金打招呼:“大家好久不见,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金条常回家看看……”
黄金们一听,全气成了白银。
莫小兔走到内室,一眼撞见床上衫衣半解、风情无限的狼大,一点也不像自己生病时那蔫成豆芽菜的模样,一时心生羡慕,狼大不愧是狼大,连生病都比她好看。
狼大见莫小兔走近,故意不加理睬。
莫小兔也不计较,从篮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在身上擦了擦,递到狼大面前,说,“狼大,我给你带来了最新鲜的胡萝卜,你吃点吧,听说对生病的人很有好处。”
狼大头上生出三条青筋,忍不住吼:“你有听过狼吃胡萝卜?”
莫小兔耳朵耷拉了下来,“不吃就不吃嘛,干嘛这么凶?”
狼大心想,把兔子吓跑了就不好了,到时还怎么吃它?遂收起脾气说:“兔子啊,生病的人胃口本来就不好,挑点食也是情有可原的,这胡萝卜,你还是自个吃吧,瞧你这小身板,肉越来越少了,用来塞牙缝都不够啊……”
“哗……塞牙?”莫小兔瞪大眼珠子看着狼大。
狼大阴险地笑道:“小兔儿,今天你可是有来无回了,乖乖地让我吃吧。”
莫小兔两只大眼珠闪着盈盈水光,咬着手指,怯怯地说:“……为了来看你,我爬过一座大山,钻过二条臭水沟,跑了三天三夜,出了四身大汗才到了这里,好几天没有洗过澡,现在身上又臭又脏,肯定不符合你的胃口。”
狼大哇一声,捂着鼻子大吼:“有没有搞错?你家不就在一里之外?”
莫小兔解释:“昨天我说要来看你,结果天上劈下一道闪电,将前面的路给劈坏了,所以我只好从后面的路绕道过来看你……”
狼大心里冷笑:以为这么说我就会感动不吃你?哼哼,小兔子你也太天真了,我狼大今天要是不吃掉你,就不姓狼!
狼大伸出一根指头,指着莫小兔的鼻子,哪知还没开口,莫小兔就先说了:“我看我还是去洗个澡,然后你再吃我吧。”
狼大的指头还在那里摆着,莫小兔已经将篮子入下,跳着往澡室去了。
为了方便洗澡,兔子将耳朵打成了蝴蝶结,舒舒服服地泡在温水池里,左搓搓右洗洗……
好久好久以后,白里透着粉红的嫩嫩莫小兔,浑身雾气濛濛地出现在狼大面前。
狼大喷了。
莫小兔把装胡萝卜的篮子放在床头,然后努力爬上床去,从篮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往嘴里塞去。
狼大刚才的热血沸腾在此刻降到了零下几千度,一把夺过莫小兔手里的胡萝卜,嗖地一声扔出几丈外,然后朝莫小兔凶道:“这种时候你还有心情吃这个???”
莫小兔吐了口气,又去篮子里拿了根转过身去继续啃。
狼大无力地扶着床柱,气若游丝道:“你……你……还吃???”
莫小兔吃得更快了,不一会就将整个胡萝卜都塞进了嘴里,一边嚼一边咽一边说:“我是想啊,现在我吃胡萝卜,呆会你吃我,效果是一样的。”
狼大险些崩溃,他已经等不及慢慢品尝美味了,此刻只想速战速决,填了肚子再说。
三下五除五,狼大把碍事的东西全给扔了,而后一声嘶吼朝莫小兔的屁股扑去。
……
……
于是莫小兔被狼大吃了。
……
……
“等下。”莫小兔突然开口。
“这种时候能暂停???”狼大再次喷血。
莫小兔扭了扭屁股,不好意思地说:“刚才忘了告诉你,我路过大熊家时,他正在大门口便便,见我走过,他随手抓起我拿来擦屁屁……所以,我现在有点心理阴影,你能不能换个姿势吃?”
狼大又喷。
h番外完。
h番外[续]
呃,看完下面的番外,大家可别以为我准备写np,只是响应某人类号召,用来平衡下素面朝天的故事情节。哈哈,我的番外大家可当成是抽风之作,千万别把它代入到剧情中来。
第二番
晓风在两名蓝衣侍女的引领下进入一间大得离谱的浴室。
室内水汽氲氤,有淡淡的芳香扑面而至,靠近北面的墙壁上伸出四个花型玉雕,温水正不断地从泉眼中汩汩而出,落进池中。再看四周墙壁,竟雕绘着一副副妖娆的美人出浴图,晓风没好意思细看,低着头走到温水池旁,见浴池中荡漾着一些雪白色的小花,回头问侍女:“这些是?”
侍女欠了欠身,恭敬地道:“是公子特意为王爷准备的雪兰香,它们有清肤松神美颜的效果。”
雪兰香出自北方,是相当稀有的花种,能找到几株便已是很了不得事,想不到唐夏竟找来了这么多。晓风心中只觉一暖,背对着两侍女的白晳脸庞竟隐隐生两抹淡而可爱的红晕。
侍女见她有些失神,露出会心的笑,稍刻后,一侍低声提醒道:“王爷,这就给您褪衣沫浴吧?”
晓风下意识地点点头。
一侍女绕到她的前面,两手轻巧地替她解衣带,后方的侍女则是替她将一头长发用玉簪挽起。外衣从晓风身上褪下,正待解里面的衬衣时,莫晓风这才回神,看看正在自己身上忙碌的侍女,竟有些结巴起来:“我、我还是自己来吧……”
两侍女闻言停了手上的动作,乖巧地欠了欠身,道:“明白了,王爷若有需要可以叫我们,我们就在外面守着。”
晓风道:“好的。”
侍女离开浴室,将大门轻轻阖上。一时间,宽敞的浴室之中静谧一片。
晓风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光,吱溜一声就滑到了浴池之中。
“好舒服。”她眯着眼,缩到水中,只露出脖子以上。温水随着她的动作漾打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温柔而惬意。雪兰香时而贴在她的肌肤上,时而划过她的身周,在水中透着缕缕清幽,沁入鼻间,竟使人无比舒心。
不知在里面泡了多久,晓风只觉得身子软绵绵,一点也没有想起来的意思,恨不得就这样一直一直地呆下去。
就在这时,一双裸足悄无声息地靠近浴池。
靠坐在池口的晓风,眼睫轻颤,身子竟往水下滑去,眼看池水就要没上嘴,有人如蛟窜入水中,将她抱住扶起。
“嗯。”晓风歪着头发出一声低咛。
“笨家伙。”唐夏有些无奈地轻声道:“就知道会这样。”
“夏?”晓风正处在神魂迷糊的状态,隐隐听见有人在对她说话,想也未想便叫出了这个字。
唐夏低眉而笑,一手仍环着她的裸背,一手移至她的脑后,微微侧过脸去,因情动而红润的薄唇温柔地占领了晓风柔嫩的粉唇。两两相触,如同每一个细胞都要与对方相融,难舍难分。唐夏启齿,轻噬晓风的下唇,同时,舌尖微微扫过,掠去一缕香甜,卷入口中。那是令他最为痴醉的味道,只属于晓风的味道。
晓风轻喘几声,双眸始终未开,似沉浸在梦幻之中,不可自拔。
唐夏温热的唇移至她的耳旁,咬着那朵圆润,低笑着喃喃:“今天,要让你知道我的好。”
晓风的身子忍不住轻颤了一下,一种麻酥的感觉一下子蔓延至脚心。
身上的单袍无声息地滑落至水中,露出阳光般的蜜色背肌,腰身后,火纹刺青在温水的拍打中渐隐渐现,慢慢收紧的肌线显示着主人已是情到更深处。
唐夏吻住晓风,这一次多了几分霸道与野性的侵略,晓风嘤咛着,不自觉地张开双唇,于是,唐夏如蛇的滑舌霎时掠进她的口中,追逐挑逗着,将一丝丝津液吮吸而尽。
晓风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重量,轻得如同一缕烟魂,却又舍不得离开,缠缠绕绕,绕绕缠缠。不知不觉中,她的手竟环住了对方,像丝绸轻柔地吸附在他滑腻而紧致的腰身。
唐夏低喘着气息,半睁开眼,望着咫尺之间那被粉色红晕占据了大半的脸庞,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拔去她头顶的发簪,刹时间,浓密乌发倾泻而下,加上发丝下闪耀着红润光泽的肌肤,将一池春水点缀得活色生香。
唐夏沾了水的手轻轻拍打着她的脸颊,声如蛊惑道:“宝贝儿,醒一醒。”
晓风的头一歪,下巴落在他的肩上,轻晃了两下,半醒半梦间,竟一口咬下了他的肩肌。唐夏轻哼一声,却未动半分,侧过头笑笑,抚着她身后柔顺的发,低吟道:“今生今世,无论顺逆,即便天翻地覆,唐夏的心,有如这首歌……”
……
……
……
……
……
……
洗刷刷洗刷刷!唐夏拿条小澡巾,哼着小调替晓风左搓搓右洗洗起来。
h番外再次完。
……
……
……
半小时后,作者被路人甲揪了回来,指着她的鼻子吼:“你厚不厚道??这种时候怎能说跑就跑……调?”
作者哭丧着脸说:“那xx写的oo书就写了一半便撒手弃坑了,我也恨啊,所以只能让兔子洗完澡后去被狼大吃。”
于是两人一齐对着天骂那xxoo的弃坑作者。
夺美大会()
除非他不再是皇帝,你不再是王爷。
莫晓风忽地抬头,笑道:“我知道了。”
唐夏反倒怔住了,半晌才又问:“你知道什么了?”
莫晓风认真地说:“他是我们的头号劲敌,我们不但要拔了他的根,还要让方圆五百里寸草不生。”
唐夏寒了一下:“也没有这么夸张。”
莫晓风立马说:“你真善变。”
唐夏一双眼瞪到了极致,到底是谁善变?如果有一只兔子忽然在你面前把马甲一脱,然后露出一身狼毛,任谁都会冷汗直冒的。
“你等下,我出去透口气。”唐夏说着站起身钻出了马车。
莫晓风将身子移到窗口,微微撩起窗帘,从缝隙往外看去,马车逐渐驶向繁华街道,只是那些热闹似乎与自己隔得很遥远。
她缓缓吐了口气,四月下旬的天气已经开始让人觉得闷了吗?
该不该告诉阿夏那个秘密呢?
风莫里她……喜欢着那个人。
那种喜欢超出了伦理范围,甚至是夹带着扭曲的恨意。
“这才是她一蹶不振的原因。”
她喃喃自语地时候,唐夏正好又进来了。
“刚才说什么?”他问。
莫晓风回头,眼都不眨地说:“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纹身是什么样的。”
唐夏扑了上来,凑近她笑嘻嘻地说:“在屁股上,要不要看?”
“你瞎说。”莫晓风撇了撇嘴,“不是都在胸口?”
唐夏j笑道:“噢,原来你是想要看我的胸?”
莫晓风吧唧了一下嘴,硬着头皮说:“我们都是女的,看一下又有什么。”
唐夏点点头,“好吧,你睁大眼看好,喷鼻血可以,别溅到我脸上就行了。”
莫晓风差点立刻就喷他一脸口水。
唐夏真的开始解衣扣,每解一个,还故意顿了顿动作,然后用余光瞄一下莫晓风,再继续往下解。莫晓风的嘴巴是越抿越紧,眼睛越眯越细,当最后一个扣子解下时,她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
唐夏五指在她脸前晃过去,问:“看到没?”
莫晓风忙说:“看到、看到了。”
唐夏笑,“什么样子的?”
莫晓风挠了挠额角,闭眼说瞎话:“错综得很复杂……”
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她的,直接往某处按了上去。
唐夏邪笑道:“既然不喜欢看,我只好吃亏点,让你摸了。”
手掌触及到一片温热,带着些许糙感,却十分的紧致,莫晓风眼睛睁得像弹簧,脸皮红得像虾头,只差没冒热气。
前方,裸露的后背怎么看怎么扎眼,她的手,吃豆腐似地紧紧按在他的后身腰处。不过,当她看到那里竟纹着两个巴掌大的黑灰色刺青时,她打消了缩回手的念头。指腹轻轻滑过那道道纹络,火形轮廓的图案的确称得上是错综复杂,却是一点也看不明白,若他不说,谁会知道这竟然是凤箭工序图的一部分?莫晓风眼中有了些涩意,她想象不出,当他们被纹上这些东西时,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怕是不好受得很。
“那时……觉得痛吗?”她小心翼翼轻柔之极地触摸着那方肌肤,声音清彻得如同沉淀过杂质的泉水,轻洒在光裸的后背之上,溅开点点涟漪。
“很舒服。”唐夏仰着头吐了口绵长的气息。
非但不痛,还很舒服?莫晓风好像被东西砸过脑袋似地懵了。
当然了,第一次被她这么摸着,唐夏只觉得舒心得不行,哪还记得什么痛不痛。
莫晓风一下又没了动静。唐夏表情一滞,这回头看去,发现她整个人都是一副晕乎乎的样子,显然是刚刚明白过来,灵魂正在出壳。唐夏喉结微动,突然很想去咬她两口过过瘾。
外面忽刮起一阵短风,窗帘掀起一角,一张白纸刷地飞了进来,正好贴在了他的脸上。
他很想杀人。
出壳快,回壳也快的莫晓风咦了声,抽回手将那纸取下,照着上面写的字读道:
“集庆之日,一年一届的夺美大会将于华园举行。与往年不同,今年夺首位者,不但可以拿走黄金千两,还可得到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武功秘笈《我变我变!》,有意者请速去华园报名。”
莫晓风将纸移开,问前方一脸怒意的唐夏,“夺美大会是什么?”
“不知道!”唐夏一把抢过那张纸,将它撕了个粉碎,天女散花似地抛出窗外。
公共街道不比自家王府里,乱丢纸屑,总是不太好的。
莫晓风将头伸出窗去,想看看那些碎片都飞哪去了。
这一看,下巴掉街上去了。
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子坐在四人抬的竹轿上,正巧打他们马车旁经过,此时那人身上乃至一头漂亮的薰紫色长发上正沾着一堆纸屑。他缓缓回过头,与莫晓风四目相对。
比妖魔还像妖魔的脸,夸张的暗紫色纹络几乎占了一半的脸,一头薰紫色莹亮的长发,细长凤目若桃灿,暗紫瞳眸似玉琉……
这样的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是根柱子也会记得。
那个叫秦翎的小孩正坐在后面的竹轿上,瞪着双大眼睛,指着探出头的莫晓风叫:“是你!”
“咦,这么巧?”秦昱斜倚托腮,对着莫晓风莞尔熠熠,这一笑,紫发跟着翩舞,就连身上的那些碎纸片也成了别具一格的装饰物。
妖孽啊妖孽。
路上的行人,无不如此想。
“是、是很巧。”莫晓风也笑,只是那种抽筋似的笑怎么看都是作孽。
唐夏穿好衣服,凑到窗口眯眼往外一看,原来是他……一想到此人在同杨城行云客栈内无耻抢人的行为,还让个小屁孩点了自己的|岤,唐夏的手就很痒。
这送上门来给他整的,他自然不会就此放过。
唐夏眼中闪过一抹异光,将莫晓风轻轻拽离窗口,伸出手打了个响指,随后刷一声拉上了窗帘。
很快,外面响起了几个人“欢快”的声音。
“噢噢,好痒!”接着是竹轿嘭一声落地的声音。
“哇呜,少爷……”
莫晓风刚想掀窗帘看看究竟,唐夏身子一晃,抱着臂吊儿郎当地坐在了窗口,堵了个严实。马车渐走渐远,渐渐没入街道群杂中。
“你做了什么啊?”莫晓风狐疑地问。
“没什么。”唐夏吹了声口哨,摆弄着额头的碎发,“就是给他们尝了点奇痒无比粉。”
“你好毒毒毒。” 莫晓风擦了擦额头,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停下车。”
杜九娘随即勒住马缰,将马车停靠在路边。
莫晓风将唐夏拉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
唐夏莫名其妙地起身。
莫晓风转到他身后,用力推他下马车。
“快去给他们送解药。”
唐夏一只脚抵住车厢,扭头道:“不可能!撒出去的粉就像嫁出去的女儿。”
“不要这么倔嘛。”
“没门。”
“你想从窗出去我也没意见。”
唐夏回身将她按住,眼神凌厉,语气紧张:“好吧,你先告诉我,那天这个人有没有对你做什么?比如扒你的衣服,吃你的豆腐。”
莫晓风被他这么一问,才发现有一段记忆很是模糊。
唐夏再问:“仔细想想,你中了迷幻散后发生过什么事?”
莫晓风在脑子里搜索了半晌,有些艰难地说:“好像是春去病了,于是把蜘蛛当成了大夫……”
“那天春去跟我们在一起。”唐夏提醒道。
听他这么一说,莫晓风更加混乱了,“好像……我怕她胡思乱想,所以就陪她一起睡……”
唐夏眼中霎时燃起熊熊烈火,两手将她摇得如同筛子,震得马车直晃当。
“这么说,那天你和他两个人睡在了一张床上?!”
不!!!!虽然这种事他也做过,但五个人一张床和两个人一张床的概念是多么的不同。
莫晓风撒泪如撒豆,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到底和多少人睡过啊?
唐夏倏地冷静了下来,沉吟道:“那个人不但知道你是信王,还知道你是女的。不行,我得去杀了他,以绝后患。”
说着放开她,正要转身下车,这回轮到莫晓风一只脚抵住车厢,将他往后拉。
“阿夏,切、切不可滥杀无辜!”
“好,我不杀他!”唐夏说:“不过要将他毒成哑巴,让他一辈子开不了口,毒烂他的手,让他写不了字,毒瞎他的眼睛,让他什么也看不到。”
莫晓风掬了把泪花,放手道:“那你还是杀了他吧。”
唐夏抿了抿唇,正要跨出去,就听见莫晓风说:“阿夏,你唱的那首歌真的很好听。”
简调和谐,有如山涧流水。
杜九娘在外插嘴道:“我看咱们就在这里找家客栈歇脚吧。”
“我去。”唐夏扭了扭脖子,跳下车去。
一只小瓶滚到了莫晓风的脚边,上面三个清晰小字写着:解痒粉。
这厢,中了奇痒无比粉的四个抬轿人正挤在一起互蹭。至于秦昱,则是皱着一双眉头,左扭右扭。小屁孩秦翎一会替自己挠挠一会替他挠挠,满脸的委屈。
“少爷,那个人打招呼的方式真是太毒了。”
夺美大会()
莫晓风手里捏着解痒粉的小瓶子,跳下马车对杜九娘说:“我去去就回。”
刚走了二步,杜九娘忽回头,叫了声:“兔子。”
莫晓风遂停了下来,转头看向杜九娘。
“趁三号不在,有些话我得和你说说。”杜九娘倚在车旁,眼神有些怪异。“十二美三男九女中,三号看起来最不正经,但论实力却排在一号之上,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三号而不是一号么?”
莫晓风摇摇头,不太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
杜九娘说:“我们在一起四年,从没见他在乎过什么东西。”
……
十丈开外,唐夏仰首看着头顶上的招牌,久久没有其它的动作。
杜九娘看看他,眼里划过一缕浅淡如风痕的落寞。
“十二美未选出前有八十八个人,到最后只剩下十二个……他是最后才动手的一个。当时他就这样旁若无人地看着墙壁上的一副字,别人杀到他跟前,他才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莫晓风讶然问道。
“他说,除了这条命,其余的尽管拿走。”
莫晓风问:“后来怎么样了?”
杜九娘撇了撇嘴角,“几个人屁颠颠地将他翻了个底,从他身上搜出了银魄一把、毒药若干、暗器无数,就连棋谱和鞋子也没放过。”
“啊?”莫晓风中途提问:“为什么还有鞋子?”
杜九娘说:“我们平时训练的时候都要光脚,起初大家的鞋是随便放在架子上的,自从有一次我穿错了别人的鞋后,所有人都养成了随身带鞋的习惯。”
莫晓风脑袋瞬间倒向一边,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抽象。
这都是些什么人……
杜九娘望着天边,喃喃道:“就在我们认为他死定了的时候,他居然出拳了,那个速度真叫一个快,不过他的拳头还没碰到人,突然……”
“突然什么??”关健时刻,莫晓风的心被她猛地提了起来。
杜九娘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停顿了须臾,用无比平静的声音,讪讪地说了句:“突然放了一个屁。”
莫晓风背后齐刷刷地挂下一排黑线。
杜九娘唏嘘道:“你见过有人放个屁都是毒气么?”
莫晓风脑子里的小人与狗同时撒了一地的黑线,趴在上面苟延残喘。
“因为他的招数太毒了,有损十二美的名号,所以先帝扣了他的分,将他的排名降到了第三。”
这时候,唐夏的耳朵一动,一双眼神不知鬼不觉地斜睨过来。
“扯远了。”杜九娘呵呵一笑,“其实我就想说一句——兔子,可别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能让三号赌上性命的人,这世上大概就只有你一个了。”
莫晓风嘴巴张到一半,惊得说不出话来。
杜九娘拍拍她的肩,“那天住的客房,隔音不是太好。”
莫晓风心情复杂地望向前方,见唐夏一头扎进了路旁的铺子中,收回视线,她捏紧了手中的药瓶,冲杜九娘露出无比温和的笑容。
“我知道了,你们等我!”说完转身,朝街那头飞快地跑了起来。
她在熙攘的人流中如鱼穿梭,陌生的脸庞与身影在她眼前放大而后消失,这一刻,她的眼睛有些酸涩。
这世上从不缺少丢弃包裹的傻子,而甘愿成为傻子脚下那条路的人,才是最傻的一个。
长乐街花满楼第一房中,香薰烟袅,绕梁不散。
“知道什么是天下?”一席水红衣遮蔽了明窗半扇,青丝挽于脑侧,两根素木簪交错插于髻间,一双明目有如皓月,望着窗外的艳阳天,嘴角弯出优美的弧形,声如梵音,清朗万里。
“天下天下,无天无下,无下无天。没人在下面顶着那片天,哪会有其它人的天下?只可惜,凡人大多不自觉。”所以佛才说:他不入地狱便推他入地狱。
花魁坐在桌旁,一手撑着脑侧,美目半阖,无精打采,还得时不时应上两声,表示自己有在听他说话,其实早就将呵欠打到九天外了。
唉,这人到底是来干嘛的?真金白银花了下去,就是为了对她讲天书?
花魁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这个千杯不醉居然碰上个万壶不倒。
难道她老了?以前只要是个男人,一见到她坦胸露肩的模样都恨不得直接扑上来。
然而一个时辰前,她等到屁股都坐疼了,客人连她的小指头都没碰一下。没办法,她只好主动送上门去被他调戏,结果还被无视。
半个时辰前,她决定去调戏他,于是施展了花满楼的绝技——降龙十八手!就算是个铜人,也禁不住这降龙十八手的考验,可有人却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花魁长叹一口气:唉,若被其它姐妹知道,叫她的脸往哪搁?
捏起酒杯,灌了自己一口,花魁趴在桌上问:“看公子好像与佛挺有缘的,可知哪个庙的佛最灵?明天我去拜拜。”也好去去这一身衰气。
那人回眸,笑若灿莲:“有何可拜?庙里金钟,声虽大却是肚里空,不如心中佛理,形虽小却是万世通。”
虽然花魁的脑袋是用来插花的,但她的耳朵还是听出此话有问题。
“这要是没人去庙里烧香,那些和尚岂不是很难混?”
“此话差矣。”他一根手指伸到唇边,虚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哦?”一听到秘密两个字,花魁就没来由得激动。
“其实,我就是一个和尚。”双掌合于胸前,净眸无澜。
“啊?”花魅保持一个姿势半晌不动。
加南转了个身,瞧那身段,那张脸,那头发……和尚要都长成这样,尼姑庵早没人了吧。
莫晓风跑到原地时,那些人早就没了踪影。拦住好几个路人询问,皆说没有看到。
无奈,只得转身回去。
街道右侧,梧桐树旁的屋檐下蹲着四个乞丐。
凑在一块哈啦的乞丐倒不算希奇,但是凑在一块哈啦夺美大会的乞丐……莫晓风放慢了脚步,想听听他们到底说些什么。
“二毛,你确定帮主要去参加那夺美大会?”
“帮主亲口说的,不信你问三毛。”
“哈哈。这可真是件大事。”
“是啊是啊,听说头名能得到一千两黄金,够咱们丐帮上上下下五十号人吃喝拉撒好几年了。”
“瞧你那点出息!什么好几年,应该说够俺们挥霍几天了!”
“对对对,还是大毛你阔气。”
“不过头名哪是这么容易得的?”有人说了句实在话。
“怕啥,以咱们丐帮的实力,想要拉个票还不容易?”
“听说这次参加的人很杂,还有那花满楼,她们的实力令人担忧啊。”
“管它那么多干哈,去警告那主办人,要不给俺们帮主头名,俺们就天天往他家里蹲!蹲到他家里生出坑!”
“嘿嘿嘿嘿!”其余三人j笑着附和。
大毛慨叹一声:“最让俺感动的是——帮主懒散了这么久,总算肯找点实事做了。”
就莫晓风在一边不停擦汗的时候,一个手持着竹棍的粗布衫女子弓着身子从屋顶上跳下来,落在几人跟前,动作利落得像只野猫。这一起身,手上的竹棍就啪啪啪地敲在了四人头上,同时喝道:
“统统给我站好!”
“帮主。”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四个乞丐纷纷站起,排成一行。
女子粗眉一挑,“刚才谁说我懒散的?”
所有人都指向大毛。
大毛想扑倒,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看腿!”以竹棍为支点,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大毛挂在了一旁梧桐的树叉上。
其它三人皆擦了一把汗。
莫晓风掩面,想要从几人身旁过去,一只脚突然横在了她面前。
“想走?”女帮主的腿功相当了得,搁她眼前纹丝不动。
莫晓风歪过头冲她莞尔一笑:“其实我就是一过路人。”
女帮主哼了声:“看你就不像个好人!”
昏!被打击到了。
特别章作者的说明
傻子的故事是莫晓风在前几章再遇唐夏时说的,里面提到了旅人,包裹,风景,旅途,行人,但是忽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默默无闻的脚下之路。愿意为一个傻子铺开道路的人是不是比那个傻子更傻呢?
有一点想说明的是,我们常常会忽略一些东西,比如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环境,但我们生活在这个环境里有没有想过要感谢他们呢?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吧?有时甚至会抱怨父母给得不多或抱怨父母强加给我们的太多,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想想,比起一些什么都没有的人来说,我们是何等幸运。
莫晓风说幸运也幸运,说倒霉也倒霉。
尽管她拥有人人羡慕的外貌,q却是相当的不正常,交男朋友不是因为感情,竟是因为不懂得拒绝别人,以及想给每一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这么做完全是将自己推进夹缝中。现实生活中,如果运气差点,她这样的人基本上很难得到真正的朋友。
在另一个世界中,用一句话概括叫“痛并快乐着”。
大家是否觉得,以莫晓风的性格来说,她更适合古代的生活?
不过,有得必有失,矛盾是促进发展的根本,所以命运给她制造了个尴尬的身份。
假冒的王爷,还是自己的前世。
这里,唐夏作为四侍之一,作为对整个过程相对比较了解的人,他也是矛盾的。
一方面,他希望她能做真正的自己,一方面又希望她有一个好结果。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幕是让莫晓风去勾引伏羲,有人会觉得,唐夏这种做法很不能被理解。
但我们要看清一个事实,唐夏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莫晓风,而不是为他自己。一切对她有利的条件他都会争取,哪怕自己在一边酸得要死。伏羲出场虽不多,但他的确是个大人物,掌握了釜国三分之一的兵权,若能得到他的帮助,对信王来说是件好事。
按理说,勾引伏羲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四侍中任何一个人来做,为什么会是王爷?
因为只有像水一样的人,才能融进石头之中。
唐夏眼里的莫晓风便是这样的一滴水。
那么,莫晓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就像她的名字。
晓,知晓、领悟、理解。风,柔和的个性,对自由的向往,像风一样存在的人。
命运使她陷入身不由己的境地,她站在矛盾的路口,一边是继续做从前的自己,一边是为了他人去做另一个人。
她最后选择了第二个。
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她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的希望。
有两样东西,是莫晓风极为重视的。一是亲情,二是友情。
亲情。
我们知道,莫晓风从小就失去了双亲,所以她对亲情这种东西其实是十分之?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