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一笑思倾国第10部分阅读
红颜一笑思倾国 作者:肉书屋
生道理。
“那又怎么样,我打不过我还逃不过啊。”大不了跳槽到其它国家去,照样气死他。
“唉反正你过年又没地方去,到京城转一转也好啊,又没什么损失,说不定还能把王爷拉来做后盾,官民一家亲嘛。”
“谁说我没地方去了,我要去高和一趟。”
“去那做什么?不会是想去看上次唐瑞说的那个花魁吧?”两个女人难道自己徒弟真的是
“不行啊?我就喜欢听绛翠弹琴,你那是什么眼神,你才有毛病!人家青楼的食物和醉仙楼有得比,还有人服侍,我干嘛要委屈自己给那个王爷点头哈腰。”那是狗腿子做的事。
宇文涟知道自己是劝不动她了,软说硬磨不行,绑又绑不了,只有
“你上次看的雾缘长笛给你!”王爷的邀请推不得,宇文涟还不想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宝贝弟子被官府通缉,只好牺牲自己的收藏了。
淼夕两眼一光:“成交!”
上次那根长笛她确实很喜欢,第一次宇文涟拿长剑给她纯粹是想试她的眼力,是宝贝,但还没能让她动心,宇文涟也很满意她的目光高,第二次拿的长笛是打算送她,要不是觉得宇文涟还可能拿出更好的东西,她是不会拒绝的,现在能拿到也不亏。
剩下宇文涟垮下一张脸了:“你都尽挑好东西,我的收藏品可都是好货。”
“少来了,你那些东西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我拿来用。”
龙骨扇虽然宇文涟说已经失踪很久,但应该还是有不少名门知道它的,这种有象征意义,又能驱除野兽(晚上在郊外睡觉不用担心),无毒还能造成永久伤害 ,并且外观精美(淼夕喜欢的理由),不会被当成武器嫌疑,随时杀人不留证据的好东西,谁不想得到,被人觊觎自己的武器可不好,还是换个档次差点的,就算丢失也不会太伤心(汐:宇文涟要知道你把他滴宝贝长笛当成要丢滴会血气逆行)。
“我们不适合带人去,刚好唐瑞前几天说大过年的热闹,醉仙楼人手不够,请她过去帮忙吧,我跟唐瑞借了马车送我们到安玖城。”
淼夕想了想,自己没什么损失,他们也确实不适合带春兰去王府,要是出了状况,不懂武功的春兰照顾起来可麻烦了。
“好吧,就照你说的做,不过我不打额外工,过年你别想给我加工作。”
“当然当然,大过年的,怎么会有这事呢?”好敏锐的丫头,本来还想叫她顺手偷几件东西的
淼夕满意地喝了口已经可以称之为“凉茶”的茶,放下茶杯走了出去:“我去叫春兰准备一下衣服,其它的你看着办吧。”
怎么发话的人是她?人家师傅出门是徒弟会打理得好好的恭送师傅,他现在还得反过来照顾徒弟了,到底谁是师傅谁是徒弟来的?超郁闷!
第三十七话 迎新年(二)
更新时间20061013 16:03:00字数:2748
芳镇到安玖城快的话也只要十来天的路程,淼夕师徒两都是悠闲派的夜猫子,白天都躲在车里大睡特睡,晚上守夜也没点高手风范,居然在下棋,上次一条大蛇爬进车里他们也没发现。
醉仙楼借来架车的伙计很担心,大年当头治安是最混乱啊,大家都知道江湖人士多会在这时候去安玖城拜访王贵,所以在安玖城的路上埋伏了很多强盗,专门抢江湖人士要送给王贵的宝物,自己车上的东西是天下第一神偷宇文涟准备送给四王爷的稀世宝贝,一路上就怕人打劫。
但是,这个伙计大概平日烧香不够多,或者前世就是欠了这对师徒的债,还是很悲哀地在大白天碰上强盗了,敢在大路抢江湖人士的强盗必定不是普通强盗,几十号人就这么包围着马车,醉仙楼的伙计再厉害也不能以一敌众吧。
“乖乖把东西交出来,大爷饶你们一命。”强盗头子用九环大刀直着伙计说。
伙计愤恨啊,就差两天的路了,再两天就能到安玖城,这条路线是少爷调查后确定的,应该不会有强盗才对,这些人怎么就出来了,难道真的要把辛苦运送的东西拱手让人吗?
就在伙计心理挣扎之际,马车里传来唏唏唆唆的说话声。
“徒弟,打劫的来了,去打吧。”苍老的声音带着鼻音催促着。
“要打你自己不会去打啊,我还要睡觉。”
“我白天困啊,使不上力,乖徒弟你最近不是在玩你的长笛吗,拿那些人练练也好。”
“少烦了,不练我也知道怎么用,我不管。”呼呼,睡觉的感觉最好。
“好歹你是当徒弟的,不是该在师傅前冲锋陷阵吗?”
“那你把我逐出师门吧。”我睡我睡我埋头睡。
“我也不管了,找得到东西自己拿吧。”睡就睡,管他那么多。
于是呼噜声又在马车内荡起,架车的伙计终于精神崩溃了,人家都不管了,他这个外人还担心什么,要抢随他们抢去,他一把放开缰绳,蹿到树上,摆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强盗也没想到他们这么好说话,楞了一下才回神,既然人家都不管了,他们也不管了,几个强盗就这么冲上马车找值钱的东西去,先是翻了两个包袱,里面只有一些衣服和碎银,马车上看了几遍,除了两个睡死的人,也没什么好东西了。
忽然,一个强盗注意到淼夕脸上的面具,从花纹来看确实是个精品,还有淼夕垂下的左手衣袖里隐隐露出点头的手镯,既然车上找不到东西,可能就被他们戴在身上,那个强盗把手伸向淼夕。
“啊!!”一个人影飞出马车,狠狠地撞到对面的一棵大树上,楞是把树干给撞断了,命也一并撞断了,接着又是几个上了马车的强盗也被抛了出来。
马车外的强盗们立刻警戒起来,当头的那个扶起还没断气的几个退到一边,询问马车里的情况,得知马车里不过是两个人才安下了心,两个人再厉害能拿他们几十口人怎么样。
“上!”
没等强盗往前冲,眼睛蒙着布的淼夕已经拉开车帘走出去:“你们要动车里的东西我不管,你们还敢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找死!”
“一个瞎子,没什么好怕的,上!”
淼夕嘴角不悦地下沉,他们才瞎了眼,她抽出雾缘长笛,这把长笛也是有来头的,传说这把长笛的制作者是个巫师,他是为自己的情人做了这根长笛,他在长笛里刻下了诅咒,长笛所杀的人灵魂也会被长笛吸收,功力尽归长笛的使用者,而且除了最初那名拥有者,任何使用长笛的人都会死于非命。
长笛外身和匕首上确实有很多溶血的花纹,看起来就像一种奇妙的文字,不过经过几天观察之后,淼夕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死于非命,倒不是因为夕的身体和怜的保护,而是她发现长笛的历代使用者除了第一任主人之外都是男人,要知道人家巫师是给女朋友的礼物,哪能让男人碰,用脑子想想也知道后来的使用者为什么会被诅咒了吧,换言之,同样身为女人的淼夕使用长笛是安全的,完全不存在诅咒的问题。
而且相对于龙骨扇,长笛的制作者虽然是巫师,但也是凡人,不会和龙骨扇一样要求太多,淼夕更能发挥长笛的作用。
淼夕拔出长笛的匕首,迎上强盗,她第一次拿匕首来杀人,看来以后不能用这个切菜削果皮了,难得弄到一把切菜切肉削果皮的好刀,随身携带方便,还有诅咒在上不会生锈,去哪找第二把这么好的菜刀啊,惋惜!
匕首会吸功力的事是真的,淼夕可以感觉到有丝丝或阴凉或温热的气息从匕首里传到她手上与她身上的内力融合,估计是个人所练的内力性质不同才有温度的差异,不过一冷一热不好啊,冷热交替不注意的话很容易感冒的,等等要多加几件衣服。
“老大,这瞎子好厉害,兄弟们快撑不住了,他的匕首有喂毒,被划到就废了。”一个强盗在头目的耳边小声说,不过淼夕耳力好得很,全听到了。
喂毒?那么老套的招式她才不屑去做呢!淼夕感慨他们的不识货,同时也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欣慰,果然是宝贝最好用啊。
接下来强盗们可沉不住气了:“笨蛋!天下第一神偷的弟子怎么可能是瞎子,去把他眼上的布拿下来,听说他们做这行的见不得光。”
惨,被发现弱点了,这可不行,一看见光亮的东西她就犯困啊,还是速战速决吧,淼夕不再测试匕首的使用方法,专挑杀招使用,赶快解决了才好回去睡觉,功可以以后慢慢练,觉却不可多拖一刻睡,睡眠不足是自杀行为。
“徒弟,别杀光了,留一个问底细吧。”宇文涟充满睡意的声音这时听来却冷酷无情。
“麻烦,不留。”她已经大概能猜出这些强盗的来头了。
淼夕每一个招式都要带走至少一条人命,对着满地的尸体,强盗也急了,却给了淼夕更多的破绽,她第一次杀人是两个月前刚搬到清风小筑没几天的时候,有个找她挑战的人闯进小筑打昏了春兰,淼夕并不想杀他,但是他自己却往她的刀口上撞(汐:是你随地丢滴香蕉皮害滴),原来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最初几天她是觉得很恶心,但是渐渐也看开了,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之后她就觉得,杀一个与杀十个没什么差别,但是如果可以淼夕会尽量不杀人,毕竟这不是让人舒服的事,今天这些强盗却是非杀不可,尽管他们只是被人操纵的傀儡,要怪就怪他们的幕后主使人吧。
兵器撞击的杂吵声里,淼夕听见疾驰而来的马蹄声,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把染血的匕首塞回长笛中,长笛也藏回衣袖里,然后她不再理会强盗,纵身跃入路旁的树林,在树枝间飞跃。
淼夕突然逃跑的动作让强盗们大惑,没等他们恢复过来,一队官兵已经在他们面前了,醉仙楼的伙计和马车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宇文涟也不见人影,大路上只剩下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和活着的强盗。
官和贼相碰,没有疑问,开打!
刚和淼夕对仗的强盗,死了大半,活着的也是伤痕累累,哪里是一队官兵的对手,除了功夫最好的主脑逃脱,其余全都落网。
第三十八话 迎新年(三)
更新时间20061015 19:57:00字数:3035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徒弟,你真过分,自己一个人躲了就把为师的丢在那里,要不是醉仙楼的小伙子把马车拉得快,师傅现在就要蹲牢房了,我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声都没了。”
宇文涟一把鼻涕一把泪把身体多余的水分挥洒出来,眼看就要滴到淼夕整洁光亮的衣服上了,淼夕一个草上飞跃过了,那把掺杂了诸多粘稠物质的水分都落到正被宇文涟感谢的伙计身上,淼夕投出同情的一眼,一件衣服就这么废了,“语文怜”果然是搞浪费专门变宝为废鼓励消费的。
伙计愁眉苦脸地看着宇文涟还在往他的衣服上抹鼻涕,他的心在滴血啊,这次为了送人到王府,他才特地买了新衣服,一个月的薪水就报废在鼻涕和眼泪中,还是鼻涕占多数,就算能洗干净他也不敢穿了。
淼夕掏了袋银子递给了伙计:“对不起,我师傅没点当人的自觉,给你添麻烦了,这几个小钱就当你我的赔礼,给你买件新衣服。”
“这怎么好意思呢,紫公子,我”还是小公子通情理。
“拿着吧,当是新年的压岁,我提前送礼了。”淼夕不由分说把钱袋塞到伙计身上,也没忘瞪一眼正幽怨看着自己的宇文涟,都是这老头惹麻烦,“谢谢你送我们到这里,接下来的路我们自己走吧,正好可以练练功夫,坐了几天马车骨头都软了,麻烦你把车驾到安玖城的醉仙楼客栈去,我和师傅先走一步了。”
淼夕用眼角瞄了瞄宇文涟,宇文涟软软地缩在角落画圈圈,徒弟不孝啊,这样对师傅,剥削了他的东西还要怪他没自觉,淼夕才是最没自觉的人。
“动身吧。”
“不要,我要坐马车慢慢欣赏风景。”宇文涟依然在角落画圈圈,幽幽地抗议淼夕的专政。
淼夕怒瞪他:“你比我先到安玖城我就把雾缘长笛还你,再给你做一顿饭,我比你先到你就把双鱼图给我,如何?”
听到这个,宇文涟立刻来了精神:“此话当真?”
“比真珠还真,要不要白纸黑字写明给你?”
“嘿嘿,徒弟,为师当然相信我的徒弟是一言九鼎的君子,我跟你赌了。”
“我数到三开始跑,先说好了,最迟期限时间在明天,地点是安玖城门口,先到算赢,规则和以前一样。”也就是不择手段,允许使用各种暗器和陷阱阻止对方,没有卑鄙,只有胜利。
“好,就和以前一样,开始后半个时辰可以自由布置。”布置陷阱,另一方出事自己不负任何责任。
活动完筋骨,淼夕和宇文涟都做好姿势,“三”字一出口,两个身影就像离弦的箭,快得根本看不到人,只觉风吹过,两人就已在数里之外了,上树无声息,落地不留痕,醉仙楼的伙计看得目瞪口呆,好身法,好轻功,不愧是天下第一神偷。
不过接下来的两天大家都辛苦了,每个走这条路的人都会遇上莫名其妙的陷阱,虽然不会要命,但都很阴损,完全是整人型的,每个中陷阱的人都要大骂布陷阱的人没点阴德,根本就是故意妨碍别人赶新年的。
赛跑结果,有五千年深厚功力的淼夕当然凭借这项与生俱来(从她附身以来)的绝对优势,比宇文涟快了0000001秒到达城门,还是剥削到了双鱼图。
双鱼图,又名双鱼阴阳图,一红一黑两条鱼在珊瑚从中嬉戏的图画,红鱼全身是由纯红的玛瑙雕刻而成,正面镶嵌代表和睦与富丽的金黄,背面的红玛瑙在祖母绿的衬托下血腥交织,黑鱼则是上等的黑耀石所刻,正面是银丝纹成的如宇宙般浩瀚而吞噬的深邃,背面是尊贵与神秘同时也象征死亡的幽紫,珊瑚是母贝雕刻,加上各种水晶组合,背景是大海的苍蓝宝石,远远看去有点像中国道教的太极图,说是图,其实是一块极品的珠宝雕刻组合。
最让淼夕喜欢的是,他们不仅仅能看,别人不懂,淼夕却不至于这么没眼光,她能清晰地从双鱼图上感觉到纯正的仙气,凡人只把它当装饰品简直是暴殄天物,像这个宇文涟还想把它送给四王爷当礼物,幸好被淼夕发现了,才用一个赌把它挖到手,它一定有什么隐秘的作用,只是普通人没有发现而已,淼夕相信自己的直觉。
“徒弟,你把给四王爷的礼物收了,我们没时间再准备一份啊,拿什么送四王爷?”
早晨刚开城门,大街上却已经很热闹了,新年的时候是各种商店最容易赚钱的时候,宇文涟在淼夕耳边大声说才能把话传到她耳朵里。
“我自有办法。”
“先说好,四王爷可是个王爷来的,他的宝库里什么宝贝都有,档次稍微低一点的他也看不上眼,你要送可要送好东西才行。”
“好啦,师傅你就放心吧,不会让你丢脸的,行了吧?”
淼夕不耐地对宇文涟的方向挥挥手,自从上次强盗事件之后,淼夕的眼睛就开始戴上了黑布,这还是宇文涟的主意,不愧是当神偷的,果然有经验,宇文涟没她这么明显,只是把眼皮都塌下来挡住光线,外人看起来就像大街上多了两个瞎子,还有几个小偷想从他们身上摸钱,都被淼夕k去高空环绕世界一周了。
“徒弟,快到四王爷的王府了,你总不能老是戴着黑布吧,会让人笑话的。”宇文涟依着对气息的感应知道他们快到目的地了。
淼夕想了想,又悄悄在手镯里翻了翻,找了个眼睛部位镶有黑色水磨石的面具换上,光线也照不进她的眼睛,没有犯困:“这样好了吧。”
宇文涟对淼夕审视了一圈,叹了口气:“不公平啊,为什么徒弟你怎么穿戴都是个翩翩佳公子,可是却”却不是男人,天下女人又要少一个心仪对象了。
“少废话,快走吧。”又不是她的错,只能怪夕的这个身体太出众,把脸蒙上了气质也一流。
现在想来,淼夕大概知道原因了,夕是修真者,就算灵魂不是她了,肉身上依然流露着淡淡的仙气让人着迷,却给淼夕添了不少烦恼,感情的事,就是无离头,古代的历史是血腥的,在这个兵荒马乱、没有人权的时代,做人多情要比无情苦。
“唧唧。”小雪突然从淼夕怀里探出头,似乎在警戒什么。
淼夕顺着它的目光看过去,在黑色水磨石的折射下,前面的东西看得并不清楚,不过她还是看到了一个宏伟的大门,大门前蹲了两个一人高的石狮,门的两边是六个四人合抱两层楼高的大圆柱,虽然因为水磨石的关系看不清景物的色彩,但再怎么朦胧也压不了那股尊贵逼人的气势,还有大门上三个显眼的大字“凛王府”。
“师傅,是这里吗?”
“不是,凛王爷是先王最少的弟弟,排行第十九,他今年才刚二十笨徒弟!我平日和你说的常识都被你丢到北溟海去了吗?”
“我知道啊,听说他是个很没用的王爷,琴棋书画无一知晓,吃喝嫖赌样样皆通,于国于家无望,青楼赌场最好,上私塾把书拿倒,骑小马都会摔交,没有建树却挥金如土,标准花花公子、纨绔子弟、败家第一、吊儿郎当、自私自利、享乐主义、文字白痴、贪生怕死入得了监牢,上不了朝堂,在内毁家,外出败国,王族外种,斯文败类,社会渣滓,国家蛀虫,妖魔同类,人民公敌”
淼夕点着指头把凛王爷的传闻都背了一遍,宇文涟边听边点头,背得好,比他讲的故事生动,还有压韵:“徒弟,你的记忆水平很高啊,就是你说的那样,记住了以后不要接近凛王爷。”
那姿态上淼夕想到在街上看到疯子后,一个长辈对自己的小辈说:“看,那个人是神经病,记住以后不要接近他。”
算了,王公贵族也没几个是正常的,要看开要看开,古代的皇帝三宫六院,孩子也生了十来二十个,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四王爷今年已是年近花甲,他儿子小王爷今年也二十岁了,叫一个和自己同年的人王叔是什么感觉呢?
第三十九话 迎新年(四)
更新时间20061016 16:17:00字数:3167
比预计的早了一天到达骅王府,离新年还有五天,不同于奢靡却空虚的凛王府,骅王府的家丁都在掌灯结彩,大门上挂了两个大灯笼,虽然淼夕看不出颜色,但依然可以猜出是大红的,从节日气氛来说不可能是黑的吧(有人大新年挂黑灯笼的吗?),身份象征的石狮上也绑上了红缎子,还有一些小厮打扮的人抱着礼盒进进出出,这才有过年的味道。
四王爷是骅王爷,听说是个忠君爱国、体惜民生的好王爷,不过传言并不能左右淼夕的想法,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人来说,古代是黑暗的时代,王权就是血腥的证明,每个能在王家活下来的人不是笨到别人不屑去杀,就是踩着别人甚至自己亲人的骨肉往上爬的,中国历史上最贤明的君主唐太宗李世明发动玄武门事变,杀了自己的两个曾经亲如手足的兄弟又威逼自己的父亲才坐上王位。
王家是个悲哀的地方,它能让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却剥夺了骨肉亲情,武则天也是亲手掐死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把罪名安插给王皇后和萧淑妃,才一步一步走上那把金色的龙椅。
所以,淼夕压跟儿不相信四王爷是个两手清白的人,他能在改朝换代的权利旋涡中活下来,必定是做过许多不可告人的事,不过这与她无关,只要他不算计到她身上,淼夕基本是不会去管闲事,她没有兴趣加入王家复杂斗争中,而且她看得出宇文涟很推崇四王爷,她也不要去打击自己的师傅了。
“徒弟,王府的气势好吧,这才是四王爷的府邸,十七年前四王爷自领一万骑兵大破高和五万军队,建立莫大功劳,当朝天子陛下特将安玖城最豪华的宅子赏赐给四王爷,小王爷也不辱其父功绩,三年前与高和的战况陷入胶滞状态之时,多亏他向前线献计,才在短短两个月里打败高和,夺回城池,当年他仅十七岁,和徒弟你的头脑有得比哦。”
“非也,我对战争一无所知,甘拜下风。”
宇文涟对淼夕一笑:“是吗?我还以为徒弟是个能与小王爷一决雌雄的奇才,战争还能把你给难住可真奇啊。”
“你多心了,我对战争一点兴趣也没有,更不知道行军布阵之法,连战场都没上过的人怎么会晓得战争呢,我的程度只能自己拿刀当个小卒而已。”
“难得徒弟你也会谦虚,那到王府的时候你可要和小王爷多学习学习了。”
淼夕白了他一眼,这个师傅还真贯彻当代中国的教育政策,以培养平衡发展的全知全能人才为目标,完全不考虑人的脑容量有限,人家爱因斯坦也只开发了20,全能的人根本只出现在神话故事和流行小说里,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而且,要一个女人学战争干嘛?想她当异世界穆桂英去挂帅啊?他是吃太饱了!
“我们回醉仙楼去吧,不知道那个小伙子两天后能不能赶到?”
“哼,你早有答案了不是吗?他想完整无缺到安玖城恐怕不容易,你真是够欺负人的,这样叫人家背黑锅。”淼夕鄙视宇文涟,害人衣服毁了,还要算计人家。
“徒弟你也有份啊,我就不信你的钱袋没做手脚,我闻到你身上也有二龙戏珠花粉的味道哦。”
二龙戏珠是藤科的一种,花朵就一截拇指大,花瓣米黄|色,花蕊鲜红,宇文涟将二龙戏珠的小花摘下晒干,研磨成粉后再配上特别的药材,研制出了一种香粉,可以避过一些动物的鼻子,他们师徒在身上放了这粉,就能把后面那些“尾巴”给甩了,绝对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必备好料,而且此产品不外传,独家秘方,市面找不到第二款。
两偷走的路线是唐瑞调查过后确定唯一的安全路线,醉仙楼的能力毋庸置疑,昨天那群偷袭的强盗淼夕不认为是偶然出现的,宇文涟同样也猜着里面藏了阴谋,加上那个强盗头子的悄悄话,人家明显是冲着“天下第一神偷”这个名号来的,而且还知道他们不能见光,而后一直没有行人通过的路上居然会有官兵出现,未免太巧合了,甚至过年时醉仙楼的情报里竟然会有一条路是安全的,这本身够让人怀疑了。
早料这条路是个陷阱,但两师徒贪图安定的个性依然选择了这条路,在遇到强盗之后,他们就确定后面或许还会有更多的麻烦,与其让敌人在暗中算计,还不如主动出击,师徒两人于是沿途布下陷阱,就算不能让对方打消算计他们的意图,至少要拖住那人的手脚。
一路上师徒并没有发现周围有人跟踪,可以确定泄露他们所在的不是人了,两人再以自己的方式在醉仙楼的伙计身上留下自己的气息误导对方的追踪,虽然不像宇文涟那么直接,淼夕的钱袋也是随身物品,足够让智商不高追踪气息的动物混乱了。
对方是什么身份?淼夕和宇文涟都能猜到大概,知道小偷习性的必定是同行,没有小偷会把自己的弱点说出去让天下人知道,能调动强盗的必定是在江湖中有地位的人,最后那队官兵才是最奇的招,哪个小偷能调动官兵呢?要知道小偷官兵可是两个冤家扣来除去,就只有一个人符合条件,沈帆!
沈帆是林云儿的徒弟之一,却因为和淼夕任务冲突被淼夕去了先机,他到现在还是个小偷学徒,同时他也是顺风镖局的镖头,镖局是最常和强盗打招呼的职业,他还是右丞相的幺子,调动官兵不是难事吧,而且他师傅林云儿又和宇文涟是同门,了解宇文涟讨厌麻烦的性格,才算准宇文涟会走他布置的路。
至于沈帆派人来的理由就很简单了,用膝盖想也知道是夹怨报复,上次被淼夕破坏他的出师考验,这次是来给下马威的,他大概只是布置好路线之后把淼夕和宇文涟会走那条路的情报说出去而已,天下第一神偷赶新年一定有宝贝,强盗听到消息后在路上埋伏,所以这么迟才出现,他也想到宇文涟是偷,被官兵逮到一定会蹲牢房,才在确定淼夕与强盗起冲突之后派兵赶来。
看那些强盗的手脚,淼夕不觉得沈帆认为他们能杀了宇文涟和她,沈帆或许并不是想要师徒的命,只是想破坏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声,挽回自己任务失败的一点面子,只是沈帆没算到淼夕会杀人,用来拖住宇文涟手脚的强盗被淼夕干掉大半,还是被他们师徒给逃了,强盗也被逮进监狱,天下第一神偷的名声还是保住了。
但是这是他们猜测的,淼夕不认为路上埋伏的会只有这一票人马,恐怕后面的还有某些势力的杀手整躲在后面,这次被他们逃过了,下次可不一定有这么好运了,应该说沈帆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给师徒一个提醒,坏了高和的阴谋,救了四王爷的小王子,干出这等天下瞩目的事,两师徒已经成了一些反动势力的眼中钉,也该有点危机意识了。
早点来到安玖城才安全一点,杀手再不合格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下动手吧,不过
“我不想去醉仙楼的客栈,偶尔到其他客栈去住住也不错。”这时在醉仙楼出现不是告诉大家他们俩已经到安玖城了嘛?自讨苦吃,不干!
“也是,换换也不错,反正小伙子又还没到,大家都还不知道我们的行程呐,听说这里有一家和醉仙楼不相上下的大客栈,那里的清茶挺好吃的。”
“我刚走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家蛮人开的客栈挺不错,野味的香味都飘到大街上了,吃惯了清粥小点心,试试野味也不错,如何?”
宇文涟摇摇头:“算了,野味太腥不适合我这把年纪的人吃。”
“那我们各人管各人的,新年那天再到骅王府见?”
“你这徒弟,也不迁就一下我这个师傅”宇文涟哀怨的抽抽鼻子,在淼夕把雾缘长笛抽出一点点露出匕首的寒光之后,又换上一张笑脸,“徒弟,你也该独立了,不能老是跟着师傅走,多见识见识一些人也好,对你将来闯天下有帮助”
淼夕黑了一张脸,把长笛放回衣袖里,老头,早点头不就好了,不见棺材不掉泪,浪费她的表情。
“徒弟,我觉得你确实比小王爷更适合当将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高和就不止退兵这么简单了吧?”宇文涟别有深意地看着淼夕。
淼夕轻笑一声:“你太抬举我了。”
“不,我认为不够,至少你比小王爷更看得透时代,做事更干净利落。”
“是吗?”淼夕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第四十话 迎新年(五)
更新时间20061017 14:24:00字数:2830
淼夕易容过后,住进了自己选的那家迎春客栈,是一家类似于异世界少数民族的开的,大概是因为掌柜的是外族人,客栈的生意并不好,吃惯鱼肉的龙灵人还不习惯野味吧,不过掌柜的耶老伯倒是淳朴,也没看淼夕现在容貌丑陋而鄙视她,丑陋?这是避开麻烦的最好办法,红颜是祸水,但是丑男人就无人问津了,有句形象的话说了“丑男一回头,白垩恐龙倒着走”,就是形容人们避丑男人如洪水猛兽。
迎春客栈是半来是耶老伯一家子经营的,可耶老伯的老伴去得早,留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给他,大儿子好巧不巧被纨绔的凛王爷看中,觉得蛮子的长相奇特就招了当打下手的小厮,也算在王府混了口饭吃,倒是没什么机会回家看看,只是定时会托人送点银两回来补贴家计,二儿子在三年前高和与龙灵开战时被拉去征兵,结果又是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客栈就只留下耶老伯和耶金花两人照料,生意不算好,也勉强能养活自己,任何世界都用种族歧视,外族人不容易找工作啊。
野味是迎春客栈的特色,本来也就只有来安玖城做生意的少数民族来光顾这家客栈,但是来自地球的淼夕和这些“古人”不一样,要知道中国五千年的悠久文化中有这么一条“民以食为天”,我们的老祖宗可是把食物研究到透彻了,加上世界一体化后又融合了西方的习俗,淼夕不仅不排斥野味,还很喜欢那股鲜劲。
吃了几餐野味之后,淼夕也不满足了,这个野味好吃是好吃,就是少了味儿,只把整只山鸡野鸪的洒把盐烤熟而已,反而不能吃出野味特有的鲜,看在耶老伯人好和气的份上,淼夕决定帮他一把,她和耶老伯借了厨房。
淼夕以前也没少看食谱,烤山鸡不能就这么放在火上烤,先把山鸡的内脏去除,不加任何调料,合着毛皮用泥包了放到火里烤,算准时间拿出来,剥开烧得发脆的泥块,毛都粘在泥上,阵阵催人食欲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整只鸡光鲜滑嫩,没有调料却将鸡的鲜都融在口鼻里,不馋都难,这就是中国最朴素的食品“叫花鸡”。
还有山珍配海鲜,地球当海鲜贵得要命的龙虾鲍鱼,在龙灵却是普通的大户人家不屑吃的廉价食品,这让淼夕乱高兴一把,天知道她最爱的就是海鲜,尤其是龙虾,所以她毫无疑问的教耶老伯把龙虾剥壳去头,用金针菇、山芹、黑木耳、福草、叶莒花等山菜混合着细火慢熬,以海鲜的特有的腥来衬山菜的清,第一份煮好的淼夕自己都忍不住端起来吃干抹尽,渣也不留。
之后淼夕还教了几款她喜欢的食物给耶老伯,她不敢拿太多出来,时代不同,她这样做已经够出格了,淼夕自问不想当捣乱历史潮流的异端,尽管异端通常会给历史一个飞跃的进步,但是这类人通常死得很惨就是,还是平凡的好。
不过淼夕的嘴也算非常挑的了,她喜欢的菜式连皇帝的御膳也不一定比得上,自从推出新菜式之后,迎春客栈的生意明显红火了很多,各家都下订单,加上又是新年当头,这下客栈只有两个人反倒忙不过来了,耶老伯一家对淼夕千恩万谢,就差没当神来拜,根本就是让淼夕在他的店里白吃白住混了五天。
对于耶老伯的热情,淼夕反倒不好意思了,人家开客栈本来生意就不容易做,她还住霸王店,实在说不过去,她心再平淡也不能这样让人家吃亏,以前见墨羽付钱的时候都是丢一些碎银,她没碎银,那就随便给几个银元宝吧。
“我也没什么钱,这几个元宝你们收着吧。”
耶老伯手忙脚乱地推脱:“不不不,先生就不要折煞小老儿了,先生肯住我们的小店又教了我们美食的做法,我们感激不尽,自从把先生教的菜式推出之后,我们客栈的生意好多了,哪还能再收先生的银两”
“耶老伯您老别这么说,我是来住店,当然该付钱,何况耶老伯您也给给我做了不少好吃的,您和耶姑娘要照料这家店也不容易,这点钱就请收下,否则下次我可不敢再来了。”淼夕最怕的就是这样淳朴的人,让她觉得自己的思想很肮脏。
说不过淼夕,耶老伯接下了淼夕的银两道了声谢:“小老儿谢过先生的美意,请先生以后务必再来迎春客栈让我们回报先生,近几日年关比较忙,小老儿对先生招待不周,我们又请不起帮手,我们异族在安玖城不容易啊,没有龙灵人愿意给我们客栈帮手,我们又没什么亲友在这里,唉”
“这样正好,耶老伯,安玖城并不像您老想的那样安定啊,越是繁华的地方越是暗涛汹涌。”淼夕斟酌着该不该教教这位淳朴的老伯商场如战场,“恕我说句不好听的,以前迎春楼没什么特色不吸引客人,所以其它客栈一直没把你们放在眼里,现在突然推出新菜式吸引了顾客的目光,以后你们的生活必定不能再和以前一样安定,这个时候还是不要让外人加入客栈的好。”
见耶老伯正想开口,淼夕接着发话:“不是我心眼小,只是繁华之下必定有阴影,在您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你的人可以是处于同情或自有所图,但是在您套上金装时,以前从不看您一眼的人却突然对你媚笑,您就一定要小心他们笑容背后的面孔了,越是大的商家做的事就越狠辣,他们不可能让自己的对手壮大,他们可能会针对你这个人打击您的生意,或者是用手段挖到菜式,您可不要轻易认为人性必定是善的。”
她能说的也就是这些,本来淼夕就不喜欢出头,韬光养晦是明哲保身第一法,但既然光已经吸引了人家的视线,那就只能做好防御措施,随时对应各种突发状况,她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人要生存下来不能光想着靠别人,必须自己与时代搏斗,赢了是命,输了就要被历史的潮水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是生存的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先生会不会说得太严重了,我今天出门买菜的时候那些姑娘们都对我很和善地笑啊,还给我算便宜了。”金花认为淼夕的想法太过激了。
“唉,你们以后会知道,耶老伯您这把年岁见识的事不会少,应该懂我的意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淼夕摇摇头,这些没经历过商场阴谋的淳朴人,或许一次的打击洗礼能让他们看清现实,但是如果可以,淼夕不想这对父女去面对那些风浪,“我只能说到这了,我还有事,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住迎春客栈。”
看看天,已经巳时一刻了,淼夕想起和宇文涟说好今天午时在骅王府门口碰面,她还要把衣服换回来,而且这几天忙着教耶老伯做菜,都忘了给骅王爷的礼物还没打包
“耶老伯,我借你的房间用一下。”
过年大街上一定很热闹,就算平时没点人烟的小巷也会人山人海,在外面她铁定是没法换衣服了,淼夕就在耶老伯的房间换了后从窗户走了,和省得耶老伯还要找她拉扯几句离别的话,她可受不了那种场面,考虑到耶老伯的经济状况,淼夕用红包包了些银子放在耶老伯的房间里,还留了封信写了对付一些状况的办法,希望能给他们一点帮助,毕竟起风的人是她,要不是她嘴巴刁也不会弄出这些名头,发现自己出格时浪头已经翻老高了,淼夕的良心还不至于完全被狗吃了,于是留了个信给人家指点后路。
出了迎春客栈没多久,淼夕就感觉自己被一票人注意上了,新年果然是麻烦,所以说她不想应王爷的邀请,和王家扯上关系就没完没了,还不如到青楼去听曲儿。
第四十一话 迎新年(六)
更新时间20061018 11:48:00字数:3193
午时正,淼夕提了一包礼物准时到了到了骅王府,宇文涟神色焦急地等在那儿,身边还站了一群人似乎也在等人。
“徒弟,你怎么才来?”宇文涟颤着老腿迎上来,一把将淼夕抱住,正在淼夕要以“非礼+老牛吃嫩草”的名义将他推开附送一餐狂扁的时候,宇文涟凑到她耳边,“刚才站在我旁边穿赤红羽绣麒麟狐裘的是四王爷,他后面穿藏青五色绣龙袄的是小王爷,旁边穿了孔雀翎织斗纹锦上添花斗篷的是小郡主,王妃身体不适,没在。”
宇文涟太了解淼夕不会记人的性子,她五天前才看王爷的画像,现在一定忘了!他徒弟就是不会记人这点?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