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红颜一笑思倾国第5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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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颜一笑思倾国 作者:肉书屋

    柔美丽的笑容。

    画面一转,母亲抱着女孩来到人间,人间美丽的阳光、清新的空气,这都是洪荒之经没有的,女孩在花丛间雀跃,向着阳光微笑,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的母亲笑容里的阴郁。

    剧变就在这一刻发生了,她编好一个花冠后兴奋地转过身向母亲展示,入眼的是自己的母亲的身躯从脚部开始渐渐冻成冰雕,女孩吓到了,她跑向母亲,惊愕地看着母亲美丽的笑脸。

    母亲慈爱地抚摸女孩:“我的孩子,你是我最可爱的孩子,洪荒唯一的春神,可是我不该让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你的血统是那么肮脏,为什么你要接近高贵的洛洇殿下,还使他为你负伤,昨天他当着众臣的面拒绝了玄王为他选的太子妃,只为了你可笑的承诺,啊啊,我不该生下你,身为玄人的你居然长着不带紫色的漆黑眼睛,你黑色的眼睛是我的罪孽,你是多么肮脏的存在呀!”

    她母亲美丽的脸在瞬间变得狰狞无比,妖娆的身躯一半陷入冰中,那样的她看起来和怪物没两样,她一只手突然掐住女孩的脖子,将她举起,看着女孩在半空中挣扎,另一只手迅速扎向女孩的眼睛。

    女孩一声凄厉的尖叫,两只明媚的眼珠变成血窟窿,鲜红的血染遍了她白净的小脸蛋,她的母亲居然笑了,欣赏着自己守护的女儿在自己眼前痛苦地呻吟,每每都温柔拥抚她的手而今仍旧抚摸着她的脸,却不带一点仁慈的温度。

    “好孩子,你去死吧,你死了就什么都好了。”

    “妈妈,妈妈。”

    女孩一声声地哀求,最后她绝望了,呻吟着等待自己最爱的母亲赋予她死亡,她知道,因为她的出世,妈妈成了洪荒之境的罪人,最下等的妖怪也鄙视这个不该成为母亲的女人。

    母亲眼角渗出泪水,身上流着洪荒之境最肮脏的修真者的血统,玄王的大度接受她在洪荒之境住下,可她却不要脸地生下玄人的孩子。

    她知道自己不该爱上那个人,可是他是那么迷人,那双淡紫的眼眸太美太美了,她情不自禁地迷恋着他,她更知道自己不该生下这个孩子,但女儿是她爱情的结晶,那么小,那么可爱,即使鄙视她的妖怪也无不喜爱这个孩子,她小心翼翼地守护自己心爱的人的孩子,证明她曾经拥有过那个男人。

    然而,为什么洛洇太子会认识这个孩子,甚至爱上她呀!

    是上天在惩罚她的罪!是她的错误,她不该在只有杀戮的洪荒之境中幻想拥有爱情和幸福。

    现在还不晚,他们都还小,洛洇殿下很快就会忘记这个孩子,只要这个孩子从他面前消失

    她和玄王有过约定,一旦进入洪荒之境,她将永世不得离开,她身上肮脏的血统注定她不能得到玄人的信任,在妖怪们看来,人类是最嬗变的生物,他们不信任拥有人类血统的狐狸精。

    今天,她带着自己的女儿离开洪荒之境,和玄王约定的诅咒就此实现,过不了多久她将完全变成冰雕,在那之前,她要弥补自己的罪孽——杀了她在诅咒中出世的女儿。

    母亲的泪落在女孩脸上的时候,女孩放弃了挣扎,既然她的生命是妈妈给的,妈妈保护了她那么多年也累了,她就把生命还给妈妈吧,至少妈妈的灵魂不会孤独。

    “我的宝贝,我们一起死吧。”

    “住手!”

    随着一声童稚的利喝,女孩感觉更多温暖的液体淋到她的脸上,带着刺鼻的醒味。

    男孩推开结成冰块的尸体,将女孩抱起:“夕儿,夕儿,你没事吧,都是我不好,我太弱了,不能保护你。”

    “洛洇哥哥?”女孩虚弱地呼唤。

    “对,是我,你不要动。”

    男孩轻轻为女孩擦拭脸上凝结的血液,他注意到女孩不断涌出鲜血的眼睛,那一刻,无名的怒火从心底燃起,愤怒使他的身躯微微颤抖,他赶紧拿出最好的药粉替女孩止血。

    “疼吗?对不起,对不起”男孩不断自责。

    女孩轻轻摇头,比起眼睛,她的心更痛,即使她看不见,但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再也不会抱她、抚她、保护她了,她没有说话,大量失血使她的意识开始模糊。

    “夕儿,不要睡,我这就带你回玄宫,你要活下来,你还记得吗,你要当我的新娘!”

    男孩抱起女孩,不断使用法术飞跃空间,把气息越来越弱的女孩带回冰雪雕刻的宫殿,他跪到在王座前。

    “父王,救她。”

    玄王只是冷眼看着地上的两个孩子,男孩一摇牙:“父王,儿臣求你,救她,她身上也流着我们王族的血呀!”

    “啪!”男孩被看不见的力量甩到一边。

    玄王手一张,女孩心口盘旋着一块手掌大的雪花。

    “即使这样,你也要我救她吗?”

    男孩目光森冷地看着那朵美丽的雪花,最终闭上了眼睛,只要她能活下去,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在他心里,她都是他唯一的新娘。

    ……

    寒风钻进了被窝,淼夕一个激灵,她迅速从床上坐起来,那场梦太真实了,她的记忆不禁出现混乱,搞不清刚才是梦,还是现在是梦。

    “珑。”淼夕轻叫了一声,意外地没听见回答。

    她往旁边一摸,没有预料中温暖的身体,她不禁心慌了:“珑,你在哪里?”

    淼夕在黑暗中摸索下床,她沿着记忆打开房门,对外面喊:“珑,你在的话快回答我,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珑,你听见没有!”

    “我听见了,我的好姐姐,我只是走开一下,你就这么想我吗?”

    听到熟悉的声音,淼夕紧张的心总算安定下来,接踵而来的是羞涩,她是怎么了,珑这家伙不会离开她太远,她在担心什么呀?

    “做了恶梦吗?”珑把手贴到淼夕额头。

    淼夕点点头,又摇摇头:“没事,我去睡觉了。”

    走了两步,淼夕又转过身问:“你刚才去哪里了?”

    “我看到外面的月色很好,出来看一看罢了,只是不知道居然有人会那么想我。”珑调侃地笑了,他习惯性地一舔嘴唇,修真者充满灵气的灵魂相当美味。

    “我才没有想你,我只是冻醒了顺便起来看看你去哪里做鬼,外面的雪停了吗?”

    “刚停了,云也散了。”珑打横把淼夕抱到床上,他在淼夕身上嗅了嗅,“刚才有谁来过吗?”

    “没有,怎么了?”淼夕的心隐隐感到不安。

    “没什么,大概是我搞错了。”珑拍拍淼夕的脸,“睡吧,这次我哪也不去了。”

    第二百一十七话 梦忆

    更新时间200758 22:30:00字数:3062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珑每天都与淼夕寸步不离,他教淼夕神语,淼夕不是笨学生,她很快就掌握了神语的基本语法,冥冥中她觉得神语的语言是那么熟悉,好像以前学过一样。

    每个晚上,梦依然不断,淼夕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珑,一是怕珑担心,另一方面是她对那个梦确实很好奇,如果她的猜测不错的话,梦里那个女孩应该就是她前世的冰巫,在淼夕看来,她仅是一个可怜的女孩,一个从来没杀过一只小动物的女孩怎么会变成后来珑口中冷酷的冰巫,她真的很好奇。

    梦里的时间过得很慢,好像自己亲身体验一样,淼夕看到女孩后来得救了,但她的眼睛不能再张开,男孩将她留在玄宫自己亲自照料。

    尽管这样,玄宫的人仍旧不能容纳一个拥有肮脏血统的女孩和太子住在一起,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折磨她、羞辱她,他们总笑她:“我们美丽的太子妃殿下,张开你的眼睛呀,让我们看看你黑色的眼睛有多肮脏,和你污秽的血统一样脏吗?听说沁小姐被提名为下任冰巫,可惜太子殿下为你这什么能力也没有的废物拒绝了沁小姐,你倒是说说你哟内勾勒什么邪法欺骗了太子殿下的眼睛,春神的笑容?在我们玄人统治的国度里需要这样的不速之客吗?”

    更多时候,他们喜欢用冰冻住她的手脚:“看看呀,我们的春神要怎么样用笑容融化冰雪呢?”

    冰把手脚都冻麻痹了,她感觉不到自己的肉体,听不见任何声音,那种恐惧每每要折磨她一整天,那样的她甚至不知道时间的流逝,只有耳边的风声做伴才没让她失去自己。

    男孩无数次为她驱赶那些折磨她的人,将她从冰块里解救出来,他的保护是那么无力,因为他总是不得不去履行他身为太子的义务,直到深夜才能休息,每次他走进女孩的房间的时候,看到的总是冻在冰中奄奄一息的女孩。

    女孩从不哭,她依然对男孩笑,笑里总让人觉得心酸,每次男孩看到女孩那样的笑,他总会控制不住地抱着女孩哭,眼泪一滴滴落到他的身上,变成细小的雪花,从此他淡紫的衣服就铺上了雪的霜白。

    后来他干脆将女孩接到自己的寝宫,在自己的宫室中设下结界禁止任何人的进入,女孩没有哭,她已经没有能给她哭泣的眼睛了,她不再粘在男孩身上,话也变少了,她的笑容始终只给男孩一人。

    如果能那样相处,他们或许仍旧是幸福的,明妃却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和一个下贱的女孩在一起,她和朝臣对玄王吹蛊了许多话,那些话不能动摇玄王,玄王却顺着他们的意思招来了男孩,宣布要将女孩送去人间经历巫女的考验,因为他心里也有打算不让自己的儿子沉迷于那个女孩。

    “朝臣上谏要处死或流放那个血统肮脏的女孩,我儿,我给她一个机会,如果她能成为巫女,我就允许她回到洪荒之境。”

    男孩急了:“可是父王,夕儿的眼睛看不见,在人间她根本无法一个人生存。”

    “那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废物不能留在洪荒之境。”玄王冷漠地摒推洛洇。

    最后,男孩只能亲自送女孩离开,他怕别人去送的话又会对她不利。

    女孩握着男孩的手鼓励道:“洛洇哥哥,别为我伤心,我一定可以通过巫女的考验,然后回来看你。”

    男孩在女孩前额一束发丝上落下一吻,发丝变成淡淡的紫色:“夕儿,你要活下来,我会努力超越父王,然后接你回来,你一定要活下来,等我,我还会送你花冠,你是我唯一的新娘。”

    ……

    男孩一天天长大,成为一个成熟的玄人,他打败了自己的父亲成为新的玄王。

    他还记得,那一天他寡言少语的父亲对他说了很多话。

    “我儿,你现在是幽雪的新王,洪荒之境的主宰者,也是我的骄傲,不过你仍然不能保护那个孩子,洪荒之境是妖邪的绝境,我们不需要春神,她太纯洁,所以我将她送走,因为我和你一样想保护她,正如你说的,她身上也流了王族的血。”

    旋即,玄王又露出笑容:“你可知道,越是洁白,就越容易染黑,在人间,人类都是非常势利肮脏的,她将面临比洪荒之境更为残酷的考验,痛苦与悲伤将成为雪种的养分,她的血统也将受到激发帮助她度过难关,我有预感,当我在她心中种下的雪种开花之时,即是她成为巫女之刻,她会成为新一任的冰巫,历任冰巫中最强、最无情、最残酷的冰巫,她会协助你的统治,你是唯一能在她心中停留的玄人,但即使是你也不能掌控她。”

    “父王,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父王,当初为我订婚是你故意安排的吧,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利用我对她的爱夺走她的幸福,你说你想保护她,你难道不知道冰巫是不能拥有爱情,不能拥有婚姻、不能生育子女的吗!”洛洇愤怒地注视着他的父亲,如果不是他的试探,夕儿应该能无忧无虑地长大,成自己的新娘

    玄王淡漠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你是不可能得到她的,你应该知道,她身上流着王族的血,注定她要经历王族无情的考验,现在的冰巫太无能,不过是家族竞争的傀儡罢了,是时候进行一场改革,那孩子可以为玄人带来意料不到的鼎盛,因为她也有承袭自人类血统的野心,她不适合待在洪荒之境,她足够颠覆天地。”

    玄王的话应验了,女孩没等男孩去接,她自己通过巫女的考验回来了,此时的她紧闭的眼睛张开,一双比男孩更淡的紫色眼眸绝对冷漠,她脸上的表情可以把空气也冻成冰。

    少女当着众人的面走进除冰巫外无人能进入的玄冰神殿,当她从神殿出来的时候,手上沾着红里透紫的血,淡紫的眼睛扫过所有人,然后她直言是她杀死了冰巫,她要成为新任冰巫。

    冷冽的寒风吹进所有人心里,谁也想不到,当年被他们折磨欺凌,一点反抗能力也没有的女孩,如今站在权利和力量的最顶端,淡紫的眼眸显示了她的实力,她源于王族血统的强大,任何违逆她的人只能在她的手里变成冰雕。

    女孩高高在上,嘴角轻蔑地扬起,仿佛嘲笑脚下所有的人,当目光接触到男孩的时候,她的表情有了一瞬间的缓和。

    曾经的春神如今已经成为了冬雪的女儿,他差点也认不出她,这样冷漠的人,真的是那个温柔明媚的女孩吗?

    新任玄王怀着疑惑走上台阶,来到她的面前,女孩对他嫣然一笑,仿佛刚才的冷酷是场幻觉,丹唇白齿,女孩诉说着她的愿望,如前任玄王预料的愿望——绝望的毁灭。

    男孩看着她,心中充满愧疚,他还是没来得及阻止雪种开花,她心中的雪花已然成熟,这些年她在人间受到了多少苦难,他痛恨自己什么忙也帮不上的无能,而今他能做的就是尽自己一切努力为女孩实现她的愿望,哪怕从此成为罪人,这是他唯一能赎罪的方式。

    他宣布女孩成为新任冰巫,女孩很满意男孩给她的职位,她最后一次笑了,笑容依然给了男孩,神殿的大门在男孩绝望的视线中闭上,阻隔了门后女孩的背影,从那时起,女孩就不可能再属于他了,她是冰巫,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的冰巫。

    纵使身为玄王,他能做的仅仅是看着女孩一次次冒险进入阿修罗道,每每提心吊胆地为她祈祷,深怕她就此丧命于修罗刀之下,当她带着胜利的蔑笑回到洪荒之境,他提在嗓眼的心总算放下。

    只要女孩平安,只要她还在他的身边,就够了,男孩这样安慰着自己。

    直到女孩决定制作六魂幡,男孩才发觉他们之间竟然已经有了不可挽回的鸿沟,他也是这时才注意到,玄人的天敌,天人之王阿修罗王居然也爱上了女孩,还用自己的天火为女孩炼制了六魂幡的稚形,尽管他并不知道女孩要做的是六魂幡。

    玄王的心陷入了混乱,他深知六魂幡将对女孩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他恨自己不能代替女孩去冒险,恨自己没有操纵天火的能力!

    这时,他也发现了女孩的一个秘密——女孩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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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八话 聪明的误会

    更新时间200759 14:03:00字数:3027

    梦到这里就算断了,淼夕隐隐觉得这个梦似乎不是她的记忆,冰巫在人间那些年的事并不在她的梦里,她和阿修罗王的相遇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最后冰巫爱的男人又是谁呢?

    淼夕沉浸在思绪中时,珑为淼夕拆下眼睛上的纱布,久违的阳光钻进她的视野,淼夕皱眉眯上眼睛,她很就没享受过太阳的光亮了,暖暖的,驱赶梦中遗留的冰冷,她不住打起了哈欠,这几乎成了条件反射,见光死。

    珑捏住她的鼻子:“小懒猫,才刚醒又要睡了?眼睛可以看见吗?”

    “还好,我饿了。”淼夕揉揉眼睛,不悦地拍掉珑的手。

    珑无奈地走进厨房,动手给自己养的大米虫做早餐,养条米虫比养猪难,猪至少不会挑食也没有烦恼,每天睡着就为了囤膘,还能当储备粮食,淼夕这条米虫就不一样,对食物极其挑剔,咬她一口还得被她抱怨一整天,偏偏养着会上瘾,舍不得丢掉,他这个妖王都快成了养虫专家,把只米虫养得更闲更懒了。

    淼夕拿好碗筷等在饭桌上,丝毫没有去厨房帮忙的打算,珑把菜放下之后,淼夕就自顾自地安慰自己大闹革命的胃。

    “珑,你今天还不用去上学吗?”

    “不想去了。”珑在旁边帮淼夕夹菜堆小山。

    淼夕停下手里的动作:“那你当初去报名是为什么?先警告你,你要‘吃饭’就去外面找,不要每次肚子饿都咬我,很疼的!再说我哪来那么多血给你解馋,这几天我都在贫血,头到现在还在晕,我想我现在脸色红润一定是贫血造成的血气不畅,你就算不吃也饿不死,今天不许咬我了!”

    珑哀怨地眨巴着眼睛看向淼夕,淼夕铁了心不为所动,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饭菜上,珑的手艺好好哦,她越来越离不开珑做的菜了,人间美味啊!

    “唉,你好狠地心,昨天晚上我又没有亏待你,可把我累惨了,你只要躺着享受快感,今天还不许我咬你,我怎么就这么苦命呢?”珑长叹了一声。

    “喂喂喂!你瞎说什么,是你自己自告奋勇要帮我按摩的,我可不见得你有什么累,还有精力趁我快睡着的时候揩我油,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说到做到,今天你‘不能’咬我!”淼夕用没得商量的语气坚定地说,这次她坚决不再纵容珑来委屈自己了,他太能得寸进尺,没信誉。

    珑只好沮丧地低下头,他也知道这几天是他吸得太多,次数也太频繁了,淼夕的身体再健康也无法承受失去那么多血,她会抗议也是正常的,可是他就是克制不住啊,一想到淼夕可能很快会离开他,他就忍耐不住想得到更多,真恨不能将她一口吞入腹中,不让任何人夺走。

    看到珑眼中危险的欲望,淼夕忽然感到一阵阴冷,她把筷子往桌上用力一搁:“我我口渴了,去喝口水。”

    珑拉住淼夕的手,墨黑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她,看得淼夕一阵心慌,身体动弹不得。

    只听珑叹了一声:“我煮了汤,我这就去盛给你喝,别再吃人类的东西,对你的身体没好处,将来”

    将来什么?珑没有说,他把淼夕按回原位,自己进厨房去给淼夕盛汤。

    淼夕不敢问,珑的眼神好奇怪,似乎很悲伤,在乞求着什么,她读不出珑眼中的意思,或许是害怕读懂,她打从心里抗拒去深思,他们现在这样相处,就好了

    现在她自己也很迷茫,自从做了冰巫的梦后,她总听见一个声音在叫她回去看看,回到洪荒之境,珑的项链也无法阻隔那一个呼唤,因为它是出自她的灵魂,属于冰巫的灵魂在诱惑她,她不懂,冰巫要的真的是毁灭吗?

    淼夕隐隐感觉到,冰巫似乎还有未被人认知的一面,不是单纯的明媚,也不是无情的冷酷,而是一个少女在渴求被认知,春天的温暖来自阳光,洛洇曾是她最初的阳光,但她失去了,当她再次找到阳光的时候,冰巫的身份却成了她的障碍,她心里大概埋藏了一个秘密,冰巫不该拥有的秘密——她的恋情。

    她有必要回洪荒之境吗?

    淼夕无数次问自己,她只是紫淼夕,冰巫的过往与她何干?但是,事情已经知道一半,就好比看了一半的书,不继续看下去总觉得不舒服,尤其是这本书还是以自己为主角,后面未知的内容就像一只手在她的心里挠啊挠地,郁闷极了,可是被人牵着鼻子走,她又觉得不甘心,犹豫啊犹豫

    好在珑答应不再偷窥她的内心,要是被他发现她在偷偷想这样的问题,他一定会生气地对她宣布不准离开,然后一步不离地死盯着她,但是以她现在的情况也没办法去洪荒之境,她根本连路都不知道,随便撞进那个充满妖魔又极端排斥修真者的世界,没等玄王找到她,她就已经被妖魔撕成一片两片三四片了。

    不能与别人分享的苦恼特别苦,不能把苦恼丢给别人则特别烦,尤其是身边没有可以让她迁怒的弱者,唯一在身边的珑她又打不过,淼夕的心情特别压抑,淼夕咬筷子的牙齿越发用力。

    筷子终于不堪重负,“啪”地一声宣告壮烈牺牲以抗议淼夕的暴行。(筷子:这女人太暴力了!俺不相信哪个白痴会挑上这样的暴力女!四个男人同时用自己的能力对筷子补上摧残行为:淼夕别介意,它是乡下树做的筷子,不懂规矩)

    淼夕背后的珑迅速放下汤碗,扳过淼夕的脸察看:“筷子惹到你了吗,怎么咬得那么用力,有没有伤到嘴巴?”

    珑的脸贴在淼夕面前,细长的手指抚摸着他的嘴角。

    淼夕发现珑认真的模样有种难言的诱惑,她怎么就没发现,珑其实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子,时而妖邪冷酷,时而柔情似水,他虽然总表现出无赖的样子,可是和那样的他相处起来却很轻松愉快,对任何女人都是绝佳的情人,没有女人能够拒绝他墨黑的眼睛,正对着珑的淼夕心跳漏了一拍。(汐:你惨了,心率不齐,你有心脏病淼夕迅速将小汐p飞:都是你乱写的!)

    “丫头,你的脸怎么更红了?”珑握住淼夕的手,把额头贴在淼夕的额头上,“你的体温比刚才要高,虽说修真者不容易生病,但似乎有点发烧,玄人的雪几天前就停了,照理你应该受凉,不过也难说,你的神经比较大条,后知后觉拖延了病情。”

    面对珑特写的俊脸,淼夕的温度再次挑战攀岩极限,她红着脸一把推开珑:“去你的后知后觉神经大条!要不是你老咬我还占我便宜”

    淼夕后面的话几乎没有声音,珑运上全部功力也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从他听到的片断来看,淼夕似乎在抱怨都是他的错。

    珑偏头想了想,一捶手掌:“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是我咬你吸走太多血,害你灵力运转不好才染上风寒,作为赔礼我暂时不会再咬你,你多吃点饭菜,那都是我用灵草灵兽肉做的,对身体很补,过几天你就又能活蹦乱跳和我斗嘴了。”

    淼夕一拍桌站了起来,紧咬银牙,浑身发抖地指着珑:“你这个万年老笨蛋!”

    珑见淼夕两颊异样红润,身体摇摇欲坠,赶紧上前抱住她:“别气,气坏了身子不好,是我不对,我不该没考虑你的身体状况就老咬你的,我不好,等你身体好了你要怎么打我都随你,来,你先多吃点东西补补元气,待会再去补眠,调养身体要紧。”

    他他真的很聪明吗?

    淼夕很怀疑妖王的智商情商的总和,他自己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情话,还老对她毛手毛脚,表现地像个久经情场的人,难道他就看不出她其实是在在害羞吗!

    一把拍掉珑的手,淼夕掉头跑进房间,在珑跟来之前将房门锁上。

    她听见珑在后面说:“哎,我是说你白天可以睡觉,你也不用这么急呀,至少把饭先吃了嘛,不多吃点东西怎么补得回你的血气”

    淼夕恨不能一头把门撞穿,给她一根面线让她上吊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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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九话 情动

    更新时间200759 22:48:00字数:3022

    淼夕趴在门上,心里不停抱怨珑这个笨蛋,他在人间那么多年都白活了!

    幸好他误会,不然淼夕真的没脸再和他住在一起,她也宁愿相信珑是没看出,而不是装不懂,尽管她自己也认为可能性不高,珑要是看懂得话才不会放过能占她便宜的机会,他会亲自把她抱回房间的

    珑分明表现得那么单纯,像个恋爱中的大男孩,会笑、会闹、会耍耍脾气占她便宜,多数时候又体贴入微,总能在她心烦意乱的时候说出最贴心的话语安慰她,珑有时候会显得霸道,对她管东管西,可淼夕知道他的出发点无不是为了她好,只是她那么多年的习惯一时改不了,也便觉得珑烦人了,那样否认珑对她的关心,其实是她太过分了,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总对珑大呼小叫,珑总是笑眯眯地用其他事情转移她的注意力,等她抱怨完珑的行为不规矩后,才发现之前生气的事都被她忘光了。

    淼夕发现自己看不懂珑的心思,那样的老妖怪真的会恋爱吗?

    不,他从来没表示他有那个意思,情话大概又是他排遣无聊随口说说的吧,他只是太寂寞才会想要她陪伴,那些行为不过是他一时的兴致,等他玩腻了,也就忘了,她会变回他种的花,而珑也当回初次见面时冷漠的妖王,也许他会继续和她谈心,像个朋友一样,一起相处六千年,然后她会成为他实现梦想的道具

    甘心吗?要逃跑吗?

    她不知道,近来发生的事太多,她有必要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清楚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现在她还有时间。

    淼夕不愿意去假设珑真的爱上自己,光是天人玄人和她前世之间的情债就压得她透不过气,她实在没有心力再去招惹珑,妖王应该是孤独的。

    一个人的天长地久太寂寞,他的心太小、爱太重,被他所爱的女人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永远不用雇私家侦探担心他出轨,相对的,被他爱的女人也非常不幸,随时要担心他会不会爱得太深,爱到想把她融进他的身体,爱得把她吃掉。

    不懂,冷漠的珑、戒备的珑、孤独的珑、悲伤的珑、贪心的珑、温柔的珑、无赖的珑、深情的珑她不懂哪一个才是真实的珑,或许哪一个都是他,或许哪一个都不是他,他是最强的妖王,却像个等待别人分给他一点关注的孩子,尽管如此,他依然是妖王,谁才能入驻他心中那片净土?

    等吧,既然她已经拒绝了阿修罗王和玄王的呼唤,既然她和珑的项链订下血契,那就和他一起等吧,等六千年后,他的决定

    前世已成过往云烟,今世今生,她,还能去爱吗?

    可为什么她还会由随时将要离开珑的感觉?灵力越强,第六感越准确,珑也有这样的感觉吗?是否还有他们没注意到的事情悄悄在发生呢?

    淼夕脑子里像塞进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她很想对着窗户大叫几声,不过如果她那样做,估计过不了十分钟就有精神病院的救护车在好心邻居的电话催促下赶过来了,大清早鬼叫,古代还能说是被鬼附身,请个黄大仙贴几张符灌上碗符水,把人弄得上吐下泻,想疯也没精力,现代不兴那套,精神病院的医生是很有责任感的,他们会是很患者一起疯的好伙伴,很多时候,那里的医生很容易和患者交换身份,相互体验对方的生活环境,促进彼此了解交流。

    这时门铃像催魂铃一样响了,差点没把淼夕想做鬼的魂吓散,老实人啊,果然做不得亏心事,这不,吓到了吧。(汐:哪里有老实人?哪个不要活滴老实人混到偶书里来了?)

    珑的开门声过后,淼夕一如预料地听见水流声,感慨现代的中国人啊,实在太浪费水资源了,非洲多少国家还因为缺水死人的,就算自己产水多也不能随便炫耀嘛,大家可别因为珑做得一手好菜就以为他会包揽家事,其实会做菜是因为他自己贪吃嘴又刁,他从来都不负责卫生打扫,他本来打算把淼夕找来当清洁工,没想到淼夕是条比猪更懒的米虫,可怜那些游荡的孤魂野鬼,又要被珑拖来搞卫生,然后顺口就成了珑的点心,惨绝“鬼”寰。

    淼夕在心里替那几个敲门后制造污水的来客祈祷,但愿他们祖宗有积德,给他们求了守护神,保佑今天那些预备当珑点心的可怜鬼的亲戚晚上不会去找他们托梦玩鬼压床。

    一会之后,淼夕又听见女孩的声音在和珑说话,不过珑在人前通常是装成知书达理、智商高情商低的三好学生,除淼夕外对谁都冷着一张脸摆妖王的尊贵架子,偏偏那些人就喜欢拿热脸贴冷屁股,隔三岔五来敲他家的门,n次打扰他“用餐”,于是珑的脸更冷了,要不是碍于不想给淼夕留下坏印象,珑哪会跟他们废话,通通吃掉!

    那些女孩说来说去,话题又扯到淼夕身上,这是她们和珑相处多日后的心得,只有说到淼夕,珑的脸色才会稍微温和。

    可惜今天情势不对,想到淼夕刚才奇怪的表现,珑的脸更添苦恼,人类生病都去医院,可没听过妖怪会生病,要送她去医院看看吗?虽然淼夕曾经是人类,但她现在身体是花妖,给她输人类的血会不会有不良反应啊?

    淼夕深吸了几口气,从门背上站起身体,整理好衣服后走了出去,正好看见珑站在大门前,几个女孩想对他动手脚,都被他巧妙地躲了过去。

    哈,报应来了吧,叫你平日老对我乱摸,现在你被别人碰的滋味怎么样,不过那几个女孩长得挺可爱的,老妖怪也没吃多少亏嘛。

    “珑,是你的同学吗?”淼夕注意到几个女孩手里都拿着一两本书。

    一个女孩越过珑对淼夕招手:“罗姐姐,你的眼睛好了吗,我是罗珑同学的班长张嘉嘉呀,经常来看你的那个,你还记得我的声音吗?”

    淼夕认得这把声音,就是他找珑找得最勤奋,好几次从珑的嘴里帮她保住宝贵的鲜血,淼夕倒是奇怪珑居然被打扰那么多次,还能忍着没把她吃掉,老妖怪耐心很好嘛。

    殊不只珑早就想把老是打扰他进餐的张嘉嘉啃得骨头都不剩,只是为了怕淼夕眼睛看不见的时候无聊,才留下张嘉嘉来陪她聊天的。

    “我记得你,多谢你这几天来陪我,不然我真不知道那样的日子该怎么过。”淼夕回她一个微笑,多得有这女孩她才没被珑吸成不缠绷带的木乃伊——人干。

    “珑,你的同学专程来找你,你怎么不请几位同学进来坐坐呢?”

    珑听了淼夕的话,不情不愿地让出门,没给几个女孩好脸色,他走过去扶住淼夕:“你怎么出来了,不是在睡觉吗?这里的事我来处理就好,你身体不舒服就不要逞强。”

    终于能运用眼睛的淼夕好不客气给珑一个大白眼:“我的身体很好,你不也说我才刚睡醒,白天睡觉对身体不好的吗?”

    珑委屈地注视淼夕:“可是你现在身体不好,刚才还贫血发烧呢,需要多休息呀。”

    淼夕懒得看他装可怜,决心要暂时冷冻他,她走到椅子边挨着张嘉嘉坐下,拉起张嘉嘉的手和她说话。

    “张妹妹,你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不用去上课吗?”

    “不是的,今天早上有课,可是我想罗姐姐眼睛今天也该好了,所以过来看看。”张嘉嘉跟淼夕说话,目光却瞟向珑,可惜珑对淼夕以外的女孩都采取冷冻态度,他现在眼睛里只有淼夕一人。

    淼夕想了想,说:“对了,时间也过了一个月了,珑请了一个月的假,再在家里待下去不好,珑,你今天就和张妹妹一起去上课吧,不用担心我,中午我会‘自己找吃的’。”

    听懂淼夕的画外音是警告他自己去学校找灵魂吃,不许咬她,还叫一个女孩缠住他,珑更加哀怨了,不过考虑到淼夕现在是病人,情绪不稳定,他不想再令淼夕生气。

    珑乖乖走回房间,换上校服,整理好课本之后走出来,鼻梁上还戴上不知什么时候买的眼镜,真像一个勤奋刻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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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话 习惯是种非常可怕的东西

    更新时间2007510 14:03:00字数:3103

    习惯是种非常可怕的东西!

    淼夕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都是珑不好啦,要不是他这一个月压着她晚上睡觉,她至于像现在这样见光困,偏偏睡不着,少了饕餮牌人型抱枕,再软的枕头靠着都不舒服,这是种变相的精神折磨!

    惨了呀,她真的越来越习惯那个老妖怪粘在她身边了!

    睡不着,就想想东西,可怜她沦落到白天睡觉要数绵羊的地步,换了从前,她白天张着眼睛也能睡死下去。

    “一只小绵羊,两只小绵羊九百九十九只小饕餮,一千只小饕餮九千九百九十八只珑,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珑啊!我到底在数什么啊!”

    淼夕气得从床上跳起来,数绵羊怎么数成珑了?

    一定是因为珑是饕餮的错!

    饕餮和绵羊不都有两只角,只不过饕餮是肉食灵兽,绵羊是吃素的;饕餮比较凶,绵羊很温顺饕餮很体贴,绵羊不懂事;饕餮很漂亮,绵羊都是一团乱麻

    啊!她要疯了!珑是饕餮又怎么样,她喜欢绵羊多一点,那个老妖怪有什么好,每天都咬她的脖子吸她的血,尽找机会占她便宜,她还是他预定有六千年保鲜期的储备零食他很温柔,也手艺很好,脸也很好看他今天早上还和那么多女孩一起走,把她丢在家里,是她叫珑走的那又怎么样,那个笨蛋就不知道她自己在家会无聊,会想他的吗?

    好吧,她承认她是在意珑了,就许珑霸道,不许她想人呀!她就是想珑又怎么样,那个没良心的老家伙又不会知道,还说什么就只在乎她一个,今天早上跟那些女孩走的时候很快乐嘛,哼!

    讨厌讨厌!她决定了,一定要讨厌珑,叫那老妖怪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害她都无聊到胡思乱想了!

    不管了,说什么她呆在家里才安全,把灵力封印解开她到哪里都安全,老妖怪不就是怕她逃跑吗?她就出门怎么了,她就不高兴珑把她关在家里自己就跑到外面花天酒地,谁知道他在学校会不会有女朋友,没准还不止一个,她管那满嘴大话的老妖怪去死!

    越想越不甘心,淼夕一把脱下睡衣,套上外套,妆怎么化来着?头发要怎么弄?以前都是珑帮她化妆梳头的

    不行!不能再倚靠那只老妖怪了!她要独立可是独立好辛苦的说,还是米虫日子轻松点,把珑叫回来帮她梳头发

    算了,不就是头发吗,她自己也能能让它飘着,现在人人都把头发拉直,她干嘛还要把头发盘上去,太辛苦了,她天生丽质,不化妆也一样很好看,她就爱素面朝天怎么了,谁有意见?化妆品都含有化学物质,会损害皮肤,珑给她的化妆品貌似是灵草做的,有护肤作用谁要用那个老妖怪的东西,现在提倡节约,何必浪费时间给自己的脸弄得花花绿绿的,时间就是金钱,节省时间也是节省了金钱,我们应该贯彻党的政策!(汐:全素歪理,偷懒还那么多借口,偶都鄙视!)

    没有珑的巧手打扮,淼夕照着镜子总觉得哪里不对,她还是太倚靠珑了,坏现象,但也说明她在米虫协会混到更高的位置了。

    淼夕把皮包一拿,带上珑给的白金卡,她要出去混日子!

    可是该去那里呢?

    淼夕从一个摊位走过另一个摊位,却一件东西也没买,因为她悲哀地发现一件事实,小地摊没有刷卡机,珑又没给她现金,她只好边走边看,目标——大商场!

    然而,淼夕忽略了自身因素,在夕大仙人的谆谆教导下,加上长久的学习实践,爱财早已从习惯上升为本能,但是大商场都是明码标价,而且比小地摊贵,现在这张白金卡是她的不是珑的,她舍不得花!

    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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