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7部分阅读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个婢女正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打扇子。不容否认,小王爷还真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好在不是莫菲菲喜欢的类型,因为莫菲菲已渐渐了解小王爷邪恶的本性,喜欢上他的女人一定会被他玩得团团转,会很辛苦。
“你来了,坐。”一挥手,那婢女就恭敬地退了下去,不一会儿又给莫菲菲端上两杯茶,把门关好了。
莫菲菲一边饮着茶一边打量他的书房。他这里的书还真多,一个书架上是治国韬略、带兵打仗、历史一类的书,另一个书架上是些专业书籍,什么种花养鸟棋谱诗词之类的。这家伙的爱好还真广泛,怀疑这些书他都看过了吗,还是装饰用的。
“你的名贴还真是独特。”小王爷笑道。
“这叫名片。”莫菲菲纠正。
“很贴切。不知道莫兄今天找我有何事?”
“当然是有趣的事,不然也不会找你。”
“哦?”小王爷一改懒洋洋的神色,“快说来听听。”
“我想在京城盖一座商场,也就是大型的购物商店。在这个商场里,既可以一次性买足需要的东西,还可以变逛街为乐趣。”
“那具体是怎么操作呢?”
“首先我要找个好的地段建商场。占地面积需要两亩左右,要盖两层楼。然后要成立专门的招商部门,把全国一些知名品牌如做衣服的‘花想容’、做鞋子的‘瑞福祥’,卖金饰的‘恒达珠宝行’等等招进来,只收他们房租。刚开始可以免两个月,生意好了才开始收,当然所有的商家都要服从我的促销活动。”
“什么促销活动?”
“多啦”,莫菲菲随口拈来“比如买够一百两送十两的抵用券,全场八折,买够五百两可以参加抽奖,还有可以买二送一之类的。总之名目多种多样我就不一一说来了。”
“那整个商场主要以卖什么为主呢?”
“一楼房租比较贵,主要招商对象是比较有名的绸缎庄、服装、鞋子、首饰店、化妆品店、古董店。还要留一块地方给顾客休息、喝茶用的,我们的目标客户主要是有钱人。二楼可以招一些不那么有名的服装店,以满足一般客人的需要,还要加上特产店、玩具店什么的。。”其实很想在一楼开家kfc,但是想想古代人未必喜欢吃那个,估计盒饭的受欢迎率还高些,餐饮又麻烦又污染环境,就算了。
“哈哈,我真不知道你头脑里装的什么,这个商场果然是有趣得紧。”小王爷已经心动了:“我可以帮上什么忙呢?”
“既然上次答应了小王爷和公主让你们参加,所以打算找你们做合伙人呀。我做大股东,你们做二股东、三股东。”
“为什么你是大?我可以出的钱比你多。”小王爷眼一眯,端出钱多压死人的架势。
不过莫菲菲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才不怕他那唬人的样子呢。“小王爷,以后的经营管理都要靠我呢,我累死累活,你们只要出钱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年底分红就行了,我这大老板也不好当啊。”
小王爷想想也是,朝廷一向禁止官员经商,怕的就是官员以权开道。官员做生意都是偷偷摸摸,自己就算出身高贵也不能违例。明着总得有个人在外面抛头露面打点一切,自己做大老板确实不合适,过于引人注目,于是勉强答应了。
“好吧,就让你做大老板,除了钱,还需要我帮什么忙?”
“最主要的忙是两个:一是王爷做我的保证人,去钱庄借钱;二是希望王爷能请得动宫中的贵人在我们商场落成那天剪彩。”
“第二点好办,第一点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去钱庄借钱,我有的是钱。”
小王爷倒是财大气粗,莫菲菲之前赚来的那些钱都投入客栈了,现在虽然经营状况不错,但是离收回成本的距离还是很远。现在简直让她拿出一万两都不可能。
“我估算了一下,至少要五十万两银子。小王爷虽然有钱,但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来也是引人侧目的事,如果是钱庄借的,就好解释了。况且,我们没有必要花自己的钱,做生意能贷款是最好的。”
“你还真是j诈,好吧,我来做你的担保人。”
在现代,开发房地产最主要的资金都是来自于银行贷款,开发的过程就是拿别人的钱帮自己赚钱的过程。莫菲菲习惯了这一套,让自己想办法掏出那么大一笔巨款还真是不乐意。古代没银行,有钱庄也是一样的。只要找到一个强硬的担保人,莫菲菲就可以四两拨千金,把生意撬动起来。
不一会儿小王爷的担保书就写好了,还盖上了王爷的大印。莫菲菲欣喜收下:“小王爷,下面就看我的了,别忘了把这件事告诉公主,我们的生意也有她一份!在建造过程中我遇到难题再来找王爷帮忙,告辞了!”
从小王爷府里出来,莫菲菲就直奔当时最大的钱庄——通泰钱庄而去。
虽说莫菲菲和他们钱庄少爷沈天启(就是那冰块)有过一点过节,过节还不小,上次偷走她开房屋中介的创意这件事她一直没忘呢。不过生意归生意,个人恩怨归个人恩怨,莫菲菲现在是找他借钱,但是逮到机会能整他一把自己还是不会手软的。
来到离她最近的一个通泰钱庄“营业点”,莫菲菲走进去。只有两个伙计,隔着高高的柜台正昏昏欲睡,看来今天下午的客人比较少。
莫菲菲走过去奋力把他们叫醒:“生意上门了!”
一个稍胖的伙计先睁大眼睛,看见穿得花团锦簇的莫菲菲(看来人还是要衣装啊),立马堆起职业性的笑容:“请问是存钱还是取现哪?”
“都不是,我是来借钱的。”
“啊?”伙计有点诧异像莫菲菲这样细皮嫩肉浑身名牌满脸笑容的公子哥居然是来借钱的,他看起来,明明不像缺钱花的主呀。
“借多少?”生意上门还是要做的。
“五十万两白银。”
“多少?”如果伙计有眼镜的话,那眼镜估计也掉下来了。
“你没听错,就是五十万两。”她好脾气的重复。
莫菲菲怀疑伙计已经有点怀疑自己是神经病了,他的口气开始不耐烦,但是还是照着程序问:“你有什么抵押?”
“我没有抵押,却有个担保。”说完把小王爷的担保书递上去。
那伙计接过去,仔细地看了又看,还从抽屉里抽出一张貌似小王爷印章和签名的纸比照了很久,终于肯定了这确实出自小王爷之手。两个人拿不定主意了:“款项太大,我们做不了主,我把掌柜叫来吧。”说完跑进了后堂。
不一会儿伙计就领着一个瘦高个走出来了,先验了保证书的真伪,才走过来恭敬对莫菲菲说:“这确系小王爷的亲笔,但是兹事体大,涉及金额甚巨,莫公子又没有相应的抵押物,我也做不了主,容我禀报我们家老板后再做定夺。”
“好吧”,莫菲菲对此还是有心理准备的,想凭一张纸马上套五十万现金,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就禀报你们二公子吧,我想他也做得了主。顺便帮我带句话,就说莫浩凡在那天茶楼一别之后甚是想念。”
掌柜的答应下来,急匆匆走出去了。
第二十三章 折服沈公子
更新时间2006713 11:03:00字数:0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那掌柜带着沈天启过来了。
沈天启穿着宝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下摆都镶着银边,一条嵌玉的黑色腰带把他的身材束缚得极为修长。整体看起来,显得成熟稳重。不像某些有钱人的公子哥(比如莫菲菲)恨不得把钱武装到牙齿。美中不足的是他还顶着一张扑克脸,仿佛写着生人勿近。莫菲菲猜他心理年龄比实际年龄起码大五岁以上。
见到莫菲菲的时候,他脸上一点羞愧感都没有,好象完全忘记了之前自己做过的“亏心事”。这个人不是脸皮特别厚,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
“莫公子,听说你想到我们钱庄借钱,数量还不少。”
“是,五十万两。”
“我凭什么借给你。虽然你能请到小王爷做你的担保人,但是我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我已经调查过了,你的身家根本没有五十万两,即使加上你叔叔莫老爷的所有资产也只勉强凑够,问题是你并不是他儿子,他也未必肯为你偿还债务。”
手脚倒挺快,刚才等待的一个小时中,他肯定已经对莫菲菲做了充足的摸底工作。看来想搞到贷款古代比现代还难啊。现代,银行是国有企业,要害部门某权贵只要给她写张条子,再给银行行长点好处费,国有资产就顺利流失到手。古代,钱庄是私人企业,钱庄里的钱都是老板个人资产,有人借贷的时候当然是慎之又慎。
莫菲菲就知道事情没那么容易,还得费番口舌才行。
这个冰柜看起来六亲不认(事实上莫菲菲也不是他什么亲,连个熟人都算不上)的样子,走后门是不可能了。威胁利诱?莫菲菲身单力薄手无缚鸡之力,对敌人又不了解,搞不好别个是武林高手呢。自从见识到她认识的那些人个个都会飞檐走壁舞枪弄剑之后,她就对古代武术的普及性表示了赞赏,一点不比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低。指不定就和现代的交谊舞一样,是个人就能随便扭两把。不打无把握的仗是莫菲菲的原则,威胁的路是走不通了。
利诱就更加不行,人家钱比她多啊。
画外音:莫少爷,这回没辙了吧,嘿嘿~
no,莫菲菲怎么会没辙。利诱是要的,谁说莫菲菲要用现金利诱来着,大家不知道有很多东西比钱值钱吗?比如说,一个赚钱的好点子就可以让钱生钱。
于是莫菲菲对姓沈的道:“虽然我现在没有五十万两,但是只要你借我钱,一年后我不仅能还你五十,自己还能赚五十万。”莫菲菲笃定了,那姓沈的跟自己一样是个财迷,至少是个生意狂,不然上次也不会冒失听她说房屋中介好做,不经调查不经证实,居然就毅然去做了。这需要极大的魄力,除非他们家钱多烧得慌他才会瞎折腾,很明显不是。
“哦?不知道莫公子要做什么生意?居然有那么高的利润?不会是非法生意吧?”想刺探军情,这次莫菲菲不会上当了,不然搞不好还会被他抢了先机。
“什么生意我是不会告诉沈公子的,这是商业机密,毕竟有前车之鉴。”
沈天启难得露出一丝丝尴尬的神色,不过一闪而过很快就恢复神色:“莫公子不说,我如何相信你的话,毕竟这么多钱不是儿戏。”
“你只要相信我赚钱的能力不低就行了。我想沈公子肯定调查过我,知道我所言不虚,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更不会做。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不吝啬先付点利息。”
沈天启默认了调查过莫菲菲的事实,不动声色问:“什么利息?”一副你就是说了我也要掂量掂量你说的话值多少钱再衡量要不要借钱的德性。
“敢问现在你们通泰钱庄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当然是别人存钱,我们用实力和信誉兑换银票,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容否认,也会做一些投资。放贷收取利息也是主要收入之一。”
“你们放贷的手续是怎样的?”
“看借贷人的抵押物来决定贷多少,到了还款日期没有连本带利还清就拿抵押物抵消。”
“如果想借的钱比能提供的抵押物还要多的时候呢?”
“那么我们就要借贷者提供两名保证人,债主还不了钱就找保证人还!”
“照这么说我都有小王爷做保证人了怎么还不行,是不是嫌弃小王爷分量不够?”
“我们斗得过小王爷吗,哼!”
无语……原来人家是认为她打着小王爷的名号借霸王款,到时还不了钱脚底抹油了也没办法,谁敢去找小王爷麻烦,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民不与官斗,就是再有钱的民,也斗不过有实权的官。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政治至上啊,有钱的不如有权的,人家可不糊涂,看得明明白白。
“不知道你们借贷的生意占总份额的多少?”
“大概三成。”
“有没有还不上钱的?”
“自然有,哪家钱庄没坏帐。”
“如果我有办法帮你们把借贷生意提高一倍,把坏帐率降低一倍,你觉得这笔利息够不够重?”
饶是冰柜,那千年不变的表情还是微微动容:“哦?假若真可如此,自然够重,我也会相信莫公子绝对有一年赚一百万两的能力。”
“想提高借贷的比率,很容易,只要把借贷名目增多就行了。什么东西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且又开支巨大?——买房、结婚。”
莫菲菲分析,古代虽然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姑且不论那房子是大宅还是草房,反正总不会缺少遮风挡雨的地方,连流浪汉和乞丐也可以住破庙。但是很大一部分人,是借钱盖的房子,借亲戚的、朋友的、邻居的。钱嘛,可以慢慢还。忽有一日借主有急事来催债了,还不上怎么办?只好卖身,反正人口买卖不犯法。因此借钱的人莫不提心吊胆,见到债主就战战兢兢,生怕别人一开口就提还钱的事。久了,不如一见债主就躲着走。所以向熟人借钱最伤感情,父母的还好,大约总可以赖得掉,别人呢?借高利贷更惨,还不上钱搞不好就是等着收尸。
结婚也是古代人很重视的一件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岁的小孩都明白这个道理。没钱也要娶媳妇啊,媳妇和房子一样重要。
莫菲菲喝了口茶(沈天启一来他们就转移到内厅坐着慢慢谈)继续说:“你们只要针对买房和结婚推出专门的贷款,一定会有市场。以前钱庄借钱基本是限定还款日期,到了时候就要连本带利全部付清。你可以换个做法,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来借钱的人要先评判他的收入、每个月还钱的能力,制订还钱计划。比如说我要借一千二百两,但是我每个月只赚十两,除去必要开支每个月可以还五两。那我可以选择二十年还清(最高还款年限为三十年)。”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对钱庄来说,首先还款年数越长,利息越高,到最后还的钱可能是借的钱的几倍,那么自然赚的也越多。二、借款规则变了之后,很多人都有了还款能力,那么主动来借钱的人自然就越多,你们业务也就随之增加。与借款人签约时要注明在相应年限内死亡则由子女继续偿还,所以这点不用担心。三、你是不是觉得这样还钱太慢?错,你应该想你们钱庄在30年内有了可持续发展的钱财。你的生意就是交由下一代也不用担心坐吃山空。”
“在甄别借款人的时候,你们要分析他现在的收入和几十年后的收入前景,当然,担保人也是一定要的,到时还不上钱就去找担保人。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干脆就别借。你们所有钱庄在业内可以联合起来做一个共享的资料库,假如有人在任一处借了钱没还的,登记在案,判他信用程度为零。以后无论那人哪里再借,大家也一律不借。这样坏帐率自然会降低。我相信你们钱庄肯定有行业组织的吧!”
沈天启听完莫菲菲的长篇大论后,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莫公子真是奇才,好在不是我的竞争对手。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奇思妙想。我每天都在思考钱庄的生意,得出的计策还不如你随口一言。我相信你有还钱的能力,这五十万两,我做主借给你了!”说完就叫帐房去拿借据和银票。
谈完了生意,莫菲菲就和他随便聊起来。没想到他年纪轻轻居然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所说趣事每每让自己忍俊不禁。不过莫菲菲也不是省油的灯,现代的东西一串一串说出来,让他大开眼界。于是他们越谈越投机,到最后两人居然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第二十四章 神秘的大宅
更新时间2006714 11:33:00字数:0
有钱好办事,揣着五十万两,莫菲菲仿佛已经揣着一家购物广场,昂着胸和小林子开始满街找位置开店。
其实位置她早就已经看中了,就在如家客栈斜对面,现在是一座神秘的宅子的那片地方。几个月前她筹建客栈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了,这条街是商业中心,临街的房子几乎全是商铺,所以那家住宅就显得尤其格格不入。
什么人会把这么一间大宅子建在商业中心,而且又不见人出入,那朱漆大门从早到晚都是紧闭的。要换成商铺,那得值多少钱啊。莫菲菲分析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就是主人家特别有钱,有很多居所,这只是其中一间,平时很少来;要么,这是一间荒宅,主人已死,无人打理。以前只是单纯好奇,所以没有深究下去,现在既然想买下这片地,她势必要去一探究竟。
莫菲菲让小林子上前使劲敲门,敲得手都红了,里面没有丝毫反应。问左右店主,居然没有一个人说得清这宅子主人的来历。只是说一年偶尔见一两次有马车停在门口,主人下车都带着斗笠,根本看不清脸,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大概只逗留几个时辰。可以肯定的是,这座宅子是有主的,并且不属于京城的官家。
既然有主,且又偶尔来住,这么座大宅子应该有人打理才对。于是莫菲菲和小林子绕着那房子走了一圈,终于在后面巷子里发现了一座隐蔽的后门。之所以说隐蔽是因为那门居然和墙的颜色一模一样,巷子里光线又暗,如果不是他们贴着墙走根本就不会发现。
小林子再次上门使劲敲,不屈不挠很有干劲,因为莫菲菲已经许了如果有人出来开门就给他买顶新帽子。
就在他们快要灰心丧气的时候,门“吱呀”一声被从里开了,小林子差点倒进去,莫菲菲也吓了一跳。
门后露出一张满是沟壑的脸,是一个看起来已经有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穿着黑色的布衣,防备地看着他们:“你们找谁?”
莫菲菲整整衣冠,用自以为最有风度的神态走上去礼貌地说:“这位老伯。我想找你们家主人,请代为引见一下。”
“找我家主子干什么?”
“我想买下这座宅子做生意,故而想找你们主人商谈。”
“我家主人不会卖的,你们走吧!”说完就砰的把门关上,差点把她鼻子拍扁。居然吃了个闭门羹,连人家衣角都没看见!莫菲菲愤愤不平,不过自己是不会放弃的,她一定要知道这家主人是谁,她就不信在钱和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下他不卖。
是夜,月黑风高,适合杀人越货。十点钟左右,莫菲菲和小林子扛着一个梯子鬼鬼祟祟钻进了这条小巷,她打算夜探这座神秘宅子。
到处黑漆漆的,只有一点星光,月亮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他们必须使劲瞪大眼睛才能看清楚道路。古代没有路灯没有电,当然也没有手电筒,这时候莫菲菲感到深深的不便。不过这也有好处,人们没有夜生活(除了上妓院),街上除了偶尔巡逻的官兵不见一个人影,所以她和小林子一直顺利摸到地头都没被人发现。
架好梯子,小林子先爬了上去。等了一分钟左右,四下没动静,轻声把莫菲菲招上去。两人蹲在墙上坐稳身子,把那梯子抽上来,放到了另一面,打算往下爬。这墙大概两米七八左右,就是掉下去也死不了。但是不知道地面是什么地方,他们也不敢大意。
着了地,却是掉在一丛草上,他们也不敢点火折子,只好立在原地等眼睛适应。这时候月亮钻出了云层,趁着月光莫菲菲打量了一下所处的环境:到处都是杂草,看起来很久没人打理了。不远处还有几棵大树,树影婆娑,发出沙沙的声音。
这应该是后花园。
莫菲菲和小林子搀扶着往前走,
这时候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树上掠起几只黑鸦,呱呱叫着消失在远处。小林子瑟瑟发抖:“少爷,这不会是鬼宅吧?我好怕,我们还是回去吧。”
其实莫菲菲也有点怕,不是怕鬼,要知道这世界上人远远比鬼可怕。她怕被人发现私闯民宅,到时候随便安他们个小偷盗贼之类的罪名就是有口也说不清。古代法律不健全,草菅人命只有草得有理官府也不会管的,比如说,丈夫如果抓到通j的男女,掏刀把两人杀了也不会违法。
呜呜呜~我可不想死在这里啊,我还有大好人生,我还没做到全国首富呢。莫菲菲有点后悔自己不该那么莽撞了,怎么能把自己陷入未知的危险呢,自己和小林子可都是不会武功的啊,随便冒个人出来都能把他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掐死。不行,自己要悬崖勒马。于是莫菲菲当机立断地说:“小林子,此地不宜久留,咱们撤!”
两人用比进来时还要快一倍的速度迅速爬了出去,溜回了家。
莫菲菲叮嘱小林子千万别把今天晚上的事说出去,无功而返,有损颜面啊。
想了一夜,只好还是去麻烦小王爷了。放着资源不充分利用的是傻瓜,莫菲菲又不是傻瓜。
第二十五章 你好,嘎嘎
更新时间2006715 16:50:00字数:0
一回生二回熟,王府的守卫已经认识莫菲菲了,她还未到跟前就自觉的走进去禀报。
小王爷照例躺在书房长椅上看书,懒洋洋的舒适样让人忌妒,为啥他能这么舒服而自己就是劳碌命,一天不找点事情做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天生好命的人就是这样啊,不用像别人一样拼命奋斗,只需想着怎么好好享受就行了。不服气的人下辈子投胎千万看准点,世界上原本没有什么公平的事。
她开门见山:“小王爷消息灵通耳目众多,一定知道我们如家客栈斜对面有座整天不开门的宅子是谁的吧?”
“你问这个做什么?”小王爷坐起身来,面上是少有的认真。
“我想把那座宅子买下来做商场地址。我考察过了,京城里没有比那块地方更合适的,坐落在商业中心,面积又大,能买下来就最省心了。”
“你还是少打那房子的主意,主人肯定是不会卖的。”
“昨天那房子里的老头也这么说,那里的主人到底是谁?不试试怎么知道?”莫菲菲不会轻言放弃的。
“什么?你见过宅子里的老头?”
“对啊,不就是个干瘪老头吗?我看那宅子好像没什么人气的样子,晚上和小林子翻墙进去看到里面杂草长了好高呢。”呀,让小林子别声张,自己倒把私闯民宅的事给抖了出来,不过小王爷应该不会害自己的。
“什么?你们晚上还翻墙进去了?你好大的胆子,是不是不要命了?”小王爷难得脸上变了变颜色。
“怎么了?那是谁的房子?我是不是闯入什么禁地了?”
“先别问,你昨晚进去后有没有被那老头发现?现在身上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你在身上到处按一下,有不对劲的立刻说出来。”
莫菲菲虽然对小王爷说的话感到奇怪,但是还是依言把自己从头到脚摸了个遍:“没有啊,我感觉一切都正常。”
小王爷嘘了口气:“你昨天晚上看到什么了?好好回忆一下,从实说来。”
气氛有点严肃,莫菲菲收敛起说笑的神情开始回忆:“昨晚亥时左右,我和小林子扛着梯子来到那座房子后门的小享子里,搭着梯子就爬了上去。然后在墙头把梯子抽上来,又顺着爬进了内墙,落在一处看起来像后花园的地方。四周黑漆漆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正想往里走,树上飞起两只乌鸦,把小林子吓了一跳,我也感觉到有点莽撞。于是当机立断就原路返回离开了那。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小王爷放下心来:“那应该没事。”又起了取笑之意:“没想到你胆子原来这么小嘛!”
莫菲菲极力狡辩:“那不叫胆小,那叫谨慎,谨慎!”
“你的谨慎这次救了你的命”,小王爷正了正神色:“记住,那家宅子的主人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就是我也要忌惮三分,你不用打那房子的主意了,另外找地址吧。”
莫菲菲的好奇心被深深挑起了,不依不饶非要问个清楚。
小王爷被她缠得没办法,无奈说:“告诉你也好,不然万一你不知天高地厚闯出什么祸来也是害了你。那家主人姓尤,叫尤韧行,是一个心狠手辣深不可测的人物。我朝军队的兵器和马匹几乎都靠他家供给,连皇上都要给他几分脸面。他们家制作的兵器质量上乘,养的马匹也是非常精壮适合打仗。虽然说我朝现在还算安定,几十年没战争了,但是边境一些强大的部落和民族对我天朝富饶之地一直虎视眈眈,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兵侵略。军防一日不可放松,所以对他家族的倚靠很大。他们借着和朝廷做生意发了大财,据说还投资有别的领域,现在可以说是富可敌国。”
啊?此人不就是她努力的目标,富可敌国啊,厉害。
“更让人害怕的是他还是江湖神秘组织‘裂焰’的首脑。这个组织专职情报收集和暗杀。他从来不隐瞒自己是首脑的事实,所以很多仇家明着暗着都找他报仇,这么些年来却没有人成功,不是死得很惨就是从此人间蒸发。你见过的那个老头,就是‘裂焰’组织里的高手,人称‘死不见尸’。他最擅长用毒,而且出手歹毒,喜欢把人杀了之后用药水溶化,所以才得来这个外号。五年前我知道姓尤的买下那座宅院,只让‘死不见尸’一个人看守,也颇为好奇那地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于是前后派了十批人马共四十六个高手去打探,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至今下落不明,肯定是凶多吉少。”小王爷话音刚落,莫菲菲就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当真的是捡回来一条小命呢。
这是她回到古代最凶险的遭遇了。死亡第一次离得那么近,让她不寒而栗。毋庸置疑,莫菲菲很怕死没错,因为她的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自己的抱负还没有实现,要珍惜生命才对。人身安全问题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莫菲菲只好苦笑着对小王爷说:“那我只好另外找地址了。在下告辞!”
“先别忙着走,正好有件宝贝要给你。”说着拍了拍手,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飞了进来,停在小王爷的肩膀上。
只见那鹦鹉转着滴溜溜的小眼睛,大声对莫菲菲说:“莫浩凡,你好,你好!”
呀?还知道我的名字咧?莫菲菲瞪大了眼睛望着它。
“看什么看,我是不是很漂亮?”
晕啊,这是一只鹦鹉会说的话吗?莫菲菲只觉得不可思议。
王爷很满意她的表情:“没想到也有令你诧异的事,呵呵。没见过这种鹦鹉吧?这是邻国献给皇上的稀有品种,全国仅此一只。这种鹦鹉很聪明,会说很多人话,如意公主很是喜欢。而皇上又很疼爱这个妹妹,所以就赏给了她。那天公主和你一见如故,特让我转送给你。对了,它叫嘎嘎。嘎嘎还很有一个特殊的能力,它会认路,可以充当飞鸽来传书哦,哈哈。”说完还特地叮嘱莫菲菲:“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写一些奇闻轶事让它带给公主,公主整天待在宫里很闷的。”
小王爷说起公主的时候眼里总会闪出一丝他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温情,估计最后一句话才是赠自己鹦鹉的目的吧,莫菲菲猜测。
她朝鹦鹉招了招手:“嘎嘎,跟我走吧~”
嘎嘎马上从小王爷肩膀上飞到了莫菲菲的肩膀上,还依依不舍地跟小王爷告别:“小王爷再见。”
回到家里自然这个新成员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当嘎嘎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成功博取了大家的欢心。尤其是妹妹子芹,不停的对着它说长道短,把它完全当成了朋友。看得出来嘎嘎经过良好的驯练,一点都不怕生,很快和妹妹打成一片,理直气壮的叫着饿,不一会就有人拿来了瓜子喂它。莫菲菲吩咐管家赶紧去做了个大鸟笼挂在自己卧室里的窗前,特制的笼子,没装门,它可以自由进出,完全五星级待遇。
吃完晚饭莫菲菲就开始给公主写感谢信。信中先对她的赠鸟之情表达了感激,再搜肠刮肚的写了几则以前看过的关于鹦鹉的笑话取悦公主。
笑话一:
有一位喜欢养鸟的人特别喜欢鹦鹉,一天他经过一间鸟店发现里面正在拍卖一只鹦鹉,他看那只鹦鹉毛色很好看决定要买,于是他喊道:“我愿意出十两银子买下这只鹦鹉!”接着有人喊价:“我愿意出二十两银子!”那位爱鸟人士不愿把那只鹦鹉拱手让人,接着喊了三十两……可是另一个声音像在跟他作对,一直到那位爱鸟人士叫到两百两时才停。那人买到鹦鹉很高兴,可是他突然想到:我花了那么多钱才买到这鹦鹉,如果它不会说话那我不就亏大了吗?于是他就去问老板:“老板,你这只鹦鹉会不会说话啊?”接着他听到鹦鹉大叫:“不会说话?你以为刚刚是谁在跟你抬价啊?”
笑话二:
一个女人家里养有一只鹦鹉,一天她洗完澡出来,突然围在身上的毛巾掉了下来,正好被那只鹦鹉看到了,它张口就说:“看到了看到了。”那个女人一听很生气,就把鹦鹉身上的毛都拔下来了。第二天,有个和尚上门化缘,那鹦鹉冲他的秃头暧昧一笑,问道:“你是不是也看见了?”
笑话三:
有个人养了一只头脑很聪明又会说话的鹦鹉。一天朋友来到他家,很好奇的想知道鹦鹉到底有多聪明,于是就对着鹦鹉说:“我会说话……”鹦鹉也学他说:“我会说话……”于是那个人又对着鹦鹉说:“我会唱歌……”鹦鹉也跟着说:“我会唱歌……”那个人笑着说:“我会飞……”鹦鹉居然说:“你~吹~牛!”
这些笑话在现代已经是极其恶俗了的,但是莫菲菲想公主应该没听过。一个笑话之所以好笑大多数是因为没听过,就像一句流言没传入中伤对象的耳里就不能造成伤害。
果然一个小时后嘎嘎就带回了公主的回信:“莫浩凡你真是个有趣的人,以后要经常讲笑话给我听哦。”这句话是个口信,嘎嘎歪着头把这句难度颇大的话完整说出来的时候,莫菲菲差点要笑岔气,自己这回捡到了个活宝!
第二十六章 召唤英雄出现
更新时间2006716 11:59:00字数:0
有了嘎嘎这个开心果的陪伴莫菲菲在尤家大宅受到的惊吓也渐渐平复了。购买此处不成还有彼处,场地总是要找的。
又开始和小林子满街奔波。失去了首选项,只好矮子里面拔高子,在附近相当于“第二商业街”的平安街物色了一片地方。这里的商业气氛固然没有如家客栈所在的东大街浓郁,但是人气也不差,经她打磨之后相信绝不会逊色。
因为租金比较便宜的缘故,这条街的店面比东大街来得更大,甚至很多品牌的“旗舰店”都设在这里。在莫菲菲的多次利诱以及暗示(表明后面有小王爷撑腰)之后,店面很快搞定了。这么大个商场以后建起来要有停车场才行呀,要知道那些有钱人的马车可比现代小轿车体积还大呢。于是她看中了对面大概占地有300平米左右的一家店铺。这家店正挨着连通前后两条街的小巷,如果买下来之后全部推平建成一小广场倒不错,这样沟通两条街的道路也变宽了,那边街的人过来也很方便。
这家店是一家卖参货的,莫菲菲上门几次,无论怎么说老板也不动心,抬出小王爷也无动于衷,说是光天化日之下相信还有王法,即使是小王爷也不敢乱来。还真是耿直的好公民,小王爷乱来的时候又怎么会让你知道呢?从来都是这样的,聪明的当权者在人前永远是一副公正廉明的模样,谁知道背地里干什么勾当,小小的百姓看到的永远是表面现象。
小王爷不是什么好鸟,莫菲菲也不是。她来到这里就发誓要以成为全国首富为目标,正是因为看清了有权有钱才是硬道理,所以才想挤入特权阶层。人上人的生活,谁不向往。说什么想证明自己的实力,其实是想满足自己内心深处的私欲罢,惭愧。
生活在现代有健全的民主法制,经济秩序井然,就是再怎么有作为也不可能翻手为云。在这里就不一样,一切都不健全,不健全就是最好的机会。又还没有所谓的国际形象来制约,关起门来,统治者就是天。自己与小王爷的结交,多多少少有点功利的成分吧。
所以为了成功,她要不屈不挠。这不,今天又带上小林子继续到参店进行第n次游说。
“池老板,这家店铺你就让给我吧,我出四倍的价钱!”
那姓池的老板对莫菲菲几次三番上门打扰已经不厌其烦,东北人的脾气终于爆发了,朝伙计喊道:“拿棍棒来,给这人狠狠地打一顿,看他还敢不敢来这里胡闹!”
五个伙计冲出来,挥舞着棍棒开始劈头盖脸的打。莫菲菲赶忙用手护住脸,叫了声“快跑”,带着小林子开始逃窜。混乱中几棒子打在她手臂上,火辣辣的疼,呜呜呜~还有没有王法啊(完全忘了自己前一刻还非常鄙视所谓王法来着)。她一边跑一边四下张望看有没有官兵在巡逻,好及时求救。没想到平时经常见到的兵大哥们今天好像全体休假了一样,居然连个影子都找不着。
那几个人紧追不舍,看来不把他们痛打一顿是不会罢休的了。
闹市中的人不少,但是个个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到他们跑过来还自动让出中间的道,没有一个出来管闲事。
跑着跑着莫菲菲眼尖的发现左手边有条很窄的小巷子,入口处堆着几个箩筐,大概是卖菜的农民暂时放在那里的。趁着后面的追兵被人群挡住了视线,一时半会看不到他们,莫菲菲赶忙拉了小林子把箩筐搬出来,躲进小巷子,再把箩筐原样放好。
说是小巷子其实是房子之间凹进去的一小块地方,后面根本就没有路。他们只好蹲在箩筐后面,透过筐上的孔洞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过了一会儿他们就追过来了,发现失去了他们的踪迹。几个人骂骂咧咧:“那两个人跑哪去了?动作倒是挺溜。”东张西望了一阵没看见人,就往前追去。
莫菲菲暗自得意,等了几分钟,觉得安全了,从筐里钻出来,招呼着小林子就要往相反的方向跑。没想到追着他们的伙计里居然也有聪明的,往前寻了一段距离,不见人,就杀了个回马枪。于是,他们没跑几步就又被拦了下来。
“嘿嘿,我看你们往哪跑!”为首的一个伙计右手拿一根大棒,有节奏的轻轻击打自己左手掌心,j笑着朝他们靠近,把个街头流氓的样子演绎得活灵活现。
没想到这个在电视中常见的场景会落到自己头上。莫菲菲脑筋飞转,拼命回想电视里出现这种镜头的时候事情是怎么发展的,是该惊恐地下跪大叫“大爷饶命”还是该双手抱头等待群殴?对了对了,怎么忘了还有种最大的可能性,身为主角,被人殴的时候,应该会有英雄从天而降(男主角则出现女英雄,女主角则出现男英雄)然后把流氓全部打跑。于是,她开始在围观的人群里寻觅,看有没有长得像英雄的人。
那几个伙计可不会知道她在想什么,当然也不会拿着棍子等英雄出现收拾自己,冲上来棍子结实地朝他们身上招呼。得了,还是抱头吧。
就在这时候,出现一声晴天霹雳:“住手!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当街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