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莫菲菲第23部分阅读
奸商莫菲菲 作者:肉书屋
的事情,莫菲菲眼前一亮:有了!这些船上的汉子们都是声音洪亮之辈,常年在海上的无聊生活使他们没什么消遣,唱歌肯定是消闲方式!她就经常听到几人在忙活的时候随口都会哼上几句。说干就干!
莫菲菲随手抓过一个船员,让他去把鼓拿过来。壹号船作为领头船,这些东西都是必备的。被抓壮丁的那人很莫名,但是三老板的话又不能不听,就招呼了几个人一起去抬。
抬来的是一面齐腰高的大鼓,放在甲板中间。莫菲菲兴奋的拿着鼓锤“咚”的砸了一下。所有人安静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和你们一起玩个游戏,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
“有!”现在这条船上最流行的词就是游戏,这个时髦是三老板带来的。三老板要玩的游戏肯定是有趣的游戏,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好,现在大家数数甲板上有多少个人?”
便有爱凑热闹的人跳起来很跟着的数“一、二、三。。。。。。”
“回三老板的话,连您一起有五十二个人。”数完后汇报。
莫菲菲示意小雪到她身边来,然后宣布说:“剩下的五十个人自由分成甲、乙两队,每队二十五人,甲队坐我左手边,乙队坐我右手边。”
大家的效率还是很高的,马上按照她的要求分好了队。
“下面我来宣布游戏规则。我们要玩的游戏叫‘拉歌’,每个队轮流唱一首歌,可以派代表唱,也可以合唱,看谁的声音大,谁的声音响!唱不出来的那队就算输好不好!”
“好!”游戏规则很简单大家都听懂了。
“下面由甲队先唱!”
说是懂了,但是万事开关难,甲队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开口。
莫菲菲把鼓锤交给小雪,又教他说了几句话。小雪很兴奋的拿过鼓锤,“咚,咚,咚”敲起来,还运足了内力一字一句大声说:“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东风吹,战鼓擂,要拉歌,谁怕谁!”
喊到第三遍的时候,甲队里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一个大汉站起来说:“我来唱一个!”
“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高楼饮美酒,几家漂流在外头?”这是船员们思家的时候经常唱的一首歌曲,渐渐的便有队友跟着一起唱,歌声逐渐汇成一股,那路过的风怎么使劲都吹不散。
“下面到乙队的了。”小雪按照莫菲菲教导的,继续敲鼓催促道:“乙队,快快快!时间,宝贵!要唱,干脆!不唱,撤退!”众人这才有点明白了拉歌的乐趣所在。甲队的便跟着起洪:“乙队,快快快。。。。。。”
他们的声音太大,以至于把在船内休息的其他人都吵了出来,连秋水生也不堪忍受外面的喧哗,要看看甲板上的人到底在干什么。
马上有兴奋的甲队队员跟他们积极解释,勾起了那些人的兴趣,纷纷根据平日的交情加入到甲乙阵营里,这下双方实力都大增!秋水生也摸着下巴走到莫菲菲旁边看热闹。昨天就听说莫菲菲搞出个“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没想到今天又有新花样。不愧是京城来的新贵啊,新鲜玩意一套套。他不知道假如是京城的其他纨绔子弟来人,是绝对玩不出这套的。船上的生活太枯燥,他不反对船员们找到健康的乐子打发。
乙队的人还没人应战,小雪又换了新鲜词:“一二快快,一二三快快快,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你们到底有没有!”
乙队终于坐不住了,莫菲菲认识的那个李七站了起来代表乙队应战:“小俊角,我的哥,和块泥巴捏咱俩个。捏一个你,捏一个我,捏的咱俩似活脱。。。。。。”他原来就是一个粗人,没什么文化,唱的只是浅显的情歌,在气势上显然比不过刚才甲队唱的。
莫菲菲便跑到甲队去怂恿他们打击乙队:“唱歌唱不响啊,不如去站岗啊!”
乙队不服气了,有人大声叫起来:“到你们唱了!”有聪明的开始学刚才小雪的话:“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
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莫菲菲继续教甲队使坏:“让我唱我就唱我的面子往哪放?让我唱偏不唱你能把我怎么样?”
完了又跑过去教乙队:“叫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忙得不亦乐乎,甲队终于扛不住有人应战了。
只听见船上此起彼伏的吼声响彻云霄。有板有眼的节奏,声嘶力竭的嘶喊,伴随着阵阵鼓声,有人甚至觉得来到了战场上,直叫人热血沸腾激|情澎湃,每个人只能积聚了自己全部的力量,再用尽全身的力气迸发出去。
隔壁船只早已围满了人站在船舷边朝壹号看,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根本没人理会他们。那边的船长们终于忍受不了好奇心的煎熬,打着“担心老板出事”的名义,派了水性最好的水手划着小木船过来一探究竟。
造成的后果就是:后来所有船上的人都开始吼起来。
水底正巧经过的一条鲨鱼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为什么今天打雷的声音这么奇怪!这肯定是本年度十大新闻,它要赶紧去提醒亲朋好友远离这片妖异的海域。
第八十九章 思念的人啊他在远方
在大海里的日子平静而舒缓,按照航海图上标的航线行驶非常顺利,既没碰到礁石,更没遇到小鸟,太阳升起又落下,转眼就已十次。在这十天里,莫菲菲变着花样在船上玩,拉歌过后又教他们刘三姐的对歌方式,甚至后来还编了一首节奏简单的歌,在船队里广为流行,最后被奉为队歌。
“日出东方红霞美
乾隆出海风帆吹风帆吹
船行千里一路平安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请按照战士打靶的曲调唱)
又是新的一天,船员们齐声唱着队歌,精神抖擞的忙碌着。现在,壹号船被冠上了“欢乐号”的美称,莫菲菲也因此被评为船上最受欢迎的人。连她每天到饭堂去吃饭的习惯也变成了受爱戴的理由之一。因此,秋水生废除了高级领导人可以吃小灶的规定,从此船上从船长到水手都要在同一个饭堂吃一样的饭菜。大家发现,这一行为深深拉近了领导和“群众”地距离。领导的威信没有被降低,反而更受爱戴。
莫菲菲已经和船上所有的人都打成一片了,虽然有些人的名字她还叫不出,但这不妨碍她与他们攀谈,而他们也乐意和这个三老板聊天,三老板平易近人又风趣幽默,还兼知识丰富,几个在大海里混了二十多年的老把式们发现自己对大海的了解都没三老板深,更是在喜爱中加入了无数的钦佩。
莫菲菲在海上逍遥快活,心情被海水洗涤得分外清澈。除了海,她的心里竟装不下任何东西。也不会去想任何烦恼,不知不觉居然胖了一点点,浑然不知道岸上有人在为她牵肠挂肚。
思念者a君:
沈天启刚刚送走一个杭州巨商,那个商人答应船队运回来的货里面如果有香料和玛瑙,他可以全包下来用自己的渠道分销。甚至有办法把香料卖到宫中和邻国。目的地渤临盛产香料和玛瑙,所以解决这两样货品的销售渠道,就相当于完成了大半任务。
松了一口气,沈天启拿起通泰钱庄地帐目,上面密密麻麻的数字一度是自己最喜欢看的美文。而现在,他却一行也看不下去。有点厌烦的把帐目一丢,他走到窗前眺望南方——自然是什么也没望见,他在一楼,窗外是几株半残不残的帝皇菊,昨夜风大。但这挡不住他恣意增长的念头,那几棵残花败柳硬生生被他幻化成了茫茫大海:浩凡走了十天现在到哪里了?他在海上可安全?那么爱热闹地人被禁锢在一条船上会不会寂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莫浩凡就在他心里扎了根。那个灵动的少年,他是自己见过的最聪明、最难以琢磨、最天马行空、最渊博、最特别、最。。。。。。知心的同龄人,也是自己唯一的朋友。对着他,自己地心就会温暖——以前,只有银子才会让自己心暖。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离开之后,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想他。
第一次见面,是在醉仙楼外面。那时候他嘀嘀咕咕称自己什么来着。活动冰块?第二次见面,自己抢了他房屋中介的点子。他一定很恼怒吧?第三次见面,是他的如家客栈开张,那天,他在鞭炮声中意气风发,第四次,第五次。。。。。。第n次,他向自己借钱,居然比自己这个财主还嚣张,第n+1次。。。。。。沈天启发现,自己居然清清楚楚记得第一次与莫浩凡相遇的情景。
不能再想下去了,沈天启发现自己对莫浩凡的思念,似乎已经超越了对好朋友的范畴。不信鬼神地他忽然浮现出一个诡异的念头:去年元宵节的时候自己把那盏花灯王送给浩凡,是不是被传说诅咒了?传说在每年的灯会上只要把最大的那盏花灯送给心爱的人,就会得到神的祝福,两个人白头偕老。他是知道这个传说的,但是当时根本没有顾忌这些,他想要,自己就给了。
但是,后来他又把花灯转手给小王爷了!会不会他对小王爷。。。。。。沈天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不敢再想下去,又捡起帐本,强迫自己埋首其中。
思念者b君:
其美人躲在柜台后面,第二百八十九次拿出莫菲菲写给她的信,依然和第一次看一样,面红心跳地读起来。老板写给自己的情书(经过无数次臆想,普通信函已经被她自欺欺人上升到情书的高度了)自己一定要永远保存好,就是老了也每天拿出来看一遍,还要锁到珠宝盒里,作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下去,让儿孙们看他们的爷爷奶奶当初是多么的相爱(幻想的经验值今天正好满格,于是又升了一级。)
说起来,自己写给老板的回信他不知道收到了没?一想起这个,其美人的脸忍不住阵阵发烫,信里可是向老板倾诉了好多心里话呢。。。。。。
“掌柜的,掌柜的。。。。。。”一个伙计战战兢兢的在旁边轻轻呼唤。他知道当掌柜的拿出那封信一边诡异偷笑一边读的时候是万万不能打扰的。前天就是一个不识趣的伙计喊了掌柜一声,被她头也不抬的随手抄起一壶水扔了过去,好在壶里不是开水,饶是如此也造成了那伙计轻微烫伤,现在还在家里修养着不能上班呢。
伙计边喊边注意前后左右,随时准备在有东西砸过来的时候使出移形换步的身法。
哪个苍蝇在嗡嗡嗡乱叫,看我拍死。其美人伸手在柜台上摸了一阵,咦,什么都没有(伙计们早把柜台的东西都收抽屉里了,用的时候才拿出来)?只好抬起头来,用魔鬼般阴森的声音问:“什么事?”
伙计牙床开始打架,颤抖着指着那边说:“是、是小王爷指名要见您。”伙计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刚好从小王爷身边经过,但是他的命令自己又不敢不从,歹命哟,果然本命年不穿红内裤要犯太岁的。。。。。。
其美人便咬牙切齿的冲出去,扯着小王爷的衣袖拖着他来到后院隐蔽处,开始破口大骂:“赵鸿宣(没人的时候其美人气得直呼小王爷大名,小王爷居然没有追究她大不敬),我都说了把我们上过床的事一笔勾销,你还几次三翻跑到我面前晃来晃去干什么,难道想叫我负责,门都没有!”
小王爷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对这个表面淑女骨子里其实很彪悍的凶婆娘没兴趣,却老想来挑衅她一下和她吵嘴?
看来。这样地剧情在最近没少上演。
思念者c君:
皇宫。
公证在皇嫂的安排下,正在御花园里和琅大将军的儿子琅昆约会。那个琅昆喋喋不休的讲着从父亲那里听来的军营里的故事,听得烦死了,她生在和平年代,对那些铁血的战争毫无兴趣,况且,说的又不是自己经历的,有什么值得夸耀!这个人说话好没趣,连莫浩凡的一半都比不上。莫浩凡为什么知道那么多别人都不知道地新奇有趣的事情(公主完全忽略那些事情也不是莫浩凡亲身经历地),他完全不靠家里就能开创自己的事业。真是个可以托付的男人。男人,啊啊啊啊啊!一提起男人这个词就充满怨念。莫浩凡身为男人,他为什么喜欢的也是男人呢!自己要是个男人该多好!
为了“伟大的爱情”,公主宁愿毫不犹豫的选择变性。可惜,莫菲菲不接受她地深情,更可惜的是,这个年代还没有变性手术。
怎么看怎么觉得眼前的琅昆是绣花枕头。公主不耐烦的应对着心思一直停留在十万八千里外。
思念者d君(悄悄告诉读者们,其实这个是拿来充数滴):
书房中,云先生躺在一个面容秀丽的女人胸脯上听那个女人用无限娇柔地声音念着本《异域杂谈》,七号悄无声息的进来把调查结果奉上。又悄无声息的退出去。
“哈哈哈!”云先生忽然发出无比开怀的欢笑,从温玉软怀中直起身子,拿着那张轻飘飘的纸在心里默念着:“莫浩凡,对外宣称为红楼老板莫中岳之远房侄子,父母自小双亡,由莫中岳抚养大,实乃莫中岳之长女莫菲菲假扮,年十七。创办京城如家客栈及恒隆商场,身份一百八十万两。九月,在广州与船王秋水生,通泰钱庄沈天启创立乾隆海外贸易行,今随船队出海前往渤临,预计五十天后返回广州。”
“主上有什么事那么开心,能不能也给妈家说说。”
那女子不甘被冷落,扭着水蛇腰又要缠上来。
云先生忽然面色一沉:“不该你知道的。就不要打听,滚出去!”
“是。”那女子垂下脸掩饰自己眼里深深的失望与愤懑,原以为自己不同地。却不料与主上宠爱的那些其他女子,甚至男子,都一样。她知道从今天起,她也会被划归为“敝履”那一类。自己不该不懂规矩的,怨只怨,她高估了自己的美貌。
“七号,船上安排了谁?”
貌似已经退出去的七号不知道又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低声说:“回主上,南方朱雀部的井、鬼、柳三人都在船上。”他说的是“裂焰”组织专职暗杀的部门。按东方苍龙、北方玄武、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四个组分布在全国。而每个组又按二十八星宿有七个小队长。井、鬼、柳正是朱雀部地三个小队长。每个小队长又下辖七个杀手。这次是为什么,竟然派了三个技术最好的小队长混到莫菲菲所在地船上?
“很好。”云先生点点头。
思念都e、f、g。。。。。。君:
秋府的下人们:莫公子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红楼梦的故事还没讲完呢~~好想他好想他。
莫菲菲惬意的吹着凉凉的海风,感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意境,忽然打了几个喷嚏,揉了揉牌子嘀咕:这是有人在想我呢,还是有人在说我坏话?
第九十章 暴风雨中的匕首
有一句常言叫“女人心海底针”,意思就是说女人的心太难以琢磨,就像一根针掉到大海里一样,你永远不也猜不透它掉到什么地方,会随着波浪飘到哪里去,再如何追逐也是徒劳。孰不料大海心却像女人的面孔,明明前一刻还笑容满面,下一刻就可以翻脸无情。女人和海一定有什么神秘的内在联系,要不为什么人家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呢。
莫菲菲好端端的躺在甲板上晒太阳,今天的太阳不像前几日那么毒辣,于是她就把午睡的地点由船舱改到了甲板上。
不料还没陷入梦乡,一阵突如其来的黄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莫菲菲努力的睁开眼睛,发现太阳下面已经开始积聚赶着非法集会的乌云,偷偷摸摸,而又坚定从容。变天了啊,她赶紧爬起来,一边候着的小林子手忙脚乱收拾竹席,边催促她快点到船舱里去,别着凉了。
她可不想自己这副不谙武功的脆弱小身子板在船上被淋出肺炎来,虽然随行有医生,但是卫生医疗条件毕竟不比在陆上,修养的环境又不好,能不生病当然不会自己去找罪受。还不待小林子把竹席卷好,她已经兔子般的跑进了仓门里,却不进去,就站在门边往外看着,瞧惯了大海温和阿姨般的面孔,对现在这个暴怒叔叔真有点好奇。已经有船上管事的过来告诉她了,这只是一场短暂的暴风雨,对船队来说没有任何影响,还请她放宽心。既然宽心了,那么她就有心情看这天地突变的风云变幻。
不一会儿,天空就被厚实的乌云捂满了,海面的能见度一下子变得低起来,早有水手快速的卸下风帆,三十只船放缓速度彼此靠近了些,只在海上踯躅,想要渡过这一场暴风雨再继续出发。雨还在密密撒着,原来湛蓝的海水变得幽深如墨,开始咆哮着掀起一阵比一阵高的浪潮,狠狠地拍打在船壁上。
本来沉稳的大船也开始轻微的晃动,水手们奔走着,忙碌把一些甲板上易于移动的物品用绳子固定好。
大海显然被这群不速之客激怒了,我让你们扯高气昂从我身上踩过去,我让你们毫无顾忌排污水到我身体里,今天老子要发威,把你们全都淹死。雨点更为密集,巨浪前仆后继的翻滚,终于有水飞溅上来,与天上掉下的本家兄弟卖力的洗刷甲板。
“快打开泄水的阀门!”船长嘶喊。
“水闸早就打开了。”有船员应答。泄水孔太小,显然流的速度赶不上积的速度。船长意识到这一点,赶紧分配人手拿了盆子往外舀水,没料到这次的暴风雨比预想中的还要大啊,船长不禁有些恼火,自己几十年的经验居然出现了偏差,眼下也没有闲暇去唏嘘感叹了,安全渡过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船上就属莫菲菲的四人帮最闲,没人指望他们帮忙,只希望不要添乱就行了。忽然莫菲菲一个趔趄就朝左边倒了下去,小雪赶紧扶住她,风浪实在太大了,船也开始发抖。
秋水生从控制室里跑了出来,看来这场暴风雨有越演越烈的意思。好在船队都是大船,又装潢了货物吃水重,倒不怕翻倒。就怕被飓风吹得偏离航道,一旦触礁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催促着莫菲菲赶紧到仓里去关紧门抱住床柱(床柱是固定的)在风雨停之前不要出来,又急急忙忙与船长汇合商量对策。
莫菲菲看着秋水生顶风朝船长走去。他身上的衣服被吹得紧贴胸膛朝后飘荡,与头发一起在身体周围飒飒飞舞。
留在这里也不能帮到什么,莫菲菲转身朝仓里走去,却听到了砰响了一下,然后是一声短促凄厉的“啊~~”持续了不到两秒就消失了,恍如幻觉般。
她确定自己刚才真的听到了人的喊声,马上奔回门口,眼前的一幕让她忍不住要发出惊叫。只见一根桅杆从中断成了两半,重重的压在几个大木桶上,而那个木桶上刚才站着一个人,于是就被砸到了,现在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没人有空去看看究竟,海水已经差不多及膝,人人都身绑一根绳子忙着往外泼水。
又是一阵大风吹过,两个站在风口的水手被卷了起来,像风筝一样漂浮在空中。他们张牙舞爪的挣扎着,却敌不过强悍的风力,完全没有莫菲菲看《无极》时昆仑把倾城当风筝放时的美感。替他们捏了一把汗,先不说绳子结实不结实,就是他们撑得过这阵风等风停了从空中摔下来,也是个半死。
“大雪小雪,你们能救得下他们吗?”莫菲菲提着心问。
“小意思而已。”两人不在乎的回答。
他们两个武功高强,既然那么说,那就肯定没问题。“你们两去帮帮他们。”
“不行,老大,我们走了谁来保护你。”大雪坚决反对。
“放心,你们走了我和小林子立刻到房间里躲着,快去,不然就来不及了。”
大雪想了想,这几天身边没有了窥视的目光,那帮粘了一个月的鼻涕虫甩掉了,船上应该没有不安全因素,倒是眼前的风雨是最不安全的。
“小林了,你照顾好少爷,我们马上回来。”
小林子点头,搀着莫菲菲东倒西歪往房间里去。
大雪小雪施展起轻功,在水面一掠而过朝船尾射出去。大雪身姿飘逸姿势优美,小雪不太注意视觉效果,但胜在功力深厚,每一步出去都比大雪飘得远些。要不是在这么危急的时刻,那些看见的船员们定会拍手叫好。
不一会就来到了那两只“人肉风筝”前。使了个千斤坠稳住自己的身形,大雪小雪紧紧抓住绑他们的绳子缓缓往下拉,与风展开了一场拔河赛。
倔强的风开始不愿意认输,那两个船员刚被大雪小雪拉下几尺,又被风猛然拔上去。最后,风也似乎筋疲力尽了,在两只风筝离里面还有大约两米高度的时候,猛然松了手!两人面部朝下狠狠摔了下去。大雪小雪飞旋起身,轻轻接住两人——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他们怀里抱着的不是女人。
那两个被救下的船员只来得及匆匆说了句感谢,又跑去忙碌了。
雨不知不觉停止,风也偃旗息鼓,甲板上的水在众人的努力下渐渐减少,那个被桅杆砸到的船员也被挖了出来,只是断了腿,还好。
大雪小雪环顾四周,似乎没有什么样危急的地方了,于是就朝莫菲菲待的船舱走去。
关于海的灾难片莫菲菲看过很多,但是现在才知道,看再多也没有亲身经历来得恐怖。她和小林子一人抱着一只床腿坐在地上。小林了已经紧张的瑟瑟发抖了,不停的问:“少爷,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不会不会,这种程度的风暴我们的船能熬得过去。”虽然她心里也很怕,但是还是腾出工夫来安慰小林子。恐惧这种负面情绪是会传染的。
小林子渐渐安静下来,少爷说的话他都信,少爷说没危险那就是没。
“笃笃笃”,这个时候,居然有人敲门?
“谁啊?”小林子大声问。
“三老板,您这房间要进水了,船长让我来通知您转到安全的地方去。”声音有点熟,却想不起是谁。
“啊?”两人根本没有想太多,迅速爬起来,这个房间都会进水的话,那船不是危险了?
小林子去开门,还没看清是谁就被一脚踢了出去,接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就朝莫菲菲捅过来。
“是你?”莫菲菲终于看清了来人,惊诧不已。
第九十一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门口面目狰狞的,赫然是这几日与莫菲菲打成一团的李七,那印象中原本爽朗健谈的福建汉子。
匕首夹杂着一团寒芒直扑胸口,莫菲菲下意识想躲避,却发现身体反应的速度根本跟不上头脑反应的速度,只能眼睁睁看着刀口越来越近。在等死的时间里她没有像电影里通常拍的那样: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怀念生命中重要的人,遗憾还未完成的事。而是很莫名其妙并完整的想起了中学课本学过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节选里的那段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只属于人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该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以她十七岁的低龄此时已经是如家客栈、恒隆商场、乾隆海外贸易行的老板,比希尔顿那个著名的“二世祖”不知厉害多少辈。这样,她可以自豪的说自己没有虚度年华,也没有碌碌无为了吧?
头脑里万千思想转过,眼前却只是一瞬。就在莫菲菲以为自己就要香消玉陨的时候,情况发生了突变。这证明了千古以来的一个真理——故事没有结束的时候,作为主角是永远不会死掉的,哪怕看起来多么危急。莫菲菲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牢记这一点,只要作者没发疯,自己成为全国首富前,就是天崩地裂自己也可以坦然面对。
李七一直暗中留意莫浩凡的动向,他的那两个厉害保镖现在正在甲板上救助船员,一时半会是回不来的,而他和那个小跟班都不懂武功,在自己面前还不是如蚂蚁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捏死。轻松的踢飞小林子以后,刺出那把匕首,他已经挂上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所以,当李七看到自己手腕上出现的那两要钢针里,还以为是眼睛出了问题,来不及用手揉揉年个清楚,就“咚”的倒在了地上。
莫菲菲瞠目结舌的望向左手边过道,刚才钢针就是从那个方向发射过来的。一个小眼睛的年轻人(请以影星吴京为参照物)正朝她露齿微笑,关注问:“三老板,您没事吧?”他手里拿着个黑黝黝的圆筒,看样子刚才的钢针就是从里面射出来的。那个是不是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呢?在这个时候,莫菲菲还有心情胡思乱想。
来人正是老给莫菲菲打饭的帮厨阿勇,那个有点腼腆的爱笑年轻人。
这世道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有船员要杀她,有厨师要救她,莫菲菲忍不住在心里抓狂:“作者大大难道瞒着我偷偷把本书从轻喜剧改成悬疑片了?”
作者大大正在埋头苦写,当然不会回答她的问题,所以她还得自己应付眼前的情况。
只是机械的点头:“我没事。”
阿勇便大步走了上来,先是点了李七几个|岤道,然后拿出牛皮绳把他手脚牢牢绑好。接着左手捏开他的嘴看了看,找到一颗有点异常的牙,右手食指和拇指捏牢,用力一拔,那带血的牙齿被扔到地上,发出渗人的白光。
没看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适用于城里孩子),莫菲菲从电视里看得多了,那颗牙齿里一定装有毒药,以便于被抓的时候用于自杀。杀手特务之流一般身上都有这装备。
“他死了没有?”莫菲菲问完又觉得自己很傻,如果李七死了的话阿勇就不会费力气去拔他的毒牙了。
“没有。他中了我的强力麻药,没有解药要过三天才能醒过来。”阿勇边回答边把李七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搜了一遍,收获甚丰:束发的带子里搜出一根细长的铁丝(可以勒脖子用的那种),衣领里搜到一把刀片,胸前搜出几包毒药,袖子里搜出一袋子暗器,鞋里搜出两根钉子。唯独没有搜出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
乖乖,莫菲菲看着阿勇一气呵成的动作,倒也忘记了害怕,看来这个李七也不简单,刚才不是大意的话,他和阿勇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
现在不是思考他们谁厉害的时候,她应该关心的是,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混到船上做船员和厨师到底有什么目的?李七为什么要杀自己?阿勇为什么又要救自己?一团问题堵在莫菲菲胸口,几乎要把她炸裂开来。
想破脑袋也不会想明白的,还是直接问比较简单:“你为什么要救我?”
阿勇刚要说话,忽然眉头一皱,飞快的抓起地上的那把匕首反手一挡,“叮”的一声脆响,堪堪拦下了一颗铁藜子。还没等他松一口气,一把利剑又当头劈下,而另一把,则无声无息地刺向他的腰椎。咱们可爱的双胞胎保镖兄弟终于赶回来了。一回来就看到小林子瘫在地上不知死活,莫菲菲则脸色发白看着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正背对着他们在搜地上另外一个男人的身,并且搜出一大堆危险物品。虽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事,先把他拿下来再说。
看到大雪小雪,莫菲菲才终于松了口气,虽然刚才是阿勇救了自己,但是谁知道他又有什么目的,她怕才出虎|岤又入狼窝。连平时看起来标准好人的李七都有可能杀自己,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所以她看着两人打一人,也不阻挡。
房间很小,腾挪不易,阿勇拿的是短兵器,大雪小雪拿的是剑,他渐渐在两人夹击下开始手忙脚乱。
终于,小雪用力一挑,把阿勇手里的匕首打了出去,还不待他再掏别的武器,大雪明晃晃的剑就架到了他的脖子上,还示威性的一按,压出一道血痕。阿勇马上实时务的高举双和:“我认输了行不,三老板,我没恶意啊,你得给我证明。”
“我不能给你任何证明,除非你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正好救了我?”莫菲菲板着脸说。
大雪这才知道刚才阿勇救过老大的命,脸色好看了些,剑也稍离他的脖子。
“至于我是谁,恕我不能说,你们可以叫我阿勇,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的任务,我到船上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三老板的。我一直留心三老板周围,早就发现这个李七不怀好意故事接近三老板。今天遇到暴风雨的时候,三老板的保镖一离开,他就偷偷跟进来了。他肯定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吧,哼哼,孰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大雪目光一寒,忽然想到一件事:“那前段日子在广州时一直跟在我们身后,帮我们解决钉子的人是不是你?”
“是我和我们同伴。”阿勇苦笑着说,什么人呀,明明在跟一个可能帮过自己的人说话,可是手里的剑怎么又贴上来了。
莫菲菲在旁边雾沙沙的听着,聪明的她马上就理出了头绪:“大雪,你说什么,在广州的时候就有人想杀我?”
“对。你记不记得在秋府的时候有一天下人说晚上进了盗贼被我们打跑了,其实那个人是来杀你的。”大雪看瞒不过去了,轻描淡写的说。“后来那帮人那几次可能又想来杀你,莫名其妙被别的人干掉了。”
“什么?那你们怎么都没跟我说过?”莫菲菲气乎乎的问,任谁知道自己曾经有好几次在鬼门关口无知无畏的胡乱转悠都不会好过。
“大雪说,告诉你你也没办法应付,还会白增担心。”小雪委屈的说。
“那倒是。”莫菲菲赞同的点头,猛又发飙:“问题的关键不是我能不能应付,你们不告诉我,我就没有危机意识,当然更不会对人加强防备,看看,今天还差点让熟人给杀死,幸亏阿勇及时救了我。好了,大雪你剑放下来吧。”
大雪依言放开阿勇,却仍然虎视眈眈盯着他,以防他有不轨举动。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想杀我呢?你一定知道吧,阿勇?”既然阿勇死捂着自己的身份,多问也无益,至少现在能肯定他对自己是善意的就行了,但是对于想杀自己的人,是一定要问清楚的,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得罪了什么人这么深,照他们的说法,想杀自己的人从京城开始就盯着他们了,却不知道什么缘故要等到了广州才动手。在认识而又有芥蒂的人里面,只有那个邪恶的云先生才有这样的势力。难道是他对自己上次在郓州得罪他的事耿耿于怀?不至于吧,也就是口气冲了点,说了句大话宣称要在十年内财富超过他,如果是因为这个缘故,那云先生也太小气了。
如果云先生知道自己被莫菲菲这么揣测的话,估计会一巴掌把她拍死。
阿勇瞪着清澈的小眼睛很诚恳的说:“我不知道啊,我的顶头上司只交代让我来保护你,谁敢危害你,一律格杀勿论。”
“那你的顶头上司是谁?”
“不能说呀。”
“那你到底能说什么?”莫菲菲又要暴走了。
“我不能说什么,但是我想他一定能说出点什么的。”阿勇不怀好意的看着地下的李七说。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塞进了李七的嘴里,还跟他们说明这药是入口即化的。
不得不说他的药很有效,不管是杀人的药还是救人的药。李七只吞进去不到三秒钟,就悠悠醒了过来。
阿勇笑嘻嘻的用李七的匕首拍打着他的脸颊,用与笑脸不符合的阴寒声音问:“说,你在船上还有没有同伙。”直到过了很久以后,莫菲菲才发觉,阿勇问的第一句不是“你是谁”而是问“你还有没有同伙”,表明他对李七是谁根本没有兴趣,或者,他早就知道李七是谁了,说不知道只是对她的敷衍而已,但是当时,他们三人都没有发现这个异样。
李七紧紧闭着嘴巴,只怒瞪着阿勇,如果眼光可以杀人,阿勇早就尸骨无存。
“别忙着咬牙了,你要找的牙齿在这呢。”阿勇用匕首挑起那颗掉在地上的毒牙,在李七脸上晃啊晃的。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有种你就杀了我!”李七显然不打算合作。
“我不会杀了你,但是我却有本事让你生不如死。”阿勇从怀里掏出一要手指粗的木棍,缓缓旋开,原来木棍是空心的。
“噬心蚁!”李七的双眼蓦然变大,脸色也急剧变灰,显然他对阿勇手上的东西怀有很深的惧意。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他还有什么觉得可怕的?莫菲菲也不禁对阿勇手里的木棍好奇起来。
第九十二章 噬心蚁
阿勇显然为李七的见识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宝贝被人识货也省了他不少恐吓的唇舌。“既然知道这是噬心蚁,那你还想尝尝它们的厉害吗?只要说出你的同伙是谁,我就给你个痛快。”
李七也很明白,落入对方的手里,是万万不可能活命了。从阿勇手中的噬心蚁,他猜出了他的身份——和自己一样,阿勇定是属于某个神秘组织的杀手。看着地上从自己身上搜出来的那堆危险品,一样也没有遗漏,就知道,阿勇和自己接受过类似的训练,清楚该往身上什么部位藏武器。他们这类人任务失败的下场只有一个——死。能自杀都算是最好的选择了,逃回去,只能随最严厉的处罚,直至死亡。
当他醒来发现现自己手脚被捆紧,又被点了|岤道的时候,就知道今天是自己的死期。用于自杀的毒牙都被拔了,阿勇说能给自己一个痛快,实在已经是对他最大的仁慈。前提是,说出自己的同伙。
可是,不能说。自己的母亲、老婆孩子都被组织控制着。任务失败只是一人死,出卖组织,则是全家灭门。
身体一动也不能动,只能任由阿勇手上的木棍离他脸上越来越近细细的出口处,一只棕红的蚂蚁已经探出了头。李七不禁回想起自己在前辈那里听来的传说。
传说,敌国南方的沼泽里,生长着一种天下最恐怖的蚂蚁,叫噬心蚁。它们身体呈棕红色,牙齿尤其锋利,只吃肉。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它们很挑食,只吃活的生物心上的肉。也正是因为它们的挑食才使得本身的繁殖受到极大限制,一度几近灭绝。它们会从生物的口、鼻、耳钻进去,顺着血管爬到心脏处,从来不会迷路,然后,开始啃噬猎物的心脏。为了保持食物的新鲜,它们会从最不不致命的地方开始吃,吃完后再从原路爬出来。有多少生物能忍受这样的锥心之痛?就是一只猛虎被噬心蚁钻进身体也会被逼得发疯宁愿从悬崖上跳下去。
铙是坚强的硬汉,李七也忍不住背脊发凉。尊严使然,他说不出求饶的话,所以只得拿求饶的眼光看着莫菲菲,期望她能为自己求情,给个速死。
莫菲菲不再是生活在现代那个讲人权,讲法治的社会,这两年的经历已经让她学会了雷锋叔叔的箴言:“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寒冷。”眼前这个想给自己一刀的李七,自然属于敌人一列。狗咬了她一口,她不会咬回去,但是不代表她会反对别人替她咬。所以看到阿勇拿出一管威胁李七的东西,她静静做壁上观,毕竟她也很想知道船上到底还有多少对自己不利的人。
她也看到了那只探头探脑的蚂蚁,从名字上一听就知道这种蚂蚁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但是,她只以为阿勇会像天龙八部的里的阿紫整人那样,会给李七手上划个几刀,再淋上一些蜂蜜,然后让蚂蚁去舔食,让被蚂蚁沾上的人又痛又痒,直到受不了而招供。这种程度的酷刑,她是可以接受的。
没料到阿勇既没拿小刀也没拿蜂蜜,看他那架势似乎想直接把蚂蚁倒李七身上。李七神色立马大变,还拿求饶的眼光看自己,还是问一问吧。
“阿勇,你拿着这个蚂蚁到底要干什么?名字挺震撼的,就是不知道有什么用。”
阿勇听到莫菲菲发问,停了下来,他不介意隆重介绍一下这个居家旅行、逼供杀人的常备工具顺便再震慑一下嘴硬的李七。于是就得意的介绍起噬心蚁的功用来。
“什么?你居然天天拿一条活鱼喂这只小蚂蚁?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