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上,我在下第6部分阅读
将军在上,我在下 作者:肉书屋
大家一起回院里再给姻缘娘娘烧两柱香,保佑他们两人独处,感情能快点好起来,千万不要闹和离,然后保佑她们一辈子富贵荣华。
夏玉瑾挣了几下挣不脱,接着被按着坐下,两杯美酒灌下肚,他想起和离书,脑子也清醒了些,想起媳妇长得再帅也是个女人,和妾室通j绝无可能,自个儿脑袋上的帽子还是宝蓝色的,没有变绿,终于安心了些。
叶昭从腰间掏出把锋利的小匕首,挥舞如飞,将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放入碗中,拌上香油葱蒜等佐料,亲自端去他面前,殷勤道:“在宫里耽搁了大半天,怕是饿了吧?多吃点。”
她切片手艺相当不错,夏玉瑾吃得香甜,见手中匕首精巧漂亮,便拿过来,细细端详,觉冰凉入骨,锋利无双,惊异赞道:“这是前朝手艺吧?玉剑子大师的作品?”
“好眼光!”叶昭见他识货,欢喜起来,并夸耀道,“正是玉剑子大师铸的蝉翼,削铁如泥,当年江湖侠客常浩刺杀了罪大恶极的宦官陆虎臣,挖了他心肝去下酒,用的就是这把刀!我得了此刀后,也生挖过蛮金大将哈尔穆的心肝,泡在酒里,拿去给家人在漠北被这头凶残恶鬼所屠的将士们共饮。”
真是把杀人挖心好刀啊……好刀……
他媳妇果然是吃过人的。
夏玉瑾默默将嘴里的最后一片羊肉嚼了两下,努力吞入喉咙。
叶昭拿着蝉翼,讨好地问:“再给你切点肉?”
夏玉瑾觉得自己还是再晕一次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橘子的更新规律嘛……
基本是每更相隔二十四小时后。
绝不可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如果出现临时停更的情况会在文案处有通知。
今天晋江的作者朋友兀兀来橘子家玩,一块儿去吃寿司了。
她带了一大瓶梅酒给橘子,味道超级超级好!
23、狐假虎威
漠北民风粗犷,叶昭习惯和军中粗汉们相处,身边最文雅的算是狐狸,可那家伙抢肉吃的速度也不落后于老虎。所以她对上京纨绔们的脆弱心思,知之甚少,最后将思路换去认识的深闺美女身上,才算勉强猜到夏玉瑾此刻难看的表情究竟从何而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求证:“刀……已经洗干净了。”
杀人的刀洗干净就可以切菜了吗?
夏玉瑾看她的表情只能用仇大苦深来形容。
叶昭挠挠头,唤秋水回房取一把崭新的大食弯刀,重新切起羊肉来,并解释:“这把刀是刚开锋的,还没碰血。”
夏玉瑾沉默了一会,弱弱地问:“厨房不是有切肉银刀吗?”
叶昭鄙夷:“垃圾也配称刀?!”
想当年,她抓周时,丢下满屋子东西,爬去爷爷的腿上,死死抱着那把青凤剑不放手,爷爷大喜过望,当场断定她这辈子是做学武的料。长大成|人后,她除爱武成痴外,最大的嗜好是收集各种名兵利器,每次看见新玩意,都会心痒难耐,忍不住重金购买。而战场也是收集兵器的好地方,所以她目前拥有各类长短兵器、抛射暗器、奇门兵刃不下数百,件件都是大师手笔,哪里看得上切肉银刀这等普通玩意?!
夏玉瑾见她提起兵器时眼里冒出的恐怖光芒,生生打了个寒颤,决定不再触及这话题。他本着老高家羊肉再不吃就吃不着的心情,努力把刚刚的记忆彻底忘却,挑新切下来的肉片吃了几口入肚,然后将今日在宫中皇上下的任命告诉叶昭,并怨气冲天道:“我才用不着你撑腰!”
叶昭赶紧安抚道:“那是,我还指望你撑腰。”
夏玉瑾听在耳里,不是滋味,怒问:“你也在讽刺我?”
叶昭摇头:“没有!”
夏玉瑾敏感道:“绝对有!”
叶昭叹气:“真没有。”
夏玉瑾决定不再琢磨自家媳妇不可理喻的思维,他自暴自弃道:“皇上挑我去做巡城御史,不过是看中了我的身份,就算我干得再糟糕,也是太后的嫡孙,无论是谁都得给几分薄面。反正现在没有人愿意担任这个职位,我若是干好了,是惊喜,若是干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算是物尽其用了。”
叶昭道:“你没那么糟糕。”
夏玉瑾自嘲:“荒废了十多年青春,除吃喝玩乐外,一事无成,要不是还有个身份在,其实也没什么人看得起我。”
叶昭:“你的身份就是旁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夏玉瑾不屑嗤道:“不过是天生的。”
叶昭转转手中弯刀,慢悠悠地问:“我的武学天赋比别人都高,也是天生的,我的身份,也是天生的。若我不是叶忠的儿子,凭借叶家威名在漠北起兵,哪会有那么多响应?哪会那么容易让大家言听计从?若你不是太后的嫡孙……”
“干!”话音未落,夏玉瑾把手里的一块骨头往她脑袋上砸去,斥道,“你是叶忠的女儿!不是儿子!自觉点!老子没娶男人进门!”
“习惯了,”叶昭侧身避过骨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出身凭的是运气,运气也是天赋之一,你以为圣上将我许配与你,是让我压住你的威风,其实不然,他是希望你给我撑腰。”
这个笑话不好笑。
夏玉瑾干笑了几声,觉得脸有点抽筋。
叶昭继续解释:“大秦动乱,我以女流之身出任大将军,实属无奈,如今天下已定,满朝百官皆是男人,武将中不乏有才华出众者,被妇人生生压下一头怎会心甘,纵使他们暂时按捺不提,长久下去,终有动作。何况天下兵马大将军只有一个,众人虎视眈眈。只要我一天不下去,就永远轮不到别人上位。”
夏玉瑾道:“皇上还是英明的,只要你自个儿不专横独断,有什么好担心的?”
叶昭摇头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另外她不能说出口的是,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功高盖主的善战之将多被猜疑,甚少有好下场。她如今独揽那么大的兵权,得天下民心,纵使如今的皇上圣明,对她的忠诚信任有加,却也不敢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个个都会忠心耿耿。她也不敢确定将来太子上位后,是否会为夺回军权痛下杀手。
夏玉瑾想起开国功臣们的下场,也回过味来,心有同感,本想愤愤然地附和几句,又想起骂的是自家祖先,为免将来去见他们时被痛殴,还是乖乖地闭上了嘴。
“幸好圣上仁德,治国有方,体恤下情,素有明君之称,”叶昭觉得也差不多是时候了,痛快将实情告知,“漠北胜利时,我便立刻上书请罪,向全天下坦白欺君之罪。那时候民心鼓舞,文武百官都夸是圣上用人有方,所以他就算有不满,也不会逆天下意,当场发作我。然后我送给他第二道谢恩折子,希望能嫁做人妇,告慰父母在天之灵。”叶昭在此顿了一下,含笑问,“你说……圣上能将我嫁给谁?”
就算叶昭愿意解甲,漠北军中都是跟她出生入死的将士,对她奉若神明,马首是瞻,兵权无论交给谁,都不能服众。
什么御赐玄铁鞭、珠宝首饰、房屋地契通通都是虚的,她的真实嫁妆是漠北五十万军权、叶家在军中的威望和大败蛮金的功劳。无论嫁给谁,都会让皇室寝食难安,如今将她许配给毫无野心的夏玉瑾,就是将嫁妆统统送入皇家。
她从此不但是天下兵马大将军,还是南平郡王妃,是皇家的媳妇,是夏家的女人。子从父职,将来她子孙要继承的是南平郡王爵位,而不是叶家兵权。而且她离开漠北,升职嫁人,仍掌管天下兵马,可以在远方镇压漠北军,让朝廷新派去的军官不会遭致太大的抵触,然后慢慢更新换代。待她百年归老后,兵权名正言顺重归皇家,她与皇上也全了一世明君忠臣的美名。
叶昭感叹:“圣上是个好人,也是聪明人。他将我嫁给你,就是要护着我。就算有人上蹿下跳,试图挑拨离间陷害我,也要顾及我的双重身份,如果把我从大将军的位置上弄下来,我就借你的名义,用郡王妃的身份去狠狠收拾他们。”
夏玉瑾不算蠢人,只是被愤怒蒙蔽了头脑,待他理清楚思路后,顿悟:
一、狐假虎威是相互的。
二、他们都在为彼此撑腰。
三、皇上是物尽其用,绝不浪费的黄鼠狼。
可是,如果他们和离后,叶昭失去皇家身份依仗,将何去何从?
叶昭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总归会有办法的。”
嫁妆棘手,她不能不嫁,皇家对年轻气盛,才华出众的宗室子弟们放不下心来,也不能将镇国公的嫡女嫁做侧室,剩下的空缺不是七老八十的老王爷家的填房,就是宗室家性格等各方面都极度混账的庶子,终归不会有好姻缘在等她。
这女人虽然做媳妇混账,做将军却对大秦有功,怎能落得如此下场?
到底是让她祸害别人,还是祸害自己?真是两难啊……
叶昭笑吟吟地举杯朝他道:“别想了,干杯!喝酒!”
夏玉瑾接杯轻轻碰去,不敢再看对方青春洋溢的脸。
心里的不忍,也随着水波轻晃,一点点扩散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不是故意更新晚的……
橘子的网络挣扎了那么久……
才拼命爬上来。
可恶的坏网络!太坏了!
大家一起来抽打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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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无人伪更修改时。
此章的正确更新时间是7月21日23点噢。
24、艰难决定
夏玉瑾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辗转反侧,熬出两个黑眼圈,几乎是昧着良心才找出叶昭身上也有做媳妇的可取之处
比如她不善妒,不会像徐侍郎的夫人那样,见丈夫喝个花酒就提着两个擀面杖追五条街痛揍。至于叶昭会不会来找自己商讨哪里的花酒更好喝,哪家青楼美人的屁股大这种问题,最好不要深思。
又比如安太妃原本有些嫌弃长媳安王妃出身不高,小家子气,总是横挑眉毛竖挑眼,无论她怎么讨好都没用。自叶昭进门后,两相对比,安太妃对长媳的态度急转之上,只觉得她怎么看怎么顺眼,是全天下最贤惠的好媳妇,如今婆媳关系之融洽,人人羡慕,简直可称上京模范。
再比如他大哥因腿疾导致性格有些阴郁,现在天天让仆妇说他房里的笑话听,脸上笑容也多了些……
唉,人生中充满种种无奈,总要有点牺牲奉献精神的。
只要他咬紧牙关,脸皮放厚,顶住流言。然后藏好手上的和离书,然后好好和叶昭沟通,好好教育她,至少要让她懂一点点怎么做女人的道理,别总是爷们得让人忍无可忍,还是可以勉勉强强不和离的。
夏玉瑾说干就干,他就近在书房将《女则》《女儿经》《贤妇传》《列女传》《闺阁女四书集注》《内训》等书籍统统翻出,带着一点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幻想,奔去寻下朝回来的叶昭。
当他奔进久违重逢的卧室,顿觉眼前一亮,门前两排兵器架,上面插着各种各样的矛、钺、戟、叉、钯、戈等长兵器,屋内墙壁悬着一把狼牙棒和几把长弓重弩,缠枝粉彩花尊里插着几把宝刀宝剑,桌上搁着斧头、凹面锏、长鞭、双截棍、三节棍等等,原本放珍宝古玩的玲珑阁上全是暗器。
这是兵部的武器库吗?
夏玉瑾赶紧退出大门,揉揉眼,使劲朝长风阁上挂着的门匾看了无数次,确认没有走错自家大门,才再次默默地走了回去。对着正翘着腿,很不文雅地盘坐太师椅上,专心致志把玩新弄到手的扶桑刀的叶昭,重重地咳了声。
叶昭见他难得过来,非常欢喜,亲自起身相迎。
夏玉瑾将自己卧室被重新布置之事暂时抛之脑后,不再计较。只将一堆书本重重放在桌上,说明来意,要亲自担任讲解《女戒》的先生。
两人先是互相交流了一下自身的文化水准,确认不学无术的等级。
夏玉瑾自幼体弱,不能费神,念一天书要歇三天,可是天资聪颖,又得太后疼爱,请来的先生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大儒,加加减减下来,也有个落第秀才的水准,教点《三字经》什么的不在话下。
叶昭自幼好武,看见书本就头疼,再加上性格骄横,脾气暴躁,求学过程可以汇聚成先生们的血泪史,自八岁开蒙以来,平均一年能气走五个先生。最后是胡青的父亲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又想托关系给儿子混个好前程,所以在叶老将军的苦苦哀求下,带着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精神,忍辱负重留了下来,耗费两年多时间,千辛万苦,用尽各种办法,总算将一本《千字文》灌入叶昭脑袋里,让她不至于做个睁眼瞎。直到行军打战后,叶昭总算察觉自己肚子里得墨水少得太可怜,被迫无奈,便在空闲的时间里,让胡青子承父职,当任先生,努力恶补军事与历史知识。
比起说话风趣幽默,讲解深入浅出的胡先生,夏先生的教学能力简直是天渊之别。纵使他做足了准备工作,用很认真的态度进行讲解,奈何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引经据典,题材的选择也非常无趣。叶昭本就不是有耐心读书的人,对女孩子的事情更不感兴趣,听得暗地里哈欠连连,只看在先生秀色可餐份上,咬着笔杆,按捺脾气,一边努力装出认真模样,一边却忍不住偷瞄了自己新得来的扶桑刀好几眼,琢磨呆会去哪里试刀。
夏先生讲得口干舌燥,敲着桌子,板着脸问:“何谓言德容工,你可懂了?复述一下。”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
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呆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
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作者有话要说:正在教学中的夏玉瑾的心理活动。
25、漠北往事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回不去了。
再也不回不去了。
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恐惧消散,痛苦撕裂心扉,眼泪终于大滴大滴地落下。
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叶昭默默地在他身边坐了一夜,不说话,不落泪,只看着手中宝剑,不知在想什么。
空气是沉甸甸的悲伤。
黎明破晓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从小我就痴迷习武,可是父亲说我是女人,纵使变得再强,将来也要被关入四面围墙一面天的宅子里,武功练得再厉害,除了让夫家嫌弃,没任何作用。”
胡青惊愕抬头看向她。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只有撕心裂肺的痛,才能让不成熟的孩子一夜长大。
叶昭拂过剑上刻着的“昭”字,轻轻地说:“赶回叶府时,母亲还有最后一口气,她将父亲最珍惜的宝剑交给我,告诉我,我才是父亲最自豪的女儿,也是最舍不得的女儿。叶家在战场上死的人够多了,所以父亲希望我不要像哥哥那样用命在战场上搏杀,而是像普通女孩儿那般嫁人,得到简单的幸福。”
母亲说不要复仇,快点逃,向西逃。
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
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父亲,对不起。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叶昭站直了身躯,她看着被毁的故土,坚定无比道:“ 漠北是我的家,我身上流着叶家的血,在此横行霸道,做过许多无法饶恕的恶行。如今遭逢大难,怎能弃漠北百姓,就此离去?”
拿起父亲的宝剑,举起父亲的兵符,纠集父亲的残部,重新杀上战场。
用鲜血清洗犯下放下的过错。
她决意,要用一生来赎罪。
叶昭向东走去。
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
“喂,你这文书都读不通的老粗,要军师吗?”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更晚了,但是更了很多字……
是吧是吧??
本文的男主如此明确。
如果还有人站错队,就该拖去洗脑教育了……
26、棒打鸳鸯
夏玉瑾听胡青讲述往事时,总觉得他的表情怪怪的,似乎洋溢着对自家媳妇的倾慕,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喂……你该不是对那只母老虎……”
胡青神色黯然,摇头:“将军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同生共死那么多年,如今她过得好就行,不能再苛求更多了。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们没发什么,今天的事就当我酒后失言,从未说过吧。”
明明已经暗示了吧?!
夏玉瑾的心在凌乱地呐喊着。
他想起初遇胡青时,对方一脸失意的模样,埋头喝着闷酒,然后说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个混蛋,这混蛋八成是指自己。也难为他还能和自己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是想打听自家心爱的女人过得好不好吧?
毕竟他们两人共过患难,在战场上朝夕相对,心生爱慕也是应该的。
将军配军师和将军配纨绔,只要稍微还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哪边更登对。
奈何他的皇帝伯父是恶棍头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为夺将军的嫁妆,居然硬生生棒打鸳鸯,拆散人家天设地造的小两口,逼着将军嫁给自家的纨绔子孙,让军师暗自神伤,每日借酒消愁舔伤口。也害自家子孙在将军的铁腕气场下,痛苦徘徊,彷徨度日。
夏玉瑾伤感地拍拍胡青肩膀,不知该如何安慰。
他虽然做的坏事多,但这种夺人所爱是不屑为的。奈何胡青不姓夏,又太聪明太有出息,所以入不了恶棍头子的眼,更护不住叶昭的安危,导致有情人终不成眷属,让他夹在中间把坏人当得难受。
胡青看他这般模样,叹息道:“人生如戏,每个人未必能演到自己想要的角色。”
夏玉瑾赶紧鼓励:“至少要争取。”
胡青:“竞争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夏玉瑾:“不能轻易放弃!”
胡青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不放弃什么?”
夏玉瑾终于察觉,争着带绿帽,鼓励人家抢自己媳妇,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胡青看着他的脸色又白又红,就好像彷徨挣扎中的兔子,差点憋不住笑了出来。本着能给对方添堵绝不放过的本能,他很应景扭过头去,长长叹了口气,然后起身,让店家装了个酒葫芦,摇摇晃晃走出大门,留下凄凉的背影。
夏玉瑾呆呆地坐了许久,一边觉得棒打鸳鸯很不应该,一边又觉得媳妇喜欢别人很没脸;一边觉得为了胡青应该对叶昭好些,一边又觉得为了胡青不应该对叶昭太好,以免破坏他们的感情。想来想去,最后他心里很堵,又不方便说出口发泄,不知不觉便喝多了两杯,老花雕的后劲大,他有点晕头后,叫来随从,大着舌头吩咐:“走!摆轿,回家去!”
随从苦着脸喊了声:“郡王,待会要去六合巷……”
夏玉瑾很大度地甩手道:“六合巷?哈,你个色胚子,又想醉花楼的红姑娘了吧?!”
随从都要哭了:“郡王,是去巡……”
夏玉瑾摇摇手,打断他的话:“今天爷没心情喝花酒,改日再说!”
他拔腿就摇摇晃晃要往安王府走。
随从追在后面,真哭了:“郡王,不对……”
夏玉瑾终于想起自己搬家了,又换了个方向往南平郡王府走。
官差和小吏们看得目瞪口呆,见他快要走远了,几乎是饿虎扑食似地扑过去,拖着他的腿齐齐嚎叫:“郡王,您还在巡街呢!不要玩忽职守啊!那是大罪!”
随从们心知主子德性,唯恐被牵连处罚,立刻补充:“玩忽职守会打板子砍头的!你看将军前些日子多可怕啊!”
夏玉瑾犹豫了一下。
“别胡说,”老杨头是老实人,见大家说得不成样,赶紧打断,并不顾他们眼色,将巡察院规矩坦白告知,并点头哈腰讨好道:“当值的时候醉酒,虽不用挨打砍头,也要被言官告状,降职罚俸。”
“好啊!太好了!”夏玉瑾闻言大喜,借着酒胆宣布:“谁有办法告得圣上撤我职,我送谁一百两买酒喝。”
有这样一个上司是让人吐血的。
有这样一群手下是让人欣慰的。
大家决定不和他讲理了,扶的扶,搀的搀,同心协力,务必让郡王端坐马上,将剩下的街道巡完,并祈求剩下来的路程不要出现突发事件,以免郡王再发什么惊人之语。
奈何天不从人愿,走到东街的时候,传来一阵哭声,有三四个中年?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