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第七十二章 :黑市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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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幻重生之誓言 作者:吉尔吉加

    不知道这芬斯卡比斯又是伦特卡比斯的什么人?阿尔伦看着他手中的名片,心情有点微妙,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小了。开始见到瘦猴的时候就有些惊奇,上辈子没有救下来的可怜中年人现在当上自家管家,后来知道列士就在旁边的重剑学院又觉得世界很小,怎么熟人都在旁边样,现在看到了卡比斯这个姓氏,嗯……

    有点微妙。

    被带到了办公室,路上也是感受了下高阳城女兵的欣赏目光。和战神综合学院的女兵不同的是,这里的女兵们都十分大方,看着就是群女王御姐。

    “挺帅的啊那小哥。”

    “看着是个学生,可惜了,是我喜欢的类型。”

    “诶?你喜欢这种类型啊,看着忠犬样的。”

    “忠犬惹人爱……”

    ……

    阿尔伦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忠犬这个词虽然不太清楚是什么意思,不过想想大概也能明白。上辈子到没有人说他忠犬,不过蛮族有个首领说他是帝国养的狗——大概真的是和狗有缘分。

    只不过忠犬大概是没有侮辱性的,而蛮族那个家伙说话很贱。说起来个狼族人怎么好意思说人类是狗呢?怎么看也是狼和狗的距离近吧。

    就走到了芬斯卡比斯的办公室。他虽然是个上尉,不过在新兵连这边最高的也就是上尉了,因此他的办公室还挺漂亮。是个石砖的塔楼,第三层左手拐第三间屋子门上写着“芬斯卡比斯”的字样,教官推门进去,喊声长官好就走了,留着阿尔伦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尔伦斯托克,你来了啊。好,”芬斯就把手上拿着高阳周报往桌子上放:“走,我带你去地下黑市。”

    ——士兵守则中有条,就是不准去黑市。

    阿尔伦便说出口了:“长官,军训守则上写了……”他不想说士兵守则,不想让眼前这个看起来挺牛逼的长官感受到被打脸,只是没等到他说完就被打断了,只见这位卡比斯家族的年轻军官便哈哈笑:“哎哟,年轻人你居然真的把守则当回事,你简直在故意逗我笑。”

    阿尔伦:“……”

    于是就被带去了黑市。在这路上他也想起了上辈子第次进黑市的心情,那时候他还是普通士兵,貌似是中士,忐忑的要死要活,呵呵。

    再想,他是个普通人,没背景犯了戒被抓到肯定要被罚的,而这卡比斯的大爷果然就很牛,不仅仅自己犯戒,还公然带着学生去犯戒,也是叼叼的。

    酒吧通道的酒保已经不记得阿尔伦了,他每天要接待上千的客人,不能记住每个人的脸。阿尔伦前段时间来过几遍,但是是没有去黑市交易的必要,二是没有做好去高阳城黑市的准备,所以也没有下去。这位卡比斯长官看起来是这里的常客,那酒保见他带了个人来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暧昧笑,还递给阿尔伦张这里的商品单子。

    须知这商品单子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得是确定的常客才能有张。

    “拿着吧,”芬斯卡比斯淡定的说道:“我带来的人,后来都开始喜欢逛黑市了。”

    语气中还包含着点骄傲,就好象小姑娘把自己喜欢的少女向小说推荐给朋友成功了样。

    阿尔伦挺想要这个的,如果是他自己每天来逛黑市的话,说不定得来上年才能得到商品单。实际上黑市每天买的东西并不规律,但是大致上都有什么,具体某个时间段可能会出现什么还是能够推算的,这些就被列在单子上,给客人提供参考。

    “每年三四月份和九十月份是魔兽晶核大丰收的时候,各个季节高阳城的矿石都十分丰富,可供选择。……”阿尔伦草草看了遍,芬斯在旁便不耐烦了:“这个你回家再研究,今天我们买完东西还有事情做,时间紧急。”

    阿尔伦便把单子往口袋里面塞,跟着长官往下走。

    “今天我们来买个魔法石……你应该还没有开魔力对吧,回去告诉你些小窍门把魔力激活掉。”说着就带着阿尔伦往通道里走。里面也有人走出来,还和芬斯打个招呼。

    “长官……难道我们军队里连个魔法石都没有吗?”不至于那么穷吧!

    “你直接喊我芬斯就行,说实话我算是认识你很久了,金盾城城主你还记得吧,那是我家老头,前段时间天天说你,让我把你拉拢到麾下帮我做事情……啧,”芬斯卡比斯啧啧出声,看阿尔伦的眼神也有点不善:“我可是快要被他烦死了,所以看到你就在想‘啊原来就是这个熊孩子害得我每天被唠叨啊还是把他撵出去好了’,嘛,现在倒是发现了,你确实有被我家老头唠叨的能力。”

    原来是父子啊,阿尔伦干笑两声,没想到金盾城的那位大叔这么看好自己……也没想到眼前这位卡比斯说话这么直接,简直是把什么都说出来了。

    “军队的魔法石最好不要动用,不然就有人发现我们要做什么了。你接受特殊训练的事情定要保密的,不然到时候造成的轰动就不会那么大。”

    阿尔伦点点头,表示明白。

    “少年人,你这样的天才现在很少见啊,尤其是我们这边的学院,这几年都在走下坡路。做好心理准备吧等到你军训结束,会成为整个学院的关注点的。”芬斯卡比斯淡淡地道。

    阿尔伦心中摇摇头,他真的不觉得自己是天才,而且也并不是什么天才,只不过是了十几年的经验而已。但是现在看来,他也算得上是得天独厚了,比般人出十几年的生活战斗经验,这比普通的天赋还要难得吧。

    酒吧通道直往下走,大概走了半分钟,两人推开最后扇门。嘎吱嘎吱的木门让人有种不安全感。打开门之后,展现在阿尔伦面前的是个十分宏大,半圆的几乎看不清楚屋顶的地下世界。

    金盾城和东南部的城市的地下世界都是进去就能看到市场,整体井井有条的同时又显得比较拥挤,而高阳城的却是完全不同,从通道走进去之后,能够看到这里就好象商塔大厅样,商铺和商铺之间距离都挺长,还有偶尔来买东西的战职者小摊贩,他们占用的地方都赶上别的城市的正经铺子了。

    所以说中原行省占地面积大,土豪气质览无余。

    这里客人也不,很铺子前面都空着,阿尔伦看了圈,看到卖魔兽的那个店铺前面围了圈人,各个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看。

    他正在想那群人是在做什么,就听到阵喧哗。

    “耍诈!耍诈!打死他打死他!”“呵呵你们这群不要脸皮的,盗贼用毒药就叫耍诈?那你们神圣骑士给自己上治疗算不算耍诈?”“就是,双重标准也不是这么玩的!”

    “这里有人打架?”阿尔伦惊异的看了芬斯眼,却发现他并没有什么表情,就好象在这里有人打成这样是挺正常的事情。最后群穿着执法人员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拨开人群,却拖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和个口吐白沫的男人走了。

    围观群众也纷纷摇头,看起来还没有看过瘾,便也散开。

    “在这里如果对买卖不满意的话可以通过打架来解决,不过搞不好到最后就是那样,”芬斯朝着被拖走的男人的方向努努嘴:“不要问我他们最后会被怎样,吃几天牢饭是肯定的。”

    每次都听人家说高阳城乱,高阳城的人好武,但是重生以来还是第次真的见到。

    在别的城市的黑市也会有人大打出手,不过绝没有人围观,大家都怕惹上麻烦,看到恶徒斗殴就忙不迭的跑了。

    但是在这里,似乎真的打死人才看得开心。

    当真是个十分血腥的地方。

    长长的血迹还在地板上,过了会有清洁工拎着拖把给清理了。刚刚的事情就好象没有发生过样。

    “那个盗贼确实有问题,他应该先用麻痹神经的毒素,然后用出血毒素,这样衔接的方式能造成大的伤害。”个客人摇摇头这么说道,他的腰间别着两把匕首,看起来也是个盗贼。

    便有个摊主接话道:“我倒觉得可以先使用腐蚀性的毒素,腐蚀加上出血可以造成大伤害,直接毁坏对方的血管,如果是纯净的腐蚀苔藓和吸血蝙蝠毒素加在起的话效果可能会好,全身的血管都被侵蚀了,就算是高级神圣骑士也不能治愈了吧。”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出去练练?”

    “等我卖完东西,明天我们中心广场北门见?”

    ……就这样,场新的决斗就定下了。

    这种约战方式在别的城市确实是十分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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