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绝代女王爷(完结)第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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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代女王爷(完结) 作者:肉书屋

    是十足的天生王者。

    女皇的下位赫然站立着一身穿凤衣华服的女人,三千青丝用金色头冠束起,皮肤略微有些白*皙,使她清俊的五官多了一种病态的感觉,这应该就是她的大皇姐凤九天了,也是当今的皇太女。

    凤九天自被封皇太女之后,依凤天皇朝的律法,皇太女在位期间,在朝堂之上应居于女皇之下左手方位,不与百官同站,在女皇不能上朝,或是不能议政之时,皇太女可代行女皇的权力,享有监国之权。

    凤九歌在朝议期间时不时地留意着这凤九天,总觉得她有点不太正常,时不时地能感觉到她表情中的痛苦和隐忍,难不成她有什么病瞒着大家?

    朝议结束后,除了凤九霖之外,凤九歌与凤九天均被女皇传召,看来女皇是又有话问她了,多半是想确定昨天丞相府之事的最终结果。

    凤九霖在得知自己并未被召见后,眼神愤恨地扫了凤九歌与凤九天一眼,便拂袖而去。

    在一同前往书房的路上,凤九歌也试着和凤九天交谈起来,凤九天言行落落大方,对她丝毫没有排斥及抵触,充分表现了作为一个皇太女应有的风度,很是亲切,让凤九歌在心里不免对她有了一丝好感。

    本来,这凤九天对谁都是不温不火的,没有见到她和谁特别交好,也不见与谁为敌,这在异世可是个好好先生的德行。

    想来如今自己成了凤九歌,这三方割据的局面应该也不会继续了,她决定站在女皇与皇太女这一边,本来也应该是这样,她无心皇位,就安心地做个王爷也好。

    而且从她对凤九天的观察及言谈举止来看,她完全有做女皇的资格,她温和有礼,学识广博,现在的凤天皇朝正是需要她这样的国君。

    在开国的时代,做为一国女皇,应该狠厉,决绝,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善于权谋与诡诈;而做为守国的女皇,要自持,谨慎,这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

    从凤九天的个人修为来看,为人稳重,不骄不躁,完全具备这样的条件。

    看来,女皇选定凤九天做皇太女也是不无道理的。

    只不过,这凤九天确实有什么地方作了隐瞒,这女皇真的看不出来吗?她的身体,可能并不如大家想的那么好啊!

    在刚才的随意谈话中,凤九歌问了问凤九天身体的情况,也许是问题不大,她也没有避讳,直说是最近突然感觉到发热、累有贫血的倾向,而且有时候出血一时半会还止不了,才致使她今日早朝脸色出现不正常的白*皙。

    听凤九天说起这个症状,凤九歌就越发觉得这像是在异世的a大,她曾经的同班同学得过的白血病,当时,大家都发动起来为这个同学凑款,还专门借阅了关于白血病方面的知识书籍,所以她也略知道一些。

    不过她的同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虽然凑够了钱,也进行了骨髓移植,可是,移植后不到一年也就去世了。

    甚是让人惋惜啊!

    在异世,这白血病起病急骤或缓慢,儿童及青少年病人多起病急骤。而白血病常见的首发症状包括就包括有发热、进行性贫血、显著的出血倾向或骨关节疼痛等。起病缓慢者以老年及部分青年病人居多,病情逐渐进展。此类病人多以进行性疲乏无力,面色苍白、劳累后心慌气短,食欲缺乏,体重减轻或不明原因发热等为首发症状。此外,少数患者可以抽搐、失明、牙痛、齿龈肿胀、心包积液、双下肢截瘫等为首发症状起病。

    而以异世的医学记载白血病人的所谓治愈一般就是五到十年的存活期,而且必须进行骨髓移植,再经过多番化疗,对于移植后的存活率到底多少,也没有定论,血液配型不是近亲机率会很低,也很麻烦。

    在异世都不能完全治好的病,到了这古代更不用说了。

    可能这凤天皇朝的医术还不能准确判断出这是一种什么病吧,更别说治疗方法了,在这里,化疗没可能,骨髓移植更是天方夜谭。

    凤九天还这么年轻,希望不会这么惨吧,她也只有慢慢观察,只是有些初期症状,说不定是她想错了。

    毕竟,现在的凤九天还是她的大皇姐,她真心的希望她吉人自有天相。

    第二十二章 三人齐心

    当凤九歌与凤九天到了书房后,只见女皇已换上一身便衣,端坐在书桌后面,见她们俩人相携而来,立马起身走了过来。

    一手牵着一人,就往里屋走去。

    看女皇的表情,今天貌似很高兴啊,不错不错,母女和睦这才是好现象嘛。

    在里屋坐定后,女皇不由得看像自己的两个女儿,说实话,其实她心里最疼的是凤九歌,但是以前没有机会表达,现在两母女终于尽释前嫌,她比什么都高兴。

    但她不会因为喜欢凤九歌就忽视了凤九天,她心里清如明镜,她知道,这凤九天才是三个女儿中最适合坐上帝位之人。

    而今天找她们俩人前来,一方面是因为凤九歌毕竟在朝中已有一些势力,虽然说现在两母女和好了,但并不代表这份势力已经没有了,她依然存在,对凤九天的皇位始终存在着威胁,所以,她要清楚地知道现在的凤九歌是怎么想的。

    另一方面,根据那天探子的回报,这云若青已跟随凤九歌回到了王府,但这具体的什么事情,她还是想从凤九歌口里知道,她的女儿,她始终是上心的。

    看着女皇一直在扫视着她和凤九天两人,有些话想开口好像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凤九歌已经想到了她会说什么,不如自己先表态,这样大家才谈得开。

    “母皇,其实这次在别苑历险之后,我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豁达了许多,和母皇多年的隔阂也化开了,还有什么是放不开的呢?母皇,皇姐,你们放心,以前的凤九歌我不敢保证,但今天的凤九歌,绝对是站在你们这边的。”凤九歌眼神坚定地看着女皇与凤九天,真诚地说出了这一番话。

    女皇惊喜地发现,这个女儿真是她的贴心小棉袄啊,她都还没有说,凤九歌就已经知道了她想说出的话,还如此体谅她的苦心,要是,要是她能和九歌在这之前和好就好了,以现在她所了解的九歌的性情,她也不失为一个女皇的好苗子啊!

    罢了罢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不过好在九歌没有争权夺位之心,这是最让她欣慰的,自己的女儿们为了权力互相争夺,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事,但这却是皇室必然会上演的剧码。

    还有她那个二女儿风九霖,如今才真是让她头痛,和有权势的将军相交,颇有拥兵自重之势,她知道,现在劝也是劝不回来的,只有希望凤九霖能够审时度势,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而今,凤九歌也站在了自己这一边,力量上来说更加强大了,以后,有凤九歌辅佐凤九天,她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看着同样优秀的两个女儿,女皇油然生出骄傲之情,她的女儿啊,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九歌,你能如此想,母皇甚感欣慰啊!今后,你就好好辅佐你的皇姐,将我们凤天皇朝发扬光大,打造这盛世之都!”女皇此时已激动地握住了凤九歌的手,一脸喜色,对着凤九歌频频点头。

    一旁的凤九天也站了起来,将手缓缓搭在了凤九歌的肩上,在今天以前,她从来没有对凤九歌有过这样的感情,而现在,她却深刻地意识到,她的妹妹竟然愿意和她站在同一条线上,这是她从来没有想到的。

    在以前,凤九歌总是冷漠的,对她也是不咸不淡,虽然今天的表现似乎对她过于担心了,但却没有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个局面。

    当初,母皇将她封为皇太女时她心里也觉得忐忑不安,虽然有母皇的支持,但朝中势力分散,各成一派。

    虽然都是她至亲的皇妹,但是在这权力至上的皇室,真的有亲情可言么?虽然她也步步小心,不让人有机可趁,也时刻保持着皇太女的威严,与妹妹们之间始终淡然疏离着。

    晃眼不觉,原来她的小妹也有如此的胸襟,只怪自己以前没有走得近些,好好了解一下这个妹妹。

    登上这个位子,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亲情而已,还有如斯逝去的时光,追悔晚矣!

    不过,好在,今天在母皇这里,重新认识了这个妹妹,真心地接纳了这个妹妹。

    有妹妹和她一起,何愁没有凤天皇朝的盛世流芳!

    风九天曾经不安过,疑惑过的心,现在似乎也找到了定点,凤天皇朝的江山由母皇打下来,如今,一定会在她和凤九歌的手上壮大,成为不朽!

    此时,母女三人的手已经不由地握在了一起,象征着凤天皇朝的三个皇室权力核心牢牢地联合在了一起。

    滴水不能行舟,独木不能成林;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三人齐心,其力断金!

    第二十三章 锦衣坊

    之后,女皇也淡淡问起了云丞相当晚找她回去处理云若青的事情,凤九歌并未如实回答,只推说一切都好,云若青已被接至王府好好安顿,今后必然不得再起事端。

    一方面,这毕竟是她凤九歌的家事,女皇真的得知,也莫奈何;另一方面,她也不想因为这个原因,加剧双方的矛盾,而且真的被众人知道,那不是皇室的一个大丑闻,相信谁也不愿意见到。

    见凤九歌不愿详细透露,女皇大概也明了了,她这个女儿果然考虑周到,也罢,子女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操心去吧!

    与女皇告别后,凤九歌与凤九天一起步出了书房,虽然凤九歌心里极端地不希望凤九天是真的得了这种病,但还是免不了告戒了一番。

    “皇姐,今天你告诉我的病情,虽然被太医诊治过,但是还是要多加注意,如果这种情况加重,你一定要告诉我,好吗?”凤九歌是不相信这个时代的太医真的能够诊断出来这白血病的,在落后的古代,医学并不发达,多少病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所以相对于来说,预防和治疗的措施他们更是不知道。

    “九歌,不用担心了,可能就是这几天没有休息好,太医也说过没事,这样吧,有情况我一定告诉你,行了吧?”凤九天不以为意地笑笑,她这皇妹小提大作了。

    “嗯,好!”凤九歌点点头,算是默认了。

    出了书房,便和凤九天分道而行,凤九歌去了待卫所找肖寒一,今天的事情忙完了,还不到中午,她想让肖寒一带着他去这皇都逛一逛,毕竟,现在这里是她的国家了,她总要清楚地知道现在的皇都之人的生活状态吧,算是体检一下民间生活。

    在皇宫侍从的带领下,凤九歌找到了肖寒一,也跟他说了她自己的打算,可现在有问题了,她现在穿着的是朝服,如果回去王府换衣服,貌似要绕路啊,这样一来不是麻烦多了,早知道提前打算好,现在可好了,临时报佛脚,该怎么办呢?

    这厢肖寒一似乎看出了凤九歌的心事,淡淡笑着说道:“王爷,您忘了,在皇宫里面您还有自己休息的小殿,那里有您平时的便服,以前下朝后,有时也会直接换了便装才走,方便在皇都里行走。”

    还是这肖寒一懂她的心思啊,凤九歌不禁对着肖寒一芫尔一笑,“还是你想得周到,走吧,换衣服去,还等什么!”

    凤九歌这略微害羞的表情,和那之后坦然地一笑,如三月春风一般,就这样丝丝吹进了肖寒一的心中,激起了一波一波的涟漪,久久不能消散……

    他的主子,他的王爷,真的不一样了,他很喜欢现在的王爷……

    凤九歌换上一身浅色的便装,整个人也越发显得儒雅,少了皇室那暗黑色代表深严与庄重的朝服,现下这一身真是让她轻松自在多了,这次逛逛皇都也好,她顺便定做几身合适的浅身便装,好衣服才有好心情,她历来是这样,当然到了这古代,也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不过像是想到了什么,凤九歌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问着肖寒一:“寒一,你今天带钱了吗?”来这凤天皇朝几天了,她的衣食住行都有人打点着,差点忘了最重要的流通货币,今天想起要做衣服,才记起自己身上没有分文啊,她可不敢白吃白拿。

    问了肖寒一后,得到他肯定的点头,这时心里才放开了,凤九歌一声大喝:“走,今天我们购物去!呃……就是买东西!”想到肖寒一可能不懂购物是什么意思,凤九歌又在后面加了一句。

    跟在后面的肖寒一一听,差点一跟头跌了过去,王爷今天是怎么了,竟然喜欢去买东西了,这不是他们男人的专利吗?

    王爷也喜欢?果然,现在的王爷的确不一样啊!

    这凤天皇朝的京城真不是一般地繁华热闹,街上林立商铺、饭馆、客栈,酒楼,沿街有小摊叫卖,人群一拨一拨地川流不息,充满了生气。

    很好很好,她凤九歌果然生在了一个比较富裕的国家,上次回王府的路上没有仔细看来,这次她可以好好地逛它一逛了。

    在肖寒一的带领下,凤九歌步入了“锦衣坊”,可知这家“锦衣坊”在整个凤天皇朝都是响当当的名号,不仅承接了每年宫廷的御用朝服、官服、后宫嫔妃服装等,甚至还做起了跨国生意,“锦衣坊”在这三国之中也是不少官家富豪,公子小姐们最终爱的高端品牌之一。

    听说这“锦衣坊”现在当家人是袁家第三代最小的儿子袁紫苏,袁紫苏上有两个姐姐,可惜一事无成,在袁夫人心恢意冷之时才发现自己的小儿子竟然有从商的天份,遂开始好好培养,让他在成年后接管袁家这诺大的家业。(在凤天皇朝,女子16岁行成年礼,男子15岁既弱冠。)

    可知为了以后能够嫁个好人家,一般富贵人家男子必不敢轻易抛头露面,但为了袁家的产业不会毁在自己这一代,袁夫人也只有忍痛让自己的儿子挑起袁家的大梁。

    不过这袁紫苏确实有商业头脑,一接手袁家产业后,改革创新,勇于竞争,取得这皇室及宫廷服装的独家代理权,打响了“锦衣坊”的旗号,将袁家名下产业发扬光大,遍布三国,而这一做就是十年。

    现在袁紫苏都未有婚配,一方面是好的人家听到袁紫苏从十五岁开始就在商场抛头露面,摸爬滚打,哪里还敢要;另一方面是袁紫苏年纪也大了,一般人家不过就想娶个夫郎来生小孩,当然想要早个年纪相对来说小一些的。

    过了二十五的男子不是不能生,只是很不容易有小孩了。

    为袁家奉献了青春,却也落了个孤家寡人的命,这袁紫苏还真是怨。

    其实也不是没有人来向袁家提亲的,但不是那些三教九流之徒,就是那些二世祖,纨绔子弟,一心瞧上的可是袁家吃不完,用不完的家业,这让袁紫苏岂能甘心,所以宁愿不嫁也要好好守着这个家,毕竟是他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

    这些内幕是在凤九歌和肖寒一进入了这“锦衣坊”,和女掌柜闲聊的时候她讲给凤九歌听的,其实凤九歌的目的不过就是想做几套衣服而已,谁知道这女掌柜拉着她就说起自己的当家的,还没完没了的了。

    刚开始凤九歌还有点抗拒,干嘛嘛,难道你们家当家的当真嫁不出去了,要你一个掌柜的这样推销,不知道当事人知道会不会气死。

    不过听到后面,凤九歌确实还是觉得这袁紫苏挺不容易的,生在这个时代的男子,又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理应被疼着宠着,却要挑起家业,小小年纪就走南闯北,四处奔波,如今挣得诺大的家业,确实不易啊!

    不过这女掌柜确实有识人眼光,要知道能进这“锦衣坊”订制衣服的人,非富即贵,而她见到凤九歌的绝美之姿,外加贵不可言的气质,平易近人的态度,立马就觉得这人和她们家当家的实在是一绝配。

    因为要留下买家的地址和姓名,方便“锦衣坊”送货,更让掌柜得知了这位小姐竟然是当朝雍亲王爷,心下更是喜欢得不得了,试想如果她们当家的真的可以接上这门亲,那以后的生意不是更如鱼得水了么?

    想她那袁当家那也是一表人才的公子啊,虽然说年纪比雍亲王爷大了一些,但是贵在成熟稳重,又有诺大家业,怎么样也还是说得过去的。

    在心里思忖一番了,女掌柜有了自己的打算。

    而这厢正在挑选布料的凤九歌哪里知道,她如今正被别人设计了一道呢,不过结果是好是坏,我们现在还不能妄下定论。

    第二十四章 香满楼

    好不容易才从女掌柜的一番“魔爪”下脱身而出,这厢肖寒一也不忘打趣道:“主子,这女掌柜怕是挺中意你的,想给他们东家说亲呢?”这肖寒一也是蛮懂分寸了,知道在官家场合称呼凤九歌为王爷,而在这皇都之中,一身便衣,当然他也就改口称主子,这小子,确实机灵。

    “去,寒一,长胆了,敢调侃你们家主子了,小心改明天把你送伶人馆去,让那里的嬷嬷好好调教一番!”凤九歌明知道这肖寒一是故意这一说,想不到自己也会和他调笑了,看来,改变的不止是他一个人啊。

    “不敢,属下不敢了!主子,接下来去哪里?”看这时候也不早了,快正午了,如果要逛,也要等歇息一下,吃了午饭再去,虽然王爷现在搞不清楚这里的地形,肯定也不记得自己以前常去的“香满楼”了,他势必还是要请示一下!

    “快中午了,寒一,我们吃饭去吧!有没有什么好的推荐?”凤九歌自己是不知道的,不过她想这肖寒一一定知道,毕竟再怎么说他也跟着以前的王爷混了十年啊,想必凤九歌以前的一切喜好,他都是深知的,就是不知道这以前的凤九歌的品味是否和自己一样呢?

    “主子以前爱去‘香满楼’,那里环境清雅,味道也不俗,在皇都的餐饮店也是一绝!”像背书似的,肖寒一说出了“香满楼”,仿佛这也是作为皇都之人的骄傲一般。

    思忖了一番,既然肖寒一推荐,那不妨去看看,再怎么说也是一绝,需要见识见识!

    “走吧,你带路!”凤九歌轻轻点头。

    “是的,主子!”说罢,肖寒一便领着凤九歌往“香满楼”的方向而去。

    停在“香满楼”门口,看着高高挂起的牌匾上赫然印着苍劲的三个字“香满楼”,凤九歌心里发出一声赞叹,真是好书法,好劲道,落笔干劲利落,毫不做作,挥毫撒墨,文香长飘!

    想不到,在这小小的“香满楼”也是卧虎藏龙之处,一块牌匾也如此讲究,想必这“香满楼”的老板必定也是不俗之人,有机会,还真想认识一下。

    酒楼掌柜看到凤九歌俩人前来,立马出来迎接,看得出来凤九歌是这里的常客,而且还是个豪爽的贵客,不然,怎么会得到掌柜如此热情地接待。

    “小姐,好多天不见你来了,还是老规矩么?小二,带小姐去‘雅兰居’!”还没等凤九歌开口,掌柜便自行安排了,似乎每一次她都是这样做的,还得到了凤九歌的赞扬,虽然没有言语,但那眼神大抵是欣赏掌柜的机灵。

    不过,这次,她可错了,我们的凤九歌小姐已经不是原来的凤九歌了,而且,今天,她突发奇想地不想去这包房了,“慢着,掌柜的,今天不去包房,给我们安排个二楼的雅座吧,最好可以一览整个大堂的情况,又可近窗欣赏窗外的风景,可有这样一个位子?”

    今天凤九歌就是来了解这皇都人的风俗的,让她做到包间里,她可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虽然“雅兰居”的名字让人很是心动。

    一听这名字,她就知道凤九歌为什么要长期包下“雅兰居”,这是为了怀念她的父妃兰妃娘娘,不过,来日方长,以后有机会,今天,她更想的是坐这外面。

    掌柜也是奇怪了,平常自己这样安排都没错啊,怎么今天这位小姐反而有这样新奇的要求,谁不想独坐包间享受高贵的情调呢?今天却偏要坐这大堂雅座了,怪了,可能有钱人的嗜好随时都在变吧,不管怎么说,给钱的就是爷,她能不照办么?

    “有的有的,小姐,我这就让人领您过去!”随口唤来一个跑堂的小二,凤九歌被恭敬地领上了二楼的一个雅座,这里果然符合自己的要求,环视整个大堂的角度极好,但又不易被发现,又临近窗户,确实是一个很舒服的位子。

    “寒一,有什么好吃的,你点吧!”坐定后,凤九歌让肖寒一安排,至于吃的方面她其实也不是很讲究,在异世的时候,满汉全席她吃过,清粥小菜她也吃过,其实,只要是可以吃的,她不介意。

    可知道,现在还有挑选的权利,想起自己在荒野的时候,果腹的也不过是野果而已,她又几时介意过。

    眼睛随意地打量着大堂里落坐的人们,以清雅之仕居多,有人在随意地聊天,有人在谨慎地谈话,但都是小声地进行着,尽量不给邻桌的人带来影响,确实,能上这的人修养想必也是好的。

    凤九歌游移的目光不禁被同在二楼雅座,隔着一个桌子的人吸引住了。

    只见此人风度翩翩,俊逸非凡,一身淡色的长衫将儒雅之气尽显,此刻他正专心看着桌前的一张宣纸,一手提羊毫,一手撑住自己的下颔,似乎正在考虑从什么地方下笔才好,而旁边一灵巧的侍从正在轻轻地研着墨。

    第二十五章 皇都才子一

    凤九歌在异世的时候,就一直钟爱着文房四宝,也说不出来什么原来,就是喜欢,这似乎也是在异世唯一能和她古典优雅的外表相搭边的一项爱好了。

    所以,但凡毛笔的种类,宣纸的好坏,墨、砚各种注意事项,凤九歌都是深记于心的。

    端看那位公子手握之笔,应该是一支湖笔,这湖笔据说是最好的毛笔。

    湖笔一般是用山羊毛、野兔毛和黄鼠狼毛制成的,这些动物的毛质都很好,柔软而有弹性,吸墨量大,适于写表现圆浑厚实的点画,比狼毫笔经久耐用。

    上等的湖笔必须要达到四个标准:锋利的笔尖,笔毛的纹路整齐,浑圆的笔形和良好的弹性。湖笔的制作包含有七十多道细致的工序。只就制作材料的准备来说,山羊毛或者野兔毛必须根据厚度、长度、柔软度和硬度,被整理成许许多多束。不同规格的毛被用作制成不同类型的毛笔,以满足不同的用途。

    制作湖笔的笔杆,是用非常优良的竹子做的。这些笔杆往往用象牙、牛角、红杉木等等材料装饰;或者有的为了能够题字而在它的顶端装上角质、骨质材料。

    在凤天皇朝,享有“笔中之王”盛誉的湖笔,一般只是供给皇宫贵族使用。

    当然,一般重文的贵族世家或官宦子弟也会在自己的书房装点上一支,用以向来客显示自己不俗的品味。

    墨之造型大致有方、长方、圆、椭圆、不规则形等。

    墨模一般是由正、背、上、下、左、右六块组成,圆形或偶像形墨模则只需四板或二板合成。内置墨剂,合紧锤砸成品。款识大多刻于侧面,以便于重复使用墨模时,容易更换。墨的外表形式多样,可分本色墨、漆衣墨、漱金墨、漆边墨。

    因为墨须加水发磨始能调用,而发墨之石则是砚。

    其中有陶、泥、砖瓦、金属、漆、瓷、石等,最常见的还是石砚。砚需常洗,不得与沾染,每发墨必须砚净水新。墨锭则愈古旧愈好,因时间愈久其胶自然消解,但水不能储旧,而必须加新。如恐沾油,洗时可用莲蓬或旧茶叶刷涤。加水以微温为好,切勿以滚水价值加之,以防爆裂。所以书家不但应懂得用砚,还应会养砚。

    笔、墨、纸、砚,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讲究,所谓“名砚清水,古墨新发,惯用之笔,陈旧之纸”,合起来是整个一套,再写出文字,综合成为独特的传统书法艺术。

    总之对于文房四宝的喜爱程度,让凤九歌来说便是如数家珍,是以,当她看到那一桌的公子所用的文房四宝竟然如此珍贵之时,便不自觉地站了起来,向着那桌走了过去。

    走到那研墨的小侍身边,在他的无声惊讶之下,接替下他,开始小心翼翼地研起墨来,而那位低头思考的公子似乎也没有察觉到凤九歌的到来,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近看这位公子,凤九歌更觉得赏心悦目,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身上也可以有如此清雅的感觉,让她如沐春风,心里顿时觉得舒心无比。

    而看着他时而微皱的眉头,凤九歌竟然有种想法,想亲手替他抚平那皱纹,那样的思愁就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一张脸上,让人看了心都不由得有被揪起来的感觉。

    这时,似乎感觉到身旁不一样的气流波动,这位公子一抬头,赫然见到为他研墨的小侍已经站在了一边,而站在自己身边的却是一位绝美的,而又气质不凡的小姐,她正在轻轻地为自己研着磨,他不由地“啊”了一声,随即人也站了起来,退开一大步。

    在这声“啊”之下,凤九歌才反应过来,这里是在女尊国家,她以为平常的事情,在对男子来说,恐怕就意味着一种轻薄与调戏吧,怎么一遇上自己喜欢的事物,这些就全忘了,以后可要长记性了,不然还不知道会再闯什么祸呢。

    看到急速退到一边的男子,凤九歌心里暗笑,这位公子还真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他: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那反应力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及呢!

    “公子,我没有恶意,只是看你在这里挥毫,一时兴起,冒昧之下走了过来,还请原谅!”凤九歌说得很是客气,与这男子保持着距离,以免造成他的恐慌。

    在初时的惊吓过后,男子拉过了一旁的小侍,悄悄打量着这个言谈举止落落大方的小姐,从她的眼神看得出来,她不像是以前那些对他恶意调戏的富家小姐,她的眼睛澄清而且明亮,闪着真诚的光泽,而且,而且她确实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啊。

    想到这里,男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脸上疑似的红晕扩了开去。

    看着低头不语地男子,凤九歌以为自己的解释根本没有起到效果,想必是真的让这位公子受惊了。

    “如此打挠公子了,就此告别!”或许自己快速地离去,才会让他恢复常态吧,想到这里,凤九歌不免责怪自己的鲁莽,她这个样子,与异世那些登徒子可有二样,可她明明就不是,真是冤枉啊!

    嘻嘻,今天是元宵节了,趁着时间还没有过,清风在这里给大家拜个大年了,祝大家元宵佳节快乐!

    第二十六章 皇都才子二

    谁知凤九歌前脚刚要踏走,后脚那位男子却开口挽留了:“小姐,请留步!”怯生生的声音传来,适时地止住了凤九歌的脚步,安抚地看了一眼在那边桌位上的肖寒一,示意他不要动,自己随即转过身来。

    旁边的侍从也在奇怪,今天自己的公子怎么了,从来都不会理会这些贵家小姐的搭讪,怎么转性了呢?难道真得是因为今天的小姐特别美么?

    想到这里,侍从也不由得懊恼,自己不也是因为难得遇见一个这么美,气质又这么高贵的小姐,就连她夺下了自己手里的活,他都毫无拒绝之声,看来,今天陷落的不只是他的公子,还有他自己啊!

    凤九歌面对着这名男子,等待着他的下文。

    “今天也是无心在此作画,却百思不得下笔,偶遇小姐,也是有缘,既然小姐也是喜爱文墨之人,还请小姐赐教,不知道小姐意下如何?”男子悄悄抬眼看了一下凤九歌,随即又低下了头,他多希望她答应啊,他想结识她,这也算是他今天的一个意外惊喜吧。

    “赐教不敢说,我只是喜爱这些东西,对画画可是不太擅长,不过,大家既然有缘,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公子,请!”看到这名男子的转变,凤九歌岂能推迟,毕竟是自己惊挠别人在先,而今既然他能不纠过往,坦诚相邀,自己岂有不应之理。

    “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呢?”既然已经迈出第一步了,他当然要再接再厉,至少应该知道一下她的名字,了解一下她的喜好吧,不然,以后,要如何才能再见?

    只不过才第一次相见,他已经想着以后常见,自己想来羞是不羞。

    “我叫九歌,你可以叫我阿九!不知道公子如何称呼?”思忖一下,凤九歌还是没有报出自己的姓氏,毕竟凤这姓在凤天皇朝属于国姓,她还是不要因为自己的身份把好不容易建立的平和关系又打破了。

    阿九,阿九,我可以叫她阿九么?在心里轻念了几遍,她的名字好美,九歌,就像她的人一般,如歌似画,要是自己能画下她,在不能见面的时候睹画思人,那该多好。

    “嗯,我姓杨,名子文,你也可以叫我子文!”在女尊国,未出嫁的男子名字是不能轻易让人知晓的,能知道他闺名的女子只能是他的亲人,还有就是他未来的妻主,今天,他将名字告诉了凤九歌,也是相当于一种暗示,她,不会不知道吧?

    可怜的杨子文啊,我们的当事人凤九歌确实是不知道女尊国还有这个习俗的啊!

    但是凤九歌却听过杨子文这个人,传闻他是皇都第一才子,一岁能言,三岁成诗,五岁能画,七岁通晓音律,曾一度被传为皇都的神童,虽然他家没有人为官,但是也是皇都的富商之家,听说他十岁的时候还被女皇接见过,因为他的妙语连珠,还被女皇赐一金匾,上书“皇都才子”,这就是杨子文成名的由来,现在已经又过了八年的光景,不过不知道眼前的杨子文是不是那“皇都才子”呢?

    “子文,你莫不是那被当今女皇封为‘皇都才子’之人?”凤九歌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问,她可不想张冠李戴,还是了解清楚比较好。

    听到这里,杨子文眼底闪过一丝苦笑,只怪自己当年锋芒毕露,不懂收敛,给他带来了多少祸事啊,他的童年就没有一天在清静中度过,而因为自己的名号,到了弱冠之年也是乏人问津,一句话,大家都不敢高攀他这御赐的“皇都才子”,还怕一不小心,就会深陷囹圄。

    谁不知道当时女皇如此中意这“皇都才子”,怕不是想给自己的女儿物色夫郎,其他人怎么敢捷足先登呢?

    虽然几年过去了,女皇或许早就忘记了有这么一个自己当年亲自封的“皇都才子”,但世人可是没有忘,所以,真正苦了的还是这杨子文啊!

    过了三年了,自己仍未嫁,独守家中,空有才子之命,难道就因为被封“皇都才子”,他就真得要顶着这名号孤独一身么?

    这对他何其地不公平,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平凡一些,像个平常人一样的生活已是他如今最大的心愿了!

    只是,今天遇见了凤九歌,她轻易地就拨动了他心中的琴弦,她就像一滴甘露,在他久旱的心田上滴下一滴,让他的心间刹时开满了奇异的花朵,满园馨香!

    但是听到凤九歌口中问出的话,杨子文心里却是一惊,难道她也要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排斥他了么?可是,怎么办呢?他不想骗她,因为事实如此,他也怨不得人。

    “是的,我就是那个杨子文。”小声地回答着凤九歌的问话,杨子文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会么?她会不会不愿意与自己深交下去?或是立刻转身离去?

    他此刻甚至不敢与她对视,就怕从她眼里看到惊恐与躲避的信息,那会刺痛他,那会伤害他,他不敢,他怕,他不能面对,此刻,他宁愿做一只缩头乌龟,独自沉浸在上一刻的美好中。

    “子文真是奇人啊,怪不得能入室飘香(墨香),馨雅怡人,真是不可多得的人儿!”预料之中的惨淡情景并没有到来,却反而听到凤九歌由衷地赞叹,让杨子文的心头一热,刹时抬起了头,一双氤氲着雾气的眼睛却欣喜地望着凤九歌,让凤九歌没来由地觉得心里一紧,这凤天皇朝的男子真不是盖的,真是在几次三番地挑战她的忍耐力,含泪的双眸真是我见犹怜!

    不过,他为什么要含泪呢,难道自己说了什么让他如此感动么,不就是小小地夸奖了一番么,值得他如此激动?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了,杨子文迅速抹干了泪珠,他可不能像个怨夫一般,不然待会把凤九歌吓跑了谁负责?

    第二十七章 皇都才子三

    “已经好久没有人这么真诚地说过我了,我是一时高兴,太高兴了,所以才……”这时,杨子文反而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无妨无妨,子文莫要介意!你能得女皇如此赞誉,定有过人之处,切不可妄自菲薄!”说罢,凤九歌又轻轻地研起了墨。

    “刚才看到你的侍从在磨墨,一时没忍住,看他磨得不是很正确,就抢过来自己磨了。

    这磨墨啊,要轻而慢,要保持墨的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磨墨用水,宁少勿多,磨浓了,加水再磨浓;要用清水磨墨,不可用茶或热水;墨要磨得浓淡适中,不要太浓或太淡。

    而且磨毕要把墨装进匣子,以免干裂。

    磨墨时间比较长,为了避免右手酸累,最好能练会左手磨。”凤九歌一边做着示范动作,一边也在教导起旁边杨子文的侍从来,让侍从羞得一脸通红,他可没有想到这位小姐竟然会屈尊降贵地和他说话,还细心地教他磨墨之法,心里甚是感动,“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凤九歌的面前,“小的谢小姐教诲,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按照小姐所说之法磨墨。”

    “起来吧,不要动不动就跪的,我也不是你家主子!”说着,凤九歌一把扶起了跪在地上的侍从,随即侍从便退到了杨子文的身后,看着眼前这位高贵的小姐,她的光芒是众星拱月般的,是无所取代的,跟自家的公子真是相配啊,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下文?

    “我代小莲多谢阿九,今天子文也是受教了!”杨子文回头看了看他的侍从--小莲,对他会意地点了点头,小莲的心思,他岂能不明白呢,他心里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啊,只是能不能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凤九歌竟然对磨墨之法也如此了解,而且还能亲自教导自己的侍从,这是不是说明,她其实对自己也是有好感的呢?

    “子文,你莫不是取笑我,我那一点小小的不值一提的才华,哪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

    只是看到小莲磨墨,也不禁心有感触罢了。

    这磨墨也如同做人,宜直而不宜偏,偏则多渣而易裂;宜常磨而不宜久磨,久置则昏暗而易臭。

    而用墨又如同处世,可以用浓墨,但不能迟钝;可以用淡墨,但不能模糊;可以用焦墨,但不能浮躁。”这是凤九歌在异世非常喜欢的一句格言,也被她用来当成自己座右铭,今天权当作有感而发!

    “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杨子文听罢凤九歌说完,接下了这一句话。

    “的确,精辟,我说了那么多句话,子文只用了八个字便概括了,真不愧是才子!”这句话是凤九歌出自真心的赞叹,杨子文果然名不虚传,看来母皇果然是慧眼识英才,不过可惜了男子不能入朝为官,不然有这一文将,必定是凤天皇朝之福。

    “哪里,让阿九见笑了!”听到凤九歌将为人处世比做磨墨与用墨,杨子文的心里就不止是赞叹了,思绪也跟着凤九歌的话而飞扬起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八个字便赫然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中,以至于他激动得脱口而出,让人见笑了。

    “真话,我从不平白夸人,子文,你确实受得起!对了,你刚才准备画画么?准备画什么呢?”看到桌子上铺着的一张宣纸还是洁白如初,看来是杨子文还没有想到以什么为题来画吧。

    听到凤九歌问出了他心里想说的话,杨子文半是试探性地半是羞怯地开口道:“这不,还没有决定呢,不如,阿九,我画一副你的画留作纪念,可好?”杨子文是有私心的,他怕有了这一次的会面,下一次恐怕就会遥远了,或者更是遥遥无期,那么,给自己心里留一个念想吧,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啊?要画我么?你确定?真要画我?”人物画呀,不一般,要画出自己的神韵和气质确实不容易,这样不是考验杨子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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