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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18全+贺岁+后记) 作者:南派三叔
我在那个时候已经确定们所有最初的乐趣,只能来源于故事。这也是后来我对故事着迷的最基础的与原因,因为我能百分之百地享受到故事能够传达的乐趣。
之后我的人生,穷极形容就是“无聊”二字,在各方面都失败,用现在的话说,可以被称呼为废柴。有人说,个人生下来,上天总会给予些特长让他可以帮助他人。然而,在很长段时间里,我真的就觉得自己任何特长都没有。
在我的朋友圈里,总有这样的现象:成绩好的学生,体育般都不会太好;如果体育好的学生,成绩般都不怎么样;成绩和体育都好的学生,般都长得丑;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又不丑的同学,般都会早恋然后被开除;成绩和体育都好,长得不丑,而且特别规矩不早恋的同学,后来都变成了gay了。
我想说的是什么呢?
我想说的是,我和上面点关系都没有,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从来没有人关心个体育和成绩都不好,而且长得丑且到处逃课不守纪律的孩子。
很时候午夜梦回,我都觉得上帝是那么不公平,我身边所有的人都有传奇的人生,为何我的人生是这个样子的?
当时我身体不太好,自从小学时有次考试晕倒在考场上之后,每次考试老师都对我重点盯防,会把我安排在通风且温度适宜的地方。这个地方定是全考场的风水宝地,老师监考的时候,除了巡视之外,都定会到那个地方休息,且经常顺便来问我的身体状况,生怕我死在考场上,所以作弊这套也行不通了。而旅游啊,运动啊就和我没缘分了。我天生长了对渔民脚——脚趾很长,而且大脚趾最长,懒洋洋游泳的时候特别有用,可是旦需要爆发力的时候就完全没用了。加上只要太阳稍稍大点,就很容易忽然倒地口吐白沫,体育老师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长儿子样,呵护备至。所以我的大部分体育课,都是在树荫下,穿着白衬衫手捧小说度过的。
对于我自己来说,早期这样的生活还是相当惬意的,除了被球场上的帅哥踢出的香蕉球击中脑袋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外,我还是特别喜欢那些安静的、不出汗看书的日子。
我想很人都有我这样的经历,但是未必有我这样的绝对。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看小说。我把图书馆掏空之后转向民营的小书店,从书架上的第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钱借,很快钱就不够用了。对于毫无特长的我来说,赚取生活费这种事情简直是天方夜谭,我便开始赖在书店看书,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本,因此老板也不好意思赶我走,因为我初期到底是个大客户,之后虽然借的少了,但频率高啊,总量还是不错的。我觉得我的情商就是在这个时候培养起来的。到初中结束,我已经再没有书可以看了,便开始自己写些东西。虽然质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轮正规的小说阅读之后,我忽然有种很强的欲望——我想自己写篇小说。当时的这个想法和任何的梦想都没有关系,我压根不想成为个作家,当时我只是觉得写出个好看的故事,能让所有人在我背后抢着看,是件么拉风的事情啊。
那年,我开始真正动笔。从最开始的涂鸦写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缩写、重列提纲、寻找悬念的设置技巧、寻找小说的基本节奏,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便慢慢地发现,我写出来的小说,越来越有样子了。
可是,我还是不敢投稿,废材的人生让我很难鼓动自己走出这步。当时还没有电脑,我使用纸和笔,在稿纸上写作。慢慢地,我就开始沉迷进去了。我荒废了学业,到大学毕业,我写作的总字数超过了两千万字,大部分都是写在各种废弃的作业本上。我是个换作业本特别勤的人,因为我的作业本前头是作业,后头往往就是我写的小说。这能方便我在上课的时候写作,往往两三节课,我就能把个本子全部写完,那第二天写作业,只好换个新的本子了。说真的,现在回头去看我写的东西没有部分的水平还是能让我自己咋舌的,不仅仅是能和现在相媲美,很作品甚至写得比现在的还要好。因为当时我注重文笔和语句,而现在的我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知道把意思表述清楚就很足够了,往往懒得在文字上琢磨。
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有个特别明显的特征,就是只写故事。那时候的故事种类非常,我写武侠、写悬疑、写爱情,甚至很早我就开始写下现在比较流行的类型,比如穿越类型的小说。但是和其他的文学爱好者不同,我只想写故事,我最希望听到的句话是:“后面呢?后面写了吗?”因为,这是对于我故事的最好的评价。
在出《盗墓笔记》之后,有很人问过我个问题:你是否觉得你的成功有运气的成分?
我想说,没有任何次成功是没有运气的成分。有些好运气总是好的,虽然人最需要的并不是运气。很时候我们也知道,运气其实并不能帮你太,即使你中了彩票,如果你没有能力处理,手上的钱也会很快变成大麻烦。
人需要的,其实是抓住机会的能力。决定写《盗墓笔记》的那刻,我带着种并不在意的心态,这种不在意能够吸引很人来看,其中,应该是有那两千万字的功劳。
所以,如果真的要说我的运气在哪里的话,我觉得我的运气是来自我不聪明、成绩不够好、体育不够好,但是老天爷偏爱长得丑的。
如今的切,我接受得很坦然,和运气天赋第没有关系,我只是直被故事牵着鼻子走而已。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人很喜欢吃东西,他从童年开始就深陷吃东西之中,吃到三十岁,那她也是可以成功的;如果这个人很喜欢打架,他从童年开始就喜欢打架,打到三十岁,那他也是可以成功的。
喜欢件事情,坚持做下去,总是可以成功的。
说了些客套话,大概后记该写的东西,现在来说些真正想说的。翻开这页,要做点心理准备。
『吴邪』
吴邪,是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个普通人。
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切,才让人那么佩服。
我想,很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步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他是个柔弱的像水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