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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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这玩意儿 作者:YK

    了,咱不醉不归,谁先说不喝的那他就是狗熊。”

    “行,这可是你说的,我看今晚是你当定狗熊了,哈哈。”

    “你放屁,哪次不是你先喝趴的……”

    月色正浓,这花花世界,谁把谁当真,今日或许是我爱你,所以我对你卑躬屈膝,明日若我不爱你了,你又是谁?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个过客。

    不过是因为爱,所以我才能忍受你的种种不对,可惜,这爱不是无限的,若直付出得不到回报,累了我就不付出了你又能怎样?管你真切挽留,管我痛彻心扉。

    若付出直得不到回报,这世上不过了对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过了个想爱而爱不得的人。

    ……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深夜里,阵狼嚎让人耳朵不得清净,不过又是个失意失心的人,见过的了,谁会在乎你是甲是乙,对于别人来说,不过是个路人而已。

    谁会有余的同情心去倾听你的失意之事,这世人都是冷漠的,麻木的。

    “我靠,怎么这次又是你喝醉啊,你丫的逊庇了王可。”

    依旧是那条路,依旧是那个路灯,依旧是那两人,失意失心的依旧是那人。

    有时候友情比爱情坚固了,在你失心失意的时候起码有个人陪在你身边不离不弃,那人或许是亲人,或许是友人,却绝不会是爱人。

    “嘿嘿~小米我发现我爱上你了!”醉的塌糊涂的王可亲密的搂住小米,在他脖颈处蹭了蹭。

    真好,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除了小米,除了这个把他当成亲人的小米。

    爱情算个屁,在现实的各种打击,各种不行之下,爱情算个什么东西?光有爱情能吃饱吗?呵,可笑。

    可笑的是自己爱上了个人,而且还是个男人,记得现在这个社会对同性恋可不是那么宽容的。

    什么同性恋是种病,或者同性恋是aids的病原体,呵,这切么可笑。

    借着酒疯,王可竭尽所力的说着浑话,说什么小米我爱你,说什么爱情他妈的算个毛,还说什么秦非,我要走了……

    明明意识清醒的跟个明镜似的,明明知道,秦非不可能会爱上自己的,却还是为了那点点渺茫的希望而接近,渴望他的拥抱,利用自己的爱情将他绑在自己身边,让他丢不得,扔不掉。

    瞧,他王可就是如此自私的人,什么为了你的幸福我会放开你那全都是屁话,呵,怎么可能放得开呢。

    ☆、第三十三章 (1402字)

    爱个人会怎么做?你会为他呆在家里哪也不去,朋友聚会不去,泡吧不去,心里念的脑海里想的全是他,你还会为他做你以前永远不会做的事,比如为他做饭,为他洗衣服。

    王可现在的情况基本都是这样,上班回来后买菜,开始学会做饭,开始学会洗衣服,当你爱个人的时候,你会亲手操劳他的所有,绝不假手他人。

    每天早上起来给他个早安吻,再为他打领带,做个类似女人该做的事,然后两人起上班,起下班,在起吃饭,天就这样过去了。

    王可自打喝酒回来后那天变了个摸样,每天早上非得死赖着要给他个早安吻,由起初的不适应到开始适应,甚至开始习惯;

    用网络上流行的个词,人妻,对,没错,人妻。

    好吧,这就是王可的不放手策略,为了个不爱他的人,他甘愿为他洗衣做饭,直到他熟悉,然后离不开,瞧,他卑鄙。

    爱情的期限有久?如果不曾得到回报,爱情的期限是不是消失的快?

    王可打算给秦非机会,或者给自己个死心的机会,他对秦非说:你是不是真的决定跟我在起?如果是,那么,请不要跟外边的女人拉拉扯扯,如果做不到,请不要让我看到。

    秦非呢,难得看到王可那么严肃的神色,他点点头,应了下来,不就是不跟女人走在起么?他做得到,他也并不是非得要女人不可,他还有工作还有王可,哪有那么的时间去陪女人拉拉扯扯。

    这是你说的,可不要忘记了。

    如果忘记了,他们俩可就真的玩完了,这是最后个机会,如果秦非真的做不到,他有的是办法让自己不声不响的离开他的视线。

    日子天天的过,秦非王可两人也比之前为亲密,但最亲密也只是早上起来个早安吻而已,不在前进步。

    用小米的话来说,现在他俩玩的是纯洁,谈什么柏拉图恋爱,人家那高尚,不谈肉体,只谈精神上的恋爱。

    王可只是笑笑不回答,干啥还谈肉体啊,秦非那人能接受般的碰唇算不错了,还谈啥滚床单?爱情,也不是非得滚床单不是?

    可若是不滚床单,那也就不算啥爱情了是不?哦不,说错了,他俩之间算什么爱情,说的文艺点那就是我们在起,图的是个精神食粮,说的直白点,不过是自己单恋他,而他不过可怜自己才说在起罢了。

    迄今为止,王可从秦非眼中看出他对自己没有半点的爱情,在他眼中,有的只是个不可以放手的好兄弟而已,可惜,王可要的不是兄弟。

    可是没办法,谁叫自己爱他,谁叫自己离不开他呢,只好这样了,利用这男人的习惯,利用这离不开的习惯,只好将他跟自己绑在起,大家起相互折磨吧,反正他王可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

    “秦非,有空和博伶起出去走走吧,她毕竟是你的未婚妻。”

    类似民国时期的书房,身穿中山装的老人看起来尤为严肃。

    ……

    “知道了爷爷。”秦非静默半晌,才应了下来。

    博伶是个美人,最初秦非对她的印象非常不错的,她识大体,不会像之前交往的情人黏人,也没之前的情人那么喜欢追问自己的行踪,本来他们可以成为对佳偶的,可惜那天她在办公室强吻了他,令王可误会后,秦非就没有想和她结婚的念头了,这个女人,太过工于心计了,不适合他。

    ☆、第三十四章 (1458字)

    “你回来啦?”刚打开门,秦非就看到王可坐在沙发上等自己,已经很晚了,他还没去睡。

    “恩,回来了,你怎么还没睡,那么晚了。”

    “等你啊。”王可上前将秦非脱下的外套挂上,又转身给他杯拿铁,这是自己刚刚磨的,还是热的。

    秦非喜欢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喝上杯现磨咖啡,他喜欢坐在沙发上边品尝边看财经杂志,不管回来晚,他都会如此,这真是个奇怪的习惯。

    “那个水我给你放好了,等下你喝完你就洗澡吧,我先去睡了。”王可边说边打着呵欠往卧室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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