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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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即无言 作者:红尘沧陌

    ?  《爱即无言》

    作者:红尘沧陌

    作品简介:

    他的离开,对他来说,是解脱,还是痛苦……

    【耽美短篇,专注回忆杀二十年。微虐,1vs1,不喜慎入】

    完结感言

    正式完结了。

    万八千字,很短的篇文。

    半个月,在我的拖了又拖,各种龟速拖稿延中过去了。

    这篇文的结局可能有点烂尾嫌疑。其实开始我的大纲并不是按照现在的套路来决定的。可能这篇故事还能轰轰烈烈点,热血点,想那些现在的纯爱耽美文样美好点。

    但当我动笔时,我却觉得,不需要这样。

    我写的,就是两个普通人的故事。两个人,个贫穷却善良,另个像很不良少年样,但是却义气而真诚。

    他们起走过了大学四年,未来还要走过人生四十年。

    这是篇耽美文,我开始也想他们怎么轰轰烈烈最后走到起。但是我并不打算这样。

    两个人,起打打闹闹,起工作,起生活。互相是朋友,块过日子。到了老了,还能跟年轻时样谈心。这不是很好吗?

    他们的感情可以说是爱人,也可以说是朋友。

    我觉得,两个人之间,不是只有爱情这种东西的。也许会有比爱情长久的东西。他们也许不能说上是爱着对方,只是有好感,但是这就足够了。

    还有沈什和凌亦两人的父亲。他们都是不支持沈什和凌亦的。这没有错。就算现在,他们的故事放在现实生活中,样是不被大众所认同的。也许会有像我样的人,会支持,会认同。然而生在这个时代,还是不被认可的些。

    沈什和凌亦的父亲,也说不上错。

    我之所以会这么写,也完全是贴近生活。我也是想反映生活中的真实,而不是为了拉点击率而写那种什么所有人都支持同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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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章

    凌亦发现沈什离家出走的时候,沈什已经走了两天了。

    凌亦知道自己直对沈什不好,从来都不顾他。所以他没怪他。

    如果他真的累了,那就走吧,他不怪他。

    沈什和凌亦认识的时候是在大。

    沈什是个好学生,直都是在班里受欢迎的这么个人。他也有让人追捧他的资本:阳光,聪明,成绩好,长得虽然不是很帅气,但也是不错的。在上了大学之后,沈什很快交了个女朋友。那个女生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人也不错。但唯让沈什对她有些不满的就是,这姑娘和他合不来。

    那姑娘叫紫敏。紫敏平时是个挺规矩的人,但是这是平时,是表面上的。事实上,紫敏是个骨子里挺妖气的女人。这也是沈什在她的诱惑下,和她去了趟酒吧才发现的。

    平时规规矩矩,板眼的姑娘,就这么穿着暴露的在酒吧和不认识的人跳舞,喝酒。沈什自己没那个勇气,也没那个意思。

    但沈什也不舍得说分手。毕竟紫敏人还是很好的,而且他也喜欢他。只要紫敏不再那么频繁的去酒吧,他可以忽略不计这事情。

    不过很快,紫敏就提出了分手,并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那个男朋友,就是凌亦。

    凌亦的大名沈什可是听说过的。大新生中最混的个,和那个宿舍的人几乎都打起来过。沈什宿舍里,还有过个遭殃的哥们儿,给凌亦打的鼻梁骨都断了。家里人逼着凌亦道歉,谁知那混小子只是丢下把钱,无所谓的笑了笑:“想要钱是吧?给你们就是了。”

    沈什很讨厌这种人。

    不过他对于紫敏会跟凌亦走,也没什么意外的。在他看来,其实,凌亦和紫敏都是类人:带着副正经的外表,骨子里是样的骚。

    凌亦没觉得自己是个小混混怎么样。

    家里人不管他,将他视若无物。他点儿也没觉得有什么委屈。他自己个人,就可以活得很好。

    凌亦虽说是个小混混,但单看他人,还真不像个混混:斯斯文文的,戴着副亮眼的白色边框的眼睛,短短的黑发刘海,像极了个斯文好学生。只是真见过他无赖的人,才知道这人有难缠。

    干架厉害不说,出口就是脏字,完全和他的外表不符。这也印证了沈什的那句话:正经的外表,骨子里的骚。

    凌亦抢沈什的女朋友,也并非他自己愿意的。

    在酒吧里第次看见紫敏的时候,她穿着件白色长裙,扎着马尾。凌亦第次看见如此正经的女人来酒吧。虽然有过年轻的,但就没看见过穿的这么清纯的。

    不过想想,哪有清纯正经的女人会来酒吧这种地方?不还是样的货色!

    所以对于紫敏副清纯正经的外表,说着火热诱惑的话,凌亦并不意外。

    当事后紫敏哭哭啼啼的要求负责的时候,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反正谁对谁不都样,都是女人,没有区别!

    紫敏投身了凌亦的怀抱。说实话,凌亦是挺想看看那个紫敏口中“深爱着她却不碰她”的前男友的。紫敏长得也挺漂亮不的是,就那么让那个人提不起兴趣?

    沈什?不是我们学校的吗?凌亦记得是好像和他还是个专业的。这么想来,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还挺不错的。凌亦玩味的看了看沈什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啧啧,摆着这么副脸,看来还是挺在乎紫敏的吗?那为什么不抢回来?是不敢,还是不想?

    凌亦对沈什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得知沈什是个很出名的好孩子时,凌亦有点哭笑不得:“好孩子?好学生?好学生会来这种二本校吗?”不是都说,那个沈什他超出了本线少少分吗?怎么回来这么个破地方?

    其实,沈什是因为家里没钱。

    他想上医学院。去医学院是他直以来的梦想。沈什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个医生。他父亲瘫痪在床,母亲改嫁了。家徒四壁的沈什只能带着父亲四处求医,可是直没有治好。

    但是,沈什落榜了。他的高考成绩,距离医学院的标准,还差了那么点儿。他只能无奈的选择了个离家最近的大学,方便他回家照顾父亲。

    第学期时,沈什还听了父亲的话,住在宿舍。到了第二学期,放心不下父亲的沈什便每天奔波回家。往往只能睡上三四个小时。

    在大二开学的时候,沈什发现,紫敏身边的男人,不再是凌亦,而是另个比她大的男人。

    而凌亦只是笑笑,“天涯何处无,何必单恋这个呢?”

    旁边的人都夸他心胸宽阔,不因为女朋友和别人跑了而难过。

    只有这三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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