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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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情物(完整版) 作者:薇诺拉

    琅从来都是这般气小量狭,锱铢必报,你既做不到世不相见,我便求个生不同寝死同穴罢。

    只是欲置对方死地是真,奈何人之将死,手劲已衰,箭头不过将将没入,想是伤不到致命要害。

    寇边城竟也不躲不避,反迎着叶千琅刺来的这箭挺身向前,将他轻轻抱入怀中。

    将箭杆拔出胸口的那刻竟未见鲜血泼出,反有点点碎金也似的光芒自伤口漏出,整个人渐被阵极其温柔的感觉牢牢围裹,如那油润润、暖融融的羊脂猪肪,竟是教人说不上来的安心惬意。

    “为……为何……”周身金光愈盛,叶千琅垂目看向胸前渐自愈合的伤口,忽地懂了。

    几与此同时,那人轻轻捧过他的脸,吻他的眉与眼,也吻他的颊与唇,笑道:“还是……舍不得。”

    忽地懂了。

    懂了为何自己当日被刀穿心竟能生还,为何舍利验明正身前那人非此举地夜闯明来寺,为何所谓焚而不毁的佛门宝物竟在自己手中轻易化为碎末……

    原来这些日子人人觊觎的佛门宝物竟是赝品,而真正的舍利子早就藏在自己心器之中。

    大明军与后金兵交锋正酣,兀地被不知何来道金光晃花了眼睛,不禁个个停兵罢斗,循着那片光亮望过去——

    那金光竟是瞬炽盛过瞬,生出七彩光环,如涟漪般层层荡开,瑰丽无匹。

    光环漫及之处,万物归春。

    持兵浴血的士卒们个挨个地倒了,而那双人身处光环中央,正忘乎切地拥吻彼此。

    便是这情通意合、疑怨俱消的吻,两人犹然不安分,非要逞时之能,较个你长我短。

    他攻占先机,寻着他的齿关之隙挺进条舌,他便毫不客气将它吮住咬住,囫囵置于齿间,又以瓮中捉鳖之态反复逗弄搓摩;他后招绵绵,吻得强蛮霸道,时以牙磕着他的齿龈,时以舌尖抵着他的咽喉狠力顶送,他便回敬得加凶悍刁蛮,咬破对方舌上皮肉,尝得嘴腥腥甜味。

    所有世情的艰险,放手的不甘,宽恕的释然,尽付于这个长吻之中,两人终是同有样的心思,仿似要经自己这口舌,将对方的身与心,思与念,今生与来世,完完全全攫为己有。

    今生造种种恶业,来世必有相应果报,淫者堕畜生道,盗者堕饿鬼道,杀者堕地狱道。

    合着堕入哪道都不打紧,只愿与你如此生灭轮转,世世纠缠。

    个后金兵卒率先自昏迷中醒转,见大明军与后金兵死的死,晕的晕,横七竖八倒了地,便连大贝勒都昏迷未醒,时起意,欲趁此乱象斩杀了寇叶二人立功。

    可将满地的活人死人搜寻个遍,却发现那双人许是已经相携归去,普天之下哪里还有他们的影子。

    正是斜阳下,苍山远,倦鸟暮旧林,只有身畔那条长河洪流浩荡,亘古向前。

    公元1627年,魏忠贤谪放凤阳看守皇陵,畏罪自缢途中,“诏磔其尸,悬首河间。”[《明史》魏忠贤传]

    公元1629年,李自成于榆中“缚县令索饷,并杀国,遂反。”自此杀官起义,纠饥民为乱。[《小腆纪年附考》]

    公元1636年,皇太极于沈阳城称帝,“祭告天地,行受尊号礼,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清,改元崇德。”[《清史稿》卷三 太宗本纪二]

    公元1644年3月,李自成攻破北京,“到煤山,见先帝,已殉社稷。”明亡崇祯帝。[《启祯记闻录》]

    公元1644年4月,吴三桂降清,联尔衮大败李自成,“追杀亡算,仅四万骑回京,步卒尽没。”清军遂自山海关入关。[《枣林杂俎》]

    公元1644年10月,顺治帝迁都北京,仍建有天下之号曰大清,纪元顺治,告天地宗庙社稷“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清世祖实录》]

    (剧终)

    作者有话:

    四个月13万字,这么慢的速度也是没sei了!感谢不离不弃直追坑的小伙伴,也感谢直在坑外默默观望的小伙伴,容我负责任地说句,现在可以跳了,挺好看的,真的。

    我吧,算半个不咋合格的明粉,为啥说是半个?因为明朝本身也挺矛盾,面是“天子守国门”的慷慨悲壮,面却是不知斡旋进退的耿直迂腐。

    对于整个两百来年明王朝印象较深的有如下两幕:

    是“天启二年的广宁之战”,百度上有段说是——

    西平守将副总兵罗贯待援不至,在城墙上向着北京方向跪拜,说道:“臣尽力了。”然后自刎而死。参将黑云鹤、游击李茂春、张明先等相继战死。至此明军全军覆没。

    寥寥几行字,读来却令人感到血热,所以我在35章也提了句。

    二是清军南下,钱谦益带领众自诩气节的南明士子雨中开城跪迎,据野史载,他老婆柳如是气得跳脚,令他与自己投水殉国,结果钱谦益觉得“水太冷”,不肯干。

    气节与气节,如此不同。

    我吧,也打小就喜欢把金古梁温的小说藏在课本底下跟老师打游击,不消说还度被徐老怪的《新龙门客栈》墨镜王的《东邪西毒》震撼得发傻。

    所以私心作祟,文里有大漠红柳,有西风烈酒,有搞百合的姐妹花……当然最重要的是有双相爱相杀的无情物。

    当然现在写武侠的人、看武侠的人都不啦,但至少这篇文算是圆了我个人的个“风云恣肆,快意恩仇”的江湖梦。而且自感比上篇《醉死当涂》又进步些了呢:d

    谨以此文致敬那些曾经震撼我心的老派经典武侠(其实我的本意是写篇肉文咳咳)。

    谢谢大家,鞠躬!

    让我们好的下篇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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