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在手,情人赶走第3部分阅读
空间在手,情人赶走 作者:淘肉文
可以上山去挖药草了。现在他懂的也不多,只有挖那些比较常见的药草回来先养着。一半种山上,来个野生药草基地。一半种在药田里,这样自己随时都可以采到草药。他也可以比较一下野生和种植的区别在哪里。他最先要种的就是鱼腥草和刺梨,这两种好像还有抗癌的功能。以前在小度上看到过,对这两种印像比较深。因为小时候常吃这两种草药,特别是鱼腥草,小时候为了挖它们还把人家的田埂给挖塌了,被追了十几条田埂才跑掉。
鱼腥草小时候最喜欢用它的根来凉扮,用叶子来煮油稀饭,味道很香,很好吃。刺梨就抠掉它上面的刺,然就这样啃着吃,虽然挺酸,但要是熟透了的吃起来还是酸中带甜的。
而且这两种药草特好种,属于那种你不这它也能活得很好。鱼腥草更是有根就发芽,埋在土里过一阵子去看就看到了新鲜出土鲜嫩鱼腥草了,这时候的根挖回去凉扮味道最正,吃起来脆生生的,绝对的开胃菜。
至于院子里师父留下来的那些极品草药,在他还没有弄明白怎么种药之前,还是不要动了。免得种死了不说,还被师父骂成是败家子就惨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了,更新了。今天更的比较早,亲们是不是奖励一下屋子啊!手还肿得都不忘更新,屋子可是很努力的哦!
13、第 13 章
白米一边收稻子,一边想着以后的计划,在他回过神后来才发现自己居然在不知不觉间把三亩田的稻子都收割好了。
汗,也是他修真了。不然光这三亩田的稻子普通人都要收好几天才能搞得定,他只不过是用了空间时间一天而已。
把谷子摊在空地上晒干,等全部脱水后才进仓。说到晒谷子,白米对他家师父的崇拜又更上了一层楼。居然在空间里做出了太阳的效果,不但让生物有阳光可照,还可以晒东西。就是对没有晚上,看不成月亮这点有些婉惜。不然,这空间都可以当作是别外一个世界了。
当然了,创造出来的空间也没有自行运转的生物链。只有你放进了什么,它里面才会产生什么。
例如他只有把种子或者是草药什么的种进空间,它才会生出这个物种。没有以前看过的小说里说的那么无所不能,必竟不是自然存在的,当然也不可能像大自然一样的来个生物循环了。
晒好谷子,白米难得没有修炼,而是跑回了现实世界。自从修真后,他还没有好好的在自己的屋子里住过呢!打了盆水,对着屋子来了个里里外外的大扫除。直到房屋又恢复了刚装修时的光鲜才罢手。
虽然打扫一间有着几百平大的屋子活不少,可是对白米来说还真是小菜一碟。没花什么力气就收拾好了,还煮了顿丰盛的晚餐犒劳一样自己。
他刚端起碗,夹了快子菜,还没有吃进嘴,院门就被人敲得叮咚响。
“谁啊?来了。”白米放下碗筷,不情不愿的离开了他美味的饭菜。
“小米,快快……你二叔从坡上滚了下来,把脚摔断了。”二婶一见白米开门,拉着他就往后山的地跑去。
“二婶,你慢点,天已经暗了,小心脚下。”白米被二婶一拉一扯的差点没摔在地上,他家二婶常年种地,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能比的。
“小米快点啊!”二婶像是没有听到白米的话,还直催他快点。无奈,白米只得加快步子跟着二婶了。在她因为天黑看不到路差点摔跤时,还伸出手扶她一把。
急行了五分钟左右,在山脚上的一个小坡下成看到了摔断了脚的二叔。白米用神识扫了下二叔全身,其他地方都没有什么,只有右脚骨折了。
还好,不是很严重。
“二婶,你把叔扶着,我先把骨头给他正位了才好背他回去。”骨折了最好不先急着移动,免得造成二度伤害。
“好好,老头子你听到没有,小米说要给你的骨头正位,你要忍着哈!”二婶一边扶着疼得话都讲不出来的二叔,一边安慰他。
“二叔,我要开始了,你忍着点哈!”白米在二叔点头后,手运起真气一瞬间把错开的骨头给搬回了原来的位置。再用真气顺着骨折的位置让它们缝合好,然后装模作样的找来了两根木棍把脚给固定好。
“好了,没事了。”白米拍了拍手,对着还没有什么感觉的二叔说道。
“这就好了?”二叔满脸的不敢置信,前前后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小米就把他的脚治好了?都没有什么感觉,不是说正位的时候会很痛吗?
其实二叔哪里知道,这全都得多亏白米的真气把疼痛给压制在了最低点,不然就正位都得痛死他。然后白米又用真气对骨头进行了修复,他只要再回去养个几天,想跑想跳都没有问题了。
“是啊,好了。二叔的脚伤本来就不重,回去好好的休息个几天,到时又能下地干活了。”白米为了不让人看到他身怀异能,所以才留了那么一点点伤,不然就凭他的真气马上就可以让二叔的脚恢复原样。
“小米原来还懂给人看病撒?”二婶在也是一脸的不相信,他们家的白米怎么这次回来后就变得特有出息喽。
“学了点,学了点。平时也喜欢看医书,所以对小病小伤什么的还是勉强可以治。”白米抓了抓鼻子,如果这时候他家的爸妈和爷爷还活着的话,肯定可以看得出他在说谎,因为他每次只要一说谎就会习惯性的抓鼻子。
“不愧是大学生,懂的就是多。”二叔拍了拍白米的肩,这时他已经被白米背在背上了。
“二婶,看到脚底下哟。不要二叔脚好了,你也来上一下就惨喽!”白米背着个人走在夜路上就如同走在白天的太阳下面,半点黑暗的影响都没有。
“耶,小米啥时候力气这么大了?”二叔看着白米轻松的样了暗暗吃惊,白米几年前回来的时候提个二十斤的东西一边走还要一边歇,现在背他一个百多斤的大男人还跟个没事人一样,好大差别哟。
“哈哈,我这两年在城里一直有锻炼,身体比以前好多喽。现在就算是背个百把斤都没有什么问题。”白米被二叔这么一问,心跳停了一下。他太大意了,居然忘记做个样子。再大力气的人,背着百多斤重的人也不可能像他这样连气都不喘一下啊!
“原来是这个样子撒,看来小米这两年在城头锻炼得不错,比二叔的力气还要大。”二叔听了白米的解释的,心中虽然还有怀疑,但也没再多问下去。小米这次回来本就很不正常,可能是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才躲回来了。既然孩子不愿意说,他也不勉强。回头还得跟老婆子说上一声,让她不要大嘴巴的把白米力气突然变大了的事说出去。
不得不说白米有个很细心的二叔,要不是他替白米遮掩的话,白米的异常可能在他没有自保之前就被传扬出去了。所以说,姜还是老的辣。白米二叔虽然只是个农民,可是他这几十年不是白活的,眼神可锐着呢!
这样就算是白米修真后有了元婴期的实力,可也阻挡不了心怀不轨的人的打探。更别说还有一个国家机构,要是给他来一段晓以大义,这空间的存在指不定都被他招了出来。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得出,白米这娃还嫩得很。就连他家二叔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汉子都可以察觉到他的不同寻常,更别说那些专业人事了。
说到底,就是白米小朋友还嫩着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新毕竟早,亲们真的不要小气啦。
鬼屋发现看书的亲们都很喜欢潜水,冒泡的一直都是那几位亲。伤心中……
14、第 14 章
把二叔放在床上,白米在二婶和堂妹千谢万谢之中回到了自己家里。
“真累,头一次用真气,或者说是真元替人治病,没想到会那么累。看来还得多练习一下才行,不然每次都这么累,像劫后余生一样。”白米瘫在床上,脑子里想的全是他今天给二叔治疗骨折时的情景。
师父他老人家说过,自己对真元的控制还不行,得多练习,可是他每次听守后就忘了。现在想来,师父都是他好,自己还真是不识好歹,浪费了师父的一片苦心。
他不能再混下去了,虽然做不到苦修,但也不能太懒了。从现在开始,他要好好的练习怎么控制真元,务必达到在不浪费一点一滴的真元下做到和用了一半真元相同了的事。
自从白米下定决心后,就可以看到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真元的控制。连做饭、做家务这些事都用上了。
嘿,还别说。速度快了不少,而且他的控制也增强了许多。
以后想要举起几百斤重的东西得花去他三分之一的真元,可是现在他不过用了十分之一就可以轻松的把同样重的东西举起来,还不费一点力气。
一恍眼,秋天走过了。冬天降临在这个小山村里,寒风时不时的带着冷空气进入白米的小院子。
树上幸存的树叶也开始摇摇欲坠,一阵风吹过,终于还是不甘心的掉了下来,成为了第二年的肥料。
“今天有点冷,天气预报上说今天最低温度是八度,看来吃火锅会是个好选择。还好昨天托人从场上带了些牛骨回来,早上一早就炖了起来。”用大木柴在铁锅里熬了一大锅的汤,正好可以做为火锅的汤底。再切一些生姜、大葱进去除腥,就可以用来做汤底了。
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所以白米的火锅特别的易。直接在小灶上升起火,里同加满了木柴,然后就在灶上吃了起来。
切了些香肠、碗豆苗、酥肉、粉条,只是这么简单的四样就让白米吃了个痛快,因为他没有用真元来抵御寒气什么的,所以也吃出了满头大汗。
这四样里面白米最喜欢吃酥肉了,特别是刚用油炸吃起来特别的香。不过就是做起来麻烦了点,每次他都会做上一大盆装进冰箱里,然后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或煮或蒸,味道和刚炸起来的相比各有风味。
酥肉也不难道,在我老家几乎每家人都会做。先是选肉,喜欢吃瘦肉的就选瘦肉,喜欢肥肉的就选肥肉多点的肉,不过白米最喜欢吃半肥半瘦的,这种肉炸出来最好吃。然后把肉切成不大不小的块状,然后放入调料。例如放点鸡蛋进去,这样炸出来会比较有口感。放盐、放香油这些东西,反正根本自己的口味来放调料,像白米他还喜欢放点葱花进去,最后再放适量的红薯粉来扮均,不要太干,也不要太稀,反正每块肉都要有红薯粉包裹着,这样炸出来才不会让里面的肉变糊。
还有炸时记得要多放点油在锅里,不然很容易炸不熟的,毕竟肉的外面有层粉包着。等炸好了夹起来,这就是酥肉了。外面是层金黄|色的粉皮,里面是肉,两者一起吃超有口感。白米吃的最凶的一次就母亲炸两大碗,他一个人就在厨房里搞定了一碗,让白母叹为观止。
不过事后白米就后悔了,他吃酥肉吃的太多,有些油腻,晚饭都没有吃就爬到床上睡觉去了。但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得出白米对酥肉的喜爱了,每次都要吃个过瘾才停口。
晚上躺在床上,白米揉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他好久没有吃的这么过瘾了。自从修真后,他的食量一度减少,比起一只猫来也大不了多少,说不定还没有一只猫吃得多。
休息了一下,白米就进入了空间。虽然他现在修炼比较少,但是他的境界却在缓慢的增加。现在他的第二层逍遥神诀都已经熟练了。如果按照修仙的来分,他现在应该是元婴后期,快进入出窍期了。
抡起了锄头,白米又开始了农夫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他从外面搬植物进来种时,把杂草也搬进来了,现在空间的地里,只要没有种作物就会长杂草,害得他没隔一阵子就得除一次草。而这草也没有浪费,晒干了当柴火,再把灰撒到地里作肥料,整个一再生循环。
冬天是一个让人发懒的季节,天冷得白米没必要根本不出门。平时只有去赶场或是送东西给村里的老人外,他不是呆在家里看书,就是进入空间种地,或者是修炼。
让白米意外的是,今年老家居然下起了雪。看着如柳絮一般的雪花不断的从天上飞落而下,白米伸出手去接。可是刚落在手上就化了,还没有等他好生的观察一下。
“瑞雪兆丰年,明年的庄稼会长势很好,是个丰收年。”四季轮替,不管哪个国家,都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四季如春,顶多四季的气温差距不会太大。如果真的是四季一个样,那么这个国家也不可能生产什么粮食。
号称冬天也穿短袖的sz也会有季节的变化,只是不大则已。
四季就像人的生老病死一般,是大自然的规律,谁也不可避免。虽然他修了真,生命得到了延长,可是将来他在面临天劫之时也会得到违反自然规律的处罚。如果渡过了,那么他的生命将再次的延长,如果渡不过,他就会在雷劫之下化成灰灰。
可能是受到雪花的影响,白米站在了院子里一整晚,被雪堆成了雪人。还好雪下得大,光是地面上的就有一、两尺厚,这样的天气村里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出门。不然他们在路过白米家时,被他家院中的雪人给吓上一跳。
雪人动了,堆积在身上的雪哗哗的往下掉。白米踏在雪上往屋子里走去,如果这时有人路过肯定会惊讶的,因为白米走过之后,雪上居然没有半点痕迹。别说脚印了,就是连他碰触的雪都没有化。
回到屋里,白米并没有急着去换衣服,虽然他的衣服并没有湿。他来到厨房,把手伸出水缸里。奇迹发生了,水居然纹丝不动,连点波折都没有起。
这就是白米站了一个晚上的收获,他将自己融入到了周围的环境。
作者有话要说:最开始更新字数是有点少,不过这也没办法。快过年了,鬼屋的事也挺多。明天要去市里办年货,还要去外婆家看外婆,回来后又要去老师家看老师,所以真的挺忙的。可是鬼屋已经很努力的日更了,所以请亲们再忍几天哈!
15、第 15 章
在水里他就是水,在雪里他就是雪,在土里他就是泥。只有把自己当做是大自然的一部份,那么他就可以很容易的融进大自然。
修到逍遥神诀的第二层后,白米才做了灵根测试。居然是最适合大自然的水木属性,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而五行中水生木,让白米的修行更加的轻松和惬意。只要他一直保持着平和的心态,他以后就不会出现瓶颈的状态,可以一路畅通的渡劫成神。而且逍遥神诀不同与其他的修行方法,只有到第二层时才能知道自己的属性,然后根据自己的属性变化修行的方式。可以说这个神诀适应所有的属性,还没有副作用。当然了,除了本来就相克的属性外。
想到这,白米就庆幸自己不是水火属性,不然相克的它们不管怎么修都是枉然。修水会被火吞了,修火也被水给浇灭。所以一旦是有两种相克属性的人,还是老实的回家种田吧!修真?下辈子再看看有没有机会。
看着没有反应的水面,白米拿出了手,进屋换了身衣服。长衫、披风,复古式汉服穿在身上白清现在就像一个古代的书生。
自从修仙后,白米就喜欢上了这种充满了古风的衣服。为此他还特地去市的丝绸厂,高价买了几匹真丝,然后请市里挺有名的手工制衣服饰店做了几套。长衫四季各两套,披风有薄和厚两种,也是四件,和四季长衫相搭配。
因为喜欢素色,他选的颜色也是素色。除了白色外,还有浅蓝、浅紫,这两种颜色还是在丝绸厂时里面的经理看他尽选白丝外,特意给他的意见。白米想了想也是,他不能因为自己姓白就全穿白色的吧!所以才选了这两种颜色,上面还让服装店里的绣工给绣上了竹子和梅、兰三君子。
从服装店拿回来后,白米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受到心境的影响,白米有了穿起这套特制衣服的心思。为了配合这洁白的雪景,白米挑了身白色绣梅的冬衣,再披上白色带毛的披风,踏着没有半点脚印的厚雪,他进入了冰雪的天地。
要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风光,当然得去这周围最高的山。离白米家不远的地方有座乌龟山,因为山形貌似一只乌龟,所以因此而得名。山很高,白米也不知道具休有多高。但从下望上去,几百米是跑不掉的。虽然上山的路看着不难,其实走起来却让人有些心惊胆颤。还不要说平时上山的路早就被雪埋了,道路自然就更不好走了。
虽然不好走,但白米还是一步步的往上而行。似乎一、两尺厚的雪并没有对他的行动造成什么阻碍,反而他是越走越轻松。最让人吃惊的是,他走过的路居然没有一个脚印。还好别人的看不见他,不然指不定就被当成是了雪鬼。
一路行来,白米时不时停下来倾听来自大自然的声音。虽然现在是冬天,正是万物萧条的时候。可他还听到了许多地底下的声音,是那么的轻、那么的静。
虫子挖洞的声音,冬眠动物的呼吸声。还有枯草经不起白雪的积压,细小的身子终于经不起沉重,最后断裂使雪掉落的声音。
听到这些声音,白米发出了会心的笑容。原来大自然真的很美,以前他从没有注意到这些。可能那时的他更多的是把注意放在生活上,现在他就算千年不吃不喝也不会死。所以才有了闲情逸致来看这些。如果用爷爷的话来说,这就是吃多了撑着没事干。呵呵……
花了二个多小时才走到山顶,这速度基本上可以说是龟速了。可是当白米站在山顶往下看时,才知道自己在山下所看到的风景根本不值得一提。
目光所看之处,没有一处不是白色的。连常青的竹子也披上了一层白色的衣裳,别有一番风味。抓起一捧雪,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手中慢慢化成水。然后缓缓站起来,他想起了一首诗词中的句子。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当年开国领袖是何等的胸怀和气魄才写下了这首沁园春雪。白米没有领袖的才气,也没有他的壮志豪情,他有的只是一份对大自然的敬佩和感激,让他观赏到这么壮丽的雪景。
站在山顶上,一身白衣的白米和雪山融为了一体。就算这时候有人走到他面前,也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可以说这是他以后闯荡修真界的保命手段,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时,完全可以靠这招逃出生天。
汗,希望师父不会知道他第一次创出来的绝招就是为了逃命。不然,还真没法交待了。
“咕……咕……”一阵鸡叫声让白米众北国风光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野鸡?”白米看着把头埋里雪里的鲜艳美丽的小影,心中好笑之余也不免起了玩心。
无声无息的靠近被发现了还不自知的野鸡,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捉起了这只笨鸡。
“我要是不吃了你,也对不起你送到我嘴边的美味。”白米一路好心情的拎着野鸡回到了家。
“小米这孩子大雪天的跑去哪个地方喽?”二婶敲了半天的门也没见白米出来,她手里端着一锅正散发着浓浓香味的骨头汤。这是用腊骨和萝卜一起炖的,白米老远就问着味了。
可是他瞧了瞧自己一身异于现代人的穿着,还是不露面的好。可怜那锅骨头汤,自己是没有口福了。虽然他在二叔家的烘腊肉时借地也烘了一点,可做出来的汤味道始终不正,少了点家的感觉。
说到腊肉,白米就不得不说自己家乡的人燻肉有一套。专门用刚砍下来还湿的的柏树枝燻的,这湿柏树枝烧的时候又不会燃起多大火,只有浓浓的烟,这样燻出来的腊肉才是最好的。每年冬天家乡几乎每家每户都要燻一点腊肉。然后那阵子到处是浓烟四起,让人一边咳嗽一边想着腊肉的美味。
将自己融入到周围的环镜,然后悄然无息的进入了自己的家。
“腊骨汤我今天没喝成,我就把你炖了喝鸡——汤。”白米冲着手中的野鸡说道,孩子气的动作在他身上没有成年人的不和协感,反而凭添了可爱的感觉。可能是跟他修真后变得更年轻了有关,现在的白米要是不知道他真实年龄的一准会认为他没有成年,顶多就像个十六、七岁的样子。清秀白嫩的脸庞透着一丝的纯真,让人心生好感。
回到屋子里,白米外了一身简便的衣服,就开始了磨刀霍霍向野鸡。一把抓过躲在角落里的野鸡,快速的割断了鸡脖放血,然后用烧开的水来拔毛。自己拔毛当然不能像卖鸡的那样,给钱让他们拔完毛。上面还有许多的毛没拔干净,回家后还得返工。
再加上白米有点洁僻,对这拔毛的工作就更加的细心了。最后这鸡毛白米也没有扔,而是用一个竹篓装了出来,阴干后看看能不能做成键子,给村里的小孩子们踢。而且这野鸡毛挺漂亮的,特别是尾巴上的几根非常的鲜艳,插在墙上也可以做个装饰品。
把清理好的野鸡整只放进砂锅里,掺上水和一些补药就开始炖了起来。其实说炖,还不如说是再煲。白米的煲汤手法是在sz学的,那里的人都是用砂锅过来煲汤,因为这样煲出来的汤味道比用铁过啊、铝锅啊、电饭煲做出来的汤好喝多了。等汤开了后,就把火烧小一点,来个文火慢煲,不但要把补要煲进鸡里,还要把鸡中的营养也煲进汤里。这样煲出来的汤可都是精华,喝一口就会忍不住再喝第二口、第三口。
白米为了味道更好,没有采用方式的天然气灶来煲汤,而是用他从山上砍回来的干柴烧的。今年冬天他可是专门上山砍了许多灌木回来晒干做柴火。小时候上山捡柴要跑好远,还不一定捡得到。可是现在他只要拿着两根绳子和一把弯刀,不翻几座山,就在离家不到五百米的土方就可以砍回几捆又粗又大的柴回来。
鸡是野鸡、药是他在有声誉的大药房里买的,水是甘甜的井水,锅是用泥烧制的砂锅,火是自然的柴火。可以说,他这一锅汤就处划搁在大酒店里卖也不会觉得丢人,而且要价绝对不会低的。就这么一锅汤,没个五百块这酒店绝对不会卖的。
煲着汤白米也没有什么事干,就拿出了一本散文诗集来看。这书不是他从外面买回来的。而是他家老爸以前的书,放了几十年都还保存的很远好。纸张比起来现在的书来要好很多,字迹也很清晰。借着火光,白米很快的入了神。手不断的重复着加柴翻页的动作,时不时还会因为书中内容而发出浅浅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回来晚了,更新挺迟的。不过晚点还有,亲们最好等明天再看。
16、第 16 章
靠在卧榻上,脚边放着一个火盆。时不时的喝口浓浓的鸡汤,吃着因为煲了几个小时入口就化的鸡肉,手中还拿着一本有着几十年寿命的散文诗集,白米的小日子可以说过得是相当的舒服。
可是这种日子没有舒坦多久,白米就被一声巨响给惊醒,从书中抬起头看向正门。
“幺妹,你咋来了呢?”白米放下书,从卧榻上站了起来。看着气冲冲从门外跑进来的堂妹,注意到她身后没有二婶和二叔。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一向性情温柔的堂妹这么生气,还做出了破门而入的动作,虽然他的门没有栓上。
“哥,我在你这里住几天。”白娟没有回答白米的话,反而还要求要住下来。
“幺妹,你住几天是没啥问题。只是,为啥?”白米边问边走进厨房为妹妹盛了碗鸡汤,顾及到老家的人胃口都不小,他还特意找了个大碗盛的。
“还不是我妈和我爸,又逼我去相亲。都说了我不喜欢他们介绍的哪个男的,可是他们还偏偏要我去。”白娟说到这牙龈都快咬出血了,看来她是真的对那个男没啥兴趣。
“原因呢?你不喜欢他总有个原因,叔和婶非要你去的原因?”白米没有因为白娟的几句话就和她一起同仇敌忾,只是把碗和筷子递给她。
“那个男的长得丑也就算了,人品还差得要死。只不过他屋里这几年挣到几个钱,我妈和我爸认为我嫁过去就可以享福。哥,你这汤真是好喝呢!”白娟一边说一边喝了口汤,没想到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不会吧!这种人就算屋头有钱你嫁过也享不了福,婶和叔他们有没有搞错哦?”白米有点不高兴了,如果堂妹说的是真的话,这样的人家可不是好选择。只是白米还有点怀疑,因为二叔和二婶不像是那种识人不清的啊,相反他们还很精明。
“其实他们也被人家骗了,我会清楚是因为我以前和那个男的是同学。我跟妈他们说,他们就是不信,所以我才一气之下跑了出来。不想回去,哥你就借我住几天嘛!”白娟从小就喜欢三叔家的这个小哥哥。和大伯家的那两个没什么出息的堂哥不同,小堂哥从小就很爱护她。自己是个女孩,所以爸妈老是被大伯他们瞧不起,经常说自己是赔钱货。可是小叔家就不同,他们对自己比对小哥还要好。有什么好吃的从来不忘自己的那份。如果只有一份,那么最后进的一定是她的肚子,小哥只能望着流口水。
当年大伯和大妈闹着分家,把爷爷气得一病不起,后来还是小叔请了假回来照顾。然后大伯把家里值钱一点的都东西都拿走了,只留下了几间空屋子给爷爷。自己家里穷,平时只有在生活上照顾到爷爷,可是生病用钱什么的都是小叔从外面寄的钱回来。可以说,爷爷直到去世前都是小叔一定养着的。可是爷爷刚去世,大伯不顾小哥刚刚失去父母又失去爷爷的悲痛心情,就闹着要霸占爷爷留给小哥的屋子。最后还是村里的长辈们看不过眼了,强行把屋子判给了小哥,才制止了大伯他们的恶霸行为。
可是大伯家不服气,小哥几年前还在老家里时天天过来骂,直到小哥受不了再次离开为止。哼,三年前她在学校,不然她肯定会骂回去的。看着从小性情就温和的小哥,白娟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会再让大伯家的人欺负到他的。
“你要住我又不会赶你,只是叔和婶他们会同意吗?”白米对白娟从小就不会拒绝,如果是在城里。一家子里只有这么一女孩,不知道有多受宠。可惜这是农村,女孩子总是会被说成是赔钱货,得不到重视。
可是幺妹和那两个连初中都没有读完的堂哥相比,她真的很有出息。大学刚毕业一年,本来是要在外面工作的。可惜被婶婶叫了回来,经常让她去相亲。还说什么二十多岁的大姑娘现在还没有嫁人,再不嫁就没有人要了,每次听得白米直摇头。
幺妹现在只有二十三,城里这个年纪的女孩没结婚很正常。可是在农村就不行了,一般满了十八岁后就嫁了,像幺妹这个年纪孩子都可以上幼儿园了。
“他们同不同意我才不想理呢!反正我是住定了。”白娟一溜烟的跑到门外,拎了个袋子进来。
喝,敢情这丫头是有备而来的啊!白米狂汗,离开出走还不忘带衣服。最让他汗颜的是,这离开出走也不过是从自己家走到堂哥家而已。
“算了,随你吧!去客房把东西放好,我去拿被子和被套这些东西给你。”白米无奈的摇着头往卧室而去,还好他当初多备下了几床被子,不然这丫头来了还没盖的。
“哥最好了,你是这世上最好的哥哥。”白娟过来抱了一下白米,力道之大差点没把他给的喘不过来气。
晕,这幺妹的力气还真大,要不是他修真后身体素质变好了,指不定还真的被她被勒晕过去。
“别拍马屁了,谁让我是你哥呢!”白米抱着几床被子,和白娟一起把床铺好。
“哥,你这被子摸起来真舒服。轻轻的,一点都不像我家的被子重死了。晚上睡觉盖多了总是觉得喘不过来气,好像身上压了重物似的。”白娟趴在被子上,用脸感觉着下面的柔软。哥哥家的东西就是好,连被子都这么与众不同。
“这是羽绒被,盖起来又轻又暖和。而你家的是棉被,当然显得比较重了。你要是喜欢就抱回去吧!”白米见白娟摸着羽绒被一脸舒服的样子,就忍不住的把几百块一床的被子送她了。
“我不要,我是很喜欢没错。可我希望是自己赚钱买的,而不是用哥哥的钱来买。”白娟看着性情是个温柔的,可实际上她还是挺倔强的一个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章,还有一章。
17、第 17 章
“你叫我什么?”白米做在白娟的身边,微笑的看着他。并没有因为被拒绝就恼羞成怒,心生怨恨。
“哥啊……”白娟一脸不解的看着白米,不叫他哥还能叫什么?
“那你叫大伯家的两个儿子什么?”白米继续问,脸上的笑容又显得大了些。
“堂哥啊!”白娟继续迷糊,这小哥到底要说些什么?他不是知道自己怎么叫大伯家的两个儿子吗?
“这就是了,你叫我哥。可是叫大伯家的两个儿子却是叫堂哥。做哥哥的送妹妹东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什么不好意思要的。”白米摸着妹妹长长的头发,已经留到腰下那么长了。
“可是我从小就一直拿你的东西。”白娟还是很不好意思,但对白米的关心却很高兴。
“你也说是从小就一直拿了,还差一床被子?”白米取笑着她,这个妹妹虽然不是同父同母所生,只是堂妹,但却意外的让他疼惜。和大伯家的两个堂哥不一样,他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分给她的。从小就不和妹妹争东西,长大后就更不会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对妹妹不满了。
“谢谢哥哥。”白娟扑进白米的怀里,声音有些呜咽。从她的声音中可以听得出,一向坚强的她哭了。
“傻妹妹,为什么哭呢?兄妹之间说什么谢啊!哥哥照顾妹妹是应该的,妹妹只要站在那里接受哥哥的爱护就行了。”白米拍着白娟的背,哄着她。
“哥你这么好,小心我会赖你一辈子的。”白娟被白米哄得终于不再哭了,脸上还挂着甜甜的笑容,白米有些相似的脸显得很可爱。
“哎哟,那我可以小心了。养个老姑婆可不好玩,还是赶紧把她嫁了吧!”白米打趣道。
“我不嫁,我就让哥养我一辈子。”白娟用手擦了擦脸上还没有干的泪水,一本正经的说。
“你确定吗?”白米也严肃的问。
“确定以及肯定。”白娟点头。
“那好吧!谁让你是我妹呢!还好只有一个妹妹,要是再多一个我可就养不起喽……”白米故意一脸愁苦的说,好像自己真的养不起似的。
“哈哈……哥真是好玩……”白娟实在是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还不断的用手拍打着床。
“好玩吧?我也这么觉得。”白米为了博妹妹一笑,形像什么的早就抛到天外去了。
“真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哥哥。”白娟仰头看向白米,现在这个人情冷漠的社会,她还有一个比同父同母还要疼她的哥哥,有谁比她更幸运?
“我才幸运呢!有你这个可爱的妹妹。”白米和是独子,从小又和两个堂哥不亲。而二叔家的妹妹也是独女,再加上父母对他的教导,白米从小就开始承担起了照顾妹妹的责任。
“唉……为什么你偏偏是我哥哥呢?要不是多好,这样我就可以嫁给你了。”白娟一脸的可惜,像哥哥这么好的男人,错失了是女人的损失。
“我却要庆幸我是你哥,娶了你我还得再忍受你几十年霸道,想着就觉得可怕。”白米满脸的庆幸,气得白娟从床上跳下来追着打。
“哈哈……小娟子生气喽……”白米叫着白娟的小名,从小他逗她的时候都这么叫。
“臭哥哥,坏哥哥,你给我站住。”白娟一边追一边叫嚷着,这个可恶的哥哥,居然说她霸道。不就是小时候抢过几次他的东西嘛,干嘛还记得这么清楚。
“我又不是傻瓜,站在那里等你打啊?”白米就这样和白娟在屋子里围着桌椅转起了圈圈,兄妹两个玩得外面路过的人都听得到他们从屋里传出去的声音。
熟悉这两兄妹的人都忍不住的摇头叹息,当然这两孩子可是追了几条湾。而不是很了解的人就不明白了,这俩堂兄妹的感情怎么就哪么好?比亲兄妹还要胜上几筹。
白米的二叔和二婶站在门外看着兄妹两人在屋里玩得开心的样子,心里有些发酸。小娟因为是个女儿小时候没少受欺负,小米从小性子温和,也同样经常受大哥家的两个孩子的气。这也是他们感情好的一部分原因吧!比起他们做父母的,小米对小娟更加的爱护。
从小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从来都是妹妹先吃、先玩。每次发生什么事,站在小娟前面的一定是小米。
这次小娟一气之下离开家,他们就猜想这孩子肯定是来找小米了。等了一阵过来看,果然在这里。还有小娟生气的模样也不见了,正开心的和小米玩着。
“小娟他爸,你后悔没得?我没能给你生个男娃。”二婶拭了下湿湿的眼角,突然问道。
“没有,我从没后悔过。小娟虽然不是男娃儿,可是她从小听话,懂事。读书也争气,还是个大学生。比起大哥家那两个不成材的败家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如果生男娃儿就跟他们一样,还不如女儿来得贴心和放心。”二叔抽了口土烟,可能小娟刚出生时有报怨过。可是随着孩子们越来越大,他就渐渐的觉得生男生女其实都一样。如果生到的是不教子,生得再多男娃儿也没用,最后气死的是自己。
“我就不明白了,同样是爸的儿子。为啥老三教出来儿子就比大哥教出来的好?”二婶也很不喜欢他大哥的两个孩子。成天在家不做事,没钱了就和他们爸妈拿。说他们败家子都还算客气了,用女儿的话来说他们就是两只社会的米虫,只吃东西不生产。虽然她也不晓得这个米虫和米里头的虫有啥关系,但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大哥本来不是这样的,只是娶了大嫂后才变了。”二叔说到这就忍不住想,娶妻当娶贤啊!瞧他大哥娶的那婆娘,简直就是一河东狮,而且又小气又粗鲁,和老三家的媳妇根本不能相比,就连自己身边这个都不上。虽然当初大哥娶她是因为她家里头有钱,可是后来还不是被败光了。
作者有话要说:娘呢,终于在十二点前赶出来了。亲们接收一下吧,鬼屋睡去了。这两天六点多就起来了,现在眼皮子都在打架呢!
18、第 18 章
“哥,你说为什么女人要依靠男人才能活下去呢?就算我不嫁人我也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父母一定要逼我嫁人?”白娟坐在高高的门槛上,望着院子里已经在融化的雪,脸上是一片落暮。
“这个问题嘛比较难回答。首先,我是个男人。对女人的心里思想是不了解的,虽然也觉得你不嫁人也没有关系。第二,做父母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儿老来有伴,还有子女赡养。第三,也是最主要的一点。一个人就算生活的再好,也难免会孤单。”白米递了一杯薄荷茶给白娟,这些薄荷是他在入冬前去山下的小溪边采下晒干储存的。
“可我不想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凭什么男人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