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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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旅程 作者:亦诚

    点。我离不开你。”晓阳依旧笑着,阳光而温暖。

    “那么,就算是为了我好么。”看着他的笑容,我吸了吸鼻子,狠了狠心道,“我喜欢不了你啊。”

    “哦。我会的。”晓阳似乎在刚刚瞬间露出了我曾经没法想象的,会在他脸上出现的失望。那双眼睛闪着当初和我样的心碎和难过,却依然保持着曾经那个温暖过我很次的微笑。

    晓阳离去之后,我躲进宿舍个人闷头发泄情绪,发泄了很久,这次,是因为晓阳。

    因为,晓阳其实就是另外个我。

    晓阳离开了我的生活,比宁还彻底。他搬去了外面住,在校园里我也看不见他了,英语课他也换到其他班去了。我知道,他不是不想看见我,他应该是最想和我在起的人了。而他的离开,是因为我说了,我让他离我远点。我很残忍,却不得不这么做。

    很次,我都在梦里梦见晓阳。梦见晓阳的笑容,那个我也很怀念,给我以温暖朋友,那个总是有着温暖光芒的大男孩,那个喜欢我的人。

    其实,只要我想看见他,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我怕伤害了他。所以就不再去找他了,也许,他会找到他喜欢的另外个人,那个人也会很喜欢他。我相信那会很快,因为我希望他忘了我这个坏男生。这个伤他很深的坏男生。

    大四的时光,我除了在校上课,其他时间都是出去找事情做。凭借好成绩和老师的推荐,我找到家好的实习公司,整天的工作,是为了忘记学校里让我刻骨铭心的两个人。个是我最喜欢的人,个是最喜欢我的人。

    都说时光能让感情沉淀,但是我却发现,真的感情是永远没法沉淀下来的。它直会悬浮在时光中,悬浮在我呼吸的空气中。直。

    转眼已经毕业个月了。老妈把我喊回家吃饭,给了我个大红请柬,白了我眼说,“你果然没有遗传我的优点。”

    我打开看,是宁的结婚请柬。

    上面就写了地址时间,以及简单的几个字——请你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突然就感觉释然了。走进卧室,我把我曾经暗恋他的时候的东西都找了出来,偷拍他的照片:他打篮球的样子,他自习的样子,他上课的样子,他走在路上的样子……每个都那么帅。还有,当初帮老师批作业,留下的宁的那些作业本……还有很很宁的那些东西……我把它们都装进了个大信封,寄了出去。

    属于宁的那些东西,我都应该还给他。只是可惜,这么美好的回忆,偏偏又被眼泪弄湿了。

    过了几天,我又收到了个信封。拆开来看,里面都是我的照片,我记得,那些是我大二的时候,也就是暗恋宁的那段时光,或许比那早。光我趴在自习室睡觉的照片就有很张,照片的背面都是宁写下的心情。他给我在后面注明,说我是小猪。

    原来那个时候,他都有喜欢着我,比我还早,真的比我还早。

    照片最后,有宁写给我的张纸条:“小溯。曾经我和妍在起,也因为是我妈安排的。后来,我找你的那天晚上,也就是你生日那天,我就和她分手了。我觉得我不能错过你,你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人。但是你却和晓阳走在了起,那天看见你们从酒店里起走出来,我只剩心痛,那个时候我如果再冲动点的话,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以前的我,对你的喜欢,并不比你对我的少,可惜我没有告诉你。其实当初在火车上,我就想和你说了,但是觉得太唐突。等到以后,想再说的时候,却没有勇气和机会了。好遗憾,但是现在已经都过了那么久了,我们就都放下过去吧。我的婚礼,你要来。你是我最期待看到的那个人。”

    泪水不自觉沾湿了信纸。那个当初我喜欢的人,也喜欢着我,但是我们却错过了。到了今天,我还是没法放下对他的感情。其实我就是在等他的出现,但是我没有预料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不过还好,能够再看见他了,我相信,男人最帅气的时候,是当新郎的时候。

    我要看到我最喜欢的人最帅气的样子。无论如何。

    到了宁结婚的那天,我如约到了地点。偌大的礼堂里,竟然只有宁个人。然后他回过头来,对我笑着。

    我被惊吓住了。宁飞快地跑向我,穿上新郎礼服的他,果然是最帅气的。比记忆里他的样子要帅气很很。

    等到被他抱住,我才真实地感觉到,眼前的就是那个我最喜欢的人,那个我生命中最大的烂桃花。

    还好,时间没有让它彻底烂去。

    还好,我们都没有逃离,都还在等着它再次开放。

    它真的再次开放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是我这系列的中短篇里,最长的篇。

    ☆、小虎牙

    子维记忆里最深刻的就是从记事起自己就住着的那个小镇。

    小镇四处环山,通往县城里也就那么条城镇道路。小镇里的人们基本上都彼此认识。因为镇上只有所钢厂,镇上的人大都是厂里的职工或者家属。基本上可以说,整个小镇其实就是钢厂的生活圈。

    那个时候除了上课,其他时间子维基本上都跟着表哥起混。表哥算是他们那个圈子出了名的孩子王,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个人的魅力,包括他的同学在内,都愿意跟着他起混。

    说是混,却又不是兴风作浪,只是帮少年在小镇上到处晃悠嬉闹而已。

    表哥升初中的时候,搬了家,搬去了钢厂分的那个最新的三区。其实子维家也是有分的,不过不是和表哥家幢楼,由于某些原因,子维家的那幢甚至连地基都还没开始打。

    小镇没大,所以有些人搬家之后,大家还是能够经常在起,有事没事聚聚,闹闹,偶尔还作作小恶。比如追逐谁家放养的母鸡,或是逗逗哪家门前拴住的恶犬。乐此不疲。

    小镇有辆五十铃厢式货车,到现在子维都能记起那辆货车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是镇上唯的辆“有特色”的货车,还是因为某件事。或者,是因为某个开始。

    五十铃的主人也住在三区,因此车经常停在小区内,这个货车之所以有特色,就是它的后厢是可以攀爬上去的。因此这货车没少成为子维和表哥他们玩闹的地方。某天,五十铃的主人准备开着车出去拉货的时候,表哥给了子维个眼神,子维心领神会,两个人熟练地攀上了货车的后厢,在后厢门下的踏板上。

    车开动了,两个少年极其兴奋。不过车越开越快,眼看就要开出小区了,只见表哥率先轻巧地跳了下去,安全着地。子维见了,心不由得慌,脑海内立马运转:车要开走了,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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