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脸红心跳

分卷阅读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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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生之路异血缘 作者:佚名

    ,却仍旧那般美好,鲜活。

    谁都知道,她们有深爱着对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嘛,此文停停写写,终于在今日划上了句点。这个结局呢,也算是开放式。先前答应过的he我没忘,所以会有番外的。另外想说的就是,看到这里,应该会有很人讨厌祈喻烯,但我还是觉得他是这个文里我塑造的最成功的个角色,甚至要高于傲晴。她拥有信仰,拥有自己所认为的正义。她敢爱敢恨,同时却又有着常人会有的缺点,比如对傲晴身份的纠结等等。太人不喜欢祈喻烯,甚至觉得傲晴应该和董悸在起,但是感情的事却不是谁对谁好,谁对谁不好就可以决断的。so...正文的结局写成这样,是我认为最贴切的。如果实在实在是很讨厌祈喻烯的亲,看到这里,应该也算是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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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2 章

    我从床上起来,刷牙,洗脸,看着镜子中憔悴的自己,才能再次确定那切并不是场梦。距离吸血鬼和猎人的决战,已经过了几个月。纵然不愿相信,但我双眼看到的,却是事实。

    也许,这便是对她们两个最好的结局,也许,唯有这样,她们才可以放下切的包袱在起。曾经,我认为祈喻烯配不上小晴,只是到了现在,我才明白。祈喻烯和傲晴,这早已经不是两个名字,两个人,她们早就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有傲晴的地方,必然有祈喻烯。

    所以,当太阳降落,夕阳,也随之消失。呵呵,这对于她们名字的怪异解释,我也是最近才想到的。只愿来生,她们能够生为普通人,幸福的在起。哦,对了,但不要个男个女哦,至少两个美女在起,我还可以饱饱眼福。

    大家知道,我直都是个喜欢美女的人。所以我真的很难想象,如果祈喻烯,或者傲晴,她们谁变成了个男人,或者猥琐大叔的场景。如果那样的话,也许我还真有可能会忍不住再上去插脚。

    “董小姐,早上好。”熟悉的女音从门口处传来,我看了看自己的行头。白色的睡衣睡裤,头发乱糟糟的团盖在头上,说好听点,那就是时下流行的颓废风。说难听点,那也无非就是疯子,犀利姐姐罢了。

    随意洗了把脸就走出浴室,不要问我为什么早上起来不洗澡,因为我最近变得很懒很懒!再说,早上不洗澡会死吗!?会死吗!答案当然是不会死。

    坐在饭桌前,眼看着那个穿着身灰色职业装的女人从塑料袋里拿出个保温饭盒。我知道这都是她亲自下厨做的饭菜,但我却从来不说。我知道她对我的心里,但我却也从不点破。

    这个女人,叫做方欣。没错,是方欣,很俗很普通的名字。也许搜索下中国人的户口本,能找出亿个这样的名字也说不定。她并不是那种看眼会令人惊艳的女人,五官也不够精致,但组合在起,却是让人觉得异常舒服。

    也许是来自北方,她的身材又高又瘦,尖细的眉眼搭配着同样细长的脸型,让她显得过分清冷。所以,这个聪明的女人为自己加了副无框的白色眼镜。不得不说,副普普通通的眼镜,却是让她少了几分人人以为的刻薄,了分知性。但其实,我知道她是个极好的人。

    她拥有很高的智商和情商,不仅仅是毕业于那劳什子复旦大学理工系,是因为她懂得如何对待我,如何自持。我是哪年回国,又是哪年进入的物馨广告公司,我想大家都应该忘记了。当然,我也不能盼望某个无良作者还会记得,所以,只好由我自己来说。

    23岁那年,我正式坐上物馨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而方欣,也是在同年成为了我的私人助理。两年间小有所成,我被大家推崇为商业的奇迹。25岁的某天,我遇见了那个叫做傲晴的女人,从此对她的好奇心与感情便发不可收拾,才会把自己搞到今天这个地步。

    有些人常说,当你对个陌生人有过分的好奇心时,你不是喜欢她,就是讨厌她。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傲晴,并且深爱着她的。不过。今天似乎不适合去想念她,因为她早已经离去,而她所爱的人,必定也会同她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空间,爱着她,追随着她。

    我坚信,两个人会过的幸福,快乐。

    那么话题又重新回归,这女人从我23岁便跟着我,直到今年,我29岁,还有个月就是30。

    早在她在我身边的年之后,我便发现了她对我的感情。当初,我正痴迷于傲晴,对她展开激烈的追逐。所以,这个叫做方欣的女人察觉到了。聪明的她选择退开,默默的在边观望,并守护着我。

    直到后来,我因为傲晴的假死而性情大变。我抛弃了正统的商业,与黑道勾结。她终于和我进行了第次深刻的交谈,她说:“董小姐,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是否要包下那间加工厂,是否要做那些生意。如果这只是你的时冲动,我希望能够三思而后行。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要这么做,至少...希望你可以用我的名义来包下那间加工厂。”

    呵呵,么感人至深的话?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谁强出头,就是冤大头!警察办理黑道,从来不是看幕后的真相,只会揪着眼前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事情败露,那厂子是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要倒霉。

    当初的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心智。当下就让方欣以她自己的名义包下了那间废弃的工厂,做起了军火生意。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当她听到我同意她的建议时,眼里闪过的丝失望和满足。

    失望和满足?为什么可以同时出现?我没有勇气去问她。当年的她,只是个24岁,刚刚在这里工作了三年的大学毕业生。我难以想象她是以什么想法,或者说,是以什么勇气来做出这样的决定。

    如果我当初能够仔细想想,也许就能够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她对我的爱。

    她总是丝不苟的做好每件事,衣服也总是穿得那么保守,那么有棱有角。白色的衬衫扣子,永远会系到最上面的颗扣子,灰色,黑色,常年不变的颜色,任谁都能够猜到她是个固执的人。

    如果,个男人要选女朋友,她绝对是最没有情调的对象。而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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